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这次为您整理了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论文优秀4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摘要]国家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大力开展行政管理改革,其主要任务就是帮助政府部门积极转变自身职能。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当前行政管理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开展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进一步分析了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改革;行政管理;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公民对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管理改革就是要求政府积极转变自身职能,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历经多年改革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我国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1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
1.1有利于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
政府本身所拥有的权力和作为经济社会管理者所处的特殊位置,决定了政府在改革中的主导地位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制约作用。行政性垄断及地区性封锁不打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就不可能最终形成。政府不理顺庞杂错位的政府职能,不改变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经济的方式,就不可能建立灵敏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也不可能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政府只有大力开展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
1.2保证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过去较长时期内,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但在改革过程中,人们一味强调经济改革而忽略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更是得到了人们的普遍重视。但笔者对改革实践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一旦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能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就不能顺利进行,经济发展方式就不能发生较大变化。我国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存在着大量的矛盾与冲突,如经济增长方式还较多停留于粗放模式、扩张投资不具备计划性、存在着大量的重复性建设、一味强调国内生产总值与财税收入等,要想解决这些问题还需大力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只有自根本上发生转变,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不再干涉市场中介组织,微观经济发展不再受政府部门的影响,各种行政干预、地区封锁才能消失,才能逐步形成开放的、有序的、合理的现代市场体系,才能保证市场价格真正反映市场供求情况与资源稀缺情况,才有利于在经济建设中兼顾保护人类环境的要求,进而保证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要求必须深入开展政府行政管理改革,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环境与之前相比出现了明显不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只有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状况才能提高管理水平,所以我国政府行政管理必须及时创新。当前我国政府管理还存在一定问题不利于我国经济发展。
2.1政府职能不能准确定位
目前,我国政府职能不能准确定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前有的政府机构不能正确处理本身与市场发展的问题,不论事务大小、不管事务具细都要干涉,导致市场调节不能顺利进行;其次,政府过多干预企业经营,一些地区还做不到政企分开,导致企业不能自主发展,影响企业的经营积极性,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政府职能不能准确定位会出现很多问题:第一,国内体制改革与改革开放速度不同步;第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不同步;第三,政府职能转变与政府机构改革不协调。
2.2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顺阻碍其他领域改革
目前,我国各个社会领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因素,导致行政管理体制与时代发展相分离。行政管理体制不能及时改革会阻碍各个领域改革的顺利进行,如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各项改革同步发展,则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则面临诸多困难。我国在深入开展改革过程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同时与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行政管理改革是顺利开展其他社会领域改革的基础,如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能顺利进行,那么其他改革则束手无措。
2.3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做不到公开透明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开展,由于我国当前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导致政府行政管理改革存在明显的走形式、走过场等现象。各级政府虽然采取了各种公开透明的措施,但是却得不到人们的认可。在实际工作中,政府也做不到全面公开,而只是选择公开一部分内容,导致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做不到公开透明。
3推动政府行政管理改革的主要策略
3.1政府要建立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
政府部门要尽快建立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我国当前行政管理改革的核心任务就是要进一步规范当前行政法律条款与各种行政许可制度,保留那些适合我国国情的、能推动经济发展的、能得到公众拥护的制度,删除那些含有计划经济特点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各种制度。同时,政府要正确认识自身职能,要给予企业必要的发展自主权,利用市场化手段解决一部分管理事务,早日成为“高效、廉洁、公正公平”的政府。此外,政府要不断引进新型管理措施,根据政府实际管理情况,实行持续监管制度,发挥监管、检查、备案等各种方法的作用,保证自身管理的顺利进行。最后,针对当前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事务,政府要制订规范的审批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利用制度规范管理人员的行为。
3.2引进新型管理措施,做好宏观调控工作
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政府要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改革管理策略,要善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时引进新型管理措施,才能收到较好的管理效果。在深入研究外部行政环境与政府内部系统数据的基础上,政府要及时调整管理计划,做好宏观调控工作,要求政府行政管理方式要逐步转变为间接管理与协调服务、事后监督等管理形式。同时,政府要进一步减少市场经济的直接干涉,要依据市场发展规律发挥各种经济政策的作用,从而达到间接管理的目的。
3.3政府行政管理实现信息化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当前已经普遍应用于各个领域当中,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利用信息技术可以有效推动政府行政管理改革。因此,政府部门要大力引进信息化技术,建设电子政务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办公。我国政府部门要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电子政务网络框架,以电子政务为标准积极改革当前政府管理职能与政府组织结构,推动政府管理信息化的健康发展。
3.4完善行政监督机制
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是推动政府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途径。首先,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政府要真正实现依法行使行政权力,防止腐败,必须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以权力制约权力”,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在我国,监督不力的主要原因就在于监督机关和监督人员缺乏必要的独立地位。政府必须对监督主体提供必要的激励和保护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关,才能够保证监督的切实有效。其次,要强化社会监督。强化社会监督,是推动政府行政管理改革的根本保证。在实际工作中,政府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主要参考文献
[1]高永胜。我国地级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研究[D]。秦皇岛:燕山大学,2015.
[2]焦晶。我国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现状与改革路径探析[J]。现代国企研究,2016(20)。
[3]邹江峰。中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9)。
[摘要]伴随着嘉善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原来独门独户的自我管理形式已被迅猛发展的城市物业集中管理所取代。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已逐渐成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这些直接影响和制约了物业管理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研究其解决问题的对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列举了我区的小区物业管理普遍存在的若干问题,并加以分析,最后,针对问题,对完善物业管理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物业管理,存在问题,建议
1、引言
随着嘉善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开发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已成为嘉善县的主导经济之一,不管是资历深久的同心房地产公司还是新成立的几家房产公司,都颇具实力,同时由房地产行业带动的物业管理行业也逐渐形成规模,其效益日趋明显。我县的物业管理行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从1996年的第一家区物业管理公司成立至今,全县已有物业管理公司10余家,从业人员300余人,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20余个,涉及住户五万余户,物业管理工作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也应该看到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近几年,我县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不断发生的矛盾已经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从物业公司乱收费、擅自停水停电到公共设施被侵占、公共维修基金被挪用、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大量物业纠纷纷至沓来。这些直接影响和制约了物业管理行业生存和发展。因而,研究现阶段我县物业管理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成为热点问题。
2、我区物业管理存在的若干问题
2.1物业管理收费难
一般来说,物业管理费除了合同约定的因提供物业管理而直接产生的费用,还包括物业管理企业所代办的供暖费用、供热水费用等。据统计,一般小区的物业收费率能达到75%,就属于比较好的。但比如杜鹃小区,不交、少交、欠交物业管理费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而作为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主要理由多为物业管理不到位,小区脏、乱、差;小区内存在业主车辆丢失现象和内配套设施不完备等。2006年5月的浙南频道曾经报道过这样一则新闻,嘉善县的多个小区面临着物业公司撤离、业主自主管理的局面,比如众所周知的冬青里别墅小区,由于所能收到的管理费不到四成,物业公司不得不作出了退出小区的决定。
2.2物业公司服务面狭窄
物业公司自身管理水平较低,开展和提供的服务项目单一,服务面狭窄。目前,我县的物业公司仅仅是面向居民住宅小区提供服务,而对居民住宅小区,包括风泽泗洲、东方名嘉、格林春天这几个小区,也仅仅是提供保安、保洁、绿化等一些基本服务内容,其他一些特需服务项目基本没有开展,如代接送小孩、代收水、电、暖气费;代家政服务等等。
2.3物业公司员工素质欠佳
一般的物业公司认为物业管理是简单劳动,于是低薪聘请一些文化低、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上岗,着重表现在杜鹃小区,由于物业管理费的不到位,不得不低薪聘请下岗工人甚至退休工人!即使公司对员工培训,也还是停留在基本技能的初级阶段,还未走向由劳动部门参与的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与鉴定。致使物业服务工作不到位,不按规范操作,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素质低。例如,2006年嘉善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人员流动性达到60%。保安工作形式大于实质,作用没有真正发挥。表现为:重门岗,轻巡逻查看;重小区内部安全,轻外围防患;重治安问题,轻设施安全;重人员数量,轻人员素质;重人员配置,轻岗位管理监督;重对人的防患,轻对物的安全监护。
2.4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滞后
目前,嘉善绝大部分小区虽然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都没有形成和发挥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桥梁与纽带的作用;服务质量的监管工作没有真正地开展起来;对物业服务与公共财务的收支疏于监督。同时,由于业主委员会自身缺乏对物业相关政策、规定的了解、理解和运用,致使物业公司单方面说了算,而业主委员会却对物业的管理事项难以决策。
2.5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缺乏知情权
从嘉善的情况看,各物业管理公司都能做到明码标价收费,能在小区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但对物业服务收费的收支情况,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按有关规定“每年不少于一次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管权。例如小区内停车收费问题,此类纠纷主要由物业管理公司以维护小区管理秩序为由,自行或以业主物业委员会规定为由向拥有私家车的业主收取的小区车位费、道路维护费、进门费等。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所收取的上述费用往往系自行制定而未经过物价部门批准,虽然有的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但是由于无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为依据,因此争议较大。
2.6个别业主过度强度个人利益
有个别业主过度强调个人的实用性利益而不顾社区整体外观形象的共同维护。如:防盗钢窗、空调等的安装零乱;私占公共场所,拥堵通道;随意丢弃堆放生活垃圾袋;宠物粪便随处可见等。这些行为不仅增加了物业公司的工作难度和不应有的工作量,而且破坏、影响了社区的整体美观和社区的环境。
2.7其他问题
物业公司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选举、公开招聘的规定没有执行。目前,嘉善各居民住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都是前期物业由开发商代管,后期物业则是由开发商将原来分管物业的人员分离出去,重新注册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成立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来接管社区。不论是前期还是后期物业,都没有通过市场公开竞争招标,由全体业主自主选择物业管理公司。致使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缺少明细,欠缺可监督性。
此外,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小区分期建设及附属配套工程未完全竣工而提前交房,一些配套设施如水、电、气等工程不配套,造成物业公司开展工作困难,影响到物业服务质量。
另外,我省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已滞后,有些内容与国家新颁布实施的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不相一致。
3、完善物业管理的若干建议
针对上述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加强物业管理知识的宣传
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业主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意识,明白不缴、少缴和欠缴物业管理费不仅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同时,也应坚持在日常的物业管理小区中利用不同宣传的形式:如公告栏、宣传栏等向业主进行宣传,提高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让业主知道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是每个业主的法定义务,交费合理、拒交可耻;让业主懂得不交、少交、欠交物业管理费,不仅损害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的维修、养护、运行、管理,而且更重要的是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要对广大业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合理地解决这个问题。
3.2改变以往的收费态度和收费方式
由于收费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自身对物业相关政策、规定缺乏理解和运用。同时,由于收费点多、面广、收费员劳动强度大,难免会出现生、冷、硬的工作
态度,因而与业主的沟通、交流不是很畅通,导致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有意见而
不愿交纳物业管理费。针对这一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些办法,改变工作方式和收费态度。如:物业企业可在小区公告栏定期公布已缴业主的名单,起到督促未交业主尽快交纳的作用;对极个别的拖欠较多、对整个小区物管费收缴工作影响较大的业主,物业企业可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起诉,以起到震慑教育作用;也可依靠业主委员会,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通知,宣传缴纳物管费是业主应尽的职责。
3.3加强物业公司自身建设
加强物业管理公司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物业企业要努力为广大业主提供优质服务,规范服务行为,逐步扩大服务项目,不断追求服务的精细度,注重对服务质量的研究,加强对员工素质的培养。通过企业的不断努力,为管理小区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从而使广大业主逐步接受“花钱买服务”方式。另外,物业企业还要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准则。收费时应根据居民的不同情况,在物价部门制定的物业收费标准幅度内,与业主协商确定。对一些收入很低确实交不起物业费的贫困户,应给予减免政策并向其他业主公布,一方面解决了交不起物业费的贫困户的困难,另一方面也起到和发挥了其他业主的监督作用。物业管理公司应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调整内部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从而达到业主的认可和满意。
3.4走“以人为本”的发展之路
物业管理的服务对象是人,物业管理的目标之一是要为业主和使用人营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环境。物业管理企业要倡导“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与业主的接触和服务中要把人情味体现在每个细节中,注重对业主的感情投资,提高业主满意度。物业管理企业所从事的一切活动要以使业主称心、满意为前提,其核心就是要提供完善、优质服务。任何物业管理企业必须捕捉市场信息,突出物业服务的人性化理念,将物业管理服务超越单纯的维修与维护,为小区用户营造一种高品位的生活气氛,引导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推行“零缺陷”服务的理念。
3.5成立业主委员会
明确业主委员会是业主欠费追偿的主体,物业企业是具体执行人。由于物业企业自讨欠费,既是运动员又想当自己工作的裁判员,业主很难接受和理解。因此,业主欠费,作为业主代表、作为物业服务的监督人的业主委员会应发挥其作用,站在公平的角度处理问题。
3.6应与开发公司办理好交接手续
物业企业要与开发公司办理好房产交接。为避免在业主入住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引起纠纷,在与开发公司办理房产交接时,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对有问题的房产,要在开发公司处理完毕后再接管;特殊情况下,可让开发公司留下足够的保证金,确保物业管理公司具有对该房产的修复能力,以利于今后的物业管理。
3.7开设物业服务的公开竞争市场
为保证业主自主选举权和物业企业完全的市场竞争,所有的物业服务项目都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由业主委员会经过全体业主意见调查,选定本社区物业服务质量档次,制定招标条件并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物业公司按投标条件进行公开竞争招标,中标后的物业公司到业主社区发布公告,让全体业主透彻了解中标物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及服务内容。
3.8及时修改完善现有的物业管理规则
近几年国家陆续颁布了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而我省现行的物业管理规则仍是省物价局、省建委2000年制定的,在近六年来的执行当中,现行物业收费管理规定有不少地方与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法规、政策规定不协调或矛盾。因此,省上必须尽早修改和出台与之相配套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同时,在制定物业管理收费时,应将现在的“合理公开、与产权使用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改变为“合理公开、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这样才能更符合市场经济原则,更符合质价相符原则。
4、结束语
嘉善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这些问题,正是全社会物业管理行业的折射,它同时涉及到多个部门,等待着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关注、协调和解决。物业服务关乎千万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把物业的这些问题理清楚、解决好,将有力地促进我县物业服务的健康发展,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需要我们作出更进一步的努力。
参考文献:
[1] 王贵岭。《物业管理》。中国物价出版社。2003年10月。
[2] 蒋义宏。浅析成熟的物业管理模式。《现代物业》。现代物业杂志社。2007年1月。
[3]涂振。《业主自治是物业管理的基础》。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9月。
[4] 许海峰。《物业管理》。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6月。
[5] 王荷。物业管理公司资源的经营[J]。住宅与房地产[C]。2006年8月。
农业部下面的部门基本覆盖了农业生产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其行政管理职能也呈多样化发展,主要包含有:农业市场宏观调控管理、农业生产发展政策制定、农业市场经济监管以及农村公共服务等,这些职能部门共同建设出了地方与中央农业行政管理相结合的系统化、差异化、规范化的农村行政管理体系。
一、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成效
(一)扩大管理范围
经过体制的改革后,国家制定了新的农村发展战略,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以服务业为市场导向,注重农业与工业的协调发展,促进新农村的建设。所以,当前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的管理范围不仅农业市场经济提供优越的环境,还包含了产业化经营、机械自动化生产以及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等多个方面。
(二)改善管理理念
在我国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国家明确提出了要明确相关职能、权力与责任相匹配、职能运作要协调统一,这也促使了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建设逐渐往多元化、市场化、开放化的方向发展。
二、我国农业公共政策的实施
我国在进行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制定和实施了许多的农业政策,而这些政策的落实以及应用有效程度都需要经过相关数据反馈和审核才能评定。要想促进农业的发展和新农村的建设,就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只有落实了政策,才能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并探究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相关政策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然后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措施。下面是利用层次分析法对我国某地区农业政策应用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的相关研究探讨(如表1):
表中:X1是指经济繁荣、X2是指生活提高、X3是指生态文明;Y1代表农用机械总动力、Y2代表农业总产值、Y3代表乡村水电站个数指标、Y4代表农村用电量、Y5代表农民家庭固定资产数、Y6代表人均粮食拥有量指标、Y7代表有效灌溉面积、Y8代表化肥施用量、Y9代表水资源总量指标[3]。
从表中可以看出,对农业政策影响最大的是农用机械总动力,然后依次是人均粮食拥有量指标、农业总产值以及乡村水电站个数指标等。所以我国农业政策的主要发展方向应该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农业生产总值的提高,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加大农业生态文明的建设力度。
三、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调控方式有限
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控方式相较于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调控手段有限。目前国家采取的农业调控手段主要分为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三种。其中,最先应用的就是行政手段,其作为传统调控手段的延续,缺乏对市场结构和市场实际需求变化的综合分析,早已经不适应农业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目前我国采用最多的是利用经济手段来进行农业发展的调控,并且在市场应用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有时候由于市场失灵,导致经济手段失效,无法正常的进行调控;而法律手段由于法律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所以需要综合其他手段共同使用,法律调控方式的不足,也导致行政管理信息缺乏真实性、可靠性,使得行政管理措施更多地是依据人为主观判断而执行。第二,调控范围有限。过去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资源的充足供给,使得我国农业发展调控范围主要局限在生产能力这一方面,而在农产品生产质量、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以及生态平衡等方面缺乏合理的调控措施,使得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不能满足农业生产产业化、可持续化、标准化的发展要求。
(二)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
1、目前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在职能的划分上仍然具有传统职能划分的特点,就是依据不同等级、不同时节、不同内容将职能进行了具体明确的划分,但是国家只注意到职能的全面性,而没有注重职能的系统性和综合性。这种被分割的细化职能管理,使得不同职能的人员都只在乎自身的职责和利益,出现了问题互相推诿,有利益可言就向占为己有,这样不仅会降低农业行政管理的综合效率,而且可能会在农业行政管理体制中形成管理真空区,导致有关企业能够垄断农业市场,而限制了市场经济的平衡持续发展。
2、地方政府与中央在农业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上存在很严重的同构化现象,这种模式单一化、等级层次清晰化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结构,没有综合考虑地方的实际情况,缺乏差异化发展,无法推进地区特色农业以及主导产业的发展建设,也不利于农业市场经济结构的调整,同时,对农产品品牌效益和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也有很大的影响。农业高效化、产业化生产需要依赖良好的自然条件和优越的环境资源,所以,国家要因地制宜的建设地区农业行政管理机构,才能综合提升农业发展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我国农业行政管理职能过分的干预农业市场经济的资源分配,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性的进行市场调控,既破坏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市场调控规则,又无法进行资源科学合理的有效配置,已经无法满足农业产业化生产、可持续化发展、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4、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分为决策层、中间层和执行层,而执行层作为基层组织在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系中力量过于薄弱。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系的基层目前处于没人员、没资源、没自主思维的局面,不仅执行效果不理想,而且无法为农业市场提供贸易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
(三)农业行政管理法制建设不完善
在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中,不论是农业生产的群众,还是执法的行政管理人员,对法律的建设和利用都比较模糊。行政管理人员自身较差的执法态度加上群众淡薄的法律意识,降低了法律在农业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权威性、有效性和指导性,使得许多农业发展政策和行政管理措施都无法落实到位。由于法律建设不够完善,导致在农业行政管理体制中,出现了任人唯亲、利益趋势的管理模式,极大程度上降低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而且部分官员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利用自身的职权来谋取额外的利益,不仅影响了农业行政管理法制体系的建设,而且破坏了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
(四)农业中介组织发育滞后
随着社会经济的全球化发展,我国目前的小农分散经营模式陷入了生产规模小、生产效率低、市场竞争力弱的局面,远远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国际化、标准化、产业化的发展需求。而且,在信息如此发达的时代,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技术指导和公共服务建设,都不能及时快速的在农民团体中得到响应,这主要是由于农业中介组织发育滞后而造成的,使得政府、农户与市场三者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实现路径。这样既不利于国内农业市场快速、合理的发展建设,也降低了我国农业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四、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措施
(一)增强市场服务职能
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措施,首先就是要加强行政职能对农业的基础服务意识,其主要分为服务硬件水平和服务软件水平。提升农业服务硬件水平就是指,大力推动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我国较偏僻、经济较落后的地区增添更多的投资项目,包括道路、电网、供水等,解决当地农民最基本的衣食住行问题;而提高农业服务软件水平则是指,加强农民生产技术的培训,加大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力度,给农民提供适当的补贴政策和信贷政策,促使我国农业向集约化、产业化、科学化、国际化快速发展。
(二)增强市场调控职能
农业生产十分依赖自然条件和环境资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场调控的不稳定性。而市场调控失灵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信息共享程度不够,国家不能准确的掌握市场的动态变化,而农民也不能对国家采取的措施和政策做出及时的响应,导致农业行政管理职能工作效率低下。所以,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系要综合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来加大对农业市场的调控力度,促进信息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的系统建设,提供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制定集约化、产业化、差异化的农业政策,来确保整个农业市场稳定、快速的发展。
(三)合理规划权力配置
在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中要明确岗位职能,保证权责一致。行政权力和行政职责是手段和目标的关系,行政职责就是确立工作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而行政权力就是实现其目标而具有的控制协调手段。随着社会体制的不断改革,以及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使得我国行政管理结构从金字塔型逐步转变为扁平型。所以,要注重农业体制中基层组织的建设,要为基层组织提供更多的权利的扶持力度,这样才能充分的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更好的发挥基层组织具有的信息优势和结构优势,及时有效的实施国家政策和指导方针,提高国家的市场宏观调控能力。
(四)加强行政管理法制建设
加强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系法制的建设,要确保三个基本要求:第一,是明确职责要求。农业行政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自身具有的行政权力,不能逾越自身权利范围行使职能,也不能将权利和责任分开,要努力的运用自身的职能完善农业行政管理体系,促进农业的发展;第二,遵纪守法。不仅是行使的对象受到法律的约束,而且行使人员自身也要严于律己,不能明知故犯,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破坏市场结构,损坏农民利益;第三,加大惩罚力度。对于利用不合理手段垄断行业、哄抬价格的企业要进行打压,对侵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要严惩不贷,确保农业市场稳定、健康的发展。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加强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建设全面化、系统化、智能化、时效化、科学化的信息系统,来完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的建设,实现行政组织机构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完成农业服务和行政协调管理。同时,要建立与农民互动的反馈机制,确保信息的共享程度、传播速度、执行力度更加高效。
五、结语
我国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经历了许多次的改革和完善,已经逐渐趋于成熟,但是要实现农业生产国际化、产业化、标准化的目标,还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完善农业行政管理市场职能,合理规划权利配置,增强市场调控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政府、农民、市场一体化的建设,确保农业市场稳定、快速的发展。
摘要:行政村的行政管理存在着村的行政决策随意性大,缺乏法制观念;村里的事情少数人说了算,缺乏民主观念;村务不公开,缺乏群众观念的严重现象。行政村的行政管理必须遵循法制的原则,必须遵循民主的原则,必须遵循村务公开的原则,实现行政村行政管理规范化。
关键词:法制原则;民主原则;公开原则
行政村,是指政府为了便于管理,在乡镇政府以下建立的最基层的农村管理组织,它是由一个自然村或几个自然村组成。自然村隶属于行政村。行政村设立党支部、村委会,行政村的管理实行的是村民自主管理。行政村是针对自然村而来的,行政村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组织,它不是一级政权组织,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它属于自治组织。行政村对上接受乡镇党委和乡镇政府的领导,协助政府从事许多行政管理工作,对下是管理村民小组,履行村务管理职能,本身是村民自治组织。因此具有许多行政管理的职能,怎样发挥好行政村的作用关系到新农村的建设历程,是农村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
一、行政村行政管理的现状
当前行政村行政管理的现状基本是延续了生产大队的管理方式,主要是落实乡镇党委和乡镇政府的任务。对村民小组的领导方式是上级的下级的领导,都是指令的,必须的,没有商量的余地,完全是行政领导方式。如:修路每户多少钱,公益事业每户多少工时等,村民只能是被领导。上级的精神传递到村民小组长哪里就到头了,村民了解中央和上级的精神只能靠电视、广播。村里的大事小事都是村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一个人说了算,忘记了行政村是村民自治组织,把对自治组织的管理变成了行政组织。侵犯了村民的权利,损害了村民的利益,影响了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落实。
1、乡镇党委和政府有事情找村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落实。当前在现在和村的关系上许多乡镇的领导仍然认为乡镇和行政村的关系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乡镇有什么事情召开村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会议布置落实。村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变成了传达乡镇任务的桥梁。忘了行政村是自治组织,村委会是协助乡镇党委和政府落实任务。
2、村务一个人说了算。在行政村的管理上,村里的大事小情都是村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一个人说了算。什么事情都是一个人在管,一个人说了算,村里的其他干部都起不了什么作用,有的甚至不过问村里的任何事情。他们对村民的管理全部是命令的,根本体现不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点。
3、各种组织起到作用不大。现在行政村设有许多团体组织,如: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民办,计划生育,保安,农民协会,各种农民合作社等群众组织。这些组织基本是应付乡镇的会议,没有计划,没有活动根本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二、行政村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行政村的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很多,直接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形象,也影响着群众的情绪,有些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的地步,突出的问题有三个反面:
1、村的行政决策随意性大,缺乏法制观念。村里的决策没有按村民自治法进行,主要依据是乡镇的指示和个人经验来决策。许多行政村根本没有预决和算制度,村里年初的预决算基本就是写在纸上,村财务开支没有计划,基础设施投入没有计划,基本是村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2、村里的事情少数人说了算,缺乏民主观念。任何事情都是村领导说了算,村民不知道什么是村民大会,不知道自己享有的权利。村的集体收入管理混乱,一是程序不规范,村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自己说了算,随便变更集体决定。二是手续不规范。有的只是口头合同,有书面合同大多数合同要素不全,为日后纠纷埋下了的隐患。三是吃过头饭,许多村集体支出过大,提前收缴承包款和租金,影响了村里下一年的工。
3、村务不公开,缺乏群众观念。村里的账目,村里事情,只有少数领导知道,村民根本不知情,只能被动接受,严重的影响了村民的积极性。村级财务管理监督、监控不强、没有有效的监督手段。有部分村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自律意识不强,乡镇又缺少对村干部的监督机制,村民监督小组形同虚设,村的财务管理失去了监督,出现严重的混乱现象。
三、行政村行政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行政村是村民自治组织,它具有落实乡镇党委乡镇政府的指示和管理村的行政事务的职能,行政村的行政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遵循法制的原则。
我国是法制国家,自治组织的自治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活动。
第一、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村民组织法规定的范内活动。宪法和法律是针对全体人民和所有社会组织的,自治组织的管理也不能例外。村民组织法规定“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民组织法是村民自治的大法,村的行政管理必须遵循。
第二、必须按法律程序办事。按法律程序办事是依法行政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原则,行政村的决策必须按法律程序进行,应当由村民小组先协商的事情,村委会不能事先决定,应当村民大会决定的事情不能由村委会代替。决策的程序不对,也会直接影响决策的法律效果,影响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第三、必须尊重民俗。民俗虽然不是法律,但也是一个民族或村民几代人形成的东西,它对农民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处理不好,会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直接关系到行政管理的效果,因此尊重民俗是行政村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
2、遵循民主的原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一、重大事情决策必须实行民主决策。也就是必须有村民大会来决定。村里的基本建设如:修路、基建、村的财产出租出售和承包等必须有村民大会决定,村委会领导无权擅自决定。
第二、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必须通过民主协商。为了便于管理,行政村需要制定一些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必须事先和村民协商,不能由村委会不经村民协商直接制定。
第三、村委会选举必须是民主选举。实行民主选举是村民组织法明确规定的,无论是选举村级领导还是选举村民小组领导,都不能是上级委任和指派,必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3、遵循村务公开的原则。行政村村务公开,是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农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保障,是村民对村务活动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好办法。也是村民自治的主要特征,只有各种事情都公开透明,村民才会相信村民委员会的领导。村务公开要从农民群众关心的切身利出发,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凡是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必须向村民公开。
第一是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也是群众最容易出现意见的地方,因此村的财务必须公开透明,做到账目按月按项公示。要聘请群众监督员监督村里的财务支出情况。群众监督员不仅能起到监督的作用而且也是村委会和村民联系的桥梁。
第二是政务公开,一是要实时反映村委会的工作情况,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基层组织机构、会议记录等情况。二是计划生育情况、村规民约的制定,以及文书档案情况等。三是各种群众组织活动情况和优秀人物的评选情况都要通过不同的渠道及时向群众公布,都要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清清楚楚。
第三是重大事情公开。如村计划生育指标情况;宅基地和征用土地的审批情况;村里集体财产项目承包、经营情况;村里公益事业情况;村干部的工作奖惩情等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都要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总之,行政村的行政管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现在有许多行政村的行政管理非常混乱,行政村的所有事情都是村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一个人说了算,各种制度都是摆设,村委会委员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在农村应当首先规范行政村的行政管理,建立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保证村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把行政村建设成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村民自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