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元宵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也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为减少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噪音、大气和地面的环境污染,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先锋的表率。从即日起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广大党员干部们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响应禁燃禁放号召,践行绿色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做文明市民,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和火险等安全隐患。
二、争做倡导新风的表率。大力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主动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更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对违反“禁燃”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将由辖区城管部门进行处理。
三、争做宣传劝导的表率。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劝导家人、朋友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助推美丽X区建设!
按照《廊坊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省政府、省公安厅要求,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的全部或者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范围为:北至北环道;西至西环路(廊涿线)、光明西道、西昌路、S273(廊霸线);南至南环道;东至东环路(创业路)以内区域(含上述道路沿线外侧200米范围)及廊坊开发区辖区范围。
二、春节期间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情况下,禁放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具体时间为:
(一)除夕、正月初一可以全天燃放;
(二)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
三、下列场所和地点禁止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一)党政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商场、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图书馆、档案馆、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火车站、汽车站等单位场所及周围50米内;
(二)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电信、邮政、金融单位、电力、通讯线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
(四)重要军事区域;
(五)高层建筑(超过10层的住宅建筑和超过24米高的其他民用建筑)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六)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在物业服务企业划定燃放区域以外区域;
(七)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八)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四、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将点燃的烟花爆竹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投射、抛掷;
(二)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和影响交通秩序;
(三)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环境、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全省各地市陆续采取立法形式发布了“禁燃令”,我市也制定了《景德镇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当前,我市禁燃的意识深入人心、禁燃的习惯逐步养成、禁燃的效果显现。为了进一步巩固“禁燃”效果,共同促进我市双创双修,让瓷都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我们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违规购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储存、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瓷都市民的良好素质、良好形象。对违法行为,将由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导,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瓷都,我们美好的家园,需要每一个市民来共同呵护、人人参与,我们倡导全体市民积极行动,爱护环境,文明生活,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平安。
尊敬的市民朋友:
锣鼓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群众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会释放出大量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影响城市环境,有悖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市创建。为此,市环境保护局发出如下通知:
一、从我做起过低碳环保文明春节。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庆祝方式,尽量减少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早、晚等休息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建筑物内、楼房阳台以及草坪内燃放烟花爆竹,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用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三、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四、保护城市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厉行节约,不放“开门炮”、“喜庆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幸福年,为建设美丽钟祥贡献力量!
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20xx年xx月xx日
各位同学、家长朋友们:
年关岁末,除夕、春节、元宵节等节日临近,为减少空气污染,预防火灾事故,倡导文明新风,度过欢乐、祥和的每个节日,X市教育局特向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同学、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我们要本着放假不放松、过节不脱节原则,主动遵守《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遇有节日、喜庆活动时,以文明方式表达心意,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以自己的行为去带动和影响身边人,大力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安全隐患,维护安宁生活环境。
二、做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劝导亲朋好友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通过一家人共写一篇心得体会、做一手抄报等方式,分享自己参与禁燃放活动情况、体会感悟等;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方式,积极向亲朋好友、社区居民宣传政策,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凝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家庭成员和周边亲朋好友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主动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倡导者。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既是响应党的十九大“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陈规习俗的迫切需求,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身体息息相关。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全力打好烟花爆竹禁燃放工作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祝大家身体健康、学习进步、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根据X政办字〔20xx〕4号文件规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辖区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销售、携带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告别陋习,崇尚文明新风尚,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可选择更安全、环保、健康的方式来欢度佳节。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每位公民积极响应禁燃禁放号召,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举报,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和火险等安全隐患。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碧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真诚地希望广大群众自觉争当环境保护的倡导者、传播者,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身边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为更湛蓝的天空、更清新的空气、更优美的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但烟花爆竹燃放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并产生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中共X市委文明办、X市生态环境局特向全市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全市广大市民、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要主动带头,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积极劝说家人和朋友不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文明、更环保的节日庆祝方式,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社会生活新风尚。
二、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全市广大市民、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各项规定,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影响身边的人。机关单位节后上班时要厉行节约,不放“开门炮”、“喜庆炮”。
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禁燃烟花爆竹人人有责。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助力蓝天保卫战,带动共创安全、环保的生活环境。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过一个幸福美满的绿色年、文明年、团圆年!
衷心祝愿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爱护市容环境,创建文明县城,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禁限放烟花爆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通知:
一、坚决按照《万年县20xx年春节期间在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从自己做起,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在指定的区域和指定的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禁放区域,行政企事业单位带头在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党员干部职工带头响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在春节期间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限放区域,做到在指定区域不燃放烟花,有序组织限放爆竹。
四、在禁放时段,禁限放区域不燃放烟花爆竹。做到在20xx年2月15日—3月5日晚上22:00至凌晨6:00期间不放烟花爆竹;大年三十晚上至初一晚上00:30—凌晨5:00不放烟花爆竹。
五、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遵守相关规定,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通知。
六、每个市民都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以自己的点滴行动为建设幸福万年做出就有的贡献。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的一项传统民俗。但是,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危及到我们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积极保障我们的身心健康,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积极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现就带头执行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规定,向全乡广大居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好行动者。严格遵守《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不违规购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居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良好素质、维护良好形象。
二、做好倡导者。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悬挂灯笼、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尤其是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环保志愿者以及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广大学生以及家长要带头积极响应号召。
三、做好宣传者。积极宣传和倡导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新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售禁燃”行为的,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美好环境,大家共建。相信有了您的积极参与和带头实践,我乡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一定会取得良好效果,XX乡的空气会更清新、天空会更蓝、环境会更加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