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细则(精选3篇)
一、学习会议制度
第一条 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每月25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为中心学习组、全体乡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研究活动日。
第二条 坚持会议、学习签到考核制度。签到册由会议主持人收集并交纪委书记保存,一月一结算。学习、会议每迟到、中出、早退一次惩扣5元,缺席一次作旷工处理并惩扣40元。
第三条 凡参加学习、会议者,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会议、学习记录,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调阅,调阅中凡没做笔记的每次惩扣5元。
第四条 办公室每月出《信息》2期,《中心学习信息》1期以上,每次党委会、党政干部办公会必须撰写《会议纪要》,并按规定呈报,否则一次惩扣20元。
二、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财政全额负担的事业单位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六条 因事请假的,必须书面向书记、乡长写出请假条,书记在家由书记批,书记不在家由乡长批,获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条交党政办,返回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第七条 开会、学习或出差办事必须有上级(含主管部门)或党政主要领导的通知或同意方可认可,党政办公室必须有专门的记录,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对未经请假,无故缺勤的,视为旷工,每天惩扣40元;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的,按《公务员法》规定在年终考核中直接考核为不称职。
第九条 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包括下村期间)严禁参与各种打牌等娱乐、赌博活动和其他与本人身份不符的活动,每发现一次惩扣50元。
三、首问责任制
第十条 首问责任制是指人民群众来访、办事或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时,在岗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十一条 首问责任制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首问责任人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第十二条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事项及时限,不允许出现故意拖延不办。
第十三条 不属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但属其它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经办人办公室。经办人不在时,应告知联系电话,
四、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乡政府所用办公用品和物资由党政办公室统一采购。需在店内赊欠的物资,由办公室人员凭政府打印的专用资金赊欠单填写好货物品名、数量、金额、事由,同时签好字。机关工作人员办公用品一律由个人负责购买,不得到办公室领取。
第十五条 差旅费报销。乡干部、事业单位职工因工出差、学习考察,其住宿、车船费的报销,必须严格按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并凭党政办出据的差旅证明单到财政报销。出差标准为:途中补助县城每天10元;出差(培训、学习、会议除外)误餐补助县内每天20元,县外市内每天30元,市外省内每天40元;短期培训、学习的县内每天补助5元,县外的每天10元;凡在县城有住房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在县城无住房而会议也没安排食宿的每晚住宿费不得超过80元。宣汉至车费每次30元。(1)(2)(3)
第十六条 来客需招待的,由党政办上报乡长、书记同意后,党政办统一安排在食堂内(特殊情况确需在饭店就餐的需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就餐标准:早餐每人5元,中餐及晚餐每人15元,如遇特殊情况需提高标准,必须经乡长、书记同意。来客原则不上包包烟,如需上包包烟,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经办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各部门来客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一切费用由部门负担。
第十七条 租车管理,原则上不准租车、包车,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包车、租车的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标准为至宣汉200元/次(特殊情况除外),先由用车人自行支付,本人凭票签字报销,不允许赊欠车费。
第十八条 宣传报道奖励。凡在国家级报刊上登载一篇,奖现金500元;在省级报刊登载的,奖现金300元;在市级报刊、电视台登载或报道的,奖现金100元;被县委、县政府、县电视台登载或采用的,奖现金30元,被县级其他部门登载的,奖现金20元。
第十九条 经费会签制度。所有开支票据必须在当月内送领导签字报销(月底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月初签字报销),超时不予报销。所有开支由经办人注明事由交乡长审签后,送书记会签方能支付入帐。重大资金支出,原则上由党政班子成员事前集体研究预定或事后集体研究审定。事业单位发生的费用,由分管领导审签后,送乡长会签后方能支付入帐。
第二十条 严格审计报销制度。开支经费坚持一事一报销制度,严禁一事分开报销经费。凡不按经费审批程序报销的,单位出纳不得支付任何款项。所有经费收支由乡财政所每月底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交1份收支明细帐表。
第二十一条 帐务公开制度。财会人员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会计记帐,出纳报帐。会计按有关部门规定时间报表。并坚持帐目公开制度。每半年在党委会上公布一次,年底向全体职工公布一次帐目。
五、报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林业、国土、城建、计生、民政等项目的审批及上报,由各部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盖章上报或审批,坚持每月研究一次。
六、内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机关所有财产、物资一律由财政所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并根据工作需要在机关内调配使用。不准转让或自行处理,不得化公为私。
第二十四条 凡机关工作人员调离本机关,应到办公室办理有关财物手续,方能办理调离手续。
第二十五条 节假日值班(双休日)由党政办负责,年终累计补助XX元,五一、十一、春节由政府另行安排,补助40元/人、天,并备好记录本,值班人员对来电、来访要做好详细记录,对确需办理事宜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值班结束后要做好工作移交。
第二十六条 加强档案管理。档案必须做到专人专柜管理并登记上锁。查阅档案必须由管理人员查找,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第二十七条 文件收发时必须及时登记,分类处理。对传阅和交办的重要文件要追踪去向,对交办文件各分管领导要负责落实。
第二十八条 水电管理。各办公室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及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若发现“长明灯”,罚相关责任人10元/次。机关住宿同志用电实行电表抄表制,每月抄表一次,并按照实际用电度数计算电费,在其补助中扣除。党政领导办公室每月核定用电10度,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 卫生管理。政府除因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使用杂工,每次大扫除(包括会议室及礼堂)由党政办公室提前通知,凡是不参加者每次惩扣10元,迟到、早退者惩扣5元。平时清洁打扫区域分为:院坝由党政办公室排班打扫,各楼层由各楼层负责打扫。凡打扫不清洁,惩扣责任人10元并限期打扫。
第三十条 各类文件经主要领导签发,打印样稿后,由撰稿人负责校对,主要领导审稿,准确无误后方可打印。非文件性材料表格,确需打印、复印经分管领导核准签字后,交打字室打印、复印。
第三十一条 印章使用。各印章保管人都要慎重使用印章,加盖党委或政府公章,需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办理重要事项需将印章带离单位的,填写好用章批准单,交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带离乡政府。加盖部门公章,需经分管领导同意。
第三十二条 微机打印材料及管理。微机室打印主要是为党委政府服务,部门需在微机室打印的材料,由党政办主任审核把关,签字后方可打印,否则每出现一次无签字打印材料,扣打印人员工资50元。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目的:科学管理科学育人多劳多得质优多得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班级管理55分
财务星(10分):
后勤
财务要求:
1、每天关好教室门窗、电脑、电灯、电扇。5分
2、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无损坏现象。5分
第一项每月超过4次该项不得分,4次以内扣2分;
第二项每月出现1人次该项不得分。
金:10分银:6——8分铜:5分以下
纪律礼仪星(20分):德育处、值勤队检查
1、课间轻声慢步靠右行;5分
2、见到老师客人主动鞠躬问好;5分
3、不乱扔果皮纸屑;5分
4、不在楼道内、教室内追逐做游戏;5分
注:每项累计超过10人该项不得分;10人以内每项扣2分;
金:20分银:15——19分铜:14分以下
卫生星(25分):德育处、卫生室检查,值勤队检查
个人卫生:
1、服装整洁;3分
2、不染发、男生不留长发;3分
3、脸手干净,指甲不长,不染色;3分
注:每项不合格人数超过5人该项不得分,5人以内每项扣1分。
室内卫生:
1、地面洁净,无纸屑杂物;3分
2、课桌椅摆放整齐(三面离墙;前排距黑板2米);3分
3、书箱内无纸团杂物,垃圾桶及时清理;4分
4、门窗、玻璃、黑板、墙壁干净;3分
5、清洁工具摆放到指定地点。3分
注:每周每项检查或抽查不合格超过2次该项不得分。
金:25分银:18——24分铜:10分以下
(二)常规工作:45分
1、家校联系工作:30分
(1)每天用家校通发训练内容12分,每天0.5分
(2)借此平台每月与个别家长沟通交流,将学生情况介绍给家长8分(每月须达到5人次,不足扣4分,一次没有该项不得分。)
2、材料的上交(晨检记录、消毒记录、因病追踪记录、计划总结、班级低保学生统计表、好人好事记录。)5分
3、按时参加班主任会议、培训等活动。5分(班主任与中队辅导员会无故不请假未参加的每次扣5分。)
4、每学期初第八周、十六周上交各科教案。(教案检查)5分
5、做好班级学生安全管理与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10分(班内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此项不得分)
(三)跟班:100分(25分/周)
1、晨午检1分/天
2、每个课间3分/天
3、路队(无故未请假空岗该项双倍扣分)1分/天
备注:班主任费每天9元,班主任因公私事等原因不在岗,扣除相应的班主任津贴,由实际担任代理班主任工作的教师领取。临时的教师盯班(2天以内)由组长负责安排。2天以上由园长协调,每月组长做好相应的统计工作。
1、学校实行全日制坐班,教师上班实行打卡,全体教师每天上午8:20之前打卡签到上班、中午11:20以后打卡签到下班、下午14:20之前打卡签到上班、下午16:30之后打卡签到下班,上、下午上班时间无课教师必须在办公室办公,中途不得离开办公室(包括上班时间买菜、做饭、在寝室休息)。学校值周、值日校委上、下午两次不定期查岗。查岗没在办公室视缺勤论处。
2、考勤情况每周小结一次,下周例会上通报,期末总结算。
3、学校从教师绩效工资奖励部分拿出1000元做为教师考勤。
4、全体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按学校规定时间上、下班,严格执行打卡手续,不得迟到早退。对不按课表上课、迟到、早退、无故旷课(含私自调课、不按课表上课、学校集会)的教师,每次罚款50元,发现一次缺勤打卡比照以上处罚。
5、凡因事请假的教师(含公假)须以书面的形式向值周领导请假,私假教师本人自行调好课,经值周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事假一周不得超过3节,超过3节每节以30元处罚。
6、病假一天以上(含一天)须凭医院处方或用药清单销假,如无医院处方或用药清单则按私假处理。
7、私假如要学校安排,请假人须承担代课金20元/节, 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15天或者一学期累计打卡缺15次以上将作惩罚性调离。如突发事件不能书面告假,但须得到批准后方可离校,事后须补交请假条。3天以上私假须向中小告假,长病假经中小领导批准后课程任务由教务处重新安排(请假人须承担代课金)。凡属学校因公派去代课的教师,学校每节补3元。
8、教师私自调课者,罚调课人30元,承课人10元。
9、国庆、五一、寒暑长假,学校安排校领导值班(值班劳务补助50元/天),如安排了值班,值班人须全天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