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集合(通用31篇)
20xx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令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像黑夜里的一道闪电,照亮了前方崎岖的山路。
站在学校管理的层面,可以强烈的.感受到国家对于教育的重视,尤其是对于学校规范办学和制度建设提出的接地气的要求: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这既是给了教育人一把尚方宝剑,也是给了每一位教师一顶紧箍咒;惩戒规则也是给家长的一把保护伞,是促进家校共育的一盏指明灯。
每一个家庭都对自己的孩子寄予厚望:成龙成凤,光耀门楣;每一位老师更是对自己的学生倾注心血:学有所成,为国争光。教育惩戒规则的制定无疑为我们的家庭和学校又搭建了一道沟通和交流的桥梁,一起制定一起遵守一起守护,为学生的成长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3月1日正式试行,在学校安排下,认真学习其中的条例。虽然条例已试行,但“惩戒”的权利和方法我们还要深究。作为新时代的老师,尤其在“十不得”规定下,我们不能谈“罚”色变。教育过程中,过分的赏识、表扬和鼓励,以及对孩子错误视而不见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溺爱,给予我们教师适当的惩戒权,对孩子、学校、家长和社会都是有利的。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目的,它的存在并试行,是基于教育和转化违纪违规的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然而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呢?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我认为惩戒和关怀要并重。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要善用教育惩戒的能力,要能够理性对待惩戒的过程,不能感性的,任性的使用权利,要把握好尺度。对于惩戒的内容,虽然条例有所规定,但应该因“班”施教,因材施教,对于惩戒内容,也要学校,家长,孩子达成共识,建立清晰的班级“度”的标准。
1月20日,二年级共同体的老师们聚在一起对《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了学习,虽有些许寒冷但大家聚在起的心却是暖和的。
由于强调赏识教育,很长一段时间,学校和教师非常无助,谈管色变,惩戒规则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让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有了准则。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运用呢?大家达成了共识。
1.教育是出自的“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也不能偏离其目的。惩戒只是一种教育手段,它应该与说服教育一起形成教育合力。
2.教师一定要克制自己的情绪,理智处理,把握分寸,不做过激行为,不可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3.对学生的惩戒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惩戒的目的是教育学生遵纪守纪,使其知错能改,教育时尊重孩子,防止产生逆反心理。
4.“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与“惩戒教育”相相合,赏识是阳光,可以让孩子自信而快乐的成长。惩戒是风雨,孩子在惩戒的风雨中才能学会接受磨练承受挫折,从而超越自我。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把尺,一根标杆树在那里,使得教师能够真正正地站起管理生教育是循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如何正确使用惩戒权,在于实施惩戒和尺“度”的把握。
作为家长,我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明白惩戒的背后应该是深深的期待,以真诚的关爱,这样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我们认为惩罚是一把双刃剑,弄不好会伤害人,实施时必须把握好一个前提,适时、适度、得法,只要抓住实施惩罚的时机。一般来说,孩子犯错误的时候是实施惩罚教育的良机,因为内疚和不安会使孩子急于求助,而此时明白的道理,最能让孩子刻骨铭心,希望老师只要把握好惩罚的量,要顾及孩子的承受能力和尊严,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因人而异。对性格内向,自尊心强的孩子,易采用温和式的方法;对脾气暴躁,自我意识差的孩子,应采用严厉式的惩罚;对性格倔强,逆反心理强的孩子,易采用谈心式的惩罚方法。在实施惩罚时,要讲究策略,首先肯定孩子是一个好孩子,再指出他的错误,让孩子能体会实施惩罚者的良苦用心,能平和地接受惩罚。
每一位家长都会信任老师,也会积极配合老师的`教育。只有师生之间心灵的默契,彼此将心比心,才能完成建设人的灵魂的伟大工程。
惩戒教育有存在的必然性,但是应该以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基础,以尊重学生的人格为前提,及时与家长沟通,在理解中达成教育共识,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惩戒教育要因材施教,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可将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同步进行。让学生在赏识的阳光下,自信而快乐地成长,让学生在惩戒的风雨中承受挫折,学会坚强,走向成熟,从而使学生心理更健康、人格更健全。立国之本乃教育,希望学生和家长体谅教师工作的不易,支持教师的工作,我相信,随着大众对教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教师们能够更好地一颗心点亮另一颗心,用赤诚之心点亮学生的感恩之心,也盼教师们能够运用好手中的戒尺,让惩戒有尺度、有温度!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正式实施,给了教师一剂强心剂。从不敢管懒得管到应当管适度管,这是好的现象,是教育改革浪潮中师生关系发生改变的必然。《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并且对每一类惩戒的具体操作行为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必然的,必须的。应当知道的是,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规则》划定了教师行为红线。教师要根据《规则》要求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做出甄别,可以看出,这是教师的如意棒,也是教师的紧箍咒,教师还是要一如既往的精心、静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继续保持自己的教育战略定力和教学张力。
惩戒教育有存在的必然性,但是应该以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基础,以尊重学生的人格为前提,及时与家长沟通,在理解中达成教育共识,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惩戒教育要因材施教,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可将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同步进行。让学生在赏识的阳光下,自信而快乐地成长,让学生在惩戒的风雨中承受挫折,学会坚强,走向成熟,从而使学生心理更健康、人格更健全。立国之本乃教育,希望学生和家长体谅教师工作的不易,支持教师的工作,我相信,随着大众对教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教师们能够更好地一颗心点亮另一颗心,用赤诚之心点亮学生的感恩之心,也盼教师们能够运用好手中的`戒尺,让惩戒有尺度、有温度!
基于儿童立场,学生有犯错或违反课堂教学的不当行为,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但是惩戒需有度适度和温度。根据具体学情和事情对待,教师应恰当的引导教育,让学生意识到错误的同时,给予学生改正的机会,不能借此大肆贬低学生,伤害学生自尊。对于行为严重恶劣的学生,希望家校育人合力、合作管理,家长的支持,能让孩子改正的决心和态度更高效。让我们的孩子向善、向上、向好、向阳成长!
教育惩戒的实施最根本的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对学生的一些不合规范的行为予以矫治,更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和进步,教育惩戒非常具体的指出哪些行为是应该进行惩戒的,需要老师规范的,并且详细指导了教师应该怎么做,对于日常处理学生问题很有指导帮助,并且有法可依。相信这些规范会更好的促进家校共育,让教育更有温度,让教育环境更加完善。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 适当的惩戒可以让学生及时改正错误,养成更好的行为习惯。教育惩戒权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可以培养学生更加健康的人格,但利用得不好,也会给孩子带来创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施行,教师、家长也需要共同努力,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执行教育惩戒程序。期待,教育惩戒可以为教学工作带来新气象。希望每一位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品质,成为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人,希望这把戒尺能使孩子有一颗敬畏之心,敬畏家长、敬畏老师、敬畏知识,与家长携手,人人出彩、个个发光!
教育惩戒权虽让教师对学生的错误可以采取适当的批评和惩戒,但这些只是教育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我们要做的还是让孩子们感受到爱,教育的最好方式还是用爱润物细无声的滋润着孩子的心灵。教育惩戒是在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原则上,以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而采用的适度批评和教育。在平时的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一定要做到恰到好处,努力营造和谐的师生关系,才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知道了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愤怒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冷静下来,教师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样处理事情才会理智,才能够把握住分寸,不至于造成不良的后果。规则制定以后我相信在学校,社会还有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学生会更好的去主动学习,学生会在学校里健康茁壮的成长。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3月1日正式试行,在学校安排下,认真学习其中的条例。虽然条例已试行,但惩戒的权利
和方法我们还要深究。作为新时代的老师,尤其在十不得规定下,我们不能谈罚色变。教育过程中,过分的赏识、表扬和鼓励,以及对孩子错误视而不见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溺爱,给予我们教师适当的惩戒权,对孩子、学校、家长和社会都是有利的。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目的,它的存在并试行,是基于教育和转化违纪违规的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然而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呢?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我认为惩戒和关怀要并重。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要善用教育惩戒的能力,要能够理性对待惩戒的过程,不能感性的,任性的使用权利,要把握好尺度。对于惩戒的内容,虽然条例有所规定,但应该因班施教,因材施教,对于惩戒内容,也要学校,家长,孩子达成共识,建立清晰的班级度的标准。
学生不服从管理、扰乱课堂秩序,甚至吸烟饮酒、欺凌同学,学校、老师能不能管?怎么管?日前,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等等,那么这样的规则,家长、学校、专家们都怎么看呢?
规则明确,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根据程度轻重,教育惩戒被分为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学生家长杨先生说:“我觉得这样挺好的,以前站在学校的角度,他不好管或者是不敢管,现在有这个细则出台,学校可以把自己该做的这块做好 。”
学生家长乐女士表示:“对于一些调皮捣蛋的这些孩子,有一个条条框框的规则去把他们约束起来,其实这种约束对于孩子来说也是好事,我们家长的话也会更加放心一些。”
此外,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一是身体伤害,如击打、刺扎等;二是超限度惩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三是言行侮辱贬损,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四是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五是因学生个人的学习成绩而惩罚学生;六是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七是指派学生代替自己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南京市第九中学教务处副主任金玉明说:“前面没有规则可循,所以老师在做事的过程中也是畏首畏尾,甚至是做得不好,有了这样的规则可循以后,在今后教育的过程中,肯定会遵循这样的规则去办事。”
南京市委党校副教授惠天表示:“我觉得今后学校在进行一些必要惩戒的时候,也应该和家长之间讲清楚,做好相关的沟通,甚至现在就可以通过家长会的方式,跟家长明确好相关的规矩。”据了解,《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拟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惩戒权不等于上方宝剑,不代表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我们要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素养,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教育惩戒权的使用范围、使用程度,将教育惩戒权与未成年人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在使用惩戒权时,尽量与学校、家长密切配合,虚心接受学校、家长、社会的监督,让教育惩戒最终经得起教育规律和教育实践的双重检验。千万莫让重回手中的教鞭伤害了学生,也伤害了自己。惩戒的目的最终在于“戒”。惩戒是要让学生清楚哪些是错误的行为,坚持效果导向,多从心灵上感化,时时处处体现人文关怀,争取在爱的氛围中,达成惩戒的教育效果。
没有哪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无法无天,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站着溺爱的家长。教育除了爱,更不可缺少的是管教,或者说是惩罚。电影《老师·好》中的苗老师,正是传统意义上的好老师。
他看到有女学生抹口红,当即拿着纸巾给她擦掉;他发现有男学生抽烟,就罚他们站一整天;他看到有学生别着斧头当“混混”,立刻将他赶出了教室……
正是这么一个大胆管学生的老师,让“混混”变成了有志青年,让抽烟喝酒打架的学生变成了善良勇敢的好学生,让上课爱偷看小说的学生变成了讲台上的教师……
那时候大家才明白,原来管你最严的老师,爱你最深。爱的教育,不是万能的。对于一个纪律散漫、不思进取、无心向学的学生,单纯用爱去感化,只会显得教育苍白无力。
唯有动用上管教与惩罚的力量,孩子才能明辨是非对错,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只有惩罚,才能让孩子学习进步;只有惩罚,才能让孩子敬畏规则;只有惩罚,才能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爱和惩罚,是教育中必不可缺的两条腿。戒尺教育源远流长,从春秋时期的孔子开始,惩罚就已经是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的教育离不开必要的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就不是完整的教育。
希望所有家长都能明白:若把纵容孩子视作爱,那么,老师其实不爱孩子。老师的爱,必然是宽严并济、奖惩分明的;老师对于教育的信念,从来不曾改变。老师的良苦用心,全都融合在对孩子的“教”与“管”中。
谢军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正式实施,给了教师一剂强心剂。从“不敢管”“懒得管”到“应当管”“适度管”,这是好的现象,是教育改革浪潮中师生关系发生改变的必然。《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并且对每一类惩戒的具体操作行为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必然的,必须的。应当知道的是,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规则》划定了教师行为红线。教师要根据《规则》要求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做出甄别,可以看出,这是教师的“如意棒”,也是教师的“紧箍咒”,教师还是要一如既往的精心、静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继续保持自己的教育战略定力和教学张力。
黄玲玲
惩戒教育有存在的必然性,但是应该以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基础,以尊重学生的人格为前提,及时与家长沟通,在理解中达成教育共识,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惩戒教育要因材施教,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可将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同步进行。让学生在赏识的阳光下,自信而快乐地成长,让学生在惩戒的风雨中承受挫折,学会坚强,走向成熟,从而使学生心理更健康、人格更健全。立国之本乃教育,希望学生和家长体谅教师工作的不易,支持教师的工作,我相信,随着大众对教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教师们能够更好地一颗心点亮另一颗心,用赤诚之心点亮学生的感恩之心,也盼教师们能够运用好手中的戒尺,让惩戒有尺度、有温度!
项万娟
基于儿童立场,学生有犯错或违反课堂教学的不当行为,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但是惩戒需有度——适度和温度。根据具体学情和事情对待,教师应恰当的引导教育,让学生意识到错误的同时,给予学生改正的机会,不能借此大肆贬低学生,伤害学生自尊。对于行为严重恶劣的学生,希望家校育人合力、合作管理,家长的支持,能让孩子改正的决心和态度更高效。让我们的孩子向善、向上、向好、向阳成长!
鞠里
教育惩戒的实施最根本的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对学生的一些不合规范的行为予以矫治,更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和进步,教育惩戒非常具体的指出哪些行为是应该进行惩戒的,需要老师规范的,并且详细指导了教师应该怎么做,对于日常处理学生问题很有指导帮助,并且有法可依。相信这些规范会更好的促进家校共育,让教育更有温度,让教育环境更加完善。
梁爽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适当的惩戒可以让学生及时改正错误,养成更好的行为习惯。教育惩戒权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可以培养学生更加健康的人格,但利用得不好,也会给孩子带来创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施行,教师、家长也需要共同努力,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执行教育惩戒程序。期待,“教育惩戒”可以为教学工作带来新气象。希望每一位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品质,成为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人,希望这把戒尺能使孩子有一颗敬畏之心,敬畏家长、敬畏老师、敬畏知识,与家长携手,人人出彩、个个发光!
程炜
教育惩戒权虽让教师对学生的错误可以采取适当的批评和惩戒,但这些只是教育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我们要做的还是让孩子们感受到爱,教育的最好方式还是用爱润物细无声的滋润着孩子的心灵。教育惩戒是在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原则上,以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而采用的适度批评和教育。在平时的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一定要做到恰到好处,努力营造和谐的师生关系,才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郑怡
一个国家要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护国之军、救人之医和育人之师的同心同德同舟楫。新实施的法律法规是对教育者行为的约束和规范,罗翔曾说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更要心中有丘壑,眼里存山河,真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搭桥铺路做好引航教育。
刘轩轩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知道了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愤怒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冷静下来,教师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样处理事情才会理智,才能够把握住分寸,不至于造成不良的后果。规则制定以后我相信在学校,社会还有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学生会更好的去主动学习,学生会在学校里健康茁壮的成长。
查萍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3月1日正式试行,在学校安排下,认真学习其中的条例。虽然条例已试行,但“惩戒”的权利和方法我们还要深究。作为新时代的老师,尤其在“十不得”规定下,我们不能谈“罚”色变。教育过程中,过分的赏识、表扬和鼓励,以及对孩子错误视而不见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溺爱,给予我们教师适当的惩戒权,对孩子、学校、家长和社会都是有利的。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目的,它的存在并试行,是基于教育和转化违纪违规的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然而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呢?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我认为惩戒和关怀要并重。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要善用教育惩戒的能力,要能够理性对待惩戒的过程,不能感性的,任性的使用权利,要把握好尺度。对于惩戒的内容,虽然条例有所规定,但应该因“班”施教,因材施教,对于惩戒内容,也要学校,家长,孩子达成共识,建立清晰的班级“度”的标准。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那里。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
第一,需要统一思想。惩戒是教育的基本手段,要理直气壮地谈教育中的惩戒问题,要对我们过去全面否定惩戒的错误做法拨乱反正。
第二,教师惩戒权的落实需要保证足够的可行性与包容性,尤其是在惩戒权与违规体罚的界限认定上,应给足够的包容。
第三,地方教育部门与学校需要理直气壮地支持老师的惩戒权,给予必要保护,而不是一味处罚教师。
第四,需要家长与舆论的理解与支持。
惩戒是基本的教育手段,多数老师对孩子的批评、管教与惩戒都是为了孩子好,否则他完全可以置之不理。家长在管教孩子时还经常发生冲突,老师在管教孩子时在分寸拿捏上出现一些瑕疵就更能理解了,这时就更需要给老师多一些宽容。只有家长真正的支持与包容,老师才有胆量与勇气管教孩子,惩戒权才能真正落实,教育与孩子也才能真正健康发展
班级迟到现象可谓是一个最常见的班级问题,如何能够遏制住这一现象,想必无数个班级想了无数个办法。而某班的班主任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这样的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需要罚站,且以迟到的时间长短来决定罚站的时间。
这一做法看似能够有效防止学生迟到,但这没有针对问题,且弊大于利。
学生的心里成长对学生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规定里,一分钟可能换来十分钟的心里摧残。作家三毛在上学时就受到老师严重的惩罚,导致心里受到摧残从而患上心理疾病,从疾病走出来花了很长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是在教育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的。那些在罚站的过程中受到的多少冷眼和嘲笑,都是非常不利的。
行动要以结果的成效为目的。在罚站的这个惩罚中,并不能带来实际的作用。虽然是罚站了,但学生不会意识到迟到这是个不好的习惯,心得体会范文只会机械地认为迟到就应该罚站,这样不仅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迟到问题,更不利于学生好习惯的养成以及正确观念的形成。周而复始,学生是因为惧怕罚站而不迟到,但依旧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时间观念,这就失去教育初衷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古时有教书先生戒尺惩戒,挥鞭教育。当学生有什么做的超出规矩的行为时,适当的惩罚是可行的。在中央颁属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教育惩戒”一词,是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都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惩戒”的轻重标注是什么?什么样的惩戒才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些都需要教育机构、学校、班级以及从事教育事业的每一个人多深入思考的。
教育就是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虽然《规则》从法律的角度明确赋予了教师的惩戒权利,给予老师现代版“戒尺”,但其本意是为了育人,而且现代学生心理较为脆弱,所以建议教师还是优先以轻柔的“谋”引导学生,发现并肯定学生身上的闪光点,进行正面管教。对于习惯比较差的同学,以情育人暂时不能达到期望的效果时,这时教师可以基于平时对学生观察用一些相对“刚猛”的手段惩戒学生,但也要把握好尺度,在给予孩子惩戒的同时,也要让孩子甘于“受戒”。个别学生在惩戒后还要及时将惩戒的原因、经过,以及家长可以配合的注意事项及时和家长沟通,以达到更好的育人效果。
班级迟到现象总是屡禁不止,老师不得已采取“无正当理由迟到,迟到一分钟,在教室内罚站十分钟”的措施。我认为,这种适当的惩罚是正确且应当的。
教育惩戒指教师依据一定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老师将迟到的学生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形式惩罚学生,这并没有违反教育惩戒的标准:其一,罚站不会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其旨在制止学生的迟到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其二,在教室中罚站是在不损害学生自尊心的前提之下,使学生的羞耻心受到一定冲击,会使学生迫于羞耻而改正自己错误。正所谓“不知耻,无以正”,就是如此。
适当的惩罚能够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的惩罚都是正确的'。当今,有的老师体罚学生,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也许是因为他们曲解了“严师出高徒”这种理念,让学生在超出其体能范围内跑步,在走廊等学生众多的地方让违规学生提着水桶扎马步。这种教罚已经违背了教育惩戒的理念,甚至会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损害学生的自尊心,虽然达到了维护纪律的目的,但这只是用体罚来使学生畏惧,更准确地说是驯化学生,而不是教化学生,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适当的惩罚应因人而异,孔夫子曾说过“因材施教”,而惩罚学生也应该“因人行罚”。有的学生,不小心犯了错,不应进行过重的惩罚,否则会打压到这种学生的积极性,使得他们“破罐子破摔”,这是不正确的。但有的“顽固分子”,屡教不改,适当地加大惩罚力度也未尝不可。如果对于一个顽固的学生,不加大力度纠正他,就浪费了教育惩戒的存在。
惩罚,是为防止一个人走向不可纠正错误的最后的防线,但不应该将其死死地收缩,而要留足适度的空间,让被惩罚之人进行自身的救赎,这就是适当的惩罚。
教育惩戒,施之有度
班级迟到现象可谓是一个最常见的班级问题,如何能够遏制住这一现象,想必无数个班级想了无数个办法。而某班的班主任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这样的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需要罚站,且以迟到的时间长短来决定罚站的时间。
这一做法看似能够有效防止学生迟到,但这没有针对问题,且弊大于利。
学生的心里成长对学生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规定里,一分钟可能换来十分钟的心里摧残。作家三毛在上学时就受到老师严重的惩罚,导致心里受到摧残从而患上心理疾病,从疾病走出来花了很长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是在教育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的。那些在罚站的过程中受到的多少冷眼和嘲笑,都是非常不利的。
行动要以结果的成效为目的。在罚站的这个惩罚中,并不能带来实际的作用。虽然是罚站了,但学生不会意识到迟到这是个不好的习惯,心得体会范文只会机械地认为迟到就应该罚站,这样不仅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迟到问题,更不利于学生好习惯的养成以及正确观念的形成。周而复始,学生是因为惧怕罚站而不迟到,但依旧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时间观念,这就失去教育初衷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古时有教书先生戒尺惩戒,挥鞭教育。当学生有什么做的超出规矩的行为时,适当的惩罚是可行的。在中央颁属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教育惩戒”一词,是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都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惩戒”的轻重标注是什么?什么样的惩戒才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些都需要教育机构、学校、班级以及从事教育事业的每一个人多深入思考的。
教育就是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近期国家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理念,以及国家对教育惩戒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祖国下一代的精心呵护,也是国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教育改革的新举措。
通过认真学习《规则》相关条款内容,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式,也是其履行义务的充分体现。惩戒不是目的,本着教书育人的大原则,要使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
我们作为学生家长充分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对规范内容的限定性、可操作性和合法性没有异议。在《规则》规定和授权范围内,充分征求家长意见,配合制定适合学生发展教育规律的班规或班级公约,明确教育惩治范围和分类,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合规,使教师教育惩戒学生有章可循,并对家长和学生公开公示,也可起到警示提示的效果,解决了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学校、老师开展相关工作,为更好的实施相关规则做好心理准备,共同努力创造和谐、人性化和法制化的教育生态。
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
每一位教师也是某个孩子的家长,希望家长和校方相互信任、配合共同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教育惩戒权在社会、学校、教师、家长的争论、呼唤、讨论中在20xx年x月x日和大家见面了。
最近一段时间,围绕教师体罚学生的争论也是一浪又一浪。《规则》将对教师惩戒权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使用方式,作了详细的规定,对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我们每一位老师要好好学习,慎用、敢用、会用教育惩戒,教育学生不让位,家长也应该学习规则,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育孩子不越位。
《规则》让学校、老师有了惩戒权,但我们教师一定要谨记,教育惩戒的初衷是"育",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成人、成才。惩戒不仅仅是赋予学校和教师的权力,更应该是一种教育方式,通过“惩戒”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一切不以教育为目的的惩戒都是一种流氓行为。
我们提倡有温度的惩戒。作为教育工作者,不管什么教育手段,保护好孩子身心健康是前提,健康是“1”,其余为“0”,有了“1”,“0”才有意义。因此我们的惩戒,一定要关注学生的身心,要因人而惩,要尊重学生,不能侮辱到学生的人格。细看《规则》有明确的规定,不得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惩戒只能使用在学生不良行为上。学习上的后进生是不可避免的,对学习不好的学生,老师还是要多多鼓励,花一点时间为孩子补缺补差。调皮捣蛋,不愿学习的孩子,老师在惩戒时,一定要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给孩子申辩的机会。社会很复杂,孩子很脆弱,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留守儿童、贫困家庭等对孩子的影响是无形的,教师的惩戒更多的要让“爱”挽救的往往不是一个孩子而是几个家庭。
教育要家校合力,校闹是一种病态,家长要理解并配合学校一起教育孩子。知识的学习学校教育大于家庭,但对孩子品行的影响,家庭教育十分重要。模仿是孩子的天性,行为习惯的养成,大部分就是模仿得来。《规则》中对惩戒权的适用范围就是在学生的行为上,要让孩子改掉不良的行为习惯,是长期的过程,需要学校、家庭的共同引导,长期督促。孩子受到适当的惩戒,家长也不必要心痛,成长的过程,不可能只有鲜花,你不可能为孩子挡住所以的风雨。教育只有宽严相济,有奖有惩,孩子才能在人生的路上不偏不倚,健康向前。家校良好的合作才是教育最美的风景。
一直以来,随着各界对惩罚学生的关注,很多教师产生了不敢管学生的现象,学生纪律和素质在逐渐下滑。惩戒规则的提出,很好的解决了这一现象。当有学生违规违纪时,教师可以针对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办法,而不是通过体罚和变相体罚来解决。这同时也在规范教师的一言一行。我们教师和学生之间形成正面的良好的协调关系时,我们的教育才会得到发展。但是同样的教育也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离不开家长的支持和配合。这就体现了家校合作的重要性。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
教育惩戒权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教育惩戒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学生,不是为了给学生造成痛苦,而是为了制止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学生犯错误是难免的,作为教师要引导学生走正确的道路,要更好地理解与学习教育惩戒规则,更好地使它服务于我们的教学工作,更好的培养祖国的栋梁人才!
寒假,我把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从头到尾认真地读了一遍,感想颇深。《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不仅为教育惩戒提供了法律依据,还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学校根据规则依法履行教育教学义务和管理职责,同时也维护了我们学生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之所以称为教育惩戒规则,是指学校等教育场所,对违规违纪的学生进行管教、训导等让学生引以为戒,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规则中令我记忆深刻的条款有很多:
规则第七条,如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其中第三条: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我觉得身为一名学生,不该有违反学生基本守则的行为。这样不仅伤害了自己,可能还伤害了别人,百害而无一利。第五条: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既然是一名学生,就不该有打骂学生、老师的行为,这样不配当一名学生,我们不但不能打骂学生,还要保护比我们弱小的同学,乐于助人,这是我们新时代小学生该有的一项基本品德。
规则第十二条,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的行为。其中第一条是“以击打、刺伤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我想说,虽然学生犯了错误,但不能对其造成身体痛苦,这样不仅会给我们学生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有可能造成心理伤害。第五条: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我觉得成绩不代表一切,一个人最重要的应该是品德,成绩不是主要的,如果要我排列,我一定会是品德第一,成绩第二。所以,我赞成老师不能因为学生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以上是我读了规则以后的几点的感想,我觉得规则实施以后,学校、社会以及家庭会更加重视我们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为我们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学习氛围,让我们能更好的主动学习、爱上学习。
教不离惩
近期以来,班级内迟到的现象屡禁不止。为了培养学生积极学习,养成良好的习惯,班上执行“无正当理由迟到,迟到一分钟,(教室内)罚站十分钟”的措施。我认为将其作为班规执行,是可行的。
罚站十分钟,且是在教室内罚站,并不影响同学们自身的学习,相反还能提高学生的责任意识以及培养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质。再者,许多学校也实行站立早读,可见其可取之处。此外,于20xx年7月,中共中央还明确了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在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可设一定的惩戒。因此,该建议作为班级的规定是应被赞同的。
这不仅是班级中,现在的学生越来越缺乏规则意识,并且大多承受能力差。因此,越来越多的学校也开始采取相应的措施。中国自古便有“严师出高徒”的谚语。虽然过于片面,但这句谚语也有其可取之处。在教育中设置一定程度的惩罚是有必要的。一定程度的惩罚,不仅能帮助学生改正不当行为,而且还能促进学生规则意识的形成。
不仅仅是学校中的教育离不开惩罚,社会上,生活中的教育同样离不开惩罚。自古以来,教与罚便是难以分离的。古时有先生可以惩罚,如今也有教师可以惩罚。例如,学开车,师傅再三教导,你却仍然一窍不通。他便会呵斥你,这种“呵斥”同样可以看作是一种惩罚。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太多了。
但是,是只要惩罚就能教好吗?惩罚是不是越重越好呢?很明显都不是。惩罚是辅助教育的一种手段。用惩罚来激发学习者的潜力,改正其不良行为。但并非越重的惩罚就越好。惩罚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因此,惩罚应是适当的。适当的惩罚能帮助教育,可是过重的惩罚会害了别人。
正如教育惩戒为代表的教育方式,在培养规则意识,锻炼承担责任和挫折的心理品质方面具有其他教育方式难以替代的价值和功能。也正因如此,在教育过程中设置一定程度的惩罚,至今依然广泛存在于社会教育中。因此,教育离不开惩罚,有惩罚的教育更能培养出优秀的人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主要是为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规定了学生和老师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也能进一步地保障和规范学校制度,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也是法治社会建设一部分。并且教育惩戒的实施更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和进步,今后我们需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累经验,以立德树人为本,让学生更好地成长。
教育惩戒的实施最根本的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对学生的一些不合规范的行为予以矫治,更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和进步,教育惩戒非常具体的指出哪些行为是应该进行惩戒的,需要老师规范的,并且详细指导了教师应该怎么做,对于日常处理学生问题很有指导帮助,并且有法可依。相信这些规范会更好的促进家校共育,让教育更有温度,让教育环境更加完善。
20xx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令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像黑夜里的一道闪电,照亮了前方崎岖的山路。
站在学校管理的层面,可以强烈的感受到国家对于教育的重视,尤其是对于学校规范办学和制度建设提出的接地气的要求: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这既是给了教育人一把尚方宝剑,也是给了每一位教师一顶紧箍咒;惩戒规则也是给家长的一把保护伞,是促进家校共育的一盏指明灯。
每一个家庭都对自己的孩子寄予厚望:成龙成凤,光耀门楣;每一位老师更是对自己的学生倾注心血:学有所成,为国争光。教育惩戒规则的制定无疑为我们的家庭和学校又搭建了一道沟通和交流的桥梁,一起制定一起遵守一起守护,为学生的成长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惩戒权不等于上方宝剑,不代表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
我们要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素养,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教育惩戒权的使用范围、使用程度,将教育惩戒权与未成年人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在使用惩戒权时,尽量与学校、家长密切配合,虚心接受学校、家长、社会的监督,让教育惩戒最终经得起教育规律和教育实践的双重检验。千万莫让重回手中的教鞭伤害了学生,也伤害了自己。惩戒的目的最终在于“戒”。惩戒是要让学生清楚哪些是错误的行为,坚持效果导向,多从心灵上感化,时时处处体现人文关怀,争取在爱的氛围中,达成惩戒的教育效果。一直以来,随着各界对惩罚学生的`关注,很多教师产生了不敢管学生的现象,学生纪律和素质在逐渐下滑。惩戒规则的提出,很好的解决了这一现象。当有学生违规违纪时,教师可以针对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办法,而不是通过体罚和变相体罚来解决。这同时也在规范教师的一言一行。我们教师和学生之间形成正面的良好的协调关系时,我们的教育才会得到发展。但是同样的教育也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离不开家长的支持和配合。这就体现了家校合作的重要性。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基于儿童立场,学生有犯错或违反课堂教学的不当行为,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但是惩戒需有度——适度和温度。根据具体学情和事情对待,教师应恰当的引导教育,让学生意识到错误的同时,给予学生改正的机会,不能借此大肆贬低学生,伤害学生自尊。对于行为严重恶劣的学生,希望家校育人合力、合作管理,家长的支持,能让孩子改正的决心和态度更高效。让我们的孩子向善、向上、向好、向阳成长!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范文网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范文网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工作总结范文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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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称为教育惩戒规则,是指学校等教育场所,对违规违纪的学生进行管教、训导等让学生引以为戒,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规则中令我记忆深刻的条款有很多:
规则第七条,如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其中第三条: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我觉得身为一名学生,不该有违反学生基本守则的行为。这样不仅伤害了自己,可能还伤害了别人,百害而无一利。第五条: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既然是一名学生,就不该有打骂学生、老师的行为,这样不配当一名学生,我们不但不能打骂学生,还要保护比我们弱小的同学,乐于助人,这是我们新时代小学生该有的一项基本品德。
规则第十二条,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的行为。其中第一条是“以击打、刺伤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我想说,虽然学生犯了错误,但不能对其造成身体痛苦,这样不仅会给我们学生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有可能造成心理伤害。第五条: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我觉得成绩不代表一切,一个人最重要的应该是品德,成绩不是主要的,如果要我排列,我一定会是品德第一,成绩第二。所以,我赞成老师不能因为学生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以上是我读了规则以后的几点的感想,我觉得规则实施以后,学校、社会以及家庭会更加重视我们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为我们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学习氛围,让我们能更好的主动学习、爱上学习。
中小学校园,需不需要一把"戒尺'?老师可不可以对学生进行惩戒?又该如何使用?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近日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同时,《规则》也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规则》还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规则》将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各校贯彻落实《规定》,依据《规则》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心怀慈悲,高举戒尺
一场球赛要想精彩绝伦,除了运动员精湛的球技、观众的文明观战,还需要裁判的准确执法。正是裁判对比赛规则的严格执行,才能保证场上运动员最佳状态的发挥,该吹哨时就吹哨,该亮牌时就亮牌,甚至可以罚下场去。惩戒恰恰是为了让比赛更精彩。
人生如赛场,既有硝烟弥漫的竞争,也不乏波涛汹涌的暗战,虽不说是头破血流、你死我活,但也是你争我抢、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越是充满竞争的地方,越需要惩戒的存在,没有了规则的参与,一盘散沙,甚至是乌烟瘴气都在所难免。
曾几何时,随着国门的打开,西方的许多教育方法蜂拥而入,不仅冲击了几千年的传统教育,而且也带来了社会思想的不断发展。面对琳琅满目的教育思想,我们的教育界一时间真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错觉,于是赏识教育大行其道,"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标语张扬在校园上空,保护孩子的天性成为纵容娇惯的借口,无私地爱护成为"小皇帝'们的庇护伞,发展的眼光成为学生任性妄为的障眼法。戒尺的悄声消退,恰恰是飞扬跋扈的粉墨登场;惩戒的众人喊打,恰恰是无视规则的肆意生长;教师权威的颜面扫地,恰恰是目空一切的横行无忌。
当我们感慨"巨婴'的横空出世,当我们悲叹"啃老族'的层出不穷,当我们哀伤"精神缺钙'的难以理喻时,是否想过,高悬在教育头顶的那把达摩克利斯剑的陨落,恰恰是许许多多教育怪相诞生的缘由。
环顾我们的周围,蔑视规则者有之,逃脱责任者有之,心理脆弱者有之尽管不能把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归罪给教育,但是缺失了惩戒的教育变得软弱无力却是不争的事实。今日的问题青年,今日的柔弱中年,今日的蛮不讲理的老年,多年以前,他们可都是在接受教育的少年啊。惩戒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了惩戒的参与,教育成为了苍白的说教,成为了"滥好人'的爱护,成为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混日子。
曾经,我们是那么厌恶"棍棒之下出孝子'的粗暴式教育思想,我们是那么厌恶"道貌岸然'的`学究式的师道尊严,我们是那么厌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等级森严的依附关系。于是我们迫切地希望打倒这一切,希望引入西方的教育思想,希望用国外的教育方法改造我们的教育,希望在教育上的"不破不立'。然而,你方唱罢我登场,看似热热闹闹、轰轰烈烈,但是不管什么样的教育,如果眼中无"人',那终将是一种失败的教育。"过犹不及'的古训恰恰在说明任何事物都应"有度',将所有的惩戒视为"封建余孽',直接导致的就是"斯文扫地'"规则殆失'。
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的唯一手段,更不是教育的万能法宝,它只是教育方式的一种,我们在承认它的价值和功能时,也没有必要将其推崇到无上的地位。适度是惩戒的必备条件,失去了这个条件,惩戒就可能沦落为"滥施暴力',成为"丧心病狂'的代名词。
理想的教育惩戒应该是什么模样呢?不由得想起鲁迅的启蒙老师寿镜吾先生,想起他手中的那把戒尺,"有,但不常用',"有'说明了惩戒的存在,"不常用'说明了适度的必须。归根结底,教育惩戒的目的不在惩罚,而在引以为戒,而在教书育人。
给我那把戒尺吧,我会把它轻轻打在犯规学生的手掌,然后师生会心地相视一笑,有真诚的关爱,更有严厉的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