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爱阅读的心得感想(精选32篇)
这本书跟我也有两个星期了。也该还回图书馆了。老舍的月牙儿。
似乎印象中并不总是在乎月牙儿的,喜欢的还是满月,似乎在很多人眼里,圆月象征着圆圆满满,似乎看起来更令人喜欢。小时候总喜欢望着星空,缠着妈妈讲那些关于大大玉盘上的>故事,那个玉盘上有一棵巨大的桂树,树下有个不知疲倦的吴刚总在砍树,还有一个美丽的嫦娥,永远伴着她的是一只可爱的小白兔。这便是小时候关于月朗的全部记忆。可是,读了月牙儿,那股幽怨似水草般把心脏包围,凄凉,冷漠,伤心,种.种感觉时时刻刻不停的侵袭着你,让你无法忘记那双在黑暗中幽怨的眼睛。
我们根本无权去批评植根在中国中古老的封建制度,跟无权去批评人性是如何如何的冷漠。女儿痛恨母亲的的所作所为,却还是爱着她,她拼命地想从这种怪圈中逃离,可是仍然无济于事,不得不走上了母亲的道路,做了暗娼。她说:“妈妈是我的影子,我只好不过将来变成她那样:买了一辈子的肉,剩下的只是一些白发和抽皱的黑皮,这就是生命”。她们活在社会的最下层,处处受鄙视受挤压,生活中好像只有了一个个目标,那就是赚钱赚钱,只要有了钱就能活着,所以全然不顾用什么样的方式,也没有其他方式可选。可以从中透视出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渐渐被扭曲的人性。“我勉强的笑,勉强的疯狂,我的痛苦不是落几个泪所能减除的。我这样的生命没什么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个生命,我不愿撒手。况且我的所作并不是我的过错,。死假如可怕,那只是因为活着是可爱的。我决不是怕死的痛苦,我的痛苦久已胜过了死。我爱活着,但不应当这样活着,我想象一种理想的生活,像做梦似的。这个梦一会就过去了实际的生活使我觉得更难过”。生命中并不是没有反抗,只是她无力去反抗。
月牙儿,在此中一直以一个线索的身份存在着,最后她被关进监狱,还说监狱里是个好地方,它是人类坚信人类没有起色,在我做梦的时候都见不到这样丑恶的模样。她再次看到她的月牙,带着寒气的一钩儿浅金,它带着不同的感情,不同的景物,时时刻刻出想在她的生命之中。
白牙读后感老舍用他一贯幽默暗含嘲讽的笔,慢慢描摹出这些下层百姓的生活,就让我们在阅读的时候慢慢反思吧。
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桌角上的座右铭赫然映入眼帘,霎时一股热流流遍全身,于是我干劲十足地奋斗起来。
那年,当老校长问起周恩来总理为什么而读书时,他那句石破天惊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便响彻了整个世纪。
而现在,我又要为什么而读书呢?我这样问自己。中华已经崛起了。眼睛一骨碌,我提笔写下这一句——“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是的,我们的祖国还仅是发展中国家,落后就要挨打,所以我们的国家要富强要发达!我要为祖国未来的富强而奋发!从此,这句话便成了我桌角上的座右铭。
学习了中国近代史,观看过历史影片,那残暴的一幕幕,那被欺凌的耻辱,那血的教训……真叫人又气又恨。我捏紧拳头,恨的咬牙切齿,直想此仇不报非君子!忽然又像泄了气的气球一样耷拉着脑袋——确实非常愤怒,可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某句话在脑海中一闪而过——“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哦,对!我要奋发图强,努力学习,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于是猛的挺直腰,全情投入到学习中去。
初三毕业班,学业真的很繁重,不苦不累是不可能的。时间紧迫,大事小事一大堆。又考砸了;怎么学得这么糊涂;为什么又是失败……我心情烦躁,只觉得好累,好想瘫软下去。然而头一低下来,便瞥见那句——“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怔住,像忆起什么似的。对!中华需要为国效力者。我爱我的祖国,我要报效祖国,把自己奉献给祖国!而现在如此病蔫蔫的,又怎能成大器呢?所以我要积极,继续努力奋斗!这样想着的时候,斗志猛然。
一张张写着“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的随意贴被我粘遍满屋。时时刻刻的见面,让我开始疯狂地实践着,让我争分夺秒地拼搏着。我知道,我的努力将不会白费,我的勤奋将会带我走上成功的捷径。风一吹来,随意贴便哗啦啦地歌舞着,它是在为我打气呢。
一天,老师问我:“你,为什么而读书啊?”看着她,我粲然一笑:“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
我很小的时候就爱听故事,也是那时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小时候,我家住在大庆新村的时候我就特别爱听故事。早上我特爱赖床,妈妈就会想出一个个好办法——给我讲一个好故事把我从床上“驱赶”下来。晚上,只要没听故事我就闹的慌,妈妈没办法只好又起来给我讲。白天去幼儿园,上课时老师总是会讲许多故事,我别提听得多认真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在课堂上讲个故事,班上一个人也不举,只有我把手举了起来。到了讲台前,我给老师和同学们讲了个小白兔和大灰狼的故事,我的故事讲的绘声绘色逗得老师和同学们哈哈大笑。最后老师又当着全班同学把我表扬了一番,为这事我可得意了好一阵呢!(我去年还在全年级讲故事比赛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呢)到了大班的时候我已经会点汉语拼音了,我又吵着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了好多那种带图画带汉语拼音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我那时最喜欢的就是那套《十万个为什么》,从那本书上我知道了鸟类为什么没有牙齿;蝴蝶的翅膀为什么那么美丽;为什么电灯泡会发光……
一转眼又到了小学,我们搬了新家,我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房间,妈妈还特地为我买了一个带书架的写字台;再配上盏台灯。我实在是太开心了,我更加爱坐在书桌前看书了。这些年妈妈有陆续为我添了好多的书,这不暑假里老妈又在我的藏书里又加了一本新书——《中国未解之谜大全》,因为我最近迷上了历史,它是我的藏书里最大最重的书,足足有一个大砖头那么厚。我打算看完了再买一本《世界未解之谜》呢!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仿佛与一个高尚的人交流,让我多了许多别人的知识!
“书是智慧的源泉,善读者可以医愚。”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有幸的是,在爸爸的引导下,我从小就养成了看书的好习惯。
记得二年级生日前的一个星期天,爸爸接我回家,只见他亲切地对我说:“这是你的生日礼物。”我接过一看,原来是我向往已久的《中国上下五千年》。吃晚饭前,我就迫不及待地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爸爸烧了满满一桌菜,妈妈来叫我:“沈宇杭,吃晚饭了。”我却充耳不闻,还是沉浸在精彩的故事里。直到妈妈叫到第三遍时,我才反应过来,但还是说:“等一会儿,把这一章看完。”妈妈扑哧一笑,说:“真是一个小书虫!”每当下课,同学们都出去玩了,我就拿出心爱的课外书认认真真地看着。好朋友几次来叫我:“沈宇杭,去玩了!”我说道:“你们先去吧,我等会儿来。”可是上课了,我也没离开位置一步。
读书不但给我许多知识,而且还带给我许多快乐。三年级时,班级里举行“《三国演义》知识竞赛”,因为我经常看《三国演义》,所以,老师出的题目对我来说小菜一碟。考试结果出来了,我取得了全班第一的好成绩,班主任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表扬我,要他们向我学习,我心里感觉美滋滋的;还有一次,四年级寒假检测,有一部分是《水浒传》的内容,也是因为我多看书的原因,我只扣了两分,我也以一百零三点五的好成绩得了全班第一,看着同学们羡慕的眼光,我很高兴。这样的事情举不胜举,我也在这样的一次一次的成功中更加爱上读书。
读书教给我做人的道理,读书让我的学习成绩大大提升……读书是我的最爱!
我看过很多的书,看起书来没完没了,做作业是,也总是情不自禁的遨游在书的王国。
一次做阅读题,我看了一篇阅读上的文章,有看下一篇,心想“只是看几篇而已,耽搁不了多少时间。”就一直不能自已地看下去。看着看着,我眼睛有些酸了,休息一下,伸了一个懒腰,喝点儿水,眯着眼睛一看,啊!都九点半了,我马上就开始赶作业。大事不妙———爷爷来检查作业了!爷爷拿起心语本,脸色骤然大变,教训了我一顿,这次的作业在十点后才完成。“哼,谁叫文章这么吸引然,作者写得太好了,也不能怪我呀。”我心里不服气。唉,因为赶作业就导致我当晚没休息好。可是我还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我依然还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哎,都因为书的魅力太大了啊!
只要你一来我家里,就会闻到一股浓浓的书香味,不信,你就来看看吧。
我卧室里,你会看到一个大书柜,里面摆满了书,你肯定一时半会看不过来。我小时候有一张书桌,现在成了名副其实的“书”桌咯,上面摆满了书,有些我都还没来得及看呢,那些书简直堆成了“摩天大楼”,仿佛再加几本书,那几座“摩天大楼”就要垮啦!
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捧起一本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有一次,我看得入了迷,同学让我去玩我最爱的运动———打乒乓球,我都没舍得放下书呢!
我爱读书,所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看了那么多书,也是有回报的,“第二十届现场作文赛”我获得了三等奖,我原来可是最怕写作文的哦!书带给我们必不可少的精神粮食,所以,大家一定多看书,让书成为我们最好的朋友!
腹有诗书,气自芳华!
我爱读书,因为它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我的心里,有墨香的书架,铅印的字体,薄薄厚厚,这便是书;有优雅的语句,深沉的思想,长长短短,这便是书;有古人的思想,未来的畅想,深深浅浅,这也是书。
儿时,翻开五彩的漫画书卷,美人鱼的善良,坏皇后的恶毒,唐老鸭的幽默深深吸引了我。在其中,我学会了辨别真善美,分清假丑恶。
后来啊,似乎是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思想的的不断飞升,猛然间,我发现自己爱上了经典名著,爱上了精美散文。那一本本经典名著是一个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一个时代最高文化的代表。在那里,我读到了鲁迅先生他那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看到了当时社会的腐朽,人的麻木,明白了何为大写的人。一篇篇精美的散文让我认识了余秋雨,徐志摩,冰心,席慕蓉余秋雨让我看见世界之广,地域之宽,文化之深。徐志摩带给我的是他的雅,他的雅不仅仅是在电视剧人间四月天里所体现的那种优柔寡断,还有康桥的美,沙扬娜拉的情。
我曾经为书中的人物而热血沸腾,为他们的命运而感慨万千,更为许多高尚者而肃然起敬。在读书中,我的心灵得到了陶冶,思想得到了升华。我想可以用张海迪姐姐的一句话来对读书这个词做个简单的诠释:我是船,书是帆,尽管生活的大海有时还会浓雾迷漫,还会有狂风巨浪,但有了帆,我的航线就不会偏离,我的船就不会沉没一本本书牵着我的思想四处漫游,从遥远的古代到五彩的现在,从幽静的山村农舍到繁华喧闹的异国城市,都留下了我思想的航迹。古今中外,圣贤哲人,睿智的思想和渊博的`学识,形形色色的生活,境遇,梦想和希望,都留下了我触摸的手印。
书,它伴随着我成长,为我插上理想的翅膀,我爱读书。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
西谚曰:“叛祖国犹舟人自穴其舟也,可不戒哉。”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一句足以将他的爱国豪情展现出来。在这国难当头,他的反应不是退缩与投降,而是抛头颅,洒热血,愿以一死以换国之存。1911年编纂的小学课文,向孩子们这样讲述“爱国”:“国以民立,民以国存。无民则国何由成?无国则民何所庇?故国民必爱国。舟行大海中,卒遇风涛,则举舟之人不问种族,不问职业,其相救也,如左右手。何者?舟为众人所托命,生死共之也。国者,载民之舟也,国之利害,即民之休戚。”荆轲的确做到了这样,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现了他的爱国壮举。评价他为爱国志士是毫不吝惜的。
孟子曾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荆轲也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这不仅表现在他毫不畏惧地进入号称虎狼之国的强秦,更表现在他与秦王的斗争上。从他“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一句可以看出他的勇敢。常言道:“士可杀不可辱”。其怒叱太子,表现出了他刚烈的性格。“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句,颇有些壮举,但也透着淡淡的感伤。正所谓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易水诀别,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所以,他是一名勇士。
有些人认为,荆轲之所以刺不成秦王,是因为他有勇无谋,其实不然。荆轲刺不成秦王,因素是多方面的。为了此次秦国之行有信,使秦可亲,他向太子丹提出“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的要求,这是他智的表现之一;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并说服樊将军自献其首,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二;既至秦,厚遗秦王宠臣蒙嘉,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三;秦武阳色变振恐,荆轲顾笑秦武阳,一句“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更是表现出他的智慧……总之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
荆轲刺秦王,是反抗强暴的正义行为,他是个名副其实的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我只想给予荆轲八个字——
“生亦辉煌;死亦辉煌!”
父亲的卜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今天上午,我津津有味地读了一本书——《八十天环游地球》。它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作品。它主要讲了一位英国绅士菲利斯·福格先生因为在改良俱乐部里与朋友们打了个赌,用20000英镑赌他可以在80天内环游地球一周。他从伦敦出发,只用80天的时间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
当我读完这本书,感到回味无穷。福格先生花了高价环游地球一周。他最终赢得了赌注。福格先生因为有了信心,相信自己不会被困难所压倒,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完成这件事的。他那坚定的意志让他不半途而废,坚持到底,对胜利的希望充满无限的追求。
其实我们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要像福格那样,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只要付出汗水和努力,就算失败了,也会有收获。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你不可以气馁,要镇定,保持冷静的头脑,去面对他,找到好方法来解决它。在学习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也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找到好办法。
你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分秒必争,那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每个人也是如此。短暂的几秒钟,可以使福格输掉赌注,可以使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时间是多么宝贵,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
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在什么时候,都会有许多难以完成的事,但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只要以信心当船,以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初中时代就对哈代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早有耳闻,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我终于明白了这本书为何在文坛占据重要地位。“苔丝”这种类型的题材在十九世纪的文坛里并不是少见的,越来越多的文人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邪恶,同情底层人民尤其妇女的命运,但显然哈代在本质上对“苔丝”这类人的认识是有新的突破的,对那个邪恶社会的打击力度更强。
这部小说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后期,正是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年代,传统社会正在历经翻天覆地的新变革,金钱观和追逐私利的观念悄然滋生,英国农村也经历着这样的变革。小说的主人公苔丝便生活在这样的英国农村中。
哈代赋予了苔丝很多美好的品质:漂亮美好,坚强乐观,善良孝顺,勤劳淳朴,。像作家所说“这样美丽的一幅细肌腻理组成的软縠明罗”理应得以健康成长,得到她应有的待遇,可看看苔丝的生存环境:出身贵族的她家族现在已经没落,生活贫苦,经济拮据,即使学业有成也不得不放弃读书而早早工作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而假冒德伯家的亚雷一家却混得风生水起;尽管苔丝聪慧善良,但她的父母却愚昧无知,也是他们一直劝苔丝去认本家才导致苔丝被玷污;社会的冷漠和传统观念使得苔丝坦白身世后遭到歧视和遗弃。这一切都逼得苔丝最终走投无路,尽管作出了抗争,生命还是早早地被这个社会夺去。
作者写这本书是为了鞭挞这个无情社会,同情社会底层这些善良美好却又无力与邪恶作斗争的劳动人民。说到造成苔丝悲剧命运的人,以往很多人都会把目光放在亚雷·德伯身上,诚然,这个花花公子玷污了苔丝,把苔丝推向深渊,可在我看来,安吉·克莱对苔丝不幸命运的推动作用反而更强。因为苔丝在遭遇亚雷的玷污后经历过一段时期的迷茫、悲伤和痛苦,坚强的她终究重新站起来,整个人慢慢蜕变,变得更富反抗精神,出淤泥而弥洁。独立生活的她后来深深地爱上进步青年安吉·克莱,克莱在当时算是思想比较先进没有阶级观念的人了,但尽管他有“先进的思想,善良的用意”,但在真正考验到来时,“却不知不觉还是信小时候所受的训诫,还是成见习俗的奴隶”和帮凶。新婚之夜他听到苔丝坦白身世后,虽然自身也并不“纯洁”,却不肯对苔丝报以同样的宽宥,还将她遗弃。
得不到深爱之人的理解还遭遗弃,这个打击对苔丝来说是巨大的,最糟糕的是导致之后苔丝迫于无奈委身于亚雷,尽管最后克莱终于想明白了,但也已经晚了,深爱克莱的苔丝一时冲动杀了德伯,过了5天幸福生活后苔丝的悲剧人生也到了尽头。有人说克莱一开始遗弃苔丝是因为太爱他以至于一时无法接受事实,这个解释我是不能接受的,只能说他那个时期的爱还不够深,还不到打败脑海里传统思想的地步。说到底,苔丝的悲剧,还有其社会道德根源,主要就是男性中心社会中那种强固的妇女贞操观念。哈代在规定苔丝的思想行为时始终与这一观念针锋相对,批判的矛头直指维护这一观念的社会和教会。在文中也可以看到苔丝对教会的态度由不断加深怀疑到用行动否定。
看到书的最后一部分,我唏嘘不已。看到苔丝杀了亚雷后露出惨淡笑容,临刑前淡定地享受和爱人所剩无几的快活日子时,很是心疼这个美好的女子,她的死亡是不公的,是悲哀的,但对她来说,或许死也会带来解脱。一整本书看下来,苔丝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强烈的自尊心,甚至让我想到了林黛玉。想了一下,发现自己喜欢的角色都是很有自尊心的人,苔丝就是如此。她尽管出身贫寒,却不卑不亢,她可以吃很多苦头,唯独不能做损自尊的事,比如她就不向权贵或有钱人低头,爱情里其实她也追求平等,这样的女子在当时的社会终究无法逃脱各种恶势力的打压摧残,当时又有多少个“苔丝”在经历这样的命运呢。
多少年过去了,时代在进步,可我还是不认为像“苔丝”这样的生命就不会存在了,韩国之前有女学生遭,加害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者走到哪都遭到唾弃,你看,社会还是这样。为爱而生,像苔丝这样美好的女孩,顶着什么为爱而亡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而遭到无情践踏的事我不想再看到了,她们都应该好好活着,享受人生。
生活是活动的,图画是静止的。生活供以人生命,图画供以人欣赏。
农村山城是一幅静止的图画。千年万年不变。生活里面的人叫画中人。他们在社会上地位可以忽略不计。然而画中一切于画外的人永远充满向往。
《边城》里那一种沉重古老静止的边城风景,以及边城小人物的生活状况,如画。而画中的人物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这生活无形中就够成了一幅图画,有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这意象与味道。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遇到过渡的是新娘。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缘缆索让船缓缓过去。花轿到岸拉,翠翠必战在小山头,目送这些远去,方回转船上,把船靠近近家的岸边。独自哼唱或采一把野花束在头上装扮新娘子。
想必大家都有读过一本有名的名著——《金银岛》。这本书里,主要讲了一个冒险故事: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里,以开着酒店维持生计。那个少年就是主人公吉姆。霍金斯。一天店里来了一个船长,一伙海盗想抢船长手里的那份藏宝图,但总是不能得逞,于是他们便杀了那位船长。但吉姆无意之中发现了船长那张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于是,他与朋友商量一起去探宝,朋友同意了,便带着一群水手和一个船长踏上了探宝之旅。一次偶然的机会,吉姆发现了那一船的水手全是海盗,并告诉了船长。于是双方的激烈对战就此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人的努力,胜利落向了吉姆这一方,不久,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的回到了家乡。
虽然我没有亲身去到那儿冒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总能浮出吉姆他那正直的面孔,他是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他总是能制服海盗,取得胜利。他是多么勇敢,当我听到他这句话时震撼得全身发抖,如这一段……我们看见陆地的那天夜里,我就在苹果桶里,我听到了你——约翰,还有你——迪克。约翰逊,还有汉兹,我还把你们说的每句话都报告给了船长。至于你们的船吗,是我割断了船的锚绳,是我杀死了你们留在船上的人,是……就当我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心里十分震撼,一个少年能有那么大的勇气说出这些,这让我很佩服。
当然我有佩服的人也有愤恨的人,例如希尔夫为代表的那群海盗,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都是虚伪、邪恶,他们为了自己而杀死别人的性命,他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而是更猖狂。一想到金钱脑子便空空的,仅剩下杀人的念头,横行霸道。让我的脑子里浮现出他们带着一双凶恶的眼睛、恐怖的狞笑拿着水手刀杀人,还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杀人。真是可恶之极。
读完了书,我觉得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作品里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对抗,我觉得故事警告着我们干什么都不能得意,因为那是在你人生路上的错路。而吉姆他们身上体现出的是一种正义为代表的精神财富,那才是最大的财富。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不同的书籍给你带来不同的收获。其实,书对于我们每一个人就好像粮食,读一本好书可以让你精神百倍,好像给自己补充一次营养。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说的多好呀!从书中,我知道了天文地理,我学会了辨别真善美和假丑恶,我学会了思考,我还看到了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生活。
不知什么时候,我爱上了读书。在我上四年级的时候,妈妈在图书馆为我办了一张借书卡,这样放假的我可以在图书馆里看书,也可以借书回家来阅读。当我看到图书馆里好多好多书时,我的心情十分激动。每次我会借回五本书,认认真真读完后,我去还书的时候再借回几本书来读。但最近因为疫情的原因,我不能去图书馆借书了。我书架上的书已经看了好多遍,我想起书中的话:“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于是,写完作业的我情不自禁地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读起来。
因为我爱读书,所以我的书有很多。比如有:《名人传》、《呼兰河传》、《三国演义》、《城南旧事》、《西游记》、《济公传》……有的书内容十分有趣,有的书读后又让我十分悲伤。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书,文中的那段描写非常激烈,我看得入了迷。妈妈在厨房做饭,不一会儿,她过来叫我吃饭,我看的正是关键的时候,就说:“马上,马上。”直到我读完那部分内容了,才去厨房吃饭。当我坐下来吃饭时,饭菜已经凉透了。于是,妈妈又热了一次饭菜,我俩这才吃上饭。
书是黑夜里的长明灯,书是沙漠里的绿洲,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森林里的指南针,书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我们要多读书,爱上读书就是抓住了快乐。
一个从小在富贵中的少爷,一个不把别人放在眼中的风流人物——福贵,他因为好赌被骗去了家财父亲也被气死了,但他却因祸得福最最后绞幸的活了下来,他的老婆家珍一直陪伴在他身边慢慢的用爱和自己的信念感化他,最终福贵终于被感化了,但是为时以晚,害得自己的家人受到苦日子。
当我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家珍没有怨言,是那样慈祥那样平静,我看到她无邪的纯洁的心灵,她仿佛在净化着一些"丑恶"的事物。福贵的女儿儿子相继死去,最终连女婿也惨死在了钢板下面,苦根也因为家中的贫穷最终被饿死了。看到福贵的亲人相继死去我的心情也触动了,留下了泪水。但是福贵也是可怜的上帝对他如此不公平,让他的亲人死去,只让自己潦倒的一个走向生命的尽头,也许这是他的"素命"吧!
亲人的相继离去使福贵变得不在是很新痛了,是他渐渐明白了,亲人一只活在自己的心中,要让自己好好的活下去,他买的老牛也是给予自己的自我安慰。
我对福贵的精神是十分赞赏的,他坚定的信念,背负着祖先留下的一句话,让自己活下去。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让自己的路走的更长更远。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神州大地,最源远流长的中华美德,我们应该懂得理解长辈的心,懂得感恩、懂得孝敬长辈。只有孝敬父母的人,才是一个有责任心的、高尚的人。
一个月来,我对《物种起源》进行了持续的阅读和研究,体验到了一种智力上的享受。达尔文理论的核心乃是“自然选择”,这是一个虽不复杂,但易被误解的概念。赖特在《道德的动物》中对这个概念的概括很是到位,这里借鉴一下,“自然选择”就是:如果在一个物种中个体之间存在遗传性状的变异,且某些性状比另一些更有利于生存和繁殖,那么,前者就会在群体中(明显地)扩散开来,结果(显然是)物种中遗传性状的总体表现发生了变化。达尔文就是利用这一模型,对生物世界的各种现象展开了解释。自然选择具有强大的解释力,这一点只有亲自看一看此书才能理解。这本书内容丰富,值得探讨的问题很多,这里仅谈谈我印象较深的几点吧。
一、博物学。这个学科有什么特点,看看达尔文的著述就很明白了。对海量资料地把握,是我最为惊叹的。博物学者的确很“博”,种植、养殖、观察、考察,从家鸽的毛色到白垩纪地质层的特点,无一不知。在对大量感性资料的占有基础上,博物学者们进一步整理、归纳,提出了诸多理论。许多现代科学如地质学、生物学等都产生自博物学。虽然现代学科划分越来越细,传统博物学似乎已“日薄西山”。但是,博物学或者说一种跨学科研究的思想方法,对现代科学研究的影响依然很大。
二、大自然的“想象力”。书中对某些动植物有趣习性的描述让我不禁感叹自然选择的神奇力量。大自然造就了如此“计划周密”的行为,简直超越我们的想象。如第六章关于盔兰属植物“大水桶”的作用,真令人拍案叫绝。
三、达尔文谨审慎的学风。达尔文有理由为自己建立了这一解释力强劲的理论而骄傲。但是,从书中我们看到达尔文并不自负,他对自己理论的局限性有清醒的认识并对所有质疑者者表示了可敬的尊重。如第九章“首次杂交不育性与多种不育性的渊源与原因”这一节中,达尔文写道,“经过再三考虑,我确定这个结果大概不是经由自然选择而来的”。达尔文的谨慎还表现在他对人类认识局限性的承认。他在第七章中对为什么与长颈鹿亲缘很近的动物没有长出长脖子时,写道,“正如对为什么人类过去有的事情没有在这一国发生而在那一国发生这种问题,期望得到确切的回答一样是不合理的。”
本书的阅读使我理清了许多之前模糊的问题,如进化是否有方向,复杂性与适应性等等。但是,在我理解了很多的同时,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谈两点。
首先,物种的起源我们已经探究很深了,但生命的起源和初态是怎样的呢?最初的生命是如何产生的,似乎就像宇宙学“一切物理定律在此失效”的大爆炸奇点一样神秘。现在关于生命起源的两种假说孰优孰劣,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可能,是令人着迷的问题。此外,生命的最初形式是什么,似乎已有公论,就是海洋中的蓝绿藻。但是这种最初的生物是无性繁殖的,这就意味着没有变异产生,而变异为自然选择提供了材料。试问,没有了材料,自然如何“裁剪”出其它类型的生物呢?有人可能说基因突变产生了变异,可众所周知的是,突变对个体常常是灾难性的。一种不利变异如何被自然选择保存下来,是令人费解的。我认为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当时其实存在会产生变异的生物,只不过我们没有发现而已。一个与此问题相关的疑问就是“寒武纪大爆炸”,而对此的解释现在只停留在假说阶段,也值得我们深入探寻。
再一个,对复杂现象的认识。《物种起源》里专门有一章“对自然选择学说的各种异议”,是达尔文回应各种质疑的。其中,达尔文对批评者提出的各种疑难现象做出了自然选择的解释。无疑,我们说这些解释是精彩的,逻辑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想要“证实”这种解释很难,“证伪”亦是如此。这主要是因为,进化作为一种复杂现象,我们无力了解它的每一环,于是我们对某一现象的原因只能做出推断,确保逻辑上的正确性,至于进化历程中是否真的是这样,只有“上帝”知道了。这一点,历来是进化论批评者的主要攻击对象。这个问题说起来复杂,可能会涉及一些科学哲学的命题。但简而言之,我认为,这是进化论的可能问题,也是进化论对人类世界观的最大贡献。对偶然性的肯定,对复杂现象的敬畏,是我们对自身理性能力局限性认识的进步。进化、社会历史、神经活动,都是复杂现象,它们的运作是无数因素综合使力的结果,而这种综合绝不是简单求和,而是一种质变。我对复杂现象一直充满兴趣,所以,下一阶段,准备读读梅拉妮·米歇尔的《复杂》,看有什么启发没有。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一个流浪雇农。“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般便撑船”,深受剥削、压迫和凌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的。更另人痛心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轻自贱自欺自慰的恶习,甚至靠凌弱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的不平之气,以获得平衡。人们习惯地称这种性格表现为“精神胜利法”阿q的性格形成于他的生活环境和人生遭遇,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阿q正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喜剧的外表,悲剧的内核,使读者把阿q等人的形象清晰地印在脑海中,阿q的一生是悲剧性的,他的遭遇令人感叹、令人同情。我希望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勤勤恳恳,把自己的每一天都过的充实、快乐,做一个求上进的青少年,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好公民。
安娜毋庸置疑是美丽的,她如同芜草丛中的奇葩,她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感情热烈真挚,一种妩媚却真诚,充满活力而且轻盈,聪明又懂分寸的美。她热情感性,八年不懂爱情的生活,使她在遇到真爱时可以不顾一切,断然放弃名誉家庭甚至儿子。安娜,她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她正直不放荡。当她一经接受弗龙斯基的爱情以后,她勇敢地向丈夫跟旧生活决裂,她说:“我知道了我不能再欺骗自己,我是活人,罪不在我,上帝生就我这样一个人,我要爱情,我要生活。”她追求真挚的爱情,她也曾对弗龙斯基说:“爱,我所以不喜欢那个字眼,就正因为它对于我有太多的意义,远非你所能理解的。她是真诚单纯的,爱变爱的轰轰烈烈,无所遮掩,宁玉碎,不肯容忍自己欺骗。
卡列宁,这个官僚制度的化身,他在生活中孜孜以求的只是勋章和官爵。在他看来,他之所以需要一个家庭,并非出于爱情的需要,而是因为他在仕途上少不了这样一个点缀品。
这么一个冷酷的政界高官,一个从小便是孤儿不懂得爱只会追逐名利的人,一个让安娜八年后想起便会哆嗦的丈夫!他是现实卑劣的,为了前程娶下毫无感情基础的妻子,冷漠对待安娜与自己唯一的儿子。他,无疑不能给安娜带来她所心心念念的爱情。他和安娜的结合,在我看来,自始至终都是个错误。安娜心中对爱情的渴求与可列宁的冷酷无情完全无法磨合。所以,安娜之后才会如飞蛾扑火式的深爱弗龙斯基,因为他能带给她所谓的爱情。
我想在我看来安娜是勇敢的,她始终不悔自己选择的道路:“假使一切要从头再来,也还是会一样的。”她鄙视那班贵族男女堕落虚伪的生活,在剧院里她向整个社交界抬起了高傲的美丽的头。
爱,只有简单笔画,却比想象复杂。安娜跟弗龙斯基的爱情,到最后可以说只是单行线。
安娜性格自身有着不可弥补的局限性,她曾对弗龙斯基说:“你要明白,自从我爱上你以后,在我一切都变了。在我只有一件东西,一件东西----那就是你的爱!”“一切都完了,我除了你以外甚么都没有了。请记住这个吧!”她变成了攀扶在弗龙斯基这棵树上的一条青藤,树倒藤亡。弗龙斯基成了她生活中和全部意义,一旦失去他的爱,她的生命便不可挽回地灰飞烟灭。可是后来弗龙斯基对她的爱已愈走愈远。她内心永无休止的矛盾与痛苦,她对生活对自己目前处境的迷惘与恐惧。她的生活,她的信仰和她的追求都找不到一个平衡的支点,找不到前进的方向,她本能地反抗一切,又本能地忍受着一切的冲击。她爱得愈深便愈没有安全感。到了最后,她甚至被迫使用一般上流妇女使用的靠姿色与服装去吸引弗龙斯基的视线。企图牵住他日益冷淡的爱情。
安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伏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龙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伏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当被寄托所有的爱情消失不见,若爱最后只是单行,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合上这本厚重的小说,我闭上眼睛慢慢进入了无意识的状态。在这个深秋的午后,我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在梦里,出现俄国上流社会的舞会,金碧辉煌的大厅,幻彩流光的各色华丽服饰,人头攒动的一派热闹但又极具风度的舞会。一个身穿黑色低胸礼服的少妇,小巧精致的脸上有着白皙紧致的皮肤,温柔婉转的神情,顾盼生姿。镜头切换,她正在和一个英俊高大身着笔挺军装的男人跳华尔兹——是Swan Lake Waltz(天鹅湖华尔兹)的曲调。军官温柔的目光像一张柔软又黏人的蛛网,一丝一丝将少妇裹入爱情的巢穴……我挣扎了一下,但是怕惊扰这美丽的一刻,瞬间我来到了一片白桦树林,一个留着八字胡的中年贵族男子在和一个农民模样的老实人交涉,他们说话声音不大,我能看到他们的嘴唇在翕动,最后,那个中年贵族应该已经顺利地出售了这片属于他的茂盛的白桦树林并且卖了个好价钱。他缓缓地回过头,我依稀看到他饱含沧桑的脸上浮起了一抹淡淡的微笑,感觉仿佛是找到了永恒的生命意义。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的品读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我带着我的疑问来读这部经典名著,我找到了答案,却发现列夫·托尔斯泰在探寻另一个更加深刻的命题: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们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上?我们为了什么而活?
书的扉页上印着这样一句颇有宗教色彩的话:“伸冤在我,我必报应”。从这句话里我读到了源于古希腊神话中无奈又崇高的“命运”观,渺小的人类将所有的不幸寄托于上帝,相信上帝会公平公正的处置让人冤屈的罪恶,惩罚违背精神的人类。由此可见《安娜·卡列尼娜》这本小说所探讨的不仅仅是俄国上层社会女性摆脱社会伦理的束缚寻求真爱,更是由此衍生出来更加深刻的主题:在历史不断前进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人类命运的归属,和个人生命的自我救赎。
读完整本书,我最想探讨的就是女主人公安娜的命运中两个关键词:爱情与幸福,以及列夫·托尔斯泰想要诉说的真理。
首先在小说中,有两条主要的线索贯穿全篇:安娜冲破与卡列宁长达八年的婚姻,与年轻军官弗伦斯基陷入热恋并与之结合,最终难以背负社会舆论压力卧轨自杀。而另一条是俄国贵族农奴主列文和公爵小姐基季一波三折后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以及列文作为地主对时下农奴制度的不满与改革的憧憬,但是囿于现实又止步不前的困窘。
两条线索,代表了两段不同的爱情,以及两种不同的思想火花,两种不同的命运。
安娜,在整本书中最饱满鲜明的形象,被列夫·托尔斯泰赋予了非凡的浓墨重彩。她是“天使”与“魔鬼”的结合,她有情欲也有理想,她既有聪明理智的头脑又有丰富热情的情感,她既扮演好了一个贤妻良母的角色又无法克制爱情之火的燃烧,她既是坚强又执着的反叛者,又是脆弱又无助的众矢之的。
她与卡列宁的婚姻是包办婚姻,他们之间是没有爱情可言的。安娜在大他二十岁的卡列宁身上寻求爱情和生活的存在感是徒劳,因为卡列宁醉心政治,不解风月。安娜活力的生命在这个冰冷无生气的家庭一点点地被平静的消耗掉,这算是一种安稳的“幸福”,优越的物质条件,尊贵的社会地位,是上流社会才貌双全的宠儿,有一个听话可爱的儿子谢廖沙。可是当安娜在莫斯科的火车站偶然遇见渥伦斯基的那一刻起,她身上无处安放的“过剩的精力”终于找到了归宿,一个同样有着俊美外表,过人才智,善良正直的军官一下就抓住了安娜的心,他有安娜所喜爱所想要的一切,这才是真的爱情。而渥伦斯基对这段感情从最初的虚荣心到后来端正态度,原意为这段恋情开枪自杀,祈求卡列宁的宽恕,以及后来抛弃升官加爵的远大前程带着安娜离开俄国私奔到意大利,渥伦斯基是深爱安娜的,可是他却不能带给她永久的幸福,安娜的生活也不断徘徊在爱与痛的边缘,经历进退两难的艰难时刻之后,最终她熬不过被逝去爱情击垮的灵魂,她唯有选择将生命结束在两人相识的车站,她希望得到主的宽恕从而得到最终的解脱。
在安娜与渥伦斯基的这段爱情里,安娜的性格、形象逐渐的饱满,散发出内在的张力。及至此时,她已经不在顾忌名声甚至可以抛弃心爱的儿子,成为一个不称职的母亲,因为她找到了生命的真谛——爱情,跟渥伦斯基在一起才是她应有的“幸福”生活。可惜这段幸福的生活是短暂的,因为这是全部建立在“爱情”上的“幸福”,“爱情”作为基础,又是脆弱不堪一击的,没有责任感的约束,渥伦斯基的逃离将安娜拉至痛苦的边缘。
而另一条主线,基季和莱温的结合代表了列夫·托尔斯泰理想的幸福家庭。其实书中有写到,莱温和安娜是同一种人,走的不同的道路却是向着一个方向。我思索了一下,安娜和莱温所追求的都是人类在历史前进的过程中所追求的先进文明的思想观念,而二人结局的不同是因为安娜将个人命运的斗争付诸脆弱的爱情,而莱温则用劳动和探索,预测到了贵族阶级即将灭亡的历史步伐,在经历了得不到爱情的抑郁期,最终视野豁然开朗,他明白了理想的幸福——带着理性的头脑和悲悯的良心顺应自然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人最终还是不能超越底线还幸福的活着,这也是列夫·托尔斯泰认为安娜只能毁灭的原因。经历过无数日夜痛苦探索的莱温最终寻得了活下去的勇气,他明白了人生的真谛,人生不过就是一首交响乐,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乐章,有不和谐的音符也有优美动听的旋律,就像四季更替,周而复始,当冬天来临,春天也不会太遥远。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这句话说得很对。书就像一把钥匙,帮我打开智慧的大门;书就像一艘小船,载着我在书的世界中遨游;书就像一位老师,告诉我人生的道理。
在我的童年记忆中,我看过的书就像天上的星星,多得数不清。我看过《白雪公主》、《西游记》、《丑小鸭》……每一个故事都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懂得做人的道理。从此,我迷上了读书。
我每个星期天都去书店看书。今天又到了星期天,我一想到马上就可以到书店看书了,心里就乐开了花。一路上,我感觉花儿对我点头,鸟儿为我歌唱,路上的行人似乎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一眨眼的工夫,我已经到了书店。我好不容易才挤到书店二楼。在一排花花绿绿的书中,我急切地寻找着上一次未看完的那本童话,啊,我终于找到了那本书。我找到座位后急忙坐下,津津有味地看着这本书。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一切,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正当我全神贯注地看精彩部分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喊:“大家别再看了,下班了。”这一句喊声把我从书中拉了出来。这时我才发觉已经在这里读了一下午书了,然后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走出了新华书店。
回到家中,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去了“童话世界”。我遇到了海的女儿,她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明白了爱不仅仅是得到,更是成全和牺牲。当她变成泡沫的时候,我的心灵也浮出了美丽的泡沫,那是善良和崇高的品质。我还看见了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事情,它使我明白了人生中的挫折和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要学会把他们踩在脚下。
书不断的改变着我,让我摆脱了无知和粗俗,让我的眼界越来越宽,让我的感情越来越丰富、细腻。书使我的童年生活变得丰富多彩,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
假期读了鲁迅先生的《二十四孝图》。这样的一篇文章,虽然名叫《二十四孝图》,但其实并没有写出如何孝顺父母,没有起到教孝的目的。其中的卧冰求鲤却让童年的鲁迅产生了恐惧,他一直认为孝顺父母无非是“听话”,“从命”,以及长大之后,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从文章中可以读出鲁迅先生对封建制度的厌恶。试想这种常人不能做到的,却又拼命引导要求人去做到,是便于统治,不从根本上解决贫穷问题,却要求人们做出十分极端的行为并以此为孝道,而且还对这种孝道加以宣扬。
《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从自己小时候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感受,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以及了中国儿童可怜,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其实我们只要真正地爱我们的长辈,用亲情,用温暖感动他们就能真正做到孝顺,并且做好孝。
偶然翻开妈妈的书,一轮清明的月,无暇的沾着痛苦的印记……
祭奠韩月容,高俊生,康先生……
月未曾晃过我的眼睛,“我又遇见了那个月牙儿了。”在这样的年代想找到那样的月牙似乎是不可能了,我同样也未曾深深地体会过那样眼睛的月。
垫着茅草的感化院住着不会被人性感化的韩月容,与其说被“人性”感化,倒不如说韩是被感化过得了,被那个万恶的社会感化的没了人性,没了样子,“花柳病”这么妖娆的名字是病啊!偶然想起《红楼梦》的“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觉得好似牵强,月容不是金闺,高俊生说他爱穷人家的女孩儿,只是一句善意的谎言啊!
好冷的月牙儿啊!出现在月容爸爸死的那一天,妈嫁的那一天,刚没了爸的那一会儿,妈妈卖了的那一会儿……有爱情是幸福的,高俊生一个不懂爱伤害了爱的人也使月容感到了快乐。那快乐之后是被伤的的更深的痛,月牙儿是痛苦的化身,那一点氤氲的光里,还不只是单纯的苦难啊!
懂月牙儿的不是月容,月容在苦难时想起她,她只有给她无限的苦难,来寄托苦难;当苦难再次降临时,月容又想起她,只是苦难啊!
快乐时想到的月牙儿是苦难的前奏,高俊生给的快乐远不及新爸爸给的快乐,因为那时,月容忘记了月牙儿,很多天没有见到了,高俊生的月牙儿是幸福的,像月牙儿那样微薄遥远与难以触摸,瞬间没有了。月容上过学的,那又怎样啊,被淹没的无影无踪……
没有谈及到月容的爸爸,妈妈,他们的离开与回来将月容同时推入了深渊,一去不返的,来过走过的,都踏着月容的尸体走了,走了。
走吧,走吧,给自己的心找一个家,懂月牙儿的不是韩月容,高俊生,还有也不是康先生,而是老舍。
第一次独自写自己想写的读后感,一味斥痛。
小时候,妈妈教会我一些古语,“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或许那个时候的我还不懂这些句子的意思,但是他们都告诉我一个共同的名字——书。我渐渐地长大了,学会了拼音、学会了认字、学会了朗读诗词,小小的我渴望着了解这个美丽世界,于是我交上了人生中的第一位好朋友——书。
读书,让我认识了潇洒的李白、豪放的苏轼、爱思索的鲁迅、喜爱动物的沈石溪。读书,仿佛在如画风景中捡拾朝花,寻找生命的感悟。他带我泛舟西湖,随手采摘到生命启迪的莲子;他带我踏进苏杭,欣赏人间的天堂;他带我登临泰山,了解帝王封禅的缘由,体味“一览众山小”的胸襟。
---爷爷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这告诉我们读书是多么的重要。西汉时候,有个十分好学的青年叫匡衡,但因家境贫寒无钱买灯,一到夜晚他家屋内一片漆黑,没法读书。一天晚上,他见隔壁人家点着蜡烛,就在墙壁上悄悄地凿了一个小孔,让微微透过洞孔的烛光映在书上,就这样,他每天晚上都借邻居的烛光读书。匡衡就是在这样的学习条件下,学到了知识,后来成为西汉有名的学者。
匡衡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尚且借光读书,而现在,老师和家长给我们创造了如此好的环境,我们更要认真读书。与书相伴,犹如与知识为友,以智慧为师。
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开阔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情感。“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让我们一起畅饮这“源头活水”,热爱读书吧!
说《安娜.卡列宁娜》是长篇巨制,可是时间跨度并不长,场景设置算不上恢宏;写感情,并不摄人心魂;写故事,并不曲折离奇;写尽世俗,人间百态,也是点到即止;可就是这样的长篇小说,也足以吸引我很快进入到十九世纪后半段的沙皇俄国,从莫斯科,彼得堡,到外省乡村,一幅广阔多彩的社会图景在眼前铺开,150多个人物个性鲜明地跃然纸上。所以,我读到后面一向在思考,托尔斯泰的这支笔到底妙在哪?那就是他出色的心理描述。
一方面,书中的主要人物都经历了曲折的心理变化过程,作者对于主角们的每一次心理和精神上经历的嬗变都写得肌理分明,细致入微。这其中,最丰满的形象要属安娜和列文。安娜的鲜艳,妩媚,开朗,落落大方到之后的羞愧,孤僻,猜疑,被欲望吞噬。列文从敏感自尊又热爱劳动充满活力到之后婚后出现的精神危机,以及从宗教中找到自我的信仰。(托尔斯泰安排他们在第七部中相遇,唯一的一次见面也是最终一次见面,就让列文对之产生了爱怜的情感。)要把这样丰满的人物形象总结下来,可能需要另开一篇了。而那里我最想说的是吉娣和陶丽两名普通女性主角的心理蜕变和心理矛盾。
上卷中,列文和吉娣迅速地抓住了我的眼球,虽然一开始他们并没有成功相爱。安娜以往这么对吉娣说“您此刻的年华真太宝贵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那好比弥漫在瑞士群山中的蔚蓝色雾霭。这种蔚蓝色雾霭笼罩着童年即将结束时那个年代幸福的一切,过了这欢乐幸福的阶段,路就越来越窄了,踏上这段道路真叫人又惊又喜,尽管它看来还是光明完美的。”她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告诉吉娣所处的完美年华里一切都充满着无限的可能,而失恋后的吉娣害了一场大病,意志消沉,出国疗养遇到了改变她的华伦加,她的身上有着“超脱吉娣所十分厌恶的世俗男女关系的生活情趣和生活价值。”这一点深深吸引了吉娣,并启发了她,带领她到了一个崭新的,崇高而美丽的新世界,从这个高处能够冷静地观察往事。最终,吉娣明白了一个人只要能忘我,热爱别人,就能心安理得,幸福康宁。而这一点我们在之后吉娣爱上列文,婚后同丈夫住在乡间,料理家务,异常是跟随列文去看望他临终的哥哥那一幕能够看出来,这样的心里蜕变在吉娣身上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而说到内心矛盾,陶丽去访问安娜一行则被作者刻画得真实而深刻。从开始在富裕农民家喝茶时同农妇谈论孩子的问题开始的四个小时的去程中,她从各个方面回顾了自我的一生,认为自我受困于怀孕生子的家庭生活中得不到片刻安宁,看到的是“人人都在生活,人人都在享受生的欢乐。”而就是没有她的份,对自我的生活是嫌恶的否定的。到达安娜家里,参观了富丽堂皇,贵重崭新的房子,了解了她的处境,参加了上流社会那些风度翩翩的贵人的聚会之后,却觉得“好像在跟一批比她高明的演员同台演出,她的拙劣演技把整台好戏都糟蹋了。”“对家庭和孩子的思念,异常迷人,异常鲜明地在她心头翻腾。这会儿,她觉得她的小天地是那么宝贵那么可爱,她在外面简直一天也待不下去了。”读出了一个普通已婚妇女的内心渴望和挣扎,矛盾与释然。
托尔斯泰的这支妙笔写出来的人物心理,能够说是细腻的工笔画一般,连喜怒哀乐都能够分成多个类型和程度的那种细腻。
从小,我就很喜欢看书,什么故事书,童话书都是我的最爱。有时,我爱看书甚至到了入迷的地步,爸爸妈妈为此责备了我不少。爸爸妈妈为了我的眼睛着想,千方百计限制我看书的时间,但是依然阻止不了我爱看书的热情,我用他们给我的零花钱买来电筒,晚上躲在被子里看书。我偷看书的事最终被他们发现了,爸爸妈妈阻止不了我,也就不再阻止,我不但看自家的书,还不时到书店里借来看,邻居们都夸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好孩子。
五年级时,有一次我在课堂上偷看《鲁宾孙漂流记》,被老师发现了,他没有批评我,而是对我说:“你热爱读书我不反对,但是你不能只看故事和童话书,还要看一些和学习有关的书。就像鲁迅先生说过的.:读书如蜜蜂采蜜,只有采过许多花,才能酿出蜜来。”听了老师语重心长的话,我改变了读书的方向,我找一些其他的书来看。慢慢地,我发现在其他的书里,也有一些让我感兴趣的东西,尤其是作文选,可以让我的作文水品有了很大提高……我遨游在书籍的海洋里,如痴如醉,读书,成了我的一项业余爱好。五年级下学期,我的一篇作文在县上获了奖,老师说这是我平时爱看书的结果,我欣喜万分,从此我看书的兴趣更加浓厚了。
随着我读的书籍的增多,我积累的知识越丰富,这使我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得心应手。学习中,我凭着积累的知识在学习中占据优势,我的作文多次在学校里和县上获奖;在生活中,我和同学们谈话也妙语连珠,侃侃而谈,同学们都对我羡慕不已。这让我深深地明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的朋友。正是人类不断地看书、学习,才有今天的文明社会,正是我从小不断地看书,才有今天的收获。今后,我一定把我爱读书的这个好习惯继续发扬下去。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养成热爱读书的好习惯吧,我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百善孝为先”被称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往往又被人忽视。
也许你忙于工作,学习而忘了给父母一声温暖的问候;也许你已许久没有牵他们那干枯的手;更没有注意他们头上又增加了几根白发。可是,当你出门在外时他们的心却时时牵挂着你,真不愧“儿行千里母担忧”。
从你出身的那刻起,他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开始把心思投入到这个小生命身上。小时候为了不让你哭,他们想办法哄你开心,因为你的哭声会挂动他们每一根心弦,他们心疼。等你稍微大点了进入校门他们怕你受同学欺负总教你怎样相处。每天接你上下学便成了他们的工作。你大了,有自己的理想了,开始变得有些嫌弃他们了,可他们不介意依然以微笑面对你。你可曾想过这一切是他们爱你!
父母是你心灵的依靠,精神上的依托。他们总给你力量,让你有足够的信心面对生活。在你受挫时鼓励你继续努力不要放弃。也许你不知道当你有自信或者取得好成绩时他们有多么的开心。即使不笑也掩饰不了他们内心的幸福快乐。孝敬父母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趁他们还在珍惜他们,闲暇时给他们一声温暖的问候,也许你感觉微不足道,但这足以让他们回味好久。抽出时间陪他们说说话,他们都会感到莫大的幸福。放下你手中的工作学习,去多陪陪他们吧!让孝心绽放,让幸福绽放,让爱绽放!
时间在流逝,时代在变迁,人的生活也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但不变的是亲情,是孝心。一颗孝心,平平常常,不需要浓妆淡抹只须本色,这会让你的父母回味无穷。人生短暂,你能孝顺他们的时间不是无穷无尽的,所以传递你的孝心吧!
读《陈情表》不哭则不孝。他教会你孝心的重要性,让你再次领悟“百善孝为先”。读过它我想你应感慨颇深。给你莫大启迪。及时尽孝吧!趁我们的父母还健在的光阴。让孝心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我喜欢沈从文这个名字,也喜欢沈从文写的《边城》。
在沈从文的笔下,这是一个用人性描绘起来的瑰丽而温馨的世界,这里人性皆真、皆善、皆美,由每个人身上所焕生的人性美、人情美营造了这个世界,这里看不到邪恶、_诈和贪欲;这里有贫富区分和社会地位高低的差别,但他们都相亲相爱、互帮互助;这里也有矛盾,但那决不是善与恶的冲突,小说的.结局是悲的,可是不是险恶_邪所为。在一首清澈、美丽但又有些哀婉的田园牧歌中,为人类的爱做了恰如其分的说明。在这样一篇美丽的文字之中,我们更能感受到一种似乎已为我们所陌生的自然、优美、健康的人性,那种如大自然本身一样凝重、明慧而又本色真实的人生形式。
读着它的时候,心是宁静的,灵魂是清澈的,感动的心是真切的痛,却又是饱含着最深的向往。在这个生活节奏极快,思想剧烈碰撞的年代,人与人的关系越来越脆弱、越来越紧张,爱情,缺少婉转;相亲相爱,也带着目的,抱着想法。突然很伤感,现代人真的就聪明就快了了吗,没有。科技可以加速我们的交往,却淡去了我们的相互珍惜的感情,这难道不是另一种悲哀么?
我一口气读完《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这本书真有意思,我太羡慕爱丽丝做的梦了,她居然能和小兔子对话,还能与多多鸟、小老鼠、鸭子比赛,玩得那么开心。我也想做这样的梦,非常想与住在我家阳台顶棚外沿与铁皮之间的小鸟一起玩,可是我要接近它们,它们就飞走。我梦想与它们对话,告诉它们那里又窄又冷。我要在屋外管道间搭个窝,放些吃的、喝的,让它们在这里安家,宽敞又舒适,我还可以天天与它们玩。
我还喜欢爱丽丝善良、乐于助人的精神。当扑克牌王后让爱丽丝砍扑克牌士兵的头时,她把士兵藏起来,并机智地在刀上沾了红漆,充作士兵的血,骗过了王后,救了士兵。这使我想去帮助中华鲟:中华鲟的习性是不远千里游到长江上游生宝宝,然后带着出生的宝宝到下游生活,现在一座大坝挡住了它们到上游生宝宝的路,使中华鲟无法繁衍下代了。我梦想能象爱丽丝那样做个梦,梦到我告诉中华鲟,人们在大坝边专门为它们修建了一个大大的湖,可以到那里产宝宝。
我更羡慕爱丽丝能听懂青虫说话,在危急时刻青虫告诉她怎样能变大变小。我也梦想有一只青虫。我多想这些梦都能成为真的啊!
寒假中,我在爸爸的要求下,背完了《论语》,使我对孔子的思想有了初步的体会。
孔子,名丘,字仲尼,鲁国人,春秋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论语》是语录体著作,涵盖了哲学、政治、伦理、文学、道德等诸多方面,内容十分广泛,由孔子的弟子和再传弟子编纂而成。
通过对《论语》的背诵,使我了解到孔子对各个方面的深入理解。孔子作为伟大的教育家,实行“有教无类”,只要“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他教育学生从不分贫富贵贱,只要拿十条干肉作学费,他没有不教育的,使教育不再是贵族的权利,他开创了私人教育的先河。从这一点来看,他不愧为是个伟大的教育家。他对学习和思考的论述非常精辟,比如“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只学习不思考,就会糊涂;只思考不学习,便会疑惑不解。说明“学”与“思”结合才是学习的正确途径。
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仁”,“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孔子为了这个目标,终生去践行它。他的思想对现在的社会仍有启迪。他为了这个目标,带领弟子周游列国。到了老年,他开始修订《春秋》、《诗经》等,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播做出了贡献。
通过对《论语》的背诵,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决心在以后的生活中努力的去践行它。
这个由人组成的社会上,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家事、背景、资质、境遇等等都在社会上出任一个角色,给自己订立一个位置、一个生活方式、一种幸福的方式,然后就做着,最好能乐在其中,从而拥有一个快乐的人生。这就是大多数人的人生的意义吧。
当我们拥有一个温暖但规则的环境,我们可能会腻味,就象对甜蜜的食物。从而想追求些放任、改变的东西,没有规则框框的东西,让心性放任表达的东西——所以,我们有文学、有艺术、有唱歌跳舞电影电视等等精神食粮。就象风筝,放出去了还是要回来的,必定我们是人,人有基本需要,如果你不循规蹈矩地做你该做的事情,你就可能失去最基本的生活,比如吃、穿、住、配偶、孩子等等,这些个东西平时你不会太在意,但一旦失去却是真的不行。
的确,这个社会有极少数对基本需求完全漠然的神一般的人物,相信这类人物跟常人有本质的差别,天生的差别。他们负责牺牲自己的常人幸福,创造杰出的精神食粮,这样大众的人生就不会太过贫乏。
比如艺术家,与常人思维不同,他们有强烈想表达的东西,但又困扰于自己的人的肉身需求:“叫我来说吧。我猜想你是这样一种情况。一连几个月你脑子里一直不想这件事,你甚至可以使自己相信,你同这件事已经彻底绝缘了。你为自己获得了自由而高兴,你觉得终于成为自己灵魂的主人了。你好象昂首于星斗中漫步。但是突然间,你忍受不住了。你发觉你的双脚从来就没有从污泥里拔出过。你现在想索性全身躺在烂泥塘里翻滚。你拼命往肚里灌酒,你憎恨自己,简直快要发疯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艺术家脱离寻常越多,艺术成就越高。所以,大凡成就卓越的艺术家都是精神病,如画家梵高、音乐家舒曼。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说过:“所有杰作都出自精神病患者之手。”总之,天才异于常人,他们过着疯狂的日子,创作出疯狂的作品。
天才或常人,各自选择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各得其所。毛姆大概是把艺术比做月亮,把常人生活比做六便士,文中有对画家的前妻、儿子世俗行为的讽刺挖苦,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画家为了艺术不再是人,成为神,而那些妻子、儿子还是人。没有、也不应该有什么道德对错之分。
围绕着灵魂的拷问和救赎,《罪与罚》开始了直逼人心的解剖。冷峻峭厉的文笔,让人读得异常艰难;深入骨髓的文字,无情地展示人性的虚伪、冷酷、残忍和搏斗。
19世纪的俄国文学灿烂辉煌、光彩夺目,涌现出像普希金、屠格涅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享誉世界的文学大师,让后人敬仰不已,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是其中非常杰出的一位作家,他们被冠之以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笼统地讲,这大体不错;但从细微处看,从文字魅力看,从语言的圈套来看,从人物塑造来看……从各个方面来看,用心品鉴,我觉得这远远概括不了陀氏的风格。
有人说《罪与罚》,是一部卓越的社会哲理小说。与许多俄国同时代的小说一样,作者在《罪与罚》反应了俄国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探讨了贫穷与犯罪等一些社会问题。
有人说《罪与罚》,是一本社会心理小说。小说以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展现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杀害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及其妹妹丽莎维塔后挣扎、焦虑、忏悔、亢奋、抑郁、颓废的复杂内心,复杂的心理活动交织出现,呈现出令人难以想象的巨大心理落差和事件的跌宕起伏,让人惊愕与困顿……
然而,我倒觉得《罪与罚》是对人类灵魂的拷问和救赎,是对不合理现实的控诉和愤懑,更是对人类自身的前途和未来进行了艰难的探索与瞭望,正是对人类命运前途的不懈揭秘才更显得谜团重重,深陷其中难以自拔……从这维度上来说,撼人心魄的心路分析使之具有了更为形而上意义上的文学价值和享受。
按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人有三个层面——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EGO)。
本我(ID)是在潜意识形态下的思想,代表人最为原始的、属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如饥饿、生气、性欲等;本我为与生俱来的,亦为人格结构的基础,日后自我及超我即是以本我为基础而发展。本我只遵循一个原则——享乐原则(pleasureprinciple),意为追求个体的生物性需求如食物的饱足与性欲的满足,以及避免痛苦。弗洛伊德认为,享乐原则的影响化是在人的婴幼儿时期,也是本我思想表现最突出的时候。
自我(EGO)是人格的心理组成部分。这里,现实原则暂时中止了快乐原则。由此,个体学会区分心灵中的思想与围绕着个体的外在世界的思想。自我在自身和其环境中进行调节。弗洛伊德认为自我是人格的执行者。
超我(super-ego)是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份。在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超我是父亲形象与文化规范的符号内化,由于对客体的冲突,超我倾向于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对立场,而对“自我”带有侵略性。
围绕着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陀思妥耶夫斯基塑造的一系列人物极其形象鲜明地呈现了出来。
杀死放高利贷的老太婆表面上看没有明显的动机,而实际上拉斯科尔尼科夫则认为她是社会的毒瘤,铲除她理所当然,客观上无意识中又杀死无辜的丽莎维塔,这既是逻辑的圈套,也是语言的圈套,更是生活的圈套,还是作家的圈套。
表面上看来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作为一个救助者出现在马尔美拉多夫的家中,他先是把受伤了的马拉美拉多夫护送回家;在其死后又出资帮助其孤儿寡母安排葬礼;在索尼娅受到陷害时又助其洗清冤屈。卡捷琳娜甚至将其当成家里的靠山和救星,指望着他能够帮助她开办女子寄宿学校,从而彻底摆脱贫穷悲惨的命运。而实际上马尔美拉多夫一家才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拯救者。当拉斯科尔尼科夫救助重伤的马尔梅拉多夫后,之前痛苦不堪的心灵却因一个怜悯和救助而有了全新的感觉,心中产生了一种生命感和力量感,觉得自己的生命并未和那个老太婆一起死去。而索尼娅正是他最终获得拯救的“圣母”。
斯维德里盖洛夫,这是一个老_巨猾的享乐主义者,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哪怕去栽赃陷害别人,只要对他有利他就去做,而从斯维德里盖洛夫的行事说话来推断,他很可能年轻时和拉斯科尔尼科夫一样,曾经很狂热,也很聪明博学,但当一切梦想破灭后,他所选择的道路就是纵欲和享乐,但是当他对漂亮女人的无限欲望在杜尼亚那里受到挫折之后(他甚至想强_杜尼亚,但最后一刻放弃了),他就意识到自己的生命终归虚无。
卢任要娶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妹妹杜尼亚就是因为她贫穷而且美丽,所以能把她很方便收做自己的奴隶,并且还要她感激他,把他当作恩人。
陀氏的小说世界,揭示了一个残酷扭曲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面充满着人和人之间的对峙和战争,伴随着吵闹和咒骂,甚至是癫狂的呐喊,无怪乎鲁迅这样的作家也说妥思妥耶夫斯基太伟大,但是只敬服,却总不能爱。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事》一文里,鲁迅说:“一读他二十四岁时作的《穷人》,就已经吃惊于他那暮年似的孤寂。到后来,他竟作为罪孽深重的罪人,同时也是残酷的拷问官而出现了。他把小说中的男男女女,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他们,不但剥去了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要拷问出藏在那罪恶之下的真正的洁白来。而且还不肯爽利的处死,竭力要放它们活得长久。而这陀思妥耶夫斯基,则仿佛和罪人一同苦恼,和拷问官一同高兴似的。这决不是平常人做得到的事情,总而言之,就因为伟大的缘故。但我自己,却常常想废书不观。”
眼下,艰难地阅读这本小说,正暗合了某种心理,在这种心理和生活的压迫下,《罪与罚》刻骨铭心,这是很多年轻人无法理解的,也许有些书注定要用心才能读得通……
自从踏上了小学生涯的那一刻起,书就成为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
刚开始阅读,我的兴趣是插图,文字对我并没有什么诱惑,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书中的插图也越来越少。这时我对书的喜爱已经是“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了。可是,我的年级不断升高,作业不断增加,我不得不放弃一部分读书的时间来学习,即便是这样,依然改变不了我对读书的如饥似渴。于是我便有了许多窃读的经历。
每天上学之前,我都会快速洗脸吃饭,为的是能在小房间里读上几页书,有时读得如痴如醉,忘记了时间,差点上学迟到;平常我会在书包里放上一本厚厚的书,可以在下课好好品读;只要是放假的日子,一大早我总是习惯性的惦起脚尖,一点一点地挪到书架旁,生怕吵醒爸爸妈妈,然后飞快地抽出一本书读了起来……不过我窃读最成功的一次就是“浴室读书”了。那时我刚洗完澡,轻手轻脚地推开门,拿了一本书,然后跑回浴室,开起了水龙头,水“哗哗”地流着,盖过了翻书声,也迷惑了妈妈的耳朵,让妈妈以为我还在冲澡。过了一会儿,我关掉水龙头,又“啪”地一声合上了门,仿佛我刚刚冲完澡,正准备擦身体。我贪婪地读着,眼睛迫不及待地扫过一行行字,就像在赶火车,终于读完了,我舒了一口气。幸好整个过程一点都没被妈妈觉察。
读书使我的视野更加开阔,所阅读的书籍范围也更广。不过我对文学类的书籍情有独钟,《橡树上的逃亡》、《简爱》、《呼啸山庄》……情节的变化使我的心情也跟着起起伏伏,读完了还让我忍不住浮想联翩,想象主人公的结局。
读书让我受益无穷,她像一位仙女,带我领略人间的真善美。我很幸运,我是一个在书中成长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