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实用3篇)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精选3篇)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篇1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9月份以来,大冶市财政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市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顺利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市财政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会计工作副局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会计科牵头。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召开工作会议,对全市内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实际,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下发了《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的12项评价指标和填表说明,认真自评打分,逐项检查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查找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形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通过“以评促建”,确保在2019年底前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9〕21号)的要求,如期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工作,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四是开展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市财政局于10月1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一期《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授课,全市24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各派出1人参加了培训。

五是深入单位督导。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深入全市各对口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解答各种疑难问题,确保各单位评价结果真实、准确,推动各单位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全县开展“马上就办”活动为主线,以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契机,以公开、社会监督为手段,以完善工作流程、缩短工作时限、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服务地方审计事业发展的机关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活动,力求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通过开展活动,推出实实在在的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长效高质量的服务。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让群众深感机关作风建设的新变化、新突破。

二是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通过开展活动,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得以制度化体现、常态化固定、日常化开展、规范化运行,以具体办事环节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发展环境明显优化。通过开展活动,全局“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氛围更加浓厚,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和谐稳定的舆论与社会环境更加优化,打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主要内容、责任分工

(一)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办事效率

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对于通过投诉电话和来人当面投诉举报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向来电来访人员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认真听取来电来访人的意见、要求,并做好登记和记录;对信函、电子邮件投诉举报的,要逐件认真登记,将投诉举报材料及时送领导批阅,需转办、交办的,制作交办函转承办股室办理。各个股室对所反映的属于本股室工作范围的事项,尽可能立即办理或解决;当时不能办理或解决的,应讲明原因和解决时限,并在时限内负责答复。对所反映不属于责任人单位工作范围的事项,应予以登记,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其应向哪个部门反映和投诉,属重大问题的,应向局领导汇报,由局领导安排向有关部门转交。

(二)及时处理投诉,妥善解决纠纷

对涉及重大民生问题、事关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社会稳定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投诉和举报,应在1小时内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领导批示要求及时处置;自办件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转办件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疑难件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对企业和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当场投诉、举报的,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处理,并当场或在次日内向投诉人或举报人答复处理情况。

(三)编制办事指南,公示内容

按照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行“阳光审计”工程。通过网站对外公布审计执法依据、主要职责范围、审计程序、审计纪律及监督渠道等内容。实行审计公示制度,每个审计项目进点前在被审计单位公告审计范围、内容、时间、审计组成员、举报电话及审计纪律等。

(四)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监督机制

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马上就办”活动的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公布投诉电话和公开,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解决并及时公布。同时要完善监督机制,落实绩效考核,加强内部督察,定期印发工作简报,严肃查处工作作风粗暴,滥用职权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投诉,对交办的投诉举报事项,要实行重点抽查制度,并定期对投诉举报人进行回访,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方法步骤

按照县委、县政府两办“马上就办”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审计局工作实际,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教育动员部署阶段(8月上旬)。制定下发《开展“马上就办”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使广大干部提高认识,明确活动开展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要进一步强化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教育和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大意义,明确工作目标、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马上就办”活动的精神上来。

(二)自查整改阶段(8月下旬)。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自查整改:一是工作理念上,是否树立“马上就办”的意识;二是工作程序上,是否流程规范、环节简化、时限合理;三是工作作风上,是否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积极作为;四是工作实效上,是否效率提高、服务到位、群众满意。全局干部群众要认真对照,进行查摆,发现问题要认真整改。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12月)。通过发放《问卷调查测评表》,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评议等形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认真做好“马上就办”活动绩效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年度机关考核和评先评优工作。

(四)监督检查阶段(9月-12月)。局“马上就办”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办公室适时组织开展“马上就办”专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加大效能问责力度。加强“马上就办”效能投诉件受理和查处工作,对事关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效能投诉,特别是对反映强烈、投诉频繁的典型案件,要立查快办、及时处理,确保投诉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对重大、紧急的效能投诉事项,必须立即进入办理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为成员的“马上就办”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各股室要牢固树立“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马上就办”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把“马上就办”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深刻认识开展“马上就办”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马上就办”活动,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出实招、用实劲,强化措施,优化服务,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优化发展环境中的难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合理解决,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四)注重实绩,力求实效。把握工作重点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力戒浮华,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建立的制度和制定的措施都要落实,做到有诺必践,有行必果,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提升机关服务效能带来的新变化。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篇3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19〕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9〕10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19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动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9年8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9年9月底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9〕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9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县直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9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县财政局报告。

(四)总结经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应当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县财政局(会计股)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及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霍邱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附件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县直各单位、乡镇财政所(分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立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