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会议纪要(精选4篇)
20xx年9月11日上午,吴晋生副书记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学校20xx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总结回顾了我校近年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等事宜。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中办、国办《规定》和教育部《通知》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发办【20xx】3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xx】2号)精神。会议认为,应认真贯彻落实以上文件及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总结回顾我校近年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会议听取了审计处万才新处长关于近年来我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介绍,并回顾了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历史和发展。会议认为,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得到重视和加强,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审计工作程序和审计结果运用方面正在完善和强化,根据教育部的精神,今后要进一步深入推进。
三、研究部署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会议听取了组织部覃红部长关于教育部对学校校长换届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精神以及组织部对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会议认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要而且必要,是学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学校提升管理水平,防范经济风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经过讨论,会议就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进行有效宣传,强化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要性的认识,自觉履行接受审计监督的责任和义务。
2、根据中办、国办《规定》和教育部通知精神,明确我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审计对象为:
⑴学校机关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
⑵院(系、所)行政主要负责人;
⑶直属、附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⑷学校经营性单位及控股企业经营主要负责人。
3、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含新提拔干部试用期满后转正的和经营型单位进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领导干部),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内容为:
⑴本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⑵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⑶本单位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⑷领导干部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⑸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⑹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4、关于审计工作方式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量大,复杂且专业性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灵活采取学校审计部门审计、委托中介组织审计和学校审计部门聘请专家组成审计组联合审计等多种审计方式。
5、关于审计时效
学校进行领导干部个别调整时,应在一个月之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学校集中进行领导干部调整时,应在一个学期之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关于审计结果运用
应强化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具体措施;加强审计意见落实的监督工作。
7、关于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每年年初,研究部署本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年终,总结本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时,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与会人员:
校党委副书记、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组长吴晋生。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组织部长覃红,人事处长任友洲,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长林更茂,审计处长万才新,财务处长吴俊文,校工会主席周东明。
审计处副处长黄福众,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公室成员列席了会议。
全市社保经办综合业务工作会议在召开,市社保中心分管主任到会讲话,会议由综合业务科科长张俊贤主持。会议期间,市社保中心主任到会看望。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回顾了前段全市社保经办综合业务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前段全市社保经办综合业务工作取得的成绩,总结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做法,等县市区作了典型发言。会议就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核定、“网上社保”的推广应用、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养老保险历史数据整理、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等重点难点亮点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
会议就《社会保险法》实施的新形势下,社保经办综合业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特别是经办流程进行了充分讨论交流,大家踊跃发言,会场气氛十分热烈,在争论碰撞中统一了思想认识,消除了政策理解上的偏差错误,为全市统一的综合业务经办流程下半年出台做好了准备。
会议安排部署了下半年全市社保经办综合业务的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下大力气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掀起学习《社会保险法》的热潮,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是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完善调整综合业务经办流程,确保年底前正式出台《市社会保险综合业务经办流程》,使全市社会保险综合业务经办工作真正做到统一、规范、简捷、高效。
三是认真做好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医保待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规定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及时出台具体处理意见,扎实做好意见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失业人员医保待遇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着力抓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本着以人为本、可持续、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市开展居民医保的成功做法经验,创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模式,圆满完成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扩面任务目标。
五是积极做好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业务软件的开发完善,确保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新办法的.顺利实施。
六是着手进行养老历史缴费数据由台帐手工记载转变为计算机数字化管理的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准确。
七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年报、年检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加强督查整改力度。
会议强调:一要创新工作思路。在工作中创新,在创新中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二要借力信息化手段。以业务经办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经办能力。三要切实搞好政策调研工作。针对社会保险市级统筹、三种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等专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借鉴学习先进地区的好做法、好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20xx年1月22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古佛寺申请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选址等8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古佛寺申请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选址
经20xx年第一次市规委会全会审议及宜昌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原则同意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选址意见书。
二、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核实
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三期(1)项目规划条件竣工核实,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单体符合规划审批要求。项目验收存在以下问题:小区道路、环境及地下停车位未建设完成。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待道路、环境及地下停车位建设完成后再办理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三、宜昌市恒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核实
宜昌市恒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西陵二路与珍珠路处,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有以下问题:一是配电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社区服务用房未达到规划条件要求,三是停车位未达到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20xx)0236号》要求。
会议研究意见:一是配电房由宜昌市规划局对市国土资源局发工作联系单并要求建设单位完成用地事宜;二是社区服务用房、停车位进行整改,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四、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拟在点军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1416亩,共49亩宗地,请求我局下达该片区土地《规划设计要求》。
经会议研究,因道路调整等原因扩大的地块,原则同意根据已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用地性质涉及教育、医疗和基础设施等的地块不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五、宜昌恒信汽车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国际汽车博览中心项目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东站路与东艳路交汇处,三峡物流园西侧,由A、B两地块组成,用地面积322737.84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高压线等安全问题,原则同意先行申报项目B地块一期规划方案。
六、马良梅、罗志兰、王英违法建设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经查,马良梅、罗志兰、王英三人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别在伍家乡南湾村建设房屋,规划许可为2层,上述三人实际建设3层(局部),建筑面积经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均为266.06平方米,原审批面积为17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没收超出原审批建筑面积部分的违法收入,并按程序补办规划手续。
七、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请求下达伍家岗区20xx第19批次建设用地出让条件
市国土局来函,请求下达伍家岗区20xx第19批次建设用地中的两块工业用地出让条件。该地块位于伍家工业园拓展区范围,一块2.8公顷,一块2.0公顷,其中一块有园区内部支路穿过。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一类工业用地下达出让条件,工业项目必须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方面基本无干扰和污染,并由园区管委会出具取消支路的书面意见。
八、宜昌宇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将江南星城分期验收
江南星城项目位于点军区五龙一路,总用地面积99843.89平方米。目前该地块内建筑物均已办理完成规划许可证。因项目运营及资金运转等原因,现该公司申请将地块分四期进行规划验收,并附分期附图。分期后各项指标无变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分期建设。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艾长征、谭道明、杨君、曹开玉、张江、覃远琳、刘君怡、詹书生、杜宪、王范荣、杨瑞、夏伟荣、李源、熊炎、丁革强、高周洲、姚旺、郭华、赵建军、朱健、蔡梦雪、屈婷婷,韩郑。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朱健、蔡梦雪,建工科郭华,法规科韩郑,伍家分局李源,点军分局丁革强。
一、加强沟通服务好客户
市场部与财务部要加强沟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从公司利益出发,服务好客户,既扩大销售业务,又及时收回货款,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获取良好经济效益。
二、积极完成追收货款任务
市场部与财务部在公司内部要加强沟通与配合,提高服务意识,互相支持,积极配合业务部门追收货款,共同完成追收货款任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三、市场部做好工作问题
市场部要努力扩大销售,增加销售额,在做好营销工作的同时做好费用回收的工作,保证公司的费用回收率。财务或商务提出的无人认领的已到账费用,市场部业务人员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供付款凭证及核销信息。对于以个人名义提货的客户,如没有货物在运途中,不能在费用没有收到的情况下放行;如果有在运途中的货物,业务员可以出保函担保先行放货,担保金额仅限约等于人民币5000元。
四、财务部做好工作问题
财务部树立服务意识,以良好的态度接待客户及业务员,认真办好业务工作。
对商务或业务提交核销的费用应尽快核销,尽可能避免出现日后再次催收的情况;我公司供应商能接受汇票,财务部可以按公司规定接受汇票并用于支付供应商相关的费用。
五、关于内贸出口放货问题
内贸出口操作人员根据商务部门提供的放货记录单进行放货,放货记录单上必须同时有市场部经理的放行意见及财务部的签字确认方可放行。具体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对有信用期的货物,市场部经理及财务部根据前期付款情况给予签字放行。
二是对于无信用期的以个人名义订舱的货物或者是仅有零星业务的,如有货物在运途中,业务员可以出具保函,在费用没有收到的情况下放行;否则,严格执行见款放单原则。
三是商务收到客户或市场部提供的付款通知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查证是否进账,查证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放货记录单送市场部及财务部签单放行并通知出口操作主管。
四是费用到账后,由商务向财务提供费用核销单。上述要求从20xx年月日起实行。
六、内贸进口方面问题
尽快完成前面第三方业务的报账,同时从月开始每个星期提交一次上星期的第三方业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