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在不断地变化发展中,有很多的社会现象许多人也不曾去注意,社会要文明、环境要卫生,这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如下是编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论文论文(精选10篇),欢迎参考阅读。
[关键词]文化人类学 传播学 主体性 方法论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7)07-0148-05
从目前的传播学研究来看,对实际应用的层面关注的比较多,而对传播的本质、传播的哲学思考则比较少。在人类越来越依赖于传播的发展过程中,仅从操作层面去审视传播已显然不能解决更深层次的问题,我们必须从传播活动的本质、传播对整个人类社会的根本影响上,来审视一切传播现象。在这里,我们试图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认识人类传播的意义,为当前的传播学研究提出一种新的视野和理论范式。
一、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的理论渊源
尽管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不管是在学科领域、理论背景、发展历史、实践功能等方面都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如果深入研究的话,就可以发现这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某些理论渊源的。①
在文化人类学的各种理论中,最容易与传播学产生关联的是文化人类学的传播论学派。传播论学派(diffusionist school)是西方文化人类学的一个重要流派,大约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于德国,后又影响到美国和英国。这里“传播”的英文词为diffusion,是一个取之于物理学的概念,是“扩散”、“漫流”的意思,与现在传播学中的英文词communication有所区别。但它们所关注的对象都是人类文化,即在研究对象上基本是一致的。这无疑为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架起沟通的桥梁创造了很好的理论前提。
文化人类学的传播论学派基本上可以分为两个流派,一是以德国、奥地利为主的历史传播学派,另一个是英国的极端传播学派。就学术渊源而言,德、奥传播论学派的理论先驱是德国的人类地理学家F・拉策尔(1844-1904),他通过研究地理环境与人的关系,论述了人种、文化的变迁,“其著作中已经提示了一种传播模式的思想,是为后来传播主义人类学思想的端倪。”[1] (P114) 这一学派的中坚人物是格雷布内尔和施密特,他们把文化现象看成是独立自在的东西,认为每一种文化现象(包括物质文化、社会制度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内容)都是在世界某一个地方一次产生的,然后开始向外传播,与其他文化结合,从而形成一定的文化圈。这种文化传播、借用和被借的过程,便构成了文化历史的基本内容。英国的传播学派的理论支点在于:埃及是人类一切文明的惟一摇篮。其代表人物是极端的传播论者里费斯,他认为世界文明都是由埃及传播而来,即所谓的“泛埃及论”。尽管这个学派的观点十分武断和偏激,但还是对后来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美国,以博厄斯为首的一批人类学家对这种观点进行发挥和改造,提出了“文化区”的理论,其实质是多中心传播论,主要研究各种文化现象之间的相异之处与互渗影响。对于文化人类学中的传播学派与现代意义上的传播学之间的关联,中国学者刘强认为:文化人类学中的传播学派,在对文化传播进行了许多有价值的实证研究的同时,第一次触及到了人类文化中的传播问题,“这不仅是对文化人类学理论的重要贡献,应该说也是现代传播学思想的滥觞。”[2]
在文化人类学的传播论学派产生之前以及之后近百年的发展史上,文化人类学曾出现过各种不同的理论流派,比如进化论学派、历史批评学派、文化功能学派、法国社会学派、结构主义学派、新进化论学派等等。如此众多的理论流派,预示着文化人类学完全有能力为现代传播学提供更为丰富的理论资源和知识储备。
从另一个理论层面上看,文化人类学又包括三个不同的学科:一是考古人类学;二是语言人类学;三是社会文化人类学。社会文化人类学关心的是人类社会与文化的传承问题,包括民族学和民族志两个方面。民族学是社会文化人类学中最大的分支,以系统与比较的方法来研究现存文化的类型及其发展过程;而民族志主要是收集各民族的文化资料,详细描述和记述各个社会的文化及其过程。在实际研究中,这两者通常紧密结合在一起。文化人类学的几个不同学科分别使用着不同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同样有理由、也有能力成为现代传播学研究的理论资源和知识储备。
20世纪上半叶以来,现代传播学的兴起和发展也表明,该学科一直都在有意无意中借鉴和吸收着文化人类学的知识背景和理论资源。传播学的集大成者施拉姆曾引用了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萨皮尔的观点说:“每一种文化形式和每一种社会行为的表现都或明晰或含糊地涉及到传播。”施拉姆还指出:“传播是社会得以形成的工具。传播一词(communication)与社会(community)一词有共同的词根,这绝非偶然。没有传播,就不会有社区,同样,没有社区,也不会有传播。使人类有别于其他动物社会的主要区别是人类传播的特定特性。”[3] (P2-4) 在这里,施拉姆借助于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试图揭示出人类传播的本质意义,这在某种程度上直接推动了传播学与文化人类学的整合,也开启了传播学研究的新视野。
二、回归主体性:传播学关于人及其文化的研究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传播学家们通常把传播学的母题规定为传播过程的研究,把传播学的主题界定为研究某个人传递刺激以影响另一些人行为的过程。这些研究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但却有意无意地淡化了传播活动的本质――人的一种生命活动,在不同程度上忽略了传播活动的主体――人。
当然,也有学者提出了传播学研究中人本主义转向的重要性,比如施拉姆就曾指出:“我们研究传播时,我们也是研究人――研究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他们所属的集团、组织和社会的关系;研究他们怎样相互影响、受影响,告知他人和被告知,教别人和受别人教,娱乐别人和受别人娱乐。要了解人类传播,我们必须了解人是怎样互相建立联系的。”[4] (P4) 根据这种观点,他把自己所进行的传播研究称为人类传播研究。虽然施拉姆对“人”这一主体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但其缺陷仍然是显而易见的。中国传播学者胡翼青一针见血地指出:尽管经验主义传播学在关注人的方向上已经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它还是不可能彻底超越自己。原因是不管是实证主义还是后实证主义,其理论假设都对人复杂动机的研究一筹莫展。因此,“施拉姆的传播学研究就始终没有真正建立起关于人类传播的理论体系,他的研究体系依然不得不遵从经验主义的假设和基本理论框架,他并没有真正实现着重研究人的理想。”[5](P207) 针对这种状况,胡翼青提出了以“人”为核心的传播学研究理念。他指出:经验主义和技术主义的人文主义转向,传统与批判两大学派的融合,预示着传播学未来的出路,而“信息人”将成为未来人本主义范式的研究核心,多元方法论将成为未来人本主义范式的研究路径。胡翼青基于人类信息传播发展历史提出了“信息人”这一具有普适性的概念,这种以“人”为核心的传播观念,无疑对传播学研究及其学科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但问题在于,对整个传播学研究而言,我们是否应该有更为广阔的视野呢?关于人的本质,我们是否应该有更为深刻的认识,从而推进传播学研究对“人”这一主体性的回归呢?我们认为,文化人类学恰恰在这方面为传播学提供了理论借鉴,同时也提供了开启传播学研究新视野的可能性。
在文化人类学看来,人既是文化的创造者,同时也是文化的产物。当代人类学大师克里福德・格尔兹说,人是一种编织意义的网而又囿限于其中的动物,这个意义的网,即是文化。他认为:“文化是一种通过符号在历史上代代相传的意义模式,它将传承的观念表现于象征形式中。通过文化的符号体系,人与人得以相互沟通、绵延传续,并发展出对人生的知识及对生命的态度。”[6] (P250)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文化成为人类本质最重要的展现。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可以说,文化是如此重要,必然成为任何社会科学门类所无法规避的话题;同样,文化的范畴是如此深刻和广泛,也必将为任何社会科学提供广阔的研究空间。当然,对传播学研究而言也不例外。事实上,对于人类“文化”与“传播”之间的关系,一些当代著名的文化人类学家都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比如莱斯利・怀特在考察人类文化的发展进程时,就发现了人类传播行为的巨大影响:“人们逐渐认识到,文化是一个连续统一体,是一系列事件的流程,是一个时代纵向地传递到另一个时代,并且横向地从一个种族或地域播化到另一个种族或地域。”[7] (P23) 哈里斯则更为直接地指出:“要说明社会文化的差异和相似,最有力的解释是传播。”[8] (P187) 而露丝・本尼迪克则强调说:“在对文化整合进行理解时,有一个社会事实必须予以考虑,这就是传播的意义。”[9] (P2) 显然,人类文化与传播之间的内在关系,使得建构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之间的理论桥梁变得更为容易了。
文化人类学对现代传播学的影响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传播学对文化人类学理论资源的吸收和借用,这主要表现为对人及其文化的重视,也就是所谓传播学研究的主体性回归;二是传播学对文化人类学研究方法的借用和发挥。对于传播学这样有高度实践性的学科而言,方法论上的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研究方法论的创新
传播学研究中一直存在着欧洲批判学派与美国经验学派双峰并峙的流派结构和理论分歧。传播学中经验学派和批判学派对立的根源就在于,这两个不同阵营中的学者对传播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具有不同的预设,他们在方法论上的分歧表现为坚持人文主义还是趋向于实证主义。
人文主义主要致力于探求自然界和社会生活的客观规律,主要关心人文世界特别是人的内心世界。人文主义者认为,社会科学研究应该有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独立的方法论原则,绝不能盲目效仿自然科学方法来研究社会科学。与此相反,实证主义相信所有科学都只能采用自然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他们认为,因果律是建立在能够通过经验证实之上的,因而就排除了科学家个人的主观因素对一般规律和科学理论的影响。因此,实证主义者认为社会科学应当模仿自然科学的传统和方法,对社会现象做出因果性说明,从而使社会科学成为精密的、实证的科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传播学正是在方法论的分歧和对峙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方法论上,欧洲传播学批判学派主要继承了人文主义传统,而美国的经验学派则更多地采用了实证主义的方法。因此,在传播研究领域中,一直存在着质化研究与量化研究两大传统。质化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查、焦点团体访谈、深度访谈和案例研究等;量化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内容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纵向研究法、实验研究法等。这两种研究模型的学术传统分别来自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10] 在传播学史上,人文主义和实证主义两种不同的方法论始终纠缠在一起,在冲突中走向融合,也在融合中持续着冲突,并在这两种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建构了现代传播学的理论体系。
传播学理论研究的踌躇不前,预示着方法论创新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这时候,文化人类学由于其研究方法的独特性,进入了传播学研究的视野。有学者指出:文化人类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相比,具有毋庸置疑的方法论优势,因为它采用第一手的、直接来自人际环境的资料,对文化的异同进行分析。如果说,社会学家依靠从问卷、访问和统计报告获得的第二手信息,历史学家在时间和空间上远离所研究的人和事,那么,文化人类学家则进行野外考察,“直接参与人们的日常活动,观察人们如何饮食、争吵、跳舞,倾听他们的日常交谈和嬉笑怒骂,并逐渐开始像他们一样地生活和从他们的角度来理解生活。”① 显然,文化人类学在方法论上的这种独特性,完全有可能为传播学研究方法的创新提供借鉴。尽管文化人类学的方法论在传播学研究中并不一定能扮演救世主的角色,但其借鉴意义仍不容忽视。
至今为止,在传播学研究领域运用得最为普遍和成熟的文化人类学方法,无疑是民族志的方法。民族志是20世纪初期由文化人类学家所创立的一种研究方法。研究者主要通过田野调查,深入到某些特殊群体的文化中去,从其内部着手,提供相关意义和行为的整体描述与分析。这种方法强调,要尽可能详细地了解研究对象实际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总体把握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进行分析与解释。这就意味着研究者必须长期融入研究对象的生活之中,成为其中的一员,并直接观察研究对象的行为,同时做出理性的判断、分析与研究。在传播学研究领域,较早使用民族志研究方法的是英国的文化研究学派。早在1958年,理查德・霍加特就把这种方法运用于其著作《文化的用途》中,这被认为“开创了英国文化研究中颇有特色的民族志传统”。 之后,民族志方法被运用于大众文化研究,并深入到传播学研究中来。伯明翰学派的学者们广泛地运用了这种方法。比如,莫利于1986年出版了《家庭电视》,在这本著作中,他真正采用民族志的方法进行受众研究,选取了18个家庭作为样本,研究者们亲自走进这些家庭中进行访问。访问既针对父母也包括小孩,一般持续一至二小时。为了留有空间进行思考、提问,整个访谈过程并没有结构化。而且,由于有其他家庭成员在场,以及对采访对象有着繁复的质询方式,莫利非常自信能获得真实的情况。通过这样一种参与观察加访谈的形式,莫利了解到了“客厅政治”对家庭收视的影响以及由此造成的不同家庭成员的收视体验。[11] 这被认为是大众传播研究领域中采用比较民族志方法的经典案例。中国传播学者郭建斌曾把经验学派的量化研究方法与民族志的方法进行比较,他认为:使用量化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访问、调查时,所涉及的话题、问题,尽管也可以非常详细,但由于方法本身的限制,总是不全面的。而民族志方法所强调的是,尽可能详细了解研究对象实际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总体把握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进行分析、解释。对传播学研究而言,“这与其说是一种研究方法的变革,不如说是一种研究理念的革命。”[12] 由此可见在传播学研究中引入文化人类学的方法,不仅在实践上是可行的,而且对传播学的学科发展乃至于理论体系的建构,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事实上,在经典传播学研究领域里,比如人际传播、受众研究等等,民族志的研究方法也已经被越来越广泛地运用,甚至有学者提出了“民族志传播学”的概念。
四、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研究视野的拓展
基于以上的研究,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文化人类学的引进能够拓展传播学研究的新视野。这至少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文化人类学的引入促进了文化研究学派的兴起。这是传播学研究中最早引进文化人类学方法的领域,英国的文化研究学者理查德・霍加特和莫利等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此外,伯明翰学派的另一位大师斯图亚特・霍尔。霍尔在《编码・解码》中依托于文本、关注观众解码文本的理论模式,把关注点转移到电视观众的观赏这一社会过程本身,从而获得别出心裁的研究成果。这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对莫利研究的延续。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将在未来的文化研究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第二,文化人类学的引入促进了传播学经典学派的创新和进步。民族志方法在人际传播研究中的运用,使得传播学领域产生了一个新的分支――民族志传播学,其关注的对象,就是语言社区中的人际传播。民族志传播学的先行者是著名学者德尔・海默思,他在1964年首次提出了“民族志传播学”这一术语。作为传播学的一个分支,民族志传播学有着自己的显著特征:“1. 传播实践而不是语言形式是其研究的中心;2. 在自然语境下的传播实践才是其分析的对象;3. 传播实践是具有一定模式的;4. 模式化了的传播实践是社区成员所依赖的共享资源的一部分。”[13] 由此,民族志方法在人际传播研究中的使用,有助于传播学研究者深入语言社区中直接观察搜集资料,从而揭示传播实践所隐含的模式。此外,民族志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对于大众传播研究也同样适用,并产生了诸多令人瞩目的成果。在对受众的研究方面尤其如此,以至于有西方学者把对受众的接受研究归纳为三种不同的重要范式:即接受研究、受众民族志、建构主义视野。民族志方法在受众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10] 可见,在经典传播研究中,无论是人际传播还是大众传播,民族志方法的介入都给传播研究带来了更多的新鲜内容,也促进传播学研究的创新和进步。
第三,文化人类学的引入促使了传播学研究中“仪式派”的产生。美国著名的传播学者詹姆斯・凯里在其1989年出版的著作《文化即为传播》中,对当今西方,尤其是美国新闻传播研究的发展做了理论上的综述。他认为:传播学研究领域一般采用两种观点,一是传播派,主要研究信息传播的过程,二是仪式派,他们认为新闻不是信息,人们读新闻并不是通过它了解现实世界,而是通过履行这个仪式得到类似于参加宗教仪式或民间传统活动所取得的满足和安全感。传播学者借鉴了文化人类学中的叙事文文体分析法,对新闻的叙事性质进行研究。该学派的学者认为,新闻有神话的性质,与神话一样使人们从杂乱无章的、难以捉摸的大千世界中建立起一个井然有序的、可知的主观世界,从而消除我们的疑虑,给我们一种归属感和安全感。因此,阅读和观看新闻的行为与参加宗教活动、仪式、纪念活动,有同样目的。[14] 这对传统的经验学派传播学研究格局而言,是一种突破。
第四,文化人类学的引入对当代的大众传媒研究有着巨大的贡献。关于这一点,美国学者萨拉・迪基1998年发表的论文《人类学及其对大众传媒研究的贡献》给了人们很大的启示。这篇论文以其在印度南部做的人类学研究为基础,旨在探究传媒在建构当代想象、自我和权力关系中发挥什么作用,今天的人类学家对这些过程怎样理解,以及今后的研究应该何去何从才对我们有利等问题。萨拉・迪基的研究表明:“人类学对传媒的分析越来越多,它们关心的常常是传媒中所包含的权力关系的复杂性,借助关于抵抗和统治的最新争论,说明这些观念之间的界限是可以打破的。”[15] 可见,文化人类学对深化大众传媒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新近的研究成果是美国学者柯克・约翰逊所著的《电视与乡村社会变迁:对印度两村庄的民族志调查》。本书主要采用民族志的研究方法,考察印度乡村生活的社会语境及电视在不断变迁的印度乡村中所发挥的作用。作者通过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着力于关注印度村民们的实际生活,并运用西方成熟的社会学与传播学研究方法,观察、分析电视媒介对东方社会发展的影响方面。“本书的价值在于它第一次系统地分析了电视媒介对乡村生活的影响,填补了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① 柯克・约翰逊的研究方法对当代中国传播学的创新和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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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知识解读,提升教学重视
初中语文教师应重视议论文的教学,强化对议论文知识的解读。具体来说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议论文教学的意义。学生在对这一类型阅读进行分析的过程中,经常出现错误,是中考失分的重点,并且由于学生是第一次正面的接触议论文,所以为学生打好学习的基础也是教学的关键。由此可见,议论文的教学主要有两个意义:一个是帮助学生提高中考成绩,另一个则是提升学生议论文的分析能力,减轻其今后学习的困难。
2. 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掌握。议论文教学虽然是初中语文教学的难点,但是每个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都有所不同。语文教师在采取学的同时,也要兼顾一些个性教学,针对学生遇到的差异性困难给予有效的解决。而要想达到这一目的,教师需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深入学生,掌握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做到有的放矢。
3. 对学生难以掌握议论文的原因进行分析。通过与部分语文教师进行讨论与交流,几乎所有的语文教师都认为学生在学习议论文方面存在问题,不能很好地进行议论文阅读的分析以及议论文的写作。究其原因,就是学生接触议论文的时间较短,在初中教育的前期和中期都没有为议论文教学打好基础,因此造成学生学习上的困难。
二、注重文本分析,培养阅读技巧
实践证明,只有让学生掌握了议论文的基础知识,才能引导学生开动脑筋,发散思维对议论文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因此,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教师要让学生真正对文本进行阅读,采用精读的方式全面了解文本内容,并对结构有一个初步认识。其次,要适当地介绍一些阅读技巧和分析方法给学生,以此来减少学生阅读方面的困难。但值得注意的是,教师不能采用灌输的办法进行这方面的教学,而应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让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通过独立思考总结出一些方法和技巧,这样才能让学生记得牢,并且得心应手。
三、引导阅读习惯,加强文本赏析
阅读是提升学生语文学习能力的有效途径,初中语文教师应提倡学生多多进行语文阅读,并且借助语文阅读的展开,提升学生对议论文的掌握程度。首先,初中语文教师可以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抽出时间带领学生进行议论文的阅读。选取的文章不仅要适宜学生阅读,同时也要具有一定的应用性,让学生阅读后可以对今后的写作或者阅读分析等有所帮助。其次,教师可以选取一些美文佳作让学生积累或者背诵,以此来弥补学生议论文写作方面的不足。第三,教师一定要注意对学生阅读习惯的培养,让学生可以正确地对文章进行阅读,提升文章阅读的效率和质量。例如,让学生养成书写阅读笔记的习惯或者让学生注重阅读过程中材料的积累等。最后,教师要培养学生文本的欣赏能力,这属于文学素养的一部分。通过欣赏能力的提升,可以让学生更好地了解议论文的精妙之处。常见的培养方法有两种:一是教师带领学生进行阅读,指出文章中的优美之处。二是组织学生进行讨论,通过彼此之间的交流,给予文章合理的评价。
四、结合实际生活,增加写作练习
无论是大文豪还是小学生,其在进行写作的过程中都离不开生活。因此,在进行议论文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注重教育教学与实际生活之间的联系,通过联系生活的方式,拉近学生与议论文的距离,减少学生对议论文的距离感。教师可以让学生观察生活,并对生活中存在的一些现象进行讨论。例如,看见老人摔倒该不该扶,汽车在学校附近鸣笛该不该制止等等。这样可以有效地将议论文教学和实际的生活相融合,同时也可以让学生更加关注社会生活,发表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意见,增加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城市建设用地等不断的增多,大量的土地被征用,致使许多的农民失去了土地。据调查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会相应的减少耕地大约52.77万公顷。倘若按照目前的城市化以及经济发展的速度继续发展,我国将会产生更多的失地农民。在失地农民大军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得到基本保障,大部分农民的基本生活失去了保障。农民和政府之间的冲突也因此而来。因此,由征地农民的利益受到侵犯而引发的社会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
二、我国现行社保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社会保障政策城乡不统一。全国有关社保政策不统一带来了各地执行的标准不同,造成了地区间待遇的不公平,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及城市化的继续推进;第二、各级政府责任不到位,不明确,有缺位和越位现象,导致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不稳定。中央政府没有承担起财政的主要责任,仅仅是依靠地方政府对社保缴费投入。导致社保水平偏低,不足以吸引被失地农民参保;第三、征地制度法制建设落后,没有详细的制度规定不能保障失地农民合法的权益。“先征后保”的征地程序,使农民处于被动和不平等的地位,对征地拆迁标准、征地后社会保障的标准缺乏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导致损害被征地农民土地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第四、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保存在着较多的阻碍。一方面是经济困难,农民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参加社会保障,而地方政府又没有足够的财力为失地农民建立应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另一方面是农民自身知识认知能力以及维权能力有限,无法运用有效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应有的权益;第五、土地补偿分配混乱,缺乏科学的征地制度。
三、完善实地农民社会安置的对策思考
(一)确保资金的来源
第一,关于出资主体的构成:一方面,可以将政府、集体、个人分为三方,由三方按照一定的合理的比例进行出资,在社保中承担与责任相对应的比例。如,余强毅曾指出政府出资部分应不低于社保资金总额的30%,从土地出让金列出;集体补助部分不应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40%,从余地补偿费用中列出;个人承担部分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交。另一方面,可以由国家、集体、个人、市场四方征地主体共同按一定的比例出资。最后,也可以考虑适当的加入社会中的互助力量:主要是指以慈善为宗旨的基金会和以党、团组织发起的爱心活动和个人的自愿援助。第二、确保资金筹集方式的多元化:可以推行“多元化经营”的资金运营模式。将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基金,通过投资经营实现增值,将全部养老基金交由银行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进行经营管理,死钱变成活钱,钱生钱,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首先,要让农民心甘情愿的拿出一部分的土地转让金,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基金。其次,将这部分资金进行稳赚不赔的投资,积极的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证券化投资思路,实现以地生财。再次,市一级以及市以上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年的城市的开况,从财政收入中给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建设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最后,也可以将发行国债的收益,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收益中的一部分资金投入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的建立之中。第三,完善资金的管理。一是政府要设置专门监管机构,用于监管征地农民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不会发生挪用公款,资金使用不当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应设立由村组集体代表和代表村组与个人利益的专家组成的监管理事会,既监督经营机构是否进行合理的运作,又监督政府监管机构是否履行了监管职责;三是将社保资金的管理及运行交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管理,并引入了公平的竞争机制。
(二)拓宽保障社保主体、范围的宽度和深度
首先是确定保障主体范围以及待遇。应将失地农民按照性别和年龄进行详细的划分,并制定详细的社会保障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分配不均的问题。然后,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保障制度。要改变传统认知观念,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纳入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当中,与城镇居民一起享受相同的待遇,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一体化进程,减少应制度不同,待遇不同而引起的贫富差异以及社会问题,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最后,要加强对失地农民就业技能的培训。政府通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街道服务以及城郊劳动密集型产业来增加就业机会;并且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发展劳动力密集型的加工产业和服务行业并给予失地农民政策倾斜,帮助增加就业机会,吸纳部分失地农民的劳动力。
(三)加强民主参与
社保方案的制定首先应该着眼于实地的调查,遵循社保制度建设自身客观规律;其次应该向公众进行公告具体的补偿评判标准,然后进行农民参与讨论,尊重农民的意愿;最后公布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要在整个过程中体现出民主参与,过程透明,结果公平的原则。
四、结语
【论文摘要】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会计的产生与发展拓宽了会计研究与应用的领域,将使传统会计的权益理论、会计核算方式、会计核算内容、收益分配形式以及会计报告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是以知识和人力资源为基础的经济,其实质是人本经济,即企业财富的创造将不再主要依靠物质资源的投入而是依靠知识和智力的投入,以人为本的管理理论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经营思想。企业是否具有竞争力和发展前景,不仅仅取决于其经营规模的大小和实物资产的多少,还取决于人力资源的投资和使用状况。人力资源将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企业创造财富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人力资源的投资状况成为衡量企业竞争力大小的重要标准。人力资源会计是指在运用经济学、组织行为学原理的基础上,由人力资源管理学与传统会计学相互结合、相互渗透所形成的会计理论与方法。人力资源会计是会计学科与其他学科融合与交叉的产物,人力资源会计的产生与发展是知识经济时展的需要。人力资源会计拓宽了会计学科研究与应用的领域,对传统会计权益理论、核算内容、核算方式、收益分配形式和会计报告模式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传统会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对传统会计权益理论的挑战
在传统会计中,所有者权益是指物质资本所有者的权益,只有物质资本的所有者才有权参与利润分配,而人力资本的所有者作为非物质资本被排除在所有者权益之外。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其重要性可能超过物质资本。当然,片面强调人力资本的极端重要性而看不到物质资本对企业财富创造的贡献和作用也是不切实际的。在企业创造财富的过程中,物质资本和非物质资本都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对传统会计权益理论予以拓展是十分必要的。人力资本所有者应分享企业所有权,作为一个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的特别合约,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质资本所有者都是平等的主体,都有资格和权利拥有企业所有权。
二、对会计核算方式的挑战
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使得全球经济趋向一体化,企业在瞬息万变的国内外市场中将面临着很多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加强对高素质人力资源的使用和争夺将成为企业的重要任务。知识经济也是人本经济,必须以人的发展为出发点,围绕人的价值来开展会计核算活动。人力资源成为企业最具有活力与竞争力的资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依靠掌握一定知识和技能的人力资源,通过人力资源的创造性劳动将企业物质资产与人力资产有机地结合起来,人力资产能够赋予物质资产高附加值。人力资源会计模式改变了传统会计只重视物质资产核算、不重视人力资产核算的现象。企业资本不仅包括物质资本,而且包括人力资本,并且人力资本的分布状况和结构形态已经发生变化。企业资产结构形态不仅包括物质资产形态,而且包括人力资产形态,企业会计核算范围从有形资产拓展到了人力资源为代表的无形资产。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产和人力资本在经济领域的出现,使得会计核算由单一的物力资产核算方式向包括人力资产与物质资产在内的双重核算方式转变。
三、对会计核算内容的挑战
知识经济又是全球化的经济形态,知识与信息的传播拓宽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企业会计核算范围从有形资产拓展到了以人力资源为代表的无形资产。企业投资形式发生变化,人力资产核算扩大了会计核算的内容,以资金、实物资产和固定资产为代表的有形资产将被以人力资源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所取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依靠人力资源,使得企业资产结构形态不仅包括物力资产形态,而且包括人力资产形态,会计核算由单一的物力资产核算方式向包括人力资产与物力资产在内的双重核算方式转变;人力资产的确认、计量、核算、报告以及收益分配将成为人力资源会计研究的重要内容。工业经济时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依靠有形资产和物质资本,企业的所有者投资形式是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有形资产,传统的会计核算都体现对有形资产和物质资本的确认、计量、核算和报告。知识经济时代是以人力资本为依托的经济形态,改变了资本的结构,这使得企业资产的重心发生了转移,企业所有者投资形式是知识产权和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会计核算范围从物力资本延伸到人力资本,有形物质资本与无形人力资本的结合扩展了资本范围,会计核算内容既包括有形的物质资本核算,又包括无形的人力资本核算。
四、对收益分配形式的挑战
按照马克思劳动创造价值学说,剩余价值是由可变资本创造的,人力资本是凝结在人身上的“劳动能力”,它通过市场流动和配置进入企业,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具有无形资产的特征,可以参照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和计量。同时,人力资本与物力资本共同创造剩余价值,也应当参与企业剩余收益的分配。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分配方式可以是货币形式(工资),也可以是非货币形式(股份)。会计核算应当考虑人力资本“按知分配”的形式,允许人力资本投资者将自己的科研成果或知识产权折算成股本份额,作为利润分配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股份持有者享有分红权,实现企业收益分配形式由“按劳分配”为主的方式向包括“按知分配”在内的多种分配方式转变。人力资源会计收益分配形式的变化改变了传统的会计平衡公式,使得会计平衡公式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成了“物力资产+人力资产=负债+物力资本所有者权益+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扩展后的公式表明,将以知识型人力资源产权所有者的身份参与企业最终剩余价值的分配,反映人力资本与物力资本共同分享剩余价值。
五、对会计报告模式的挑战
现行会计报告模式就是一张历史会计数据记录的汇总表,过于倚重已经发生的交易,致使企业在经营过程的竞争优势无法在财务报表中得以反映,但是这类事项或情况却对企业日后的经营业绩具有深远意义。会计作为对社会经济的反映,必须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对现有的财务报告模式加以改进是十分必要的。超级秘书网
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需要设置一套人力资源会计报告,把人力资源这项企业十分重要的资产及其有关的权益和费用在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准确反映人力资源的分布、使用和损益情况。反映人力资源状况的报表项目应在会计报表中加以体现,以便向人力资源的信息使用者反映企业人力资源的分布、使用和损益情况。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无形资产”项目下单独列示人力资产有关情况;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增设“人力资本”项目,用以反映企业人力资本及其增减变动情况;在损益表上,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之间增加“人力资产成本费用”项目,在“投资收益”后加“人力资源投资损益”账户;在现金流量表上,“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部分中,设置“处置人力资源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企业人员在调动、离职、违约等变动时支付或由其他企业代为支付的各种现金净额。设置“人力资产投资活动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人力资源取得、开发、培训等其他与人力资源相关投资活动所支付的现金。同一张财务报表中提供的会计信息,实行人力资源与物力资源相结合,货币计量与非货币计量相结合,确定信息与不确定信息相结合,表中列示与表外附注相结合,提供多样性与个性化的会计信息,最大程度地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双重要求,实现会计信息披露由单纯的会计信息向包括非会计信息在内的复合型会计信息转变。
综上所述,人类社会在由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过渡的过程中,世界经济的竞争从物质资源竞争转向人力资源竞争。这改变了传统的会计核算观念,因此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会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明确人力资本是可以确认和用货币进行计量的,探索和研究人力资源会计确认、计量、核算和会计报告的方法与理论。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为人力资源会计的应用和推广提供了契机,加强人力资源会计的研究与应用成为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应当把国外人力资源会计理论与我国的会计实际结合起来,借鉴国外人力资源会计研究成果,积极开展人力资源会计试点工作。人力资源会计的试点工作应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力资源会计核算体系,迎接知识经济对人力资源会计的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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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档案社会学的内涵研究
如何定义“档案社会学”是其研究的基础与先决条件。保自澄在《开辟档案社会学的研究领域》一文中提出:“所谓档案社会学,就是用社会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来研究档案、档案工作和档案工作者与社会之间的互相关系、内在联系和基本规律的学科”。陈智为在《档案社会学概论》中指出:“档案社会学,就是运用社会学所提供的基本原理,对档案与社会的关系作专门的社会学研究。”[7]两位学者都不约而同地提到,运用社会学基本原理去研究档案。笔者认为,档案社会学是从社会学视角来审视档案、档案工作和档案工作者,是运用社会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档案、档案工作及档案工作者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一门学科。
1.2档案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档案社会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把这个最基本的研究对象弄清楚。否则,研究活动就会误入歧途,走偏方向。保自澄认为:“档案社会学的研究内容和任务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档案、档案工作产生、发展、变化的社会基础和条件。
(二)档案和档案工作发挥作用的范围、程度和效果的社会原因,以及档案、档案工作的社会作用。
(三)档案工作者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档案工作者的社会心理和智慧才能发挥的社会影响。
(四)档案、档案工作和档案工作者之间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的研究。”保自澄强调的是档案、档案工作、档案工作者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陈智为指出:“档案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可初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档案的文化特点与文化表现。二、档案来源的社会性。社区档案、家庭与个人档案.以及各种载体形式的档案。三、档案的社会价值及其实现,档案的提供利用与开放,档案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四、档案面向社会的窗口—档案馆;档案馆与图书馆、博物馆的关系。五、档案事业的公共关系。六、档案工作与社会意识;档案工作与社会环境。七、档案社会舆论。八、档案立法。九、国际档案社会。”陈智为强调的是档案学与社会学的交界处。笔者更加倾向于保自澄所提出的档案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认为档案社会学研究对象大致分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档案的社会属性。“档案就是人们社会活动的产物,社会活动的历史记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即有文字、和国家之后而必然出现的社会产物。无论是古今中外哪个国家,哪个社会都必然会出现档案这一社会现象,也无论是通用文书档案,还是专业档案(包括科技档案)的出现也都是社会现象,前者是社会政治活动的产物,后者是社会生产活动的产物。”我们可从上述言论中得出,档案的来源是具有社会性的。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意识形态、经济条件等因素直接影响着档案的形成。总体上说,研究档案来源的社会性,除了要了解社会这个宏观因素外,还要研究立档单位、档案员等微观因素的社会属性。二是档案的社会价值及其实现。“档案是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它对社会历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人类保存和利用档案正说明档案具备特有的社会作用和价值。”档案的社会价值的实现与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密不可分。档案越齐全完整,就越能满足不同层次的社会需求,也就越能体现它的社会价值。档案的社会价值还与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编研能力以及对档案宣传的能力直接相关。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越高,就越能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编研能力越强,就越能拓宽档案工作的服务渠道。三是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从档案的社会功能来看,档案能够折射出政治的、历史的、文化的等诸多现象。档案工作不仅能为政治、历史、文化等领域服务,还能够为政治、历史、文化等领域保存档案,留下史料。研究档案工作在不同领域的社会影响,也是研究档案社会学的一项重要内容。四是档案工作者的社会地位。研究档案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可以分别从两个层面去研究。一是,从宏观的角度分析档案工作者队伍整体的社会地位。具体地说就是,在不同的政治制度、社会经济结构和文化发达程度中,去研究档案工作者的构成、层次及影响力。二是,从微观的角度分析个别档案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当代,一批优秀的档案工作者涌现出来。如:军旅档案人刘义权“、最美”基层档案人周珍、优秀干部信息管理工作者刘珍娥等提高了档案工作者的社会地位,扩大了档案工作的影响力。通过研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档案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可以分析出档案工作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重要性。
1.3档案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从研究方法上来看,档案学没有专属于自己的原生性的研究方法。传统的档案学借鉴的是历史学、文献学等学科。档案社会学的研究方法除了要保留传统的档案学的研究方式外,还应借鉴社会学的研究方法。笔者认为研究档案社会学要掌握以下几种主要方法:一是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是档案社会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定量研究侧重于、且较多地依赖于对事物的测量和计算。定性研究侧重于和依赖于对事物的含义、特征、隐喻、象征的描述和理解。[10]将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既依赖于对事物的测量,又侧重于事物的含义和特征。二是调查研究和文献研究。调查研究的方式指的是采用自填式问卷或结构式访问的方法,系统地、直接地从一个取自总体的样本那里收集量化资料,并通过对这些资料的统计分析来认识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社会研究方式。此种方法对于研究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及档案工作者的社会地位有着重要的意义。他可以从利用者、社会人士的角度去了解档案工作和档案工作者,利用问卷、访问的方式直接地了解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地位。
2结语
文献研究是一种通过收集和分析现存的,以文字、数字、符号、画面等信息形式出现的文献资料,来探讨和分析各种社会行为、社会关系及其他社会现象的研究方式。此方法具有很明显的间接性,通过文献资料来分析档案的社会价值与实现以及档案工作的影响与地位。
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已经瓦解,蜕变为资本主义了。
共产党失去了东欧七国的阵地。
社会主义中国,虽然顶住了八九浪潮的冲击,保住了共产党的统治,但是
贪污腐败日益严重,政权已经部分地蜕变为马克思所说的“阻塞社会一切生命
毛孔的寄生体”,并且这一过程还没有停止。
社会主义中国正处在自我蜕变为资本主义的过程中。如果这一过程不能阻
断,用不着外力颠覆,社会主义也将不再存在,共产党将会失去政权,即使不
失去政权,社会主义也名存实亡。
中国有三种前景:一是强大了,又保住了社会主义,这需要找到社会主义
发展道路,阻断自我蜕变过程;二是国家强大了,但丢掉了社会主义;三是既
没有强大,也没有了社会主义。我们要尽最大努力争取第一种前景,避免第三
种前景,但最有可能出现的是第二种前景。
研究社会主义挫败的理论机制
社会主义处于危机中!
要研究社会主义遭受重大挫折的原因和教训,探索阻断社会主义蜕变过程
的理论机制。
对于世界社会主义挫败的原因和教训,国内外已有很多文章论述了,我不
想一一列述。本文想要探索的是社会主义遭受挫败的理论机制,也就是说,是
怎样一些理论观念一步步把社会主义引向蜕变、挫折和失败的,看看能否找到
阻断上述蜕变过程的理论机制。
谁打天下,谁坐天下
1989年夏天,在中国共产党执掌政权还不到四十周年时,遇到了严重挑
战,共产党的统治岌岌可危。当时,有一天,邓小平历述周、汉、唐、宋、
元、明、清诸朝代各统治了多少年,长的八百年、六百年,短的也有二、三百
年,然后愤愤发问道:“难道共产党就统治不了五十年?”
邓小平是第二代领导人,也是第一代领导集体中的核心人物之一,他的这
番话也反映了第一代领导人执政的总理念。
后来,我听到转述这段话后,茅塞顿开,解开了多年来苦苦思索而不得其
解的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巴黎公社有精辟的分析,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
后,应当采取一些怎样的措施,应当怎样防止“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
人”,都有非常重要的论述。但是,从苏联到中国,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在实
践上都没有重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巴黎公社的分析,都没有照此去做。这究竟
是为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曾经百思而不得其解。噢!现在,我懂啦,“谁
打天下,谁坐天下”——这个千百年来改朝换代的传统理念,实际上也是我们
共产党人接掌政权的总理念。
这个执政的总理念并没有错
细细想来,也只能这样做,好像并没有错:
——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就是要夺取和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
阶级自己的国家政权,这不就是“谁打天下、谁就坐天下”吗?这和马克思主
义的基本观点并不矛盾。
——把中央和各级各部门的政权交给在夺取政权过程中做出过贡献的共产
党人,这既可靠,又是论功行赏,也合情合理么。
——刚刚被推翻的阶级敌人,千方百计要夺回失去的权力,难道共产党人
就不应当采取种种措施,把政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么?
——把这样和那样的权力和职位交给自己熟悉的部下、亲友和子女,这不
是人之常情么?
这些都是可以站得住的理由。“谁打天下,谁坐天下”——天经地义,合
情合理,无可厚非。
然而,蜕变的起点就隐含在这个理念中。
在“谁打天下,谁坐天下”的理念中,有一个核心的观念,就是把政权看
作是战利品,是胜利者可以切割享用的蛋糕。
在奴隶社会,男女俘虏是战利品,可以作为胜利者的奴隶,任其宰割;但
最重要的战利品还是夺得的政权,掌握了它就可以支配所辖领土上的一切资
源。
在封建社会,夺得了最高政权的皇帝把夺得的领土分封给他的有功之臣,
由他们掌握各自领地的政权,支配各自领地的一切资源。
在现代西方民主制下,通过竞选赢得了政权的政党,也总是把政府各部的
职位看作是战利品,分配给为其出过力的人。
共产党通过暴力革命夺得政权之后,把中央和地方各级政权及其各部门职
位,按其在战争年代做出的贡献和现实能力,交其掌管。当然,这也有论功行
偿的意味。分配权力的人和接受权力的人,实际上都有把这种权力看作是战利
品的观念。允诺接受和平解放的国民党将领以政府部长的职位,就是把政府职
位作为一种赏赐,一种可以交易的东西,一种可以分享的蛋糕。
这和共产党人本来的政权观是根本不同的。在共产党人看来,为什么推翻
旧政权,因为它是压迫人民的工具。为什么建立共产党人的新政权,因为它是
解放人民和保卫人民的工具。共产党的政权是解放和保卫人民的工具,这是共
产党人本来意义上的政权观。
当然,在掌权的初期,这种政权观还是居于统治地位的,把政权看作是可
以享用的战利品的观念还没有处于支配地位,但它已经隐隐约约存在了。
从生活特殊到贪污腐败
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各级政府官员是清廉的。群众有议论的,是有些特殊
化,高级干部坐小汽车,有保姆、厨师,孩子上专门的高干子弟学校,诸如此
类。
六十年代困难时期,十六级以上的干部每月有二斤黄豆补贴,有些干部有
多吃多占的现象。
六十年代后半期和七十年代前半期十年浩劫时期,军队支左人员有借机捞
一把的现象,有权力的人把自己的子女送到部队而不是让他们上山下乡。
在七十年代后期和八十年代初期,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初期,掌
握某些短缺资源的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出卖批条,进行“官倒”,发了大
财。在这期间,较早开放的沿海城市,有些人利用权力走私,倒卖房地产,买
卖股票,发了财。
在八十年代后期和九十年代初期,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有些人利用职√★√权
把国有企业财产据为私有,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九十年代后期至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日益普遍,日益严
重。这表现在:
——地区和部门的领导人,利用审批权,给这个或那个公司好处,以收
取、索取贿赂,数量惊人;
——海关和缉私机构,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或者收取不法商人贿赂以便
利其偷税、漏税和走私,或者自己伙同人进行走私;
——公检法部门,就像群众说的“吃了原告吃被告”,甚至和黑社会勾结
以骗钱;
——组织部门和掌握人事大权的负责人,受其贿赂给以提升,变相卖官;
——掌管计划生育的部门和人员,以收受掩护超生的贿赂或罚款,中饱私
囊;
——………
以权谋私扩大到全社会
政府官员以权谋私的行为,对全社会产生了恶劣影响。党政干部掌握党政
大权,但全社会各行各业的人员,也都掌握相应的职业权利和资源。上行下
效,官行民效。既然党政官员可以以权谋私,那么,我这普通老百姓为何不能
用自己手中的资源为自己谋利益呢?于是,各行各业就利用各自职业的权力和
资源为各自谋利益,这就刮起了各行各业的不正之风。这表现在:
——商业工作人员,在短缺经济年代,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稀缺商品,为自
己和亲近的人谋利益、拉关系。那时,在商品短缺、供不应求的条件下,顾客
有求于售货员,因而她们的服务态度傲慢。现在,那种傲慢服务态度已经不见
了,但是又出现了以伪劣商品欺骗顾客的现象;
——在医疗行业,医生和病人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手术刀不如剃头
刀”不见了,没有几百元、上千元、甚至上万元的红包,做手术是不放心的。
给病人开处方,药越多越好,越贵越好,住院就更好,可以得到更多的的提
成、回扣和奖金。买和用制药厂的药,制药厂可以给采购者和医生提成;
新闻报道也成了交易行为,被报道者出钱给红包,报道者不管真实与否给
以报道。
评职称,升学位,需要有论文多少篇,没有,花钱让报刊杂志登载;
——……
激化了争权斗争
既然政权是战利品,是可以分享的蛋糕,可以掌控相应资源,因而人们都
要得到更大的权力,都要控制更大范围的资源,因而,夺取政权之后,执政党
内各个层次上争权夺利的斗争日趋激烈。
在中央,在最高层次上,往往冠以“路线斗争”的名义。其实,除了路线
和政策的分歧之外,在很大程度上还有争权斗争的内函。至于谁是谁非,对国
家谁利谁害,这要视情况具体分析,但在本质上都是争权夺利的问题。
在中级和低级的层次上,争权斗争的形式更为复杂多样,或者借中央开展
的某个“路线斗争”把对手打下去,或者借地方上的某个问题给对手加一个罪
名,或者靠任用亲信,结帮拉派,排斥异己,造成完全控制所辖地区和部门的
局面,或者利用专政工具来对付对手,诸如此类,难以尽述。
这种争权夺利的斗争,是非常激烈残忍的,不仅在政治上打倒对手,甚至
采取阴谋手段肉体上消灭对手。
污染了学风
本来,共产党人的哲学是唯物论辩证法,是最追求真理的哲学。但是,在
掌握政权之后,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因素越来越少,唯心
论和形而上学的因素越来越多,离真理越来越远。
这表现在许多方面:
——领袖也是人,也有主观和客观的矛盾,也会发生主观判断不符合客观
的错误。但是,为了让人听他指挥,崇拜他,迷信他,却把他说成是天才,神
人,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错了也是对的,不能推翻。在打天下时,也
许需要这种绝对的权威,以应付复杂多变的危急情况;但在掌握政权后,如果
还是这样,那就会为所欲为,一错再错,造成严重失误。
——社会主义社会确实比其它社会好,但我们把它过分理想化了,没有矛
盾,没有缺点,至善至美。这不是“终极社会”了吗,那还有什么发展呢?一
听到苏共二十大揭露苏联社会的情况,就感到难以理解,甚为吃惊,就是这种
错误观念所致。
——对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只能说好,不能说坏,甚至不能怀
疑。其实,这些路线方针和政策不仅可能会错,而且即使正确的方针政策也可
能会产生负面影响。
——社会本来是复杂多样的,人们对问题的看法也是各种各样的。但我们
的报刊传媒只能有一种声音,只能说好,不能说坏,只能报成绩,不能报阴暗
面。结果,全国十几亿人只有一个脑袋,一张嘴巴,一种声音。
结论
从上述历史的和逻辑的探索叙述之后,似乎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社会主义的挫折和失败并不是因为马克思主义错了,而是我们这些
马克思主义信徒部分地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特别是在政权观上部分地背
离了马克思主义。
第二,没有摆脱历史上千百年来改朝换代传统观念的影响,还是“谁打天
下,谁坐天下”,把政权看作是战利品。
第三,政权的本质,就是它有掌控相应资源的权力,必须对它进行相应的
限制,否则,控制政权的人就会利用这种权力为自已谋利益。
第四,从腐败的演化过程和现在的表现形式,可以看出,国民经济的市场
化,正在把一切都变成商品,把政权和各行各业的权力变成为商品,把人们之
间的一切关系变成为商品交易关系。
第五,如果说计划经济时代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走后门、以权谋
私,那么,在现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则是贪污受贿、权
钱交易。
第六,邓小平之所以强调要坚持两个基本点,强调两手都要硬,就是他好
像已经预见到了,随着市场化的进展,政治关系和社会关系也会随之商品化,
商品社会的腐败现象也会随之发生。
第七,要遏制腐败现象,阻断蜕变过程,一要限制权力,二要制定和完善
市场经济的法规,三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八,这些措施是必要的,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命运,应当努力付诸实施。
但能否奏效,确实令人担心。现在,政治领域和社会各领域的腐败现象,实际
上是经济市场化的表现,是商品经济必然的伴生现象,有其存在的内在根据。
看来,只能加以限制,难以根除。到头来,这会不会影响社会主义的命运,确
实令人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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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从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论述展开/郝时远//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1).1~12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多民族国情认识的深化及意义/李元晖,孙懿//广西民族研究,-2016,(1).8~14
对中国特色民族理论的伟大贡献:纪念逝世四十周年/李晓华,金炳镐//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1).13~16
二、理论综述
比较文学究竟是跨国还是跨民族的/韩晓清//西北民族研究,-2016,(1).99~103
从伊斯兰教的“一元性”看其“包容性”:以《玛斯纳维》为考察对象/穆宏燕//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1).7~12
“大一统”与差异化:历史人类学视野下的中国社会研究:科大卫教授访谈录/科大卫、张士闪//民俗研究,-2016,(2).21~23
国内外“文化空间”研究的多维视角/伍乐平,张晓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3).7~12
过程意义分析法”:一种新的图腾研究方法/王进//广西民族研究,-2016,(1).59~63
后现论观照下的人类学与文化遗产民族志的理论导向/宋弈//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3).13~17
“经典”与“理性”的平衡:伊斯兰哲学中正和谐思想的重要内涵/丁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1).1~6
景观意味着什么?――从河合洋尚《景观人类学的课题》谈起/刘正爱//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6,(1).86~91
历史人类学者走向田野要做什么/科大卫著、程美宝译//民俗研究,-2016,(2).24~27
亲属关系是什么?――萨林斯与蔡华的分歧/刘宏涛//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10~17
土家族吊脚楼视觉解析:基于莱斯特六种分析视角理论/商世民//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2).61~64
文化人类学的认识论刍议/何星亮//世界民族,-2016,(1).32~41
新教教义与资本主义精神之关系(附:《新教教义与资本主义精神之关系》整理后记/王铭铭,张瑞)/费孝通//西北民族研究,-2016,(1).-5~29
新石器化――从非洲到欧亚以远/[英]罗兰(Michael Rowlands)著、张力生译、汤芸校//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1~9
“燕窝贸易”与“海洋中国”:物的社会生命视野下对“乡土中国”的反思/余昕//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18~24
三、社会、文化及其变迁
阿联酋华人穆斯林现状研究/武宇林//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2).74~76
边境跨国婚姻移民治理:挑战与破解之道/陆海发//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3).48~53
藏传佛教活佛官邸的建筑形制与美学特征:以甘肃拉卜楞寺嘉木样寝宫为例/黄跃昊,杨林平//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2).159~165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模式研究/刘立祥//贵州民族研究,-2016,(2).39~42
传统文化承载者的世纪变迁:李健《的唐卡艺人》序言/马戎//西北民族研究,-2016,(1).73~77
创世史诗中苗族社会秩序构建与地域生态文化:以《亚鲁王》文本分析为例/马静,纳日碧力戈//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2).65~69
从“身体有恙”到“礼物流动”:作为交往话语生产的治疗实践――西汉水流域猫鬼神信仰的人类学研究/台文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2).24~28
从乡村宗族到城市宗族:当代宗族研究的新进展/周大鸣//思想战线,-2016,(2).1~7
滇西北边境地区跨境民族的国家认同历程及其建构:以傈僳族为例/李智环,陈旭//青海民族大学学报,-2015,(4).44~49
多神共存与生活诉求:山西安泽县黑虎信仰阐释/毛巧晖//贵州民族大学学报,-2016,(1).42~51
二十一世纪以来印尼华人“再华化”现象研究/张小倩//世界民族,-2016,(1).82~91
发展的人文性及西北民族地区农村社会发展/岳天明//青海民族大学学报,-2015,(4).25~32
干栏建筑的“低技术”建造研究:以德保那雷屯村落住宅建筑为例/伏虎//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6,(1).97~101
关中人的人文特征:西北汉族族群研究之一/徐杰舜//青海民族大学学报,-2016,(1).54~60
贵州地戏形成时间新探/李昌礼//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51~56
贵州傩仪的娱乐化与世俗化演变:傩戏的诞生/苏翔//贵州民族研究,-2016,(2).65~68
贵州少数民族电影的审美特征/袁源//贵州民族研究,-2016,(2).126~129
河滨・墓地・桥梁:太湖东部平原传统聚落的景观与乡土文化/吴俊范//民俗研究,-2016,(2).140~149
赫哲族嫁令阔民歌的艺术特色/李萃琳//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1).124~129
集体行动视角下的村落“龙脉”信仰:基于J省若干个案的研究/邱国良//民俗研究,-2016,(2).83~89
家宅空间的仪式建构:对粤西一个村落乔迁习俗的考察/区锦联//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2).110~114
交换断裂:妙峰山庙会的危机/曹何稚//民俗研究,-2016,(2).74~82
空间转换与社会记忆:河西走廊一个藏族库区移民社区的构建之痛/王海飞//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2).70~73
跨文化对话与国家文化软实力同步建设/董晓萍//西北民族研究,-2016,(1).82~84
兰州牛肉面和麦当劳:两种不同的快餐及其背后的社会与民族文化/段继业,汉京婧//青海民族大学学报,-2015,(4).57~63
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对彝族支系他留人聚落的历史人类学考察/杨晓雯//云南社会科学,-2016,(2).103~107
辽代契丹人萨满信仰研究述评/邱冬梅//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1).71~77
论“一带一路”语境中的“民族走廊”及民族关系:基于云南的研究/李智环//贵州民族研究,-2016,(1).5~9
论吕思勉的“四裔”观:以《中国民族史》为中心的考察/肖红兵,李小白//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2).71~76
论民俗艺术传播的“意义空间”/李颖//民俗研究,-2016,(2).133~139
满族嘎拉哈文化及其传承价值研究/张宵临//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1).169~172
缅甸土司制度的兴衰(1287--1959年)/赵永胜//世界民族,-2016,(1).101~110
苗族服饰生成技艺研究:以融水杆洞乡为例/尹红//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6,(1).102~108
民间信仰与村庄边界:以广东潮州凤凰村为中心的研究/周大鸣,黄锋//民俗研究,-2016,(2).67~73
民族村寨的衰落:阻止排斥、经济边缘化与文化断裂/郑文换//广西民族研究,-2016,(1).64~69
仫佬族传统民居建筑符号特色及文化再生价值/于瑞强//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6,(1).92~96
启蒙、秩序与发展综合症:法律人类学的综合思考/赵旭东//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6,(1).62~76
青年族际离婚的现状、特点及发展趋势研究:以阿拉善左旗为例/何生海//西北民族研究,-2016,(1).142~147
清代的东北移民与民族融合:以辽宁地区为例/王妍//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1).83~89
人口安全视域下的婚姻挤压问题研究:以云南省七个人口较少民族为例/杨筠,付耀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3).36~41
人类学视阈下民国时期新疆屯垦事业探微/张云,张付新//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2).93~99
散杂居地区回民婚俗文化探析:以山东地方镇为例/李华//民俗研究,-2016,(2).150~157
审美意象视阈下彝族文学作品青蛙原型的解读/吴桃//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3).60~64
生存智慧:从回族清真寺建筑看多元文化的互动与融合/孙嫱//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2).61~66
实践的亲属关系:关于“娘家”与“婆家”的人类学分析(下)/周星//西北民族研究,-2016,(1).104~117
试论“尔比”语体层的风格特征:与“克哲、格比、玛字”相比较/苏连科//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57~62
土家族婚姻伦理探微/洪雁,邱世兵//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2).70~72
文化、身份与政治动员:“东突”分子利用民族主义进行的煽动/吴孝刚//西北民族研究,-2016,(1).129~136
文化建构机制与民族社会延续:撒拉族“骆驼泉”口述文本的历史人类学研究/常海燕//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2).77~83
文化全球化与多元信仰实践:美国“新时代运动”的人类学解读/潘天舒//思想战线,-2016,(2).8~13
文化人类学理论的类型及其构建方法/何星亮//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2).18~23
文化融合与祖先记忆:滇南孔姓彝族人的个案考察/邱运胜//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3).54~59
文化身份建构:民族、全球化与“一带一路”/张劲松,卢巧妹//云南社会科学,-2016,(2).80~84
文化遗产的原真性研究/吴兴帜//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3).1~6
我国普遍信仰伊斯兰教民族族际婚姻的变迁/刘中一,张莉//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3).42~47
物态与象征:白裤瑶蚕丝文化中的生命符号/蒋立松//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3).18~23
物质主义与购买情绪的关系:变化期待的中介作用/李亚红,赵宝春//云南社会科学,-2016,(2).144~147
西部民族地区农村养老困境及对策研究:以恩施土家苗族自治州为例/袁坤//贵州民族研究,-2016,(2).35~38
乡村旅游与民族节庆和藏族传统体育文化融合发展研究/杨建鹏,丁玲辉//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46~50
湘西苗族竹编文化底蕴及当代转型/李柏山//贵州民族研究,-2016,(2).81~84
湘西南地区梅山峒民“炭花舞”的宗教观念及社会价值/李曾辉//贵州民族研究,-2016,(2).93~96
象征交换与人际交互:侗族传统民居上梁庆典中的互惠行为研究/赵巧燕//广西民族研究,-2016,(1).43~49
象征人类学视野下黎族丧葬仪式研究:以海南省三亚市梅村为例/董国皇,李婷婷//广西民族研究,-2016,(1).50~58
信仰的阶序建构:一个“黑庙”群体的基督教归信与宇宙观重建/蒲涛//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2).105~109
崖葬与风水信仰:以贵州地区为中心的考察/严奇岩//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2).56~60
彝族诺苏支系宗教经籍写本特征概述/摩瑟磁火//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63~68
在医院去世与在家中去世:有关中国公民死亡地点的社会学辨析/景军,袁兆宇//思想战线,-2016,(2).14~18
中国哈萨克族跨国移民研究:以哈萨克斯坦为例/努尔巴哈提・吐尔逊//西北民族研究,-2016,(1).85~98
中国穆斯林国际交往的历史传统与现实意义/丁俊//西北民族研究,-2016,(1).51~60
中国少数民族非遗名录及传承人统计分析/肖远平,王伟杰//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40~45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典籍翻译策略研究/虞跃,李清源//贵州民族研究,-2016,(2).97~99
四、研究动态与书评
2015年度民族问题热点全景扫描――“2015年度民族问题热点:中国与世界”学术研讨会综述/王冬丽//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1).34~37
费孝通先生佚稿《新教教义与资本主义精神之关系》研讨座谈会实录/王铭铭,苏郭勋,渠敬东,周飞舟,孙飞宇,杨清媚,王楠//西北民族研究,-2016,(1).30~41
国家认同问题研究综述/陈茂荣//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2).77~81
美国少数民族属性重构与女性身份认同:从新历史主义视角解读艾丽斯・沃克的《紫色》/胡丽霞//贵州民族研究,-2016,(2).104~107
我国民族团结教育研究回顾与展望:基于2004年至2015年comKI期刊数据的分析/李银慧//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2).82~84
【关键词】初中语文;议论文教学; 教学策略
初中议论文教学是初中语文教学的重点之一,议论文写作能力是衡量一名初中生语文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尺,也是衡量学生理论思维发展水平的标尺。本文初中教育论文从议论文的教学特点和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谈议论文的教学设计,旨在通过探讨议论文的教学设计及课堂实施策略,从而达到提高学生写作议论文的能力,以完成我们的教学目标。
1. 深入浅出,掌握常识 议论文教学首先是讲授写作议论文的基本常识。一般要先让学生理解什么叫议论文和立论、驳论两种形式,掌握议论文的三要素:论点、论据和论证,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掌握议论文的结构一般分为引论(绪论)、本论和结论三个组成部分,以及各部分论述之间的联系;掌握议论文的主要论证方法:举例论证法、道理论证法、对比论证法、比喻论证法等。我在教学理论知识时的做法如下。
首先。教师用谈话的方式引出话题。比如:今天我们就来关注学校中的乱扔馒头饭菜等浪费现象,请同学们来谈一谈。学生们会给出自己的回答:生1:我认为作为一个学生浪费食物就是浪费父母的劳动,是对辛苦培养我们的父母的不尊重。生2:作为当代初中生,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这种美德,反对浪费之风……。用身边的鲜活事例来引发学生的兴趣。课堂气氛一下子就活跃起来,实际上学生的这些发言就可以看作是议论文的引论部分,包含了论点。接着,我继续将话题引向深入。学生思维敏捷,举了很多例子他们的精彩发言,为后面讲授议论文基础知识作了很好的铺垫。最后,进入正题——讲授议论文基础知识。实际上,学生刚才的发言已经包括了议论文的各个元素:论点、论据、论证,事例论据、道理论据皆有,还运用了对比论证法等。在此基础上,我只稍作点拨,加以补充,学生理解起来就比起单纯的理论化教学快得多、容易得多,也更激起他们学习议论文的兴趣。为以后议论文的教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 结合例文学习基础常识 当学生认识了议论文的特点之后,教师应引导学生学习有关议论文的基础知识。例如:议论文的要素、结构等。在教学生领会这些基础知识时,要与具体例文结合起来,从具体文章分析到总结议论文的基础知识。举个例子来说,如果要让学生理解论点这个要素,我们就应让学生结合文章,先说一说文章中作者的看法是什么,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总结出论点这一要素。这样,就能让学生明白什么是议论文的论点。依此类推,议论文的其他基础常识的教学也可以运用这种方法进行。
3. 在实际中落实能力 议论文的教学不能脱离生活实际,因为学生是生活在社会中,学习的目的就是要能将知识运用于社会生活。学生是学习知识的主体,只要我们引导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生活实际联系起来,就会让他们的能力提高。结合实际训练学生并不是一件难事,我们身边随处可以找到材料。在学校附近,经常可以听到刺耳的鞭炮声,这些声音使学生学习受到严重影响。对于这些,学生的体会较深。我们可以用这种生活实例引导学生谈自己的看法,并让学生说一说具体理由。这样,不但使学生议论文方面的能力得到了落实、强化,而且增强了学生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分辨能力。
4. 取题课文,模仿名作 经过以上三部分的训练。学生对议论文的每个部分都有了一定的掌握,在此基础上就可以进行整篇的写作。但训练之初应让学生先从模仿开始。学生学写议论文需要教师正确地引导。要以读促写,读写结合,使学生对文章的内容、章法以至语言都能真正融会贯通。变为自己的知识储备,这是写作议论文的很好途径。语文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教师从学生学习的实际及语文学习规律出发,夯实基础教学,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与审美价值观。同时运用心理学知识提高议论基本能力,议论的基本能力是社会实践的必要能力。教师要根据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依据学生的认知规律,有计划、有重点地经常指导学生训练,使之达到熟练的程度。
总之,议论文起步阶段的训练。不能急于求成,要有目标、有步骤地进行,按序训练,讲求实效。教师作为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参与者和引导者,需要在实际的教学中,做文本的主宰者,在使用教材的过程中,教师应大胆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学生的能动性,创造一个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学习环境,具体地说,就是在全面把握教材、课程标准和学生学情的基础上,及时主动地采用“调、换、补”的三字策略,才能确保教学效果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 李社娥 《初中语文有效教学策略谈》 《学周刊》 2012.04
[2] 冯喜艳 《初中语文教学方法谈》 《中国基础教育研究》 2012.03
一、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分析
二、 现代社会转型期的道德法律化的表现
1. 从父债子还案中看民事行为中的道德法律化
2. 从夫妻看黄碟案看行政执法中的道德法律化
3. 从遗赠情人案看司法审判中的道德法律化
三、 道德法律化不应当成为社会主义道德与法治建设的重点
法律与道德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稳定社会秩序的工具,它们应当实行最紧密的结合,共同携手合作。但它们还必须寻找到给自身的定位,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互动融合,优势互补。道德是对人的行为规范的高尚要求,而法律是对人的行为规范的起码要求。目前有很多人提出“以德入法”作为“以德治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重点,换个通俗点说法就是道德法律。笔者从三个公开案例中发现了从民事行为和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等社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道德法律化问题。
从军人刘波的父债子还案中,看出不合法的债务不应该由其子女负无限连带责任,虽然舆论支持刘波的行为,但是法律角度上他不应去承担不应该承担的义务;从夫妻看黄碟被警方拘捕案中,对执法依据是道德还是法律产生了疑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与道德存在了冲突,但是道德观念不应该代替法律规定,成为执法的理由;从全部财产遗赠情人,而被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的精神判为无效的案件中,对把道德与法律的问题混为一谈,把道德的喜好作为判断法律是非的一个标准,由此对审判的公正性产生了置疑。
因此我们在加强社会主义道德与法治建设(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今天,首先遵循法律而不是听命于道德,把握法律的要求而不是道德的内涵,。“以德入法”也许会换得一时的赞叹,却会动摇法治的根基,最终使法治消于无形,尤其是在我们准备依法治国的时候,就更不要随随便便在适法的时候谈道德,用道德的东西来左右法律的判断。在对法律有足够的尊重之前,千万别把道德扯进来。因为法律就是最基本的道德,好只有首先维护好法律才能最终维护好道德。如果连已经有条文的法律都不遵守,却去奢谈什么道德,这样的道德又有什么意义呢?又要置法律于何方呢?
道德法律化不应当成为社会主义道德与法治建设的重点!
参考文献:
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法理学》 孙国华主编
《民法学》 王利民主编
《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二)》 梁慧星著
《道德不应成为法律的藩篱》 寿新宝 张贤海著
《法律的道德化:中国法治的一种自然的冲动》 耕 农著
德治与法治是中华法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如周朝的“明德慎刑”(即提倡德教,慎用刑罚)到大唐律的“依礼制律,礼刑合一” 尤其是《唐律疏议》中:“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德礼之用”就很鲜明地证明了一点:道德是法律的实质渊源之一。(现在我们所说的法的渊源如宪法、法律法规等,笔者认为是法的形式渊源)。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只不过是中国整个伦理化传统的一个部分而已,只是这种历史传统的一个寄托而已。
当然,对于社会的道德体系的构建与宣扬,这种传统也许很好,但对于法律就不尽然。笔者认为,一种严格的技术化操作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法治最初作为一种统治方式被提出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其客观性,而伦理性的法律以及一种法律的伦理性操作(这个事件中更重要的体现是后者)则会在根本上触动这种客观性。如果不是德作为法治的补充而是法成为德治的工具的时候,当人们以一种道德标准来理解、解释、适用法律的时候,法律的技术化操作就不再被需要了,法治事实上也就不存在了。在这样一种传统中,人们运用法律需要的不是职业的法官、律师以及其他种种操作人员和操作程序,而是一个道德上的权威,而这正是中国几千年来的法律实践,这种实践使得中国的法治始终走不出困境。
一、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分析
何谓“道德”,按照《辞海》的解释:道德是一定社会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以善和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等道德概念来评价人民的各种行为和调整人们之间关系;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逐渐形成一定的信念、习惯、传统而发生作用。道德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
法律与道德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稳定社会秩序的工具,它们应当实行最紧密的结合,共同携手合作。但它们还必须寻找到给自身的定位,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互动融合,优势互补。因为法律同道德还有许多不同的地方如:
两者表现形式不同。法以国家意志表现出来,是明确、肯定、普遍的行为规范,一般以宪法、法律、法规等具体形式加以表现。道德不以国家意志形式表现出来,一般较笼统、概括和抽象,没有确定的成文形式,大多存在于社会舆论和人们的信念中。
两者调整范围和内容不同。法是调整人们某些行为的规范,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道德对人们的思想意识和行为都加以调整,所调整的范围也广泛得多,其内容主要是个人对社会、对他人应履行的义务。
两者实施方式不同。法主要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道德则依靠人们内心的信念、社会舆论的褒贬作用、教育的力量及传统、习俗的影响,以精神的影响保证实施;
两者发展前途不同。阶级意义上的法随着阶级的消灭终不复存在。道德在阶级消灭仍存在并进一步发展。恩格斯说过:“只有在不仅消灭了阶级对立,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忘却了这种对立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超越阶级对立和超越这种对立的回忆的、真正人的道德才成为可能。”
道德是对人的行为规范的高尚要求,而法律是对人的行为规范的起码要求,因为法律是刚性的,是理性的,是通过法律条文形式表现出来(我国不同于适用判例法的英美法系国家,我国是以成文法为主的大陆法系国家)。道德通过法律表现是正常的,“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但是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法律研究者、实践者(如警察、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都把道德与法律结合起来,无论是追究、辩护或者分析判断都会把道德通过法律的正常表现而混淆一同。目前有很多人提出“以德入法”作为“以德治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重点,换个通俗点说法就是道德法律化
由此道德法律化成为现代社会转型期的特征表现。笔者从以下3个公开案例中发现了从民事行为和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等社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道德法律化问题。
二、 现代社会转型期的道德法律化的表现
1. 从父债子还案中看民事行为中的道德法律化
几千年来,“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儒家文化中最关键的是“父为子纲”,父子之亲为最高。因此子(女)有对父(母)的债务负有无限连带偿还责任,以为“孝道”。
最近中央一家权威的电视台在它的收视率很高的节目中,说了这样一个“父债子还”的故事:现役军人刘波,得知自己的父亲因为赌钱输掉了五万余元,为偿赌债,贪污十几万元。刘波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动员自己的父亲坦白,使父亲认识罪行,接受制裁,减轻自己的罪责。然而,父亲有五万多元赃款无法退赔,这个沉重的债务就背在了刘波和他的母亲身上。刘波从部队复员回到家乡,千方百计地筹钱,但是仅仅靠他的努力,就是节省再节省,也达不到还清“父债”的目标。刘波的亲人不忍这一家人吃糠咽菜,刘波的战友和部队领导不忍刘波忍饥受饿,都慷慨解囊,无私捐助,但还是凑不够这笔“债”款。刘波毅然走向血站,决定卖血还债,只是由于不符合要求,才没有用自己的鲜血来为父亲还债。刘波终于偿还了父债,父亲也随之减刑。
笔者认为按照民法规则,债务未经合法转移,只能由债务人自己承担,他人没有为其承担债务的义务。债务人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债务人的亲属,没有经过合法的债务转移手续,没有义务为债务人承担债务。任何人将他人承担的债务强制或者半强制地让不是债务人的人来承担,都是违法的,其中也包括债务人的亲属。
即使是那些所谓的“退赃”,也只能是犯罪人自己承担退赃的义务,其他人无论是其亲属还是亲属的朋友、同事和战友,都没有义务为他人的犯罪行为退赃。强制或者以其他任何理由“引诱”他人为犯罪人退赃,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都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刘波正是这样。他父亲的贪污所得,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在其父犯罪的时候,刘波还没有工资收入,只是在部队服役的一个战士。这些都排除了刘波为其父退赃的可能性——他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理由为其父退还赃款,负担“父债子还”的义务。
还要说明的是,追赃是为了挽回国家的损失,但应当依法进行,不能为了使国家挽回损失而使人民遭受不应有的痛苦。如果不惜以人民以“血”的代价,以各种不正当的理由来挽回国家的损失,那肯定是违背国家法律宗旨的。
2. 从夫妻看黄碟案看行政执法中的道德法律化
据《华商报》载,2002年8月18日晚,陕西省延安万花山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居民张某家中正播放“黄片”的举报,几名民警前去调查,发现张某家中仅夫妇二人,电视已经关闭,民警要求夫妇交出“黄碟”,双方发生冲突,一名民警手部受伤,当事者也因妨碍警方执行公务被带回派出所接受处理。
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对于张某的行为是否违法都展开了讨论。从法律技术上讲,对于一个行为是否违法的争论应当是一种法律解释的争论,包括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效力以及内容的分析解释,比如对于可能涉及此种行为的《刑法》及其司法解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以及公安部的“除六害”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效力以及相关条文进行分析和解释,从而维护民警的行为或以之对抗。
但事实上笔者看到的持“违法”观点的执法者和讨论者更多进行的不是一种法律解释而是一种道德评判,比如说有律师认为“淫秽光碟本身就是国家明确规定的非法物品,不应流入社会特别是家庭中,所以,以任何形式贩卖、传播和观看淫秽物品都是违法行为,即使是夫妻两人在自己家中观看也不例外,公安部门有权查处和没收该光碟并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作出批评教育或相应的治安处罚”,违法结论已下却没有任何具体条文与条文和事实之间的逻辑推理,很明显带着“应然”成份,撇开张某的行为是否违法这一问题不谈,而是将法律进行道德化的解释和适用。
笔者认为现代社会是对肯定人性化的,即尊重个人的权利,法律是对其权利的保护和对侵犯权利行为的制裁,这当中包括了保护个人合法权利不受侵犯的最重要的原则。当然,法律禁止个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本案中张某夫妇,看黄碟既没有聚集他人一同观看,也没有传播散发黄碟(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就此而言,张某行为并不触犯法律,作为一名有完全民事、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并且已经结婚,有足够的判断能力。观看所谓的黄碟,没有造成法律或者其他道德观念禁止的行为后果的话(如淫乱活动),认定违法犯罪是很牵强的。这是道德被法律化而侵犯公民权利的明显例子
3. 从遗赠情人案看司法审判中的道德法律化
由于本案涉及问题的独特性,一度在当地引起了轰动,《南方周末》和央视的《今日说法》等媒体也对其进行了报道。结果在社会中引起很大反响,而且在法学界也激起了较大的争鸣。虽然参与争论的各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但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二奶”张美英是否有权取得她男友黄永彬遗赠给她的财产。综而观之,对本案形成了以下几种有代表性的法律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对婚外同居人所作之赠与或遗赠”应被视为一种典型的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遗赠人黄永彬与被告蒋伦芳系结婚多年的夫妻,应相互扶助、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但其和原告张学英,即本案中的受遗赠人,从1996年以来长期进行非法同居,违反了《婚姻法》第1条规定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和第3第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规定是,属违法行为,所以,遗赠人黄永彬把其遗产赠与原告张学英,是一种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因此黄永彬的遗赠行为无效。
另一种意见认为,死者黄永彬立遗嘱处分其合法财产以及第三者张学英积极主张自己受遗赠的权利,正是现代法治社会的社会公德的体现,因此,都应该等到我们全社会的尊重,当然也应该得到作为社会正义体现的法院的尊重,所以法律应当确认遗赠人的遗嘱、支持张学英的诉讼请求。
还有一种折衷意见认为,遗赠人将全部遗产赠与同居之第三者,完全无视与其有合法婚姻关系长达三十年之原配妻子之存在,不符合一般的家庭道德,与普通人民的道德理念背道而驰,如法院判原告胜诉势必产生负面导向作用,但若完全否认遗赠人遗嘱的效力,将其财产全部由被告法定继承,亦有不妥,最好的办法是法官应平衡双方利益,追求具有“社会妥当性”的判决结果。
以上观点从道德与法律相联系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自有其道理。不管三种意见各自基于什么理由得出什么结论,它们都不同程度出现一个很重要的不当,即把道德与法律的问题混为一谈,把道德的喜好作为判断法律是非的一个标准。这是其不足之处,也是使得本案的法律问题不能得到顺利解决,引起较大争议的一个原因。笔者认为解决本案法律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分析清楚遗赠人本身的行为性质,厘清道德与法律二者之间的关系,廓明法律与道德在本案中的各自作用与地位,不能简单地用道德的喜好来取代对法律是非的判断。
黄永彬的遗赠行为是于法有据的法律行为。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即是说国家对私人的合法财产无论在其生前或死后都是一并依法进行保护的,保护其充分地享有与行使对其个人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作出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接着,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又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因此,本案中的黄永彬的遗赠是依照我国《宪法》、《民法通则》、《继承法》等法律而定的,没有违背法律的规定,而且他所立遗赠的形式也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
所以笔者认为:黄永彬的用遗赠方式将其合法财产遗赠给原告并不违法,这是一个设立财产权利转让的单方意思表示,属于法律行为。他暗地里包“二奶”,把遗产赠给其“二奶”却是另一回事,即为事实行为。法律应当对人所具有的法律意义的行为进行判断,而不是对一个事实行为进行判断,否则,会本末倒置。以“社会公德”作为断案依据,是在以道德的名义进行审判,法官在这里不是成为护法使者,而是成了道德卫士,法院也成了道德裁判所。所以,遗赠人黄永彬死后的意志应得到法律的认可与支持,受遗赠人张美英的财产权利也应该得到法律的确认与保护,而不是以社会公德作藉口,对死者的意志和生者的正当权利要求漠然视之,置之不理。因此,法律应当确认遗赠人的遗嘱、支持张学英的诉讼请求。
三、 道德法律化不应当成为社会主义道德与法治建设的重点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顺利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必须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公民道德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拓展,逐步形成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这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以上3个案件中,我们看出:道德标准已经过多的干涉了法律领域,道德标准甚至已经替代了法律逻辑,这与其说是法治的人性化,不如说是法治的一种潜在危害。在这个问题上,美国民众对于辛普森案件的态度真是值得国人咀嚼和反思:辛普森被法官宣判无罪之后,美国进行了一次民意调查,大多数的被调查者认为“辛普森是有罪的,但审判是公正的。”因为从道德的角度,辛普森杀妻行为是真实的、辛普森是有罪的;但是法律的公正并不是单纯的实体意义上的公正,因为法律的公正还包括形式(程序)上的公正。有句法律谚语:“没有程序的公正,就没有实体的公正!”证据是真实的,但是取得证据的形式是违反法律规定,“树是毒的,结的果也就是毒”。
法律与道德最根本的区别也就在此,法律与社会道德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稳定社会秩序的工具,它们应当实行最紧密的结合,共同携手合作。但它们还必须寻找到给自身的定位的标尺,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互动融合,优势互补。因为法律同道德还有许多异质的地方,如两者产生的条件不同和所属的范畴不同。法属于上层建筑中的制度范畴,从制度上规范人们的行为。道德属于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的范畴,从观念上规范人们的精神和行为。
因此我们在加强社会主义道德与法治建设(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今天,首先遵循法律而不是听命于道德,把握法律的要求而不是道德的内涵,。“以德入法”也许会换得一时的赞叹,却会动摇法治的根基,最终使法治消于无形,尤其是在我们准备依法治国的时候,就更不要随随便便在适法的时候谈道德,用道德的东西来左右法律的判断。在对法律有足够的尊重之前,千万别把道德扯进来。因为法律就是最基本的道德,好只有首先维护好法律才能最终维护好道德。如果连已经有条文的法律都不遵守,却去奢谈什么道德,这样的道德又有什么意义呢?又要置法律于何方呢?
道德法律化不应当成为社会主义道德与法治建设的重点!
论文关键词:档案管理信息资源信息化
档案的管理与利用工作是档案工作的基本功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档案的管理与利用工作也要遵循新思路,寻求新突破,不断开创新局面,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档案工作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时,也应该看到,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中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档案工作面临着全新的机遇和挑战,档案管理与利用工作是做好新时期档案工作的关键。
一、新时期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结构没有体现时代和地方特征,需不断加以优化
2.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相对分散保存,不能实现共享
随着社会转型、经济转制,形成国家档案资源的主体呈现出利益的多元化格局,国家档案资源的归属与流向,特别是国家综合档案馆作为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最终流向的地位受到了挑战。国家档案资源分散保存趋势越来越明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按照规定不再向当地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如工商、税务、商检、银行等部门的档案已经国家档案局同意不再向综合档案馆移交;二是具有保密性质的专业档案不向综合档案馆移交,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档案,因具有一定的机密性,按照规定不向综合档案馆移交;三是综合档案馆对专业档案的接收征集工作力度不够。一方面是由于综合档案馆长期以来对专业档案接收工作不够重视;另一方面形成专门档案的部门受利益驱使,不愿意将重要的专业档案向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也没有从严执法;四是国家综合档案馆以外的档案馆数量呈现出增长之势。除了专业档案馆外,企业、事业单位及村级档案馆的数量越来越多,这些档案馆的档案原则上不向综合档案馆移交。以漂河市为例,市直80多个单位已有30多个单位按照不同的规定可以不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建行、中行等还投资建起档案信息中心,这就使国家档案信息资源呈现出分散保存的趋势。国家档案资源分散保存的结果必定使国家综合档案馆的馆藏缺乏综合性和显著的地方特色,而这样势必会影响到综合档案馆功能的发挥。
3.档案信息化建设任务艰巨,困难重重
由于种种原因,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宏观背景下,档案管理部门却没有及时顺应信息时展的需要,很好地解决思想认识、人才、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信息化建设上往往表现为思想上不够重视,认识上不够到位,方向上不够明确,投人上不够充足,档案信息化建设举步维艰。加之档案信息化本身就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对综合档案馆而言,档案信息化任务艰巨,如果没有人才与经费的保证,档案信息化会永远是档案部门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漂河市档案馆较早开展了档案目录数据库与全文数据库的建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档案信息化是个庞大的系统工作,还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市档案馆在档案信息化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县区综合档案馆的信息化建设不容乐观,在经费与信息化人才上都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4.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力度不够,还没有真正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
大力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党和国家对档案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是档案事业适应时展的必然选择,是档案事业在新时期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课河市的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随着漂河各项事业对档案信息需求的日益迫切和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新形势,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还存在一些问题,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化服务水平不够高,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手段还比较落后,还没有真正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档案利用主要依靠手工查找,数字档案信息还没有在档案利用中发挥出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做好新时期档案管理与利用工作的对策
1.不断改善国家档案资源结构
档案部门要结合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注重对国家档案资源中丰富的经济、科技等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领导决策、经济发展和知识创新提供参考;不断开发利用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档案信息资源,促进先进文化建设;充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中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档案信息资源,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彻底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档案工作模式,不断开阔视野,拓展档案工作领域,加强对新建领域建档工作的监管力度。此外,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重心要放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需要上。比如,政府职能正在转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上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仅要做好馆、室藏档案存量档案资源建设,而且要加强正在形成中的重大社会活动档案、重点建设工程档案、重要科研项目档案、企业信用档案、社区建设档案等增量档案资源的建设。只有这样,国家档案资源结构才会得到不断改善,才会充分体现地方特征和时代特征。只要以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各级强类档案室和其他档案所有者为依托,充分利用法制、行政手段,发挥档案馆职能,坚持丰富档案资源与促进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同步发展,我国的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必将大有作为。
2.对国家档案资源进行有效整合
国家档案资源的整合,不仅指一般意义上的档案接收、征集,而且主要是指在我国档案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下,对国家和社会档案资源的有效配置,以适应经济全球化时代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需要的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对档案资源进行整合就是要突破其来源的限制,充分集聚各种档案资源的特殊优势,最终实现区域范围内档案资源的高度系统性要求。综合档案馆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的文化事业机构,要最大限度地集聚国家档案信息资源,为综合档案馆发挥全方位的辐射作用、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存储充足的能量。首先接收时间要提前,对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有较大现实利用价值的档案,要提前接收进馆;其次,接收范围要扩大,要加强对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档案的收集,使馆藏档案更加贴近社会需要;三是开展档案寄存服务工作。与新经济组织兴起和各类破产情况的出现及个人寄存档案社会需求日益增长的形势相适应,综合档案馆可开展面向社会的档案寄存服务,使其中对国家和社会有重要价值的档案得以妥善保管;四是建立以综合档案馆为基地的区域性档案目录中心。建立包括区县级以上机关和各级各类档案馆在内的区域性档案目录中心,对区域性档案资源实行集中的信息管理,既能缓解档案实体分级分专业管理与社会利用之间的矛盾,又能为依法监控国家档案资源的流向与有效整合档案资源提供必要的条件;五是开展现行文件阅览服务。将加人WTO后经清理依然有效的政策性、法规性现行文件接收进馆,开展现行文件阅览服务。
3.切实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