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心得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在上周的早自习上,我们班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同学们认真学习了宪法内容,并进行了各自想法的表达。在浓郁的学习气氛下,同学们表示收获颇多,宪法内容也牢记于心。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若想安稳,离不开宪法的保障,宪法作为最大的一国之母法,是神圣庄严、不可侵犯的。它在保卫我们公民的同时,也赋予了我们许多权利和义务,并且让道德、品行得以延续,助长了社会的良好风气。因此,作为我们大学生,学习好宪法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我们的学习,我懂得了什么是民主,民主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我国的民主,又是与专政辩证统一的。这些知识在没学宪法之前,对于我们这些没有接触、学习过的学生来说基本不了解,但因为这次对宪法的学习,使我也能略知一二,虽然还是很抽象,但也收获颇多。然而谈到抽象的话,宪法里面又讲到一句话,世界上从来没有抽象啊,超阶级的民主、专政,即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这让我明白了,宪法是一部具体的,齐全的法律,它几乎无所不包。
我国宪法中有一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这一段内容,充分反映了人人平等的原则。何谓人人平等?像那释迦牟尼所言:“众生皆苦,普渡众生”吗?也许在学习宪法以前,我会如此认为吧。毕竟如来佛祖救济苍生,造福百姓,乃大功德之事也!当我学习了宪法才发现,所谓“众生皆苦”,只是相对于各种阶级而言,而“普度众生”则更是弄虚作假,有捐香油钱,便是由普渡之利,有购买玉佛、观音方可保你无灾无祸,是否真如人人平等,还有待追问。宪法则非空口说白话,它不仅在条律上明文规定,而且加以付出实际行动,使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着才是真正受之无愧的“众生平等”。
也许,谈到“政治”,你可能会觉得它离自己的生活比较远。其实,只要我们掌握了宪法的知识,即使我们只是普通公民,也是可以为国家出谋划策,为人民谋福获利,为自己投出理性的一票。通过学习宪法,我更加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想要参政议政的意识也越来越明显增强。即使我还是一个大学生,但我不认为自己手中这一票是可有可无的,投出这一票,我觉得自己脚下所踏的土地更加坚实,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知法、懂法、守法
12月4日,星期四,下午,我们学校的15名校园小记者排成两队,从学校出发,去铜官山区人民法院。这是怎么回事?难不成,我们犯了大错?当然不是!我们要去法院参观,学习,因为今天是中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
说起国家宪法日,还有一段来历呢!事实上,一些人思想观念上存在错误,认为“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所以,设立“国家宪法日”,已是法律界长久以来的呼声。为什么在12月4日呢?那是因为,在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好了,我不多说了,到法院啦!
走进法院,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弥漫在心间。我们首先和长江路小学的校园小记者一起,来到会议室。在这里,我们见证了所有法官向宪法宣誓的全过程——由一名法官叔叔带头宣誓,剩下的人排成了三排,一起宣誓。我站在前面,还拍了几张照片。听着那振奋人心的宣誓声,我们仿佛也受到了感染,心中的宪法在一点一点高大起来。
接着,我们开始参观法院,了解诉讼的过程,由一名美女法官李阿姨为我们带路。首先,我们来到了立案厅。这里,是对起诉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符合条件,才能立案,开庭审理。看着窗口的阿姨们正在忙着阅读材料,我心想:这些阿姨们真忙啊!不过,犯下错误或受到伤害的人也不少。
然后,我们来到了民一庭,这里专门审判家庭纠纷或是侵权等小的民事案件。走进行政庭,我们旁听了一场案子。我没听得太明白,但是,我觉得那法官真威严,所有人都得听她指挥。特别是那小锤子一敲,再放松的人都会严肃起来。不过,我们没听几分钟就走了。
下面,李阿姨带我们去了民二庭,这里与民一庭不同,是处理一些数额较大的经济纠纷的。刑庭也在旁边,刑事案件都在这处理。羁押室在对面,通过李阿姨的讲解,我们知道,待审理的犯人会暂时呆在这里。往后面走,我们来到了执行局,执行局是法院用来强制执行的部门。
参观完毕,我们回到会议室,老师说,我们可以向法官提问。有一名校园小记者问道:“李阿姨,您在工作中有没有遇到过困难?”“我从事法官工作10年了,肯定遇到过不少困难。”李阿姨顿了顿,接着说,“工作中,保持认真仔细,对每一个案件都充分了解,在判决时不能有个人情绪,否则有失公正。随时保持一颗公正的心,才是最难得的。”
又过了一会儿,此次活动宣告结束,我们离开了法院。
回到家中,李阿姨、不!是李法官,她的一段话一直印在我的心中,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想,如果大家的法律意识更强,知法、懂法、守法,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是啊,的确是这样。所以我们要从小做起,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小公民。
为深入贯彻20_年度深圳市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工作精神,根据_要求,大鹏新区总工会结合工作实际,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权服务相结合,切实为职工群众做好维权服务,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的法治意识。
一、加强领导,积极部署宣传教育活动。
新区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群团工作部部长为组长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大鹏新区总工会宪法日宣传系列活动方案》,将“请进来”与“走出去”、“线上”与“线下”充分结合,细化活动分工,责任到人,实行领导亲自抓,各办事处总工会具体落实,为这次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利用新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文艺汇演活动契机,在大鹏文化广场发放《工会法》、《女工保护条例》等法制宣传小册子,同时设立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职工群众关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现场总共发放各种法制资料、宣传小礼品1000份,服务来询人员42人次。
二是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如联合新区各级政法部门、妇联和义工团队等群众团体,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条幅、派发法律手册、现场咨询服务等方式,以个体为“切入点”、以团队为“侧重点”、以案件为“落脚点”三点结合,针对不同群众工作对象,有效对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
三是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活动,在工会干部的日常走访工作中,结合职工关注关切,重点向一线职工宣传《工会法》《劳动合同法》《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宣传,积极引导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强化职工利用合法合理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思维意识,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树立依法维权理念。
四是将法制宣传教育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在“大鹏友”公众号开设大鹏新区总工会职工法规政策学习及职工诉求反映专栏,畅通职工法制学习和维权渠道;设立新区职工法制咨询诉求服务热线,充分凭借“互联网+”思维和措施为职工群众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切实提高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
在20_年的法制宣传活动中,新区各级工会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秉着认真负责的宣传态度,充分发挥工会维护职工权益职能,扎实推进做好各项宣传活动工作,在职工群众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使职工群众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为新区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作出有益贡献。
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法治张家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__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张法治办发〔20__〕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法治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中共市委法治张家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委领导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工作作为市农委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抓紧、抓实。成立了法制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委主任组长,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队负责人任成员的法制宣传小组。根据统一布置,结合我委特点制定了专门的活动实施方案。
二、精心实施开展
维护宪法,建设法治张家界”这一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积极开展中心组学习。法治宣传日前,聆听了对于中央精神的解读,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是开展标语宣传。在委机关与建扶乡村挂横幅标语宣传政策法规。
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宪法》、《农业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学习。
三、活动效果与成效
通过宪法、专业法规等为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开展,在干部职工中掀起了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同时,通过法治宣传,也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了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张家界的法治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星期五,我们班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班队课活动。在这堂班队课中,我和同学们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知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一些权利,比如: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财产继承权、维护自己人格尊严的权利、享受劳动保护权等权利,懂得了要如何保护自己。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损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不良事件有许多,老师还给我们看了许多非法使用童工的照片,有的童工只有4、5岁,本来应得到父母的疼爱,可是他们却赤裸着上身在敲石子;有的和我一样大,可他们却赶着晨光在拉犁,有的正是读书的黄金时期,可他们却没日没夜地在串珠子。他们多么可怜呀,我真想对他们说:“你们勇敢地站出来吧,与不法行为做斗争,争取社会的支持,早日脱离苦海!
同学们,我们要学好法律知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当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让我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前几日,学校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活动,我受益匪浅。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我们班经常开展班队活动,我印象最深的一次队会的题目是:‘告别依赖,学会独立’,在这次班会,讲了一个人,都快20岁了还整天依赖他爸爸,又不好好读书,连个碗也不会洗。一天,他找了个算命的帮他爸爸算命,得知爸爸能活到70岁时,当场大哭,旁人不解,后来他边哭边说,他爸爸大他30岁,他爸爸死后,他才40岁,那谁来养他?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刚开始你也会感到可笑,可经过反思,你还笑得出来吗?都40岁了还想要死的爸爸养他,那么做父亲的不就是太可怜了?
所以,我们要认真学好法制教育,做个有文化、讲文明的国之栋梁。
这次培训中,我深刻体会到安保工作的重要性,我会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对人对事一律公正对待,工作上做到一丝不苟,尽量做到让公司和客户满意。
在工作上,认真学习自己的工作业务,精益求精,作为一名__队员要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工作态度。在听完法制教育的演讲之后,了解到了作为一名安保要时时刻刻遵纪守法,不能违法,更不能乱纪,不能做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情。要有虚心、责任心及爱心。只有遵纪守法,才能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更加不能做对社会和平不利的事情。
身为一名安保队员,要懂法知法,不能违法犯罪,不仅要在岗位上尽职尽责,也要在生活中遵纪守法,有法律意识才能营造和平良好的社会。这次的`法治安全教育培训,让我获益匪浅,在法律知识层面上也学到了许多,并且深刻体会到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星期一,学校里请来了派出所了的张指导员、侯所长,给学生做了一场精彩的法制报告会。
一个个案件,让我们知道了那些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大的青青少年是怎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直接原因是法律知识过低,认为自己做的是不会触动法律,等到事情弄大了,才反应过来的时,已经太晚了,有很多青少年是一时冲动杀了人,如果当时静下心来想一想,杀了人会带来什么后果,也就不会弄的一番不可收拾。犯了罪,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甚至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的生命是不可重复的。青春时节,朝气蓬勃,斗志昂扬,是充满激情与活力的美好时光。而有些人把着美好时光,全浪费在昏暗而没有自由的小黑屋里。
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知识,明确法律知识,赋予的权利,学会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不再作出伤害他人,伤害自己的事情。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是呀,法是治国之本。法将社会变得秩序井然,让我们安居乐业,把国家变成一个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离不开法。
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都离不开法律。每个人都要养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行为习惯。同时应该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自己不受到伤害。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从小到大,长辈们总会在我们身边教导: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家里,要遵守家里的规矩;而在社会中,更要遵守人民规则,而这个人民规则便是“遵纪守法”了。
以前我一直以为法离我们相隔“十万八千里”,可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了:其实法一直都在我们身边。虽然我们非常遵守法,但是,在我们周围的人群中,总是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遵守法律,比如在交通法规方面,人们违法的事情特别多,他们常常目无法律,显得很不在乎。有的人骑着小单车,为了贪求速度,竟骑上了人行横道,且偶尔还与机动车玩抢道竞技;还有些行人,明知前方交通信号灯已经变成红灯了,可他们却视而不见地自由直行,直到有一辆车惊险地从他后边来了个40度大挪移时,他才意识到了危险的存在,此时已是捏了一头冷汗了;还有些司机,明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道理,可他们仍旧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地做了,我就看过这样一则报道-----一名司机洒后驾车,失去意识,摸不着方向了,完全由gps导航带路,结果开进了河里,幸好路人发现将他及时救起,才挽回了生命。
还记得有一次,我为了要买一本小人书,掐指一算,妈妈平时给的零花钱不够买。“这可怎么办呢?妈妈平时最反对我看这种书籍了,问她要,她也肯定反对了”,我自言自语道。我绞尽脑汁,苦思冥想,可还是想不出办法,后来我决定趁妈妈晚上做饭时,偷偷去她包里拿了100元。我乐呵着接下来的两天里,都平安无事,妈妈竟然没发现那100元不见了,竟也若无其事得了。直到有一天,我和妈妈聊天时,她却同我讲了一个遵纪守法的故事。听后,让我顿时感到心虚,想到我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拿了妈妈100元时,我感到面红耳刺了,也意识到那是不对的,在法律上来讲,那是范法的行为。或许妈妈讲这个故事的用意,也正是要教导我不要误入歧途吧,不要范错吧!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第二天一早,便拿着剩下的60元向妈妈道歉,可妈妈却笑了笑摸着我的头,说:“要切记小错不改,大错难改的道理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从小就养成好习惯,才会换来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孩子,长大后才会受人尊敬,平平安安地过完一生。”妈妈的一席话,让我毛塞顿开。
记得还有一次科学老师问:如果有人故意谩骂你,你会怎么做?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当然是扁他一顿了,而且还要不留情地骂回他。我听了以后,很为自己庆幸,因为自己没有那样无法律地回答。老师听了,问道:“难道你们只想着怎样报复?其实对于这种人,完全可以使用法律手段去严惩他,这样也可以避免一些犯法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与法同行,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与法同行的道路上,描绘和谐美好的明天!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早在2001年,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在此基础上将其升级为“宪法日”,不仅意味着以崭新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建立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我国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根本__。在长期实践中,中国人民早就得出了这样的启示:那就是宪法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漠视、削弱甚至破坏宪法,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宪法的生命和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设立国家宪法日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趋同的政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要出现面目完全一样的政体状态。综观世界各国法治进程,大凡搞得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是较好坚持了法治一般理念与本国特定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在我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一样,都是宪法明确规定的,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扎根中国土壤、立足中国特色的理性选择、智慧选择。与西方“宪政”单纯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制衡、轮流执政、集团分利等不同,我们的法治强调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制度设计无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对此,我们完全有必要理直气壮地讲、大张旗鼓地讲,起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的效果。
法治文明,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从宪法出发,我们就会走上建设法治国家的通衢大道;以宪法为基石,我们就能获得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蓬勃伟力。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
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按照县法宣办《关于开展__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为主,制定了宪法日活动方案,认真开展以宣传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今年“12.4”宪法日的活动主题是“维护宪法权威”。
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县。
二、活动步骤和内容
弘扬法治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我局历来重视对干部职工法治精神的培养。此次“12.4”宪法日活动,我局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方案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股室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在全系统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具体活动内容有:
(一)、采用多种形式扩大法宣范围。在宪法日当天,充分利用网络、展板、发放资料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增强社会各界法治观念,为招投标监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社会各界更加方便、深入的了解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加强了社会对其监督。
(二)、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为使干部职工对学习法律法规做到入脑入心,我局组织了12.4法律知识测试,共发出试卷6份,收回6份,测试效果较好。
(三)、为了真正把普法活动落到实处,让干部职工学习掌握更多法律知识,利用一周干部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__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依法维权的观念。
三、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维护宪法权威”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但让广大群众对公共资源交易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而且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干部对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构建和谐绩溪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今天(12月10日)上午,何主任在广播上给我们讲法制教育讲座,讲得非常精彩。
他主要讲了怎样做好在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防范。比如校园内的安全问题,上楼和下楼时要靠右走,不要争先恐后,否则很容易会摔跤。还要注意饮食问题,甲流高峰期不要吃生的饭菜、瓜果。小摊的食品不要吃,因为非常不卫生,要养成好的饮食习惯。还要追交通安全,平时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过马路不要嬉戏、打闹,不要分心;坐公共汽车时不要你推我,我推你,这样会影响司机开车。还要主动让座给老人家。还有要注意陌生人,遇到事情要机智、勇敢,有陌生人敲你家门不要开门,不要请外人到家里吃饭,你卜认识的人不要跟他走,有陌生人叫你,你不要相信他。
何主任说的每一句话,都说得头头是道,也让我学习到很多知识。何主任的每一句话都深深的记在我的脑海之中。
这真是一场很精彩和收益很大的讲座!
为积极贯彻实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县“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召开部署工作会议,积极参与活动,在全县掀起了一阵“12.4”普法宣传活动的热潮。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我局围绕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__大会议精神,县委中心组、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全县共组织300多场学习会议。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县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商局、县环保局等20多个单位在凤山镇闽星广场举办了大型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此次活动共展出宣传展板40多面,提供咨询服务人次500多人,发放宣传纪念品1000多份,印发宪法知识小册子及宣传材料等共计6000多份。法律宣传志愿者组成宣传队伍,对闽星广场周边的商店进行普法宣传,共计发放宣传材料400多份,宣传人次200多人。
2、出动大型LED显示屏法制宣传车在城关和各乡镇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及“法制微电影”进行宣传。
3、与县综治办联合,在全县各超市、商场、店面、出租车等300多家的LED视频滚动播出。
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群发“12·4”活动主题宣传标语短信及彩信20多万条。
4、法制宣传的县分管领导林高星副县长在县新闻电视台作了“12·4”活动专题讲话。
5、12月份开展“法制微电影下乡”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下乡。
其中《法律就在身边》、《回家》等法制微电影,深受群众喜爱。通过活动,大力营造了我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浓厚氛围,推进了“法治罗源”建设进程
6、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县职业中学、全县各中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广大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根据法治教育宣传日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我校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我们对《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由学校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学习重点章节做摘记,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执教能力。通过近一周的集中宣传和学习,我校师生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1、学校利用周一例会,向全体教师宣传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及活动方案;另外学校教导处还专门召开了班主任会,重点布置各年级所要开展的活动内容,要求各班办一期宣传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黑板报。
2、由少队部分别利用两次国旗下讲话开展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教育活动
3、活动的开展,班主任工作很重要,本次法治宣传月活动班主任围绕学校法治宣传日的宣传主题,在课间不断对学生进行法治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各班都按学校的要求刊出法制宣传黑板报,学生积极踊跃,教育氛围浓厚,教育效果好。
在这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学校师生齐动员,扎扎实实的对我校的全体师生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加强了,依法保护自己意识提高了。但今后我们对法治教育的宣传还会常抓不懈,坚持下去。
为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武清区法建办积极安排部署全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法治观念,不断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认真制定了《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引导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二是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主题,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积极推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宪法专题学习;组织相关区级领导参加市法建办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零距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
三是创新形式,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阵地普法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台、武清资讯等媒体、利用户外广告、LED电子显示屏、村(居)法治宣传橱窗宣传宪法法律。通过普法网站、普法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兴媒体开展宪法宣传,使群众能随时随地接受宪法教育。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将组织区直33个单位和部门在黄庄街道泉鑫佳苑社区举办大型法律宣传活动,通过秧歌会营造氛围,LED电子屏播放宪法标语、宣传片、印制《宪法》宣传日历、折页、购物袋等普法宣传产品和资料发放给群众,引导广大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学法用法,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
为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近日,爱国社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以“12.4”国家宪法日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向辖区居民和过往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向大家讲解“12.4”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宪法》的相关知识,并通过列举发生在居民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制和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活动还在现场设立咨询点,方便居民群众咨询法律问题,工作人员认真接待居民并耐心解答居民提出的法律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涉法问题40余条。活动的开展不仅对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发挥了积极作用,也提高了群众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增强了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