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xx城市品牌宣传,更好地突出xx城市个性特征,彰显深厚的人文底蕴,提高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xx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创作要求
1.彰显特色。
2.高雅大气,富有诗意,简洁明快,琅琅上口。
3.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作品必须原创,并配以200字以下的创意说明。作品字数在8个字左右。例:
天津市——天天乐道 津津有味
三亚市——美丽三亚 浪漫天涯
常熟市——江南福地 常来常熟
苏州市——东方水城 天堂苏州
二、投稿方式
1.电子邮件投稿:作品及创意说明通过电子邮件投送至:,邮件主题上注明“xx县城市形象宣传语投稿”。
2.信件投稿:作品及创意说明邮寄(或投送)至xx省xx县天马街道胜利街29号县委宣传部外宣办(邮编:),投稿时请在信封上注明“xx县城市形象宣传语投稿”字样。
3.投稿者必须在邮件、信件中写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投稿截止时间为:v年11月29日,咨询电话:。
三、评选方式
届时,xx县委宣传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发布。对入选的宣传语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相关说明
1.投稿中如出现相同宣传语,以收到时间在先者为准(信件投稿以寄达时间为准)。
2.入选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全部归xx县委宣传部所有。xx县委宣传部有权决定是否最终使用,有权要求作者或委托第三方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决定入选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可授权任何实体使用。届时,除物质奖励外,不再支付给作者其他费用。
3.中共xx省xx县委宣传部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xx县情概况介绍
中共xx省xx县委宣传部
v年11月25日
近年来,xx县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了以“牛郎织女传说”为主题的爱情旅游文化、以“猿人”为主题的生命旅游文化、以沂蒙山革命根据地和全国首位“时代楷模”事迹展馆为主题的红色旅游文化、以“齐鲁生态高地”为主题的生态旅游文化、以“天下第一石花洞”为主题的溶洞旅游文化、以“红”苹果为主题的农业观光文化等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和旅游景观。
为发掘旅游宣传精髓,充分展示旅游资源特色和优势,打造旅游形象品牌,更好地宣传,现面向全国征集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一、主办单位
中共xx县委宣传部
xx县旅游局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1、内容:以旅游为主题的宣传口号。
2、要求:每条作品原则上在12个字以内。充分体现旅游特色;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简明易记,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适合于各类媒介和海内外广泛传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提交作品时可附加简短的文字,说明创作思路和意图。
三、活动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v年3月15日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10000元
二等奖(10名) 奖金20xx元
三等奖(30名) 奖金500元
优秀奖(200名) 各奖县内景区门票1套
五、联系方式
1、网上投稿。请将作品发送到:,电子邮件标题栏请注明: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
2、邮寄投稿。请将作品邮寄:山东省淄博市xx县旅游服务中心(信封右下角请注明“应征稿件”字样),邮编:。
联系电话:
六、评审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由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评选,确定奖励等次。
评选结果将在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上公示,并组织不同形式的集中宣传推介活动。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版权归xx县旅游局所有。
2、参选作品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单位或住址。
3、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未经发表过的作品,内容健康、合法。入选作品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犯他人权益问题,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人承担,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稿人自提交作品之日起,即视为同意活动主办方永久、不受地域限制地使用该作品,主办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参赛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使用,且无须再支付稿酬。
5、参选作品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6、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本次广告语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xx县旅游局。
x年,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诞生于。60年来,对这一文化的传承创新不曾间断。为繁荣少年儿童音乐创作,向少年儿童提供更多优秀原创音乐作品,音乐组委会面向广大音乐爱好者、词曲作者发出作品征集,期待社会各界参与原创少儿音乐创作、推广,讲好音乐好故事,做大做强“音乐”品牌及影响力,为举办会晤、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贡献力量。
一、作品要求:
1.投稿歌曲应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表达真情实感,生动活泼,集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和地域特色于一体,易传唱,展现新时代少年儿童形象,适应各年龄段少年儿童的演唱特点、审美情趣。
2.投稿歌曲风格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小合唱等各种组合形式均可。
二、作品征集时间:
x年4月10日——x年 6月10日
三、征集形式:
应征者将作品制作成音频小样(DEMO),纯伴奏和演唱各一份,并附词曲谱(A4格式),投稿时请注明应征者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络电话等。
四、评选方式: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邀请国内知名音乐人组成评审团,对来稿作品进行精选。最终选出一批优秀原创少儿歌曲,向社会推广,给予适当奖励。
五、奖励办法:
被评为优秀原创少儿歌曲的作品,每首奖励5000元——10000元人民币(含税)。
六、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凡参与本次征歌活动者,即视为接受主办方的委托创作。原作者享有著作权,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三年的免费使用权,享有作品的使用、修改、复制、传播、分发等权利,包括应征者在内,在未获得主办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授权使用该作品,作品可在词曲作者本人的作品展示中使用。本次征集活动配套版权代理登记服务,本着自愿有偿的登记原则,应征者可通过主办方进行申请版权代理登记。应征者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向主办方咨询版权相关的其他有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版权评估、版权融资、版权交易等,具体服务内容另行商定。
七、其他事项:
应征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有关规定;歌曲须是为本次活动创作、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如出现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应征者自负。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或
联系地址:xx市北路号广电中心10楼音乐广播“音乐”—城市之歌原创作品大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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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付,
版权登记咨询电话:
音乐组委会
x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