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货通知【汇总六篇】

到货通知(通用6篇)

到货通知 篇1

到货通知

一、到货通知说明

缺货状态:凡是"缺货"状态的商品,您能够在商品的详细页面中选取"到货通知",只要是商品到货,我们都将会根据选取的提示方式,自动给您发送到货通知提醒。

通知方式:同时支持信息通知以及邮件通知两种到货通知方式。(信息免费,费用由ONWARD承担)

通知时间:当商品到货后,系统就会自动发送到货通知信息到您预留的手机上,同时还会发送到货邮件至您的Email邮箱。

通知时效:到货通知在发出之后将失效,如有需要您能够重置到货通知。

通知次数:到货通知提醒仅到货后通知一次,再未设定“继续通知”的状况下,不会重复通知。

继续通知:由于到货数量有限,售完后将会继续恢复缺货状态。若您还没订购到此款商品,请您务必重新设置到货通知,否则再次到货时将无法通知您。

关于商品到货数量不够,会发生以下状况:

由于商品销量过好,各个供应商货源紧张,我们也是尽力进行采购,但是每批到货的数量不稳定,会发生供小于求的状况,敬请谅解。

二、到货通知使用和查看演示

1.选取"缺货"状态的商品,点击"到货通知";

2.根据提示填写您的相关资料,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以及邮箱地址;

3.您能够到“我的账户”中的“到货通知”里查看到货通知记录;

到货通知 篇2

相关知识

到货通知书(Arrival Notice / Notice of Arrive)

到货通知书是在卸货港的船舶代理人在集装箱卸人集装箱堆场,或移至集装箱货运站,并办好交接准备后,向收货人发出的要求收货人及时提取货物的书面通知。

到货通知书一般分为集装箱进口货到货通知和件杂货进口货到货通知两类。其中集装箱进口货到货通知是集装箱进口五联货运套单中的一联。

送达

根据代理业务章程的规定,来港卸货的船舶,委托方或船长应在船舶到港前七天将进口货物舱单(包括超重、超长货物和危险品清单)、提单副本、货物积载图等寄达卸港的船舶代理人。如果由于航次较短,不能按时寄达,那么应当在船舶到港时提供,并且应当将上述单证的必要内容电告船舶代理。船舶代理人在收到这些进口货物资料和船期信息后,分别将进口资料发送海关、港务局、理货公司,另外还应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通知收货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货手续。如货到一月后仍未有人提货,船舶代理需再次寄发到货通知书或电报催提。

到货通知 篇3

尊敬的客户:您好!

您的进口邮件已抵达大连邮政EMS快件海关监管仓库,请携带寄达单据和本人身份证(代领请出示收件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到站前邮政大厦西侧一楼国际邮件大厅办理通关手续,如提取分运行李请带归国人员护照。请提前了解邮件内物品名称、数量、价格、用途等信息,方便海关验放邮件。

办理邮件通关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址:

我行咨询电话:836XX126

海关服务热线:

温馨提醒:

个人邮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xx年第43号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予以征税放行。

个人物品完税价格及税率按照海关总署20xx年15号公告执行。

超出规定限值的个人邮寄物品及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具体办理手续可电话咨询我行。

重要提示:

入境超过90天未向海关申报,按相关规定,邮件将被退回或作放弃货处理。

最后还提供大连报关行代办奶粉清关业务,电话:83XX1126;83XX1039。

到货通知 篇4

到货通知

你的货物已抵达杭州,按照海关201x年43号公告,此邮件内物品价值已超过邮寄进出境物品规定限值一千元人民币,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是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提示:

1、退运手续代办方法:发送“办理退运+邮包运单号”到:邮箱,我行会回发给您一个退运申请表、操作说明。

2、货物报关:如您需要办理货物报关,请您找一家进出口公司做代理,由代理和我行联系报关事宜。

友情提示:自货物进境15天起每日收取货值0.05%的滞报金;货物入境超过90天未向海关申报将被择期退回。

邮件清关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联系电话:

到货通知 篇5

到货通知

尊敬的客户:您好!

您的进口邮件已抵达大连邮政EMS快件海关监管仓库,请携带寄达单据和本人身份证(代领请出示收件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到站前邮政大厦西侧一楼国际邮件大厅办理通关手续,如提取分运行李请带归国人员护照。请提前了解邮件内物品名称、数量、价格、用途等信息,方便海关验放邮件。

办理邮件通关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61号(站前邮政大厦西侧一楼国际邮件大厅)

我行咨询电话:836XX126

海关服务热线:12360

温馨提醒:

个人邮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x年第43号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予以征税放行。

个人物品完税价格及税率按照海关总署201x年15号公告执行。

超出规定限值的个人邮寄物品及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具体办理手续可电话咨询我行。

重要提示:

入境超过90天未向海关申报,按相关规定,邮件将被退回或作放下货处理。

最后还带给大连报关行代办奶粉清关业务,电话:83XX1126;83XX1039。

到货通知 篇6

通知日期:

订单编号:

客 户 名 称

税务登记号 联系人 出 箱号 产品名称 型式 送货日期 客户地址 结关日期 联系电话 货 规格尺寸 颜色 商标 数量 明 净重 毛重 单价 通知单编号: 开户银行名 银 行 帐 号 预计收帐日 细 总价 备注 .

使用说明

1. 本单由业务部门开具, 成品仓库据 此填写出库单办理出运手续。

2. 本单一式四联,一联业务部门自 存,其它分送仓库、质量、财务部 门。

业务经办:

表单编号:

合 计 备 注

审核: 配

全柜数量 件

PCS PCS

货柜号码 发票号码

总 体

重 积

批准: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