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暑期社会实践报告(汇总三篇)

法学专业暑期社会实践报告(通用3篇)

法学专业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篇1

20xx年8月15日,我旁听了一起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

早8点在县级人民法院开庭,去了在一件普通的办公室里面见到了法官和原被告双方。书记员还没有到之前,法官再详细的了解点关于纠纷的详细内容,并试图调解双方(这种努力自始至终都没停止)。

书记员到后正式开庭,先有原告陈述案情:在保险公司工作期间为被告垫付保险费,一年后被告退保,违约损失却不予赔偿给原告。并拿出保险公司开具的被告退保证明。有法官查看,书记员记录后,被告发言:投保乃被原告纠缠无奈,退保时又没有详细说明损失额度,不相信会有近万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险公司的详细账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证明。

保险公司不属于国家机构,其资金详细计算方式方便随意对外公开,所以原告无法出具更有效证明,法官马上给该保险公司客服打电话,却被告知:除非本人亲至,否则难以提供详细账目。

法官提议由双方各处3百保证金,然后雇车去该保险公司(在外地)查账,再根据原告出具证据的是否有效来决定退还谁的保证金。被告不愿意,说自始自终都没有见过一分钱,一分实利,现在反而要投钱进去,他是无辜的,怎么可能还要损失呢?不了了之,等法官庭下询问相关专业人士后再择日开庭……

整个审理过程双方随未其争执,但长达五年的接触已经使其冷面相对。导致审理过程也充满了火药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况下,主动偏袒,为的就(!)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国人情味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另外由于原被告的法律知识不同程度的缺失,导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不停的给双方普及法律常识,例如“谁反对谁举证”什么的,这应该与国人教育程度,以及法律意识淡薄有关。

原被告在审理过程中都有些许无奈和自卑感,缘由不外是把上法庭解决问题当作了很羞耻,丢人的事,毕竟“打官司”这有悖于中国传统观念习俗,很没面子的。

重要的法律核心:

一,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免这样的经济纠纷案件?

本案开始时被告由于人情关系才“被迫”购买了原告推销的保险,这样就产生了纠纷的隐患。如果我们做事情都能够顺着自己的心思,那以后出了问题也不太会从别人身上找原因,纵使后悔也就不需要去打官司来解决。所以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把人情味给考虑进去呢?这里说的“人情味”其实有点像是中国古代的那种“人治”——他们一个县城也就靠十几个衙役来管理,说到底也就是灵活运用法律,依靠上位者(就是现在的公务员)来判断具体情况。向我上文所说的法官为什么要一直试图调节原被告双方呢?判案肯定会使有一方受损,如果能调节成功,那他所受的指责就可能少一点,至少本乡本土的不会太惹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可像是美国的法律在运用上比较灵活,而且重案例,但这种情况本来就容易产生自相矛盾的情况,可是如果像现在法律那样把所有的罪行以及惩罚都规定得死死的那样死板的条律恐怕也不能对灵活中国人产生足够好的效果。这样的法律问题恐怕还得专家来掌握这个“人治”与“法治”的度量。

二,在审理过程中怎样做到公正和有效?

所谓公正,也只不过是以大多数的利益来考虑的,所以这样一来,必然会有属于少数派的不心腹,被责难也在所难免,“清官难断家务事”恐怕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下的极端例子。这起案件中法官试图采用一种“和稀泥”的方式来“善了”此事,虽未成功,但似乎给我们指出了一条现行的道路:尽量减少直接冲突,有问题以协商解决——法院在怎么说也是第三方,给出的结果必然不如当事人双方自己协调出来的完美。

而有效则是指像上文叙述中,很小,很简单的一点事情,就占用了四人(“法官,书记员,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时间——浪费之极!据我观察其中很大一部分时间用于:1,当事人反复叙述案情,企图博得法官好感;2,双方对峙,甚至有起冲突的可能,主要是因为文化素质,以及当时情急,都很冲动的缘故;3,法官不断给双方“普法”——法律常识教育还没有完全普及;4法官个人因素——一个性格比较软弱的人作为法官不免有点婆婆妈妈,这个与国家选择公务员考试的时候的评价标准有没有涉及个人情商有关系。针对以上四点,我想完全可以把该审理过程压缩到一小时以内!

中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有这很详细的针对性条文,讲究“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即“给与恶人以惩罚”,企图以此恐吓其他人不再行恶。但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吗?举个简单的例子,开车闯红灯屡见不鲜,为什么?被逮着必然没有好果子,但马路那么多,交警能够逮住几个,就像开彩票一样,谁都不会相信自己就那么“幸运”能够中到头奖!同样类似的问题比方说盗窃,偷税等等,很令人头痛。

对于这种法不达人的情况,我们一是期望技术进步,让国家机器的监控力度能够涉及到方方面面——可这样以来,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又如何去保证?二则是加大惩罚力度,像秦朝法律:随意在马路上倾倒垃圾——斩!随意砍伐屋前树木——斩!真正震慑了保有侥幸心理的人!我们虽然无需如此残忍,但完全可以“量出为入”,比方说控制闯红灯的成本完完整整加载在犯事之人身上。这个计算起来就比较复杂了:每年国家为此需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而又能够抓到多少肇事之徒——以概率来平均结果,最后或许可以得出一个在利益方面使国家不受损,而公民又会完全受到威慑的答案!

法学专业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篇2

x年x月xx日至20日,由来自x大学法学院、经济学院、管理院三个不同专业的十名同学组队赴甘肃省x县x镇进行为期五天的暑期社会实践。我们在x镇党委和x镇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按照计划,顺利开展了社会实践活动。

x县x镇距省城x93公里,地处洮河下游河谷地带。全镇总面积128.91平方公里,现辖30个行政村。随着兰临高速公路的建成开通,中心大镇的区位优势更为突出。x镇将自己定位为x市的卫星城和后花园,在规划理念中提出碧水蓝天、绿地鲜花、淡墙红瓦。近年来,镇党委、镇政府依托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和城郊型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培养发展蔬菜、花卉、文化、旅游、社会服务等产业。

在为期五天的活动中,我们分别走访了x镇的木厂村、双联村、阳屲村。我们对这三个地理位置、经济发展、自然环境均有所不同的村落,分别进行了乡村支教、劳动、农户走访活动以及有关法律、经济等方面问题的解答和知识普及。

(一)、走进木厂村

木厂村距离x县中心不远,洮河水和高速公路邻村而过。凭借着十分优越的地理环境,木厂村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在众多行政村中有着较高的水平。

木厂村共1891人,人均收入达到3000元/年。村子中田地较少,多为蔬菜供给地,经济收入多来自于外出打工的和食品小作坊。木厂村较重视教育,在村政府设置了农家书屋,农家书屋共1463册图书,总价值达2.5万元。村里面对考上大学的学生一次性资助6000元以示鼓励并在假期对村里的学生进行补习。

14日下午,我们对木厂村的状况进行了了解,并在村支书的带领下大致参观了木厂村村政府、五个社区(大队)以及特色小作坊。在与致富带头人的闲聊中,我们了解到政府对村上的企业与小作坊的支持力度比较大,在经济和政策方面给与鼓励,这是得小作坊有着良好的发展。腐乳生产在木厂村的小作坊中占10%,一家制作单位负责人告诉我们,他们家的腐乳主要送往x县进行销售,因为是祖传的秘方,销量和口碑不错,但由于经济及管理上的问题,所以在制作规模上并不能有效的扩大生产。

15日与16日上午,我们对村上的暑假补习班进行支教。班上的孩子都是小学二年级到初二的学生,他们阳光般的笑脸,让人觉得朴实而快乐。这些孩子中只有两个人去过x市,而其他大多数孩子从没有离开过x镇。所以我们并没有在知识上进行支教。“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们回答了孩子们的提问,并给他们讲述了大学生活的点点滴滴。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我们还和孩子们一起玩了篮球和久违的跳皮筋,那种童真感染着我,让我不会在意那个看起来像是有着百年历史的篮球、不在意那狭小的活动空间。我们将学长学姐捐献的书籍赠送给了木厂村的政府,希望我们可以近一点绵薄之力。

15日下午,我们分组走访了农户家。村上正在建广场,因为农忙过了,所以村上很多老人都来帮忙,他们说这是他们的义务,所以只会象征性的拿一些工资。工程要持续一个半月左右,每天大概要干将近八个半小时的工作,工资在20元到45元不等。工人们说,大多数农家的年轻劳动力都在这个时候外出打工了,留守的多是老人和孩子。据了解,因为地少,自己家种的粮食和蔬菜基本没有剩余,外出打工挣得的钱一般都用于生活费,如果家里人生了大病,通常还要借钱治疗,一年根本剩不下几个钱。如果孩子考上大学,学费会成了他们最大的困扰。如果没有上学,家里面就会攒钱给孩子结婚。一场婚礼中,男方家除去房子还要花将近四五万元,而女方家也至少要出一万元以上的财礼钱。在聊天中得知,一般村里的女孩子在法定结婚年龄之前就已经结婚。

一位老大爷告诉我,给外打工的单位不仅会克扣工资,甚至有时还会拖欠工资。而在外打工的人员一般也只会与雇佣单位达成口头协议。在了解中得知一户姓史的人家就因事故打了一场官司,我们一行人就匆匆赶了过去。史家的大儿子史咏平是x镇木厂村上的人,XX年去打工,在地质公司干建筑方面的工作,并未与公司签订雇用合同。工作的第十一天,在替他人顶工时,不慎从架子上坠落造成重伤。公司在事发后前两个月中一直向史咏平家中保密,两个月后,听说一直没有联络的儿子躺在医院时,史母立刻进了城。在得知史咏平的伤势后,其妻子带着仅一岁的女儿走了,只留下了一纸离婚协议。家里的地荒了很久,无人打理,而拖欠医院的医疗费却与日俱增。史咏平一家在与公司商量未果后,决定上诉。农村人一般是不愿意打官司的,但面对数额巨大的医疗费和躺在床上的儿子,不识字的母亲决定请律师打官司。然而,事情的结果仍旧难以让人满意。当我们一帮法学院的学生站在史家的院门口和他们挥手道别的时候,我觉得很痛心,很悲哀,很迷茫。

在木厂村的三天让我感慨颇多。因为村子距离镇上比较近,所以经济条件和文化生活都有着城镇的影子。村里的民风很淳朴,村民们没有什么很高的奢求,只是希望平平安安的过上比较舒适的生活。在聊天中,老大爷老大妈总是说他们现在享上了清福,他们很满意。当然在这些天里,我们也听到了许多抱怨、许多无奈和许多不尽人意,但大多数的家庭还是过着幸福安和的生活。

(二)、走进双联村

双联村距离镇中心比较远,在乘车很长时间后才能到达。双联村共有404户人家,838个劳动力(其中东乡族、回族有89户,351人)。村支书告诉我们村上人均收入可以达到2223元/年,来源主要是劳务输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渔业、玉米和冬小麦种植业以及花卉养殖。村上的经济发展目标是产业化、现代化、集约化、园林化,目前他们已经建立了养猪场、养鹿场,以及草莓种植基地。由于并未提前联系好,所以我们没能前去参观。

因为有支教团,所以双联村小学还没有放假,我们便将带来的很多衣物、学期用品和书籍捐献给了小学,我们将衣物亲手发到孩子的手中并激励学生们好好学习。我们在小学里四处转了一下。小学很小,在校学生共60余名,平均一个年级只有十几人。学校里只有一台电脑,但具体用于教学的哪一方面,并没有人告诉我们。孩子给我说,他们的音乐课是由班主任来上的,二班主任还要教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及自然。小学里有两个英文老师,其中一个会弹奏手风琴,所以也会带音乐课。但是,孩子们只有在过六一儿童节的时候才能听见手风琴的声音。

随后,我们在双联村进行了走访。双联村在众多村子中属于经济发展比较差的。我们走访的一户人家仅有两间房,而每间房的面积大概在六平方米左右。家里面有四口人,夫妻二人、儿子以及老母亲。丈夫长年在外打工,家里的地一般由妻子打理。我们初进他们家时,他们还显得有些拘谨,在我们解释完来意时,他们变得大胆起来,并告诉我们村上的政治并不民主化,他们几乎不知道村上的每一笔开支都用于什么,他们也并没有觉得自己从中受惠。村里面的村长是由村民自主选举产生的,村支书是由上面派下来的。但是在村里,所有的大权都掌握在村支书手中,而村长就等于是个虚职。据说,就连村上的特困户一般都与村支书多多少少有些关系,才能评上。

在结束走访时,我们又碰到了补习的孩子。看得出来,孩子们很高兴,但是又很害羞。我们一起聊了有关学习的事情以及家里的状况。一个二年级的小女孩扑闪着眼睛告诉我们,父亲因为打工摔坏了腿,家里只有母亲一人干活,而她还有一个也在上小学的哥哥。孩子的脸上没有消失过笑容,仍旧很高兴的告诉我们她一定会好好学习的。

(三)、走进阳屲村

阳屲村是x镇最偏僻的干旱山区村,却也是x县最有名气的一个村。XX年以来,阳洼村就被列为西部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基地,当地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靠着先天的自然资源优势,发展沼气、药材、食用菌种植等产业,生活水平有很大改进。该村在经济上取得的成绩多次被央视新农村建设所报道。村里用上了沼气池,80%的农户买上了“卫星锅”,看上了大彩电,很多农民成了“手机族”,每家每户都不用再去打井水,因为自来水贯通了整个村子。

村子在山上,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同时也远离了城市的繁华。但是在村支书的带领下,阳屲变成了一个在城市里也很有影响力的村子。不论是还是时任甘肃省省长、现任甘肃省委书记陆浩他们都曾坐在村支书瓦广吉家的沙发上拉着他的手感慨着。

村里面到处都是丰收的胜景。我们一行人便下地帮助农家进行劳动。一把把捆好的麦子被一批批的压在了麦垛上,我们就负责运送和传递。在男生们扬麦秆的时候,所有的女生都已经挽起袖子开始做饭了。大家分工明确,我负责架火。这是一项艰难而又有趣的事情。在烟熏得发黑的灶台前,把玉米杆一只一只的插进灶口,这是一个机械而又简单的动作,但是如果想不把火捅灭并掌握火势的大小,这可是一件有技术含量的事情。

吃饭的时候,村支书告诉我们村里面主要依靠土豆、养殖和劳务输出致富。他还向我们展示了各个领导人和他的合影照片。

随后的时间里,我们去了街头,为大家解释出现的有关法律、政治、经济等问题。

在几天的实践活动中,我深感村与村之间的不同。但是,无论是哪一个村子都存在着以下问题:

1、教育问题

所有我们走访过、听说过的村小学的教学设备都极为简陋。孩子们就是在泥土的校园和砖头的教室,进行着义务教育。虽然有着国家的政策,但是还在在上完初中后、甚至小学后,就开始打工挣钱了。

村里小学的师资力量极为薄弱,很多教师都不是通过正式的聘任程序和制度进来的。这些老师有些从小也没有收到正规的学校教育,操着一口浓重的方言继续给他们的下一代传授知识。尤其是英语发音,更是带着浓郁的中国风。

学校的教学设施很贫乏。有些小学有远程教育系统,但从来都没有用过。究其原因,竟然是没有老师会用,设备就这样安静的被锁在尘封的房间里。

村里面有图书室,但是几乎所有的图书连折痕都没有。不知道,为什么书在这里的作用竟然是展览和摆设。

2、观念落后

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与外界联系的增多,并没有真正改变村民们的观念。比如:有许多村民家都有音响设备,但却只是摆设;村小学还是一样的落后,孩子们满足了物质的需求却忍受着精神的贫乏;孩子上完初中就不让继续上学,即便考上了县上的学校也不让去,所以村里的大学生很少见,平均一年连一个都没有。新农村建设要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从根本来看,要彻底改变当地的贫困状况必须从观念抓起,从教育抓起。

3、表面功夫

在双联村,我们很容易看见村政府,因为只有村政府是两层小楼;在小楼里,我们还看见皮革制的开会椅、阔气的大圆桌。

我们发现,所有村子的医药箱上都覆盖着灰尘,应该没有实际运用过。而村上的农家书屋中,也很少有翻阅的痕迹。

4、政治民主问题

双联村的村民告诉我们,村长是由村民们选举产生的,但是村中所有大权都掌握在村支书手里面。村支书是上面派来的,不体察民情而且还有许多小动作。

在其余两个村里,我们也听说了许多有关评选低保、先进等活动中,村支书起的作用。在所有的村中都有政务公告栏,但是上面的内容并没有涵盖比如经费的运用、财政的支出等。

村民自己觉得,他们并不是村上的主人,因为他们并没有真正的政治权利。

5、法律意识淡薄

大多数在外打工的村民都不会与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在事发以后,也多是采用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很多人觉得“人家财大气粗,我们只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官官相护,法律就一空架子”,就是这种观念导致了广大的农民工弱势群体,在遭遇事故、拖欠工资等事情面前会采取其他不当行为。一位村民甚至告诉我们他决定用直接扣押对方家的车辆来解决经济纠纷。

很多村民没有听过法律援助,听说过的也并不知道如何申请。害怕打官司、不想打官司让那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6、经济发展问题

村里面大多数都已经开始集约化的生产,但是规模、科技、卫生、经济前瞻性都还有待提高。只提出口号并不加以实施是没有效果的。在科学技术投资方面,很多村子做的还不够,他们甚至并不舍得在这方面进行投资。有关书籍对于他们来说也只是摆设而已。

7、文化体育生活

留守的老年人很多,除去做饭,收拾屋子,喂牲畜以外,他们就只能串门子。村上应该开展老年活动,设置老年活动中心。

孩子们学习之余也只能在设施简陋的学校操场进行玩耍,他们的体育用品已经经历了太多,需要置换。

一些村里的常规活动已经变少了,只有逢年过节的才能看见扭大秧歌,踩高跷等等活动。并且,现在越来越少的人会进行这种活动,在青年里会唱秦腔的人也非常的少。

8、交通问题

虽然村上的主干道都已经进行了硬化,但是已有暴雨就又毁坏了。很多人家门前泥泞不堪,连村政府门口都是一片狼藉。

经历了多天的农家生活,看到了许多曾经没有看到的东西,尝试了许多以前没有机会尝试的东西,我想这是我此行的最大收获。虽然一路上我们看到了那么多有待发展的事情,但是我想,农村的发展定会越来越好的。

法学专业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篇3

暑假实习是我们每个大学生必须经历的一段人生过程,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到了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这些经历使我增长了见识、丰富了视野、受益匪浅,为今后的专业知识学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带着敬畏的使命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他将我领进办公室。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我的工作繁琐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总体来说对我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工作作风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专业知识对整个工作的指导与引导作用,因为这些都是我在校学习中不曾接触过的方面,所以我将在报告中首先讲述我在实习期间积累的这方面的认识和经验、总结。

20xx年7月14日至8月4日我在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我在人民法院民庭进行了将近一个月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期间,我在工作与学习中得到了法官和员的悉心指导,在此我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期间我不仅学会了填写诸如立案审批表、受理应诉通知书之类的诉讼文书,整理证据材料,装订卷宗和归档,而且通过几次旁听也对民事诉讼程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一、实践期间的主要内容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

(一)学习民庭日常办公工作

如制作并送达相关的刑事诉讼法律文书,具体包括了民事判决书及各类民事裁定书、出庭通知、开庭传票、开庭公告、宣判笔录和执行通知等,另外还有寄送挂号信、制作邀请人民陪审员通知、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交换证据等。

(二)旁听民事案件审判

通过旁听法庭审理,学习法官在法庭上对庭审过程的指挥,了解法庭审理民事案件各个阶段,进一步加深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了解和具体的适用情况。法官一向贯彻“调节为主,判决为辅”的原则。因此。

(三)学习有关书记员的跟案工作

移送有关案卷材料,制作各种笔录和记录工作,了结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工作。在案件终结后,装订卷宗、封存案卷,日后备考。全面了解法院的部门设置,积极学习民事案件的审判、熟悉各部门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现行的工作模式与工作流程。

二、理论结合与实践总结

在这将近一个月的学习与工作中,我圆满的完成了实践计划中的各项内容。通过实践期间法院各位老师的指导,我学会了制作部分法律文书、整理刑事案件材料,了解了民事案件审判流程、法院各部门工作模式等实际性质的工作。通过这些学习与实践,我看到了法律在实践中的完美运用,真正体会到民法的任务是伟大而现实的。当今社会的发展变化使得出现各种新型民事案件,民法体系不断地进行着发展与完善,因此人民法院民庭的工作也在不停的改革与与时俱进当中。

旁听民事案件审判是我这次社会实践中的最主要部分,我旁听了盗窃、离婚等各种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案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所以采取的多是协调、和解的方式,民法、婚姻法、经济法运用的是较多的法律依据。其中有的适用普通程序,有的则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开庭之前由检察院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人民法院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决定书》,这类案件一般是犯罪后果较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同时犯罪分子悔罪态度好,依法判刑不重的案件,或者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这使我又重新加深了对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掌握。法官在量刑的过程中,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考虑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表现和协调、和解的手段化解矛盾,同时也要看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认罪表现,综合以后,酌定量刑,这也是我国民法以人为本的重要表现。

通过这一个月的实践活动,使我的`所学与实践充分结合在一起,这不仅使我的理论水平又得到了提高,同时也是我增加了实践工作经验,我相信在以后的学习中会大有帮助,我也会更加努力地继续学习。

三、焦点问题思考与建议

在社会实践期间,我也发现不少现实问题,例如取证难问题、执行难问题、有利于公诉方问题、法庭秩序问题等,但是我最关注的还是有关简易程序的问题。

(一)现行的简易程序,其经济性是通过忽略被告人的权利来实现的

法院受理的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情况下,检察院和法院就可以达成合意适用简易程序,完全不考虑被告人的意见,而且在开庭之前被告人根本无从知晓自己是在何种程序下受审。在简易程序下,辩护人对被告人的帮助作用微乎其微,因为简易程序的效率是建立在被告人完全认罪的条件下的。简易程序的启动完全由法院或法官的操控来实现,立法上简易程序过于简单,缺乏基本权利保护规则和程序性制裁规则,既没有指定律师的程序也没有告知适用简易程序后果的义务。

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创设新型简易程序。辩诉交易由于其理念基础与我国司法理念相差很大,不适合我国司法实践,但是处刑命令程序值得借鉴。这种程序又叫处罚令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立案后不需要过多侦查,量刑较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由检察院建议法院适用处罚令程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代理人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若检察院驳回还可复议一次。法院认为不符合适用该程序的条件时,则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这样更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法院工作效率。

(二)精神损害赔偿应纳入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侵害人格权,侵权人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有权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的救济,这个问题在今天已经不是疑难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和法学界的共识。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做出了肯定的司法解释,公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包括侵害人格权、其他人格利益、身份权,甚至是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受害人都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笔者认为应当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纳入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这里的精神损失,应当是侵犯人身权利而造成的精神损失,而不包括侵犯财产权利而造成的精神损失,并且人身权利应作扩大解释,不仅仅局限于一般的生命、健康、身体权,而是包括《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各项人格权和身份权。

四、实践体会与总结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走出校门,走向社会,了解社会现实,投身社会实际的良好形式;同时也是促进我们向社会群众学习,培养锻炼自身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专业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更新观念,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面。

而我真正得益于这次实践的却是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一个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明白了学习的可贵。同时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开阔了自己的社会视野。对于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接触到更多的社会现实,了解当事人的心态特征,也可以避免走入理论的极端,促使我能够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达到理论与实际完美结合,让我真正成为一个能够满足社会需要的人。社会实践,让我明白了自己和别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一份责任,而我也将会以此为契机,努力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同时,拓展自己的综合才能,在以后的学习中完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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