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党委委员请示汇编5篇

免去党委委员请示(通用5篇)

免去党委委员请示 篇1

市委组织部:

中共灵武市工商局机关委员会于20xx年6月换届,现由于人员变动等客观原因,为了保证机关党委工作的正常运行,按照《党章》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灵武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灵级发{20xx}31号)文件精神,我局机关党委决定于8月下旬在灵武市工商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党员(含离退休党员)及在职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一、大会的主要议程

听取和审议上届党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的中国共产党灵武市工商局机关委员会。

二、中国共产党灵武市工商局机关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中共灵武市工商局机关委员会拟由7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拟提候选人1名,副书记1人,拟提候选人1名;委员5名,拟提委员候选人6名,差额比例为百分之20%。

三、选举办法

中共灵武市工商局机关党委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办法,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办法,在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大会上选举产生。

妥否,请审示。

二○XX年八月十七日

免去党委委员请示 篇2

市直机关工委:

桂林市旅游局机关党委委员等3名同志业已退休,经征求个人意见,根据党组织有关规定,拟请示:

免去桂林市旅游局机关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桂林市旅游局机关党委生活委员职务;

免去桂林市旅游局机关党委统战委员职务。

当否,请批复

中共桂林市旅游局机关委员会

20xx年11月22日

免去党委委员请示 篇3

市直机关工委:

我局第二届机关党委于20xx年9月换届产生,现因原局机关党委委员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和临近届满。为保证局机关党委工作的正常开展,经本届局机关党委会议讨论、局党组研究同意,拟对局机关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中共韶关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有9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7名。

二、根据有关规定,我局机关党委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经局机关党委讨论,局党组同意新一届局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拟定为12人(差额3名)。

妥否,请批示。

附:中共韶关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名册

二0XX年六月七日

市委组织部:

中共巴彦淖尔市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和中共巴彦淖尔市蒙古族中学委员会均为教育(系统)党委下属党委,鉴于近期两所学校党委成员人事变动,两校提出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的请示,经教育“系统”党委研究同意两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两校请示材料上报你处。

妥否,请批示。

附件

1.中共巴彦淖尔市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关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党委班子的请示

2.中共巴彦淖尔市蒙古族中学委员会关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党委班子的请示

二〇XX年八月八日

免去党委委员请示 篇4

XX区委组织部:

大东街黄桂旋同志因工作关系转为副调研员,现申请免去其大东街党工委委员职务。根据《关于谢永忠同志任职的通知》(越人社任免[20xx]10号),任命谢永忠同志为我街办事处副主任。因工作需要,现增补谢永忠同志为大东街党工委委员。

妥否,请批示。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工作委员会

20xx年5月19日

免去党委委员请示 篇5

市直机关工委:

我局第二届机关党委于20xx年9月换届产生,现因原局机关党委委员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和临近届满。为保证局机关党委工作的正常开展,经本届局机关党委会议讨论、局党组研究同意,拟对局机关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中共韶关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有9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7名。

二、根据有关规定,我局机关党委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经局机关党委讨论,局党组同意新一届局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拟定为12人(差额3名)。

妥否,请批示。

附:中共韶关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名册

二0XX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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