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聘书范本(精选3篇)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
我首先感谢领导、老师们的信任和支持,给我这个机会参加竞聘演讲。
我是一名工作在教学一线的老师,中共党员,大专,小学一级。我竞聘的岗位是小学数学教师(初十一级)。我之所以竞聘这个岗位,是因为我有一颗热爱教育事业的心。我明白教师的苦与累、平凡与无私。明白生活的忙碌和肩头沉甸甸的责任。但我无悔于自己的选择!我深深爱着教师这一行,用我的汗水,用我的智慧,用我这颗跳动的火热的心去爱我的每一个学生。 一位著名的优秀教师曾说过:“无爱不成教”。我是一名数学教师,我要把这种爱洒向每一个孩子。人们常把教师比做园丁,而我更愿意把教师比作泥土。泥土不仅把全部的爱给了花,也同样给了草。在和孩子们一起的日子里,我找到了自身的价值。
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我的事业是常青的。我的生命在学生身上延续,我的价值在学生身上体现。我无悔于我的生命,更无悔于我的选择,在这三尺讲台上,阅历春秋,苦苦耕耘,用我的爱心、诚心、细心、耐心、操心去换取学生的开心,家长的放心,祖国的振兴!
有人说:教育是一项事业,事业的意义在于奉献;教育是一门科学,科学的意义在于求真;教育是一种艺术,艺术的意义在于创新。从这几句话中,我感悟到教育的神圣和意义。教育事业的前景是光辉灿烂的,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任重而道远。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自己的教学工作,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1、更加科学规范地做好日常教学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在顺应课改潮流的前提下,认真落实各项教学常规工作,确保教学质量稳中有升。
2、结合数学学科特点和本班学生实际情况,配合学校的校本教研,设计并开展丰富的数学实践活动,进一步拓展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从而有效的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
3、加强个人修养,练好基本功。进一步树立自己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强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艺术,顾全大局,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努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力争在教学中体现实力,在工作中保持动力,在创新中增加压力,在与学生、同事的交往中凝聚合力。
我作为一名党员教师,要在数学教学这块沃土中献出自己的光和热。为开创党的教育事业更辉煌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根据工作需要,现聘请 同志为李岭小学工作人员,主要负责 方面的工作。
甲方:聘任单位(盖章)
乙方:应聘人员(签字)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领导小组的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上级关于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以及《李岭小学关于人员聘用的实施意见》。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聘约:
一、甲方聘任乙方 职务,聘期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二、任职期满前,甲方根据需要和乙方在任职期间的实绩,提出连聘和解聘的意见,并通知乙方。 三、乙方应履行的具体职责:
1、拥护中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政策,实施素质教育,遵纪守法,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学生的表率。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李岭小学教师管理规定》,爱岗敬业,自觉执行学校的相关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
3、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一个让学校满意、社会各界尊重、家长满意、学生爱戴的人民教师。
四、甲方保证乙方在任职期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领取相应的工资和待遇。
五、甲方有聘任和解聘的权利,乙方有应聘和辞聘的权利。但双方都不随意终止聘约。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解聘或辞聘,需双方协商同意后,报请中心校批准。
六、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解除聘约。
1、在聘任期内违法合同的,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工作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经单位同意在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严重损害本单位合法权利的。
XX镇李岭小学
20xx年X月X日
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和学校的《教师岗位聘任 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甲方延边大学 与乙方 双方共同协商 签订如下聘约:
一、聘任形式及聘期
甲方 乙方为 ,聘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岗位任务、职责、纪律要求
乙方聘期内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受聘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学校 《教师年度考核试行办法》确定的受聘岗位年度基本教学、科研任务。
三、权利和义务
乙方受聘期间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同时应当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甲方应当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乙方受聘期间按《教师岗位聘任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国家工资保险福 利待遇的同时,可享受学校的岗位津贴、课时津贴和科研奖励津贴待遇。
五、聘约的变更和解除、终止的条件
1、乙方在聘期内工作部门或职务级别发生变化时,可随受聘岗位变动变更聘约。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聘约。
(1)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境或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因违纪违法丧失教师资格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聘约:
(1)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2)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3)因其他原因申请辞聘的。
4、本聘约在受聘教师聘期届满或本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时即行终止。
六、其他。
1、本聘约与国家或省相关政策相抵触时,按国家或省相关政策执行。
2、本聘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聘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处或乙方所在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 :**大学 乙方 : (签名)
校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