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低保工作会议讲话稿(汇总三篇)

民政低保工作会议讲话稿(精选3篇)

民政低保工作会议讲话稿 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青龙街道低保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作一个简要汇报。

青龙街道于20xx年10月31日成立,辖9个城市社区、3个农村社区和4个村,现有常住人口8万人,流动人口2万人。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低保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的“九步工作流程”和“三查三评两公开”制度,加强动态管理、阳光审批,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截止20xx年9月底,青龙街道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343户、8593人,月人均享受低保金额127.5元,比全县人均享受额的137元低9元。农村低保125户、270人,1—9月累计发放低保金930万元。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不该保的坚决不保”。

一、加强对低保工作的领导,确保低保政策落到实处 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低保工作,把低保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一是多层次、全方位组织村社区干部学习低保政策,提高对低保工作的认识。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村通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院坝会、办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在村社区举办了民生面对面,与群众直接交流,当场解答群众提出的低保政策方面的问题。二是街道、社区(村)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低保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和义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强化低保队伍管理。坚持定期培训与临时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每季度、每年度定期对社区村低保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提高执行政策的水平。四是强化低保对象的教育管理。切实加强对辖区低保户的日常管理,引导他们树立劳动光荣和骗保可耻的思想,每月积极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义务劳动,有效杜绝了赖保骗保和低保养懒人的现象。

二、严格低保操作程序,坚持低保阳光评审

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九步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对低保的管理,基本实现了“三查三评两公开”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管理,使低保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坚持入户调查。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10 -20号为集中入户调查时间,由各社区支书、主任牵头,低保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组(楼)长组成低保入户调查组,对原享受低保和新申请低保的家庭逐户入户调查。入户调查必须做到“三查”。即:一“查”其家庭生活现状,看住房面积、装修档次、家具购置、生活水平;二“查”收入水平,看有无工资、养老金、房屋出租、设备租凭等收入;三“查”就业情况,看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人员是否就业、有无重特大疾病和残疾人。同时走访邻居、知情人了解其是否有瞒报、虚报收入现象,从而掌握低保户家庭收入的第一手资料,为评定低保户打下坚实基础。每季度对原享受低保户入户调查率达到了96%,对每季度变动、新增户入户调查率达到了100%。通过“三查三看”有效减少了骗保现象的发生。二是坚持民主评议。各社区根据入户调查情况,首先由社区两委会议进行初评;再由街道社区干部、户籍民警、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居民代表组成的社区低保评议小组进行再次评议,由调查人介绍入户调查情况、社区支书介绍初评情况,再由评议代表发表意见,逐户进行筛选、比对,最后形成一致意见;对评议通过的家庭交街道审核小组核评,通过民主评议,有效杜绝了人情保现象的发生。三是坚持三榜公示。第一榜公示由社区民主评议初步通过的享受家庭及享受人名单和享受金额,公示三天,对有反映和举报的进行再次入户调查和核实,如确有隐瞒收入骗保,立即取消参评资格;第二榜是街道初审后进行再次公示;第三榜是公示由县民政局审批通过的享受低保的人员名单及享受金额、同时公布举报受理单位和电话,如有居民举报,须进行再次核查,如举报属实立即取消享受资格。做到低保评审阳光化,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低保动态管理,完善低保管理机制

一是畅通能进能出机制。在每季度定期入户调查的基础上,街道纪工委、民政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样调查,每年对2—5个社区进行拉网式排查,今年4—5月对天鹅等4个社区进行排查,摸清摸透了低保家庭状况,查出4个社区的42户低保金额享受标准不合理,及时进行了调增调减;对隐瞒收入的15名退休人员进行了停发;6—7月对街道农村低保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享受户家庭情况、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核查,在核查中对龙溪村低保操作不规范进行了及时纠正。同时针对今年全县启动超龄、征地移民等养老保险的具体情况,我们及时与社保部门衔接,对已领取养老金的297户426人及时停发低保金。二是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所有低保家庭的基本信息严格实行了网络化管理,并适时更新数据,做到所有社区共享,防止在多个社区挂户、双重户口申报低保现象的发生;同时整合了社保数据资源,及时掌握参保人员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情况,有效杜绝了多头享受、瞒报收入骗保现象的发生。三是完善举报投诉机制。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以纪工委牵头、财政、民政工作人员参加的督查小组,不定期对低保享受情况、低保金到户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一经查实,坚决查处,今年共接到电话举报、当面举报36起,对举报属实领取了养老金和退休金的21户42人予以停发,做到了举报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调查率达100%,处理率达100%。

四、开展低保就业联动,实行低保分类管理

在低保工作中,我们把社区服务、就业再就业与低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的享受对象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加强技能培训,与就业再就业工作联动。利用再就业培训工程,优先对有劳动能力而失业的低保人员进行电脑、厨师、缝纫等进行免费培训,提升其素质和技能。今年培训300余人,为其开辟就业门路,有效消除了“零就业”家庭。二是强化职业指导,拓展就业门路。将辖区内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组织起来,让他们积极参与社区保洁队、社区治安巡逻队等公益性组织,还定期组织参加县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的现场招聘会,通过促进就业,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肯定他们的社会价值,增加他们的家庭收入,改善了家庭的生活质量,同时也加深了社区工作的群众基础。如磨子岭社区低保人员王大仙原每月享受低保金190元,经社区介绍到农业局当保安,每月收入近1000元,他本人主动向社区提出了不再享受低保待遇的申请。

各位领导,同志们,低保工作是利及广大弱势群体的民心工程、惠民工程。青龙街道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县委、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虚心学习兄弟乡镇的先进经验,再添新思路,再增新办法,进一步抓好街道的低保工作,做到上级满意群众满意,为维护一方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民政低保工作会议讲话稿 篇2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布置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乡低保工作任务,进一步抓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和“平安铜梁、健康铜梁”工作的顺利推进。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召开的全市城乡低保工作会议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乡低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增强工作责任感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阶段。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各项改革的深化,都对低保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低保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低保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在城镇涉及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在农村涉及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把这项工作做好了,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排好了,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党和政府的帮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就是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做好低保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改革与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否则,什么事情都办不成。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解决得不好,就有可能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可以说,低保工作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息息相关,把低保工作做好了,把各项政策落实到实处,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才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做好这项工作,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重大实践,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次低保“应保尽保”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感。

二、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做到完善制度,程序明确,操作规范,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这是实施城乡低保制度的根本宗旨和要求,必须贯穿到城乡低保从制定完善政策到实际操作的各个工作环节之中。坚持公开透明是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有效途径。要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宣传力度,使基层干部掌握政策、规范操作,使群众知晓政策,心中有底。要明确程序,规范操作,推广最低生活保障“阳光操作”的成功经验,避免暗箱操作,防止发生人情保、关系保等不公平现象的发生。让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之下,真正做到阳光低保。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审核、审判。坚持由户主提出申请,坚持听证制度,坚持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这里我要通报一下少云镇的事情,今年7月份,接群众举报少云镇长滩社区(原中和乡场镇)有8户不应享受低保政策。根据唐县长批示,县监察局、民政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查,这8户中,有7户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只有1户符合享受低保政策。这7户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有的其子女是机关干部,有的是经营中巴车、有的有门面出租、有的在外打工等,都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是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工作马虎,对低保申请人的情况核实不清楚;随意简化程序,不按低保政策的相关规定办理;对辖区内低保户的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对此,县监察局、民政局对此事进行了严肃处理,对7户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享受对象进行了取消,对相关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处理。希望大家以此为诫,类似事情不要再次发生。

三、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乡低保工作任务,实现应保尽保

市委、市政府提出20xx年全市农村低保要达到农业人口的5%的目标,这个目标是就全市而言,并非每个区县都要达到5%,我县地处渝西,经济发展较快,农村真正十分贫困的群众已经纳入了低保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但是目前也还存在因生病返贫等困难群众尚未纳入低保。全县的保障比例还较低。农村低保全市平均为3.41%,而我县目前为2.32%,还有一定的空间,保障面较窄。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城乡低保纳入目标考核。渝西地区16个区县为第二考核区域,考核的内容:一是补差水平,城乡低保对象全年平均补差水平分别低于当地保障标准的45%,每差1%扣1分;二是保障对象准确,应保尽保,农村低保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凡未达到考核片区考核的平均保障人数比例90%的,每差1%扣1分;三是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不走样。城乡低保政策不落实,违反政策规定扩大或限制保障范围的不得分。鉴于此,在时间紧、任务重,短时间内要使农村低保对象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工作难度也是可想而知的,但是无论如何,我县的农村低保不能落后于同一考核区域。县民政、财政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后3个月的重中之重来抓,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的目标。城市低保我县目前的比例为4.54%,基本上达到同一考核区域的平均水平。目前城市低保“稳中求准”,坚持动态管理,把收入已经超过低保标准的清退出低保行列,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

最近,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xx年起,每年10月作为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等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把“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理念融入宣传活动之中,注重创新、讲求实效,把此项工作抓好。

对于抓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问题,这里我要强调一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民生,关注民生,把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作为构建平安重庆、和谐重庆的重要内容,推动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健康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由于少数地方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差,导致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很低,对社会救助政策的享受条件、资格及审批程序等缺乏了解,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能否公开、公平、公正执行社会救助政策缺乏广泛的社会监督。为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要拉横幅、贴标语、发宣传资料、开展街头咨询活动等,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让低保政策走进村、社和家庭,做到家喻户晓;要让老百姓知晓、了解低保政策,并自觉地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促进我们工作顺利开展。

同志们,城乡低保工作肩负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光荣使命。我们一定要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把城乡低保工作做实、做细、做精,认真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困难群众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使广大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以友谊的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谢谢大家!

民政低保工作会议讲话稿 篇3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年审工作,部署今年年审工作任务,推进我县低保规范动态管理。下面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xx年年审工作的回顾

xx年是我县实施低保年审制度的第一年,全县广大低保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市民政局、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施年度审核制度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大胆探索,努力工作,为推进全县低保动态管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县应参加年审的低保对象x户,x人。通过年审,低保对象异动x户,x人。其中增标x户,x人;取消x户,x人;减标x户,x人。这主要是:

1、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低保年度审核,涉及千家万户城市贫困居民的切身利益,是健全和完善低保动态管理的大事。为此,县切实加强了对这工作的领导,健全了由民政局局长为组长,民政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纪监局等同志为副组长,等同志为组员的低保年审工作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制定了《xx年低保年度审核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审内容、时间、程序、方法;召开了各系统单位、乡镇、省市驻县企业分管低保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低保工作人员和民政所长参加的年审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县年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举办了业务培训班,培训年审业务骨干,为全县顺利有序地开展低保年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矗

2、统一作法,规范程序

低保年度审核,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且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步调不一致,方法简单,是达不到年审目的的,为此,我们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宗旨,统一了年审作法,规范了年审程序。探索了不少成功经验。

第一,统一了低保年审工作的审核申请、初审调查、复核审查、重点抽查、审核审批五大步骤,层级有序,步步到位。

第二,确定了两个重点。一是核实保障对象的实际收入,对每户保障对象家庭成员的固定收入、非固定性收入按实计算,逐项核实,消除自报收入水分;二是核定保障金额,按照核定的实际收入,分别调整确定保障金标准。

第三,明确了审核方法。采用查看“七证件”、“四证明”、上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法,多方位、多渠道逐户审查、审核,尽量确保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真实性。

第四,注重了五个结合。业务学习,集中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基层单位普查与主管单位、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一般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档案管理,文书档案与微机管理相结合;动态管理,平时与年审相结合。

3、坚持原则,严格把关

低保年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加上低保对象居住分散,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说情风干扰,要如期如质完成年审工作任务决非易事。尽管如此,全县广大低保工作者,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化工作压力为动力,撇开关系网,巧避人情风,不为利所诱,不为情所感,始终坚持原则,按年审要求,上户调查、邻里询问、信函索证,多渠道、多形式核实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及其人口变化情况,使低保情况尽量接近客观实际;严格把好审核关,对不符合政策的对象一律取消,根据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当提标的提标,当降标的降标,不少地方对年审结果进行了公开,从而保证了低保工作的公正、公平,减少了因低保不公正而上访的人员,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总之,~年的低保年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政重视的结果,是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在坐同志们艰苦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一向关心、支持低保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在坐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年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单位、企业、乡镇把关不严,为了局部利益视低保为福利,拿低保送人情,为职工开具虚假收入证明,骗取低保;年审工作联动千家万户,众多家庭成员收入核定、出证工作空前,加之部分对象认识模糊,配合消极,甚至产生埋怨、不满情绪,更给低保年审工作增加了困难和压力;工作经费紧缺,为一年一度的年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等等,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逐步克服和解决。

二、xx年年审工作任务

x年年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省市实施办法及细则,严格审核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客观公平地重新确定低保对象和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城市贫困人户的基本生活,维护城市贫困户口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根据上述指导思想,请同志们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广泛宣传发动。

各民政所、单位、社区居委会要认真宣传贯彻年审工作会议精神,要利用标语、会议、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县市关于低保年审的文件精神,使低保政策、低保年审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民政所要召开主管低保工作的领导、各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年审工作会议,传达县会精神,部署年审工作。

2、认真核实家庭收入。家庭收入是界定低保的重要条件,是分类施保的关键所在,家庭收入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低保政策的正确落实,直接影响居民合法权益的维护,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各民政所、各单位一定要把核实家庭收入作为年审工作的重要一环抓紧抓好。低保对象收入来源渠道不一,且稳定性差,要准确核实家庭收入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务必请同志们在核定低保家庭收入时多长几个心眼,多问几个收入渠道,一项一项地把收入搞清楚。从目前我县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看,有下列8种渠道的可能。一是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收入;二是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保险收入;三是基本养老金收入;四是企业发给内退、息工、待岗人员的生活费收入;五是法定赡养、抚养和义务抚养、义务责任方提供的收入;六是继承赠产、接受馈赠、利息、红利、有价证券以及固定资产租赁的收入;七是破产、改制企业补偿的一次性安置收入或征收房屋、土地所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八是家庭成员中,自谋职业或从事第二职业取得的现金和实物收入,等等。请同志们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客观实在地把低保家庭收入一个个核实准确。

3、注意步骤方法。全县低保年审工作为2个月的时间,即从4月10日开始到6月10日全面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阶段(4月10日至4月25日)。由低保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含企事业单位已移交属地管理的保障对象)民政所、社区居委会、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未移交保障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审查表,并提供有关证明、证件,交民政所、社区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

第二阶段:核实阶段(4月26日至5月10日)。乡镇民政所、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及其家庭成员变化情况,采用逐户登门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初审,将初审资料报民政所、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第三阶段:复审阶段(5月11日至5月25日)。民政所或主管单位对上报初审资料进行复核审查,并将符合低保政策的对象签具意见上报县低保局,逾期未报,则视为自动取消。

第四阶段:抽查审批阶段(5月26日至6月10日)。县低保局对乡镇民政所或主管部门复审上报的对象,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工作结束后,集中逐户审批,确定低保对象。

4、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低保对象审核,由保障对象所在地的民政所、社区居委会、居委会负责,未移交的低保对象暂由原管理企事业单位负责;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核实的收入要准,各种证明、证件要真,严防低保年审人情化;三是坚持审核审批从严的原则,在年审资料真实齐全的基础上,符合政策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政策的一个不批;四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居委会要及时公开年审结果,做到保障对象姓名、家庭人口、保障标准三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切实加强领导。

低保年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务必引起重视,切实加强对年审工作的领导。县成立以民政局局长为组长,民政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监察局、低保局局长为副组长,等同志为成员的低保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成立相应人员组成的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年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年审工作如期如质顺利完成。

同志们,目前工作很多,低保年审工作又是一件具体细致耗时的工作,需要一定的力量和一定的时间,请同志们一定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扎扎实实搞好低保年审工作,推进我县低保规范动态管理,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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