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处分决定范文(精选12篇)
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违纪学生,警示广大学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现将我校4名违纪学生处分决定通报如下:,男,初三(2)班学生,,男,初二(1)班学生,于20xx年4月16日与初二(1)班产生矛盾,继而引发打架事件,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其他同学,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给予记大过处分。,,男,均为初二(2)班学生,这两名同学无视学校规章制度,于5月16日无故殴打其他同学,给其他学生带来伤害,也给校园安全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严肃校规校纪,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男,均为初一(3)班学生,这两名同学今天早上在学校门口因一点小事发生口角,继而大大出手,无视学校规章制度,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为教育本人警示其他同学经研究决定给予、记过处分。以上被记过处分的学生已装入个人学籍档案。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提出书面申请,报班主任、学校审批,撤销其处分。如再有违纪行为,加重处罚。未撤销处分的学生不得评选优秀干部和三好学生、不发放毕业证,以致以后的升学、参军、工作都将受到影响。受处分学生一定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改正错误,争取早日撤销处分。同学们,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打架斗殴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轻者违反校规校纪,严重者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打架斗殴行为可能构成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故意伤害罪”,另一个是“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定义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按照故意伤害的伤害结果,可以把“故意伤害罪”分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故意伤害至人“重伤”和故意伤害至人“死亡”。
法律规定:“14岁以上的人,要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有的同学可能弄不清楚什么是“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打架斗殴等故意伤害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刑法”规定了较重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20xx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这里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聚众斗殴,不计后果,欲置人于死地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最轻的也要判3~20xx年。同学们,生命是脆弱的,决不象电脑游戏和动画片中的人物那样,有几条命;身体被打得变了形还能恢复原状。打架斗殴行为极易造成他人身体的损伤,某些伤害是不可逆转的,将给受害者造成终生的遗憾。一旦达到轻伤的标准,加害者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打架斗殴行为既害人又害己。实际上因打架斗殴行为造成他人轻伤或更严重损伤的事例屡见不鲜。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一方净土,打架是破坏我校校园和谐的一大公敌,我校尽管三令五申打架斗殴事件的危害性及严惩制度,但一直以来,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屡屡发生,不仅破坏了学校的正常秩序,给学校带来不好的声誉,而且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其危害性显而易见,打架斗殴是最容易危及人身安全,酿成治安、刑事案件,甚至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特别是对于咱们部分同学,由于你们有较强的好强心理、尤其是男同学,往往通过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来获得一种快感和成功感,这种想法是多么的可笑和无知,正是存在这种想法往往使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今后咱们学校对于打架的事件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同时也希望咱们同学能够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共同维护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共同打造一个舒心的学习环境。
xx店市第十三中学
6月3日
我校1104班石油工程专业邱泽民、钟胜邦、刘忠文三位同学,至开学以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无视学校校纪校规,经学校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邱泽民:在1103班学习期间,经常旷课迟到,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服从班主任老师管理,顶撞老师。学校为了挽救他,将其调到11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别严重的是仅20xx年11月1日,连续三次出现违纪行为。一是上午第二节课时,在课堂上玩手机,被科任老师发现,经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态度恶劣。二是上午第三节课时,又伙同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时间,在306寝室将课桌有意损坏。该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学生管理条例,并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记大过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30分。
钟胜邦:该生在新生军训期间不积极参加军训,想方设法逃避。不服从教官和班主任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学习期间又经常旷课迟到,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特别是20xx年11月1日中午,在306寝室伙同邱泽民有意损坏并将损坏的桌子扔向居民区,差点砸到小孩,在社区造成不良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钟胜邦严重警告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20分。
刘忠文:在校学习期间,经常惹是生非、旷课迟到,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尤其是在20xx年11月1日上午第三节课期间,组织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刘忠文严重警告处分,扣除学分20分。
以上三位学生处分后,如在校三个月内,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提出书面申请,报班主任、学工处审批,撤销其处分。如再有违纪行为,开除学籍。
学工处
20xx年x月x日
九(2)班学生,因与夏景义同学发生矛盾,遂纠集另外几名同学对夏景义进行殴打,这种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曾龙留校察看之处分,希望同学们予以监督,如再有违纪行为,便劝其退学。
九(2)班学生刘,参与了此次打群架,此种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刘爽留校察看之处分,以观后效。
九(2)班学生周,参与了此次打群架,此种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周靖留校察看之处分,以观后效。
以上同学违纪行为已经记入个人学籍档案,如果再有违纪行为发生,劝其退学;如果本学期表现良好,下学期可以由本人申请,通过政教处取消处分。
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不要违反校纪校规,如再有违反,学校必将严肃处理!
xx中学政教处
年10月23日
11月2日、3日,我校发生了多起学生打架斗殴事件,涉及八年级、九年级共四个班级,涉及人数众多:八(1)班:刘伟、卢明贵、李振鹏、曾志刚;八(2)班:张德成、卢海松;八(3)班:李广、陈盛宝、李斌;九(2)班:杨伟、管小飞、邹少瑶,总共12人,刘伟、李广、陈盛宝、杨伟四人还携带铁棍,性质极其恶劣,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在此次打架斗殴事件当中,李广同学头部受伤,到宜黄县医院检查、治疗,现已出院,总共花费740元。
为严肃校纪、整顿校风,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以上同学和相关班级作出如下处理:
1、所有涉及的12名的同学记大过处理,如下次再参与打架斗殴,学校将通知家长,勒令其退学。
2、刘伟等11位同学承担检查、治疗费用740元。刘伟、陈盛宝、杨伟、管小飞、邹少瑶5人每人承担100元,共500元。卢明贵、李振鹏、曾志刚、张德成、卢海松、李斌6人承担240元。
3、取消所有涉及到的班级第二次“流动红旗”评比资格。
希望以上12位同学,能从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校纪班规,做一个文明、好学的合格中学生。也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年月日
20xx年11月22日课间操时间:八年级二班学生田叫刘,刘叫八年级九班学生刘帮忙打架,群殴八年级三班学生齐。对其造成人身伤害,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其严肃处理:
1、承担受伤学生全部医疗费用。 2、给予田、刘、刘三人开除留校查 看处分。
3、由家长领回教育反思一周。
4、每人扣班级量化分2分。
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遵纪守法、团结同学、 尊敬师长、听从管理,做合格好学生。
xx市第五中
20xx年11月23日
经查, 20xx年11月22日晚上,在学校食堂二楼,体育系任益等人吃饭,隔桌周子彦等人也在吃饭,由于任益等人喝酒时说话声比较大,期间周子彦向任益这边看,引起任益不满,任益拿啤酒瓶子向周子彦打去,任益等人开始打周子彦等人,后致多人受伤。
在20xx年6月份一起打架中,本案中孟令旭、薛海阳被严重警告处分,杨鹏被记过处分,这三名同学不思悔改,再次参与打架。
鉴于以上所犯错误事实,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沈阳化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体育系社会体育1002班学生任益、社会体育1002班学生薛海阳、社会体育1001班学生孟令旭、社会体育0901班学生杨鹏留校察看处分,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遵守校规校纪。
沈阳化工大学学生处
20xx年1月8日
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违纪学生,警示广大学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现将我校4名违纪学生处分决定通报如下:,男,初三(2)班学生,,男,初二(1)班学生,于20xx年4月16日与初二(1)班产生矛盾,继而引发打架事件,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其他同学,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给予记大过处分。,,男,均为初二(2)班学生,这两名同学无视学校规章制度,于5月16日无故殴打其他同学,给其他学生带来伤害,也给校园安全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严肃校规校纪,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男,均为初一(3)班学生,这两名同学今天早上在学校门口因一点小事发生口角,继而大大出手,无视学校规章制度,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为教育本人警示其他同学经研究决定给予、记过处分。
以上被记过处分的学生已装入个人学籍档案。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提出书面申请,报班主任、学校审批,撤销其处分。如再有违纪行为,加重处罚。未撤销处分的学生不得评选优秀干部和三好学生、不发放毕业证,以致以后的升学、参军、工作都将受到影响。受处分学生一定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改正错误,争取早日撤销处分。同学们,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打架斗殴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轻者违反校规校纪,严重者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打架斗殴行为可能构成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故意伤害罪”,另一个是“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定义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按照故意伤害的伤害结果,可以把“故意伤害罪”分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故意伤害至人“重伤”和故意伤害至人“死亡”。法律规定:“14岁以上的人,要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有的同学可能弄不清楚什么是“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打架斗殴等故意伤害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刑法”规定了较重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20xx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这里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聚众斗殴,不计后果,欲置人于死地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最轻的也要判3~20xx年。同学们,生命是脆弱的,决不象电脑游戏和动画片中的人物那样,有几条命;身体被打得变了形还能恢复原状。打架斗殴行为极易造成他人身体的损伤,某些伤害是不可逆转的,将给受害者造成终生的遗憾。一旦达到轻伤的标准,加害者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打架斗殴行为既害人又害己。实际上因打架斗殴行为造成他人轻伤或更严重损伤的事例屡见不鲜。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一方净土,打架是破坏我校校园和谐的一大公敌,我校尽管三令五申打架斗殴事件的危害性及严惩制度,但一直以来,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屡屡发生,不仅破坏了学校的正常秩序,给学校带来不好的声誉,而且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其危害性显而易见,打架斗殴是最容易危及人身安全,酿成治安、刑事案件,甚至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特别是对于咱们部分同学,由于你们有较强的好强心理、尤其是男同学,往往通过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来获得一种快感和成功感,这种想法是多么的可笑和无知,正是存在这种想法往往使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今后咱们学校对于打架的事件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同时也希望咱们同学能够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共同维护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共同打造一个舒心的学习环境。
第十三中学
年6月3日
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违纪学生,警示广大学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现将我校4名违纪学生处分决定通报如下:,男,初三(2)班学生,,男,初二(1)班学生,于20xx年4月16日与初二(1)班产生矛盾,继而引发打架事件,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其他同学,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给予记大过处分。,,男,均为初二(2)班学生,这两名同学无视学校规章制度,于5月16日无故殴打其他同学,给其他学生带来伤害,也给校园安全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严肃校规校纪,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男,均为初一(3)班学生,这两名同学今天早上在学校门口因一点小事发生口角,继而大大出手,无视学校规章制度,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为教育本人警示其他同学经研究决定给予、记过处分。以上被记过处分的学生已装入个人学籍档案。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提出书面申请,报班主任、学校审批,撤销其处分。如再有违纪行为,加重处罚。未撤销处分的学生不得评选优秀干部和三好学生、不发放毕业证,以致以后的升学、参军、工作都将受到影响。受处分学生一定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改正错误,争取早日撤销处分。同学们,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打架斗殴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轻者违反校规校纪,严重者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打架斗殴行为可能构成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故意伤害罪”,另一个是“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定义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按照故意伤害的伤害结果,可以把“故意伤害罪”分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故意伤害至人“重伤”和故意伤害至人“死亡”。
法律规定:“14岁以上的人,要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有的同学可能弄不清楚什么是“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打架斗殴等故意伤害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刑法”规定了较重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20xx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这里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聚众斗殴,不计后果,欲置人于死地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最轻的也要判3~20xx年。同学们,生命是脆弱的,决不象电脑游戏和动画片中的人物那样,有几条命;身体被打得变了形还能恢复原状。打架斗殴行为极易造成他人身体的损伤,某些伤害是不可逆转的,将给受害者造成终生的遗憾。一旦达到轻伤的标准,加害者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打架斗殴行为既害人又害己。实际上因打架斗殴行为造成他人轻伤或更严重损伤的事例屡见不鲜。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一方净土,打架是破坏我校校园和谐的一大公敌,我校尽管三令五申打架斗殴事件的危害性及严惩制度,但一直以来,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屡屡发生,不仅破坏了学校的正常秩序,给学校带来不好的声誉,而且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其危害性显而易见,打架斗殴是最容易危及人身安全,酿成治安、刑事案件,甚至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特别是对于咱们部分同学,由于你们有较强的好强心理、尤其是男同学,往往通过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来获得一种快感和成功感,这种想法是多么的可笑和无知,正是存在这种想法往往使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今后咱们学校对于打架的事件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同时也希望咱们同学能够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共同维护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共同打造一个舒心的学习环境。
xx店市第十三中学
6月3日
11月2日、3日,我校发生了多起学生打架斗殴事件,涉及八年级、九年级共四个班级,涉及人数众多:八(1)班:刘、卢、李、;八(2)班:张、卢;八(3)班:、陈、李斌;九(2)班:杨、管、邹,总共12人,刘、陈、杨四人还携带铁棍,性质极其恶劣,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在此次打架斗殴事件当中,xx同学头部受伤,到xx县医院检查、治疗,现已出院,总共花费740元。
为严肃校纪、整顿校风,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以上同学和相关班级作出如下处理:
1、所有涉及的12名的同学记大过处理,如下次再参与打架斗殴,学校将通知家长,勒令其退学。
2、刘等11位同学承担检查、治疗费用740元。刘、陈、杨、管、邹xx5人每人承担100元,共500元。卢、李、张、卢、李斌6人承担240元。
3、取消所有涉及到的班级第二次“流动红旗”评比资格。
希望以上12位同学,能从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校纪班规,做一个文明、好学的合格中学生。也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xx年xx月xx日
20xx年11月22日课间操时间:八年级二班学生田金祥叫刘浩然,刘浩然叫八年级九班学生刘志伟帮忙打架,群殴八年级三班学生齐高扬。对其造成人身伤害,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其严肃处理:
1、承担受伤学生全部医疗费用。 2、给予田金祥、刘浩然、刘志伟三人开除留校查 看处分。
3、由家长领回教育反思一周。
4、每人扣班级量化分2分。
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遵纪守法、团结同学、 尊敬师长、听从管理,做合格好学生。
邹城市第五中
20xx年11月23日
中学关于对学生打架处分的决定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违纪学生,警示广大学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现将我校4名违纪学生处分决定通报如下:
,男,初三(2)班学生,,男,初二(1)班学生,于20xx年4月16日与初二(1)班产生矛盾,继而引发打架事件,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其他同学,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给予记大过处分。,,男,均为初二(2)班学生,这两名同学无视学校规章制度,于5月16日无故殴打其他同学,给其他学生带来伤害,也给校园安全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严肃校规校纪,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男,均为初一(3)班学生,这两名同学今天早上在学校门口因一点小事发生口角,继而大大出手,无视学校规章制度,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为教育本人警示其他同学经研究决定给予、记过处分。以上被记过处分的学生已装入个人学籍档案。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提出书面申请,报班主任、学校审批,撤销其处分。如再有违纪行为,加重处罚。未撤销处分的学生不得评选优秀干部和三好学生、不发放毕业证,以致以后的升学、参军、工作都将受到影响。受处分学生一定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改正错误,争取早日撤销处分。同学们,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打架斗殴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轻者违反校规校纪,严重者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打架斗殴行为可能构成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故意伤害罪”,另一个是“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定义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按照故意伤害的伤害结果,可以把“故意伤害罪”分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故意伤害至人“重伤”和故意伤害至人“死亡”。法律规定:“14岁以上的人,要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有的同学可能弄不清楚什么是“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打架斗殴等故意伤害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刑法”规定了较重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20xx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这里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聚众斗殴,不计后果,欲置人于死地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最轻的也要判3~20xx年。同学们,生命是脆弱的,决不象电脑游戏和动画片中的人物那样,有几条命;身体被打得变了形还能恢复原状。打架斗殴行为极易造成他人身体的损伤,某些伤害是不可逆转的,将给受害者造成终生的遗憾。一旦达到轻伤的标准,加害者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打架斗殴行为既害人又害己。实际上因打架斗殴行为造成他人轻伤或更严重损伤的事例屡见不鲜。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一方净土,打架是破坏我校校园和谐的一大公敌,我校尽管三令五申打架斗殴事件的危害性及严惩制度,但一直以来,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屡屡发生,不仅破坏了学校的正常秩序,给学校带来不好的声誉,而且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其危害性显而易见,打架斗殴是最容易危及人身安全,酿成治安、刑事案件,甚至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特别是对于咱们部分同学,由于你们有较强的好强心理、尤其是男同学,往往通过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来获得一种快感和成功感,这种想法是多么的可笑和无知,正是存在这种想法往往使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今后咱们学校对于打架的事件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同时也希望咱们同学能够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共同维护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共同打造一个舒心的学习环境。
普兰店市第十三中学
20xx年6月3日
经查, 20xx年11月22日晚上,在学校食堂二楼,体育系任益等人吃饭,隔桌周子彦等人也在吃饭,由于任益等人喝酒时说话声比较大,期间周子彦向任益这边看,引起任益不满,任益拿啤酒瓶子向周子彦打去,任益等人开始打周子彦等人,后致多人受伤。
在20xx年6月份一起打架中,本案中孟令旭、薛海阳被严重警告处分,杨鹏被记过处分,这三名同学不思悔改,再次参与打架。
鉴于以上所犯错误事实,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沈阳化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体育系社会体育1002班学生任益、社会体育1002班学生薛海阳、社会体育1001班学生孟令旭、社会体育0901班学生杨鹏留校察看处分,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遵守校规校纪。
沈阳化工大学学生处
20xx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