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文学诗歌中的韵律与节奏艺术论文【优秀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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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文学课堂教学中的提问艺术 篇1

[内容摘要]英语专业学生对英美文学课程的兴趣逐年下降已是不争的事实。

造成这种窘态的原因固然与经济发展、竞争激烈的社会大环境不无关系,与英美文学教材的编排模式和体例息息相关,但是,最重要的原因是大多数英美文学教师没有及时转变观念,忽视了学生文本阅读参与和分享的权利。

本文从英美文学课堂教学中最重要的提问环节入手,通过启发性和循环性提问,帮助学生逐渐加深理解,真正发挥文学课程开拓视野、启迪思想的作用。

[关键词]英美文学;课堂教学;提问艺术

一、英美文学课堂教学现状

在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和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英美文学课程的中心地位受到猛烈冲击,就业的严峻形势迫使学生选择与就业密切相关的外贸英语、商务英语、科技英语、法律英语、旅游英语等实用性课程。

当然,英美文学教学的窘态也与教材编写模式有关,多数教材按年代编排,跨越从古典文学到现代文学的所有文学时期。

古汉语对学生来说已是不易,同样用中世纪英语写作的文学文本应是文学研究者的研究对象,对于学生来说是难上加难。

另外,多数文学教材在编写体例上多遵循“作者简介——作品简介——选读内容——选读注释——思考题”的过程,缺乏文学理论、文学术语、文学要素等文学语法的介绍,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文学史对作品文本的解读,长此以往,学生便感觉文学课程索然寡味了。

造成学生对英美文学课程兴趣下降的最重要原因,是在新的形势下英美文学教师未能及时转变观念,没有及时改变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

英美文学教师仍然采用“时代背景——作家生平——作品思想内容——作品艺术特色”的四段式的教学方法;仍然将英美文学课程归结为知识型课程,而非智能型课程;仍然将灌输知识作为己任,忽视学生对文学文本理解的参与和分享。

英美文学课堂教学的大部分内容都应该以师生互动的交际形式来完成,而提问是增强师生互动的最重要的手段。

刘易斯(Lewis)认为,提问占教师课堂言语交流的70%。

因此,毫不夸张地说,提问是课堂教学成败的关键因素。

然而,近半数英语教师感到课堂提问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表现在:如果所提问题是“初级认知”问题,学生会感觉问题无挑战性,因而缺乏回答问题的热情;可是如果所提问题是“高级认知”问题,学生又会鸦雀无声,教师只好自问自答了。

二、课堂提问的分类

高尔(Gall)早在1984年的一篇文章《教师提问研究》中指出,在教师的课堂提问中“事实性”问题(factual recall)占60%;“高级认知”问题(higher order)占20%;剩下的20%则是“过程性”问题(procedural)。

“事实性”问题是对学生已学知识的回顾,学生可以利用课本原话或自己的语言来回答。

例如,教师提问: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是哪些作品?学生回答:《哈姆雷特》、《奥赛罗》、《麦克白》和《李尔王》。

这类问题被广泛认为束缚了学生的能力,因为这类问题没有帮助学生更全面深入地理解学习内容。

“高级认知”问题需要学生对以前所学知识进行信息加工,通过推理得出问题答案,此类问题需要学生不仅掌握相关知识,还需要运用知识分析、评价和解决问题。

因此,“高级认知”问题被认为是衡量学生是否真正理解学习内容的标准。

但是,“高级认知”问题往往是“临界”问题,即这一层次的问题处于学习者能力极限范围内的未知领域。

如果教师缺乏提问的艺术,学生是无法回答该类问题的。

“过程性”问题则是教师组织课堂教学、集中学生注意力时所使用的一些“横向”问题。

三、鹰架理论及其在英美文学教学中的应用

1、鹰架理论

鹰架理论(Scaffolding)建立在维果茨基(Vygotsky)的 “可能发展区”(Zone of Proximal Development,简称ZPD)基础之上。

维果茨基认为,儿童发展可以分成两个层次:一个是实际的发展层次,是儿童能独立解决问题的层次;另一个是潜在的发展层次,是儿童在成人的协助之下或与能力较强的同龄人合作才能解决问题的层次,两个层次之间的差距就是“可能发展区”。

这一理论对英语课堂教学具有两方面的启发:第一,教师教学的重点应从学生实际发展的层次转移到潜在发展的层次;第二,有效引导对学生知识的积累和能力的提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教育中的鹰架就是在两个层次之间搭建桥梁,就是指教师引导学生掌握、建构和内化所学知识,使他们能够进行更高水平的认知活动。

2、鹰架理论在英美文学教学中的应用

英国文学选读中有一首彭斯(Robert Burns)的诗歌“A Red, Red Rose”(一朵红红的玫瑰),教师请学生找出该题目中存在的诗歌技巧时,学生有些茫然。

教师提醒,这种诗歌技巧在古英语时期的诗歌里就出现过。

学生很快发现“Red, Red Rose”构成头韵(alliteration)。

但是,问到该诗歌技巧在这一题目中的功能时,学生又一片沉默。

于是,出现了下面一段对话:

T:What’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A Red, Red Rose”and “A Red Rose”?

S 1:m-hm…

T:From what angle is the rose described in the two phrases “A RED Rose”and “A YELLOW Rose”?

S 2:from the angle of the color.

T:Could you tell me whether the color of the rose is presented from the subjective or objective angle?

S 3:From the objective angle.

T:In a statement, we can say “This is a red rose”, but can we say “This is a red, red rose”?

英美文学诗歌中的韵律与节奏艺术论文 篇2

摘要 英美文学中的诗歌不仅仅是英语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同时也是全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珍贵财富。

在不同时期的英美文学中都出现过一些脍炙人口的优秀诗篇,这些诗歌以其独特的表现形式和民族风格而深受大家的喜欢,在中国读者中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本文主要探讨和分析了英美诗歌的韵律和节奏,希望能够提升学习者对于英美文学中诗歌节奏与韵律的把握,提升英语爱好者对于诗歌的审美能力。

关键词:英美文学 诗歌 韵律与节奏

引言

英语是一种较为古老的语言,在其发展过程中给人类留下了很多不朽的文学作品。

而诗歌是英美文学中皇冠上最为璀璨的一颗明珠,精炼的语言、词汇的优美使得诗歌成为了英美文学中最为重要的构成部分之一。

读者通过阅读英语诗歌作品,可以更加准确地了解英语文学的用词特点和句法特点,也能够感受到英美文学中诗歌特有的意象之美,另外也能够使得阅读者自身的审美能力得到很好的提升,因此了解英美文学中诗歌的韵律和节奏艺术十分必要。

以下就英语诗歌的节奏和韵律进行了分析,同时也探讨了素体诗和自由体诗歌,希望能够对英语学习者有所帮助。

一 英美文学诗歌中的节奏探讨

英语是一种韵律性非常强的语言,其韵律主要是通过轻音节和重音节的互相交替而表现的。

研究语言的学者又将英语的语流比作是音乐,这是因为英语是以重音节作为主干,将轻音节作为辅助,轻重音节交替使用时的语调或高或低的变化构成了像音乐一样的节奏和旋律,因此英语读起来会抑扬顿挫,有一定的美感,可以使阅读者和听众感受到英语语言的独特魅力。

在英语中音节的延续时间存在着较大的伸缩性,这就造成了重音之间的间隔时间差异不大,所以在英语诗歌中会发现一句话中如果出现了几个重音节,那么这些重音之间则是保持着大致相等的时间间隔。

在英语诗歌的朗读上,轻音较少的可以稍微念得慢一些,轻音较多的情况下则需要念得快一些,这会使得种音节大致相同的句子朗读的时间大致相同,这是英语语言一直流传的节奏规律。

如:

Break,/break,/break

On thy cold/grey stones,/O sea

这两行诗歌的音节数量上相差很大,但都是有三个重音,所以在英语的朗读上每行各占到三拍,因此从节奏上看,这两行诗是完全对称的,所以以英语的节奏习惯来看,读完这两行诗句的时间应当是相等的。

这就遵循了英语的基本节奏规律,重音之间的轻读音节越多,在朗读的时候就越快,所以有时候听起来也会越模糊,这主要是遵循了重音和重音之间保持大致相等时间的规律。

再看下面两个句子:

Alone/she cuts/and binds/the grain,

And sings/a me/ lancho/ly strain.

上面这两行诗歌的轻读和重读的搭配模式总共出现了四次,这种固定的搭配也被称作音步(foot),是英语诗歌中最为基本的节奏。

上面两行诗歌一轻一重读法就可以称作是诗歌的音步。

因为上面这两行诗歌在朗读时有四次音步,所以也可以说这两行诗歌是四音步诗。

从音步的构成来看,音步主要是由重读和轻读这两个部分所构成的,英语诗歌中重读和轻读的组成的形式也是多样的,有轻音在前也有重音在前,不同的排列形式会产生不同的音步类型,音步类型的不同也使得诗歌的节奏发生很大变化。

下面探讨几种较为常见的音步类型:

1 扬抑抑格(dactyl,dactylic),这种音步的类型是含有三个音节,先是一个重音,继而两个轻音,即重—轻—轻。

例如下面的诗句:

Just for a /handful of/silver he/left us

2 抑抑扬格(Anapaest,anapaestic),这种音步类型含有三个音节,先是两个轻音,然后一个重音,即轻—轻—重。

如词汇中的disbelieve,on the hill,cavalier,intercede,disapprove,reappear。

这些都是这种类型的音步。

诗歌中这种音步类型也非常的普遍,如拜伦的四行诗:

The Assyr/ian came down/like the wolf/on the fold,

And his coh/ orts were glea/ming in purp/le and gold;

And the sheen/of their spears/was like stars/on the sea,

When the blue/waves rolls night/ly on deep/Galilee.-Destruction of Sennacherib

这首诗歌描写的是古代亚述人在围攻耶路撒冷时遭受瘟疫困扰的第一节,这是比较典型的抑抑扬格。

3 扬抑格(trochee,trochaic),这种形式一个音节中存在两个音节,先重后轻。

这种格式在英美文学诗歌中不是特别多见,但也是一种重要形式。

如:

Tiger!/Tiger!/brning/bright

In the/forest/of the/Nigh!

4 抑扬格(iamb,iambic),同样是两个音节,这种形式轻—重格式,一轻一重所以称作是抑扬格。

这种形式是最为符合英语的发音规律的,所以很多诗歌都是采取抑扬格的形式进行写作的。

如:

Shall I/compare/thee to /a sum-/mer. sday?

Thou are/more love-/ly and/more tem-/perate

这是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第18首“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中的开头部分,其大意为我怎么能够把你来比作夏天?你不独比他可爱也比他温婉。

这两句就采取的是抑扬格形式,读起来朗朗上口,读者通过阅读能够比较容易地把握诗歌意境。

二 英美文学诗歌中的韵律探讨

英美文学中诗歌除了具备一定的节奏感,同时也有着一定的韵律。

不同韵律的时候会展现出不同的结构形式,同时也韵律也深刻地影响着英美诗歌的意境表达,因此同样值得关注和学习。

在英语诗歌中最为常见的押韵形式是尾韵(end rhyme)和行中韵(internal rhyme)。

行中韵的形成主要是在诗行之内通过重复使用相近或者是相同的音速而产生的。

比较常见的行中韵有腹韵(assonance)与头韵(alliteration)。

头韵是指在一个诗句中两个或者是多个词为开头辅音相同而产生出来的音韵,如英国诗人霍普金斯“Pied Beauty”就是一个较好头韵的例子,诗歌中在这首诗歌中plotted与pieced,glory与god等就构成了头韵。

在英国早期的一些诗歌中,头韵就被应用的比较普遍,其中《裴欧沃夫》就是以头韵的形式进行写作的,头韵体从11世纪到14世纪在英国都非常流行,14世纪法国的音节体诗传到了英国才使得这种局面有所改变,但是头韵体诗对于英语有着比较深远的影响,甚至影响到了除诗歌之外的其他英美文学形式,现在我们所熟悉的简�奥斯丁的Pride and Prejudice以及莎士比亚的Love's Labour's Lost都是以头韵的形式进行命名的。

头韵诗歌是以相同的开头辅音字母构成的,腹韵是行中韵的另一种形式,是由相似或者是完全相同的原音重复的出现而构成的。

在霍普金斯“Pied Beauty”的第十行中的father与past以及their与gear等都是比较典型的腹韵。

尾韵是指两个以上的诗行末尾的音节进行押韵,这种形式在中国古典诗歌中也比较常见,所以读者对尾韵要更为熟悉,但是比较汉语古体诗,英美文学中的诗歌中的尾韵的押韵格式更加的多变。

有行末按照aabbcc的次序进行押韵的连续韵(runningrhyme),也有abab形式的首尾韵(enclosing rhyme),同时还有abba式的首尾韵(enclosing rhyme),这种形式主要是体现在四行诗句中,其中第一行和第四行押韵,第二行和第三行押韵。

如爱尔兰诗人叶芝的诗歌“When You Are Old”,中文名“当你老了”就是比较典型的首尾韵。

谈及到英美文学诗歌作品,就不能回避两种特有的韵体,那就是十四行诗和英雄双韵体诗。

十四行诗虽然起源于意大利,但在英语诗歌中却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英国诗人亨利�霍华德和托马斯�华埃特在16世纪将意大利人文主义诗人彼特拉克的十四行诗歌模式引入到英语诗歌中。

十四行诗在韵律上的特点是前八行韵式是abba abba的两组首尾韵,后六行则相对自由,可以从cde edc、cdc dcd、cde cde三种韵式中进行选择。

后来十四行又经过了几个阶段的发展,斯宾塞和锡德尼对十四行诗进行了一定的发展,将十四行诗发展为三个四行诗节和一个两行诗节,其韵式是abab babc cdcd ee,这种韵式也被称作是斯宾塞体的十四行诗。

莎士比亚对十四行诗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他说改良的十四行诗也被称作是英国式的十四行诗,主要特点是诗人在前十二行有更大的时间和空间为最后的升华做好铺垫,使得全诗的内容更为饱满。

前面所介绍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第18首“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就是这样的一个典范。

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中改变了古英语诗歌中的头韵试题的传统,开始在英语诗歌中使用双韵体的诗歌,这种抑扬格五音步体诗后来被称作英雄双韵体。

英雄双韵体在构成上采取押韵的诗歌,诗句一般长度相等,读起来朗朗上口,所以在后来也得到了很多诗人的认可。

如英国诗人本�琼森和约翰�德莱顿,特别是约翰�德莱顿的英雄双韵体诗歌后来被看作是英语古典诗歌的典范格式。

亚历山大�蒲柏将这种韵体的诗歌中更加严格地遵循了这种韵体,在写作的过程中使得每个意群都刚好的占好一行,这样诗歌显得更加的工整押韵,他也将英雄双韵体诗歌发展到了最高的水平,以至于后来人们将这种严格押韵的英雄双韵体诗歌称作是“严格的英雄双韵体诗”。

三 英美文学诗歌中的素体诗和自由体诗

虽然节奏和韵律使得英语诗歌会呈现出一定的音乐美感,但另一些诗人会将节奏和韵律看成是一种负担,所以他们放弃了押韵和节奏,而创造了更加自由的自由体诗和素体诗。

素体诗和自由体诗存在着一定的区别,虽然素体诗没有固定的韵律,但还是遵循着一定的格律。

如弥尔顿的《失乐园》既有着十四行诗的严谨,也有着十四行诗所不能达到的自由,是英语诗歌的一种创新。

自由体诗不追求诗句的整齐,也不追求节奏的一致。

但自由体诗下作者可以通过修辞手法使得诗歌更加的节奏鲜明,更富有节奏感,如美国诗人惠特曼就经常在自己的诗歌中使用反复和排比的修辞手法来提升诗歌的阅读效果和感染力。

小结

英语诗歌的学习和汉语诗歌基本相似,都有着十分相近的节奏和韵律,这能够使得诗歌更加地富有意境,增强诗歌的感染力,同时也有利于诗歌在群众中的快速传播,因此节奏和韵律是诗歌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所在。

比起其他文学形式,诗歌更能够满足人们对重复和对称的需求,这可以调动读者的情绪起伏从而展示诗歌的内在魅力。

同时,英语诗歌中的韵律和节奏使得诗行更加富有乐感,使得诗歌更加美妙而有吸引力。

英美文学诗歌是英美文学中的最为值得称赞的文化财富之一,了解英语诗歌的节奏和韵律是诗歌学习重要的途径和方法,学习者从节奏清晰、韵律优美的英语诗歌入手学习英语文学,有助于促进效果的有效提升,同时学习者如果能够在学习中背诵一些韵律优美的诗歌,对于理解英语诗歌的韵律和节奏会有很大的帮助,促进自身审美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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