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采购方案(热门31篇)

食堂采购方案(精选31篇)

食堂采购方案 篇1

为更好的保证师生饮食安全,提升师幼伙食质量,根据县教育局有关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的要求,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对20xx学年幼儿园食堂食材中蔬菜、水产、水果、糕点、牛奶、燃料(液化气)等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在桐君街道或城南街道范围内有固定的合法经营场所或办事处。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竞标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和转让。

3、有一定的交通配送车辆,有保证及时送货到我园二园区和有30分钟之内解决食品存疑问题的能力。

4、提供的鲜活水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养殖或合格水域生产的,提供的学生牛奶样册或实物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货款结算为一月一结算,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账支付货款。

二、报名材料

1、投标人报名提交供应商报名表并提供相关食品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法人健康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情况简介及服务承诺和优惠方案陈述(包括供货商品的'品种、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优势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近3年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响应材料。

5、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相关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密封上交,开标时携带原件及公章备查。

三、报名时间

地点

评标方式

报名时间

20xx年8月17日—8月21日

(上午8:00—下午16:00)

投标文件送达方式地点

20xx年8月22日下午2:00前送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本部园区总务室(桐君街道湖塘路77号),招标文件可来园领取。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时间地点

20xx年8月22日下午2:00在本部园区五楼会议室。开标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到场参与。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评标小组与方法

采购评标小组由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分管园长、中层代表、教师代表及家委会代表等7人组成,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现场咨询和评标打分,经对投标人资质、场地、配送、业绩、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分数高者为中标人。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咨询电话

X老师13

X老师13

四、标后管理

1、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与幼儿园签到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如遇食品市场价格上浮或下降,供应商供货之前需向幼儿园说明;如遇供应商所供商品价格偏离较大(指上浮),幼儿园将提出质疑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当市场价格下浮,而供应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幼儿园有权通知供应商调整到合理价格,拒不整改的,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期限内如同一供应商被投诉三次及以上,幼儿园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4、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学年。(20xx年8月25日-20xx年8月24日)

食堂采购方案 篇2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对机关食堂生鲜食物采取比选专业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统一配送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按要求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食堂生鲜食物采购配送

二、采购配送内容

肉、禽、鱼、瓜果、蔬菜等。

参加比选经销商资质条件及需提供资料

(一)资质条件

1.具备与采购配送内容相关的《工商营业执照》;

2.具备与采购配送内容相关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企业和法人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二)需提供资料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即: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据实提供在自贡市区服务业绩相关资料(服务协议、配送合同及清单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据实提供在自贡市区经营服务门店相关资料(照片、租赁协议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据实提供供货货源(基地)相关资料(服务协议、配送合同及清单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自身服务能力拟制报送售后优质服务计划和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及企业和法人三年内未被列入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等部门失信名单的承诺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提供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递交参加比选相关资料的截止时间

各参与比选的经销商必须在20xx年12月19日14:50分前,按规定要求将参加比选的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再收取比选资料。

五、比选资料递交地点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东路428号)七楼劳动关系科

联系人:

电话: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20xx年12月19日下午15时,自贡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七楼小会议室。

比选原则

我局将组成比选组对参加的经销商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经销商,采取现场三轮报价,以最终报价折扣最低(市场价的百分比)的作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报价折扣相同的情况,则以注册资金最高的经销商为中标经销商。

食堂采购方案 篇3

为强化学校后勤管理,提高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将我校第2食堂经营权实行对外公开招标承包经营。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概况

我校占地面积500亩,目前有在校师生员工共计1700人。预计9月1日前再扩招生3000人,届时总人数将达到4700人。学校食堂为20xx年新建食堂,分第1食堂、第2食堂,第1食堂目前暂时由学校行政后勤部自主经营,餐厅面积共3500平方米,已安装中央空调,新桌凳正在购买,学校致力于打造一流食堂。

二、招标方式

实行邀请招标,综合评标,择优(资质、承包金、信誉)中标。

三、发包项目、条件

1、现将第2食堂实行对外承包经营,厨房面积614平米。

2、厨房已通水、电、气;并配备有新灶台、抽烟系统、蒸饭柜、消毒柜等,配套设施合理;有独立仓库、洗菜池、车辆存放区,操作空间宽敞。

3、学校有偿提供水、电、气,价格根据政府定价执行,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为方便承包商管理学校可提供员工住宿,四人间180元/月、六人间240元/月水电费自理;

4、餐具:由甲方提供,承包商负责保管使用和卫生清洁工作。

四、投标条件及须知

1、投标主体条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餐饮服务公司,各项证照合法、齐全, 注册资本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近3年内有从事高校学生餐饮经营服务的经历;有5年以上企业膳食服务经验,企业信誉好,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2、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餐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餐饮企业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从事过三年以上餐饮管理服务的经验。

3、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个人简历(主要从事餐饮经营管理的经历,需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

(4)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委托授权书;

(5)近3年从事高校学生食堂经营的业绩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公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银行资金证明。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20xx年X月X日前向学校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以财务收据为依据);

(2)没有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两个工作日内退回;

(3)中标者所缴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承包合同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同时从其他投标人中择优录取;

(5)恶意串标或故意扰乱招标工作的,罚款1万元(从投标保障金中扣除);

五、合同期限:

食堂承包经营期为三学年(20xx年X月-20xx年X月),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承包商不能正常经营或因承包商经营不当造成学校师生严重抱怨或给学校带来其他严重负面影响和损失的,校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六、履约保证金和承包金

1、承包商签订食堂承包合同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

2、履约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或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经营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在合同期满并办理完全部交接手续后,其履约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

3、食堂承包金按经营收入(以刷卡为准)的点数收取,最低5%起(即收入10000元抽取500元),具体点数由承包商在投标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竞标,点数高者优先考虑;食堂承包金按月收取。

七、管理要求

1、承包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校内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法律诉讼。

2、餐厅、操作间等均属于承包商管理范围,承包商需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因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承包商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4、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承包商自理,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学校有权监督,并检查。

5、保证一日三餐准点开膳,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

6、为确保饮食安全学校有权对承包商的'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对其财务状况、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承包商必须虚心听取校方意见。

7、食堂水、电、煤气、蒸汽费用由承包商负责承担。操作间的大型灶具等由学校提供,低值易耗用具由承包商自行解决。承包期结束后,学校不承担其转让工作。

8、承包商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承包人自备,如要进行特殊装修、改造,承包人须征得华坚科技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承包期结束后,学校不承担任何转让工作。

9、承包商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承包商自行负责。承包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0、承包商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包商自行承担责任。

11、承包商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我校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八、投标书编制

1、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如属个人投标,尽可能多提供与之相关的材料)

P1、企业概况

P2、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P3、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P4、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复印件

P5、阐述投标食堂经营方案

P6、经营优势和近三年的餐饮经营业绩说明。

P7、安全承诺书

P8、管理骨干一览表以及资质证明材料。

P9、承包金缴纳预期。

2、投标书要求

⑴投标书要求A4纸编制。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部位加盖公章。

⑵投标书要求有两本。正本一本,副本一本。须装袋密封加盖企业印章。

⑶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九、相关时间安排

1、6月18日组建招标工作小组,同时由学校后勤部通知各投标人于18日下午到学校商谈招标事宜;

2、6月18日(星期六)15:00投标人参观学校食堂并与校方召开座谈会,同时上交相关投标资料(第四项第3条规定资料)未带资料的星期一(6月20日上午12::00)提交。

4、6月22(星期三)日正式对外招标,评标小组在初步审阅各投标人相关资料后通知投标人在18: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开始接受各饮食公司投标书;

5、6月24日(星期五)由学校组织后勤部、审计部等相关单位组成评标小组参与综合评标,评标按照招标要求和条件进行;

(1)整体衡量投标方的经营资质;

(2)经营方式与技术力量;

(3)过去经营信誉;

(4)承包金缴纳数额;

(5)资金实力与经营稳定性。。

6、6月25日(星期一)召集各投标人、招标小组当众开标,宣布中标单位并签订食堂承包合同同时交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

7、7月1日后承包商可进驻学校,展开前期准备工作;9月1日前第二食堂正式营业。

食堂采购方案 篇4

(一)维修工作:

1、严格执行报修登记和“双响应”制度,快速及时的做好学校的各项零星维修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巡视检查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减少无谓损失,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3、严格执行小型维修询价或招投标制度。将维修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把好费用关。所有小型维修必须先申报,分管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再行施工。

4、加强维修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维修质量与安全。校内一切维修,后勤处必须派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履行监督、提示、协助和安全责任,不得任由校外维修人员擅自施工或使用学校水电气等设施设备。

5、继续协助治保室做好新学期初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的后期整改工作。

(二)保洁工作:

1、更高质量的做好校园日常保洁工作,做到地毯式打扫与定时保洁维护相结合的每日工作责任制。

2、定期对校园里存在的卫生死角及各种活动产生的脏乱差环境进行清理保洁,保证校园内日日整洁如新。

3、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搬运器材、及时布置场地、及时做好活动区域卫生、及时收还物品和还原活动区域的整洁环境。

4、增强意识、主动响应学校应对突发恶劣天气的应急机制,起早到校、带晚离校,根据应急预案及措施,做好各类保障服务工作。

5、提高服务意识和补位意识,强化工作责任心,做到有分工但不分家,齐心合力,共同做好校园保洁工作。

(三)食堂管理工作:

1、继续围绕“安全、卫生、质优、价低”的食堂管理核心理念,进一步增强食堂员工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改善食堂环境,规范食品操作,努力打造师生满意的用餐服务环境。

2、进一步加强监管,学校食堂管理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或抽查,根据管理要求与标准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到位,对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根据《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食堂管理考核条例》进行经济处罚。

3、增加食堂技术监管,通过实时视频监控关注食堂操作的每个环节与细节,及时了解和掌控食堂情况,保证食堂管理有序、操作规范。

4、改善食堂环境,丰富师生用餐的菜肴品种,在科学营养、安全卫生的基础上,尽最大能力满足师生用餐要求和满意度。

5、严格管控食材及辅料的进出口关。对任何食材进库与出库,必须经专职食堂管理员签字方可进库与领用;凡大宗食品与食材进购,必须按教育局指定供货商或大型超市定点采购,同时留有供货单位的资质和每单索证,方便追踪溯源,保留追责证据。

6、加强食堂财务核算与管控,要求食堂每月提供财务支出明细,按月核算食堂盈利亏损情况,严格控制食品供应价格,做到微利承包与经营,还利师生,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应有贡献。

(四)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

1、加强预算资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资金使用的报批规定。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审批制度,坚持“事先请购,归口把关”,按计划组织采购,禁止多头采购,严防失控。严格根据南通市政府采购规范条例,按规定做好物资分级采购工作。学校采购物品实行三级采购制度,根据规定分别由政府采购中心、装勤中心和学校自行采购。由学校自行采购的物品,根据学校制定的《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校内采购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采购。把好材料采购关,材料验收关,加强管理责任制。

3、严格执行《库存物资保管制度》和《库存物资领用制度》,加强库存物资的管理和规范领用,推行“换新返旧制度”,及时处理积压物品。

4、加快本年预算资金的执行进度,管好用好预算资金,发挥预算资金的效益。

5、科学编制明年的财政预算。根据校长室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汇总各部门的预算,及时、准确的上报我校的预算。

食堂采购方案 篇5

为了满足我校教职工的消费需求,向教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绿色健康的生鲜食材,结合工作实际,经后勤服务集团(以下简称“采购人”)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潜在的供应商开展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食材服务部(以下简称“服务部”)生鲜食材经营服务权的采购工作。为了规范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本项目是采购人对服务部生鲜食材经营服务权进行采购。中标人将获得在采购人所管辖的服务部指定区域为采购人所在单位教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物美价廉、绿色健康的生鲜食材,并合理收取相应的费用。中标人向采购人所在单位教职工提供的生鲜食材价格不能高于其向其他采购人所供应的价格,并且要结合教职工的消费特点和实际情况,在保证食材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适时面向教职工开展经营服务优惠活动。

(二)经营方式:由中标人按照国家生鲜食材经营销售的有关规定,参照超市生鲜食材经营服务模式,自行投入生鲜类食材保鲜设备(主要指冷藏展示柜)用于展示生鲜食材供教职工自由选购。中标人提供的生鲜食材必须是清洗干净、绿色健康、卫生安全、搭配合理,便于教职工按需选购、加工烹饪的生鲜食材。生鲜食材经营活动由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经营范围主要为:羊肉、猪肉、牛肉、鸡肉、鸭肉等新鲜禽肉和新鲜蔬菜类等食材。

(三)采购方式:本项目同时采取公开和邀请采购的方式进行。即本项目采购有两种方式:一是社会潜在的供应商自主响应采购;二是采购人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与采购。

为了保证项目采购工作的顺利推进,如响应采购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的,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确定中标人。

(四)响应采购:采购人定于20xx年3月22日上午9:30在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车队二楼会议室(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北门入口左边办公楼二楼)召开本项目采购会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和被邀请人应按要求参加采购会议。

二、参与采购需知

(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生鲜类物资供应、配送和经营销售的资质条件。

3.供应商必须在桂林市区内至少有3家以上自营或供货合作单位,且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提供合作协议或门店经营执照核对)。

(二)供应商参与采购会议时需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证照材料(以下证照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2.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法人代表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各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3.自营门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供货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三)现场勘察。

需要现场勘查项目经营场所的供应商请于20xx年3月19日至20日期间联系采购人到现场勘察。

联系电话:9,叶老师

办公电话:58488

三、采购报价

供应商参与采购会议时需就采购项目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水电等费用进行报价(该项费用主要由采购人用于所采购项目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水电等支出)。每个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报价格式文件由采购人在采购会议现场提供。

四、项目经营期限

项目的经营服务权限为2年,具体期限以项目合作协议书规定的期限为准。

五、采购流程

(一)公布采购信息

采购人定于20xx年3月15日在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网页公布本项目采购方案,并同时向特定的供应商发出邀请函。社会潜在的供应商和接到邀请函的供应商响应采购人的采购邀请。

(二)召开采购会议

采购人定于20xx年3月22日上午9:30在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车队二楼会议室(广西师范大学北门入口左边办公楼二楼)召开本项目采购会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和被邀请人应按要求携带相关资质证照和材料参加采购会议。采购会议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1.资格审查。

供应商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资质证照,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照进行现场核查,最终确认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将进入下一阶段的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

采购人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放报价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书面报价文件规范填写投标报价,填写完毕将报价文件递交询价采购小组。

3.确定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方案规定将采购的标的物的经营服务权授予投标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中标人应在采购会议召开当日向采购人缴纳采购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整),否则视为放弃项目经营服务权资格。

为了保证采购人服务部生鲜食材供应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如响应采购的供应商不足3个的,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确定供应商(并不限于原响应或邀请参与采购的供应商)。

(三)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20xx年3月31日前与采购人签订供销合同,并开始向采购人所在单位教职工提供生鲜食材的经营服务。签订合同后,采购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按时供货的视为放弃项目的经营服务权,采购人将扣除其采购保证金,并有权重新确定标的物供应商。

六、其它规定

(一)中标人放弃其权利的,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的需要,重新确定获得项目供应服务权的供应商(并不限于原响应或邀请参与采购的供应商)。

(二)参与采购会议的供应商视为同意国家有关规定和遵守采购人、采购人所在学校及本方案的规定。

(三)中标人在经营服务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服务风险和责任。

(四)在采购会议召开前,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取消或变更本方案的有关内容条款。

(五)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有权自主开展本项目的相关采购工作,并有权拒绝对本项目采购工作相关事宜进行解释。

(六)本方案未及事宜,由采购人补充说明和完善,并适用采购人、采购人所在学校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食堂采购方案 篇6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德教办【20xx】103号)和什邡市教育局、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什教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准入关、采购关,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的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市教育局成立什邡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招标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招标采购准入程序

1.在什邡市教育网或《今日什邡》发招标公告,所有近两年无投诉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含个人)可自愿报名竞标。

2.投标企业到教育局后勤管理办公室报名,并提交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3.领导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

4.教育局以公函方式,对报名企业向工商、税务、食药、质监、商务等部门查询其合法性、诚信等情况。

5.领导小组对部分企业管理情况、经营服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查、走访。

6.领导小组采取公正、公平的方式择优选择并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长期供应学校且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商家可优先选择。

7.对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进行公示并确认。

(二)学校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1.学校招标方式。学校要成立由校行政、教师代表、家委会等人员组成的.招标小组,原则上由7或9人组成。按要求,严格质量标准、程序、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公开公平在入围的企业中自主选择供应商。

2.学校签订合同要求。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与各中小学、幼儿园自主协商具体的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并签定供货合同(合同备案制)。供货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期市场批发价格,供应商需交纳一定数额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将处罚条款列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招标资料和合同学校留存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储存和运输安全。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3.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幼儿园)。

4.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适时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

1.奖惩制度。供应商要求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高,服务态度优良,身体健康。对所供应的货品如果出现问题,并经查实,学校上报教育局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5000.00元;

②第二次严重警告,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10000.00元;

③第三次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质量信誉保证金;

④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将该企业记入黑名单,未来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

2.考核机制。每学期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名次倒数最后3名的供应商,教育局将进行约谈;如连续2学年测评都在倒数最后3名的,经研究后可以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

五、大宗食品分类及标准

(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分类

1.米、面

2.食用油

3.肉(猪肉、牛肉)

4.禽、蛋、奶制品

副食品、蔬菜等暂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学校在选择供应商时,也应按照大宗食品招标要求,择优选择资质齐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供应商。

(二)标准(质量标准、企业资质标准)

米、面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等。

3.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__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食品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食用油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

3.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4.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__的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肉(猪肉、牛肉)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企业注册资金实缴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3.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4.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3万

禽、蛋、奶制品类: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2.每批次有动物检疫证。

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不少于50平米以上符合卫生标准专业加工场所,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6.所供奶制品必须具有qs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每批次提供《检验报告》。

7.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食堂采购方案 篇7

1、采购食品原料要新鲜,索取与每批(种)食品标识(标签)的生产经营者名称、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等相符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2、特殊营养食品、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等,应索取规定的产品批准证书。

3、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

4、采购新鲜肉类食品应索取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证明。

5、出口转内销食品应当索取食品卫生监测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6、进口食品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监督检验机构的进口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书,进口保健食品还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7、提供的食(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所代表的产品批号、品种,必须与实际经销的.该食(产)品批号、品种相符。不得重复使用。

8、对供货商不出具有关门的检查合格证或化报告验单,取消供货资格。

9、采购定型包装食品,食品标签必须符合要求,不得采购使用无标签食品。

10、库房内定型包装食品必须贴有标签。

11、票证与实物的规格、型号、质量不相符应拒绝入库,由采购员退库、索赔。

食堂采购方案 篇8

为了做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使食堂食品采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安全,做到服务育人,使在校师生安心工作和学习,特制定制度如下:

1、食堂食品采购采用公开、公平定人不定期向社会采购的方式进行。

2、食堂食品采购的价格在一般情况下应低于市场零售价。

3、采购的食品必须是新鲜、无变质、无污染的食品。

4、采购的食品由食堂司务长配好每天所需食品的品名、数量,并作好记录交予送货人,送货人必须按品名、数量按时送货到校。

5、食堂食品的验收采用食堂司务长负责,食堂从业人员和保管协助验收的方式进行。

6、食堂司务长对每天食堂所需的食品进行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杜绝变质、霉烂的食品进入食堂。同时记录食品的数量、价格,并由食堂保管证明签字。

7、食品验收中发现霉烂变质且价格高于市场的食品,应予以当场退货。

8、食堂从业人员在拣菜、洗菜等过程中,自始自终把好质量关,不得将劣质菜冲入优质菜中,对于采购的霉烂变质的食品,食堂从业人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有权拒绝采用。

9、食品采购验收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校长、总务处汇报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食堂采购方案 篇9

为保证原材料产品质量稳定,降低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同时进一步控制食品原材料价格,满足学生和家长对饮食的高标准要求,现结合我校食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标。比选优质合法的食材供应商,制定比选方案如下:

一、比选项目

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食堂食材供应商比选项目。

二、比选项目简介

1、供应商类别及配送品种:

①预包装类:米、面、油、奶;

②生鲜肉蛋类:肉、蛋、禽;

③果蔬类:水果、蔬菜

④副食调料类:干货、调味品、豆制品

⑤其他预制品类:面包、麻花、油条等

2、食堂食材配送位置:大路新区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两校区

3、就餐人数:2100人左右。

三、比选对象

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具有合法供货资质的食材供应商,并愿意在中标后缴纳5000元质量保证金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质、资格等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纳税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疫情防控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①米、面、油、奶、蔬菜、水果、调味品等:

A、投标人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B、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符合33类食品市场准入要求,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QS标记,其中,米、面应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__,食用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__的`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__规定;

C、投标人所提供食品原材料须有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蔬菜、水果能够溯源;

②肉、蛋、禽类等:

A、所有肉类食品应符合鄂尔多斯市肉类溯源体系要求;

B、投标人需提供肉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③其他预制品类等:投标人需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加工场所;

7、其他要求:

①在实施具体采购项目时,配送企业不能将成交采购项目分包、转包;

②配送企业在与学校签订合同时应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③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运输;

④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配送价格应不高于准格尔旗市场价,付款方式由学校与配送企业自行约定;

⑤配送企业运送产品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

⑥鲜活食品原料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食品原料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⑦配送企业与学校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及配送合同,每月一签;

⑧配送企业制定食品原料配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含配送服务的应急保障措施和应急赔付处理等内容);

⑨配送企业要响应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规定和要求,符合疫情防控等要求,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五、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

制作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三本,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7、拟配货员身份证明、配货员个人健康体检合格证复印件及;

8、专用加工场所(仓库)场地证明、专用配送使用车辆信息证明;

9、配送食材种类及报价表;

10、价格承诺书与质量承诺书;

11、应急预案;

12、其他优质资格证明文件:其他合作单位供货证明、年度纳税记录证明、公司管理制度、抗风险能力、售后服务等。

注:上述所有索取的资料是复印件的均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生产厂家或配送企业印章。

六、确定供应商入围流程

1、学校在公众号和校园公示栏公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比选公告。

2、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具备合法供货资质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3、从招标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报名的先后或实力等情况初步选定每类别入围商家三家。(如果报名有3家以上,比选小组将进行初选,并确定最终进入比选流程三个商家)

七、比选流程

(一)比选报名截止时间:

20xx年3月21日下午16:00点前。

(二)比选初审:

20xx年3月22日上午10点,由比选小组对报名商家进行初审,最终确定三家入围。

(三)比选复审:

20xx年3月22日-25日,由比选小组对入围的三个商家进行复审。

(四)复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根据比服务、比质量、比价格的原则,由比选小组成员独立综合评分最终确定2家中选。

(五)比选复审程序:

(1)检查投标书密封情况并拆封;

(2)资质审查;

(3)评委查看投标资料;

(4)商家现场陈述;

(5)评委评分;

(6)分数统计,排名;

(7)编写比选结果报告;

(8)在校园公示比选情况;

(9)为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相应供应合同;

(10)双方在拟定合同时,我方有权聘请法律顾问。

八、原则及标准

1、比选小组只对通过入围的供应商采用相同的比选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将商家的原料质量、原料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承诺兑现等情况纳入评议范围进行打分;

3、中标人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4、如中标人因生产能力或其他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学校将与此次比选排位第三的供应商签定合同。

九、废标

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定标

1、定标原则:根据学校比选小组综合打分得分,各种类前两名的商家中标。

2、在学校微信号公布中标结果。公示期为5天。

十一、成立食堂食材供应商比选小组

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校委会,生活部和党政办),共计9人的比选小组,开展本次比选工作。

十二、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和中标商家签订合同。

十三、比选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食堂采购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所采购的食品质量保障,价格合理,卫生安全,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学校食堂食品实行招标采购,现按以下所列条款及要求进行竞标。

一、项目名称

仙游第一中学食堂食材招标

二、项目地点

仙游第一中学

三、标的分类

仙游第一中学食堂食材分成粮食类、蔬菜类和肉禽蛋类、冻品类、调味品类、油类五大类进行招标。以下浮率最高中标。报价表见附件。

四、供货价格:

供货价格随行就市,以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提供的最新单价为基准;该网站没有的,招标方可不定时到永辉超市采价,以采价时的最新单价为基准,以下浮率最高者为中标商。

五、资质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供货时必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检测报告;报名时提供部分已开具的一品一码追溯凭证。经招标方审核合格方可参加竞标。

六、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所有食品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食材验收实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可追溯。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报告。

七、食品质量具体要求

1、蔬菜、水果

1.1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蔬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

(2)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黄叶、烂叶及带泥巴的蔬菜;

(3)蔬菜外表不得人为喷洒水分和有过多的虫孔;

(4)不得提供过长的菜头和菜根。

1.2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水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

(2)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实无萎焉;

(3)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

(4)口感正常,具有水果特有的风味。

1.3中标人每批蔬菜、水果必须出具一份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大米

2.1中标人提供的大米需为当年新米或上年度晚米,产地盘锦,品牌由学校定,必须符合GB1354大米国家标准和GB2715粮食卫生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1)米中黄米粒不超过6%;(2)不完善粒不超过6%;(3)碎米粒(2.0mm以下)总量不超过10%,其中小碎米粒(2.0-1.0mm)不超过1%;(4)杂质含量(包括1.0mm以下糠粉等)不超过0.4%。

3、面粉(小麦粉)

3.1中标人提供的面粉必须符合GB1355小麦粉国家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特制一等:灰分(以干基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G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重计):≥26.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特制二等:灰分(以干基计)≤0.85%;粗细度:全部通过GB30号筛,留存在CB36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重计):≥25.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标准粉:灰分(以干基计)≤1.10%;粗细度:全部通过GQ20号筛,留存在CB30号筛的不超过20.0%;面筋质(以湿重计):≥24.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3.5%;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普通粉:灰分(以干基计)≤1.40%;粗细度:全部通过GQ20号筛;面筋质(以湿重计):≥22.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3.5%;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4、肉类、水产及其制品

4.1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及其制品

中标人提供的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必须符合GB2707、GB16869国家标准,每批次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必须提供动物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

(1)猪、牛、羊等鲜、冻肉类:无异味、无酸败味;

(2)鸡、鸭等鲜、冻肉类: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4.2鱼、虾、贝、蟹、藻、头足等鲜、冻水产品类及其制品

中标人提供的鱼、虾、贝、蟹、藻、头足等鲜、冻水货物类必须符合GB2733国家标准,泥螺、河蟹、螃蟆、河虾、淡水贝类必须鲜活,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

5、食用植物油

中标人提供的`食物植物油的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6国家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食用油要求非转基因。

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好;

透明度:澄清、透明;

水分及挥发物:≤0.10%

不溶性杂质:≤0.05%;

6、禽蛋中标人提供的禽蛋应符合GB2748-20xx国家标准。

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

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

7、奶制品

7.1巴氏杀菌乳

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

滋味、气味: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7.2发酵乳:中标人提供的发酵乳应符合GB19302国家标准。

色泽: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或微黄色(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色泽);

滋味、气味:具有发酵乳特有的滋味、气味(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滋味和气味);

组织状态:组织细腻、均匀,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特有的组织状态。

7.3其他奶制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8、预包装产品、副食品及其他类

8.1所有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8.2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8.3早餐类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标注生产保质期限。

8.4其它食堂所需要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八、其它

1、本方案解释权归招标方。

2、本项目投标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3、对愿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请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第一中学(仙游一中办公楼101室)报名。

投标人提交资质材料包括: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并备注与原件一致,开标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必须携带以备核实);

3.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行贿犯罪情形以及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或承诺函原件(格式可自拟)。以上材料都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报名时间为20xx年9月2日至20xx年9月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未报名的商户不得参与投标。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5、本次中标本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配送时间20xx年9月8日至20xx年8月24日止。

6、投标时间:20xx年9月5日9时40分开始。

7、投标地点:仙游第一中学办公楼三层会议室

8、联系人:

食堂采购方案 篇11

为切实提高我校餐饮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师生生活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XX大学第X食堂继续实行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通过面向社会招标确定经营者。具体事项如下:

一、标的概况

该食堂座落在X校区内,分为三层,每层面积X平方米,共X平方米。

二、经营项目

XX大学第X食堂承包经营权。

三、承包经营期限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四、投标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齐全的资质。

2.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三年以上的经历、经验,有经营实力和优势,有高校食堂经营经验者优先。

3.有公共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4.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五、招标项目内容与经营要求

1.经营范围:第一层为主食餐厅;第二层为主食、自助二合一餐厅;第三层为包厢。

2.经营者需向学院交纳经营保证金XX万元。

3.装修:装修方案须经学院和本地卫监部门批准,费用由经营者自行负责。

4.经营者不得私自将食堂转租、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学院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扣除保证金。

5.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均属于经营者管理范围,拥有其管理权和卫生责任。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服从学院管理,服务态度良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

6.卫生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经营者自理,一切意外事件由经营者负全部责任。

7.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

8.经营者规范经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后勤处的指导和监督,随时接受检查。

六、招标文件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必须填报年管理费。

(2)公司概况与管理制度(必须有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和近两年的餐饮经营业绩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

(3)食堂经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A.人员配备B.规章制度、实施措施C.经营方式及品种D.经营内容(包括原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制定等各方面)。

(4)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方代表如果不是企业法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5)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质复印件。

(6)装修方案与材质、费用说明。

2.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2)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七、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书,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投标方自动弃权。

2.投标方必须进行实地考察和认真测算,切忌脱离实际的投标,否则后果自负。

3.递交投标书的时间: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过时不予受理。递交标书地点:XX大学办公楼后勤处X室,联系人:X老师。

4.投标方应将投标书密封(不密封的视为无效标书),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方的姓名、手机号码。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本招标书仅适用于此次招投标,其解释权归XX大学后勤处。

八、其他事项

1.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标书视为废标。

2.本次招标收取资料及服务费XX元整,此费用不管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3.评标结果及解释:学校不公开开标,将通过电话告知投标方评标结果,投标方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否则一切后果和责任全部由投标方承担。对投标方中标与否学校有权不作任何解释,投标者必须接受。

4.学院对本次招投标有最终解释权。

5.如投标者对本次招投标有不清楚的问题,欢迎投标者现场考察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31- X老师。

食堂采购方案 篇12

为确保学校学生用餐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拟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服务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质量要求。

2.本项目预算金额每年约240万元,服务时间为2年,合计金额为480万元。

二、资质条件(报名时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

1.具有上述服务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三、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

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20xx年9月6日—9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现场答疑。

四、方案征集要求与提交时间

1.方案征集提交时间:20xx年9月13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方案应包括:食材配送要求、食材配送标准、服务要求、报价等。方案的大标题统一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加粗,正文统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一级小标题用黑体三号加粗,二级小标题用楷体三号加粗,三级小标题用仿宋GB2312三号加粗,统一用A4纸打印,注明页码。

(2)纸质方案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废处理。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以上征集方案纸质材料装订成册(5份)与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封袋处加盖单位的'骑缝章。

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学校使用。征集的方案将抽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定出最优方案。方案征集结果仅作为项目采购参考依据。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

2.联系方式:张老师电话:

吴老师电话:

六、监督电话:

食堂采购方案 篇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2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xx〕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桂政发〔20xx〕2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监督管理,保障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结合我县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二、工作目标

以“确保安全、规范管理、竞争择优、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为宗旨,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预防学校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在校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安全、营养、方便快捷的原则;坚持降低成本,物美价廉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

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中心小学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心小学校长、分管副校长、辖区村校校长及教学点负责人、中心小学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县直学校及各乡镇初中学校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

为做好标的评定工作,成立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成员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学校代表组成。

五、实施范围及时间

实施范围

1.全县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学生食堂每日各餐点。

2.南宁市龙翔学校、经典用谦学校学生食堂营养餐。

(二)实施时间

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至20xx年秋季学期结束。

六、集中采购食品原材料品种

(一)大米及其它粮食类;

(二)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

(三)肉类、禽蛋类;

(四)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

(五)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

(六)湿米粉、蒸包、糕点(烤包)等。

凡列入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均纳入。四季豆、野生蘑菇、熟肉制品等不列入采购之列(采购品种及参数详见附件4)。

七、标的

标的设置

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标的设置种类如下:A标:大米;B标: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食用油、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C标:鲜湿米粉类;D标:蒸包类;E标:烤包、点心类。

为确保供货及时安全,根据合格供货商数量决定其标的摇号线路中标个数。(如供货商超过10家,则每家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如果供货商不足10家,则在确保每家供货商中标1条线路后,余下线路再组织供货商进行第下一轮摇号,在下一轮摇号中每个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直至所有线路供货商都产生。)

八、投标单位(人)资格条件

(一)总体要求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企业或公司的经营、仓库、检测、办公等场所须在隆安县境内,且原则上申报成为一般纳税人。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同一法人注册的企业或公司只能用一家企业或公司进行竞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拖欠货款行为,没有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食品安全事故。

3.流动资金须达到如下要求:A标每条线路20万元;B标每条线路150万元;C标每条线路5万元;D标每条线路5万元;E标每条线路5万元。投标单位(人)递交报名材料时,须提交投标单位(人)银行账户流水。

4.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能力(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货架、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相应的各类食品储存、运输容器、专用留样冰箱等)。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办公室、食品安全检测室、储存仓库等。经营场所、仓库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不得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内。

6.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的.其他要求。

7.投标单位(人)中标后,要于1个月内在县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经营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安装配备工作,实现供货地点网络监控智能监控,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全程可监控”,确保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可参加食品安全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和网络连接安装、运行费用由供货商自行负责。

(二)各标的投标单位(人)资格要求

评审人员通过查阅投标材料、实地核查等方式,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具体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对投标单位(人)投标资格进行量化评分。总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投标单位(人)方可进入相关标的竞标。

九、招标形式

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

十、工作程序

(一)公布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1月6发布《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将本方案以书面形式对外公告5个工作日(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1月10日)。

(二)投标人报名及报送材料

1.报名时间:20xx年1月7—10日,每天上午8:00—12:00。

2.报名地点:隆安县教育局体卫艺股(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隆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三楼303室)。

3.材料提交。报名时须递交如下材料一式3份(其中2份交县教育局体卫艺股,1份核验后退回投标单位(人)留存):

(1)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供货商报名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无须提供)或一般纳税人的佐证材料;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生产明细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健康证;

(6)蔬菜类、鲜湿米粉类、蒸包类、烤包糕点类相关标的食品安全检测员的培训合格证(必须是投标单位(人)本单位的);

(7)经营场所或生产车间不同方位照片3-5张,办公室不同方位照片2张,食品安全检测室不同方位照片2张;

(8)经营场所、生产车间、仓库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9)仓库多方位的内部环境及设施照片3-5张,外部毗邻环境照片3张;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原件核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相关提交留存的材料均应利用A4打印或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企业)公章或财务章,照片应为彩色照片原件。

(三)材料评审及现场核验

投标单位(人)报名递交材料后,县教育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组于20xx年1月8至14日,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到投标人经营场所(含仓库)进行实地核查,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对评分低于85分的投标人,于20xx年1月16日下午前告知其未能进入竞标环节。

(四)组织竞标,确定中标人

20xx年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教育局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学校各若干名工作人员代表组成),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评议全过程进行录像。摇号结果经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的,中标单位(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确定为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供货商。

各学校要将确定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货商工作程序的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十一、食品价格要求

(一)县城所在地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县城市场平均零售价的5%以上。

(二)集镇所在地学校(乡镇中心小学、乡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当地市场平均零售价的3%以上。村校、教学点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不能高于当地集镇市场平均零售价。

(三)每半个月由学校、乡镇市场监管所、学生家长代表和供货商组成的询价小组对当地集镇市场进行市场询价,以学校所在地集镇市场的粮油类、肉类、禽蛋类、干货类、蔬菜类等食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下调食材价格,并保持供货价格的相对稳定。此周期内如市场价格有波动,供货商要及时告知学校,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各学校要成立采购监督小组,对食堂食品原材料的价格进行采集,与供货商对接,及时对食品价格进行调整。各学校要对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实行小组采价,采价小组每学期轮换一次,

(四)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县价格监督小组,要定期对全县各学校食堂食品供货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配送要求或集中采购要求

(一)确定中标单位(人)后,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采购供应合同,供货商与学校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到县教育局交原材料质量保证金。A标每条线路5万元;B标每条线路10万元;C标每条线路1万元;D标每条线路1万元;E标每条线路1万元。供货商应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各学校与供货商协商,每周确定一次菜谱。各学校应于每周五前将本校食堂次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品种、数量,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形式向供货商提交订货计划,注明购买食材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供货商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所需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次周将每日的食品原材料分别按约定的时间由本公司人员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供货商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采购食品原材料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供货商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个体工商户等)采购畜禽肉类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三)供货商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四)各学校要对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实行双人采购,双人验收。采购员、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五)每次供货,供货商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隆安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一票通台账食品进货凭证(进货台账)”和其他票证。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赔偿相应的损失并及时换取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

(六)县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供货商进行必要的检查。

十三、结算与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结算上月货款。

(二)付款方式

供货商必须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竞标时的税务登记证相符。

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审核本学校(含辖区村校、教学点)每月采购账目,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汇入供货商竞标时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经县教育局批准自行采购的学校,按相关工作程序进行报账,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十四、供货商的退出

(一)主动退出

供货商中标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职责,中途主动退出的,需提前15日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主动退出的供货商,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二)一票否决

供货商在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供货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且该供货商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2.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原材料被市场监管局抽检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一年内达两次或两次以上的。

3.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三)勒令退出

1.中标后,供货商将标的转让、转包或委托他人配送的,一经查实,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2.在合同周期内,相关学校集中反应意见大的供货商,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供货商退出后,由县教育局组织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重新报名摇号产生。期间学校的供应,由县教育局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明确临时供应商。

十五、工作职责

(一)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导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

(二)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负责组织本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负责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出入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组织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三)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本乡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组织本乡镇辖区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四)各学校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每天采购计划,对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每学期期末,组织本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五)供货商应做到制度完善,证照齐全,用工规范,诚实守信,严格按合同要求配送食品到学校;自觉协调与学校关系,妥善解决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自觉接受教育局、学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各学校和供货商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等职能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检测、卫生情况、食堂管理、饮食加工、价格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学校的食堂食品安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十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县教育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好食品安全关,全面落实食堂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要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及时做好食品需求信息报送。食品供应商要严格遵照合同要求,提供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的食品配送服务。对因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供货商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等,完善学校食品集中采购与配送工作相配套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完善食品采购配送、资金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等配套制度办法,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与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教育局会同同级财政、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招标采购配送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确保招标采购配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三)强化督查,确保安全。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进行督查。食品供货商及学校在食品采购、加工、运输等过程中,要严守政策法规,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履行合同,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杜绝违规违纪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逐项逐个公开集中采购配送食品的品种、数量、金额等信息。要落实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

食堂采购方案 篇14

为更好的保证师生饮食安全,提升师幼伙食质量,根据县教育局有关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的要求,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对202X学年幼儿园食堂食材中蔬菜、水产、水果、糕点、牛奶、燃料(液化气)等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在桐君街道或城南街道范围内有固定的合法经营场所或办事处。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竞标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和转让。

3、有一定的交通配送车辆,有保证及时送货到我园二园区和有30分钟之内解决食品存疑问题的能力。

4、提供的鲜活水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养殖或合格水域生产的,提供的学生牛奶样册或实物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货款结算为一月一结算,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账支付货款。

二、报名材料

1、投标人报名提交供应商报名表并提供相关食品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法人健康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情况简介及服务承诺和优惠方案陈述(包括供货商品的品种、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优势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近3年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响应材料。

5、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相关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密封上交,开标时携带原件及公章备查。

三、报名时间

地点

评标方式

报名时间

202X年8月17日—8月21日

(上午8:00—下午16:00)

投标文件送达方式地点

202X年8月22日下午2:00前送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本部园区总务室(桐君街道湖塘路77号),招标文件可来园领取。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时间地点

202X年8月22日下午2:00在本部园区五楼会议室。开标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到场参与。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评标小组与方法

采购评标小组由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分管园长、中层代表、教师代表及家委会代表等7人组成,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现场咨询和评标打分,经对投标人资质、场地、配送、业绩、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分数高者为中标人。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咨询电话

X老师13

X老师13

四、标后管理

1、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与幼儿园签到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如遇食品市场价格上浮或下降,供应商供货之前需向幼儿园说明;如遇供应商所供商品价格偏离较大(指上浮),幼儿园将提出质疑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当市场价格下浮,而供应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幼儿园有权通知供应商调整到合理价格,拒不整改的,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期限内如同一供应商被投诉三次及以上,幼儿园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4、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学年。(202X年8月25日-202X年8月24日)

食堂采购方案 篇15

为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提高学生餐饮质量,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食堂大宗物资供货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东升集团食堂物资采购招标

(一)定义1、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项目采购人成为招标人。

2、投标人:经过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潜在投标人。

3、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招标文件。

4、由东升集团总校办招标小组负责具体招标、评标工作。

5、需(甲)方:招标人在签订经济合同阶段称为需方。

6、供(乙)方: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

(二)项目概况、招标品种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东升集团属下校区食堂物资供应, 采购量结算以我方实际用量为准。

2、招标品种:粮(米、面)、油、肉类、蔬菜、冻品、干货、调料、早点、腊味等。

3、招标范围:投标单位具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诚信经营、信誉度高、服务优,所供大宗物资质量符合我方要求,供货能力(如供货速度、货源储备量等)满足我方需要等。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具有相应的许可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

3、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名表(见附表);

2、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预包装食品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肉类需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其他物品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填写食材投标品名、产地、规格、价格表(见附表);

4、质量、服务承诺书;

5、投标文件应用文件袋密封,同时应在封袋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投标品种。

6、未按以上要求编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招标时间

1、投放标书时间:20xx年8月13日~20xx年8月16日。

2、资格审定时间:20xx年8月17日~20xx年8月18日。

3、开标评定时间:20xx年8月19日~20xx年8月20日。

4、核准考察时间:20xx年8月21日~20xx年8月22日。

5、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8月23日~20xx年8月25日。

(四)投标报价投标时报价以当天的市场批发价,按规格、品种报价。以后供货按市场行情报批发价。在供货期中如有比市场同等情况高的价格,视情况停止一个月或二个月的供货处理,如有三次高于市场批发价,则取消供货资格。

(五)评标

1、由东升教育集团招标小组审核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资格证明文件的合法性,认定投标的有效性。

2、本次评标小组由:综合部主任、财务中心主任、采购组组长、食材采购员、食堂主管、财务审计监察组等人员组成。

3、 评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资质情况、信誉情况、样品质量情况、承诺情况等因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进行评标。

4、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书中不明确的问题可以向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经双方确认后可作为以后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投标文书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对于未中标者不作解释。

5、中标单位不能按时签订合同,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将从候选单位中另选。

(六)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规范的合同,条款如下:

1、定义

2、合同标的

3、付款方式

4、保证与赔偿

5、质量保证

6、安全保证

7、合同的生效

8、其他

(七)开标

1、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为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解释、评议以及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与个人。

2、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食堂采购方案 篇16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建立健全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堂食品原材料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严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安全为先”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规范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良好格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合力推进,遵循“公开透明、安全为先”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招投标程序和监督管理体系,筛选一批物美价廉、诚实信用的食品原材料配送中心,供学校食堂选择,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公开招投标。

三、组织机构

政府为加强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规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西乡塘区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乡塘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陆志海(兼)。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检查、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四、实施对象及实施时间

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用一个学期时间在西乡塘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开展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试行工作。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肉类、蔬菜、调味品等)。将西乡塘区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分为3个片区进行试点开展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试行工作。片区分别为城东片区(包括安吉街道、北湖街道、华强街道片区)、城西片区(包括衡阳街道、西乡塘街道、上尧街道、新阳街道)、郊区片区(包括三镇一办)。20xx年春季学期后再推行至城区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午托机构,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午托机构食品原材料配送全覆盖。

五、实施方式

由政府主导,委托招标公司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各片区中标配送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实施学校食堂所有食品原材料配送,凡符合准入资质条件的食材配送企业均可参与竞标,参与竞标的配送企业凭投标报价、综合实力、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投标文件编制质量等情况,综合打分排名前三的为中标单位获得配送资格,综合排名四、五、六名的作为候补单位,每个中标单位配送一个片区,配送合同期限1年。

六、集中采购、供应范围及配送要求

(一)集中采购重点供应品种:大米、面粉、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肉类、家禽、鱼类、冷冻肉、蔬菜类、调味品、干杂类、豆制品类、生鲜米粉、蛋类、糕点类等。不宜采购四季豆、马铃薯、野生蘑菇、熟肉制品及直接入口食品等。

(二)食品原料质量要求: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大米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xx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优先考虑本地两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米(非转基因),不能采购陈化粮。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

3.猪肉、牛羊肉、鲜鸡鸭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4.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生鲜米粉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SC”食品生产许可,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能进学校食堂。

5.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三)采购价格约定

1.中标配送企业每周依据教育局制定的一周食谱进行报价,需罗列清楚完成一周食谱所需原材料(含调料等)的价格,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南宁市物价局公布的《南宁市农贸市场采价日报表》当期价格,涉及日报表中无报价的食材以市场价格为准,每次报价请提供相关材料作为依据。报价需包含食材价格、运费、税费等。

2.价格的调整:当价格往下波动超过5%时,则由城区物价局知会城区教育局,并联合向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下调价格申请,经过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下发通知给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调整供货价格;当价格往上波动超过5%时,则由供货商向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上调价格申请,经城区物价局和城区教育局联合审核后,认为符合调整条件的,提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下发通知给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调整供货价格。供货价格调整幅度以报告期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为准。

(四)食品安全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配送企业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采购畜禽肉类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并在送货给各学校时复印给各学校存档。

3.食品配送要求供货商及学校双方都必须进行留样。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及留样食品盛放容器要求、放置条件要求、冷藏时间要求(48小时)、留样数量要求(100克),并做好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台账记录。

(五)食品配送及验收要求

1.学校每天要对所采购食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按照食品质量要求进行签字验收,学校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

2.配送企业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每次供货,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带有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的配送清单和其他票证及食品价格。

3.各学校与配送企业协商,每周确定一次菜谱;配送企业每月应能提供3至5种时令蔬菜,供学校预先选择。

4.各学校要在每周星期三前将本校食堂下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的数量向供货商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形式提交订货计划,说明购货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日期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配送企业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订货计划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下周的星期一到星期五将每天的食品原材料分别在与学校约定的时间前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六)后勤管理工作要求

1.配送企业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供货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2.各相关学校要做到减员增效,通过集中采购配送提高食堂后勤工作效率。

3.城区教育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中标的配送企业进行必要的飞行检查。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3日前对完帐,7日前结算上个月的货款,如遇节假日顺延。

2.付款方式

(1)配送企业必须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

(2)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各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各学校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七、集中采购程序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实施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的信息、配送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等通过政府采购办公开发布,鼓励符合条件的标准化配送企业参与竞标。

(二)开展招标。由城区教育局牵头,明确采购人,采购人受各个学校和校外午托机构的委托,各个学校和校外午托机构要出具委托书。采购人可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布入库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也可以选定城区定点的代理机构,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各片区中标的配送企业。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配送企业不足3家,无法实施政府采购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相关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根据《配送企业竞标评分标准细则》(附件2)对竞标的配送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打分决定中标配送企业。中标配送企业负责配送完学校食堂所需的供应品种,不能转包分包。

(三)招标程序。投标公司按照标书要求准备招标材料及审查现场,招标公司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审核,实地现场情况与标书描述一致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招标审查阶段。如投标公司现场与标书描述存在较大差异或应标配送企业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参与西乡塘区食品原材料的招标工作。

八、投标食品原材料配送中心入围资格要求

(一)个体工商户及各类企业均可参标。投标人所投标的项目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营业执照上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地址相符合,有配送中心及有生产基地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租赁合同

1.个体工商户资质: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上标注的经营项目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

2.企业资质: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如是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应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上标注的经营项目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

(二)配送品种全覆盖。入围的食品原材料配送企业有能力经营食材品种包含实施集中采购所有品种,并且能出示供应商的相关资质或者授权书及供货协议。

(三)企业仓储及配送能力。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独立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配送冷冻食品的要设立独立冷冻库和冷藏配送车辆;配送新鲜肉类、蔬菜的应配置封闭式厢式配送车辆。

(四)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配送企业不得入围。

(五)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及措施。配送企业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能按要求对供应的'生鲜肉类、蔬菜等食材食品关键性安全指标进行快速检测,每年至少两次及以上送检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出具有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六)竞标的配送企业必须与所有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家及厂家代理商、肉类加工中心、蔬果基地及代理商)有采购合作协议,配送企业自营的生产中心、肉类加工中心或蔬果基地必须在材料中附上明确加工中心及基地与配送企业的法律关系文件。

(七)签订合同后,除非教育局、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三方同意,不允许私自更改投标时备注说明的预备供货的各个品类的品牌、质量等级和规格。

(八)配送企业不允许因为价格变动或者自身原因随意删减学校订单要求,配送的订单满足率必须达到95%以上。

(九)订单商品出现问题时,收货单位将按照问题商品订单按约定的条款处理。

(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九、供货商退出机制

(一)配送企业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城区教育局可与配送企业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质量保证金,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城区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配送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西乡塘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

1.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2.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配送企业自身原因,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4.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5.配送企业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二)如果中标配送企业在运作一段时间后,未能达到学校及监管单位的要求,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单个学校收货单位,配送企业3次以上出现质量问题时,学校有权书面向城区教育局提出更换配送单位申请,食药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接替的配送企业从其他中标单位中按顺序选择。

2.当出现食品安全或产品质量问题时,确实由于片区配送企业的原因造成的,领导小组有权撤销片区供货的配送企业,并从候补的配送企业名录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替补选择配送单位。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食材的检测力度,如检测样品合格率低于一定的预警水平,食药部门有权力向领导小组提出更换配送企业的建议。

4.在城区教育局未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之前,配送企业仍须按要求按质按量给予相关学校配送食品原材料,保证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转,但配送企业货款暂时不予以结算。

十、工作职责

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校食堂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城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城区财政局:负责对资金落实、使用及政府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城区审计局:负责对实施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城区物价局:负责西乡塘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原料价格进行全程监督,依法查处乱涨价、虚高价格等违法行为。

城区工商和质监局:负责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公示的企业信息对申报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性发表意见。

城区食药监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的质量及索证索票等进行查验,依法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十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工作,将其作为降低学校食堂成本,保证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摆在突出位置,并狠抓该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司其职,重在落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加强配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并保证得到切实落实。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集中采购相关要求落实监督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检查到点,落实到位。

食堂采购方案 篇17

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安全防范的重要环节,稍有不慎,就会给师生生命造成严重威胁,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鼓楼教育和谐、平安、稳定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食堂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生食堂管理与监督工作。学校要以“师生生命第一”、“安全重于泰山”为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学校食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保障教师、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和预防学生传染病为重点,围绕学校食堂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2、密切配合,强化监督,把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务必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具体职责人具体实施,分管领导主管督查,校长监督指导的工作机制。务必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安全工作职责制,做到职责到人、人员到岗、措施到位。分管领导、校长要强化职责、经常性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整改不到位的食堂相关职责人应依照学校有关条例严肃处理。学校对食堂从业人员要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工作职责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从业人员务必进行健康检查,确持续证上岗。要加大对学校食堂操作流程,货物购买,货物存放的检查力度,严禁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确保师生饮食安全。要建立学校食堂定期检查职责制,签订职责书,实施档案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职责制,一旦出现中毒事件,立即启动追究机制,努力将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3、突出重点,扩大宣传,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要把食品卫生管理工作重心下移,重点抓好具体职责人、分管领导、校长对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和考核,并日常量化,张榜公布。严厉打击购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现象。要开展不同形式的学校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倡导健康饮食和卫生习惯,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严把七关,预防食物中毒:

①严把采购关,坚持采购索证制度(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日期),落实采购、验货人员的职责制。

②严把储藏关,食品储藏标识要清楚,位置要合理,生、熟分储,预防过期食品。

③严把制作关,不准制作的食品、不合格的食品要坚决杜绝进入操作间,操作人员务必把好关囗。

④严把保管关,当餐食品要保温、保洁;过餐食品要放置好冰箱保鲜,用时务必经高温彻底加热;坚持留样制度。

⑤严把从业人员关,要落实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要规范,合符规程。

⑥严把环境关,要防治四害,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要有纱窗、纱门等防护设施,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要清洁消毒。

⑦严把餐具关,餐具使用前务必洗净、消毒,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4、做好安全防火工作:食堂应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锅炉、煤气的使用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二、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堂管理、检查、监督的长效机制,制定食堂管理办法。

2、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职责制。

3、加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检查力度,提高全员饮食安全意识。要求学校食堂张贴《食品卫生法》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必要的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理解所有师生的监督与检查。

4、加强内部管理,所有食堂购买的货物务必经过具体职责人和相关领导的检查验收,堵塞漏洞,杜绝隐患。有关领导、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到食堂抽查相关食品质量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食品原料的采购

1、定购熟食品应当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把好食物采购关。严禁腐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入库。

2、购买肉类及其制品时,务必购买卫生免疫部门检验合格的。

3、严禁购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水产制品,严禁购买动物内脏、下水,四季豆,发芽的土豆,从源头上预防中毒事件。

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食堂工作要求

1、厨房持续清洁、整齐。

2、餐具、食品容器干净,并按规定消毒,放置有序。

3、食品生、熟分开,食品分区清洗。

4、饭菜贴合卫生要求,杜绝腐烂、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5、员工上岗须穿工作服,窗口服务人员需戴口罩、手套(一次性),佩戴工作证上岗。

6、粮、油、猪肉、鸡、鸭等主要食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动植物检疫合格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地,每一天购进的货应有发票或小票凭证。

7、建立食堂值班职责制,严防不法分子的破坏,增强防范意识。

食堂采购方案 篇18

为更好提升食堂服务,本着食材采购物美价廉、服务及时原则,制定本暂行方案。

一、食材采购

采用集体研究,分类定点方式进行采购,比价格比服务,从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取。食材暂定分类为12大类(后期调整):蔬菜类、猪肉类、水产类、食用油类、大米类、调味干货类、家禽畜牧类、零星食材类、水果类、饮品类、蛋品类、半成品类。

二、报名登记

有意愿的供货商于每月的20日之前到机关服务中心101室登记并索取分类报价品名表,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商品流通许可等复印件,并签字加盖公司印章。

联系人:林燕玉,联系电话:

三、填报分类报价品名表

按实际发出的分类报价品名表填写有效期内定价价格,于每月24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定价表纸质版(2份)送至区大院机关食堂101室,逾期不再接收。注意事项:各供应商报价自行密封,报价需盖公章签名。分类报价需完整,出现漏报、未报或更改品项内容一律视为无效表格。

四、选取方式

采购组集体研究确定供应商:机关服务中心将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对供应商的各类报价进行比较,选取比重数值最低的供货商为最终供应商,比重数值第二低的'为备用供货商,以此类推。采购组于28日之前通知各选中供货商,并于当天下午签订合同(合同期为1个月)。

五、服务要求

被选中供货商在合同期间,严格把好质量关、数量关,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时间配送到位,合同期间因质量、数量、服务等问题被开单警告三次(含三次)即刻终止合同,今后无报价资格。

六、本方案和每月报价表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网上公布。

食堂采购方案 篇19

我单位机关职工食堂对外承包,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参加竞投。

一、招标项目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二、项目内容

由承包经营者负责经营机关职工食堂,详见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必须具有专业的团队,从事餐饮管理服务超过2年以上;

4、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

5、在xx市办公或经营。

四、招标形式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详见《机关职工食堂外包项目需求书》

2、竞标人必须提供质量价格保证及服务承诺,并提交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由评标小组进行评估,综合得分高者为中标承包人。

五、项目要求

1、投标文件资料:提交投标资料4份(含1份正本,3份副本,密封后盖单位公章),需包括:营业执照副本、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报价书、参考项目需求书,制作服务方案和相应的服务承诺。

2、投标资料截止递交时间:20xx年10月21日下午17:00,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3、递交地点:xx市仲恺大道277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主楼106室),联系人:黄,联系电话:

食堂采购方案 篇20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德教办【20xx】103号)和什邡市教育局、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什教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准入关、采购关,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的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市教育局成立什邡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招标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招标采购准入程序

1.在什邡市教育网或《今日什邡》发招标公告,所有近两年无投诉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含个人)可自愿报名竞标。

2.投标企业到教育局后勤管理办公室报名,并提交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3.领导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

4.教育局以公函方式,对报名企业向工商、税务、食药、质监、商务等部门查询其合法性、诚信等情况。

5.领导小组对部分企业管理情况、经营服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查、走访。

6.领导小组采取公正、公平的方式择优选择并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长期供应学校且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商家可优先选择。

7.对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进行公示并确认。

(二)学校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1.学校招标方式。学校要成立由校行政、教师代表、家委会等人员组成的招标小组,原则上由7或9人组成。按要求,严格质量标准、程序、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公开公平在入围的企业中自主选择供应商。

2.学校签订合同要求。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与各中小学、幼儿园自主协商具体的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并签定供货合同(合同备案制)。供货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期市场批发价格,供应商需交纳一定数额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将处罚条款列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招标资料和合同学校留存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储存和运输安全。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3.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幼儿园)。

4.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适时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

1.奖惩制度。供应商要求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高,服务态度优良,身体健康。对所供应的货品如果出现问题,并经查实,学校上报教育局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5000.00元;

②第二次严重警告,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10000.00元;

③第三次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质量信誉保证金;

④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将该企业记入黑名单,未来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

2.考核机制。每学期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名次倒数最后3名的供应商,教育局将进行约谈;如连续2学年测评都在倒数最后3名的,经研究后可以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

五、大宗食品分类及标准

(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分类

1.米、面

2.食用油

3.肉(猪肉、牛肉)

4.禽、蛋、奶制品

副食品、蔬菜等暂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学校在选择供应商时,也应按照大宗食品招标要求,择优选择资质齐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供应商。

(二)标准(质量标准、企业资质标准)

米、面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等。

3.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__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食品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食用油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

3.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4.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__的.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肉(猪肉、牛肉)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企业注册资金实缴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3.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4.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3万

禽、蛋、奶制品类: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2.每批次有动物检疫证。

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不少于50平米以上符合卫生标准专业加工场所,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6.所供奶制品必须具有qs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每批次提供《检验报告》。

7.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食堂采购方案 篇21

一、食堂采购员由食堂管理员兼任,负责食品采购,职责如下:

1、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2、负责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辅料的采购,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质优、价廉。同时负责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辅料以外的其他物资的采购,此类采购,必须遵循公司采购部的相关规定,同时提请采购部审批。

3、根据经营情况,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并负责采购。分析食品原料辅料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负责供应商的筛选,确定合格供应商,并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5、协同验收员,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必须严格把关。

6、调研市场价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

7、保管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对单据进行审核后,申请付款。

8、监督食品原料辅料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采购原则:

1、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实行“定点采购”,坚决杜绝从流动摊贩手中采购的行为,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另外再选择来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三、供应商管理规定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公司备案。

2、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3、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5、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

四、食堂验收员由总经办委派,负责对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料辅料进行验收,职责如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维护公司利益。

2、根据食堂采购计划表和供应商送货单,对食品原料辅料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相符,验收后在单据上签字。

3、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五、食品验收办法:

1、“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看食品有无外包装,包装是否完好,包装上的配料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要素是否标识齐全,看食品有无变色、腐败;二闻——闻气味,是否有异味、腐败味;三尝——尝味道是否正常;四问——问生产过程、装卸运输过程、进货渠道等;五索——索取相关资质证件、送货单。

2、肉的验收:①索取检疫合格证。②看肉的颜色,肥膘呈白色,疫肉呈紫红色。③查看是否注水。④肉外表无毛。

3、鱼的验收:①鲜鱼:闻味为正常的鱼腥;看鱼的眼睛是灰色的且向外突出;看鱼鳞是否齐全。②冻鱼:看颜色不发黄,看眼睛不浑浊、凹陷。

4、米面的验收:索取出厂合格证、称重、看米的色泽。

5、油的验收:①索取出厂合格证、检验证明;②看透明度,色泽透明的是植物油;③闻有臭味的可能是地沟油,有矿物味的更要拒收;④尝味道,有异味的可能是地沟油;⑤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的,水分超标;燃烧时发出“噼叭”爆炸声,有可能是掺假产品,拒收。

六、食品采购及货款支付流程

1、采购前,先对食堂食品原料辅料剩余数量进行盘点,然后根据食堂具体经营情况,确定各种食品原料辅料的需求量。对于需求量的把握必须适度,应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太长导致腐败变质或因采购过少不够用而影响供餐。

2、采购员咨询价格、砍价、定价,确定供应商,然后根据需求量填写《食品原料辅料采购计划表》(附件二),报总经办批准。得到批准后,再联系供应商送货。

3、货物送到后,由验收员进行验收。对不合格食品拒收,退回要求重新配送;对合格食品,核实数量、份量、重量、质量,并在供方送货单和食堂采购计划表上登记准确,按验收实际入库。

4、货款定期结算。付款时,食堂管理员凭采购申请单和验收确认的送货单申请付款。

5、未经总经办审批同意,食堂管理员不得擅自采购。

七、食堂管理员及总经办相关人员应经常关注市场行情。

如发现原供应商的价格偏高,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降价,协商不成应立即更换供应商,寻求价格更低的合格供应商并进行合作。

食堂采购方案 篇22

为确保学校学生用餐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福州市仓山区花林儿园拟采购食堂食材项目,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服务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福州市仓山区花林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质量要求。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每年120万元,时间为2年,合计金额为240万元。

二、资质条件(报名时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

1.具有上述服务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三、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

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20xx年10月18日—10月21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现场答疑。

四、方案征集要求与提交时间

1.方案征集提交时间:20xx年10月24日上午10: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 方案应包括:食材配送要求、食材配送标准、服务要求、报价等。方案的大标题统一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加粗,正文统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一级小标题用黑体三号加粗,二级小标题用楷体三号加粗,三级小标题用仿宋GB2312三号加粗,统一用A4纸打印,注明页码。

(2)纸质方案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废处理。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以上征集方案纸质材料装订成册(5份)与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封袋处加盖单位的骑缝章。

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学校使用。征集的方案将抽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定出最优方案。方案征集结果仅作为项目采购参考依据。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

2.联系方式:

食堂采购方案 篇23

一、项目概况:

为学校食堂供应食材,项目涉及主副食材原材料、佐料、新鲜蔬菜等食堂所需的各类食材。该项目由学校比选工作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

长沙市长郡芙蓉中学食堂食材。

三、比选工作小组:

组长:吴胜军

副组长:高泽、廖红波

组员:徐海波、刘红星、傅小蔚、郭江林、学生家长代表(1人)教师代表(4人)

四、采购期限:

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果遇到学校食堂经营方式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条件终止合同,停止供货。)

五、比选内容:

食材质量、价格、服务、团队专业性和业绩等内容。

六、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系芙蓉区学生食堂供货商备案入围单位;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经食药监部门审批,具有食品经营资质;

3.在长沙市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必须具备制作、运输、储藏保鲜、食安检测等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5.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6.有完整的管理制度;

7.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市场经营风险;

8.食材优质优价,具备食品溯源能力,能够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9.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比选,报名时,请提供(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④公司简介资料3份,含本公司团队人数、从事食材行业年限、食品配送方案、食品安全和质量保障制度、在芙蓉区教育系统内配送年限、配送学校数量、报价情况、近五年获相关行政、卫生及政府部门奖项、食品安全保险单据、配送车辆数量等配送能力。

如非法人代表参会,还需提供:

⑤授权委托书

;⑥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同时领取《食堂食材供货商比选择优承诺书》,于比选会议时,带承诺书参会。

2.报名时间:4月26日。

3.报名地点:教学楼114总务处办公室。

4.报名负责人:郭老师。

八、一轮比选

1.时间:4月27日下午2:30起。

2.比选地点:长沙市长郡芙蓉中学二会议室

3.比选流程:

①比选工作小组审核供货商资料。

②各供货商提交承诺书,限时介绍本公司的基本情况、货品货源、价格承诺;

③交流答疑。

4.确定三家优质供货商,进入二轮比选。

九、二轮比选(实地考察):

时间:4月28日-4月29日。

十、结果公示:

时间:4月30日至5月10日。

食堂采购方案 篇24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所采购的食品质量保障,价格合理,卫生安全,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学校食堂食品实行招标采购,现按以下所列条款及要求进行竞标。

一、项目名称

仙游第一中学食堂食材招标

二、项目地点

仙游第一中学

三、标的分类

仙游第一中学食堂食材分成粮食类、蔬菜类和肉禽蛋类、冻品类、调味品类、油类五大类进行招标。以下浮率最高中标。报价表见附件。

四、供货价格:

供货价格随行就市,以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提供的最新单价为基准;该网站没有的,招标方可不定时到永辉超市采价,以采价时的最新单价为基准,以下浮率最高者为中标商。

五、资质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供货时必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检测报告;报名时提供部分已开具的一品一码追溯凭证。经招标方审核合格方可参加竞标。

六、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所有食品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食材验收实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可追溯。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报告。

七、食品质量具体要求

1、蔬菜、水果

1.1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蔬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

(2)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黄叶、烂叶及带泥巴的蔬菜;

(3)蔬菜外表不得人为喷洒水分和有过多的虫孔;

(4)不得提供过长的菜头和菜根。

1.2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水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

(2)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实无萎焉;

(3)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

(4)口感正常,具有水果特有的风味。

1.3中标人每批蔬菜、水果必须出具一份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大米

2.1中标人提供的大米需为当年新米或上年度晚米,产地盘锦,品牌由学校定,必须符合GB1354大米国家标准和GB2715粮食卫生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1)米中黄米粒不超过6%;

(2)不完善粒不超过6%;

(3)碎米粒(2.0mm以下)总量不超过10%,其中小碎米粒(2.0-1.0mm)不超过1%;

(4)杂质含量(包括1.0mm以下糠粉等)不超过0.4%。

3、面粉(小麦粉)

3.1中标人提供的面粉必须符合GB1355小麦粉国家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特制一等:灰分(以干基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G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重计):≥26.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特制二等:灰分(以干基计)≤0.85%;粗细度:全部通过GB30号筛,留存在CB36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重计):≥25.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标准粉:灰分(以干基计)≤1.10%;粗细度:全部通过GQ20号筛,留存在CB30号筛的不超过20.0%;面筋质(以湿重计):≥24.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3.5%;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普通粉:灰分(以干基计)≤1.40%;粗细度:全部通过GQ20号筛;面筋质(以湿重计):≥22.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3.5%;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4、肉类、水产及其制品

4.1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及其制品

中标人提供的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必须符合GB2707、GB16869国家标准,每批次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必须提供动物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

(1)猪、牛、羊等鲜、冻肉类:无异味、无酸败味;

(2)鸡、鸭等鲜、冻肉类: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4.2鱼、虾、贝、蟹、藻、头足等鲜、冻水产品类及其制品

中标人提供的鱼、虾、贝、蟹、藻、头足等鲜、冻水货物类必须符合GB2733国家标准,泥螺、河蟹、螃蟆、河虾、淡水贝类必须鲜活,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

5、食用植物油

中标人提供的食物植物油的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6国家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食用油要求非转基因。

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好;

透明度:澄清、透明;

水分及挥发物:≤0.10%

不溶性杂质:≤0.05%;

6、禽蛋中标人提供的禽蛋应符合GB2748-20xx国家标准。

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

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

7、奶制品

7.1巴氏杀菌乳

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

滋味、气味: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7.2发酵乳:中标人提供的发酵乳应符合GB19302国家标准。

色泽: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或微黄色(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色泽);

滋味、气味:具有发酵乳特有的滋味、气味(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滋味和气味);

组织状态:组织细腻、均匀,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特有的组织状态。

7.3其他奶制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8、预包装产品、副食品及其他类

8.1所有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8.2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8.3早餐类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标注生产保质期限。

8.4其它食堂所需要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八、其它

1、本方案解释权归招标方。

2、本项目投标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3、对愿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请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第一中学(仙游一中办公楼101室)报名。

投标人提交资质材料包括: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并备注与原件一致,开标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必须携带以备核实);

3.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行贿犯罪情形以及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或承诺函原件(格式可自拟)。以上材料都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报名时间为20xx年9月2日至20xx年9月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未报名的商户不得参与投标。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5、本次中标本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配送时间20xx年9月8日至20xx年8月24日止。

6、投标时间:20xx年9月5日9时40分开始。

7、投标地点:仙游第一中学办公楼三层会议室

食堂采购方案 篇2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xx年07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YG20xx-XJ007

项目名称:和顺县兴才学校食堂大宗食材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蔬菜、豆腐、调料

第二包:肉类

第三包:面粉、油、小米、八宝粥

第四包:鸡蛋

第五包:面粉、油、大米、鸡蛋

合同履行期限:2年,按用量需求随时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的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注:如供应商营业场所面积小于500平米,提供《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即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xx年07月25日至20xx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xx年07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

五、开启

时间:20xx年07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人购买询价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清晰完整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贰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由于疫情影响,谈判当日各供应商仅允许委派1名授权代表进入开标场所,委派代表需出示“行程码”方可进入开标场所,未佩戴口罩者、经测温发热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者禁止入场,请充分考虑委派人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食堂采购方案 篇26

河北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2月28日,位于邯郸市邯山区南堡乡北泊村南超盟农产品市场B区,公司一直致力于为邯郸地区学校、部队、企事业机构食堂提供生鲜食材一站式配送服务,提供健康食材服务解决方案。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现已成为邯郸地区食材配送服务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我公司专业为各类机构食堂提供优质的蔬菜、水果、粮油、肉、禽、蛋、水产、南北货、调味品等16大品类三千多个单品的一站式加工配送服务。公司拥有20xx余平的综合配送中心,并自建大型冷藏库、冷冻库。

1、公司理念及发展

我公司一直积极倡导的“品质保证、配送及时、服务细心”的配送服务理念,得到了各行各业客户的一致认可。目前优配生鲜配送已覆盖邯郸市企业单位80多家,包括邯郸市教育体育局、七色光教育集团、北斗童星教育集团、丛台区税务局、银监局邯郸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邯郸分行)、邯郸银行、中国银行、安琪儿教育集团、蓝天教育集团、邯山区交通局、市政工程管理处、邯郸市中心医院等合作单位。

2、优配食品安全

优配坚持“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每日都严格执行蔬菜农药残留检验,并且公司将于20xx年初设立更为专业的.食品安全检验室,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隐患,杜绝农药残留、瘦肉精等食品安全因素流入客户单位餐桌,确保客户单位的食品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从而避免发生食品公众事件及产生不良影响。

3、优配生鲜·郑重承诺

1.所有肉类来源都是国家正规屠宰厂家的特选合格产品,保证优质安全,杜绝私宰;

2.所有蔬菜来源均为绿色无污染的蔬菜种植基地,确保新鲜、安全、无毒、无公害;

3.所有食用油均来自邯郸的各品牌省级经销商采购,杜绝地沟油;

4.实时关注全国各地食品安全事件,第一时间掌握食品安全资讯,提早做好防范措施。

4、优配膳食营养

营养健康食谱不是食物的简单相加,是基于对食物营养的了解以及科学的设计,优配生鲜邀请营养师,结合当地的时令蔬菜,根据“平衡膳食宝塔”的原则,结合优配不同年龄层的客户,合理设计每周菜谱供优配客户参考;

食堂采购方案 篇27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物品招标采购管理,规范学校食堂招标采购行为,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食堂水果的供应进行招标采购。具体做法如下:

一、综合说明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经营范围专为水果批发、零售的经营人(营业执照上无其他营业许可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有两年以上从水果销售的.经历。提供近两年来的诚信经营给大型企事业单位供货的证明(合同等证明材料),有能力保证供应质量优良、新鲜、安全水果,并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3、招标项目:水果,即:苹果、香蕉等。

4、质量要求: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5、中标商供货期:20xx年9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诚信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返还(不计利息)。

2、报名时间、地点:20xx年8月19日上午8:00~11:00,如师附小食堂二楼;投标时间:8月20日下午3:00;开标地点:尚贤楼五楼会议室。

3、报名费:壹佰元;

食堂采购方案 篇28

一、伙食采买尽量定人、定点采购,“货比三家”,同一种物品至少选两家供货商签订购买协议,让供货商确保所供货物的质量,比较中获取高质量的货源;

二、根据幼儿一日所需的营养素,制定合理的营养食谱,采买的物品花色品种多,如:各种肉(牛肉、鸡肉、鱼肉、猪肉等)、奶(牛奶、酸奶)、蛋、水果、新鲜蔬菜、粮油类、调料、及一些熟制品;

三、采购物品由专人负责,定人复核,查验所购物品的数量和质量,合格方可入库采用,严把物品质量关;

四、采购人员索证、索票: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粮油类要有合格证、出厂日期、标签;肉类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产品日期;

五、监督岗机制齐全:专人采买、定人复核、出纳付款,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工齐监督,并成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去市场调查,严格监督所采购的'物品的数量、质量、价格。

食堂采购方案 篇29

一、食堂物资的采购方式及适用范围

(一)采购方式

食堂物资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采购方式。后勤保障集团采供中心应严格按照学校和集团物资采购的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采购方式。

(二)适用范围

1.学生食堂使用的米、面、油、猪肉及猪副产品、禽肉及禽副产品、豆制品、鸡蛋和部分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适宜采用定期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每学期一至二次)。

2.学生食堂使用的蔬菜、水果、米面制品、肉鱼制品等食品原料,以及单件不超过500元的厨房用具、日杂用品、劳保用品、洗化用品等物资采购事宜采用询价采购,由采供中心组织包括申购部门在内的至少2名人员直接到市场上进行询价采购。

3.其它物资设备采购

(1)批量采购价值在3万元以上、单件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按学校规定要求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2)批量采购价值为5000~30000元、单件采购金额在1000~20000元的物资设备,由集团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等具体采购方式。

(3)单件采购金额在500~1000元的物资设备,由采供中心组织包括申购部门代表在内的至少3名人员直接到市场上询价采购。

二、食堂物资采购程序

(一)物资申购

食堂采购方案 篇30

为规范学校餐厅运营管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 鲁教财发〔20xx〕1号》,现对学校食堂所需大宗食材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单位

高青县第三中学

二、采购项目

高青县第三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三、食堂所需食材分包及配送要求

包1:冷鲜肉。冷鲜肉所需食材随用即送。

包2:副食、调理品及冷冻产品。副食、调理品及冷冻产品随用即送。

包3:米、面及其它粮食类。所需米、面及其它粮食类食材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包4:食用油。食用油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包5:蔬菜类。蔬菜类食材随用即送。

包6:调味品。调味品(酱油、醋、香油、味极鲜、花椒、八角、大料、蚝油、鸡精等)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包7:禽蛋类。禽蛋类食材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四、食品原料质量要求

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米、面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xx标准,GB1355-20xx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优先考虑本地两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米(非转基因),不能提供陈化粮。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

3、猪肉、牛羊肉、鲜鸡鸭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4、调味品、豆制品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SC”食品生产许可。

5、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五、供应商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证件(注:20xx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需的供应能力。

3、完全满足招标产品的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所投货物为近期生产的'合格产品,若有假冒伪劣,后果自负。

5、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将所需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六、报价文件及相关要求

1、报价是一次性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报规格参数完全符合清单要求,所报价格应包含运送费、包装费、发票等一切相关费用;报价依据前后2天内高青县大型商场的市场价格作参考,下浮率不低于5%。

2、询价采购报价表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授权代表请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附有身份证明;须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及质保期;询价采购报价表须密封,并标“开标时启封”字样。

3、投标单位可以针对其中的一个包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对多个包进行投标报价,在对多个包进行报价时,须分别提供每个包的报价表。

4、询价采购报价表需注明包号,同时询价采购报价表密封袋上需标明所投包号。

七、报价时间

20xx年12月2日--12月8日

八、送达地点

高青县第三中学总务处

九、联系方式

食堂采购方案 篇31

为更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峨教发[20__]33号《峨眉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教育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各级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20__-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

一、招标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合法的供应商。

二、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领导小组

为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好招标工作,学校成立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姜福强(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陈舜富(学校副校长)。

成员:

(1)学校行政:黄绪田、张建军、姜鑫

(2)教师代表、工会委员:童山平、童伟勤、

(3)食堂人员代表:胡利平、方利勇

(4)家长代表:膳食管理委员会家长代表3人

(5)纪律监督:罗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鑫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的组织协调及指导工作。

2、评标工作小组

(1)组长:陈舜富

(2)招标主持人:姜鑫

(3)评标人员:从领导小组中随机抽取5(单数)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通过评议确定中标单位。

(4)资质审核:罗涛、姜鑫、胡利平

(5)监督人员:学校纪检委员罗涛,监督招标全过程。

(6)记录人员:在抽出的教师或家长代表中产生

(7)音像摄制人员:王文春

三、招标项目、供货时间

1、招标项目

项目一:大米、菜籽油;

项目二:调味品、干杂等;

项目三:蔬菜等;

项目四:肉类、水产品;

2、供货时间:20__年9月至20xx年7月。

四、学校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__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__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__标准,二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大米。

2、菜籽油必须符合GB1536-20__标准,制造工艺为压榨四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肉类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经过峨眉山市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肉类。

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调味品必须是定型包装;

5、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活蔬菜。

五、招标工作程序

1、制定招标工作方案:7月15日-20日,制定《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20__-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并上报审核。

2、发布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的内容、要求制定招标公告,

第一次公告:8月10-17日将招标公告公示在校门口醒目的位置。

第二次公告:第一次公告期内各项目报名商家不足3家时发布第二次公告,8月18-24日。

第二次公告发布后仍不足3家者,以第二次公告后报名的商家参与评标。

3、报名登记、领取资料:公告之日至8月23日下16:00时,有意投标的商家在学校行政办公室报名登记,过时不在办理。

4、召开评标会议:8月25日。

(1)报名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公示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在学校规定的地点、时间节点内递交投标资料,递交投标资料后投标人不得离场。超过截止时间,学校一律予以拒绝。

(2)会议签到。

(3)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情况:招标人员组成、监督人员、过程见证人员、记录员、摄像员、投标单位等;询问有无需要回避人员;宣读招标内容及要求。

(4)评标

①资质审核:

评标小组根据学校招标方案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经营范围、安全管理、信用度、配送能力和不良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条件是否符合学校招标要求。如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不符合招标学校的要求,其投标书为废标。

②评标方法:按招标项目由投标人个人陈述(包括企业现状、相关业绩、质量保障、服务承诺、零售价下浮率等),由评标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资料及陈述评分,其中物品市场零售价格下浮率作为评分判断主要求依据,每类项目招标以得票数多者为中标者。

③恶意竞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应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宣布中标人:投标人入场,主持人当场宣布中标人(供应商)。

5、中标公示将招标比选的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签订供货合同,在学校中标公示期内无异议后,于8月31日在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及质量安全承诺合同。

六、本招标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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