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成立分会批复汇编3篇

同意成立分会批复(通用3篇)

同意成立分会批复 篇1

浙南许氏分会筹委会:

你会于20xx年十二月六日,报来关于成立浙南许氏分会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总会章程和许氏宗亲联谊发展实际需要,经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同意你们的申请,请按照世界许氏联谊总会章程,在政策法规和相关条文内,在浙南地区搞好许氏宗亲联谊工作,为许氏文化和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特此批复

世界许氏联谊总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同意成立分会批复 篇2

中共供应链总支:

经研究,同意“中国共产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党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此复

中共xx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x年6月23日

同意成立分会批复 篇3

公共采购分会筹备组: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章程》以及我国公共采购事业发展的需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决定设立“公共采购分会”。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随着我国公共采购事业的不断发展,公共采购分会筹备组根据中物联第四届理事会决议进行了积极有效工作,目前筹备工作进展顺利,已具备面向行业开展服务的条件,决定分会于20xx年3月19日起正式开展工作。

二、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的主要任务和职能是:代表中物联参与我国公共采购政策和课题研究;推动中国公共采购网与地方电子化采购平台互联互通;开发、研究中国公共采购知识体系,推动公共采购领域职业化培训;研究、制修订公共采购国家和行业标准;研究公共采购指数并进行调查发布;维护运营中国公共采购网,进行供应商库管理,建设公共采购电子商城;承办定期召开的全球公共采购论坛暨公共采购博览会;完成中物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应严格按照中物联章程和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规范运作,逐步形成符合公共采购行业特色的服务品牌和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国公共采购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批复。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