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期间减少噪音通知(精选6篇)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20__年中、高考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有效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现就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加强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源管控。要积极协调公安、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加强交通、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源管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执法。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中、高考等特殊期间,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作出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各地要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控制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中、高考期间,要增加执法检查频次,扩大监管范围,督促企业按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落实防噪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要派出执法人员在考场周围进行巡查,对影响或可能影响考生的噪声污染行为立即予以制止。
三、严格噪声监管。
在中、高考期间,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各类噪声源进行严格管理外,还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
(一)严格限制建筑施工噪声干扰学生学习,禁止影响学生休息的夜间建筑施工。因建筑工艺等特殊情况需要抢修、抢险的,须报请批准后方能进行。在居住集中地段和学校附近的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噪声管理也按此要求执行。在中、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
(二)严禁餐饮业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
(三)禁止在城市市区内使用高音广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四)禁止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等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五)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机动车喇叭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四、畅通投诉渠道。
各地要确保信访投诉渠道24小时畅通,对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随时接待受理、迅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意见。
五、加强舆论宣传。
各地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倡导噪声排污单位实施错时作业,对减少噪声污染的做法进行宣传。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危害严重的噪声污染问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六、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要以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水平。要认真总结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亮点、经验做法等,形成书面总结报告,6月30日前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20__年中职升学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已临近,为让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5日,每天22时至次日6时,高中学校周边及考生集中居住区内产生噪音的生产企业、建筑工地、歌厅、舞厅、群众娱乐场所等要停工停业,其它时段上述区域产生的音量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休息。
二、5月20日6时至5月21日18时,6月6日6时至6月8日18时,城区禁止工程施工,禁止燃放鞭炮,禁止歌厅、舞厅、网吧营业,禁止门市部、商业摊点对外播放音乐,禁止广场、体育场、公园等处的早晚群众文化活动播放音乐。
三、高考期间,武威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考点周边及考生集中居住区内噪声源、考生和家长聚集性活动进行集中整治,对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环境违法的,将根据部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武威市城市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四、高考期间,设立值班电话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特此通告!
民勤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__年5月18日
各位市民:
为让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5日,每天22时至次日6时,高中学校周边及考生集中居住区内产生噪音的生产企业、建筑工地、歌厅、舞厅、群众娱乐场所等要停工停业,其它时段上述区域产生的音量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休息。
二、5月20日6时至5月21日18时,6月6日6时至6月8日18时,城区禁止工程施工,禁止燃放鞭炮,禁止歌厅、舞厅、网吧营业,禁止门市部、商业摊点对外播放音乐,禁止广场、体育场、公园等处的早晚群众文化活动播放音乐。
三、高考期间,武威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考点周边及考生集中居住区内噪声源、考生和家长聚集性活动进行集中整治,对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环境违法的,将根据部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武威市城市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四、高考期间,设立值班电话,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特此通告!
各位市民:
今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根据居民反映,社区经常出现影响学生备考的现象,为落实《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宿舍区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社区环境噪声的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工作,给广大考生营造良好、舒适的备考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即日起至6月30日,除了每天中午12:00-13:00,下午17:00-19:30外,是禁止社区噪音污染的时间,居民不得从事吹拉弹唱和其他影响居民学习、休息的活动。
2、在禁止时间内,社区禁鸣喇叭,禁止大声叫卖和使用高音喇叭等,停止建筑施工和室内装修(特殊情况需报保卫处或社区办批准),保证考生的学习和休息。
3、居民要管理好自己的宠物,不要让其乱叫扰民。
特此通知
各位市民:
20__年高考、学考和中考“三考”即将临近,为给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三考”期间严格控制我市环境噪声污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6月12日至14日学考期间、6月18日至20日中考期间,在市区范围内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5时)和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7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活动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
二、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6月12日至14日学考期间、6月18日至20日中考期间,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市区禁鸣的规定。
各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运行(渣土车、商砼车、沙石车等)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三、市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巡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特此通告。
各位市民:
20__年高考即将来临,为了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对我县城区范围内的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噪声污染严管期间:
20__年6月1日至6月8日
二、禁止下列行为
(一)所有工业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污染,保证厂界噪声符合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得影响周围学生学习和休息。如不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排放标准,必须停止生产。
(二)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及中午12:00至下午14:30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产生各类噪声污染。
(三)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服务加工作业产生设备噪声污染。
(四)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产生噪声污染。
(五)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污染。
(六)禁止露天(文体广场、休闲广场等)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七)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
(八)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九)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十)考试时间(6月7日—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凡在都安高中、都安瑶中、都安二高3个考点1000米范围内,必须禁止噪声污染,特别禁止建筑工地施工作业、机动车辆鸣喇叭(交通管制)、燃放烟花爆竹。
三、加强监管和执法
6月1日至6月8日,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市政、文广体旅、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