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联席会议纪要(热门3篇)

反洗钱联席会议纪要(精选3篇)

反洗钱联席会议纪要 篇1

x年1月28日,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第五次联席会议在市总工会召开。市人民政府代市长阮成发,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朱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绪鹍、孙亚,市长助理万勇,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谭仁杰、副秘书长陈昌时、高丹彦,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市金融办、法制办,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保、财政、工商、安监、地税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杨少成,市总工会副主席雷腾芳、熊汉仙、陈义国、周大桥等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工会x年工作进展、x年工作安排和第四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等情况;对市总工会提出的进一步完善我市集体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会议指出,市总工会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新业绩、创高效益”劳动竞赛等活动,促进了建立工友创业孵化基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认为,我市被国务院批准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实施试验区建设既是我市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也将是我市面临的严峻挑战,只有动员全市企业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发挥主体作用,才能使试验区建设逐步深入、取得实效。市总工会关于在x年按照服务职工、维护权益、促进创业、提升素质的要求,健全和完善职工诉求、劳动关系协调、民主管理、工会帮扶四项工作机制等工作安排,有益于促进我市试验区建设。会议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xx大精神,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发动和带领广大职工投身我市“两型”社会建设,积极参与“我为综合配套改革献一策”活动,为我市的综合配套改革献计献策。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建立职工创业帮扶中心问题。由市总工会会同市财政、工商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等部门,按照涵盖职工创业全过程、突出帮扶困难劳模创业等要求,尽快研究提出建立职工创业帮扶中心的具体方案,按程序审定后实施。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集体企业职工社会保障问题。目前,鉴于省人民政府正在研究制定集体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市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要待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出台后,结合我市实际,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意见。此前,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由市国资委负责,依据集体企业改制政策,积极支持和帮助具有土地等资产的集体企业进行改制,在改制变现资产中预留职工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所需资金,解决好集体企业职工(含已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市劳动和社保局要积极支持和配合。

(二)由市劳动和社保、民政局负责,对不具备改制条件的困难集体企业职工,凡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要纳入低保和居民医保范围。

(三)由市总工会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提出对困难集体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给予补贴的意见,按程序审定后操作。

三、关于对获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企业给予政策支持问题

(一)由市劳动和社保局负责,对被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在一年内免予劳动用工年检。

(二)由市安监局负责,对被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在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时给予优先考虑。

(三)由市经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负责,要尽可能将获得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企业,纳入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纳入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帮扶范围,并按有关规定落实贴息政策。同时,协调在汉各商业银行积极予以信贷支持。

(四)由市地税局负责,对获得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比照“A级纳税人”待遇,给予相应优先服务。

四、关于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问题

(一)由市劳动和社保局会同市法制办等部门,尽快修订和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按程序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颁布实施。由市法制办会同市劳动和社保局等部门,抓紧按程序启动调研、起草、送审完善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地方性法规的有关事宜。

(二)由市劳动和社保、教育、财政局与市总工会协商,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相互认可、形成体系的原则,研究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合作开展职工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程序审定后实施。

(三)由市财政、教育局与市总工会协商,研究提出工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障的意见,按程序审定后实施。

参加人:

反洗钱联席会议纪要 篇2

为切实做好支行的反洗钱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反洗钱业务水平,建行沁水支行对省分行第二次反洗钱专题会议内容进行了传达学习。通过学习支行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汲取青岛分行教训,对照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

二是要提高认识,夯实反洗钱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反洗钱基础工作。

三是要端正态度,主动与监管部门交流沟通。

四是要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全员反洗钱意识和能力,提高反洗钱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切实提高我行的反洗钱工作水平。

发送:各二级分(支)行,省分行各部门、直属经营中心。

本行发送:行领导。

校对:法律合规部

20xx年06月18日发

反洗钱联席会议纪要 篇3

6月5日,乡党委副书记、乡纪委书记崔平,乡党委宣传委员、副乡长杨勇主持召开会议,就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乡综治办、派出所、乡安办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乡中心学校关于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情况通报。为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力度,同时为中考创造良好的应考环境,乡人民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行动。会议作出如下安排部署: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

乡人民政府成立夏季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整治工作组:

(一)食品卫生等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组

负责人:

成 员:

主要工作任务:对各学校内部及周边食堂、餐饮业及食品销售点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整治,排查整治校园内消防、电力、房屋、燃气、锅炉等安全生产隐患。所需车辆由中心学校负责。

(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组

负责人:

成 员:

主要工作任务:对境内公路客运秩序进行整治,杜绝非客运车辆及“三无”车辆载客,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协调“两路”项目部对因施工导致路况破坏严重的路段进行维修。所需车辆由派出所负责。

(三)治安稳定整治工作组

负责人:

成 员:

主要工作任务:排查整治学校内部及周边治安隐患,检查指导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开展师生法制教育;调查处理金龙坝、瓦场坝、肖家坪等3所学校涉及的土地征用及建房占地问题。所需车辆由国土资源所负责。

(四)集镇环境整治工作组

负责人:

成 员:

主要工作任务:对集镇“网吧”经营秩序、集镇环境卫生、中考期间噪声污染问题进行整治。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根据《湖北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暂行办法》(鄂办发[]21号)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一)各中小学:负责校园内的安全保卫及政治稳定工作。学校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排查校园内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建立健全和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各项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自在外租房居住。检查和整治校内治安隐患。大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努力优化学校育人环境。

(二) 派出所:负责查处打击校园及周边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生的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快侦快破;对侵扰学校及师生的流氓恶势力要依法严惩;加强校园及周边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大力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加强对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为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执法保障,努力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

(三) 文体服务中心:负责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电子游戏厅、网吧,对网吧、歌舞厅、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摊点等的非法经营活动进行坚决打击;查处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娱乐场所;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经营秩序。

(四)社会事务(乡建)办公室:负责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及集镇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合理规划校园周边建设项目。不得审批有碍师生正常教学和生活的建设项目。严禁校外单位和个人依学校围墙搭建任何建筑和设施。负责校园周边镇容镇貌的清理整治工作,依法拆除校园周边的各类违章建筑。

(五)卫生监督所:负责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诊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防止危害师生健康事故的发生。不得向校园周边200米内设置的文化娱乐场所、诊所等经营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

(六)司法所: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培训。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参与妥善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正常秩序。

(七)电信分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电信业务经营者和校园网站的管理,依法查处电信业务经营者非法接入和其他违规经营行为。

(八)乡团委:负责学校和社区团、队组织建设,配合学校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品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护教育。积极组织和引导青少年学生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九)乡中心学校: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学校做好校园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学校认真做好校园内部环境整治工作,清理整顿校园内违规经营的商业摊点,拆除违章建筑,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保卫的各项措施,防范校园内发生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指导学校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纪律教育,加强学生管理,积极组织学校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十)乡安办:定期、不定期对校园及周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隐患,指导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生产秩序。

(十一) 乡综治办:负责乡综治委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学校综合治理组织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将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统一纳入各村(居)、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加强指导、协调、检查、督办,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管理培训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布置工作,并形成制度,推动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相关部门要根据《办法》切实履行职责,对因违反《办法》规定或执行不力,造成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严重危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三、讲究方法、务求实效

各专项整治工作组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工作方案,坚持治标治本并重、堵与疏并重。要严格依法办事,严禁滥用职权。要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群众工作纪律,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集中整治既在短期内收到明显成效,又力求探索出强化治理的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加强配合、迅速组织开展好此次集中整治行动,6月20日前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工作阶段性总结,各工作组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