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整治方案(精选3篇)
为全面加强全县夏季防火安全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夏季防火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巩固冬季防火期间火灾隐患整治成效,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危害,保持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社会单位和群众广泛参与,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全力维护全县火灾形势平稳,有效预防和控制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夏防工作取得实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夏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及县政府消防安全委员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夏防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王军大队长兼任。
三、时间安排
全县夏季防火期从20xx年5月20日开始,至20xx年8月31日结束。
四、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夏防工作,部署重大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并适时开展夏防督察督办工作。夏防期间,各乡镇政府及部门主要领导要承担解决夏防工作重大问题的责任,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本地夏季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对于涉及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等重大问题,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各行业、各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承担起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结合工作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和措施。各乡镇、社区要周密制定预防大风天连营火灾、防火检查、消防宣传、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整治等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承担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解决本单位消防安全问题。
(二)有针对性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夏防期间,我县将紧密结合实际,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形势,仔细梳理夏防期间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针对本地建筑工地、棚户区、耐火等级低的连体建筑等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农村柴草垛,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仓库、粮库、堆场等物资集中单位火灾特点开展以安全疏散出口、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等环节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排查,坚持责任到人,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民政、卫生、教育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重点加强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寄宿制学校等弱势群体相对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联合社区、乡镇要落实好辖区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的包保帮扶措施。各社区警务队(公安派出所)和消防大队在坚持常态化监督管理的同时,要加强“清明节”、“五一”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期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加大防火检查和夜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无法保障消防安全的,要坚决依法关停。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三)全力做好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
夏防期间,我县五级以上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相对集中,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大风天、清明节、农业生产、放火烧荒火灾防范特点,开展火灾防范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因扫墓烧香、焚纸和大风天违章用火引发的火灾;组织公安、安监、交通、卫生、供水、电业、通信、消防等部门成立大风天气灭火作战指挥部,开展对农机器具、夏耕物资储存点、用油、用电设备和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制定完善大风天气灭火作战预案,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五级和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各乡镇政府要发布禁火命令,及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居民群众严格火电源管理,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停止对三类输配电线路供电,严禁烧荒、上坟烧纸、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社区、乡镇要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要全员出动,对社区、居民住宅、村屯以及“九小”场所包片包户开展检查,组织发动居(村)民实行群防群治,进行联防巡查,严厉打击放火犯罪行为,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各社区警务队(公安派出所)及消防大队要加强大风天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监管力度,强化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同时,要针对大风天火灾防范特点,广泛开展安全用火宣传教育。
(四)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
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合理划分网格,健全网格管理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规定工作程序,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基本保障,规范工作运行,逐步实现“事要入网、人要定格”,确保网格化管理在基层落地生根,有效落实辖区内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推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全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督促社会单位强化“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宣传、民政等部门要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着力加强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电视台、电台、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消防体验馆等固定阵地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公共视听媒介,要加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深度和广度。
(六)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全县各主要消防队伍要充分发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并存的优势,进一步完善“五联”工作机制,修订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联勤联战预案和力量调派方案。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认真开展“六熟悉”和灭火作战预案演练,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扎扎实实地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执勤队伍,特别是消防大队要储备充足的灭火剂和救援物资,做到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快速出击,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要对车辆器材装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修,对不能满足灭火救援要求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筹集资金,确保夏防开始前更新完毕。城建部门要对消防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水源充足。通信部门要确保消防报警专线畅通。社会各单位特别是人员集中场所要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实地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
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各自的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召开夏防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逐级签订《20__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单位(场所)自管自查自改的消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作用,将夏季防火措施、组织检查抽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向社会公告,营造浓厚的夏防工作氛围,全面启动夏防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督促乡镇、社区联合辖区公安社区警务队(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加强对易燃建筑密集区和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火电源管理符合规定;督促各单位切实加强大风天动火用电管理,认真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
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乡镇政府、部门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夏季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和验收。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夏季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政府分管领导要负责本战线各部门、行业系统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要成立由公安、安全监管、监察、教育、民政、卫生、建设、商务、文化(文物)、工商、旅游、广电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夏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督查夏防工作,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各行业、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承担起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结合工作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周密制定预防大风天连营火灾、防火检查、消防宣传、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整治等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承担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解决本单位消防安全问题。
(三)团结协作形成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及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并落实联席会议、联合监管、联合执法、信息互通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11月13日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在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报公安部七局信息《_省_市ABC外语学校发生火灾消防官兵全力扑救疏散180余人》上的批示:“反应快速,组织有力,处置果断,没有造成亡人事故。要认真总结经验,表彰有功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汲取教训,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冬防工作会议内容,全面整治和清除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
二、专项整治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从20__年11月24日至20__年1月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11月24日至12月4日,为火灾隐患排查阶段,对全区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认真填写《_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排查表》和《_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统计表》。
第二阶段:从12月5日至12月25日,为集中整改阶段,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将火灾隐患按期分类消除。
第三阶段:从20__年12月26日至20__年1月5日,为巩固验收阶段,为全面检查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区公安局、教育局联合派出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及工作指导,成立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亚滨(区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曲彦清(区安监局副局长)
魏阿明(区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
主任:孙晓明(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副主任:王森(区公安局副局长)
甄诚(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马志飞(区安监局综合科科长)
成员:金国溶项宏轩_海孙路
朱波马鸿哲
四、专项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是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学前教育和辅导机构等场所。
五、重点检查内容
一是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场所开展自检自查。要督促各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防火安全自查,及时整改本单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布局、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灭火器材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同时,要督促各单位坚持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二是严格用火用电管理。要督促各单位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管理,严禁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私自动用明火、电热器具。特别是对建筑耐火等级低、取暖设施简陋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督促其重点加强教室、食堂、宿舍内用火用电设施的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三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督促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令第61号和《_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事故的能力。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规定,核定中小学校及托儿所、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条件。对检查发现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防火门闭门器缺失或损坏,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并从严处罚;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消防布局不合法、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随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立即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对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4层及4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3层及3层以上楼层或者四级耐火等级建筑2层以及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的儿童活动场所,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与幼儿园等消防弱势人员集中场所毗连的建筑物以及租用校园房屋开办企业的建筑物,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等现象,要坚决予以清除;
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火灾预防措施。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建设工程的消防审核、验收工作,从严把关,坚决杜绝消防安全不合格建筑带险投入使用。要针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消防弱势群体人员集中场所制定宣传教育培训计划,集中组织对幼教工作者开展一次全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以哈市ABC文化培训学校“11·12”等火灾事故为例,举案说法,切实增强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同时,各单位要对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明确其管护职责,提高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各类学校要普遍设立消防常识课,定期组织师生参观消防站。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结合冬季防火宣传工作,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和消防志愿者活动,营造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关注消防的良好社会氛围。
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
冬季,是火灾高发季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学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特别是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切实增强校园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克服麻痹思想,加强分析研判,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切实从责任、制度、措施、人员、保障等方面抓好校园防火工作,全力筑牢火灾防控“底线”。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意识能力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工作会、专题会、班会等时机,强调防火安全重要性;要结合学校开展“11.9”消防安全月系列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微平台”和“自媒体”消防宣传作用,加强消防舆论引导,构建“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共同构建和维护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三、全面安全自查,落实隐患整改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一次本单位责任范围内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单位内部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共同解决,同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夯实火灾防控基础。请各单位将自查情况于11月20日(周一)16:00前报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科。
四、落实工作措施,强化日常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各项防范措施,强化日常管理,特别是:
(一)办公和教学区域不得使用大功率发热电器,下班时要关闭电脑、空调、饮水机等各类用电设备,做到人走断电,以防设备长时间工作造成短路,形成安全隐患。
(二)实验室要对实验仪器设备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完善基础台账;做实验时要有专人看护,对24小时运转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监管,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有故障、老化等)的仪器设备要停止使用。
(三)要切实加强学生使用电器的管理,要严格做到人走断电。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应立即没收;在使用手机、电脑等充电器时,必须保证使用合格产品,禁止使用“三无”电器;充电电器都必须摆放在桌面上,严禁摆在被褥或衣物下方;学生宿舍使用电热毯必须做到严格审批,不使用时严格做到关闭电源并拔掉插座。
(四)后勤管理处应加强作业人员监督和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施工现场和工人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还应进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安全因素。
(五)各消防控制室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加强消防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全校消防安全。
五、明确责任要求,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责任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职责;学校将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终安全稳定考核的重要内容,保卫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深入、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积极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