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书其实在申请人起诉前,法院无法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某项民事权利,其将来是否提起诉讼也是一个不确定状态,一旦发生保全错误,申请人逃避承担责任,将可能使被申请人的财产因此而受到不必要损失。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文8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担保人:郭xx,女,xx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身份证地址:xxxxx
被担保人:刘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地址:xxxxx,身份证号码:xxxx,现居住地址:xxxxxx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与深圳市xxxx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
担保人就担保人位于深圳市宝安区xx花园1栋A座402的房产(买入价值为人民币929256元),为被担保人刘xx所申请的诉前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并保证:如申请人刘xx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意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遇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的全部费用。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财产保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 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为保证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特申请贵院采取如下财产保全措施:对被告所有的位于 产权证号为: 的房屋采取查封、扣押或申请人愿以自有财产提供担保。
此致
合江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ΧΧ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ΧΧ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__(盖章)
申请日期:
担保人:李x,女,汉族,19__年7月23日出生,住址:株洲市芦淞区桥头栋号,联系电话:。
担保人李x诉李x离婚协议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依法受理。诉讼中,担保人依法向贵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现担保人用个人名下的房产,为向你院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以其享有所有权的长沙市雨花区官塘冲巷号桂竹苑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证雨花字第7110 号)作为担保。
二、如申请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以担保财产的价值为限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此致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
担保人:
X年 月 日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基本情况)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_________________
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_______________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担保人: (单位写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职务; 公民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担保人: (单位写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职务; 公民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 诉案件被申请人 纠纷一 案,担保人愿以自己的财产权属(凭证见附件) ,为被担保人向贵院申请的诉讼 财产保全申请提供经济担保 。请求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诉讼案件被申请人元的财产或资产。并保证:如被担保人申请错误,担保人赔偿如下:
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二、 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 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 所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担保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担保人:
被担保人:____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与______X有限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______X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0万元的财产。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______X有限公司本担保书中注明的财产,担保人愿提供作为担保财产,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______X有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____中级人民法院
担保人:
二O__年月日
异议人:__,男,汉族,个体工商户。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异议人就昆明市人民法院在受理信用社诉ddd贷款纠纷一案中,查封扣押了车牌号为:12345的。本田小车一辆提出异议如下:
异议请求:
请求法院解除对12345的本田车的保全,将车返还异议人。并责令保全申请人承担异议人由此给异议人所造成的5000元损失。
请求理由:
法院于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二日扣押的12345的本田小车的产权属异议人所有,该案中原、被告相互勾结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应当解除扣押归还异议人。其理由:
1、从事实上看:12345的车在昆明市车管所登记的户主名为ddd,这是事实。但该车是ds(四川宜宾江安县人)于二000年八月购买,ds是购买该车的实际车主,因为采用的是按揭方式,而ds因不是昆明市本地人,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获得银行按揭,所以ds和ddd协商,ds所购车借ddd的名义向东风信用社进行按揭贷款。该车以ddd的名义按揭后,车一直由ds控制使用。在ds购买使用近三年后的20__年三月,实际车主ds经与异议人协商后,达成 ds将该车以25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异议人的协议,异议人在支付了车款后取得该车。因此该车的所有权从20__年三月三日起归异议人所有,现异议人已实际控制使用该车有一年半。该车按异议人与ds的购车协议,本应当在二00三年八月前过户到异议人名下,因ds的违约未能及时为异议人过户,直到今年即二 00四年八月,ds以要为异议人去昆明办理过户手续为由相诱,叫异议人将车开去昆明过户,结果ds指使人采用暴力抢劫了异议人所有的12345号,在异议人报警后,西山区东风信用社也向昆明西山区公安局谎报ddd贷款诈骗,后经公安局对西山区东风信用社的报案审查后认为不成立,公安局撤了案。但是东风信用社即通过贵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扣押了异议人的车。我们有理由怀疑是原告和被告恶意串通,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该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2、从法律上看: 12345车也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根据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的《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的问题的复函》(20__)98号:“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和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回复的《关于机动车财产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财产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而且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从法律上来讲,12345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异议人的所有的12345号车,虽然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户主是ddd,但不能因此认定其就是实际的车主;异议人与ds于二00三年三月三订立购车协议后,即将该车交付异议人使用至今。即12345号车的所有权在一年半前就已经归异议人所有。因此,法院现在采取保全措施扣押的 12345号,是属于案外人即异议人的财产,应当予以解除扣押,并责令财产保全申请人赔偿异议人因此所受的5000元的损失。
此呈
昆明市人民法院
异议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