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职责(精选3篇)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制度如下:
1、学校门卫实行白天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得擅离职守。
3、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校园,对要求进入学校的人员,一律要先询问清楚,进行登记,方可让其入内。接送学生的家长在校门口止步。
4、未到放学时间,不可让学生从校门离开,有特殊原因,应由班主任出面才能让学生离开。未到规定的.时间不准让寄宿生离开学校。
5、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进入校园的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6、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7、配合值班教师管理好校门口的环境卫生。
8、早上7:00开校门,晚上6:00锁校门。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或值班老师。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3、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校。
4、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5、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6、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7、任何人不得在警卫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8、做好警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9、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0、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一、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工作期间不能擅自离岗或找人顶替。因病因事确需请假,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作出门卫替班安排。
二、做好来客登记,对会见学校领导和教师的要与其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严格禁止社会上的闲散人员进入学校。
三、上课时间,禁止学生随意进出校门。
四、公物出校要验明手续,须有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放行。
五、及时分发报纸、杂志;对汇款单、信函、包裹、邮件要登记收发。
六、校门口严禁停放各种车辆,要及时予以清理。
七、工作期间不干私活。保持门卫室内外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