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实质上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中国传统文化的“以人为本”落实在政治上是“以民为本”,即民本思想。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以下是美丽的小编帮助大家整理的人本主义理论论文(精选10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积极心理学是20世纪末兴起于美国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是致力于研究人的发展潜力和美德等积极品质的一门科学,其主张以人固有的、潜在的力量以及美德为出发点,用一种积极的态度来解读人,激发人的优秀品质与积极力量,从而帮助人们最大限度地挖掘自己的潜能,使人们能够生活得更加美好、更有意义。作为心理学一种新的研究取向,积极心理学并不是凭空产生的,一方面“二战”以来消极的疾病心理学模式禁锢了心理学的发展,另一方面,人本主义理论也为积极心理学的诞生提供了丰富的养分。
人本主义心理学是西方心理学史上一次重大变革,把人的本性与价值第一次提到了心理学研究对象的首位,极大地开拓了心理学的研究领域,丰富了人类精神生活研究的内涵。人本主义的发展为积极心理学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人本主义心理学是积极心理学的一个重要发展渊源。
1 积极心理学对人本主义心理学的继承与发展
1.1 人性观上的继承与发展
心理学是关于“人”的科学,心理学的研究从人出发又归结到人,每一位心理学家都有一种关于世界和人的限定概念,并以此作为研究工作的一项指针,一种人性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心理学研究的观点、证据的收集和解释,以及心理学理论的建构。刘华甚至提出,人性应该成为心理学统一范式的逻辑起点。笔者深以为然,故而从人性观出发探讨积极心理学对人本主义的继承与发展。
人性观是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一大理论基础,人性观居于人本主义心理学的核心地位,人本主义心理学大厦是在其人性观的基石上建立起来的。人本主义学家非常重视人性的研究,总体来说,人本主义心理学家对人性持乐观积极的态度,认为人性是人的内在本质,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人性并不是一个静态固有的概念,而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范畴;有机体内部有积极成长倾向,驱使着有机体向着完满发展,人性具有自主性、内发性、选择性、形成倾向和实现倾向的特点;人性中具有善良性、道德性、建设性、积极性、向上性、可信赖性的价值定向。积极心理学继承了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人性观,其最基本的假设就是,人们的美好和卓越,与疾病、混乱和悲痛同样都是真实存在的。积极心理学呼吁心理学不仅要关注疾病,也要关注人自身的力量;不仅要修复损伤,也应该努力构筑生命中美好的东西;不仅要治愈创伤,也要致力于帮助健康的人实现其人生的价值。
无论是人本主义还是积极心理学都反对把人看作是受本能驱使的动物或被环境决定的有反应的有机体,反对悲观主义人性观和消极心理学,把心理学的研究视角从各种心理疾病、行为拉回到对人自身的探索中来,人本主义提出人是有尊严、有价值、充满潜能的独特个体,认为人有积极成长的倾向,人可以自由选择、自我实现,使自身趋于完满,沿着这一思路,积极心理学进一步挖掘人的积极品质和优点,相信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获得幸福,帮助人们探索生活的意义。
积极心理学与人本主义心理学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是一脉相承的,但是笔者认为,积极心理学对人本主义最大的继承就是人性观的继承,他们先后举起了心理学研究人性的旗帜,使心理学在当代历史条件下回归于人性的科学,人本主义心理学与积极心理学一起为人性绘制了一幅宏伟蓝图,共同诠释了人性能达到的境界。积极心理学与人本主义都对人性有着积极乐观的看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因此,笔者认为可以把人性观视为人本主义心理学与积极心理学的逻辑起点。
1.2 研究对象上的继承与发展
因为人本主义强调研究人的内在本质,研究人的尊严与价值,所以其坚持把健康的人作为研究对象。与此相似,积极心理学强调人性的优点与价值,致力于使正常人生活得更好、更有意义,所以其研究对象自然是普通人。
1.3 研究内容上的继承与发展
人本主义心理学弘扬人的尊严、价值,探索人的动机、愿望,提出人具有自我实现的倾向,人可以进行自由选择。积极心理学也在努力构建一幅关于人类优秀品质、美德的宏伟蓝图,既研究人的积极主观体验,如幸福感、愉悦、满意、感激等,也研究积极的个人特质,如兴趣、创造力、审美力等,除此之外,积极心理学还研究积极的机构。人本主义心理学与积极心理学存在着共同的研究主题,两者都强调研究人的需要、积极情绪和积极人格等。
笔者认为,积极心理学在研究内容上表现出更为开放的视角。人本主义心理学一直把注意力集中于人自身,马斯洛建构了以似本能论、需要层次论、自我实现论、高峰体验论为主要内容的自我实现思想体系,罗杰斯提出了自我理论和人格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以人为中心的治疗方法,罗洛?梅主要探讨人的现时存在价值、自由选择,提出了存在本体论和存在人格理论。以存在主义与现象学为主要理论支柱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强调“以人为中心”,重视人的主体性与主观性,重视自由、价值、选择、责任、自我、潜能等方面的研究,其始终关注着人自身,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社会环境和社会实践在形成和发展现实人性中的决定意义。而相比较而言,积极心理学的视角就开放得多,其主要包括三个研究主题:积极的主观体验、积极的人格特质以及积极的社会组织系统。在个体层面,积极心理学研究人的愉悦与积极体验、主观幸福感、个性、价值、兴趣、能力、成就与健康等;在群体与社会层面,积极心理学也致力于研究能够承载美好生活的社会构成――友情、婚姻、家庭、教育与宗教,它十分重视人际关系的研究。由此可见,积极心理学关注人类自身的性格力量、美德,同时,它也跳出了个体自身,在更为广阔的社会与群体层面研究人类的幸福与生活的意义,更加重视社会环境的作用。因为积极心理学相信积极的社会组织系统不仅是建构积极人格的支持力量,而且是个体不断产生积极体验的最直接来源。可见,积极心理学也表现出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其致力于使人们生活得更好,同时重视对群体与社会机构的研究,重视人际关系,这一切不仅有利于个体的发展,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关乎着人类的命运。
1.4 研究方法上的继承与发展
人本主义心理学是以存在主义哲学为其主要观点的理论根源,以现象学为方法论基础,以整体分析、现象学方法和个体特征研究法等为具体研究法。人本主义心理学方法论促进了心理学方法论的变革,它反对方法中心主义,主张研究对象决定研究方法;反对科学主义,坚持科学方法与人文科学方法的统一;反对原子主义方法论,坚持整体分析法。诚然,人本主义提出的方法论构想是好的,但在实际中,其仍然过分强调主观经验的重要性,重视描述和经验性的分析,这是因为人本主义心理学家大多推崇存在主义和现象学,过分强调内在的自我,过分强调理论假设、推演或类推而忽视实证研究,这就给人本主义打上了思辨哲学的印记。人本主义在后来的发展中甚至成为一种反实证主义倾向的心理学,从而走向了主流心理学的对立面,限制了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发展。
相比之下,积极心理学在研究方法上表现出了十分包容的态度,它一方面继承了人本主义多元化的研究方法,以实证研究方法为主,另一方面又不拒绝非实证研究方法,既用实验、测量和分析,也重视描述分析和存在分析。积极心理学创始人之一克里斯托弗就认为,获取有意义的证据可以有多种渠道,科学不应该只崇尚其中的一种渠道而忽视另外的渠道,科学的心理学可以从严谨的实验室实验中获取数据,也可以从对独特个体的个案研究、访谈,以及大众的普查,历史资料的分析等渠道中获得实证。积极心理学对研究方法的态度由此可见一斑。
2 总结与展望
1 现象学对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影响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虽然对欧洲大陆现象学哲学运动一知半解,但是人本主义心理学创建者却把胡塞尔现象学看作是“良好的心理科学的基础”。
现象学和存在主义都是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主要哲学基础。两者的区别是:存在主义主要关注的是本体论,即存在的意义和性质,而现象学主要关注的是认识论、方法论,即对意识内存在的本质直观与完整描述。两者的联系是:现象学是存在主义的主要思想来源,而存在主义则促进了现象学的发展,成为存在论现象学。
现象学的基本特征,就是现象学方法论原则以及建立在此原则之上的反科学主义的人道主义。因为现象学哲学自称是以人为目标的崇高事业,它通过对“纯粹意识内的存在”的研究,进而揭示人的生活世界的本质,从纯粹主观性出发达到“交互主观性”(“交互主体性’)的世界。简言之,存在主义是本体论人学,而现象学则是认识论人学。
目前,现象学已成为现代西方一种20世纪的哲学倾向,它不仅影响着西方哲学的发展,同时也是西方人学思想发展中一股重要的潮流,成为现代西方许多人文科学或人的科学(如社会学、心理学、美学、文学、伦理学等)的基本方法论。因此,现象学直接或间接地对人本主义心理学发生重要的影响。
胡塞尔宣称,心理学是人的主体性的科学。19世纪末以来,心理学一直受“目光短浅”的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的影响,把心理学对象“自然化”或“绝对客体化”,用心理物理学的方式解释人的精神本质,致使心理学完全走上了一条“谬误的”自然主义与客观主义的道路。胡塞尔严肃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对于精神来说,从来没有、也将永远不会有一种客体(或客观)的科学,对于灵魂来说,也不会有一种客体的理论——这里所说的“客体”的意思是:我们可以把具有空间性和时间性的实存赋予灵魂或者人的共同体’因为,正如胡塞尔所说的那样,精神,而且只有精神,是自在自为的存在。它是自主的,从而能够以一种真正合乎理性的,真正而且彻底科学的方式被在这种自主性之中予以把握。
胡塞尔认为,没有人能够怀疑实验心理学的精密科学水平,但是实验主义并没有使心理学成为真正的科学。因为现代‘实验上精密”的心理学并未真正触及人的纯粹心理,而夹有非心理的杂质。所以,实验方法在其要实现真正的心理学知识这个程度上无法证明自己的预先假定,而且其程序完全不同于物理学的程序,因为物理学完全排除了作为现象者的人及其纯粹意识,只是为寻求自己呈现在现象中的自然,而心理学则正是要成为关于现象(纯粹心理)本身的科学。
胡塞尔在为《大英百科全书》所撰写的《现象学》条目中写道:“现代心理学作为一门科学,研究处于具体时空关系中的心理,即在某种程度上作为自然中的自我而发生的东西……在我们的经验中心理仅仅表现为人和动物存在的一个层面,因此,心理学仅被视为人类学甚或动物学的一个分支。
胡塞尔强调,现象学是通向关于理性的科学理论的真实道路,也是通向纯粹的心理学的真实道路。现象学不是心理学,而是哲学或方法论,但它却为一种科学的心理学提供方法论根据。由于现象学是关于纯粹意识本质研究和分析的学问,其领域直接由个别精神扩展到一般精神的整个领域,因而只有现象学才能提供心理学真正的方法论和理论基础。
那么,现象学对人本主义心理学都有哪些重要的影响呢?
(1) 现象学的还原分析胡塞尔力图建构一种纯粹的心理学,旨在研究独立于其主体(动物或人)的意识本身。他认为,心理物理学式的心理学关注的是“经验意识”,主要从经验观点来看待意识,并把意识视为整个自然中的经验存在;而现象学则关注的是“纯粹意识”,即从现象学的观点来看待意识。他强调真理存在于“纯粹的自我意识”的现象中。为了认识这种自我意识的现象,就必须运用“本质的直观’进行一系列‘还原”,以便最终发现自我意识的先验结构。而人本主义心理学创立者们经常把现象学等同于一种研究主体直接经验和反省报告的方法,强调心理学研究应该从“回到事物本身去”为开端,把人的心理活动和内部经验作为自然呈现的现象看待,重在现象或直接经验的描述而不是因果分析或实证说明。
(2) 现象学的意向性分析胡塞尔认为,现象学心理学的任务就在于描述和分析意识的意向性的对象、结构、作用及其相互关系,以达到真正理解人的整个精神世界。按照他的意向性学说,意识总是有意识指向某个客体的。每一个意识活动都必然是“意向性的”,就是说,它在自身内包含一种客观的关系:这就是“对……的意识”。因为这是真实的,所以对意识的分析最终将是对客观性的分析。这种客观性是纯粹意识的一个职能,即在意识中纯然自明的存在。于是,他把意识和对象视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认为意识的活动也就是意识“构造”对象的活动。可见意向性不是指‘目的’或‘设计’,而是指独立于客观事实和外界事件的思维和主观判断性。胡塞尔这一学说,被存在主义用来论述外部世界如何依赖于人的主观经验和理解,以及反过来,人的主观经验如何创造着外部世界。人本主义心理学也非常重视作为欧洲现象学的核心主题的意向性问题。奥尔波特把意向性界定为“个体试图去做的”或“个体努力的方向”,并以主体价值观的态度为其基础。和罗洛梅一样,布根塔尔也认为意向性是人类存在的一个基本成分,包含着我们的愿望、需要和意志完全参与、要求行动,获得实现。它是一个人完全为自己的行动负责的过程。由此可知,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也突显了人的心理活动的主观性和意识指向性的特点。
(3) 返回生活世界的分析胡塞尔晚年提出生活世界学说,认为生活世界是一个与科学世界相对立的世界,或者说是人所独有的世界。在他看来,生活世界是内在的、主观的经验世界,而科学世界则是外在的、客观的非经验世界。胡塞尔批评经验心理学家既不研究自己本身,也不研究正在进行科学探讨的科学家,更不研究与科学家密切相关的生活世界。实际上,心理学家是由人组成的群体,而人的群体属于人的周围的生活世界和他们所生活的历史时期。经验心理学家虽然能够把经验客体化,并用归纳的方法来处理这些经验,但是正如胡塞尔所诘问的,难道它‘也能这样地来研究目的、价值、准则吗?能够这样地来研究理想吗f胡塞尔得出了一个严峻的结论:“经验心理学根本无法把握精神的本质”1胡塞尔把哲学视角转向生活世界并不是放弃他的现象学的基本原则,而是旨在重新寻找人的价值和意义,进一步完善他的先验现象学或先验心理学。可见,胡塞尔现象学从人的意义、价值,从人的尊严和人道主义层面提出对人的研究,与人本主义心理学关注人的尊严、价值和意义的主旨是完全一致的。
因此,人本主义心理学是现象学在美国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表现,而现象学则是心理学中人本主义思潮的一个主要理论支柱。
2 存在主义对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影响
存在主义是一种人生哲学,故又称为生存哲学。它是20世纪西方哲学主要流派之一,也是现代西方人学思想中影响最大、流传最广的主脉之一,其根本特点是从揭示人的本真存在出发来揭示存在物的存在结构,把孤立的个人的非理性的意识活动当作最真实的存在,并作为其全部哲学出发点,它自称是一种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的哲学。
存在主义对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影响很大,它既是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灵感的一个主要来源,又是人本主义心理学内部的一种哲学主流。
(1) 人本主义心理学创始人与存在主义的关系奥尔波特是从50年代末期开始在其著作中探讨存在主义。尽管他就一般意义使用存在主义一词,且很少提及存在主义哲学家的名字,但是奥尔波特却被认为给美国引入存在主义铺平了道路。奥尔波特坚信:美国心理学需要'输血’或'慷慨地注入’存在主义,这主要是因为美国心理学忽视主体性的研究,这对理解人性是很关键的。”
在奥尔波特看来,给美国心理学注入存在主义有三个好处:一是存在主义以自由、选择和责任为研讨的主题,它会极大地改进美国心理学坚持以绝对确定的因果规律来解释心理现象的极端决定论倾向。二是存在主义对人与先验世界、人和自我的关系做了比较全面的分析,它会对孤立研究人类行为并把它们与非人类模型联系起来的美国心理学提供某种重要的平衡。三是美国心理学家所信奉的客观性会被存在主义对主体性(或主观性)、神秘、命运和人生怪事的研究所调和。
马斯洛也是50年代末经罗洛。梅等人的介绍而开始接触存在主义的。诚然,马斯洛接受存在主义很困难,也有某些不同的观点,但是到了60年代初他已承认存在主义会丰富美国心理学,对人本主义心理学具有重大影响。马斯洛批评萨特的人性观是完全错误的,但他却十分赞赏德国著名神学存在主义哲学家布伯(MartinBuber)认为“布伯的我-你关系模式是在心理学中产生人本主义范式的一个实例”。因为个人只有以他的全部个人角色投入到人际关系之中,他才是他而不是其他人,通过渗入我-你关系(I-Thourelationship)之中,我才成为一个人。人总是在关系中实现价值和人生超越。布伯关于人的存在关系或关系存在哲学属于宗教存在主义人学的范畴,故对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影响很大。
罗杰斯在40年代深受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兰克(OttoRank)等人的影响但在50年代以后他则沉浸在克尔凯郭尔和布伯的著作之中。存在主义对罗杰斯的影响主要有两点:其一,克尔凯郭尔的自我观成为罗杰斯的自我思想和心理治疗思想的基石。罗杰斯从克尔凯郭尔的《致死的疾病》(1849)—书中发现,他认为生命的目的是“成为一个人真正想成为的自我”。据罗杰斯的理解,最普遍的绝望不是由于对成为一个人真正想成为的东西所负责的,而是由于渴望成为别的什么东西所造成的。换句话说,罗杰斯认为人应该使自己内心深蕴的本性浮现到表层上来。其二,布伯的我-你关系理论为罗杰斯建立真诚、和谐、沟通的新型医患关系提供根据。在1953~1960年期间,罗杰斯发表的许多论文中指出,心理治疗家要想在治疗中获得成功,除了治疗者的真诚一致、无条件的积极关注及设身处地的理解而外,治疗者与患者之间深刻的沟通和共识(或一致感)是极为关键的。在这种意义上,罗杰斯认为治疗是一种真正的人对人的体验。这也正是布伯在我-你关系中所描述的。布伯认为,与一个人真诚地交谈而不必扮演某种“角色”,即两个人在一种深刻而有意义的水平上相会——这种深刻的相互体验有一种治疗的效果。布伯把这一过程称为通过会面而治愈。罗杰斯认为这一过程是在治疗关系最有效的时候体验到的。
罗洛。梅被人们普遍认为是美国心理学中存在主义取向的发言人。早在1958年,罗洛。梅就把欧洲存在精神病学与存在心理学介绍到美国,他与安格尔、艾伦贝尔格主编了《存在:精神病学与心理学的一个新维度》(简称《存在》)。该书第一次向美国公众介绍在欧洲起领导作用的存在主义与现象学心理学家如宾斯万格(LudwigBinswanger)等人。1980年美国心理学会人本主义心理学分会主席玛勒(Mahrer)指出:存在》是60年代的“圣经'布根塔尔也认为,阅读罗洛梅的《存在》一书对他具有转变性影响。罗格梅积极推动美国心理学中的存在主义运动。在1958年和1959年,他还组织了两次存在心理学的研讨会,并先后创办《存在探究》(1959)、《存在心理学与精神病学评论》两种杂志。此外,罗洛。梅还深受德裔美国神学存在主义哲学家蒂利希(PaulTillich)的影响。蒂利希是罗洛。梅的博士论文的导师和终生挚友,罗洛。梅在纽约联合神学院学习期间曾系统地听过蒂利希讲授欧洲的存在主义哲学,并对克尔凯郭尔、海德格尔和其他欧洲存在主义者和现象学家有所了解。
布根塔尔对“存在主义”一词的使用是相当自由的而且常常是作为心理治疗的一种形式来用的。例如他把他的心理治疗取向命名为‘存在分析的/’(ex¬istentialanalytical)和“存在人本主义的”(existential—humanistic)。他虽然接触过存在主义者的著作,但了解并不深。布根塔尔受罗洛梅的影响最大,也是通过罗洛梅来间接接受存在主义观点的。罗洛梅在《存在》一书中表述的观点表达了布根塔尔认为心理学应该成为的东西。他说:在《存在〉中罗洛梅说出了我的语言。布根塔尔常常引用罗洛梅关于意向性、中心性和我是的体验之类的概念。”
由上述可见,人本主义心理学创建者主要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接触存在主义哲学的,其中克尔凯郭尔和美国神学存在主义的影响更大些,但并不是完全直接的、系统的。罗洛梅于1959年在美国心理学会会议上组织的关于存在心理学的研讨会以及随后出版的论文集成为一次特别有意义的事件,它强化了马斯洛、罗杰斯、罗格梅、奥尔波特、布根塔尔和美国存在心理学的最终一致性。到了60年代中期,美国国内培养起来的存在主义才冠以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名称。
(2)人本主义心理学与存在主义哲学的一致性在许多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知道欧洲存在主义以前,他们就已阐述了存在心理学思想的“内核'因此,简单地把人本主义心理学看作是欧洲存在主义“输入”美国的产物是不确切的。在人本主义心理学与存在主义关系的问题上,如果用“根源论”的观点来解释,倒不如用“平行论”的观点来说明更贴切。因为人本主义心理学和现代存在主义是平行发展的,其基本精神是完全一致或相符的。
1) 在研究对象和宗旨上,人本主义心理学和存在主义是一致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家观察和研究人的观点与存在主义相符。罗洛梅毫不讳言地承认:“存在主义是一种理解人的尝试,一种排除主观和客观割裂的尝试,欧洲文艺复兴以来这种割裂一直在困惑着西方的思想和科学”。
存在主义的中心主题就是人的自由、选择和价值。然而,人本主义心理学家强调心理学应把独特的个人及其尊严和成长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以及强调个人的主体体验、自由选择、创造与责任等,也和存在主义完全一致。
奥尔波特和存在主义者一样都坚信人的尊严与自由,把人视为成长过程中的存在具有人格的独特性。
和克尔凯郭尔一样,罗杰斯认为人生的目标是摆脱任何表面化的东西。但是克尔凯郭尔的主要目标是净化基督教,而罗杰斯致力于心理治疗。在罗杰斯看来,心理治疗是通过克尔凯郭尔认为的人生最重要的一条追求通路,真正成为一个人内在所应该成为的存在者。
马斯洛赞同罗杰斯喜欢引用的克尔凯郭尔的话,即人生的目的是“成为真正的自我”。马斯洛也认为,如果人们能自由地成长和实现内在的潜能,他们做出的便是正确的选择。
罗洛梅同意存在主义的主张,并认为理解人性应依赖于个体的直接经验。他还和存在主义者一样地研究过自由、选择、决定和责任心在人类经验中的核心作用,并认为这些主题应该成为心理学的核心。
布根塔尔和存在主义者特别是萨特一样,认为我们发现自己存在于一个我们并不理解的世界上,并受到许多意外事件的限制。我们永远面临着选择,被迫为我们的人生行动负责。但是,当我们既不能为我们的行动负责,又不能对我们的存在持有意义的姿态时,我们就会面临着“空虚和无意义的存在焦虑”(借用蒂利希语)但我们学会与我们的存在焦虑共生,并把它结合到自己的存在中去时,我们就变成“真正的存在者”了。
(2)在研究方式及所涉及到的心理学问题上人本主义心理学和存在主义也基本相同。彪勒指出,人本主义心理学与人道主义和存在主义有两个共同点:
“①批判了僵死的方法论和对某些预定领域与模式的闭锁性研究;②集中注意人对他的存在的体验’。
存在主义哲学家对人的理解有很多涉及到心理学问题,已被存在心理学家所继承和发挥。譬如,19世纪的克尔凯郭尔反对黑格尔的宇宙精神决定论,反对把人看作被动的参与者,强调人的内部经验的价值,把人的存在理解为一系列必需的抉择。20世纪初的K雅斯贝尔斯强调人的存在在本质上是一团混乱,孕育着许多危险,只有承认生活的挑战敢于迎上去的人才能生活得有意义。M.海德格尔提出亲在(又译此在、定在)Uasein)的概念,强调人通过体悟才能回归到自身生存的本真状态。后来JP.萨特曾直接讨论当代心理学问题,批评弗洛伊德把人看作是内驱力的静态集合体,受潜意识力量的统治。萨特强调,人的行为受他的目的决定,他的目的是他的生活的基础设计(fundamentalproject)依据基础设计进行的选择是有意识的,不断发展的动态变化过程。进行选择是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创造人生的意义和方向,如果相信潜意识就会放弃选择,等于回避承担责任。
当然,人本主义心理学家还批评了存在主义的反科学性和反生物性(或遗传性)的问题。人本主义心理学与存在主义的主要区别人本主义心理学认为人均有生物学的潜能和价值。人本主义心理学坚持人性中有一种先于存在的生物学内核或本质,认为人均有生物学上的潜能和价值。马斯洛反对萨特“存在先于本质’的主观唯心主义观点,否认人的生物本性及全人种的价值存在,把人看作是他自己的一种专断的、没有价值标准选择的产物。
关键词:观念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变革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8)04-0023-06
拙作《论实践唯物主义与观念唯物主义》(载《唯实》2007年第1期,以下简称《论一》)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的唯物主义概括为“观念的唯物主义”。所谓观念的唯物主义,简单说就是从主观设定的观念出发的唯物主义。王金福教授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不能成立(载《唯实》2007年第6期《“观念的唯物主义”能成立吗?》,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哲学原理》2007年第8期转载,以下简称《商榷》)。拜读之后,感觉主要是由于我的某些论述不够深入以及王教授的一些误解所致,因而有必要做进一步的阐释。
一、“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具备成立的基本要件
“观念的唯物主义”是我在对旧唯物主义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个新概念。王教授认为,“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不能促进哲学研究的发展,而只能是造成理论上的混乱”,因而“不是一个科学的概念”。我认为,一个概念是否科学,能不能促进哲学研究的发展,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和研究才能得到证明,所以,不应急于下肯定或否定的结论。在我看来,概念的成立主要取决于两个基本要件:一是其所指称的对象是否存在;二是对这一对象实质的揭示是否准确。因此,我想先从这两个基本要件的角度对“观念的唯物主义”能否成立给予回答。
观念的唯物主义所指称的对象,是指在本原观上承认物质是世界的本原,而在根本的哲学方法上却从主观想象出发来构造关于外部世界的理论体系。所谓出发点是主观的观念,即他们关于世界本原的思想不是来自对客观世界的概括,而是来自主观的想象。具体地说,“不是从他自己的思维中,就是从他的先辈的思维中得出的”。那么,这样的对象是否存在就成为必须回答的第一个要件。关于这一点,我在《论一》中已作了较多的论述,这里不想重复。其实,从王教授的《商榷》中我们也可以找到相同的答案。《商榷》在谈到古代唯物主义哲学时指出:“当我们说泰勒斯是唯物主义者的时候,仅仅具有这样的意义:他不是把观念而是把物质理解为世界的本原。确实,‘水是世界的最终构成原素或基质’这个认识是不利学的,只是泰勒斯的想象、猜测”。(着重号为引者加,下同)再看《商榷》关于近代唯物主义的另一段论述:“17、18世纪流行着一种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它把物质世界的各种事物看做是孤立的、静止的、没有自身矛盾的,这个认识在世界观上也是不科学的,一个孤立、静止、没有矛盾的世界确实是哲学家们想象的世界”。从这两段论述中不难看出,王教授已经认可了这样的观点,即:古代和近代的唯物主义是建立在对对象的猜测和想象基础上的,而这正是观念的唯物主义所指称的对象。
再看《商榷》的另一段论述:“但是,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即余博士提出‘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目的显然是为了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在马克思主义以前,唯物主义哲学家们在他们的研究工作中,常常不能始终如一地坚持唯物主义原则,而是经常背离唯物主义原则,从观念、原则出发去解释世界;只有真正接受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才能在自己的研究工作中真正坚持从事实出发来研究事物,并用事实不断地检验、修正、发展对现实世界的认识。就这一点来说,其用意是好的。确实,在马克思主义创立前,哲学家们(包括早年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内)都不能完全摆脱从原则出发来解释现实世界这一实际上是唯心主义的局限。”在这里,王教授用了“常常”、“经常”两个词,似乎想说明这只是旧唯物主义的部分情形而不是普遍现象。然而,接下来的一段论述则肯定了这种现象的普遍性:“在他们(指马克思、恩格斯一引者注)看来,哲学研究问题的立场是一种从原则出发的立场,是从原则出发来得出对现实事物的具体认识的立场。现在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们都不能摆脱从观念、原则出发的研究立场:因为他们都是哲学家!”这样的哲学家当然包括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于是,王教授就从整体上承认了旧唯物主义是从观念、想象或原则出发这一客观事实。而且,王教授同时承认,马克思恩格斯早已发现和肯定了以往一切哲学都具有这一共同特征,并且通过“反对哲学”的方式来与这样的哲学划清界限。
概念所指称的对象的真实存在,奠定了“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得以存在的最重要的基础,即满足了概念成立的第一个基本要件。在这个基础上,对于第二个要件的论证显然要容易得多。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是否正确揭示了从想象、观念或原则出发的旧唯物主义的本质特征呢?观念的唯物主义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在本原观上承认物质是世界的本原,意识是派生的;二是其关于物质本原性的思想并不是来自对客观世界的概括和总结,而是来自主观猜测和想象。鉴于第一个特征,即承认物质是世界的本原,所以我们称之为唯物主义;而第二个特征则表明,旧唯物主义在根本方法和出发点上与唯心主义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即都是从主观的想象出发来构造关于世界的体系,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以前的一切旧哲学的共同特征。马克思恩格斯在描述旧哲学的根本特征时这样写道:“德国哲学从天上降到地上;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地上升到天上,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德国哲学无疑是旧哲学发展的最高水平,既包括了唯心主义辩证法大师黑格尔,也包括了旧唯物主义的集大成者费尔巴哈,他们的共同点就是以“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为出发点,而不是以物质世界为出发点。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做到了“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
观念的唯物主义的两个基本特征,可以简单地概括为本原观上的唯物主义与根本方法和哲学出发点上的唯心主义。虽然它们反对唯心主义的世界本原观,然而这种反对的实质“只是用词句来反对这些词句”,其根本的哲学方法却是一脉相承的,即主观唯心主义的。这显然是一个矛盾,或者说是自相矛盾的,这一点王教授也发现了。但是,王教授在这里却产生了一个误解。在王教授看来,这个矛盾是由于“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引起的,似乎旧唯物主义本身并不存在这样的矛盾。然而事实正好相反,这种矛盾是旧唯物主义本身所固有的。我们无论承认它们只是“常常”、“经常”,还是始终都是从原则、观念、想象出
发,这都是一个不可否认的矛盾,即旧唯物主义具有两面性:既有唯物主义的本原思想,又有唯心主义的出发点和根本方法。王教授尽管也承认旧唯物主义两面性现象的实际存在,却不赞同用一个概念将其揭示出来,我认为这反而是一种自相矛盾的处理方法。王教授用“方的圆”来表明“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的矛盾性。其实,“方的圆”在现实生活中是实际存在的,“方”与“圆”本身就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严格说来,绝对的“方”与绝对的“圆”只在理想状态下才存在,而在现实生活中则更多的是“方的圆”或“圆的方”。旧唯物主义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它自身的矛盾性,而“观念的唯物主义”恰恰准确地揭示了这种矛盾性,所以,这一概念就具备了成立的第二个基本要件。
二、“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提出的思维论证
王教授认为我提出“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是基于三个方面错误的思维逻辑。下面我就循着王教授的指点,从这三个方面分别进行答辩。
第一个思维逻辑错误,是“把‘观点’(本原观)和‘出发点’、‘根本方法’分开来,看做不是统一的东西”。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旧唯物主义的本原观与其出发点和根本方法是不是一致的。根据对哲学史的考察,我们发现,哲学观点获得的途径并不是唯一的。虽然任何意识都是人们对物质存在的反映,但这并不是说意识都必然地来自对客观世界本身的概括和总结。意识反映存在还有另外一种基本的途径,即基于主观设定、猜测而形成概念、原则;再运用概念、原则进行推演,构造出关于外部世界的体系;然后再用这种体系来解释外部世界。这就是试图将主观建构的体系强制地灌注到外部世界中去的方法,马克思称这种哲学方法为“把概念归并在一起的方法”,恩格斯则称之为“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方法”。这种哲学方法就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来解释世界和理解人。唯心主义哲学家们将世界的本质设想为精神性的东西,认为精神是世界的本原,因此,人们很容易理解它的出发点是主观的观念,是从观念到外部世界。也就是说,在唯心主义那里,本原观与出发点和根本哲学方法是完全一致的。而旧唯物主义就不同了。旧唯物主义将世界的本原设定为物质性的东西,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本原,人们往往据此认为旧唯物主义的出发点自然也是物质世界,即是从物质到观念的方法,因为这样一来,旧唯物主义的本原观与出发点和哲学方法才是一致的。但实际上这种理解却是极端错误的。
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费尔巴哈对现实的理解时这样写道:“承认现存的东西同时又不了解现存的东西――这也是费尔巴哈和我们的敌人的共同之点。”那么,为什么说费尔巴哈“不了解现存的东西”呢?就因为“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在其中生活的那个自然界,也不是那个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不难看出,费尔巴哈所说的自然界其实就是观念中或想象中的自然界。我们可以承认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的出发点是自然界,但这个自然界并不是现实存在着的自然界,而是抽象的、想象的、只是在观念中才存在的东西,那么,这样的出发点与唯心主义又有什么区别呢?于是,旧唯物主义在出发点上的唯心主义性质与本原观上的唯物主义观点不仅出现了分离,而且表现为事实上的矛盾,这是由旧唯物主义自身的内在本质决定的。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这种本原观是在主观想象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哲学的根本方法与唯心主义是完全一致的,即以主观设定的概念为逻辑起点,通过主观的逻辑原则进行推演,建构关于外部世界的体系。所不同的只是:唯心主义作为逻辑起点的是理念、心灵一类的概念,旧唯物主义作为逻辑起点的是物体、自然一类的概念。
人们一般认为本原观与哲学的出发点和根本方法是完全一致的,这是因为,在唯心主义哲学和彻底的唯物主义哲学中,这种一致性是必然的。关于唯心主义的这种一致性,我们在前面已经作了考察。在唯物主义方面,则只有彻底的唯物主义,即既在世界本原的问题上坚持唯物主义,又在哲学出发点和根本方法上贯彻唯物主义原则,才能使本原观和哲学出发点、根本方法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实现统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彻底的唯物主义哲学,它在本原观上肯定世界的物质性,即物质世界是精神世界的本原,并且找到了意识以及哲学真正的诞生地,这就是人们的现实生活,因而得以正确地把握外部世界的本质,并且在人们的现实生活基础上形成了“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从而在哲学方法上彻底摒弃了旧哲学从观念出发的。主观唯心主义,实现了哲学本原观与哲学出发点和根本方法的统一。而旧唯物主义尽管承认世界的本原是自然界,即自然界是本原,精神是派生的,但却不能进行科学的说明。因为,这种本原观是通过主观设定和想象获得的,在它们那里的自然界只是抽象的、想象的自然界,而不是现实的自然界,所以,旧唯物主义是不彻底的唯物主义,或者说是半截子唯物主义,我则把它叫做“观念的唯物主义”。因此,旧唯物主义的内在矛盾性,不仅表现在自然观与历史观上的不一致,而且表现在本原观与哲学出发点和根本哲学方法上的不一致,也可以说,旧唯物主义本身就是一个自相矛盾的体系。
王教授指出的第二个思维错误,是针对我在《论一》中的这样一段表述:“试想,如果旧唯物主义真正是从实际出发的,那它为什么不能发现世界的辩证本性及其发展规律呢?相反,这些辩证本性和规律却被唯心主义以抽象的形式首先作了描述。”王教授认为我的这一观点有两个错误:一是“把认识的错误完全归咎于世界观上的错误”;二是认为旧唯物主义没能发现世界的辩证本性及其发展规律。就第一方面来说,我之所以要将哲学的本原观与其出发点和根本方法加以区分,就是为了清楚地表明我的这样一个观点,即认识的错误并不仅仅是由本原观决定的,而是由哲学的出发点和根本方法决定的。在这里,王教授显然误解了我的基本观点。相反,在我看来,王教授所坚持的本原观与出发点和根本方法完全统一的观点,倒是更符合这一错误逻辑。因为,按照这个观点,旧唯物主义在本原观上的正确性便决定了它在出发点和根本方法上的正确性,因而也就自然能够获得正确的认识。反过来说,如果本原观错了,那这种哲学的出发点和根本方法自然也跟着错了,当然不可能获得关于世界的正确认识。我在《论一》和本文中都反复强调了这样的观点:旧唯物主义虽然承认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然而在出发点和根本方法上却是唯心主义的,即从想象和观念出发主观推演关于世界的体系,因而,它不能获得关于外部世界的正确认识的关键,在于哲学出发点和根本方法上的唯心主义性质。可见,我并没有将认识的错误完全归咎于世界观上的错
误,也没有将唯物主义与对世界的正确认识等同起来。
正由于旧唯物主义在出发点和根本方法上是唯心主义的,所以,从根本上说它不可能获得关于外部世界的正确认识。这里不是说个别的或部分的旧唯物主义者,而是指整个旧唯物主义阵营都没有形成对外部世界的正确反映。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与王教授出现了分歧。王教授肯定地写道:“古代和近代都有一些唯物主义者发现了‘世界的辩证本性’,赫拉克利特、狄德罗、费尔巴哈是其代表。其中尤其是费尔巴哈,他的辩证法是相当有水平的。”我并不否认旧唯物主义中的一些哲学家提出了一些辩证法的观点,但这与我的旧唯物主义没能发现世界的辩证本性及其发展规律的观点并不矛盾。彻底的唯物主义的出发点是人们的实际生活,也就是现实的感性世界。这种唯物主义理论直接产生于对客观的现实世界本身最一般本质和规律的概括和总结,因而是对客观世界的真实反映。也只有这样的唯物主义,才可能真正发现世界的辩证本性及其规律。而哲学出发点和根本方法上的唯心主义性质,决定了旧唯物主义不可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的本质及其规律。虽然旧唯物主义哲学家在描述外部世界的某些特征方面具有一定的真理性,包括本原观上的物质性以及世界的辩证性,但这决不表明他们发现了客观世界的辩证本性及其规律。因为,这种描述只是来自猜测,而不是来自对客观世界的科学概括与总结,因而,他们的这些观点总是零星的、不彻底的和或然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列宁在谈到黑格尔辩证法时说:“更正确些说,不是证明了,而是天才地猜测到了”。同样,旧唯物主义哲学家的一些辩证的观点,在本质上也只能是来自于这样的“天才的猜测”。
费尔巴哈是不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我认为不是。倒不是因为费尔巴哈没有关于辩证法的描述,而是因为他的辩证法只是一种猜测。尽管费尔巴哈说过:“地球并不是一直就像这个样子,它只是经过一系列的发展和变革以后,才达到现在这个状况。”但马克思恩格斯却说:“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这就十分清楚地告诉我们,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费尔巴哈对感性世界的认识在本质上是形而上学的。如何理解呢?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不符合实际吗?当然不是;是费尔巴哈没有关于地球的发展和变革的观点吗?也不是。问题在于,费尔巴哈所理解的地球不是现实的或称之为人的地球,而是抽象的、想象中的地球,他不知道现实的地球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他不知道感性世界的发展和变革“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不知道从纯粹的自然向人的自然的飞跃。在他那里,自然永远是纯粹的自然。所以说,在最关键之点上,费尔巴哈的辩证法不见了,被淹没在唯心主义的出发点和根本方法及其构建的体系中了,即淹没在他从想象的、抽象的自然概念出发构造的关于外部世界的体系中。这就是说,费尔巴哈不但是半截子唯物主义,而且也是半截子辩证法。人们常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完全不同,不但既唯物又辩证,而且是始终如一地贯彻到底的。但在我看来,这些都还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旧哲学实现变革的根本之处。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旧哲学的变革是出发点和根本方法上的变革,即不是从观念、想象或原则出发,而是以现实的人及其实践为出发点,不是从主观设定的概念出发推演关于外部世界的理论体系,而是“对现实的描述”,“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
旧唯物主义只是在本原观上具有相对的正确性,即相对于唯心主义而言具有真理性,而在出发点和根本哲学方法上与唯心主义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区别,在关于世界的辩证本性及其规律的猜测方面的水平则远远落后于唯心主义。所以,列宁称旧唯物主义为“愚蠢的唯物主义”,而且说:“聪明的唯心主义比愚蠢的唯物主义更接近聪明的唯・物主义。”由于哲学出发点和根本方法上的不科学性,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一样,都不可能真正发现世界的辩证本性及其规律,他们关于世界辩证本性及其规律的观点只能来自“天才的猜测”,因而,这里存在的只是猜测水平的不同而已。在我的逻辑看来,既然是猜测、想象、从原则出发,那么这种哲学的出发点与从实际出发就是根本对立的。相反,王教授既承认旧唯物主义对世界本原的理解是出于猜测、想象,又肯定他们是从实际出发;既承认旧唯物主义是从观念、原则出发去解释世界,又肯定他们的出发点是客观实际,这在逻辑上就有个如何自圆其说的问题。
王教授批评我犯的第三个思维错误是把“旧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者”等同起来。关于这一点,虽然我的文章并没有专门进行讨论,但也绝没有把两者混为一谈。所以,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借此机会简单地阐述我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毫无疑问,“旧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者”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两个概念。“旧唯物主义”一般在两重意义上被使用,一是作为对一种理论体系的概括,王教授在《商榷》中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二是作为一种哲学派别的指称,即主张物质是世界本原的哲学家组成的阵营,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就是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这两个概念在哲学派别和阵营的意义上使用的。他说:“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世说的人(在哲学家那里,例如在黑格尔那里,创世说往往采取了比在基督教那里还要混乱而荒唐的形式),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当然,两者的区分只具有相对的意义。理论体系自然离不开哲学派别,离开了哲学派别的体系是不可能存在的;同样,哲学派别又是以一定的哲学理论体系作为划分和存在的依据的,每一哲学派别都必然以一定的哲学理论或哲学主张作为自己的旗帜。旧唯物主义这个概念的两重含义,在使用中是完全可以根据上下文来把握的。
“旧唯物主义者”则是旧唯物主义理论的主张者、拥护者,也就是旧唯物主义阵营的成员。可见,“旧唯物主义者”是“旧唯物主义”的下位概念,而且是下两位的概念,两者是属种关系。一个旧唯物主义者当然不能完整地体现整个阵营的全部特点,但如果该阵营的每一成员都毫无例外地具有某种特点的话,那么,这一特点就成为这一哲学派别的共性了。譬如说,旧唯物主义者都是不彻底的,或者说都是半截子唯物主义,那么我们又何尝不可以说他们是半截子唯心主义呢?当然可以。只是为了与唯心主义相区别,因为他们毕竟猜测到了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这也正是旧唯物主义的可贵之处和价值所在),所以,习惯上还是称他们为唯物主义,但决不能因此就忽略了他们在出发点与根本方法上的唯心主义性质。我也赞同王教授关于作为理论体系不存在背叛自己的问题,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旧唯物主义派别总是由具体的旧唯物主义者组成的阵
营,既然旧唯物主义者是可以背叛自己的,那么,当旧唯物主义阵营的每个成员都无一例外地背叛了自己派别原先的某个原则时,说这个阵营整体地背叛了自己不也是很自然的吗?我在《论一》中所说的旧唯物主义背叛了自己,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我想这不应该存在什么逻辑矛盾。
三、提出“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的现实意义
中图分类号:A8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63(2001)04-0017-05
我们知道,雇佣劳动概念是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基础性概念。由此出发,马克思相继提出了生产价格、利润、平均利润、利息和资本的有机构成等概念,通过对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的研究,完成了他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严格的经济学分析和批判。然而,文本显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和《资本论》中,马克思在从严格的经济学意义上的雇佣劳动概念出发去分析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同时,又重新提出和使用了“劳动的异化”。这种情况使许多研究者感到困惑不解,而随着马克思早期哲学著作(主要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问世,由此出现了把《资本论》予以“人道主义化”、进而是“人本主义化”的解释思潮。这种情况在“西方马克思学”研究者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那里表现得尤为突出。前者以M·吕贝尔、伊·费彻尔等人为代表,后者则以卢卡奇、弗罗姆等人为代表。按照他们的理解,在马克思数十年的经济学研究工作中,一直到《资本论》的写作,他都没有放弃《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1844年手稿》)中的异化劳动理论。马克思所做的,不过是使这一理论更加深入和细致化而已。
历经人道主义思潮、实践唯物主义以及实践本体论的争论,国内学术界对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有所批判,但是,由于这种批判主要局限于哲学原理或唯物史观的层面,以“实践”或“生产”为基础性概念而展开,而没有充分认识到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经济学语境。事实上,开人本主义的解释思路之先的卢卡奇当时并没有看到《1844年手稿》,他主要是从《资本论》中读出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的。在哲学原理和唯物史观层面,卢卡奇和我们持实践唯物主义、实践本体论的许多学者并无根本分歧,我们甚至可以由实践唯物主义合乎逻辑地推导出对马克思的人本主义解释。因此,暂时撇开一般的哲学争论,从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和社会批判理论的关系入手,通过一些具体的文本学分析,或许能为上述争论理出一种新的场地。
一
根据我们的分析,在《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所论述的异化劳动实际上是他在还很不熟悉政治经济学的情况下用以表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人本主义哲学概念。(注:参见孙伯@①:《探索者道路的探索》中对《1844年手稿》的有关阐释。)作为一个综合性的范畴,它兼有社会认知和主体价值批判两种功能。随着经济学研究的深入,马克思首先在社会历史观的视域中解构了人本主义的异化劳动理论,从而通过清算以费尔巴哈的人本学为代表的德国意识形态哲学,创立了以劳动的社会分工为理论线索的唯物史观。他已经意识到,采取异化等概念来进行历史分析事实上只能涉及社会经济关系的现象层面。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话来说:“把一切现实的关系都宣布为异化的”,只能把“这些关系和现实的个人都变成关于异化的完全抽象的词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16-317页。)随后,以对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的批判性继承为基础,在《哲学的贫困》和《雇佣劳动和资本》这两个文本中,当马克思重新描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时,他开始以经济学意义上的雇佣劳动概念为逻辑基点展开分析和批判。只是由于尚未发现劳动的二重性原理,这里的雇佣劳动概念还主要是一般地指称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价值的劳动。在这一时期,马克思不但没有再使用异化劳动概念,他甚至连“异化”这一概念都很少提及。只有在《共产党宣言》中,在讽刺和嘲笑德国的真正社会主义者的时候,他在否定性的意义上提到一次“外化”。他说:“大家知道,天主教的僧侣曾经在古代异教的经典著作原稿上写了一些荒诞的天主教圣徒传。德国著作家用正相反的态度对待了法国的不信神的作品。他们在法文的原文下添进了自己的一套哲学胡说。例如,他们在批判货币关系的法文原稿下面添上了‘人性的异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95页。)这表明,在写作《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和《资本论》以前,马克思实际上已经彻底地否定了异化劳动概念的社会认知功能。因此,有理由认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和《资本论》(以下简称《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只是在主体价值批判的意义上提出并使用劳动的异化概念的。那么,仅仅在主体价值批判的意义上,劳动的异化概念和《1844年手稿》中的异化劳动概念是否有根本的区别呢?回答是肯定的。为了清楚地说明这种区别,我们首先对马克思在前后不同的经济学手稿中关于劳动的对象化特征的主体价值设定作一些必要的分析。
马克思认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界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01-202页。)因此,在具体的劳动过程中,包含着双重的对象化特征:活动本身的对象化和劳动的客观条件(劳动对象和劳动原料)的对象化。一方面,发生活动的对象化,通过对象化、人的愿望、构思和意图的客体化和物质化得以实现。没有这一情况,就不可能有人的物质生活需要的满足。而且,人通过劳动即通过“消失在产品中”的活动而维持其肉体的生存,别的道路是没有的。另一方面,自然界物质从原料状态变成今天人们常常讲的“第二自然界”即构成社会环境的对象。因此,主体活动的对象化,同对象性和客体之被提到社会水平,同自然资源、能量和信息的社会历史化紧密相连的。对于上述这种一般哲学人类学意义上劳动的对象化特征,在马克思前后期不同的经济学手稿中,他的有关分析和阐述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而只是在具体内容上有着详细和简略的不同。但是,我们这里要指出的是,在《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在把劳动概念一般地规定为体现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的对象性活动的同时,他又赋予这种对象化活动以先验的价值设定。也就是说,在《1844年手稿》中,劳动对象化实际上有着二重含义,即它包括劳动活动本身的对象化、劳动的客观条件的对象化和“真正的人”的“类本质”的现实确证方式。而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则明确清除了他关于劳动的对象化特征的人本主义价值设定。劳动的对象化依然被赋予了主体价值设定,但这种设定仅仅限于实际的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个人的个性发展而言,它不再包含人的先验类本质对象化的含义。马克思认为,劳动活动之体现为对象性结果,同时意味着劳动者能力和劳动者主体意识(自觉的劳动目的)的“外化”,而通过这种对象化,劳动者主体不断超越自己本身的自然界限,发展自己的个性。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又将这种对象化称为“人的内在本质的充分发挥”及其在客观的物质材料上的显示。很显然,无论就其基本含义和实际批判功能而言,这里所说的“人的内在本质”和费尔巴哈哲学中的“类本质”已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根据对劳动的对象化特征的不同价值设定,在马克思前后期不同的经济学手稿中,虽然同样以资本主义社会中雇佣劳动的非人道性和它对人的个性的压抑为现实指向,但是他对劳动的异化的规定却有着根本的区别。这种区别首先表现为判定劳动异化的方法论和标准的差异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有关劳动异化的内容的不同理解。在《1844年手稿》中,以费尔巴哈的哲学人本主义为方法论根据,马克思着眼点主要是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理想统一关系,因此,它判定劳动异化的标准实际上是非历史的。通过把一般哲学人类学意义上劳动的对象化特征理想化,以人的类本质(自由自觉的活动)为先验价值悬设,马克思认为,所谓“异化劳动”,主要是指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雇佣工人”、“谋生的活动”,它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工人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的异化和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异化。而在《资本论》中,以新唯物主义历史观为方法论指导,马克思则主要是在阐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基础或起点时提出“劳动的异化”的。也就是说,一般的主体价值判断是以对客观的社会历史事实的研究为基础的;对象化劳动之所以异化,并不是因为和人的先验的类本质相背离,而是因为对象化劳动存在于其中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实际性质使然。根据马克思的分析,“劳动产品和劳动本身的分离,客观劳动条件和主观劳动力的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事实上的基础和起点”(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626页。)。在此意义上,他认为,所谓“劳动的异化”,仅仅是指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方式中伴随着劳动与劳动的客观条件彻底分离而产生的劳动的客观条件对活劳动本身的支配和奴役现象。他说:“劳动把劳动客观条件——因而也是把劳动本身所创造的客体性——看作是他人财产的关系:劳动的异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19页。)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的客观条件表现为劳动产品、即对象化劳动,所以马克思又把劳动的异化和劳动产品的异化看作同义词。
二
劳动的异化现象是如何产生的?它又以何种方式而消亡?在《1844年手稿》中,由于其哲学人本主义思维方式的制约和经济学知识的缺乏,马克思提出了但却没有解决上述问题。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则通过对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的社会历史分析,对此作出了严格的经济学分析。他首先区分了两种形式的“物化”:一种是我们刚刚分析过的具体劳动的对象化即劳动产品的生产;另一种物化则是指商品经济中劳动的社会性即抽象劳动的物化。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这种形式的物化是指,在商品社会中——他的前提是以私有制和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分工,彼此全面依赖的和相互漠不关心的生产者只有通过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才发生社会接触,因而,个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实际上只能表现在交换价值上,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又把这种物化称为商品拜物教现象或商品生产关系的异化,即“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8-89页。)正是由于商品生产者的劳动的社会性的物化,商品生产过程的实质在于它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生产者实际关心的问题,首先不是劳动产品对自己的具体有用性,而是它能换取多少别人的产品,也就是说,他所关心的不是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而是其交换价值。但是由于竞争的自发性和由此而来的供求关系的不断变动,交换价值的确定不以交换者的意志、设想和活动而不断变化着。在交换者看来,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的运动形式,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起调节作用的“自然规律”控制和支配着每一个人的活动。“活动的社会性,正如产品的社会形式以及个人对生产的参与,在这里表现为对于个人是异己的东西,表现为物的东西;不是表现为个人互相间的关系,而是表现为他们从属于这样一些关系,这些关系是不以个人为转移的,并且是从毫不相干的个人互相冲突中产生出来的。活动和产品的普遍交换已成为每一个人的生存条件,这种普遍交换,他们的互相关系,表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无关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3页。)因为商品的价值形式必然发展为货币,劳动的社会有用性物化为货币,这样又产生了货币拜物教或金钱拜物教。在货币这种纯抽象财富的形式上,任何特殊的使用价值都消失了,因为所有者和商品之间的任何个人关系也消失了,它作为一种抽象人格,同商品生产者的个性发生“完全异己的和外在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在简单商品经济中,也即仅仅在商品拜物教和货币拜物教的情况下,由于商品生产关系并没有成为整个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生产关系,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劳动和劳动的客观条件仍然处在直接统一的关系中,或者劳动者和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同时从属于另外一些人,或者劳动者本身是劳动对象、劳动资料的所有者,虽然作为劳动的社会性的物化形式的商品和货币已经成为一种异己的力量控制和支配着商品生产者,但这种异己性还没有在生产体内部表现为劳动的客观条件和活劳动的直接对抗。而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方式中,由于商品的价值形式已经从货币发展为资本,人和人之间的社会联系采取了全面的物化形式。与此相对应,劳动和劳动的客观条件彻底分离了。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二者通过劳动力买卖的方式重新结合在一起,但这种结合是以“歪曲的头脚倒置的形式”出现。我们已经知道,与简单的商品生产过程相比,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的本质在于它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统一。“劳动的客观条件取得了与活劳动能力相对立的主观的存在——从资本变成资本家,另一方面,劳动能力与它自己的条件相对立的单纯主观的存在,使劳动能力具有对于这些条件来说只是无所谓的客观形式——劳动能力只是具有特殊使用价值的价值,而与实现它自身的条件本身,即与具有别种使用价值的各价值相并列。因此,并不是这些条件在生产过程中作为劳动能力的实现条件来实现,而是劳动能力仅仅作为增值和保存这些条件的价值(与劳动能力相对立的自为存在的价值)的条件从生产过程中出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59-460页。)劳动的社会性的物化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在劳动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的条件下,物化劳动成为活劳动的统治者和支配者,这就是劳动的异化。版权所有
按照马克思的理解,价值增值过程和实际的劳动过程不过是同一个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两个方面,因此,与《1844年手稿》中那种从人的先验类本质出发的纯粹的主体价值判断相区别,他认为,劳动的异化和劳动的物化一样都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历史事实,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劳动的物化同时就是劳动的异化。当然,正如我们已经多次指出的,否定从人的先验的类本质出发的纯粹的主体价值判断,只不过是要把这种主体价值判断建立在对社会历史事实即客观的社会生产关系的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而并不就意味着否定主体价值判断本身。马克思进一步认为,从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观点来看,必须把劳动的物化和劳动的异化区别开来。劳动的物化是指劳动产品的生产,是从人和自然界之间的关系来讲的。这种物化是人的生存、发展的基础,因而也是整个人类历史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劳动的异化则是由于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社会性的物化发展到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必然后果。也就是说,劳动的异化只存在于“个人的活动”不表现为“直接的一般活动或社会活动”、即只存在于个人劳动只有迂回曲折地通过交换才表现为社会劳动的历史条件。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由于劳动的社会性的物化,劳动的物化才同时就是劳动的异化。因此,马克思认为,随着以私有制和以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分工的废除,因而也就是在劳动的客观条件归公共所有的社会中,由于社会总劳动在各个生产部门的分配的计划性的实现,“个人的活动被确立为直接的一般活动或社会活动,生产的物的要素也就摆脱了这种异化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361页。)
具体说来,消除劳动的异化现象的现实可能性存在于何处?马克思认为,劳动的异化只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即它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中客观地发生和存在的,因此,它也必须是在这种经济结构本身创造出客观的物质条件以后才能得到消除。在他看来,在其现实性上,个人个性的充实而自由的发展以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个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个人能力的发展和个人自由时间的增加为前提的,而这又是以人类社会物质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基础的。
三
这样,在看待资本主义社会中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全面物化这一现象时,必须同时避免两种观点:浪漫主义和实证主义。马克思这样写到:“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存为前提的,这种生产在产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在发展的早期阶段,单个人显得比较全面,那正是因为他还没有造成自己丰富的关系,并且还没有使这种关系作为独立于他自身之外的社会权利和社会关系同他自己相对立。留恋那种原始的丰富,是可笑的,相信必须停留在那种完全的空虚之中,也是可笑的。资产阶级的观点从来没有超出同这种浪漫主义观点的对立里,因此,这种浪漫主义观点将作为合理的对立面伴随资产阶级的观点一同升入天堂。”(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8-109页。)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谈到劳动的异化现象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物化的消除而消除以后,也即在未来的人类社会第三种形态中,活劳动在具体的物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时,马克思提出了“真正自由的劳动”。在其表层语义上,这一概念好象只是《1844年手稿》中“自由自觉的活动”以及《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个人自主活动”的另一种说法,但在马克思前后期不同文本中的主体价值视域中,“真正自由的劳动”、“自由自觉的劳动”和“个人自主活动”这三个概念的具体含义和实际功能却有明确的区分。关于后两个概念的不同,我们在前面已经进行了分析,即“自由自觉的活动”是马克思从“真正的人”的“类本质”出发先验本体设定的人本主义异化史观概念,“个人自主活动”是马克思根据对人类历史各个发展阶段个人个性的活动方式的概括提出的唯物史观概念,但总的说来,这两个概念皆担当着主体价值尺度的方法论功能。而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真正自由的劳动这一概念却主要是一种以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济学分析为理论基础的价值理想,它既不一般地指称人类历史各个阶段上个人个性的活动方式,也不蕴涵任何先验的人本主义含义。也就是说,马克思这里所规定的“真正自由的劳动”,只是一种特定历史阶段上即人类社会第三种形态中出现的个人以个性实现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目的的物质生产劳动。按照马克思的描述,“真正自由的劳动”是以高度发展的物质生产方式为社会历史基础的,在这种生产方式中,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自动化生产成为普遍的形式,活劳动不再直接地参与产品的生产,人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发生关系的。在这里“(1)劳动具有社会性;(2)劳动具有科学性,同时又是一般的劳动,是这样的人的紧张活动,这种人不是用一定方式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而是一个主体,这种主体不是以纯粹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是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113页。)
关键词:儒家;和谐社会;社会学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使得“和谐社会”成为众所关注的焦点。而在中国的历史上,儒家的和谐社会观无疑是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儒家的和谐社会观,强调人际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丰富的内涵和重要的历史价值,使得从社会学角度来分析儒家的和谐社会观有了更大的意义。
一、儒家和谐社会观的内涵
和谐,指的是事物协调生存与发展的状态。和谐思想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和精华,儒家的和谐社会观十分丰富,孔子提出“和为贵”主张,孟子描绘了“老我老以及人之老,幼我幼以及人之幼”的和谐社会。即使在今天看来,这些观点依然有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内容上,儒家的和谐社会观重视以人为本,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设想建立“大同世界”、“小康社会”等和谐的理想社会。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和为贵”———人际和谐。儒家极为重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论语·学而》引有子的话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把一切礼乐教化的目的归结为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仁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从字形结构来看,仁从人,从二,其基本意思是指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原则。《论语·颜渊》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儒家认为首先要“仁者爱人”,学会善待他人,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人与人相处的一种根本方式。孔子主张在人际交往中要“温、良、恭、俭、让”,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融洽。
孟子提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孟子·告子上》),认为“仁”是人心所固有的良知良能,为孔子提出的“爱人”找到了一个人性的根据。在此基础上,他主张爱人要由爱自己的亲人推广到爱所有人,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
2.“群己和谐”———人与社会和谐。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先秦儒家十分强调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他们认为个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之中,个人的命运与社会息息相关,只有将个体融入社会之中,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才能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这样人与社会的和谐也就是“群己和谐”。“群”指“国家”、“天下”、“社会”等确定而具体的范围,“己”指一定程度的自我,即意识到自己是有个性的个人,但又不与“群”完全分立。中国古代和谐论立足于共性,更多的强调群体,主张从群体出发使个体服务于群体。
孔子一生奋斗的目标就是使天下大治,最高理想就是大同世界,《礼记·礼运》篇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个理想的和谐社会制度对后世影响是很大的。孟子提出“与民同乐”的观点,强调人与社会的和谐。在同齐宣王的对话中孟子指出,个人的“独乐乐”不如与别人的同乐,“少乐乐”不如“与众乐乐”,只有与他人与众人共赏、共鸣,才能得到最大的乐趣。进一步论证了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
荀子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强调“和”,强调“一”,强调“天下大齐”。他提出:“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故人生不能无群……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则得其长,群生则得其命。(《荀子·王制》)即人之所以比禽兽强胜,是因为人能结成群组织起来,群体的和谐使人类战胜万物的保证。
从孔子到荀子,虽然由于他们所处时代不同,对于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的理解也就有所偏重,但在把人与社会的和谐作为儒家的理想这一点上,他们的观点却是一致的。
3.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的和谐。儒家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正德、利用、厚生、惟和。”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天人合一”。《中庸》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就是在强调天、地、人的和谐发展。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孟子也说:“君子之于物也,爱而弗仁,仁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董仲舒“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的思想更具体地将天、地、人的关系紧密结合在一起,体现了“合而为一”的观点。
“天人合一”代表着中国人的人生精神,就是追求人与自然界的统一。所谓“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儒家认为,“天地生万物”,人与万物都是自然的产儿,主张“仁民爱物”,由己及人、由人及物,把“仁爱”精神扩展至宇宙万物。儒家还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思想落实到制度上。如孟子主张,“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意思是,人与自然和谐是生存发展与社会安危的基础,即所谓“王道之始”。
4.以民为本。儒家和谐思想肯定老百姓的主体地位,主张建立以民为本的和谐社会。孔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圣治》)、“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人本主义教育观,注重社会对人的道德教化。孟子的民本思想提出了“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梁惠王上》)、“得民心者得天下”(《孟子尽心下》),主张“仁政”,强调当政者对老百姓的依赖。荀子也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进一步体现出对人民力量和作用的重视。
无论是个人的自我修养,人生理想的实现,还是主张建立一个安定有序、公平和谐的理想社会,儒家文化都体现出对人的尊重,强调人的地位和作用,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实际上也就是主张以人为本,并以此为理念构建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建立一种美好的和谐社会。
二、社会学视野下的儒家和谐社会观
和谐的社会理念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们今天建设和谐社会也有积极的意义,那么,从社会学的角度,应该如何理解儒家的和谐社会观呢?要理解这个问题,就首先要理清,社会学意义上的和谐社会是怎样的。
1.社会学意义上的和谐社会。社会学认为,社会是由人群组成的一种特殊形态的群体形式,是相当数量的人们按照一定的规范发生相互联系的生活共同体。社会的特征有:
(1)社会由人群组成的。人是社会系统最基本的要素。当然,这里说的人,是指人群而非单个的人;
(2)社会以人与人的交往为纽带。人与人的多方面的联系,形成了整个社会系统。而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这种联系也逐渐扩大;
(3)社会是有文化、有组织的系统。人类社会不像动物结群那样自由地生活,而是按照一定的文化模式,通过规范及制度将无数单个的社会成员组织起来,形成一股合力,进行有序地创造活动;
(4)社会是一个具有主动性、创造性和改造能力的活的机体,它有一套自我调节的机制。通过政府这个管理中心,能够主动地调整自身的结构体系,调节自身与环境的关系,创造更适宜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条件。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站在社会学角度上,社会是一个注重联系、注重整体的概念。它重视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强调人的群体性、社会的组织性、以及社会结构体系的可调节性,所以说,和谐社会,如果用社会学来理解,就可以分成两个方面:第一,社会内部个体之间的互动和谐;第二,通过社会整合,实现社会整体上的和谐,尽可能避免社会失范。
2.社会学对和谐社会的两个理解视角。
(1)在社会内部个体之间的互动和谐上,社会学中的互动论给我们以重要的启示。作为微观社会学理论的代表,社会互动论认为,个体的社会化离不开与他人的互动,在互动中才能发挥出个性与自我。互动还是社会形成的条件。正是在社会互动的基础上,人类才一层层的建筑起整个社会。符号互动论认为,首先,人类特有的互动是传媒符号及各种内涵的载体,刺激的意义来自与他人的互动,而非刺激本身所固有;其次,人类具有与他们结交的特殊行为能力,并由此产生各种人际关系;再次,人类社会是由互动组成的,社会的各种特性是由个体行为维持与改变的。儒家强调以“仁”与“和”的思想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将“忠恕”和“礼”作为实践手段,要求人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克己复礼”,使自己的行为合乎“礼”的要求,这里的“礼”就是一种传递和谐信息的刺激符号,当一个人的行为符合“礼”的要求,他所发出的便是这种和谐的刺激符号,这可能会引起其他人发出类似的符号作为回应,这样,如果大多数人以符合“礼”的行为方式进行互动的情况下,“仁者爱人”的目标便可能实现,社会内部的个体之间便会呈一种非常良性的和谐互动状态,人际关系的和谐融洽也能得到实现。
(2)在社会整合方面,社会学中则有社会整合的概念。社会整合是指社会通过各种方式将社会结构的不同因素、部分、互动关系及其功能结合成一个有机整体,使得社会利益协调与调整,促使社会个体或社会群体结合成为社会生活共同体,从而提高社会一体化程度的过程。通过社会整合,保持社会秩序的规范化和有序化,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
社会整合的关键在于利益的协调与调整,而在儒家的和谐社会思想中,关于利益的协调有诸多论述。《论语·季氏》中说“: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孔子认为,一个国家的稳定,不取决于财富的多少,而取决于分配是否公平;不取决于人口的多少,而取决于人心是否安定。分配公平人们就不会觉得贫穷,和睦相处组织就不会觉得人少,安定和平国家就没有危险。
在孔子看来,贫富悬殊的危害要大于贫穷,而均平不是普遍的贫困,而是“均无贫”,即达到共同的富裕。富裕、均平、和谐、安定,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这就是孔子所希望达到的经济和社会目标。
在荀子的思想中,社会和谐主要取决于各阶层得到与其社会地位相适应的回报。荀子称:“贵贵、尊尊、贤贤、老老、长长、义之伦也。行之得之得其节,礼之序也。”(《荀子·大略》)等级贵贱之分与对物质财富占有多寡相应,在等级差别的对应中,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不同的人“或美、或恶、或厚、或薄、佚乐、或劬劳”,而人们又安于自己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
儒家重视利益协调,并主张通过相关机制的建立来实现社会整合,维护社会整体的和谐状态,从而达到天下大治的效果。站在社会学角度上看,儒家的和谐社会观重视人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并关注利益协调机制及其对社会整合的作用,从而使社会达到“老者安之,少者怀之,朋友信之”的理想状态,形成“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的大同社会。这些在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仍是重要的方面。继承儒家和谐社会观中的合理内容,并结合当代实际加以发展,必将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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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mplications of Humanistic Psychology on Student-centered Education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群众观点 哲学变革 当代启示
中图分类号:B0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09-0394-01
引言
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建立在实践基础上,其精神内涵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因此,它有着顽强的生命力。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建立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原理之上,中国共产党坚持走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道路,并且结合中国国情,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做了科学的哲学变革,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也为中国共产党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提供了精神指导和理论实践,中国共产党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态度,对马克思主群众观点在中国的发展深入到具体的实践当中。
一、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概述
1.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研究现状
长期以来,国内为对于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的研究较为全面和深刻,但是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研究力度上明显不如其他方面,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以“群众观”为关键字的论文检索文献仅339篇,不过在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地位与作用的研究方面还是较为深刻的。国外对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群众概念的界定和对群众的态度。除此之外,大部分东欧的“新马克思主义”[1]者还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发展规律做出相关探讨,他们反对斯大林主义的历史决定论,而强调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这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理论精神存在内在的契合性。
2.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形成
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兴起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形成奠定了现实基础,其中封建没落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萌芽和生长的客观历史条件,而阶级关系的日渐恶化使得群众的革命热情空前高涨,这位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做出了肯定。19世纪的工业发展使得欧洲各国资本主义制度得以建立和完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不断加深,由此催生的工人运动奠定了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
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哲学变革
1.“群众社会”: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根本切入点
“群众”的概念在阶级社会中是作为通直接及维护自身统治的工具而定义的,而在资产阶级革命当中,“民主”这个概念是作为“群众”在政治权利上的衍生[2],但是究其本质,依旧是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其利益而对人民群众进行压榨和剥削的一种手段。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则是站在广大人民的立场上,从大家的根本利益出发,分析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和组成特点,对人民群众在国家重点地位和作用做了全面深刻的分析,因此,群众社会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根本切入点。
2.“群众原则”: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根本立足点
马克思认为,只有群众的实践才是社会关键得以稳定发展的前提,马克思在社会的进程中发现群众的意义。“群众原则”在“未来哲学”的实践发展过程中衍生出了无尽的力量,只有真正融入了群众的实践才使真正的改变世界,因此,建立“群众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在进行人民群众意义思考时的根本立足点,它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哲学演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当代启示
1.发展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
马克思主义现代化的理论进程中,群众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就是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去研究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求。在多次的革命实践中,马克思主义一次次向我们当和国家证明了人民群众的巨大力量。党和国家要发展,就必须相信人民群众和依靠人民群众,这既是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的理论要求,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在伟大的革命历程中得出的宝贵经验。所以我们应该大力弘扬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定不移地依靠广大人民群众。
2.发展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社会主义建设需要不断进行改革,而升华生产力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解放发展生产力,其中人民群众是生产关系中最为强大也最为重要的力量,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是我们认识到中国共产党要发展生产就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是人成为生产发展中的主体和中坚力量。因此,在社会主义变革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哲学变革过程中,应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发挥其创造力。
3.发展最终目标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发展的目标包括经济发展目标和物质利益发展目标两个方面,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建立在敬重贫富原则基础上的公正致富,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3],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正是中国共产党进行社会实践的做根本的指导思想和理论源泉。我们党坚持相信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与人民群众共进退,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的变化,同时也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哲学变革提供了实践支撑。
四、结语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生产力也随之发生变革,而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方法论,在党和国家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们党始终坚持走人民群众路线,坚定不移地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但是我们也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看做教条性的东西,而应该使其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哲学变革过程中,实践依旧是其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也就启发我们在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方面应该积极实践,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生产性和创造性。
参考文献
[1]张有奎。马克思哲学变革的精神实质及其当代意义[J].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02)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民本思想;规律性
一、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一)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对待人民群众的总体看法和基本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先进性的重要标志,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原理,“唯物史观理论有许多重要原理,但有两个最重要的原理即历史发展客观规律性原理和群众史观原理。”[1]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核心和本质是人民群众主体论,就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上,确立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主体和主人的观点,并进而确立马克思主义政党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有着各方面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主要表现在人民群众历史主体论、人民群众实践主体论、人民群众价值主体论、人民群众权力主体论、人民群众利益主体论、人民群众执政主体论等六个方面。
(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传入中国后,优秀的马克思主义者及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中国实际和中国文化不断对其进行丰富和发展,使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充满生机和活力,更好的服务于中国的发展。
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争取到了全国各族人民对党的支持。在长期的实践中,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并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定为党的宗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提出把“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其中“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直接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三个有利于”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赋予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新的时代内涵。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应对时代潮流,应对新世纪的挑战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的人民利益主体论。以为核心的党的第四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运用和发展。以为总书记的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为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出了中国梦。中国梦的基本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民族振兴都是为了更好的实现人民幸福,充分体现了在社会改革攻坚期,我国社会改革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中国化过程,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本质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和中国文化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不断发展和创新。
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
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常宝贵的财富,闪烁着中国人民的智慧,是中国政治文化中的重要思想。民本思想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历代思想家都对“民”的问题进行过阐述,从而形成了丰富的中国传统民本思想。
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夏、商、西周的孕育和萌芽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民本思想非常明显的特点是:原始、质朴、自然,并在一定程度上带有原始宗教的色彩;第二阶段是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与理论概括阶段,这一时期思想家进一步认识到了民的重要性,进而比较系统的论述民本思想,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儒家的“仁政”学说,为统治者推行民本思想以维护其统治构建了一个价值体系;第三阶段是汉唐时期的发展与完善阶段,“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把儒家思想作为统治思想,儒家的“仁政”也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唐朝儒家的民本思想已被大多数统治者所接受,唐朝统治者通过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和运行大力发展和完善了民本思想;第四阶段是明清时期的成熟与蜕变阶段,明清时期中国封建社会逐渐走向衰落,君主集权达到鼎盛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激烈,资本主义在南方萌芽,民本思想趋于成熟并呈现出新特点,资本主义的萌芽使得民主意识不断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本思想向民主理念的转化;第五阶段是近代的转变与质变时期,西方民主思想传入中国,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逐步向民主思想转变,政治上则表现为人民要求君主制向民主制转变。
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产物,其主要论证的是统治阶级与“民”的关系,是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服务的,无论是儒家的“仁政”思想,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还是唐太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统治理念,都是把“民”放在一个被统治的地位上,为了维护“君”的统治来论述“民”的重要性。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目的是如何统治群众,而不是如何为群众谋利益。
三、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中国传统民本思想
(一)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联系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中国传播发展的过程中难免受到了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来自于二者的一些相似性方面。这些相似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二者都强调“民”的重要。无论是中国传统民本思想还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都强调“民”的重要性,都强调“民”的重要作用,强调“民”在社会中的重要性。
第二,二者在人道观念和实践理性等方面存在内在的精神关联。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能够在中国实现,并且不断发展,除了与马克思主义本身的特征和中国社会的需要有关外,还因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在人类文明和精神上的相通性。[2]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在人道观念方面都强调对人的重视,人们渴望被重视、被尊重的心理是人们生来就有的一种自然心态。在实践理性方面,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都是所处时代下的理性思维,并指导人们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区别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在一些方面的确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但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这些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产生时代不同。任何人都难以摆脱时代的局限性,所处时代不同,就直接决定着思想产生的物质基础不同,而物质基础决定着人的思想和意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大工业时代资本主义文明下产生的关于人的解放学说,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是在封建社会农耕文明中产生的思想,由于产生时代不同,它们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不一样的,内容也就必然不同。
第二,出发点和归宿不同。民本思想是统治阶级在自我反思的前提下对自身安危条件分析的产物,民本思想更多的不是为了“民”的利益和发展,而是为了“君”的利益和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保证剥削阶级的剥削正常进行,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民”影响统治和稳定。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社会主义的学说,首先社会主义国家中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真正的从广大人民的利益出发的,承认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前进的动力,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无产阶级解放自己乃至解放全人类的强大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目的是让每一个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人认为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是推动这个国家进步的动力,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而不是封建时期的臣民意识。
第三,实践结果不同。由于剥削的存在,封建社会民本思想的实践只能以对生产关系的调整方式进行,其只能是维护原有的生产关系,暂时缓和社会矛盾,不让社会矛盾尖锐化危及统治和稳定。在资产阶级社会中,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实践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其实践方式是对旧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彻底摧毁,建立新的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从而建立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国家。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尊重和维护群众主体地位,让人民群众做自己的主人,管理自己的事务,从而促进人的发展。
第四,本质不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是封建社会统治者为了维护其统治的“防民”思想,其本质是维护剥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对待人民群众的总体看法和基本观点,尊重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其本质是人民群众主体论。
总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其他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一样,在中国化过程中必然遭遇中国传统文化,并与之交锋、碰撞、融合。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中国化过程中必然与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交锋和碰撞,事实证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能在中国传播,并且深入人心,与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文化基础密不可分,二者有共通之处,这个共通之处就是二者都强调重“民”,二者在某些人类共有的精神上有相通之处,有内在的精神关联。但是,不能因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在都强调重“民”,二者存在文化精神相通的可能性,我们就直接以中国传统民本思想解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我们应该看到二者的诸多不同之处,尤其是二者本质上的不同,既联系又区别的辩证的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
小结
在认清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关系后,防止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去改造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也不要直接用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来解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中国化过程中汲取了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精华,但是二者仍有区别,不能混为一谈。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作为马克思主义根本立场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加强党的群众工作,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人民群众,也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相信自己的每一份努力都是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力量中的一份,增强主人翁意识,自信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注释]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时代语境;文化语境;文本语境;教学语境
中国高等教育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实效问题,由于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密切相关,近年来受到党和政府的极大关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等文件,但如何切实贯彻落实这些文件精神,需要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合理语境进行深入研究。所谓“合理语境”是指具有合理性并被成功接受的条件和方法的总和。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时代语境
任何理论的产生和接受都需要一定的时代条件。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关于工人阶级解放从而全人类解放条件的学说。除了德国古典哲学和一系列科学发现提供创立新世界观的前提条件外,工人阶级的日益壮大和其受残酷剥削的地位之间的反差,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主要时代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和他们的战友们对工人阶级进行启蒙教育的现实基础,是工人阶级进行解放斗争的现实需要。聚集在工厂的大批工人的极端贫困,引起具有自由民主意识的知识分子的同情,进而成为寻求解放这些贫困工人的条件的探索。马克思和恩格斯相信工人阶级解放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但他们有责任提高工人阶级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使工人阶级意识到自己悲惨境地的原因,并指出其走出悲惨境地的道路。
在工人阶级改变自己受剥削压迫地位的革命时代,对工人阶级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工人阶级解放斗争的切身需要。工人阶级有了解自己处境的思想亲和力,他们的受剥削压迫地位容易使他们以一个阶级整体来意识自己。
恩格斯在描述英国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时说,他们的“阶级的生活条件本身就给他们一种际的教育贫困教人去祈祷,而更重要得多的是教人去思考和行动。英国工人几乎都不会读,更不会写,但是他们自己和全民族的利益是什么,他们却知道得很清楚。”种阶级整体感正是高昂的政治生活和高度的理论教育所需要的精神氛围。这意味着他们的政治意识、阶级意识和理论意识远远走在他何的文化和技术教育前面。而马克思、恩格斯和他们的战友们对工人生活的各方面极为了解,能够将理论的深度和鲜活的生活细节充分结合起来。后来,列宁把对工人阶级进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过程称为“灌输”,这实际上只注意到了这种教育的一个方面,即教育者的主动性,而对受教育者的主动性有所忽略。
随着工人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而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代,工人阶级被迫作为一个阶级整体出现的条件不存在了,解放了的工人比受剥削压迫时期获得更多自由,他们现在更关注的是他们自己作为个人的现实物质和精神生活,而不是他们的阶级地位。“工人阶级”这一概念不再像革命时代那样所指清楚,鲜活亲切,而变得所指模糊,干扁抽象。这时,工人们对政治生活的关注和理论教育的需要大为降低,革命时代用于教育工人父辈的那些道理已经与解放了的工人有相当的距离。占统治地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占统治地位的工人阶级之间的关系,理论上是直接的,而对于现实的个人来说却是间接的,因为理论与现实的一定距离是统治的自然需要。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工人阶级个人还能够保持革命时代的阶级意识、精神整体感和理论亲和力,那就是社会主义国家都经历过的强大资本主义世界外部压力下的状态,这种外部压力仍使工人阶级个人处于革命激情中,现实的物质生活可以退居次要的地位,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方法仍能被他们接受。苏联社会主义革命之后直到冷战结束前,社会主义国家受资本主义世界直接压力,使工人阶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处于这种状况下。
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冷战时代的结束,这是中国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时代语境中的两个决定性因素。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既不属于社会主义革命类型,也不属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冷战类型,但这并不是说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不需要了,而是说在理论内容和教育方法上必须进行新的理解和设置。显然,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还没能对这一新的时代语境做好充分准备。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意味着个人更多从阶级整体中游离出来,原来维系工人阶级个人为一个整体的直接被意识到的因素,逐步转化为由市场和法律来规范的不被直接意识到的因素。个人的文化和技术教育,以及直接的生存竞争和幸福,远远超过了阶级意识、政治意识和理论意识。社会成员“主要面对一个首先是按利益原则为评价标准的社会,面对一个完全由量化的契约关系重组起来的社会”。冷战结束后的全球化时代使中国的这种转型不断得到强化,资本主义的威胁从直接压力变成优势地位的逐步渗透。显然,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既要能对这种渗透起防护作用,使受教育者有维护社会主义国家的强烈政治理论意识,又要能鼓舞面对生活的个人,使他们更能独立地面对现实。
防止资本主义渗透的关键是培养中国大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培养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独立公民,主要在于养成能在社会主义大环境中生存的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和素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这两个任务,从根本上说都依赖于营造的社会环境,而不是直接教育,也就是说,依赖于不知不觉形成的教育环境,而不是大张旗鼓地进行的宣传。爱国和爱社会主义,做一个有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公民,必须从现实文化气氛中加强,必须变成从小就从其中感染的生活方式。由于教育语境的转换,我们对“政治教育”概念、“政治”概念、“理论”概念的理解,以及对教育成效的检验,都要发生相应的变化。在一种环境中潜移默化养成的政治认同感,往往在重大的政治情境中才能被焕发和显现出来,而在平常情境中显现出来的则是独立公民的合法行为。因此,我们要营造导致政治认同感的各种环境,并使其产生长远的影响。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文化语境
马克思主义理论起初不仅产生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斗争比较尖锐的西欧,而且深深植根于西方文化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进入中国后如何与中国文化合理对接,马克思主义理论如何切实建立在中国厚重的文化土壤上,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必须认真研究的严肃问题。
依照马克思主义原理,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对政治和文化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西方文明中工商业从一开始就在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导致社会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相对比较发达,政治集权化受到一定的约束。与此相反,在中国五千年文明中,农业始终在经济中占绝对主导地位,导致血缘宗族关系和自然地域关系在社会关系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而工商业及其组织没有对社会产生深刻影响。西方和中国文明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上的这些不同关系导致文化上的不同特质,这些文化的不同特质对于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影响,在非常时期也许不是很突出,但在社会正常发展时期就成为不容忽视的因素。
首先,在西方文化中,个人与群体的分离比较彻底,个人有比较强烈的归属群体的自觉追求,这一倾向发端于希腊文化,在基督教文化中发展到极端,由此有利于培育个人的自我意识,并发展了较高的抽象思维和理性思维,对未来理想社会的追求(尤其在宗教影响下)比较强烈。马克思主义对未来共产主义理想的追求是西方几千年追求理想社会传统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尖锐对立的新时代条件下的继续。西方文化的这一传统无疑有利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广大贫困民众尤其在工人阶级中产生影响。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工人阶级中唤醒并延续西方文化中对未来理想的、公正的社会的渴望。而在中国文化中,个人与群体(主要是血缘宗族,地缘关系不过是其延伸)紧密联系在一起,个人对群体有一种自发依赖(或者天然地被束缚着),有比较好的亲缘归属感,容易建立一种伦理文化。这种归属感积极的方面是容易与反对宗教、追求现世理想社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建立亲密关系,但这种社会关系不利于人的抽象思维和理论思维的形成,不利于完整地从理论上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容易采取实用主义的理解态度。对个人来说,个人与群体的自然亲密感可能在个人心中会积淀一种挣脱自然群体束缚的潜在的文化心理倾向(现代化过程无疑在不断加强这种倾向),这种潜在的挣脱心理一旦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尤其是其“灌输”方式所产生的逆反心理结合起来,便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取得成效的极大障碍。
其次,在西方文化中,从古希腊开始逐步培养自由和平等的意识,先是古希腊——罗马自由民的平等.然后是宗教原罪面前的平等,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金钱和法律面前的平等。古希腊文化强调自由民对公共事务的关心和责任感,其结果是社会伦理规则高于自然伦理关系,这些方面尤其得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和法制机制的进一步强化,有利于培育个人的社会规则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无疑是西方文化中最有社会责任感的知识分子,他们以探寻工人阶级乃至全人类解放的条件为自己的神圣使命。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从自然关系和不公正的社会关系中充分解放出来的“自由人联合体”。共产主义社会的建立过程要求极大地提高个人的社会规则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这是西方文明在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基础上的更高要求。而在中国文化中,几千年封建生产方式使农民束缚于小块土地上,社会的公共生活从组织到规则都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在社会的正常发展时期,个人的社会规则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相对比较弱。因此,当前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要引导受教育者切实关心公共事务,建立个人的社会规则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最后,由于工商业和资本主义在西方文明中的充分发展。社会民主发展到比较高的程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能够看到经济关系对社会其他关系的决定作用,依此来划分社会阶级,分析社会结构,规定阶级斗争内容,另一方面可以采取比较合法的斗争形式为工人阶级争取权利和地位,存在着采取和平的方式实现社会主义的可能性。在这种文化和社会状况下,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所采取的方式和内容的重点都有西方文化和社会的特点。而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形成了高度的集权和专制,经济之外的政治关系、宗法关系等因素长期包裹着经济关系,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某种程度加重了这一文化特点。这导致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从一开始就有两点变化: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解上有一些重心的变化。例如,对于究竟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经济决定论重要,还是作为自觉社会活动的阶级斗争重要,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最初接受苏联革命和列宁的影响,坚持阶级斗争的重要性,正如西方学者评价李大钊宣传马克思主义时所说的:“只有相信自觉政治行为的创造力,他才能看到尽快将中国从落后和社会苦难中解放出来的可能性。”‘李大钊的影响下,也出于当时中国救亡图存的现状,毛泽东也自觉地赞同阶级斗争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甚至将这一关系延续到解放后,超出经济关系来划分阶级和谈论阶级斗争。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吸收和传播马克思主义时的理解不能不受当时中国革命的出发点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二是中国工人阶级争取权利和地位的斗争,以及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教育,没有民主的、合法的渠道,只能走武装革命的道路,反过来更激发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阶级斗争重要性的强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遭遇的革命特点和文化语境至今仍影响着我们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内容和方式。 转贴于
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传人到改革开放这一段时间也许是个例外,先是西方殖民化力量对中国的强大刺激,后是帝国主义国家对新生的人民共和国的封锁,救亡图存和保卫新的革命果实的需要,激发了全民尤其作为社会脊梁的知识分子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激情,这为自觉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创造了有利的客观环境和思想氛围。迄今为止,近代百年的屈辱历史引发的爱国之心仍是凝聚中华民族的重要精神资源。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文本语境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从文本上看,不仅存在各种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的完整准确问题,而且存在着马克思主义文本与非马克思主义文本的关系问题。在各种理论和价值观都在传播的时代,不能客观地说明马克思主义与其他思想倾向的关系,马克思主义不能从其他思想倾向中吸收借鉴有益的东西,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来说是一大缺陷。
自马克思主义创立以来,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有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文献,所以,不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需要整理出版和翻新,马克思和恩格斯同时代或稍晚的准经典作家的作品需要翻译出版,而且当今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共产党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文本也是我们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重要文献。马克思和恩格斯同时代或稍晚的准经典作家对于阐释和使马克思主义系统化起了重要作用,有他们的文本,可以使我们更系统完整地、有时也更容易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文本对于我们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世界影响,对于我们提高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自觉性,对于我们剖析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病、树立社会主义必然战胜资本主义的信心,都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这些方面的工作还很不系统完整,这对于形成全社会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氛围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非马克思主义理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不仅中国马克思主义教育,而且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都经历先是极端否定非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价值,后过度赞赏非马克思主义理论价值的过程。这当然都不是合理的态度。
在否定非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价值方面,在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了一种对非马克思主义理论不屑一顾的固步自封的态度。这种固步自封态度的形成,可能与强大的资本主义世界的包围和压力这一客观因素有关。这样,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中,我们并没有持续地追踪非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线索,对其进行系统的、合理的比较研究,对其文本进行有序的整理。这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造成两个不良后果: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在较少外部刺激的条件下变得越来越僵化,缺乏理论创新的活力。二是由于没有与非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有效争论,影响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形成接受非马克思主义理论挑战的自我维护能力。
改革开放后,马克思以前和以后的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理论未加批判和引导地涌人思想界和教育界,出现了对非马克思主义理论过度赞赏的倾向。据统计,中国20多年来出版社所出版的哲学文化论著,非马克思主义文献是马克思主义文献的几十倍,因而受教育者所阅读和接受非马克思主义文本的机会几十倍于阅读和接受马克思主义文本的机会。而且,由于学科、教育和研究体制等方面的原因,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和非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存在着极大的隔阂,很少有人横跨这两个领域并做出创造性的贡献。所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评价、分析批判和吸收借鉴,是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教学语境
除了社会大范围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氛围外,对于教育者来说,还有一个在可控范围内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教学问题。这是影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成效的最直接因素,也是首先可以改进的因素。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理论与实际相脱离。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教材所归纳的原理与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与鲜活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形象相脱离。一是20世纪30代形成的教材体系沿用至今,二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被分割为不同的课程,而且每_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教材都大同小异,主要是抽出来供考试和记忆的知识点。教学过程中如果不能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出发,不辅之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思考和实践的生动历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就容易变成教条。
第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现代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在教学中脱节。一种理论只有深深植根于某一或某些具体科学中,才有新鲜的血液不断向顶层理论结论输送,马克思由于深入研究政治经济学才使其唯物主义历史观成为鲜活的理论。而要将从事现代科学技术的受教育者引导到自觉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者必须从某一或某些具体科学出发,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某一或某些具体科学紧密结合起来,谙熟具体科学到达抽象理论的通道。没有这种修炼,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就可能脱离学生的接受能力和需要。所以,教育者的知识结构和研究路径也影响着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成效。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文本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1)03―0070―0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一概念,可以从三个维度去理解:一是理论形态上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身;二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下的一个二级学科;三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一门课程。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围绕这三个维度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地研究。本文侧重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身谈谈学界在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什么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怎样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几个问题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称谓有多种。将其称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马列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先后称过“马列主义普遍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此后,在党的文献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称谓被继承下来,得到了普遍使用。但究竟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有哪些?由于切入的视角各异,理论界给出了众多的答案,可将这些答案归纳成以下六种观点:
一是实践检验论。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要管用,只有能为当前的实践服务,经得住实践反复检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才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学者就指出,“基本原理”是相对于个别性的结论或理论判断而言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著作中经过实践反复检验而确立起来的具有普遍的真理性和价值的科学理论。也有的学者从改革开放后,我国所面临着的经济落后国家怎样巩固、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新实际,指出了邓小平着重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和如何认识、建设社会主义的角度归纳了一系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即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公有制,按劳分配;无产阶级;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r2’
二是层次论。持层次论的学者比较多,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有层次的,而这种层次性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容所决定的。有学者就指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仅包括世界观、方法论,而且还应包括用这种世界观、方法论去解决现实问题而作出的具有普适性的理论概括。因此,基本原理是有层次的。可以把世界观、方法论作为基本原理的第一层次,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精神实质和核心内容。第一层次的基本原理与人类社会普遍实践相结合,形成了第二层次的基本原理。第一层次的基本原理与人类社会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了第三层次的基本原理。有的学者还进一步指出,第一个层次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指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说得再具体一点,世界观包括历史观和价值观,方法论主要是指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
三是整体论。从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出发,概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内涵的学者亦较多。有学者指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它之所以统称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原因有二:第一,对于揭示的对象而言具有普遍性。第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虽然分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学科特点,但它们又从属于马克思主义整体,彼此从理论上相互支撑,相互渗透,不可分离,因此可以统称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还有的学者认为,没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因而,从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出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最核心的内容包括:其一,物质的观点;其二,世界是以辩证的方式存在的观点;其三,人的认识是一种能动反映的观点;其四,生产劳动的观点,或更进一步抽象为社会实践的观点;其五,群众史观;其六,社会进步论和人类解放论。
四是社会观、历史观和世界观论。有学者从社会观、历史观和世界观的角度,概括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的内涵。该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由马克思――马克思主义奠基人确立的科学社会观、历史观和世界观。因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包含的几个主要观点有:纷繁的人类社会,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等四大要素组成;生产力是社会一切要素中最活跃的要素,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任何一种生产关系在它所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之前是决不会灭亡的,任何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生产力)在旧社会胎胞里成熟之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在生产力和社会革命推进下,依次经历了原始公社、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四个社会经济形态。资本主义将被共产主义社会经济形态所代替。
五是价值、原则论。有学者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价值和根本原则方面,概括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涵。持该观点的学者说,解放全人类的价值追求、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和实践观是构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三个要义,坚持这三个要义的有机统一才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也有学者指出,无论包含多少理论上的探索、论证乃至发展变化,使马克思主义成为它自己并且始终不变的根本原则,其实就是这两条:一是“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二是“一切为了人民”的价值导向。如果想找到一种最简单明确的表述,那么可以这样说:“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到底就是两句话:实事求是,一切为了人民!”
六是立场、观点和方法论。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他指出,立场就是看问题、解决问题的立足点、出发点。立场有真理f生和价值性两个维度,即唯物主义和无产阶级、劳动群众的立场;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则包括以下内容:世界统一于物质的观点;世界是以辩证的方式存在的观点;人的认识是一种能动反映的观点;生产劳动的观点;群众史观;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就是指站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上所获得的或所形成的基本观点在认识和改造世界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方法主要有: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方法;辩证分析方法;在实践中发现、检验、坚持和发展真理的方法;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
二、为什么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理论界为什么兴起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热潮,除了因为2005年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5个二级学科之一以彰显其重要地位和作用外,学者们还从以
下几个方面给出了答案:
一是总结改革开放基本经验的需要。2008年适逢改革开放30周年,改革开放的经验总结成为了理论界的研究热点,产生了众多的理论成果。其中,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成为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验的首要成果。有学者就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这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总结的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十条宝贵经验的第一条。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概括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经验时,将这条道路归结为“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也有学者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浴血奋斗的历史经验,是中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摆脱贫困、加快实现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首要宝贵经验。
二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构成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的基本要素、细胞形式。也有学者指出,任何一种思想体系或是学科,都有属于自己的基本原理或者说基本思想。它决定该学说的本质和学科的性质。马克思主义也是如此。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科学体系,它当然包括自己特有的基本概念、范畴、命题和最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体系的理论支撑。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就会成为空中楼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各国实际相结合也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所在。理解、掌握、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须要弄清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自身很难硬性规定。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很难硬性规定。因而,有学者指出,基本原理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性质的规定,即它适用范围的有效性问题,而不是量的规定。任何人都不可能确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数量,指定只有哪几条是基本原理。随着实践发展和时代需求,我们可能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本中,从后来马克思主义者的发展中发现新的基本原理,也有些过去被错误认为是基本原理的东西,实践证明并不具有普遍性。普遍原理同样是发展的、变化的。这就是说,随着客观实际的变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会随之变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固定”,必须要随着实践的变化而进行创新。
四是关系到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有学者认为,能否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关系到我们应该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该学者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究竟包含几条?内容又有哪些呢?对于搞理论研究的人来说,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很复杂。这个问题所折射出的,不仅是我们应该怎样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同时也是我们应该怎样以马克思主义的态度来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重大思考。有学者就从教条主义错误引起的危害方面,阐述了对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性。该学者认为,如果分不清基本原理与非基本原理,应该坚持的不坚持,这就会违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犯大错误;反之,不该坚持的去盲目坚持,就会犯教条主义错误,给实践带来危害。
三、怎样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是广大理论工作者应该肩负起的重要责任。而要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首先就要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即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同时,把握马克思主义是在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实践中实现发展的。大多数学者在研究中掌握住了这一精神实质,并指出了在研究中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学者就指出,丰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范畴,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首先要对马克思主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一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原理及其发展史中的范畴进行系统的梳理和筛选,从中提炼出一些最基本的范畴,将其提升为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范畴。其次要制定新的范畴。该学者在文章中还提出,为了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应该进一步加强从整体上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构成的科学体系,重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解读和理论创新,重视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联系起来加以考量,并注意划清一些基本界限,以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认识和创造性运用。还有学者认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关键在于:正确认识和把握什么是、哪些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实践的产物必须在实践中发展,不允许人们以教条主义的态度来对待它;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实践,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有观点认为,要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实践,理论工作者必须坚定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要在真信、真学、真懂和真用上下功夫;必须确立良好的学风,塑造高尚的道德人格,处理好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问题上的学习与创新的辩证关系;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不仅要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且要联系自己的主观实际;还要高度重视理论普及工作,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结合起来。如何结合?有学者认为,这需要实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的辩证结合和双向互动,让中国的同志解决中国的问题。
总而言之,“凡是摒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甚至以各种方式反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人也不可能是马克思主义者。只有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本国实际相结合,才有资格称为马克思主义者。”
二是在研究中要注意一些问题。较多的学者还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中所要注意的问题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其中,有学者指出,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中,应特别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等问题。为了从整体上科学地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根本问题,实现其价值取向,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理论联系实际。二是理论武装人民、服务人民。三是区分理论基础与具体方针政策。四是加强理论研究和建设。也有的学者从方法论的角度提出了在研究中所要注意的问题,该学者认为,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方法论上:要注意区分层次。从马克思主义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是在不同层次上使用“原理”、“基本原理”的。我们讲基本原理,首先,要明确是在什么意义上讲的,是指马克思主义理论整体的原理,还是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某一部分的原理,或是某一部分原理中的重要理论观点?只有范围明确,才能确定其基本原理的内容。同时,要注意区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管从哪个层次说,在其适用的范围内所揭示的客观规律是普遍的,而它的运用则是特殊的,因此不能用
特殊情况去判定其固有的普遍原理的正确或错误。
此外,有的学者从其它角度指出了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要把握的几个原则:遵循坚持与发展统一的原则;遵循理论结合实际的原则;坚持整体与部分相统一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与意识形态性的统一。
四、简要评析
综上所述,近年来学界在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什么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怎样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几个问题上的深入研究,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认识,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际意义。但上述一些问题的研究还有不足的地方: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论立足点――马克思主义文本――的研究不够重视。
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时代的需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要发展、创新,这是马克思主义不断焕发生命力和创造力的动力和源泉。但这并不是说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中,可以“随心所欲”、毫无根据地“创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更不能以实践的名义凭空捏造出几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创新和发展有其固有的理论立足点,这个立足点就是马克思主义文本,离开马克思主义文本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会失去理论支撑。马克思主义的众多基本原理蕴藏在马克思主义文本里,特别是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近年来,理论界围绕着“回到马克思”的话题,兴起了“马克思文本研究热”。例如,理论界在研究《克罗茨纳赫笔记》、《论犹太人问题》、《(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资本论》三大手稿等文本中,就产生了一大批有助于被吸收、可作为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论成果。它告诉我们“二手”、“三手”、乃至“多手”的研究资料和成果会遭遇解释学的“问题视域”,会曲解马克思主义的本真面目。这就要求我们在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要首先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尊重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原意,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并在真实地呈现马克思主义的本真面目的过程中,“让马克思主义走入当代”,“发展马克思主义”。
但即使如此,对马克思主义文本的研究仅仅是“回到经典作家”是不够的,还要研究马克思主义思想后继者、传播者的文本。包括第二国际理论家、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文本,乃至后马克思主义者的文本都是需要“回到”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博采众长,为我所用。此外,对文本的研究,要能坚持整体性的研究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研究方法、理论和实际相统一的研究方法;并用这些方法展开马克思主义文本史、发展史、传播史、文献史、专题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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