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车辆管理方案(精选3篇)
根据市纪委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全市20xx年纠风工作要点,结合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围绕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实际问题,扎实开展物业管理纠风治理工作,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纪委届次全会精神和物业管理纠风调研汇报会的指示,全市物业管理纠风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在市纪委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物业管理纠风工作相结合,结合行业存在的问题,将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行为上升到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上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二是认真落实我市环境建设的工作重点,严肃“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严禁工作中的“吃、拿、卡、要”现象,树立部门良好形象;三是加强监管手段,树立服务为民的思想,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服务意识,解决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拓宽群众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办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重点加强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在市纪委支持下,拟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报请市政府颁布实施。加强物业管理关键环节监管。规范物业市场准入、退出流程,紧紧抓住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物业项目竣工(承接)验收、物业管理用房落实、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六个”关键环节,依法加强行政监管,依法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形成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构建和谐社区形成联动合力。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牵头部门:住房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各区政府、建设局、规划局、工商局
(二)切实加大行业监管工作力度。严格纠正随意降低服务标准或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促进物业行业规范服务,保障群众基本权益。一是开展业主委员会培训工作。结合推行社区物业服务站工作,举办社区、业委会专题培训,指导业主委员会切实发挥作用,促进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尽快形成,切实发挥业主委员会依法维护权益的功能。二是严格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分离,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竞争,扶持其做大做强。三是严格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加快对住宅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分等定级标准工作,实行优质优价,体现质价相符,进一步推广物业服务“菜单式”模式,切实提高服务收费透明度。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牵头部门:住房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物价局
(三)开展创建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活动。今年市物业办将组织成立物业管理行风监督员队伍,同时开展创建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评议活动。通过以上载体,完善物业管理监督运行机制。指导行业内部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社区和物业的关系,建立社区与物业的良性互动机制;二是要处理好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技能;三是要处理好新区和老区的关系,通过有关制度和激励措施,妥善处理好协调发展的关系;四是要处理好日常管理和应急管理的关系,提高处理应急问题管理的能力;五是要处理好公共管理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梳理有关水电热气等公共服务与物业服务的界限,明晰物业管理范围。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牵头部门:住房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纪委环境办、各区政府(社区、城管)、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供排水、供热、供电、供气、通讯等单位
(四)在保障性物业管理工作上实现突破。针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探索保障性物业管理工作,通过组织贴心人行动、好邻居行动、新管家行动等多种措施,
推进弃管楼房管理工作,计划成立社区物业服务站40个。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牵头部门:住房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财政局、民政局
四、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
(一)工作措施
市物业办以推进物业管理纠风工作为契机,深入解决影响和制约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严格处理侵害百姓权益的违规企业。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重点研究解决如何规范服务行为问题。20xx年要从规范管理和服务方面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明晰物业管理与公共服务单位的职责范围,解决好供水、供热、排水等维修管理责任划分问题。在市纪委的支持下,将物业管理服务与公共服务的责任进行界定。二是要规范入住收费工作。针对物业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及进户不合理收费问题,要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规范收费行为的具体工作措施。建立收费价格公示制度,将企业等级、小区等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全面公示,服务成本也要定期公示,既是约束物业公司按标准提供服务,也能督促业主按标准履行义务。三是要开展经常性培训。现在的服务水准层次过低、服务程序、流程、职责不清晰,特别是一线人员缺少与服务标准对应的岗位培训。对此,我们将全面开展物业管理培训工作,开展多层次的岗位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强化物业投诉调查、协调、调解措施,探索调解纠纷速裁平台,对业主的合理诉求提供法律支持,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二)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物业办高度重视物业管理纠风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届次全会和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物业办纠风工作专项推进领导小组,狠抓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围绕纠风工作重点和百姓投诉热点,切实解决好百姓反响强烈的问题,明确责任,抓出实效。
三是加强协调和配合。不定期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对重大问题及时与纠风办请示汇报。
一、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物业服务处应向业主、使用人做好宣传工作,共同劝阻、制止乱停放现象的发生。自觉到指定停车泊位停车。
1、对X项目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等),对已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给X项目出入通行证。
2、为业主临时停车提供方便,X项目设有地面停车场,并采取按次收费办法。
3、长期使用停车泊位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可到物业服务处办理停车泊位租赁手续。
4、对业主、使用人已租赁的泊位,负责做出相应控制,确保停车方便。
5、各种车辆不得在X项目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X项目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关好车门、车窗,带走贵重物品。车场管理人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车主,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7、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8、车辆进入X项目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X项目限速标志的规定,进出车场时遇对面行来车辆,应做到先出后进。
9、X项目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10、对进入X项目的出租车同样实行计次卡出入,夜间22:00以后,谢绝出租车进入X项目。对外来人员乘坐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
11、对进入X项目的车辆应维持一定的清洁度,保证不污染道路;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未经物业服务处许可,不得进入X项目。车辆停放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绿化带和人行通道上。
12、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X项目,应停在规定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X项目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X项目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方可驶离。
13、对所有进出X项目的车辆都应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门岗需在卡上写清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码及门岗保安的姓名或工号,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
14、应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车辆出入卡,必须保证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现象发生。
二、停车场守则
为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及管理,营造规范的购物环境,制定本守则。
1、月租车的车主应于每月月底前缴交各种费用;停车卡专车专用,不得转借他人。
2、临时停放车辆先收费,出场时验发票后放行。
3、月租车的车主只可将车辆停在其所属月租车位范围内。临时停放车辆必须按车场保安员指定地点停放。
4、停车场只能作为停车之用,不能用作维修车辆、储存货物或其它用途。
5、车场内严禁吸烟,严禁在车场内加油。
6、载有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车场停放。
7、在车场内必须按限速行驶和按车场指定路线行车。
8、在车场内行车必须注意安全,以免损坏停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如有损坏,物业服务处有权向损坏者索赔。
9、车主如遗失停车卡,应马上通知物业服务处,物业服务处会于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后补发新的停车卡。
10、本处不负责保管随车物品。
11、车主如违反车场守则,物业服务处有权拒绝其车辆停放;此外,物业服务处可随时修订此《停车场守则》。
1.0报警程序
1.1发现火情的报警
1.1.1无论什么时间,每个员工一量发现火情,都有责任立即向小区消防中控室报警。
1.1.2每一名员工都要记住中控室的报警电话或用对讲机呼叫,将自己的姓名、部门告诉消防值班室。
1.1.3员工发现火情时,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沉着、语言清晰地将火情发生的区域、地点、楼层、房号,报告中控室。
2.0员工发现火情的工作程序
2.1员工发现火情后,如是初级火情自己能将其火扑灭时,应先灭火后报警。遇火情难以扑救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工作:
2.1.1立即用火场附近电话通知小区消防中控室,如附近无电话时,可打碎火场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完成报警工作。
2.1.2采用电话报警时,请拨内部报警电话"恤"。报警时话音清晰,要讲明起火地点,物质燃烧的种类,是否有人被困,火势的情况以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通报自己的姓名和部门,之后注意倾听消防中控室的补充询问,并做认真回答,得到允许后方可挂断报警电话。
2.1.3在扑救人员未到火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2.1.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2.1.5切勿在火场附近区域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2.1.6引导火场附近的业主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业主不要使用电梯。
2.1.7灭火后要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0灭火工作程序
3.1运行经理接到火情报警后,立即直赴火场,并同时通知总经理,会同保卫部安全、消防主管和工程部工程师或经理一同研究灭火方案。
3.1.1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工作。
3.1.2根据火势变化,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
3.1.3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
3.1.4运行经理根据火场情况建议总经理是否启用警铃和事故广播等报警方式。
4.0保安主管
4.1接到火情报警后,立即直赴火场。会同运行经理,根据实际火情,制定灭火措施。同时组织并指挥义务消防员参加灭火工作。
4.2协助运行经理指挥义务消防队员灭火,并将火灾的扑救情况随时向总经理和运行经理报告,同时汇报和请示新的指令。
4.3当消防局到达现场时,负责向消防局介绍火情,并协助做好灭火工作。
4.4火灾扑灭后,负责组织警力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局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4.5负责组织书写火灾事故报告及火灾原因调查报告,及时上报运行经理。
5.0保安部
5.1保安主任
5.1.1接到火警通知后,会同警卫队人员提出保证其他区域和客人安全的方案,防止有人在火灾期间进行违法活动。
5.1.2立即会同警卫队迅速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5.1.3协助客户服务部搞好住户的疏散及安顿工作。
5.1.4负责保护从火场内救出的贵重物品。
6.0保安领班
6.1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布置小区的警戒工作。
6.2马上把各层消防逃生梯门打开。
6.3带领其他保安员赶赴火警现场,参加灭火工作。
6.4火灾扑救期间至扑灭后,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秩序和保护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6.5带领内保警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护、疏散物品的工作。
6.6绝对服从火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7.0保安员
7.1接到火警通知后,应听从保安主任和领班的统一调遣,不得擅自行动。
7.2岗上警员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强警戒,对进入小区的人员要严加控制。
7.3要害部门的警卫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7.4不在岗的警员接到火警通知后,应统一听从保安主任和领班的安排,到岗后携带灭火器立即赶赴现场,听从火场指挥员的指挥,积极参加灭火工作。
7.5负责引导住户从安全出口处撤离。
7.6灭火期间要注意安全,发现有人被围困时,应先营救被围困人员脱离危险场所。
7.7火势较大时,一般不要单独进入火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时,应告知火场指挥人员,并做好进入火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7.8火灾扑灭后,听从火场指挥人员的安排和布置,保护好火灾现场。
7.9配合清理已经勘察完毕的火灾现场,回收灭火器空瓶,统计灭火设备损坏情况,以保障公物不被继续破坏或丢失。
8.0客户服务部
8.1客户服务部主任
8.1.1接到火情后,应立即布置本部员工,做好客人疏散及火场区域内贵重物品的抢救工作。
8.1.2带领其他员工利用消防设备扑救和控制火灾。
8.1.3起火区域物业人员,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投入灭火工作。
8.2具体工作程序:
8.2.1立即通知火场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客人从安全通道撤离。
8.2.2关闭火场附近的门窗及通风设施。
8.2.3利用消防设施扑救、控制火灾。
8.2.4抢运火场区域及附近受火灾威胁区域的贵重物品至安全场所,并会同保安部内保人员看管物品。
8.2.5物业助理应反复认真的检查火场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房间,关闭门窗及空调,并保证每一位业主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8.2.6清查房间,确认无人后,应在各房间贴上"已清查"的标志。
8.3接待员
8.3.1物业接待员应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沉着冷静地回答问题或疏导。
8.3.2接待员在回答业主询问电话时首先稳定业主的情绪。如通道受阻,应告知业主走防火楼梯撤离火场,勿乘坐电梯疏散。撤离前,关闭好房间的门窗及空调。
8.3.3接待员应保护好房间钥匙、贵重物品及资料。
8.3.4保管好业主的物品及从火场抢运的物品。
8.3.5应协助做好车辆的疏导工作;同时立即打开通道以保证前厅通道畅通。
9.0义务消防队
9.1听到报警后,各部门、单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人员,应立即带好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赶赴着火现场等候命令。
9.2在消防负责人及有关领导的带领下,按照灭火指挥部交给的任务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10.0其他要求(指小区遇有火情时除以上对各部门的专项要求外还应遵守的要求)
10.1遇有火情时,各部门均须无条件执行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各部门负责人应随时向指挥中心汇报执行情况。
10.2消防监控室是火情扑救期间的另外一处指挥场所,是传达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和转达各方面执行情况的枢纽部门。火情期间,该处下达的命令各部也应该严格要求认真执行,并将完成情况向该处汇报。
10.3火情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如不在小区内,各部均须立即选出一名临时负责人,带领本部门员工统一执行灭火任务。
10.4火情期间,非着火区域的部门员工遵照该方案要求尽职尽责,服从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
10.5小区内无论哪个区域发生火灾,该区域内工作员工应按照报警、灭火、疏散客人、抢救物品的程序投入灭火工作。
10.6员工在接到灭火的指令后,首先应当关闭自己工作地点的窗户,锁好房间后再积极投入到灭火工作中。
10.7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责任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抢救贵重物品。危急关头各部门员工均应以疏散人员为重。
10.8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好业主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10.9当火灾扑灭后,各部门员工应将本区域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清点本区域的轻便灭火器材并将使用情况上报小区保安部门,及时更换、补充被使用过的灭火器材。
10.10火灾扑灭后,各部门由经理负责会同部门员工统计损失情况以及人员伤亡的情况,并如实上报至灭火领导小组和经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