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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哲学论文
一、经济建设领域的基本原则
(一)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结合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表述曾提到,在某些特定阶段下,人类认识客观世界能够达到一定的范畴。这个特定阶段指的就是客观现实和人类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均有所深入发展的阶段,人类的认识也在不断地反映着客观现实世界。就当代我国经济建设发展而言,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相结合的发展方式是基于现当代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客观实际决定的。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相结合,促进了资源的有效分配,顺应了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
(二)效率为主兼顾公平
从整个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方向来看,人类的经济发展过程一直是处于不断提高效率的过程,优胜劣汰,高效率的经济发展方式取代了低效率的发展方式。在经济建设领域,效率是根本性的价值体现,是支配经济发展的现实的基本目标。小到一个企业,大到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效率都是衡量其生死存亡的重要指标。效率的实现意味着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中得到了最大的经济效益。但盲目主张经济发展效率是不利于经济长久发展的,只有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兼顾公平才是实现经济长久发展的关键。效率为主兼顾公平的原则,既保证了经济发展的效率问题,也实现了政府倡导的公平原则。公平有利于促进效率的提高,效率反过来为公平提供物质基础的保障,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三)注重环保
经济的发展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环境作为发展的代价。但不可避免的是,在过去几十年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环境已经遭到了破坏。因此,注重环保成为经济建设领域的新课题。环境保护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久的坚持和规范,才能见到环境保护的效果。在经济建设中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应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齐头并进,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对环境的保护。为大美中国和谐家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为下一代的'生存发展提供优质的环境。
二、政治建设领域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公平公正是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前提之一,是整个人类社会的价值追求所在。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主要动力,中国共产党始终倡导社会公平公正,始终坚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治领域中的公平公正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平等,公平不是绝对的平等,而是具有一定意义的公平公正。就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而言,“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这四个公平仍旧具有一定的现实效用,这对形成科学的公平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权利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内在要求,是所有公平实现的原始出发点,强调人们不论出身、阶级、文化状况等方面,都应拥有平等的权利。机会公平是实现公平的主要标志,社会的每个成员拥有平等生存和发展的机会。规则公平是实现公平的必要环节,是对参与社会发展活动的成员的具体规范和要求。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实现的最高体现,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合法权利和社会保障。
(二)民主与集中制相结合的原则
民主和集中是相辅相成性和内在统一性,决定了民主和集中的不可分割性。民主的缺失必然导致集中的不科学,缺少了集中的民主就是一盘散沙,不能形成统一的领导意志。因此,必须妥善处理民主和集中的关系,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最大优势。在正确运用民主集中制之前,必须进一步深入地了解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让民主集中制的正确性最大程度地显现处来。如何真正实现民主集中制的高度统一,使其共同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由于民主发展的过程是十分漫长的过程,因此还需要依据现当代的民主发展状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文化建设领域的基本原则
(一)自由为主的原则
文化建设坚持自由为主的原则。这里所说的自由原则并不是毫无规则可言的随心所欲,也不是不受任何条件限制的自由,而是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之下的自由,这里的自由是相对自由的,并不是绝对的自由。文化建设坚持自由为主的原则,就为文化的创造提供了一种解放天性的可能性,社会成员能够在文化建设领域尽情发挥自己的文化创造力,为文化活动建设添砖加瓦。同时,自由的原则也推动了世界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自由的文化交流和碰撞,能够摩擦出文化智慧的火花,同时也能够促进文化的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相互融合。马克思也曾说过,文化上的每一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可见文化建设的自由原则的重要性,以及其体现出的时代意义。人类的文化建设活动不仅是需要自由为主的原则,还需要兼顾其他原则,例如公平原则、效益原则等,将不同的原则考虑到文化建设活动之中,才能让这些原则体现自身的价值实现优势互补,共同作用于文化建设。
(二)百家争鸣的原则
所谓百家争鸣,指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知识分子中不同学派的涌现和各流派争芳斗艳的局面。从本质上来看,百家争鸣也是百花齐放,强调的是在推动文化建设的发展上,允许持有不同观点的存在,鼓励有关文化活动的探讨和辩论。百家争鸣的实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推动。思想上的开放是百家争鸣实现的关键,人们思想若是仍旧保守不化,盲目迷信权威,那么百家争鸣将很难实现自身的真正价值。百家争鸣倡导自由开放的思想,多元的文化在一起讨论研究,最终实现思想上的生化,和整个社会文化的改变。但所有原则的前提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大方向,不能和社会主义唱反调。所有的文化探讨都不能能够损害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文化建设的就是民族文化,不能抛弃根本,更不能本末倒置。因此,百家争鸣必须要合乎情理呵护法规,不能盲目地百家争鸣。同时也需要在百家争鸣的过程中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倡导自由平等的原则。
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贫富差距充分体现社会不公,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社会不和谐因素也在不断增加。党的十六大四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达到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目标,就必须按照公正原则,形成合理的分配体系,努力缩小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这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各个子系统协调发展的重要课题。
2.1缩小贫富差距是实现经济和谐的必然要求。
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经济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没有经济和谐就没有经济效率,整个社会的运转也就失去了必要的物质支撑。在经济系统内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必须有机衔接,顺畅循环,否则,再生产过程就不能正常进行,整个国家的经济将会出现负增长。国外的实证研究表明,在经济收入差距过大的国家,经济增长率趋于缓慢。中国自己的发展经历也在很大程度上显示了这一趋势。首先,贫富分化必然导致需求不足、消费疲软,容易形成经济萎缩。经济学理论认为,在既定财富规模条件下,分配越均等,可支配收入用于消费的部分就越大。如果收入差距过大,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消费需求就不可能保持上升趋势。其次,贫富分化影响经济结构的优化。从产业结构变动与发展的角度看,收入差距过大,财富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必然会出现产业发展自动围绕小部分人的需求倾向。有限的资源及资金将主要流向奢侈品生产部门及相关服务部门,并形成畸形扩张。而穷人由于其收入低下,需求不足,用来满足他们生活需求的轻工业部门以及以轻工业部门发展需求为发展基础的机电等基础工业部门必然相对萎缩,产业结构也必然无法优化。
2.2缩小贫富差距是实现阶层和谐的重要标志。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下岗失业人员也随之增加,城市贫困人口已成为新贫困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利益关系方面讲,贫富两个阶层间常常存在矛盾和冲突。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中,在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的作用下,改革的成本和代价并不是由全体社会成员来共同承担,也不是根据各个利益群体在改革中的获益多寡来承担。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是居于竞争劣势地位、而且在承受能力上特别脆弱的贫困阶层承担了更多的改革成本和代价,为改革发展和富裕阶层的崛起换取了时间和空间。和谐社会则要求社会各阶层之间应该具有良性的、公正合理的互动结构。确切而言,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应当具有如下标志:
(1)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
(2)各个阶层应当得到有所差别的并且是恰如其分的回报;
(3)社会各阶层之间应当保持着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
如果能够通过相关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建设起实现互惠互利的公正规则,在不断增进高收入阶层利益的同时,使贫困阶层的处境也随之得到不断改善,逐渐缩小两极分化的巨大鸿沟,那么,就能够实现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团结和有效合作,避免阶层之间产生不满、抵触甚至是反抗的恶性互动,营造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
2.3缩小贫富差距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
财富分配的不平等历来是社会不稳定的潜在根源。剥夺理论指出,利益被相对剥夺的群体可能对剥夺他们的群体怀有仇视或仇恨心理。当弱势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获益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潜伏着冲突的危险,甚至他们的仇视指向也可能扩散。犹如经济学上的“木桶效应”,水流的外溢取决于木桶上最短的一块木板,社会风险最容易在承受能力最低的社会群体身上爆发,从而构成危及社会稳定,影响社会发展的一个巨大隐患。近期,改革的成本和收益的不均等,分配领域中很多不公正、非法的现象已经引发了许多冲突,如农村对非法收费的反抗,城市领域的劳动纠纷、社会犯罪等。
如果政府在一段时期内不能将改革的利益较为均等地加以分配,一旦富裕阶层与受损阶层之间的差距变得不可接受,整个政权的道德基础就将发生动摇。历史经验昭示我们,没有哪个政权可以在经济严重不平等下维持政治稳定。而只有实现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融洽协调,人们的心情才会舒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整个社会才会和谐稳定。因此,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努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社会调查报告小论
对于一部分收回的调查报告,得出一些结论
1. 学生志愿为一中的占大多数,少数同学对自己信心不足,报填了其他学校和武冈师范
2. 一中的宣传工作并未到位,大多数同学了解一中仅凭老师和其余途径,关于一中的排名以及白莉奖学金的了解仅限于最低级。
3. 学生对一中的总体感觉和印象大多很好,也有少数同学认为一般。
4. 学生的`总体意见很杂乱,但占总体意见多数的有这几点意见1.改善伙食2.改善绿化3.加强学校安全管理4.减轻学生压力
其中也不乏许多吻合一中教学方案的建议,譬如开设重点班,招好生,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整顿校风。 也有不少学生对一中的收费问题存在疑问,认为,一中应当适当的缩减学费。
社会小语录摘选
1. 才… …十字开头的年纪,再累也别丢了自己,再爱也别脏了身体。
2. 时间只能改变那些原本就不够坚固的东西。
3. 成功的花儿,其间浸透了奋斗的泪水和汗水。然而,用泪水和汗水就可以实现一切的美好。
4. 人的一生总要去书写许多不知结局的故事。有的故事可以顺利完成,而有的故事或许将永远都是一种残缺。完美的结局是我们搏击风雨的见证,也是我们永久的期待,然而生活并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样美好,既然有年轻,也必然有衰老。
5. 理想并不是没有目的的去空想,而是需要以奋斗为基石,没有理想的奋斗是不明智的,不去奋斗的理想同样也是无用的,同学们,要想实现你心中的那个梦想,就行动起来吧,去为之努力,为之奋斗,这样你的理想才会实现,才会成为现实。
6. 女人一定要喜欢或者爱上一个比自己优秀十倍以上的男人,这样你才能更努力的改变自己,外形,气质,脑壳,事业,你要得到他,得到了,你又怕失去他,结果就越来越努力,即使失去,你的档次已经提高了,这段感情,怎么都是赚。
7. 也许是青春的不安定,也或者是小女孩易变的思维,也许是距离的遥远,又或者是缘分的浅薄,他们的爱,走着走着淡了;他们的话,说着说着少了;直到后来,两人的爱就仿佛车站外的两条路,一条向南,一条向北了。
8. 有些爱情,注定了彼此遗憾,注定了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忘记曾经深爱过的人。但忘记,又如终会涨潮的海水。想念的时候,我们依旧能感觉到它的咸涩、温暖,和冰凉。很多时候,宁愿被误会,也不想去解释。信与不信,就在你一念之间。懂我的人,何必解释。
9. 轻轻划起笔尖,脑子触碰到的全是有关你的。
10. 我的世界,落红无数,哀伤遍地,看着颓败的花儿,心,一次次疼痛。红色玫瑰,已于风中黯然凋落,在荒芜的年华里形成了一道道明媚的伤痕。社会小语录
11. 时光,依旧孤寂,留下简朴的身影,与寂寞牵手,飘流于这场娇艳的循环。
12. 散了算了,离开了平静了,时间不可能停在原来的时间,失去的已失去了,过了今天明天一定还会拥有别的。
13. 祝你早日攒够失望,然后开始新的生活。
14. 很多时候,我都是那个原地目送别人的背影离开的。那一个。
15. 一直,都是我在怀念别人,回想过往,记录历程。貌似没有人如我这般念念不忘地记录过我?
16. 有多少人和我一样在干这样的事,左手撑着下巴,右手拿着鼠标,看着心情,听着抒情歌。
17. 我曾经路过你的心,不是我不想停留,而是你不肯收留~
18. 别跟我谈空想,戒了!
19. 老板就像老虎,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老虎的屁股,也不宜拍。同事就像戏友,在舞台上打打闹闹,卸了装才知道一切都很可笑。下级就像弹簧,你可以压他,但他也会顶你,你要是拉他,说不定他会退让一下。
20. 生命如舟,需要结伴同行。
21. 世界上最伟大的莫过于父母对儿女之爱,无怨无悔,无休无止。
22. 认识一个人很容易读懂一个人很难!
23. 为什么要让烦恼占据我们的心灵,宽恕一段烦恼的故事,宽恕一个永不相见的人,宽恕一曲忧伤的旋律,不难,不难。把心放空,才有地方去装善意和快乐。把心放平坦,才能好好的去欣赏人间芳菲三月天。
24. 朋友,给自己一个成功的理由,你的路就会越走越宽。
25. 人生,并不是你与他人的竞争,而是与自己的竞争
26. 有信念、有坚持,抬起头往前走,肯定会海阔天空社会小语录
27. 苦一点没什么,累一点没什么,不醉的人生才是升华的梦想
28. 当初是誓言,后来是责任,再后来是习惯。
29. 我想喝醉,因为心里有太多的泪!
30. 带着你的全名备注,滚回你的大众分组!
31. 那壹瞬間,就像雨過雲端,美得就像淚滴壹樣潔白。
32. 莫被一时之得失冲昏头脑,一味陶醉于暂时的胜利。自己一定要居安思危,切莫居功自傲,洋洋得意。
33. 快乐的时候能分泌促进新陈代谢的物质,正能量能有助于我们的健康。
34. 把灯笼背在背上的人,有黑影遮住前路。
35. 知道原来爱情没有那么高深,也没有文章中的那么唯美,我们之所以会错过它,只不过我们当时善于作茧自缚罢了!
36. 每一个姑娘都曾是好姑娘,只是受了伤,所以才不敢再对人掏心掏肺。
37. 爱情也是一种发明,需要不断改良。只是,这种发明跟其他发明不一样,它没有专利权,随时会给人抢走。
38. 每个人都有烦恼,无忧无虑是一个美丽的梦。但既然烦恼无可避免,与其说面对它时痛哭流涕,哀叹生活的不公,还不如静下心来,勇敢跨越。
39. 距离从不会分开两颗真正在乎彼此的心。
40. 千万别觉得别人过得比你好,他们只是相机比你好。
41. 天与地的距离是多少,你和我的距离又是多少?
42. 我总是在等一个人,等他原谅我曾犯下的错,然后,惩罚我一辈子都在。
43. 我做不了你的解药,但可以做你的创可贴。
44. 时间宛如河水般流逝,而所有的一切都将回归其本源。
45. 思念就像喝下一杯冰冷的水,然后慢慢凝成一滴滴热泪。
社会论文1000字
贫富差距的适度存在,是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在西方发达国家,最富裕的20%人口的财富一般是最贫困的20%人口的6~7倍,而在美国这个比例甚至达10倍。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经济发展速度,市场经济逐步完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贫富差距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影响下呈逐步拉大趋势,其分化程度已远远超过发达国家水平。如果将收入界定为由工资、工资外收入、实物补贴、福利、资本收入与赠予等构成的话,那么富裕阶层与贫困阶层的收入差距将更大。学者们认为,当前正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也是现代化发展关键时期,同时也是社会问题多发、社会最不稳定时期。如果制度得当,则能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反之,则会出现现代化过程中的“拉美化”现象:经济社会发展脱节,社会各阶层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加剧,社会经济发展徘徊不前,甚至出现社会的动荡和倒退。在该时期,妥善解决好贫富两极分化的制度问题,对于党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意义十分重大。
1我国贫富差距现状的分析。
1.1相关数据分析。
对贫富差距现状的界定分析,主要是从当前学者们比较认同的基尼系数分析与统计局的数据对比分析中反映出来。
1.1.1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看,我国总体居民基尼系数在1994年达到峰值0.389,而后有一定水平下降(0.375,0.379,0.386),到20又回升到0.397。而社会学家的调查数据显示差距更大:1980年,中国大陆的基尼系数约0.3,到1988年城乡合计的基尼系数也只有0.382,但到了1994年的0.434以后逐年攀升,为0.456,2006年0.457,0.458,每年增0.1百分点。
1.1.2城镇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扩大。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城镇居民中20%最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5410.8元)是20%最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567.1元)的5.6倍;农村居民中20%最高收入组(人均纯收入8474.8元)是20%最低收入组(人均纯收入1182.5元)的7.2倍。
1.1.3农村内部差距扩大的同时,城乡差距逐年拉大。1978年农村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2124,1994年就到了0.32,又上升到0.3361。从实际收入看,以20为例,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5%,为1985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而城乡居民收入比却扩大到3.33∶1,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是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
1.2基于社会发展现实矛盾的分析。
1.2.1政府财富增长过快,政府占有社会财富过多年,世界银行发布了2份极具震撼力的报告。
第1份关于俄罗斯经济状况的报告指出,俄罗斯经济增长是符合穷人利益的经济增长。第2份报告涉及中国,在20至20间,中国经济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但13亿人口中最贫穷的10%人口的实际收入却下降了2.4%。中国30年的高速发展,积累了大量财富。从1995年到2007年,去掉通胀成分后,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5.7倍,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增加1.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才增1.2倍。在中国,超过76%的资产是政府拥有的,民间只有不到25%的资产。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曾载文披露,中国公车消费4085亿元,公款吃喝亿元,公费出国3000亿元,中国每年“三公消费”近9000亿元。因此,在政府过度占有社会财富、政府支出不受纳税人有效监督的情况下,纳税人事实上在用自己的血汗钱供养着一个庞大的官僚集团。
1.2.2社寻会财富通过权力租越来越集中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撰写的《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研究报告摘要指出:根据恩格尔系数和其他一些消费特征进行初步推算,高收入阶层中存在大量隐性收入,目前城镇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31倍,而不是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的9倍。城乡合计,全国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55倍,而不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推算的21倍。由于数据不充分,难以重新计算基尼系数,但肯定会明显高于世界银行计算的0.45的水平。在中国城镇高收入居民中存在大量灰色收入,这是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因素。包括金融贪腐、土地收益流失、企业用于送礼的旅行和娱乐支出、垄断行业灰色收入等,数额已接近3万亿元,占了4.4万亿元遗漏收入的大部分。这说明中国国民收入分配体系存在巨大漏洞和严重制度缺陷。
2缩小贫富差距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贫富差距充分体现社会不公,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社会不和谐因素也在不断增加。党的十六大四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达到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目标,就必须按照公正原则,形成合理的分配体系,努力缩小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这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各个子系统协调发展的重要课题。
2.1缩小贫富差距是实现经济和谐的必然要求。
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经济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没有经济和谐就没有经济效率,整个社会的运转也就失去了必要的物质支撑。在经济系统内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必须有机衔接,顺畅循环,否则,再生产过程就不能正常进行,整个国家的经济将会出现负增长。国外的实证研究表明,在经济收入差距过大的国家,经济增长率趋于缓慢。中国自己的发展经历也在很大程度上显示了这一趋势。首先,贫富分化必然导致需求不足、消费疲软,容易形成经济萎缩。经济学理论认为,在既定财富规模条件下,分配越均等,可支配收入用于消费的部分就越大。如果收入差距过大,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消费需求就不可能保持上升趋势。其次,贫富分化影响经济结构的优化。从产业结构变动与发展的角度看,收入差距过大,财富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必然会出现产业发展自动围绕小部分人的需求倾向。有限的资源及资金将主要流向奢侈品生产部门及相关服务部门,并形成畸形扩张。而穷人由于其收入低下,需求不足,用来满足他们生活需求的轻工业部门以及以轻工业部门发展需求为发展基础的机电等基础工业部门必然相对萎缩,产业结构也必然无法优化。
2.2缩小贫富差距是实现阶层和谐的重要标志。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下岗失业人员也随之增加,城市贫困人口已成为新贫困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利益关系方面讲,贫富两个阶层间常常存在矛盾和冲突。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中,在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的作用下,改革的成本和代价并不是由全体社会成员来共同承担,也不是根据各个利益群体在改革中的获益多寡来承担。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是居于竞争劣势地位、而且在承受能力上特别脆弱的贫困阶层承担了更多的改革成本和代价,为改革发展和富裕阶层的崛起换取了时间和空间。和谐社会则要求社会各阶层之间应该具有良性的'、公正合理的互动结构。确切而言,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应当具有如下标志:
(1)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
(2)各个阶层应当得到有所差别的并且是恰如其分的回报;
(3)社会各阶层之间应当保持着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
如果能够通过相关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建设起实现互惠互利的公正规则,在不断增进高收入阶层利益的同时,使贫困阶层的处境也随之得到不断改善,逐渐缩小两极分化的巨大鸿沟,那么,就能够实现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团结和有效合作,避免阶层之间产生不满、抵触甚至是反抗的恶性互动,营造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
2.3缩小贫富差距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
财富分配的不平等历来是社会不稳定的潜在根源。剥夺理论指出,利益被相对剥夺的群体可能对剥夺他们的群体怀有仇视或仇恨心理。当弱势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获益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潜伏着冲突的危险,甚至他们的仇视指向也可能扩散。犹如经济学上的“木桶效应”,水流的外溢取决于木桶上最短的一块木板,社会风险最容易在承受能力最低的社会群体身上爆发,从而构成危及社会稳定,影响社会发展的一个巨大隐患。近期,改革的成本和收益的不均等,分配领域中很多不公正、非法的现象已经引发了许多冲突,如农村对非法收费的反抗,城市领域的劳动纠纷、社会犯罪等。
如果政府在一段时期内不能将改革的利益较为均等地加以分配,一旦富裕阶层与受损阶层之间的差距变得不可接受,整个政权的道德基础就将发生动摇。历史经验昭示我们,没有哪个政权可以在经济严重不平等下维持政治稳定。而只有实现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融洽协调,人们的心情才会舒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整个社会才会和谐稳定。因此,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努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3缩小贫富差距的对策建议。
从根本上说,贫富分化的扩大绝不是市场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必然结果,世界上有不少市场经济国家的财富和收入分配是较为平等的。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政府的制度安排问题。事实表明,经济增长本身并不能自动解决不平等问题。相反,不平等制度的扩大会妨碍市场化改革和未来经济的长期增长。只有当政府消除贫富分化的意愿和能力都很大时,改革开放的收益和成本的分配才有可能是公平的。贫富分化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分配和再分配制度领域里的公平、公正问题,这一问题反映的是中国社会在快速转型时期社会优化与社会问题并存、社会进步与社会代价并存的局面。顺利推进社会优化和社会转型,研究和解决社会不公问题,降低社会代价,解决这一问题,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积极措施:
3.1建设健全法律体系,规范市场行为。
仔细分析公众对贫富分化的心态,可以发现,大多数公众不满或仇恨的并不是贫富的分层现象,更多的是对富人致富的途径和方式的质疑。“富人的钱,干净吗”成了公众普遍的疑问。而一个个“问题”富豪的暴露,又正好印证了公众心中的疑问。权力寻租、裙带资本主义、贪腐和非法致富,造成了民众强烈不满,并且使现存的贫富差距在大众心理上进一步放大,产生“示恶效应”和法不责众心理。这主要是由于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建设起来,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和不完善,使得一部分人能够投机钻营、违法经营以及权力市场化,导致经济秩序混乱造成。
因此,要严厉打击以各种非法方式获取非法收入的行为,堵塞各种非法收入的来源渠道;要完善和规范生产要素市场,使按资本、技术等要素分配的行为趋向合理化;要完善人力市场,包括经营者市场和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既要加强立法,健全经济法规,避免法律漏洞,又要严格执法,加大对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违规经营、偷税漏税、假冒伪劣、金融犯罪等的打击力度;既运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也要运用政治法律等“看得见的手”,双管齐下,以此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缩小贫富差距。
3.2合理运用税收制度,加大调节力度。
税收系统是国家执行收入再分配的基础和支柱。政府有效的税收行为,一方面可以对先富阶层实施一定的限制,另一方面又可为各项福利政策或其他收入再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推行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然而,我国采取通过对高收入者征收调节税,来对低收入者进行转税支付方法的调节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税收系统的征税能力和效率相对低下。尽管我国实行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但在征管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是个人所得税2000元起征点过低,缺乏对收入监控的基本能力,税制及片收、处罚等手段也相当无力,致使高收入群体的偷逃税现象极为普遍,导致对高收入者缺乏有效的调节。鉴于这种状况,目前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是要建设居民收入监测制度。建设居民收入监测体系,一方面可利用纳税信息,另一方面则可利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相关信息,如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统筹账户金额等。通过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绝对额。同时,还应利用价格指数、工资指数、实物耗费指数等来监测居民收入的相对变动状态。建设相对科学、全面的居民收入监测体系的重要作用,还在于为我们准确划定调节对象提供基础资料。
其次是要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适当提高起征点。目前我国执行的个人所得税2000元起征点偏低,要适当调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同时,目前应下大力气健全和完善征管配套措施,包括加强现金管理,大力推进居民信用卡或支票结算制度;尽快实现不同银行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在个人存款实名制基础上,对个人金融资产、房地产及汽车等重要消费品也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健全海关、工商、劳务管理、出入境管理、文化管理、驻外机构以及公检法等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有关人员经济往来和收入情况信息的制度等,有了这些制度的保障,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才能顺利推进。
再次是要改革税收征管制度,合理增设新的税种。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办法是由税务部门直接向纳税人征收,这样收税人和纳税人之间缺乏监督,容易造成偷、逃、漏税现象。应改革税收制度,建设和推行个人应征税收入申报制和税务代理制,逐步建设起由企业、个人申报,审计和税收代理业务,形成纳税人、代理人和收税人三方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同时,适时开征股票交易净收入所得税、遗产税、赠予税、个人财产税、奢侈消费税以及垄断企业特权经营企业特别税等,以加大收入调节力度,形成收入再分配机制,使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趋于合理化,遏制高收入阶层的收入过快增长,防止两极分化。
3.3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就业环境。
就业是民生之本,国家应把提高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这一方面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需要,另一方面,是解决我国二元结构矛盾,努力减少低收入人群,提高贫困者收入的有效途径。解决就业与再就业问题,需要从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就业环境两个方面花大力气,下大功夫。从拓宽就业渠道角度看,政策取向应该是:选择以增加就业为中心的经济增长模式,实施就业密集型或劳动密集型行动计划。
具体而言,一是充分挖掘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内部潜力,发展多种经营,盘活企业闲置资源,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安置富余人员,减少推向社会的下岗人员;二是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三是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尽可能兼顾能够有效扩大就业的工程项目;四是拓宽国内跨地区劳务市场和国际劳务市场。
从优化就业环境角度看,主要政策应包括:
一是在宏观环境方面,各地区、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都应制定相应的就业计划和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落实、实现。
二是要健全完善城乡统一、内外开放、平等竞争、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
三是要为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提供及时充分的就业信息、就业培训服务,使劳动者能够及时得到就业机会并具备良好的就业条件。
四是制定实施推动就业的优惠政策,如实施免征所得税,鼓励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自办企业。
3.4建设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机制,是近代工业社会的产物,它的实质和功能都是为了解决在社会变迁和转型过程中由于社会贫富差距而引起的社会贫困以及社会发展问题。因此,社会保障具有安全阀、减震器和减压阀的作用。
当前,在解决贫富差距这个难题时,我国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这些功能。在调节收入分配的同时,加快建设和完善各种社会保障体系。以保障处于社会低层的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避免转型时期出现暴富者对社会财富的疯狂掠夺和贫困阶层生活保障制度缺失的情形。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难以保障低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还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主要还是依靠以集体土地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家庭保障模式。因此,当前要加快在农村建设和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等,并加以切实落实。同时,在城市居民中,应通过实行最低工资保证制和最低生活保障线制,使失业职工、困难企业职工、退休职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在生活上基本有保障。
从根本上说,贫富分化的扩大绝不是市场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必然结果,世界上有不少市场经济国家的财富和收入分配是较为平等的。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政府的制度安排问题。事实表明,经济增长本身并不能自动解决不平等问题。相反,不平等制度的扩大会妨碍市场化改革和未来经济的长期增长。只有当政府消除贫富分化的意愿和能力都很大时,改革开放的收益和成本的分配才有可能是公平的。贫富分化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分配和再分配制度领域里的公平、公正问题,这一问题反映的是中国社会在快速转型时期社会优化与社会问题并存、社会进步与社会代价并存的局面。顺利推进社会优化和社会转型,研究和解决社会不公问题,降低社会代价,解决这一问题,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积极措施:
3.1建设健全法律体系,规范市场行为。
仔细分析公众对贫富分化的心态,可以发现,大多数公众不满或仇恨的并不是贫富的分层现象,更多的是对富人致富的途径和方式的质疑。“富人的钱,干净吗”成了公众普遍的疑问。而一个个“问题”富豪的暴露,又正好印证了公众心中的疑问。权力寻租、裙带资本主义、贪腐和非法致富,造成了民众强烈不满,并且使现存的贫富差距在大众心理上进一步放大,产生“示恶效应”和法不责众心理。这主要是由于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建设起来,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和不完善,使得一部分人能够投机钻营、违法经营以及权力市场化,导致经济秩序混乱造成。
因此,要严厉打击以各种非法方式获取非法收入的行为,堵塞各种非法收入的来源渠道;要完善和规范生产要素市场,使按资本、技术等要素分配的行为趋向合理化;要完善人力市场,包括经营者市场和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既要加强立法,健全经济法规,避免法律漏洞,又要严格执法,加大对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违规经营、偷税漏税、假冒伪劣、金融犯罪等的打击力度;既运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也要运用政治法律等“看得见的手”,双管齐下,以此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缩小贫富差距。
3.2合理运用税收制度,加大调节力度。
税收系统是国家执行收入再分配的基础和支柱。政府有效的税收行为,一方面可以对先富阶层实施一定的限制,另一方面又可为各项福利政策或其他收入再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推行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然而,我国采取通过对高收入者征收调节税,来对低收入者进行转税支付方法的调节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税收系统的征税能力和效率相对低下。尽管我国实行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但在征管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是个人所得税2000元起征点过低,缺乏对收入监控的基本能力,税制及片收、处罚等手段也相当无力,致使高收入群体的偷逃税现象极为普遍,导致对高收入者缺乏有效的调节。鉴于这种状况,目前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是要建设居民收入监测制度。建设居民收入监测体系,一方面可利用纳税信息,另一方面则可利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相关信息,如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统筹账户金额等。通过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绝对额。同时,还应利用价格指数、工资指数、实物耗费指数等来监测居民收入的相对变动状态。建设相对科学、全面的居民收入监测体系的重要作用,还在于为我们准确划定调节对象提供基础资料。
其次是要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适当提高起征点。目前我国执行的个人所得税2000元起征点偏低,要适当调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同时,目前应下大力气健全和完善征管配套措施,包括加强现金管理,大力推进居民信用卡或支票结算制度;尽快实现不同银行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在个人存款实名制基础上,对个人金融资产、房地产及汽车等重要消费品也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健全海关、工商、劳务管理、出入境管理、文化管理、驻外机构以及公检法等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有关人员经济往来和收入情况信息的制度等,有了这些制度的保障,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才能顺利推进。
再次是要改革税收征管制度,合理增设新的税种。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办法是由税务部门直接向纳税人征收,这样收税人和纳税人之间缺乏监督,容易造成偷、逃、漏税现象。应改革税收制度,建设和推行个人应征税收入申报制和税务代理制,逐步建设起由企业、个人申报,审计和税收代理业务,形成纳税人、代理人和收税人三方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同时,适时开征股票交易净收入所得税、遗产税、赠予税、个人财产税、奢侈消费税以及垄断企业特权经营企业特别税等,以加大收入调节力度,形成收入再分配机制,使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趋于合理化,遏制高收入阶层的收入过快增长,防止两极分化。
3.3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就业环境。
就业是民生之本,国家应把提高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这一方面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需要,另一方面,是解决我国二元结构矛盾,努力减少低收入人群,提高贫困者收入的有效途径。解决就业与再就业问题,需要从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就业环境两个方面花大力气,下大功夫。从拓宽就业渠道角度看,政策取向应该是:选择以增加就业为中心的经济增长模式,实施就业密集型或劳动密集型行动计划。
具体而言,一是充分挖掘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内部潜力,发展多种经营,盘活企业闲置资源,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安置富余人员,减少推向社会的下岗人员;二是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三是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尽可能兼顾能够有效扩大就业的工程项目;四是拓宽国内跨地区劳务市场和国际劳务市场。
从优化就业环境角度看,主要政策应包括:
一是在宏观环境方面,各地区、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都应制定相应的就业计划和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落实、实现。
二是要健全完善城乡统一、内外开放、平等竞争、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
三是要为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提供及时充分的就业信息、就业培训服务,使劳动者能够及时得到就业机会并具备良好的就业条件。
四是制定实施推动就业的优惠政策,如实施免征所得税,鼓励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自办企业。
3.4建设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机制,是近代工业社会的产物,它的实质和功能都是为了解决在社会变迁和转型过程中由于社会贫富差距而引起的社会贫困以及社会发展问题。因此,社会保障具有安全阀、减震器和减压阀的作用。
当前,在解决贫富差距这个难题时,我国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这些功能。在调节收入分配的同时,加快建设和完善各种社会保障体系。以保障处于社会低层的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避免转型时期出现暴富者对社会财富的疯狂掠夺和贫困阶层生活保障制度缺失的情形。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难以保障低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还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主要还是依靠以集体土地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家庭保障模式。因此,当前要加快在农村建设和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等,并加以切实落实。同时,在城市居民中,应通过实行最低工资保证制和最低生活保障线制,使失业职工、困难企业职工、退休职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在生活上基本有保障。
社会教育问题论文
社会教育问题论文
浅谈教育公平社会善的实现问题
[摘要]教育社会公平问题,其实质就是教育社会善如何实现的问题,从伦理道德的视角对民办教育活动中社会善问题进行价值分析;针对目前民办教育中存在的社会善的实现缺乏现象,提出从民办学校本身的道德重建、地方政府部门参与扶持和社会力量主动的参与引导三个方面进行社会善的重建,实质就是社会公平问题的实现。
[关键词]民办教育;教育公平;社会善;道德重建
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社会公平一直是作为衡量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尺度和引导人类进步的价值导向。党和人民的政府,在教育、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等方面,都为社会公平的实现做出了很多的尝试;尤其在教育公平的实践方面,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杨东平教授曾就三方面说明了党中央在教育公平的实践方面所做的努力:首先是农村义务教育实现了免费,把教育发展的重点重新放在了农村教育、基础教育上。第二是确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思路。第三是适度控制了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增长,注重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之本,是实行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教育公平的实现有利于全体社会成员自由、平等地选择和分享公共教育资源。教育社会公平问题,其实质就是教育社会善如何实现的问题。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实践中,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也使民办学校作为教育事业的有益补充,参与到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中来,针对目前民办教育中存在的社会善的实现缺乏这一现象,笔者在通过学习和翻阅相关资料基础上,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众所周知,民办学校的投资者不能不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在此情况下,民办学校教师背着比公办学校教师更多更沉重的有形无形的包袱,尤其是教育伦理的悖反,毫不夸张地说,民办学校工作的教师承担着很大的心理压力,其中主要因素恐怕就是民办基础教育为了生存而不得不追求双重功利(学校经济利益和教学效益)的行为,扭曲了正常的教育伦理。
因此,在教育的伦理道德建设进程中,对社会教育伦理及其善行的关注就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社会的教育善是个体教育善的前提,没有社会、组织对教育至善的追求,就难以形成个体向善而行的道德氛围,从而也就难以实现整体上的教育善。
教育伦理学按照行为主体划分的不同:分为个体教育伦理学和社会教育伦理学;其中,个体教育伦理,其重要讨论有关教育责任、教育良心、教育义务、教师修养和教育慎独等德性与活动,我国传统教育历来对个体教育十分重视。而社会教育伦理的内容则集中表现为:教育民主、教育公正、教育公平及其教育人权等德行;主要是对社会、机构、制度、组织的要求,直接关涉到国家和社团组织的职能、性质及其教育伦理意义。因为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人是在社会中生存和生活的,人的德性作为一定社会道德文明的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风气的反映。如果一个人生活的社会不合理,甚至不道德,那么个人的道德行为就很难起到多大的社会作用,而只能作为独善其身的手段。美国的丹尼尔·贝尔在《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一书中,就指出社会极有可能做出对个体而言是不道德的事情来。罗尔斯则在《正义论》中表达了一个基本的思想:认为社会制度公正优先于个体善,个人的美德、情感只能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形成。如果社会的伦理合理性水平比较高,比较符合道德精神,那么,即使某些个体的不道德行为,它对社会的危害也会受到抑制。可见,社会的教育善对个体教育善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尤为深刻的影响力。
目前民办教育中社会教育善的缺失现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民办学校本身善的缺失
民办教育作为区别与国家公办院校的社会办学力量,其经费的来源主要靠投资民办教育的企业;因此,学校的正常运转及其经济回报的来源,主要依靠学生缴纳的学费,这样学生就成了民办校的衣食父母,原先适用于教育中的民主、公正、人权等伦理德行就让位于经济利益。民办学校为了维护其经济上的利益,把学生及其家长的话当“圣旨”。不考虑学生的要求是否正当,是否符合道德规范,以至于学生参加国家级选拔性的`考试,也要老师参与作弊,违背教育社会善中公平的原则;对于一些学生中的“大客户”,只要其不触动学校的经济利益,便听之任之,甚至不尊重教师的行为也不干涉,教师的发展,教学中创造理念都降为次要地位,统统免谈。至此,学校与学生、学生家庭之间正常的平等的相互尊重的伦理关系被扭曲。教育的育人目的被消解。教育社会伦理思想被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功利思维所取代。
二、地方政府对于民办教育规划中善的缺失
某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片面重视发展所在区域的公办教育,集中绝大部分的教育资源投入与公办院校,而在执行并监督民办教育上不能很好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违反“法”和“条例”的学校和个人,也不能应予以相应的教育和处分。甚至将民办教育作为盈利性的企业或项目,作为提高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在这种行政环境下,教育伦理的社会性原则也就无从体现。
对目前民办教育中社会教育善的缺失的分析,可以认为:
1、来自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对于民办教育伦理社会善的影响,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转型期,由于相关政策及其执行力度不够至使教育成为一些人的摇钱树。市场经济以追求金钱利益为主要动力。受市场经济利益导向思想的影响,一些人把教育和经济利益直接联系起来,把办教育作为最好的挣钱途径来对待,违背了教育基本的伦理精神。
2、社会对于民办教育协调中善的缺失
在全社会领域中,社会对于民办教育的认可度不高,民众甚至某些地方政府对于民办教育的片面理解,导致民办院校自身产生“低人一等”的感觉,由此,产生对于自身伦理建设的缺乏;而目前社会由于处于转型期间,整个社会道德实践领域和伦理学科建设本身也存在着危机,这种整体社会道德危机的产生和发展也影响了民办教育本身伦理善的建设。
1、民办学校自身的道德重建
民办高校自身因端正办学思想,遵循教育本身的遵旨,从百年大计、育人为本出发,真正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办学,而不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在育人本先的前提下,谋求经济效益,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切实打造自身的品牌,树立良好的形象;必须建立一支力量雄厚的师资队伍,充分发挥教师的创造能力。为教师提供积极的保障措施,包括稳定合法的工资收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此外还包括对教师给与公正的评价,不能以学生的片面成绩作为评价老师的唯一依据,更不能把学生的流失作为考核教师单一标准的依据。要充分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学校应创造浓厚的宽松的人文环境,教师的婚、丧、病、事假应按国家政策与公办校同等对待,学校也要真正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使教师有安全感,使教师有一个平和稳定的心态工作。严格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办学。
2、地方政府部门更新观念
地方政府要更新观念,做到公办与民办同样重视,加大民办教育的扶植力度,针对民办高校办学优势,打造区域民办高校的模范与典型。扩大宣传力度,增强民办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同时让全社会应对民办教育有一个宽容平和的心态看待。同时加大对民办教育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严格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进行督促,对于某些民办学校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不考虑办学基本宗旨的行为,给予严厉的制裁,切实保证学生和社会的利益。
3、社会力量主动的参与引导
学校除了加强自身形象的塑造外,社会力量也应该积极的参与民办教育的建设。所在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可以自觉的组成家长协会,定期的与学校进行沟通和联系,通过各种方法参与到对学生的教育和对学校的监督管理活动中去,通过学校和家长的互动使双方从新建立其相互尊重的道德原则上来,同时在交流的基础上认清教育教学的规律。明白民办学校不只是花钱消费的场所,而是真正育人的摇篮。
社会热点事件的博弈分析
【摘要】近些年,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媒体的大规模报道,医患关系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密切关注的一个焦点,医患关系紧张的现实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下我国医疗纠纷日趋激烈,医患关系日益紧张,作者针对我国医患关系现状,以博弈论基本理论为出发点提出解决医患紧张关系之道,以期对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有所裨益。
【关键词】博弈论;医患博弈;信息不对称
一、博弈论与医患博弈
博弈思想自古就有,《论语?阳货》有云:“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博弈无处不在。博弈涉及生活各个方面:比赛、打牌、逛街、砍价、职场、恋爱等等。对于什么是博弈,谢识予教授有这样的定义:所谓博弈,就是指一些个人、团体或其他组织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同时或先后,仅仅一次或者进行多次,从各自可能得行为或策略集合中进行选择并实施,各自从中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1]。
博弈论(Game Theory),也称游戏论、对策论,原本是作为数学的一个分支产生的。1928年,冯。诺伊曼证明了博弈论的基本原理,从而宣告了博弈论的正式诞生。随后,约翰。纽曼和摩根斯坦共同著作《博弈论与经济行为》将博弈论系统地应用到了经济学领域,从而使得博弈论发展成为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研究方法,博弈论主要关注的是博弈参与者之间的行为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的。可以看出,每个博弈者在做出决策的同时,也应根据自身的情况,意识到自己经过决策后所做出的行为对他人的可能影响,以及他人的反应行为对自己的可能后果,从而通过选择最佳决策方案来寻求效用的最大化及损失的最小化。
形成一个完整的博弈需要包括参与者、行为、信息、策略、次序、收益、结果、均衡在内的8项要素。具体到医患博弈中,包含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内的医方和包含患者及其家属的患方是医患博弈的参与者;遇到医疗纠纷,医患双方根据对方的行动或者通过预测对方的行动而做出自己决策的相互作用的过程,是医患博弈的行为;医患双方对于医科知识的掌握以及其他医疗相关事项的了解程度是医患博弈的信息;面对医疗纠纷,医患双方谁先采取行动,采取何种行动,这便是医患博弈的策略和次序;医患博弈的收益和结果指的就是患方支付医疗费用,通过医方的治疗使身体痊愈,达到健康利益最大化,医方通过向患方提供医疗服务,利用自己的专业技术收取治疗费,达到经济利益最大化;而医患博弈的均衡就是指医患关系获得一种平衡,处于一种稳定状态。二、信息与医患博弈中的信息
《孙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句古语充分说明了掌握充分的信息对于决策乃至赢得胜利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博弈中,除去信息的因素,大家赢的机会均等,此时,谁能提前抓住有利的信息,谁就能稳操胜券[2]。但是在瞬息万变的现实生活中,等到博弈双方真正完全了解和掌握信息之后再决策或者行动,往往会贻误战机。这种先机丧失可能性的存在就迫使博弈者常常在自己并未完全掌握信息时就要做出决策,而在这种信息不完全情况下做出的决策必然带有博弈的色彩。孙子在前面提到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理论之后还有如是言论:“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意思就是说“知己”和“知彼”在博弈中同样重要,博弈者在做出决策之间应当首先掌握自身情况,但是仅仅“知己”是不够的,还应当熟悉对方的各种要素,从而作出准确的判断,《三国演义》中的“空城计”就充分说明了信息的重要性。可以大胆的说,信息掌握完全与否可以直接决定博弈结果,英国著名哲学家培根曾说“知识就是力量”,而在博弈论中,“信息就是力量”!
信息方面的差异造成决策者行为的差异和博弈结果的不同。在医患博弈中,其所涉及的信息主要由医方掌握,这是由于医方(包括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所需要掌握的医学科学专业性非常强,需要经过相较其他专业更长时间的专门学习和临床实践才能进行医疗行为,这也就必然决定了医方在这场医患博弈中占据了优势;相对应的,作为患方,想要掌握与医方相当的医学知识需要付出的成本代价过高,再加上医患之间信息传递的不充分和患方自身的弱势性的双重影响下,直接导致本已信息贫乏的患方的劣势状态更加显而易见。患方与医方始终无法处于同一地位,弱势地位的长期累积将不断滋生负面情绪,假设遇到没有良好职业道德素质的医方,再小的医疗过错也会迅速成为医患矛盾的***,使得本已紧张医患关系更加风雨飘摇。三、医患博弈与信息不对称
什么是信息不对称呢?解释信息不对称这个概念,不得不先解释“公共信息”,所谓公共信息,简单地说,就是一定范围内的每一个个体都知道某条信息,且每个个体都知道这个特定范围内的其他个体也知道此条信息。倘若这个范围内的某一个个体不知道此条信息,那么知道此条信息的个体与不知道此条信息的个体之间便产生了信息不对称。回归到现实生活,“公共信息”的状态是很难实现的,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市场经济中的很多现象提供了解释,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1]。博弈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也容易引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情况。
信息不对称理论在医疗市场同样适用,可以肯定的说,医患博弈中信息是不对称,而信息不对称必然会对医患双方如何行动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根据上面公共信息的理论,假设医疗市场也处于公共信息的状态,那么医患双方之间的信息是没有隐瞒的,这样有助于医患双方做出准确且正确的决策,当然这仅仅是我们的假设的理想状态,现实则是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医疗市场不可避免的越来越市场化,医疗机构由于规模、技术水平、人力资源力量等方面的差异,其医疗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由于信息不对称,医方比患方更了解自己的医疗水平,但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医方往往通过大量的宣传和广告向患者提供不完全甚至不正确的信息,例如一些医疗水平较低的医院会通过虚假广告宣传等形式将其本身的真实情况掩盖,过分夸大其医疗服务水平,医疗效果等,而患者由于其信息劣势,很容易逆向选择了这些医疗水平较差的医院。然而医疗队伍中也面临着道德滑坡问题。
一小部分医生利用了患者对医学知识的缺乏,对患者大开处方药,大量做不必要的检查,更有部分人大肆收取药品回扣和患者红包,这就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医患博弈中的体现。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往往导致医患纠纷的发生。四、弱化医患博弈信息不对称的措施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与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由于市场经济导向,医患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越来越突出,医患关系面临的利益冲突越发严重,信息不对称短期内固然会对某一方会有利,但若不适当弱化,最终会破坏整个市场。因此,弱化医患博弈中信息不对称的现状是势在必行的。
(一)媒体立场力求公正
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一直是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2012年发生的一系列医闹事件使得医患关系这一话题再次成为了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不可否认,在医药销售市场中确实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医生接受药品提供商的回扣,收受患者家属红包的现象时有发生,新闻媒体倾向弱势群体,不可避免的在报道中带有感情色彩,本就对医药价格、医疗措施抱有怀疑态度的患方对医方更加不信任,医护人员稍有过失,轻则被患者投诉,重则打骂,近段时间发生的因医疗纠纷砍伤、砍死医生的事件也证明了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新闻媒体应根据事实,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报道和评价事件,对医务人员违法行为进行打击的同时,也应当对医务人员的辛勤劳动予以肯定,只有这样,才能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医患双方应加强沟通
医患双方本就有着共同的目标:战胜病魔。这个目标的达成不仅需要医务人员专业的知识、精湛的医术,更离不开患者的信任和耐心的配合,双方的配合离不开沟通与信任。前面已经提到,医疗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处于信息劣势的患方由于缺乏医科专业知识,无法对自己的病情做出一定的预测,患方无法单方面决定自己所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材乃至医疗方式,加之,患者及家属求医心切,对医疗结果的期望值过高,很容易对医疗行为产生质疑,从而产生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感,此时具有明显信息优势的医方更应尽到解释义务,将患者的病情及治疗方面、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耐心分析给患方,以此弱化医患博弈中信息不对称的状况。此外,当出现医疗纠纷时,医患双方应当及时进行沟通,避免出现暴力。
(三)健全法律约束机制
在法律视野下的医患双方都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滥用权利,侵害对方利益[3]。医患双方“和则两利,斗则俱伤”。然而,在我国现阶段,还没有一部让医患双方都满意而且使用的法律。一旦发生纠纷,司法机关及其相关机构在受理医疗纠纷时就会“无法可依”,从而难以做出准确且公正的判决。这就迫切需要加快加强卫生立法工作,尽快制定出一部完善的医事法律,使医患双方更加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利于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
五、结语
信息不对称是博弈中的正常状态,完全打破医患信息不对称的格局是不可能的[4]。但是,倘若医患双方能进行充分交流和沟通,使医患双方都能够尽可能的意识到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及此种状态持续下去的不良影响,从而使双方尽最大限度使自己拥有的信息透明化,致力于达到医患博弈的均衡状态。
参考文献:
[1]张影。博弈论的智慧[M]。北京:中国致公出版社,2009,4:51.
[2]宿春君。博弈论的诡计[M]。上海:华夏出版社,2010.
[3]顾冬辉。医患博弈中行为模式研究[D]。军医进修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6.5.
[4]弓宪文,王勇,李延玉。信息不对称下医患关系博弈分析[J]。重庆大学学报,2004(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