中学生学习守则心得体会(3篇)

中学生学习守则心得体会(通用3篇)

中学生学习守则心得体会 篇1

也许对现代的人们来说,文言文已经可以说是和我们渐行渐远了,没有人愿意去真正的领会它。但作为中国文化中最有代表性和最有民族认同感的东西,我们不可以让它消逝在时光的积淀里。

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高中生,文言文无疑是学习中的一大困惑与难题。有时觉得现代人与古人心灵上的‘交流’存在着太大的障碍了。毕竟,我们与古人相距的年代实在太久远了。我不理解新文化运动的‘打到孔家店’的真正目的所在。他们真的是要划清与古人的界限还是要提醒我们要更加关注我们祖先的智慧结晶。

其实,学习文言文也并非难事。古往今来,汉语文章的核心无非是抒情和明理。只要我们真正体会到作者内心真实的情感,与其相应的时代背景,以及作者要表达的思想感情。那么我们与古人的距离自然拉近了。陶渊明在‘归去来兮辞’说道‘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那么我们就应该知道,陶渊明此时的心境,他辞官后内心是多么的洒脱与舒畅。那么这句话我们就不难理解。他已经迫不及待的问路人前方路程还有多久,并且抱怨天为什么还不快些亮。王勃的‘滕王阁序’中的那一经典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所要表的情感就显而易见了。王国维的‘人间词话’中说道‘一切景语皆情语’一个意象或景色都不会无故出现。以上都是一些写景抒情的文章。或寓情于景,或融情于事,都不难看出。

都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读文言文正是将史与诗有机的相结合,让我们懂得等多。让我们的精神上多了一根可以依靠的支柱。因此,我现在就不难理解古人们内心都有一份安宁,以及他们精神世界的富有和充实。

文言文其实也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当今社会,我们再也可能回归不到古人那样浪漫多情的生活。像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中那样‘流觞曲水’,‘红楼梦’中那样‘踏雪寻梅’的闲情逸致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是通过对文言文的阅读与感悟,我们也许可以返璞归真。毕竟,中国人的精气神都在他们的语言文字中表达的淋漓尽致。只要我们深入研究,就一定会明白。你会发现,它离我们不远。文言文是开在沙漠中的一朵娇艳的花,抑或是尘俗荒漠中的一缕幽芳。

中学生学习守则心得体会 篇2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年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每一位同学应该做到的。我们应该懂得,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可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更应该懂得,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古语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不良习性,平时又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触犯法律的高压线。我们都知道,由小毛病发展到大过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其中,每一件案例的源头几乎都可追溯到案件主人公在校读书时的一言一行。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培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更应懂得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规守纪的好公民!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同学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它是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规范》〉来做,就一定是一位好学生。

2、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保护伞,法律也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网络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4、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敬师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5、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6、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7、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8、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马路上,行人要靠右,横穿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特别是骑车的同学更要谨慎,以防发生意外。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用我们的美好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

中学生学习守则心得体会 篇3

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深深地将我吸引,陶渊明将桃花源写成一个若真似幻的仙境,描绘了一幅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人人安居乐业,彼此和睦相处的生活图景。在当时那个能用“黑暗"形容的的社会,所有的人都会向往光明吧!

脑海里浮现了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的画面。公元405年秋天,陶渊明为了养家糊口,来到离家乡不远的彭泽当县令。这年冬天,他的上司派来一名官员来视察,这位官员是一个粗俗而又傲慢的人,他一到彭泽县的地界,就派人叫县令来拜见他。

陶渊明得到消息,虽然心里对这种假借上司名义发号施令的人很瞧不起,但也只得马上动身。不料他的秘书拦住陶渊明说:“参见这位官员要十分注意小节,衣服要穿得整齐,态度要谦恭,不然的话,他会在上司面前说你的坏话。”一向正直清高的陶渊明再也忍不住了,他长叹一声说:“我宁肯饿死,也不能因为五斗米的官饷,向这样差劲的人折腰。”他马上写了一封辞职信,离开只当了八十多天的县令职位,从此再也没有做过官。

有骨气,不趋炎附势的陶渊明让我震撼。陶渊明虽然放弃了官职,回到了家乡,但是他得到了心灵上的解脱。我想这应该就是真正的光明吧!在现实社会中多少人为了利益何止是不择手段。他们也不想想难道有钱就快乐了吗?如果金钱名利与快乐成正比的话,那陶渊明岂不是一个十足的大笨蛋?其实一切的一切都起源于你的心底。其实你在金钱名利中表现出来的,只是你眼中的贪婪。

有的人为民请命,鞠躬尽瘁,有的人追逐名利,勾心斗角;有的人信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的人恪守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我们可以做一个资历平凡,家庭平凡的人,但是我们决不能做平庸的事。

光明的人,会选择平凡但是拒绝平庸!平凡的人,要做不平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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