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原告也可以申请追加被告,其实质是基于程序法所赋予当事人的追加申请权。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男,汉族,38岁,身份证编号:,初中文化,河南省开封市人,现住河南省开封市街号院号楼号。
上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服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20xx)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故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永城市人民法院(20xx)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
2.改判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决定上诉人无从知晓河南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文化公司)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文化公司为本案第一被告人丁发起成立,在设立公司之时,丁向工商登记部门投送的各种资料及公司的设立过程,上诉人均不知晓。上诉人开始只是丁的一个司机,后被丁派到郑州分公司任副经理,从事的都是按照丁的指令做一些具体事务,包括文化公司对外招标的各种事宜,上诉人均不知晓,故上诉人没有机会知道文化公司的资金运作状况。再者,上诉人原来没有从事过项目投资方面的工作,加上自身文化程度较低,也无能力判断文化公司是否投资该项目的资金状况。但永城市人民法院(20xx)永刑初字号判决书认定上诉人明知被告人丁无履行能力,仍介绍被害人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骗取合同履约金,属认定事实错误。
二、上诉人无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占有施工企业的钱财。
上诉人虽然介绍了两家企家和文化公司签订了合同,但所收的这两家企业的合同履行金,均按照丁的指示,全部交给了丁本人或汇到了丁指定的帐户上。至今为止,上诉人为文化公司工作时垫付的各项费用6万多元(已向法院提交证据)也无着落。客观地说,上诉人本人也是本案的受害者,何来占有受害企业钱财之谈,更谈不上主观上的占有。
综上所述,永城市人民法院(20xx)永刑初字第判决书针对上诉人而言,查明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恳请二审法院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有错必究的工作态度,给上诉人一个公平的判决。
此致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刘
代理律师:陈
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江苏xxxx有限责任公司
住址:南京市白下区常府街xx号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xxx,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申请人向南京xxxx制品有限公司发放借款3500000万元,江苏xx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xxxx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人依约履行义务,而南京xxxx制品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另,江苏xx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其法定代表人xxx抽逃出资4000多万元的情况说明,xxx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57条的规定,
此致
申 请 人:
年 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132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申请人:XXX,男,1975年08月06日生,回族,云南省巍山县人,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村42号。身份证号532927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
负责人: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X诉申请人XXX交通肇事附带赔偿一案贵院已受理。20xx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申请人委托朋友将云LXXXXX解放牌4100型货车连同车辆相关证件交给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委托该信息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20xx年03月22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获悉大理市三通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XXX驾该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吴文凤死亡。
申请人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期间,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由被申请人实际保管和控制,并由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驶,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应该是本案的实际侵权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请予批准。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04月11日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男,19xx年xx月xx日生,回族,云南省巍山县人,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村42号。身份证号532927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
负责人: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X诉申请人XXX交通肇事附带赔偿一案贵院已受理。20xx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申请人委托朋友将云LXXXXX解放牌4100型货车连同车辆相关证件交给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委托该信息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20xx年03月22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获悉大理市三通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XXX驾该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吴文凤死亡。
申请人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期间,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由被申请人实际保管和控制,并由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驶,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应该是本案的实际侵权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请予批准。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您好!你问的最高额抵押合同解除的具体协议如下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被保证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甲乙丙三方签订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协议,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对甲方的已全债务清偿完毕。现甲、乙、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抵押登记情况
1、所有权证书或证明情况: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
2、他项权证书或证明情况:_______________
房屋他项权证号:_______________
3、抵押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注销原因
担保的主债权已消灭
第三条特别约定
1、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本协议仅为甲、乙、丙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之用。除三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甲、乙、丙三方共同承诺:本协议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三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房屋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丙方(公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申请人:姓名:xx性别:xx年龄:xx民族:xx职务:xx工作单位:xx住址:xxxx电话:xxxx
代理人:xx律师事务所电话xxxx
被申请人:姓名:xx性别:xx年龄:xx民族:xx职务:xx工作单位:xx住址:xxxx电话:xxxx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一案中,(写明相关事实),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__,女,19__年7月__日出生,汉族,住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0
被申请人:____ ,女,汉族,19__年__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X ,户籍住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区________X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本案申请人__诉被告__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被告__于__x年X月X日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____元整,但被告至今尚未归还。经查,被申请人与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因该债务是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x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7月30日
申请人:xxxxxx,男,19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住xxxxxxxxx
申请人:xxxxxx,女,19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住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女,19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住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受理申请人诉被告xxxx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与被告xxxxx于20xx年3月20日领取结婚证,20xx年被告xxxxxx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是20xx年11月25日。申请人于20xx年10月27日已履行了30万的借款义务,至今为止,被告xxxxxx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被申请人于被告x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被申请人xxxxxx与本案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 身份证号:__X,联系电话:139872____X。
被申请人: 大理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
负责人:__X(联系电话138872____X);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__X诉申请人__X交通肇事附带赔偿一案贵院已受理。20__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申请人委托朋友将云L____X解放牌4100型货车连同车辆相关证件交给被申请人大理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委托该信息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20__年03月22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获悉大理市三通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__X驾该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吴文凤死亡。
申请人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期间,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由被申请人实际保管和控制,并由申请人大理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驶,被申请人大理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应该是本案的实际侵权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请予批准。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X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洪森法官及合议庭:
(2015)甬余民初字第1694号案件,上次申请变更为:追加的四被告,是因为要溯源的四部门的《关于浙江省上访人户之一张开盛情况的通报》中的被合同行为,已经仲裁,另行起诉了。(当时立案庭是出了收条的。)。现因为:原已申请解除的《“假”聘用合同书》,又已被七部门变更为《会议纪要》中的二类被合同行为,已是持续、延续、继续至今了的。也已经仲裁,起诉:提出同类的诉求了的。与其申请撤诉后立案,原告认为是变更为七被告,更妥当的。特提出继续变更为七被告的申请,同时申请撤回原提交的对本案的'撤诉申请。
已被裁定:准许原申请撤诉的4014号案件,当时,是起诉:低塘街道办事处,和低塘中学二家被告的。在原一审的诉讼过程中,低塘中学是提交了《会议纪要》的。现原告对《会议纪要》中的七个当事的责任主体,是仍在另行起诉中的。本案对这七个当事法律主体的诉讼情节与该案是相同的。也同时主张和请求:对这二案合同审理的。
特此请求对另案尽快立案,又对本案变更为七被告和撤回原撤诉申请的,并准许合并审理这二案的申请。请求明确答复。
此致
余姚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开盛
2016年2月7日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广播电视大学和XX县卫生学校侵权一案中,错误的毕业证书系以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名义颁发,被申请人在颁发毕业证书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本案毕业证书是否能够得到纠正,与被申请人有直接关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申请人:
日期:
申请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按照执照地址完善)
被申请人: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按照执照地址完善)
因贵院受理的__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了有助于贵院查明事实,现申请追加本案涉及的`商品供应商做为被告。
申请请求:
请求依法追被申请人为共同被告。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月1日,申请人与_____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20xx年度交易及推广协议,双方约定申请人方接获顾客投诉案件时由______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和回复,现原告就被申请人所提供的产品起诉要求赔偿。申请 对该产品是否违法、是否应当予以赔偿,由商品的供应商者来面对和处理更为适宜。同时,申请人对追加被申请人做为共同被告,由其参与处理本案已经达成了一致共识,被申请人也愿意参与本案的处理。
特此申请,请予以准许,并通知被申请人参与诉讼。
此致
___市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X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董事长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住XXXXXX楼东单元顶楼西户。 被申请人:XXXX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X市徐福镇草泊村西。
请求事项
1、请求追加被申请人XXX作为本案被告,并对欠款承担支付责任。
2、请求追加被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作为本案被告,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事实与理由
XXX诉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予以受理,案号为(20xx)X民初字第XXXX号,申请 申请人虽然于20xx年3月16日与被申请人XXXX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但并没有实际履行该合同,XX、XX作为实际施工人与XXXX有限公司履行了施工合同,XXX、XXX拖欠工程款应承担支付责任,XXXXXXX公司作为发包人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综上,申请人特依法申请追加XXX、XXXXXXX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请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一月
申请人李AB,男,1973年3月21日生,汉族,住XX县城xxxx,XX县农村信用联社职工。
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住所地:北京市xxxxx
法定代表人张XX,校长。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广播电视大学和XX县卫生学校侵权一案中,错误的毕业证书系以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名义颁发,被申请人在颁发毕业证书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本案毕业证书是否能够得到纠正,与被申请人有直接关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AB
XXXX年六月二十四日
申请人:xxx,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xxx,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陈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XX)历城民初字第11345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20xx年1月6日被申请人王某驾驶王某某所有的车牌号为鲁aexxxx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