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书面决定(精选3篇)
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____年__月__日在
________________<公司会议室>召开了____<定期>/<临时>股东会全体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于_____年__月____日以_____<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股东会确认本次会议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有效通知。 出席会议的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____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招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决议通过的具体内容。。。。)
盖章及签署: 日期
有限公司
时间:
地点:
股东:
列席人员: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股东决定如下事项: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公司住址:
2、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3、公司不设董事会。任命 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任经理,任期三年:
身份证:
住 址:
4、聘任 为公司监事,任期三 年。
身份证:
住 址:
股东签名:
监事签名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出席会议股东: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第 次会议于 年 月 日在 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 人,代表本公司 %的表决权,出席股东做出的各项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公司具有法律效力,决议内容具体如下:
(联保体综合授信适用)
同意本公司作为 (身份证号: )的指定授信提用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办理联保体综合授信业务,与 共同使用其在联保体综合授信业务项下的成员额度,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并对联保体其他成员及其指定企业在该联保项下的授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联保体综合授信业务的各项内容,本公司使用授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及连带保证责任的具体约定以本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签订的《联保体授信合同》为准。
同意本公司作为 (身份证号: )的共同受信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与 共同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综合授信业务的各项内容,本公司使用授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具体内容以本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为准。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决议事项及程序等均为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该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股东(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