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开学督查工作通知(热门3篇)

大学开学督查工作通知(精选3篇)

大学开学督查工作通知 篇1

高校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工作进行检查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教学常规工作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xx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检查规定》(职院发〔20__〕号)要求,学院决定对本学期开学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3月1日-2日(星期二、星期三)

二、检查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检查内容及方式

检查组通过采取查看、巡查、交流和访谈的方式,对各二级学院的开学教学状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教学纪律(教师迟到、早退、漏课;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等)。

2.教学进程表的.编制、教案(纸质)的撰写、教材到位、课表到位及执行、教室安排及教学设施到位、教学日志填写等情况。

3.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完好性,多媒体教室使用相关资料(登记表、教学安排)。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开学教学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按照学院教学检查的规定和检查组的要求,如实填写《开学教学检查用表》(见附件),准备和提供相关资料,以备检查组进行检查。届时安排1-2名同志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2.检查工作组应对各二级学院的开学教学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正,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

3.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工作组将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实名通报,并作为各二级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xx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xx年2月28日

大学开学督查工作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xx〕2号)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0xx年5月至8月在全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进一步督促各地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深入查找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推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宣传学习《意见》的情况;

(二)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意见》贯彻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或制度的情况;

(三)各地区按照《意见》的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

(四)各地区推动贯彻落实《意见》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五)各地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形势分析研判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三、时间安排及督查形式

(一)各地自查阶段(5~6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要立即组织本地区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及时形成自查报告,并于6月28日前以省级安委会文件形式将自查报告及电子文档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抽查检查阶段(5月中旬~6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区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检查,并通报各地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集中督查阶段(7~8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督查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人员以及相关专家组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集中对各地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向当地人民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的自查方案和督查方案,认真开展实地检查和现场督查。

(二)典型引导,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改进工作方法,力争通过此次专项督查,树立一批贯彻落实《意见》的示范部门和单位、示范运输企业和先进个人,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坚决避免走过场、搞形式。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的原则,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全面、问题查找深入、措施积极有效,不断提升道路安全整体水平。

(四)统筹兼顾,推动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到统筹兼顾,将督查工作与“打非治违”行动、“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事故责任查处落实等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能力,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xx年5月3日

大学开学督查工作通知 篇3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属各职业院校、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督函〔20xx〕1号,见附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于2月27日至3月3日,开展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各县区、市属各职业院校、局属各学校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牵头,根据督查重点内容明确职责、密切协调,确保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抓好自查总结。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积极做好迎接国家对我省进行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各县区、市属各职业院校、局属各学校务于2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李)。

三、市级督查。市教育局将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适时组织督查(局属学校必查,重点督查学校安全工作)。

xx市教育局办公室

20xx年2月22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