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异常处罚通告(精选3篇)
各位同仁: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11日,以下人员无故迟到,缺勤。现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对以下人员每人15元进行处罚。望各位引以为戒!
特此通告!
人事行政部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各部门:
20xx年8月2日凌晨1:00左右,公司保安科组织对全厂下晚班员工所携带出厂物品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员工鲁小峰手提包有异常,要求其开包接受检查,其手提包内有公司产品且无任何出厂门凭证,属于个人偷盗行为。
为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鲁小峰的偷盗行为作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鲁小峰开除的处分。
二、给予罚款400元的处罚,并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特此通报!
湖南X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日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我局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工作,重点对违反上班纪律、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开展访查,特别对是否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以及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我局上半年的考勤和各项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局纪检监察室将我局上半年考勤及各类督查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根据指纹考勤及领导值月纪录分析,我局上下班纪律总体情况较好,绝大多数干部职工能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作风端正。但个别干部职工仍然存在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违反效能建设的现象。
二、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
1、个别同志旷工现象突出。特别是原在编不在岗人员中几位返岗同志,在返岗初期旷工、怠工现象较其他同志突出。
2、迟到现象仍然普遍。上半年,全局累计迟到173人次,基层中队较机关科室更突出些。
3、擅自离岗和早退情况时有发生。在几次领导值月督查中发现,下午早退和临时外出未向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请假等现象较为普遍。
三、处理意见
1、根据《乐清市环保局行政效能督查暂行办法》(乐环〔20xx〕77号)文件的规定,因陈茂才、周浩、陈凯、郑仕行、周漫等五位同志,在20xx上半年迟到、旷工情况突出的.,给予内部通报批评一次。
2、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迟到、旷工及擅自离岗情况突出的人员,开展谈话谈心,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向分管领导、联片领导汇报。
3、局纪检监察室要及时对此次统计中出现的迟到、旷工及擅自离岗情况突出的人员开展诫勉谈话,加大纠治力度,切实治庸治懒、转变工作作风。
4、人事宣教科要将考勤统计结果运用到全员考绩工作中去。
附件:各科室、下属各单位上半年人员迟到旷工情况统计表
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