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领域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的科学研究能力。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
一、学生自身问题
1.选择专业存在盲目性
学生选择物流管理专业的原因有二个方面:一是认为毕业后好找工作,二是从众心理,别人选了就跟着选。可见学生选择专业存在盲目性,对专业缺乏兴趣自然找不到自己认为理想的岗位。
2.自身定位过高
很多学生认为大学毕业后就能做个业务主管、当个部门经理。而事实上任何一个人在任何一个行业要有所发展必须从基层做起、从一线的操作岗位做起。物流企业基层人员每天的工作除了点数量、记数字就是接货、送货,工作相对单调、枯燥,当理想与现实脱节时毕业生也就有转行、跳槽的念头。
3.不具备从事物流业的基本素质
就我国物流业的现状来看,绝大多数物流企业还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物流业务的操作过程中需要做一些装货、卸货或搬运物品的工作,这就要求学生要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而现在的学生多为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很难适应物流企业繁重的工作。
二、高职院校物流专业建设方面的问题
我国高职物流管理专业开设时间较短、办学经验相对匮乏,存在不少问题。
1.专业建设存在盲目性
相当一部分院校开设物流管理专业的动因是“物流热”,为了提高招生量而盲目开设物流管理专业。在制订教学计划时专业定向不准确,课程设置不合理,造成人才培养方向不明确。多数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都依附本校经济、管理类系科建立起来,无论是专业教师、专业实践教学设施及专业教学资料都借助于其他专业,缺乏自身特色。这样就不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2.缺少权威的高职高专物流管理专业教材
目前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所用的教材多是本科物流管理专业教材的简装版,“纸上谈兵”,实用性不强。从而导致学生动手能力不强,有悖于高职院校的办学理念。
3.专业师资匮乏
高职院校物流管理教师大部分是从经济学的相关专业经短期学习、培训后转变成为物流管理专业教师的,且绝大部分专业教师仅有书本知识而无实践经验和实际的物流管理能力。而高职物流教学的首要任务就是培养应用型人才,没有实践经验的教师灌输给学生的只能是经不起实际推敲的理论。
4.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滞后
由于高职院校开设物流管理专业的时间较短,缺少相应的实习基地,使得学生在校期间仅仅学会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而对于企业的实际操作环节知之不多,从而影响到就业效果。
三、完善高职物流管理专业的对策
首先,对学生而言要使学生正确认识目前我国物流企业的现状及人才需求情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选择物流管理专业,使其对自己进行准确定位,做好吃苦准备,毕业后才能从容应对工作环境。
其次,对高职院校而言要改进物流管理专业建设模式,具体做法如下:
1.专业建设目标的明确
高职物流管理专业的目标应设定为:培养有实际工作能力和丰富操作经验,并懂得和运用一定管理知识的人才。定位的岗位群主要是操作层次的业务员、管员和理货员,还有一些管理层次的物流业务主管、运输主管、仓储主管等。这样培养出来的高职生就可以凭着他们过硬的技术、明确的目标定位、良好的适应能力,适应企业人才需求。
2.物流教材的选用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选择配备适用高职院校专业的教材也是非常必要的。由于中国物流业的发展很快,新情况、新变化、新趋势随时可见,这些都需要及时地不断地充实到教材中去,这样教学内容就能与物流企业的人才需求接轨。因此,在选用教材时一要重实践二要重时效。
3.专业教师整体水平的提高
高职院校一方面要加强对现有在职教师的培训,如组织教师不定期深入物流企业进行调查和学习,以便掌握物流行业的新动态;另一方面可以聘请国内外物流专家和企业资深物流经理为客座教授,对物流专业的教师进行讲座,从而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4.实训场所的建设
实训是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让学生多参加一些企业实习,增加对物流业务流程的认识是非常必要的。建立物流实践工厂和物流实验室,进行物流模拟教学,使学生在毕业之前就能了解并学会操作物流相关业务流程,这样学生毕业后就能迅速适应物流企业相关岗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 、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按《宁波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 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 一 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 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 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宁波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xxx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南门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 三十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签名): 代 表 人(签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一)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和物业消费观念。深入宣传《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服务对小区环境的重要性,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服务消费观念,使“花钱买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同时,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珍视企业信誉,推动整个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部门联动,建立物业管理齐抓共管机制。一是在工程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开始,规划xxx门要对小区的功能、布局、公共设施和配套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为后期物业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小区建设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划建设标准,做到图纸与建设一致,严格规划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三是建立商品房综合竣工验收制度,房产部门要参与综合验收。政府相关部门应实行验收责任追究制,未通过综合验收的物业,不能投放市场。四是物价部门要完善细化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五是县房产部门要建立物业企业的信誉等级测评制度,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信誉,确保服务质量。使信誉低、质量差的物业企业逐步退出市场。对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止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在以后的投标时予以限制。规范物业承接查验手续,明确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认真规范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定公共维修基金提取使用程序。
(三)积极扶持,促进物业企业良性发展。建议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征收的相关税费予以优惠,在物业公司遇到困难时予以关心支持。引导物业企业走强强联合之路,积极鼓励物业公司重组兼并,做大做强物业公司,做响物业公司品牌。积极扶持培育实力较强、专业化水平较高的物管企业,走规模经营之路。
(四)加强保障,推进物业管理法制化进程。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如当事双方已提起诉讼,可按法律程序处理。建议县人民法院优先受理、快审快结,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当业主恶意拒交物业费时,要发挥司法调解的作用,建议明确物业企业催缴物业费更为简单的措施或程序。为从根本上规范我县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和物业管理活动,建议尽快出台我县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加强物业管理的实施细则两个规范性文件。
(五)理顺体制,实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乡镇和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权、责关系,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范畴,政府投入一定的经费。乡镇、社区居委会加强对居住小区的属地管理,全面承接和履行政府延伸至社区的各项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建立起对业主委员会的引导和监督机制。县房产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监管,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高效开展工作。建议县委政府加强县物业管理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增加人员编制,明确其职能职责,加强其履职监督。对业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县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和社区居委会及时介入、引导,共同协调处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业主委员会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的领导,社区居委会积极参与协调处理物业矛盾纠纷。
为规范小区管理,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我公司将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确保小区品质。
一、管理目标
物业公司本着“科学规范、竭诚高效、安全文明、持续发展”的质量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念,对小区物业实施科学的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在现有管理经验及管理资源的基础上,不断调整更新,导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使广大业主及使用人能真切地感受高品位的物业和高品质的管理所带来的超值享受。我公司将按照河北省及唐山市有关标准(并高于此标准),确保业主及使用人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管理原则
为实现即定管理目标,追求最佳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将始终把握以下原则:
(一)服务第一、管理从严的原则
“服务第一”是物业管理的宗旨,因此管理中要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业主及使用人的需求出发,强化服务机能,丰富服务内涵,提供优质、周到、及时的服务。“管理从严”是服务的保障和基础,包括对物业的维护管理、员工的管理以及对业主及使用人不适当行为的管理和劝阻,建立严格、周全的管理制度,实施依法管理、从严管理、科学管理以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收到应有的成效。
(二)专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在日常管理中,要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即物业管理公司的积极性和业主使用人的积极性。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尊重并按照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要求,通过服务中心对小区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同时努力争取业主及使用人的支持配合,使其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物业,并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共同创建文明的办公环境。
(三)物管为主、多种经营的原则
在搞好日常管理和常规服务的同时,从物业的实际出发,开展一系列服务性的多种经营,既满足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不同需求,又增强物业公司的造血功能,增加经济积累,以利于更�
三、管理方法
(一)实施全程物业管理,从开发商、业主及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的角度对物业提出合理化建议,构筑一个优秀的物业管理硬件环境;
(二)成立物业服务中心,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化管理;
(三)在公司现有管理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借鉴行业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物业管理队伍;
(四)制定一套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确定一系列高标准的物业管理行为规范,以制度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
(五)严格遵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与业主签订各项协议,依法约束双方行为;
(六)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多元化经营。
一、管理制度的缺陷
尽管物业管理这一行业由来已久,但是在我国范围内还属于新兴行业,相关制度还不完善,这就难免在运作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
1.物业管理法规不完善
物业管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实际的管理工作经验,在这种情况下,很难针对居民的具体生活问题进行关注以及管理,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有关主管部门没有制定出明确的规定,对很多方面的内容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约束,最终在时间的推移之下,管理工作日渐松散,致使小区环境出现污染和破坏。
2.缺乏完善的业主自治制度
由于国情不同,我国在物业领域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主管机构,相关工作的效率也很低,业主也不能够通过法律进行权益上的自我维护。
二、改善现状的对策
总体来讲,物业管理工作在我国还需要进行进一步完善,很多矛盾性问题难以通过正规手段进行根治,很多时候出现特殊情况,没有相关法律或者规定进行约束,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对先进的管理经验进行借鉴,对整个行业进行科学规划,促进行业的整体规范,这样一来,整个物业行业才能够走向正轨与规范。
1.平衡物业市场的供给双方
就目前来讲,我国在物业管理方面所应用的模式属于自建自管型,在这种情况下,管理水平较大程度上需要依赖物业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开发商进行规范和约束,同时发动政府进行相关规定,出台相关政策,不直接对物业管理进行行政化干预,而是通过有效监督,促使管理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建立一个平等的平台,使物业管理的供需双方,无论是在权力还是义务上,都能够处于平衡状态,处于平等的位置。同时,还需要对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进行精细化规范,明确工作流程中的每一个细节,使得管理能够拥有一个量化的标准进行评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物业管理上的纠纷事件有效避免,使物业公司的工作能够有所进步。
2.强化业主的主体性地位
首先要对相关规定进行明确了解,使得业主能够明确自身权益,同时还应发挥政府的力量,明确物业管理在政府管理系统中的具体位置,一旦出现物业纠纷,政府能够及时出面,对事件发展的导向进行合理控制。同时还能够使业主认识到物业管理对于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缓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针锋相对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的。状况将能够得到极大改善。[3]确立反馈机制,使得业主能够拥有对于物业管理进行评价的权力,在这种机制下,能够实现物业管理的良性运转。其次,物业公司应强化市场意识,推行商品式的服务理念,促进业主对于合理服务需求的意识,使得管理结构更加趋于合理,兼顾供需双方的实际状况及意愿。
三、结语
在我国的住宅区管理中,物业公司始终处于绝对强势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业主的空间被无限压缩,物业公司情绪执法,业主状告无门。面对这种现状,就应该从制度上进行思考,并作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使得整个物业管理市场能够逐渐向着国际化标准靠拢。这样一来,整个物业行业才能够逐渐步向正规,整个市场才能够处于平衡的状态。
为了加强和完善分公司现有的物业管理模式,提高社会资信度,增强管理理念,树立企业品牌,让我们的管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针对分公司现在所管理两栋大厦的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服务宗旨:
服务第一、租户至上、规范管理、追求创新。
二、追求目标:
管理无盲点、租户无怨言、服务无挑剔。以公司经营为主导、为租户推出完善的服务、为公司创造效益、为企业打造品牌。
三、物业服务整体策划与构想
1、指导思想
用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和专业的物业管理技术,营造安全、舒适、优雅、温馨的生活和工作空间,运用持续发展的战略,确保物业的保值与增值。
2、管理服务方式
完善服务、诚信待人。物业管理是以服务为主的行业,为此企业将在今后的服务工作中,充分体现企业的服务宗旨和追求目标,奉行“服务第一、租户至上”的原则和务实周到的工作理念,为租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服务,并将日常工作紧密融合于管理之中与租户建立良好的服务关系,同时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真正让租户享受到安心、舒适和称心的工作环境。
3、安全、消防真抓实干
为确保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主张以切合实际的人防为主、技防为辅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一支强有力,多用途的管理复合式人才队伍。在日常管理中,派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所辖物业的安全工作,严格管理,防止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辖区,制定出与其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特殊事件时,力争将损失降至最小程度。制定出详尽的安全手册,使员工、租户翻开手册即可操作,如《贵州黄果树企业物业安全管理手册》使每一位员工了解和熟悉管理程序,永不间歇地实现物业管理项目的创新,将不间断地充实管理队伍,采用轮回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素质。
4、环境管理责任到人
多年的管理经验告诉我们,保洁工作责任到人,督导检查、培训落实到位,才能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才能,认真地去做好每天的工作,积极宣传环保意识,使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达到最佳效果,为区域所在地增加一道清洁、卫生、亮丽的风景。
五、管理指标承诺及实施措施:
1、为了确保承诺指标的实现,在服务达标中采用计划、实施、检查、总结的管理模式,对提供服务的各个过程及其相互作用进行识别和管理,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与管理质量,使各项承诺指标得以实现,为租户提供完善、周到、优质、理想的服务、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舒适的办公环境。结合本公司所确定的管理目标及质量方针,特对以下各项指标做出承诺,并将相应的保证措施汇总如下:
(1)、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率达99%,制定维修技术人员专职负责区域巡查,建档记录,确保整洁、无破损立面,房屋无改变使用功能,公共设施及通道无随意占用。
(2)、房屋及设施的零修、急修及时率达99%,建立严格的修缮制度,要求维修人员接到急修请求后携带工具十分钟之内赶到现场,零修工程及时完成,急修工程不过夜,以优质服务为本,实行24小时维修制度。
(3)、维修质量合格率达100%,分项监督、检查、工程维护严格把关,按照工序一步到位,杜绝返工,确保质量。
(4)、清洁、保洁率达99%,区域内保洁落实到人,巡查记录完善,监督检查得力,严格考核制度,确保区域垃圾日产日清,设施完好,无环境污染现象。
(5)、公共区域照明及电梯完好率达96%,落实责任人,坚持对公共区域内的照明,及消防设施进行日常巡视、检修和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健全档案记录,确保公共设施完好并正常使用。
(6)、化粪池、排水管完好率达99%,制定作业规程,定期疏通、清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达到排放畅通无积水。
(7)、机电设备的完好率达100%,完善机电设备的运作制度和维护保养制度,配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出现故障及时排除。
(8)、档案建立完好率达100%,各种档案资料专人管理,分类存放,检索方便,保证档案资料齐全。
六、服务意识
物业管理是通过专业化,一体化的管理,体现社会效益的,它的产品是服务,其管理目标是通过服务实现的,无论是保安、保洁还是维修都是服务。因此培养员工的服务意识是我们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员工素质教育中,我们着重要培养员工服务意识和观念;树立“业主第一,服务至上”的服务意识,树立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的观念,培养员工“善化解矛盾,常沟通技巧”的特殊素质,物业管理面对的是享受服务的群体,其服务内容涵盖了与业主息息相关的种种生活内容,繁杂的工作常常需要沟通和理解,使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之间达到充分的和谐。
七、收费标准
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针对我司现管理的两栋大厦,驰宇大厦,两台电梯,中央空调,6名保安,3名保洁,5名电工,总面积15000m2,玫瑰商场大楼,1台电梯,3名保安,1名保洁总面积XXm2,根据测算,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驰宇大厦的物业管理费每平方暂按10元收取,玫瑰商场大楼的物业管理费每平方出租面积暂按4元收取物业和管理费。
八、物业的发展与拓展;
物业管理是一个服务型的工作,结合我司情况,现有的物业收入,远远达不到我司费用支出,为了提高我司经济效益,达到长效管理,我们在开展物业管理的同时,要有针对性的进行物业业务拓展工作,利用我司所属物业,开展自主经营,联合创业,业务创新等,多渠道的经营战略,提高我司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提升企业品牌,做强企业形象,使我们的企业能在当今市场经济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夯实基础,用发展的眼光和经营的思路,使企业逐步走向辉煌。
甘肃省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保障住宅小区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创建文明、安全、整洁、方便的居住环境,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区内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小区,是指本市城区内以住宅为主,并有相应配套共用设施设备的居住区。
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内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或业主自治管理组织委托,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绿化、治安和环境卫生等进行有偿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兰州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检查、指导和监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三)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
(四)审查批准物业管理中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使用。
规划、建设、工商、公安、环保、物价等部门,以及市政、绿化、环境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按其职责分工,做好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服务相结合的体制,积极推行物业管理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
第二章 业主自治管理组织与物业管理企业
第六条 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开发建设、售房单位应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大会由住宅小区内的全体业主或其委托的使用人组成。业主较多的可按一定比例推选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
第七条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经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也可以临时召开。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应当邀请住宅小区所在地居委会代表列席。
第八条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
(一)选举产生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增补、罢免管委会组成人员;
(二)审议批准管委会章程和业主公约;
(三)决定关系业主利益或与物业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
(四)监督管委会的工作,听取管委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撤销管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五)其他需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九条 管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委员若干名。
管委会每届任期三年,组成人员可以连选连任。
管委会选举结果或变更情况,应在三十日内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管委会是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管理物业的群众组织,向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管委会的权利:
(一)起草、修改管委会章程和业主公约;
(二)决定选聘、续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审议物业管理企业的年度计划和住宅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
(四)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执行,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管委会的义务:
(一)支持和帮助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各项管理工作;
(二)接受业主和使用人的监督;
(三)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物业管理企业的职责:
(一)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制定管理、服务方案,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提供服务;
(二)制止违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的行为;
(三)依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管理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一)依法经营,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二)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管委会、业主和使用人的监督;
(三)服务收费应当明码标价,亮证收取,并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实行资质认证和年检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标准及资质管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持《营业执照》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方可接受物业管理委托。
第十四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工作人员,须取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人员上岗证》,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物业管理委托,必须与管委会签订书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使用建设部的示范文本,可根据实际增减有关内容。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由物业管理企业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物业管理权的移交与物业维护管理
第十六条 开发建设、售房单位应自管委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委会移交物业管理权。应当无偿、完好地移交住宅小区内的共用设施设备、相关场地和维修基金,以及住宅小区地下管网、单体建筑。附属设施设备的技术资料。
第十七条 开发建设、售房单位在移交物业管理权的同时,必须按住宅小区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一的比例(最低不少于二十平方米)无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未留有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开发建设、售房单位,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资金。
第十八条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移交前,其物业管理由开发建设单位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公有房屋售房比例达不到物业管理移交条件的,由原产权单位管理。
第十九条 住宅小区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由管委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统一实施专业管理。
本条所称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整幢房屋或整个单元业主共同使用的屋顶、基础、承重构件和墙壁、走道、楼梯、电梯、垃圾道以及供水、供热、供电、供气、排污、消防设施,道路、绿地等。
第二十条 住宅小区内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由业主管理,也可以由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业主对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不得危害物业或公共安全,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第二十一条 住宅小区内物业在保修期限内的维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住宅小区内供水、排污、供电、供热、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故障排除,由有关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按其职责范围负责。属于有关部门负责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及时联系解决。
第二十二条 住宅小区内的业主和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
(二)不得占用、损坏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者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三)不得在共用部位、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不得从事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物业管理费用的筹集、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三条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经费包括: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特约服务费;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都应当建立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开发建设单位缴纳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所有;售房单位提取的维修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购房个人缴纳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所有。
第二十五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住宅小区为单位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管委会申请使用,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业主转让房屋时,其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房屋建筑由于拆除等原因灭失的,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余额退还原售房单位和产权人。
第二十七条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根据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住宅小区的规模、档次、管理内容、服务水平以及房屋类别,由物业管理企业报物价部门审批。收费标准以外的特约服务费,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物业管理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自主使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开发建设、售房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不按期移交物业管理权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移交,移交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用,由开发建设、售房单位全额承担。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一)未取得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擅自接受物业管理委托的,责令其停止业务活动,给予警告。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20xx元至10000元的罚款。
(二)年检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拒不接受年检的,按管理权限吊销资质证书。
物业管理企业因违反合同,造成业主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业主、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占用、移装、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共用部位、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物业管理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污染环境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不遵守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由物价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业主不按期缴纳或拒缴物业管理费的,由物业管理企业督促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三条 业主或使用人对房屋自用部分和自用设备管理使用不当,危害物业或公共安全、损害他人利益的,物业管理企业应予制止;造成物业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修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四条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管理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的城镇住宅小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基本原则(一)权责分明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应当非常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权利与职责要分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物业的产权是物业管理权的基础,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权的主体,是物业管理权的核心。
(二)业主主导原则:业主主导,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业主的需要为核心,将业主置于首要地位。强调业主主导,是现代物业管理与传统体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区别。
(三)服务第一原则: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服务,物业管理必须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
(四)统一管理原则: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五)专业高效原则: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并不等于所有的工作都必须要由物业管理企业自己来承担,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六)收费合理原则:物业管理的经费是搞好物业管理的物质基础。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的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约定。收缴的费用要让业主和使用人能够接受并感到质价相符,物有所值。物业管理的专项维修资金要依法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通过实行有偿服务和开展多种经营来增加收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xxx经济合同法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 、法规 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龙城工业园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总建筑面积:
物业类型:工业园;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中央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五)车辆行驶及停泊(不包括车辆保管责任);
(六)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七)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八)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九)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日起至——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明细。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有关财产,各类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十三)完成甲方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要求事项。
第六条 管理目标
1、房屋及公共设施完好率85%以上;(不包含设备设施老化及非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坏)
2、每年进行不少与两次物业用户满意度调查,用户满意率达不低于80%; 3、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已出租给企业的面积按0、00元/㎡/月由乙方直接向企业计收物业管理费;
2、甲方承担空置物业面积的物业管理费,乙方按0元/㎡/月计收;
3、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以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执行:电梯房按0、25元/㎡/月标准收取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楼层房按0、15元/㎡/月标准收取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只涉及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养护;如龙城工业园房屋及设备维修费用超过人民币壹仟元整或当本体维修基金已提前使用完毕的情况下,则由乙方提出申请,经与甲方议定方案后实施,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通过银行直接转账或到乙方办公场所缴纳现金等方式,向乙方缴纳当月物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和上月水电费,甲方逾期不能正常转账或缴纳现金的,则由乙方按日收取0、5%的违约金;
5、管理服务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双方议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收款收费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与龙城工业园所有入园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负责向企业进行相关的解释工作及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直接向龙城工业园所有入园企业收取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电梯使用费、垃圾清运费、停车费和相关保证金;
2、乙方无法处理的收款收费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若各级政府对龙城工业园的政策有变动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政府采购、招标等原因需要更换物业公司而解除双方合作关系的,甲方在得知消息后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
2、若发生上述情况后,甲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5、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6、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甲乙双方如解除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然终止。如无疑义则合同自动顺延。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xxx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管理公约的主要内容:
1.所管物业范围;
2.业主名称,物业位置;
3.管理者提供服务的种类;
4.各种收费的标准,缴费的时间;
5.业主应遵守哪些具体规则;
6.公共设施和地区的使用;
7.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8.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
在现代物流发展的问题上,我们国家物流发展时间晚起步缓慢而且发展速度远远不能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尤其是在装备、技术、资金上的差距,更是严重。面对现代物流发展的现状,我们中等技术学校中物流管理专业的教学责任重大,必须在物流管理专业教学中有所突破,加强教学研究和实践教学有效结合,使现代物流理论知识与当今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我国物流管理发展才能更上一层楼,也才能更好地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和物资发展地需要。
一、物流管理专业教学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我国经济国际化的步伐逐渐加快,当前我国大多数高校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已基本形成了较完整的学科体系,但是大多数中等技术学校都是设立物流管理专业不久,在很多方面缺少实际经验,这就造成了教学方面的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缺乏具有物流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和物流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为满足现代社会物流方面人才需要,各中等技校的物流管理专业招生数量也相应逐年增加,这样就产生了一个必然后果即物流管理专业师资队伍的严重匮乏。这种缺乏不仅表现在量上还表现在质上。这就对各高校提出了严格要求,必须建立一支具有专业物流管理知识的师资队伍,这也是当代物流发展的根本所在。
第二、缺乏对物流管理专业准确的目标定位和专业特色。目前尽管很多技校设立了物流管理专业教学,但是很多技校的专业培养目标定位模糊、特色不明确。很多中等技术学校设立的专业教学体系相当宽泛,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学生“样样都学,但样样都学不好”的严重后果,可是想要适应当今社会发本文由收集整理展人才需求,每个人都要发展自己的特长而不是以上那种局面。很多技校直接复制其他学校的课程体系,最后导致各学校体系趋同,难以满足现代市场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
第三、不规范的课程体系设置造成了学生缺乏就业的专业知识。课程体系的设置在物流管理教学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这直接关系到能否培养出具有适应社会需要的合理的知识结构的人才。但是纵观很多高校,他们在课程体系设置方面都存在问题。有的技校课程体系设置随意性强,没有根据现代社会对物流管理专业人才需要而是根据教师特点进行课程体系设置,这样就降低了人才培养的标准。
第四、物流管理专业教材缺乏与实践的结合。学生的学习教材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的好坏,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材势必会提高学生学习的热情,也会促使学生更好地将所学付诸实践。虽然适应物流管理发展需要的教材也逐步增多,但是据调查很多教材内容交叉重复,陈旧老化,相互抄袭严重。
第五、缺乏一套科学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科学体系。目前很多中等技术学校为满足教学要求却是设立了一些物流实训基地,建立各类实训实验室,在物流实训软件和硬件方面如自动化立体仓库、pos 系统、rfid 设备等进行了投资。但是效果却不是很好。原因很多包括教师自身教学侧重原因等,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各技校在课程设置时并没有将实践环节更多更好地融入学生学习中。而在当今社会就业激烈的竞争中,实践居于重要的位置,很少有企业愿意招聘只会说不会做的人才,如果那样,企业完全可以用书作指导。
二、针对物流管理专业教学问题,提出建议
第一、各技校必须加强物流管理专业师资队伍的培养。技术学校应该鼓励优秀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而积累实际的工作经验以此提高实践教学能力。教学老师只有更深入的走进学生实习的基层单位了解企业实际的生产工作工作流程才能在课堂上带给学生更新鲜更实际的例子。
第二、更加明确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强化本专业的特色。各技校对物流管理人才目标培养定位不明确,这也是导致毕业生就业不乐观的重要原因。建议各技校结合自身特点,在集中发展本身有事的基础上,设立更加明确的专业培养方向和培养目标。
第三、更深入地展开调查研究,并按照教指委的指导来科学的设置课程体系。对此,技术学校一方面要积极展开更多的物流管理专业方面的调研,与国内外其他技术学校或者优秀的高等技术学校相关的物流管理方面人才进行交流探讨,为更合理的课程设置提供科学基础。
第四、相关教育部门须尽快组织专业人士编写出即符合现代经济发展需求又科学合理的一套物流管理专业教材。物流管理专业目前存在严重的教材泛滥、教材质量低、内容交叉重复等现象,教育部门必须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相关高层次的专业人员进行编写,以保证高校之后的物流管理教学有据可依,不会再出现教材选择盲目的现象。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国外先进物业管理企业的进入,中国未来物业管理行业的竞争将会异常激烈。物业管理企业如何良性发展,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在管理上有所创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物业管理企业的计划
创新管理计划是由企业的高、中层管理者制定的,它将企业战略中具有广泛性的目标和政策转变为确定的目标和政策,并且规定了达到各种目标的确切时间。管理计划的创新要围绕战略目标进行。物业管理企业的高、中层管理者在制定具有创新性的计划时,应当普遍听取物业管理企业一线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因为他们是物业管理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和接触者,只有他们最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组织
创新物业管理企业的组织创新在一定程度上说是一场管理的革命。首先要创造一种创新的舆论氛围,使企业的员工充分熟悉组织创新的紧迫性与重要意义;其次,要明确创新的艰巨性与复杂性,使大家对组织创新的困难有个比较清醒的熟悉,从而做好思想上和心理上的预备;再次,要明确创新的有利条件与有利时机,做好宣传工作,以增强对创新成功的信心,发动企业全体员工参与组织创新;最后要明确组织创新的目的、目标、原则、程序和方法等,以保证组织创新过程中的科学性与平稳性。
三、物业管理企业的控制创新第一,人员配备控制
人员配备控制创新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员工进行选择,二是对员工进行培训。
对员工的选择主要包括任用谁、提升谁和调动谁的问题。例如,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时,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劳动力市场发展变化的猜测,以及组织机构业务发展的要求,向企业管理层提出组织内部人力资源的发展规划,包括组织内部人员数量、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职业结构的变动趋势,让企业管理层从整体上进行把握。
对员工的培训,既包括技术和业务方面的练习,又包括员� 物业管理企业的培训机构一般分两类:外部培训机构和内部培训机构。外部机构包括专业培训企业、大学以及跨企业的合作(即派本企业的员工到其它企业挂职锻炼等);内部培训机构则包括专门的培训实体,或由人力资源部履行其职责。一般来讲,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建立自己的培训机构。规模较小的企业,当培训内容比较专业,或者参加培训的人员较少,缺乏规模经济效益时,可以求助于外部咨询机构。
2.培训对象及方式的创新。根据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同,可分为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普通职员培训,根据不同的受训对象,设计相应的培训方式和内容。一般而言,高层管理人员应以灌输理念能力为主,参训人数不宜太多,采用短期而密集的方式,运用讨论学习的方法;对于中层人员,应注重人际交往能力的练习和引导,参训规模可以适当扩大,延长培训时间,采用演讲、讨论及报告等方式,利用互动机会增加学习效果;对于普通职员的培训,需要加强其专业技能的培养,以“大班制‘的方式执行,长期性的延伸教育,适当运用模拟等方法,充实员工的基本理念,加强实务操作。
第二,信息沟通渠道的控制。
良好的沟通有助于决策者正确、及时地把握与企业运作相关的各种信息,增强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的团队精神,与业主建立积极的互动关系。沟通,包括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外部沟通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的信息传递,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商、设备供给商、服务供给商之间的信息传递,以及物业管理企业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园林、水电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其中,最主要的还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沟通。比较新奇的沟通手段有建立网络平台、举行各种与业主的联谊会等。
内部沟通是指企业内部在运作、管理上的信息传递。内部沟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水平沟通和垂直沟通。水平沟通是指信息在平行的职能部门之间、同级的管理者之间以及基层员工之间的传递。垂直沟通是企业内部具有上下级关系的组织与组织之间、组织与员工之间、上级员工与下级员工之间的信息传递。垂直沟通按信息传递顺序可分为向下沟通和向上沟通。在内部沟通方面,一些外资企业走得比较靠前,如将微软的办公平台系统和专业物业管理系统软件引入物业管理企业,大大简化了沟通手续、提高了沟通效率、节约了沟通成本。
四、物业管理企业的激励创新第一,目标激励
员工从事任何一项工作,都希望所在企业能有一个明确的工作目标,并引导他们围绕这个目标去工作,最终达到和实现。因此,物业管理企业一定要有一个详尽的发展计划,并规定每年要达到的具体目标,是创全国优秀物业管理大厦(小区),还是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只有目标明确,员工才有奋斗方向和工作动力。
第二,奖励激励。
员工工作的目的主要是获[FS:PAGE]得生存所需的物质基础,物质奖励的作用显得十分重要。因此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要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公平分配原则。对企业的优秀员工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用奖励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福利激励。
福利可为员工解除工作和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使员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现在的企业一般都会为员工购买养老、医疗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还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实行年终双薪、带薪休假、生日礼品、伙食补助等更丰富的形式来提高员工的福利,就可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第四,榜样激励。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个单位重要领导的工作能力和人格力量会直接影响到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发挥。作为物业管理企业的领导层和主要管理人员,一定要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身的榜样力量来影响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五,荣誉激励。
人的需要和追求是分层次的,当基本的工作需求和物质利益得到满足后,他们往往渴望得到各种荣誉。因此,对工作成绩优异、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员工,企业要将他们晋升到高级工作岗位,使工作岗位与他们的工作能力相一致;对工作突出、遵守企业管理规定、受到用户称赞的员工授予“优秀服务标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将其主要事迹在有关报刊和宣传栏中大力宣传;对素质高、品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可派出考察学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中国有句古话:“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这说明中国人是具有创新精神的。希望我国的物业管理人也具有创新精神,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适合中国特色的物业管理之路。
参考文献:
1.杨锡怀,《企业战略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区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 、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xxx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占地面积:m;
建筑面积:m。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甲方就住宅区域内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委托乙方管理: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修缮和管理。
2.公共设施的修缮和管理。
3.社区服务配套设施的经营和管理。
4.房屋修缮基金、高层住宅电梯水泵大修更新基金和街坊公共设施修缮基金的账务管理。
5.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6.建筑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
8.保安。
9.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服务管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住宅使用公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在小区的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保修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养护,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其他。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物业管理和服务。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其他。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相关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其他。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八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略)。
第十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
第十一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
3.其他: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户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划。
第十三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自定)。
第十四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户按建筑面积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项目总额的20%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件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成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十六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坚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委托方:巴什库勒克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伊犁好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巴什库勒克小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宁市解放西路。占地面积:17940平方米,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
二、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3、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地。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5、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漕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9、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三、负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代收电费、车辆、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装修垃圾清运费。
4、其它有偿服务的费用。
四、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为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和报司法xxx门处罚等措施。
五、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监督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预算及决算;
5、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车场2个,澡堂1个,其租金收入归于全体业主,经业主大会审议后再确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办公室1间,清洁工更衣室1间,放工具杂物1间,无偿使用但产权属甲方。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决。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的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及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月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7、每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同期内惭方为改善服务条件进行的投入施设、设备,如合同期满后,更换物业服务公司时,甲方应予以行当作价给予补偿。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场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档案资料。
七、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服务费用:
1、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活宝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住宅物业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实施服务项目(另附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
2、物业综合服务费和电费每两个月收取一次,具体要求如下:
1)本物业管理的综合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综合管理费,视情节轻重,乙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情诉讼,并追缴每日5‰的滞纳金。
3)车位使用费,由业委会按照州发改委有关规定收费标准,由承租人执行。
4)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有偿服务项目,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费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制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期满,合同延期终止与否或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均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本合同自行延续有效。
6、本合同自20xx年8月1日开始实施,经业主代表大会视物业服务情况表决通过后即生效。
甲方:巴什库勒克小区业主委员会
委托代理人:
乙方:伊犁好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中油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名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京物企资三[20xx]0363号
根据xxx《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乙方北京名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名人大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名人大厦
物业用途:写字楼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座落: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
四至:东至:安立路;
西至:名人公寓;
南至:慧忠路;
北至:名人国际大酒店。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78645平方米
甲方购买物业基本情况
楼座、楼层:名人大厦17层、18层、19层、20层、21层、22层、23层、24层、25层、31层、35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
1、 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2、每年组织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3、设立客户服务部,接待和受理业主咨询、报修和投诉。协助成立业主大会并配合其正常运作。
4、与业主签订“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防火安全责任书”等重要管理文件。
5、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6、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7、每半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第四条 日常维修、养护、管理等
1、制定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的计划、组织方案实施及应急处理预案等。
2、对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系指:楼盖、屋顶、外墙面、墙体、楼梯间、公共通道、大堂、电梯间、公共卫生间等。
3、对物业范围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范围内共用设施设备”系指: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天线接收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消防系统、中央监控系统、电梯等机电设备系统等。以确保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3、道路、步行道、活动场所达到基本平整,符合场地使用要求和用途。
4、雨水、污水管道每季疏通一次。
5、每季度清掏化粪池、雨水井,保证相关设施设备无破损。
6、每年清洗外墙2次,春季、秋季各1次。
7、空调调试、测温、检修并有相关记录。
9、空调机组和循环泵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0、公共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及安全出口指示灯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1、消防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天线接收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消防系统、中央监控系统、电梯等机电设备系统等。制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的计划、组织方案实施及应急处理预案等。
一、给排水系统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1、确保卫生间、茶水间给水、排水的正常使用。
2、每年对水箱进行一次例行性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因发生意外或紧急情况致使水箱被污染的,应立即对水箱进行清洗消毒。
3、对水箱进行及时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供电系统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1、对供电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配电室24小时值班。
4、供电设备按供电部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5、确保避雷设施完好、有效、安全。
三、 中央空调系统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1、对空调系统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保证空调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3、办公区域空调系统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4、供冷、供暖期间,空调运行时间每天为8:00---18:30。
第六条 室外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室外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包括道路、化粪池、烟囱、锅炉排污水池、天然气调压站、井(包括消防、给排水、通讯、雨污水等)、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等。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负责大厦区域内及道路两侧间绿地绿化,并按市园林局规定《二级养护标准》养护绿化带,大堂及电梯厅摆放植物。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
一、公共环境卫生范围
公共环境卫生范围包括: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
圾的收集、各楼层卫生间、消防楼梯间及前室、电梯轿箱、电梯厅、楼层公共通道、标牌、垃圾桶、物业公共区域的门窗、外墙、大厦外围及门前三包区域等。
二、公共环境卫生工作内容和要求
1、制定公共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工作标准,组织方案实施。
2、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3、设定垃圾收集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收集到垃圾站,垃圾日产日清。
4、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5、按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或业主要求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主路、干路、广场、停车场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并在首层电梯大堂铺放踏脚地垫。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及保安
维护公共秩序及保安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安全监控等。
1、制定维护公共秩序及保安工作计划、工作标准,组织方案实施。
2、值守、巡查及安全警示服务:做到主要出入口有专人值守,楼内及外围有保安巡逻,在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并采取其它有效防范措施。
3、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以保证车辆行使通畅。
4、保护公共财产:物业范围内的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门、窗消防器材和周围的表井盖、小品等。
5、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情况下应及时协助配合xxx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