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失职处罚决定(汇总3篇)

管理失职处罚决定(通用3篇)

管理失职处罚决定 篇1

学园总部惊悉山林基地事业部于近日组织的"神秘岛夏令营"活动中产生重大失职,引发当事家长集体投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学园声誉之事件。

现紧急声明,决议如下:

1、对山林基地直接当事教师及管理人员停职审查。

2、暂停山林基地所有对外活动,立即整改。

3、对当事家庭受损害权益给予全面保护。

4、学园总部成立危机处理小组,进驻山林基地,全面接管山林基地的管理权与经营权。

5、择近期召开本次事件的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事件真相,并向当事家长道歉。

对于这次事件,学园总部深表遗憾,并真诚道歉。

学园办学十余载,家长们的每一次问题反馈都是我们成长发展路上的助力,它鞭策着我们不忘初心,以孩子为本,以教育为本。此次山林基地失职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破坏了学园多年积累的声誉,我们与家长一样十分痛心。

学园郑重向社会承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学园教育机构将引以为戒,开展自检自查,孩子的保与教必须并重。细致的生活照顾是一切课程进行的基础,孩子有一个良好的身体是一切教育的前提,我们将深刻反思本次事件中不足的.地方,在客观环境、孩子照顾、课程设计中找到一个最适合的平衡点,把家长们的托付当做我们最重的责任,也诚恳邀请各位家长朋友们的监督。

管理失职处罚决定 篇2

各有关单位:

近期内,作为招标人委托的组织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频频出现工作失误,给我区正常的招投标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其中浙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接的路路灯工程、xx市场工程及xx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承接的xx社区工程、初级中学工程等招标代理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为规范招标代理工作职责,强化中介机构工作责任心,根据余建[20xx]258号文件第八条第六款、第十二条之规定,责令浙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整改期两个月,整改期内暂停浙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接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责令xx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限期整改,整改期两个月,整改期内暂停xx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承接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上述两家单位整改期满后,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书面整改措施

希望上述两家单位加强公司内部业务、人员管理,提高招标代理质量,正确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20xx年12月29日

管理失职处罚决定 篇3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社全力推进规范化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同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一:今年春季,综合工作部(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在办理牧业有限公司执照年审工作时,由于疏忽造成延期,被工商部门处罚,考虑到当时合作社并没有明文规定该项工作为其所管,事后,主动请求处罚并提交工作检讨,合作社综合考虑决定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二:肉鸡放养部经理在今秋具体的放养活动中对出现的基础()质量问题未能客观分析和及时上报并作出有效处理,给合作社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另在对xx市场的具体业务过程中,质量意识淡薄,客户把关不严,政策宣讲不力,甚至造成跑鸡现象发生,鉴于事后认错态度良好,两项错误合二为一处以1500元罚款。

特此通报

专业合作社

20xx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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