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检查处罚通告-通告(通用3篇)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城市基础设施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一段时间以来,少数不法分子恶意毁坏、砸坏广告灯箱,损坏电话亭、路灯和健身器材等城市公共设施,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群众反映极其强烈,特别是近期位于新城区人工湖附近的中华龙砚被恶意损毁,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严厉打击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定西市公安局、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西市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对故意毁坏城市灯箱、街灯、公用电话、城市雕塑、草坪树木、下水井盖等城市公共设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之规定,予以拘留、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废旧收购站违法收购城市街灯、广告箱、下水井盖等公共设施的,依据公安部《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处以20xx元至10000元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予以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有故意破坏公共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必须于7月15日前投案自首,在此期限内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被查获的依法从严惩处。
四、违法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故意破坏公共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破坏公共设施案件等立动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五、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凡有检举揭发他人故意破坏公共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与重奖。窝藏、包庇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隐藏、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从严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
xx市公安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6月26日
3月16日,XX车间员工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请假,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视为旷工一天,将按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望各位员工引以为戒!
相关纪律及奖惩条例:
1、迟到5分钟内罚款3元/次,5-10分钟罚款5元/次,10-30分钟罚款10元/次,超过30分钟扣半天工资。
2、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1天扣2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5日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3、严禁代替他人打卡和委托他人打卡(门口有监控、打卡机有摄像头拍照),一经发现,重罚;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4、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手续不完或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的,一律视为旷工处理。请假1天以内(含一天),由组长直接签字批准;请假3天以内(含三天),向组长请假,组长签字后报上一级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向组长请假并报上一级领导交总经理批准。
为了塑造我们自己及公司形象,确保车间生产有序、稳定、高效进行,及车间现场整洁舒适;请各位员工务必熟读《员工守则》及《车间6S现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xx年xx月xx日
公司各部门:
为加强公司办公环境及员工宿舍内务管理,提高员工自律性,营造整洁舒适的工作氛围,房产后勤管理部于六月份对花城、花园、城进行了办公环境及员工宿舍卫生大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部门检查情况备注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花城、花园、花园、房管部城项目区域,从检查情况看,结果不是非常理想:
宿舍内务方面,花城、花园、城安全员部分宿舍未能按要求摆放物品;房管部安全、保洁宿舍存在物品乱摆放现象,卫生状况一般;需强调的是,各部门的保洁员宿舍普遍存在物品杂乱、地面不够干净等情况,请各部门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各自部门内务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办公环境方面,个人桌面物品没有养成随手收拾的.习惯,当人员不在办公位的时候物品并未整理,另外,桌面堆放过多物品也是造成杂乱现象的原因,要求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情况,统一桌面物品摆放标准,实行统一管理。
整洁舒适的卫生环境不仅体现出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员工的身心健康,同时,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也彰显出物业人的精神风貌,针对此次检查的问题请各部门限期认真整改,房产后勤管理部会持续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并跟进问题的落实情况。
特此通报!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