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精选11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1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友之友本部内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雷电灾害的应急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防雷减灾应急小组

组长:总经理助理

副组长:设备部部长

成员:各部门部长、主管

(二)职责

1、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

2、加强领导、组织、计划、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3、根据雷雨的预报和实际情况,决定、发布本预案启动时间、截止时间并组织实施。

4、遇有严重灾情时,根据本预案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三)组建防雷减灾抢险队。抢险队应在接到防雷减灾应急小组的命令后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展开救援工作,完成应急小组组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防雷减灾抢险队

队长:总经办主任

副队长:生产部部长

成员:生产部主管、班长

三、认真落实防雷减灾安全措施

(一)根据本各部门建筑物和有关设施的具体情况,由设备主管部门请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按照有关专业防雷设计规范选用和安装防雷装置,对现有避雷针、避雷带的状况与屋顶金属物的连接情况、引下线是否有断裂或锈蚀、接地装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排(下)水管线是否堵塞等经常进行安检。

(二)防雷减灾工作重点建筑物是:高压配电室、制冷车间、锅炉房、冷库、供应库房、主体车间及与其相关的。配电室等设施设备。

四、防雷减灾监测巡视制度

(一)主动从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息、12121气象台及时了解雷电灾害预警信息,定期组织开展本各部门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二)发生险情时,防雷减灾应急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指挥、领导到位,及时组织救援人员到位,协调物资、资金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并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绝不隐瞒不报。防范雷电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篇4

为防范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防止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确保师生的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强降雨防洪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准备工作:

1、学校在暴雨来临之前,仔细检查校舍状况,看屋面是否漏水,墙体是否淋雨,清理下水管道沟渠等排水设施,有问题及时维修,各班班主任要认真检查教室门窗是否关闭,电源是否切断;

2、对师生进行防暴雨雷电洪水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未雨绸缪;

3、检查学校周边环境,防止因外部原因造成校内事故。

4、检查电路设备,防止因淋水引发事故;

5、成立防洪抢险突击队,落实人员和职责,准备足够的沙袋、沙子、铁锹、雨衣、电筒等防洪用具;

6、学校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练。

三、应急措施:

1、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恶劣天气或进入汛期各学校必须安排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对各类人员进行调配;

2、暴雨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要重点巡查学校的排水情况、电路运行情况、隐患部位,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3、强雷电天气,要做好学校人员及电气化、远程教育设备的防雷电工作;

4、一旦校舍出现险情,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教师要首先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5、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电话、手机等媒体和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传递信息、通报情况、获取各方面支持;

6、关注学生上学放学的路况,如果道路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不能回家,学校应妥善安置学生,并及时联系家长;

7、按照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人员做好堵闸防汛任务。

四、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思想,认真作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职责明确,物资储备到位;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事故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和表格等内容,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事故。

三。 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3.2 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 部门责任者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4 安全管理部门承担需要向上级政府部门通报的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3.4 办公室负责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四。 各类事故的界定

4.1人员伤亡事故: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及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其中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可分为以下等级:

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数字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生产事故: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停(减)产、跑料、串料、油气泄漏、化学危险品泄漏、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质量事故: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公司声誉的事故。

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生产装置、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通讯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输送设备、管道及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他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烧毁的事故;

爆炸事故: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爆鸣事故:指发生爆鸣现象,仅造成轻微的经济损失(少于1000元)和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未遂事故: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经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亏发现及时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污染事故:“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员工、居民和行人等受到危害或影响。

工伤事故: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原因而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尚未认识到技术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破坏事故:凡属人为因�

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休工天数。

五。 事故管理的分工

5.1各类事故的管理,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责任者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5.2 除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上报和日常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5.3 质量事故由技术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技术部门与工程部门负责管理,其它事故均由安全管理部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管理。

5.4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可按起始原因判定事故类别。在界限不清时,由公司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六。 事故报告程序

6.1 火灾、爆炸、人身伤亡类重大事故报告

6.1.1 事故最先发现者,除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处理外,应立即启动公司报警系统,并快速向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报告,

6.1.2公司总经理或其代理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奔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1.3 总经理或其代理人和安全领导小组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基本了解后,立即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快速向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的事故报告制度,属于4.1项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一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非死亡但属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通报。

6.1.4 应对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场给予妥善保护。

6.1.5 事故处置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立即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在60天内向政府部门和母公司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6.2 紧急处置类事故报告(没有涉及人员死亡)

6.2.1对发生的事故,如:火灾、大量原料产品泄露造成环境污染、设备爆裂、员工重伤等属于必须立即处置的紧急类事故,发现者除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和处理外,应在启动公司报警系统同时立即向部门责任者及公司领导和关联部门报告,

6.2.2公司总经理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奔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工作,抑制事态扩大,防止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6.2.3 上述事故紧急处置结束后,由所在部门负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与,进行事故调查,作成事故调查报告,向母公司通报,必要时提交政府部门。

6.3 其他类事故报告

员工轻伤、产品生产质量、设备故障等日常发生的非严重性事故,由发生部门于24小时内使用事故回顾记录报公司总经理和各职能部门责任者,事后在三天内提交事故报告书。

6.4 事故报告和提交要求

6.4.1对待事故报告必须严肃认真,填写内容仔细,不能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对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上报者,应事先说明原因。其中需要上报政府的报告须体现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六)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6.4.2 对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劳动、实习时发生的事故,由本公司协助外单位作成报告提交至政府部门,但非累计在公司事故统计表中。

6.4.3 凡因公负伤者必须及时去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为需要休息者,须持有休息证明方能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如工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一个月内未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事故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6.4.4 属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条件造成的事故,也要按规定上报,但不作为公司责任事故。

七.事故的抢险与救护原则

1 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抢险时应注意保护现场;

2 发生重大事故时,抢险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抢险救援总指挥的统一指挥,按《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现场抢险和警戒工作,不许擅自行动。

3 当有政府救援部门参与抢险时,本公司抢险人员,要服从政府部门总指挥的指挥,公司内部实施的非严重火灾、爆炸、死亡、重伤的一般事故抢险,要服从公司总经理或其代理人的指挥。

4 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现场或火灾场所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合适的防护面具,对中毒或灼伤人员,应尽快组织急救处理。

5 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八。 事故的调查与书面报告格式

8.1成立事故调查组的有关要求:

轻伤事故以及需向政府劳动保障办公室门申报工伤认定的其它人身伤害事故,可由事故单位安全主管及其他有关部门、车间负责人、车间安全员、工段长等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发生重伤事故,则由事故单位所属企业安全主管部门组织企管、人力资源、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单位所属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可以授权或者委托事故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由企业安全主管部门组织企管、人力资源、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企业内部事故调查组,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进行事故调查;

8.1.1事故调查的程序应包括现场调查、技术鉴定等过程;

8.1.2事故调查取证要求包括:有关物证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人证材料收集、事故现场摄影、拍照机事故现场图绘制等。

8.2 职责、权利

8.2.1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8.2.2 各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8.2.3 对政府部门未参与的一般事故调查,由事故发生部门组织、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与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8.2.4 类似6.1对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等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公司关联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与取证,不得阻挠或故意破坏。

8.3 防范措施要求

8.3.1 技术措施:对设备、设施、操作从安全管理的角度考虑设计、检查和保养措施,减少或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8.3.2 教育措施: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使职工掌握防止事故的有效方法和知识,消除或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8.3.4 管理措施:认真贯彻实施有关的法令、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各种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安全管理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实施经济考核。

8.4 调查报告编写要求

8.4.1事故调查组人员在全面分析事故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等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概况、日期、类别、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伤亡人员情况、经济损失、事故等级等。

(二)事故经过

(三)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四)事故的预防措施

(五)事故责任者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调查组成员名单及调查组成员签字

(七)附件,包括图表、照片、技术鉴定等资料

九。 事故处理

9.1 任何事故的处理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9.2 调查结束后,主管部门应按照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认真整改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9.3 调查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9.3.1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3.2 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3.3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

9.4 由管理部劳资管理负责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及《工伤保险条例》,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伤亡严重程度的鉴定,同时进行相应的赔偿处理。

9.5 事故处理意见决定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事故处理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纳入事故档案材料。

9.6 事故处理后,安全管理部门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职工中通报,使广大群众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9.7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如因特殊情况,政府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十。 事故统计与分析

10.1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并记入台帐。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考。

10.2事故统计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

10.3根据统计情况分析,制定和修改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十一。工伤认定及工伤评残

11.1 事故中造成重伤的人员,由政府劳动督察部门依照《工伤认定办法》和有关材料,办理工伤认定。

11.2 劳动督察部门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确定重伤人员享受相应的待遇。

十二。事故回顾

12.1 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要将事故情况及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到每个人,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2.2 不定时对近期同行业事故进行及时传达学习;

12.3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历年的事故和同行业企业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统计分析,探寻事故发生的规律,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十三。相关文件

13.1 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3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明电〔xx〕2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于1998年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市长助理、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市建委、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地勘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重庆市防雷安全工作委员会,同时成立了重庆市防雷安全技术机构——重庆市防雷中心。根据市政府要求,至今未成立防雷机构的区县(自治县、市)要尽快予以落实。没有设置气象局的区,市气象局、市防雷中心要成立专门的派出机构,负责当地防雷安全的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健全各项防雷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加强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将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二、齐抓共管,强化措施

汛期是雷电灾害的高发期,全市各地各部门对汛期防雷安全工作要有全局意识,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减灾工作,建立雷电灾害防御体系,落实雷电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安监局、市商委、市气象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雷电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执行雷电灾害风险定期评估制度、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制度、防雷工程施工监审制度、防雷工程竣工验收制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制度。要主动向气象防雷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防雷装置的定期安全检测和定期风险评估,对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对新建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并按审批程序实行分级报批,分别报市或区县(自治县、市)气象局审核同意后,才能施工;竣工后,须经同级气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已建的应安装而未安装或虽安装但经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设施和防雷抗静电接地保护设施,其使用单位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设计、安装或整改;对拒不采取措施或逾期不整改的',由市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强化服务,创新技术

市气象局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雷技术服务体系,积极开展雷电天气、雷击落区、雷击森林火险天气和雷电灾害敏感区、单位的大气电场变化、雷击危害等级的科学研究和预警预报业务;加快国家级雷电研究实验室建设;加强雷电监测和雷电形成、成灾机理基础理论研究,建立适应重庆特殊地形、气候背景、雷电活动规律的地方雷电防护技术标准体系,开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新技术;建立健全防雷安全信息共享平台。雷电灾害敏感单位,必须建立雷电危险安全气象等级预警预报信息接收终端,并根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制订防御雷电灾害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我市雷电灾害天气的预警预报水平和雷电灾害防御能力。

四、依法行政,加强管理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4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应急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雷电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气象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xx省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防雷重点单位雷电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凡涉及跨本县行政区域,或超出本县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市局或地方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市局或市局相关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四。工作原则

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在临沂市气象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落实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4.3预防为主、科学高效

开展安全宣传,坚持日常巡查和预案演练,做好应对易燃易爆场所雷电安全事件的处置等各项准备工作。

4.4健全机制、依法规范

建立部门内外和上下联动的协调制度,确保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处置得当。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5.1组织机构

xx县气象局成立防雷重点单位雷电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防灾减灾中心、气象台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防雷应急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防灾减灾中心、气象台等科室人员组成。防雷应急办设应急联系人,负责日常的信息通报和协调联系。

5.2职责分工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科室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履行相应应急响应职责。

5.2.1领导小组职责

及时了解和掌握易燃易爆场所雷电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指导、协调全县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2.2防雷应急办公室职责

负责日常值守;负责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直接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及命令;对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应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配合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2.3各科室职责

办公室:直接参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媒体对安全事件现场的采访工作,统一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车辆调度、物资调配和管理;提供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灾减灾科:负责做好雷电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合雷电监测资料、雷电预报预警信息及现场情况,进行雷电灾害事件现场危险性分析,制定防雷安全措施;准备好可能开展的'雷电灾害调查相关仪器设备;协助相关部门进行雷电灾害调查工作;协助撰写雷电灾害调查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气象台:根据雷电灾害防御的需要,开展雷电监测和预报预警;负责协调提供有关灾害防御、救助的气象信息和雷电监测信息;并负责配合做好雷电灾害事故期间的气象信息提供和保障服务工作,并根据需求提供现场气象预测预报服务。

6应急响应

6.1雷电灾害事故分级

按照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将雷电灾害事故分为四级:特大雷电灾害事故(Ⅰ级)、重大雷电灾害事故(Ⅱ级)、较大雷电灾害事故(Ⅲ级)、一般雷电灾害事故(Ⅳ级),并根据发生的级别对事件采取相应处置工作。

特大雷电灾害:一起雷击造成4人以上身亡,或者3人身亡并有5人以上受伤,或者没有人员身亡但有10人以上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雷电灾害;

重大雷电灾害:一起雷击造成2~3人身亡,或者1人身亡并有4人以上受伤,或者没有人员身亡但有5~9人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的雷电灾害;

较大雷电灾害:一起雷击造成1人身亡,或者没有人员身亡但2~4人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100万元的雷电灾害;

一般雷电灾害:一起雷击造成1人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的雷电灾害。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6.2事故报告

6.2.1报告原则

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第一时间上报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6.2.2报告程序

防雷重点单位雷电安全事故发生时,负有报告责任的科室和有关责任人必须以最快的方式立即向xx县气象局报告。

xx县气象局在接到事件发生地报告后或接到相关部门报告后,迅速初步核实有关情况;特大、重大、较大雷电灾害事件应立即报告上一级气象主管部门和xx县人民政府及应急局等相关部门;一般雷电灾害事件视情况报告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

6.2.3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情况或影响情况;

应急处置工作准备或开展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情况;

事故的原因初步判断、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等;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6.3分级分类别响应

xx县气象局接到报告或发现辖区内的易燃易爆场所出现一般雷电灾害事故(Ⅳ级)时,及时启动防雷应急Ⅳ级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应急局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所有成员单位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同时,组织成员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相应工作。

xx县气象局接到报告或发现辖区内的易燃易爆场所出现较大雷电灾害事故(Ⅲ级)时,及时启动防雷应急Ⅲ级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通报事件情况,部署有关工作,并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在地方政府的指导或要求下组织成员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相应工作,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xx县气象局接到报告或发现辖区内的易燃易爆场所出现重大雷电灾害事故(Ⅱ级)时,及时启动防雷应急Ⅱ级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通报事件情况,部署有关工作,并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进行24小时值守班,并随时待命。同时,在地方政府的指导或要求下组织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地方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态扩大。

xx县气象局接到报告或发现辖区内的易燃易爆场所出现特大雷电灾害事故(Ⅰ级)时,及时启动防雷应急Ⅰ级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通报事件情况,部署有关工作,并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科室成员全部到岗开展相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24小时值守班,并随时待命。同时,在地方政府的指导或要求下组织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地方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态扩大。

6.4处置措施

6.4.1前期处置

防雷应急办在接到防雷安全事故报告时,应根据下述情况及时做好前期应急处置工作。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xx县气象局应主动提供气象服务,按地方政府要求决定是否赶赴事故现场。同时要采取以下措施:

尽快了解掌握事故情况,核实事故报告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气象主管部门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根据事故情况,协调气象台、防灾减灾中心相关部门分析天气气候发展情况,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预警信息,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xx县气象局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项目的防雷行政审批、技术服务资料和监管工作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6.4.2现场处置

雷电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应听从灾害所在地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统一指挥,气象部门根据相应职责做好处置工作。

气象部门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现场的气象条件服务,严密监测雷暴移动方向,开展雷电预警服务工作,并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根据事故处置要求需及时公布信息时,可在第一时间发布事故期间天气实况和未来雷雨天气的发生发展情况,但对事故原因不得随意作出评定或猜测,应由专家小组或雷灾调查组进行各种分析并论证后方可对外正式发布。

条件许可情况下,可以适当收集雷电灾害现场的相片等资料。

根据雷电灾害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可以邀请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协助、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4.3后期处置

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xx县气象局应根据地方政府要求,按雷电灾害的不同等级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成立相应的雷电灾害调查组,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工作。

——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由省级或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组织有关专家成立雷电灾害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较大雷电灾害事故,由地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成立雷电灾害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调查报告报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一般雷电灾害事故,由xx县气象局开展雷灾调查,调查报告报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各级雷电灾害调查组应客观公正地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取证、计算分析、专家论证等途径,编写调查报告。报告由调查组组长签字后,及时提交xx县气象局,并报送xx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6.4.4应急结束

重大或较大雷电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级或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宣布应急结束,有关部门和单位转为常态管理。

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县级或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宣布应急结束,有关部门和单位转为常态管理。

七、组织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根据事故的重要性,xx县气象局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或受委托开展相关调查工作,查明事件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雷电灾害事故调查程序为:首先由地方政府或气象主管机构成立调查组,调查组成员应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防雷专家、本地防雷专家,地方应急部门和消防部门的相关人员等。其次,组织收集现场检测资料、气象条件和闪电资料、事故前防雷技术服务资料、行政审批资料等。最后,进行计算分析,定位分析,现状分析,得出结论。

在明确雷电灾害事故原因的情况下,按以下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防雷重点单位未主动及时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而擅自投入使用的,依法追究防雷重点单位的责任,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防雷重点单位未按要求委托开展防雷装置定期检测,依法追究业防雷重点单位的责任,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有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要求和检测方案规定开展防雷技术服务,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服务不到位的,气象主管部门应追究防雷服务相关人员的责任。

xx县气象局将加强对辖区内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检查监督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防雷重点单位安全相关监管部门配合、监督不到位或不支持的,视情况建议地方政府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组织评估雷电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xx县气象局将组织对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存在的不足及今后整改的意见和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八、保障措施及注意事项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雷电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防雷重点单位雷电灾害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熟悉预案,组织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应急预案内容,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

落实机构,明确职责。要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机构,明确职责,确定人员,设立专线电话,确保有效应对。

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要注意认真应对:一是立即做好灾害现场气象预报服务和雷电预警信息服务工作;二是要认真做好处置和调查工作。三是在组织调查、评估过程中任何个人不得轻易、草率表态,灾害鉴定结论应由组织灾害评估的地方政府或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九、责任与奖惩

对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反应迅速、措施妥当、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局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由市局给予通报批评,犯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由市局给予行政处分;情节重大并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十、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xx县气象局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应定期组织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对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预案,以实现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由xx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5

近年来,我市气象灾害发生频率明显加大,极端气候灾害显著增多,气象灾害损失占全市GDP的3%,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20xx〕49号)和全国气象防灾减灾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完善以提高服务覆盖面和公众满意度为主要任务的公共气象服务系统、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水�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综合气象监测网络,加快气象灾害监测与预警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健全雷电监测、GPS/met水汽探测、风廓线仪、酸雨酸雾、土壤墒情、长江航道能见度、高速公路雾害、煤矿安全特种气象、卫星遥感、移动气象观测系统等专业观测网,形成对主城区、三峡库区、边远山区、主要工矿区、交通主干道沿线、防御气象灾害脆弱区、重大气象灾害频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地面和高空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快区县(自治县)气象局新一代天气雷达终端建设,提高新一代天气雷达应用水平;完善现有生态与农业气象观测站网,提高对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建设的服务能力。积极构建多部门协作共享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联合监测机制,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灾害联合监测,充分发挥综合观测网的效益。

(二)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信息收集处理与共享平台系统建设。气象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驻渝部队的协作,建立各类与气象灾害相关的监测资料信息收集、传输、存储、处理体系。加强信息网络体系能力建设,构建气象灾害及衍生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有效地促进各类气象相关灾害基础信息资源、综合数据产品和信息的共享应用。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依托国家级气象预测预报的技术指导,以提高预报准确率为核心,建立和完善市—区县(自治县)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各类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灾害性天气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重点加强干旱、洪涝的短期气候趋势预测,高温、暴雨、寒潮、大雾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雷电、风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积涝等衍生气象灾害的精细化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结合农作物发育期预报,建立水稻、小麦、玉米、主要经济作物等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评估、预报、预警系统,为农业生产与管理防灾减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及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系统的建设,增加信息内容。做好中国气象频道的落地接收工作,完善和扩充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数字卫星广播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电视、电台、网站、报纸等社会公共媒体和有关部门以及电信营运企业要及时配合暴雨、大雾、冰雹、高温、干旱、雷电等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在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重要公众场所、重要防汛工矿企业、旅游、大型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或利用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加强对公路、铁路、水运、航空、水务、电力、建筑、环保、卫生、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推进xx安全气象网、xx兴农网向乡村延伸,加快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解决好预警信息接收的瓶颈问题。各地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利用广播、敲锣、鸣钟、吹哨、逐户通知等手段,使预报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群众,尽最大可能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应用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同时针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衍生灾害,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主城区、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中心城镇、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单位、大型工矿企业和边远山区、气象灾害频发区的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突发灾害救助等各类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改善常用和应急技术装备,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及相关灾害的能力。学校、医院、车站、码头、防御气象灾害脆弱区、重大气象灾害频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全市各级政府要统一安排,在乡镇配备兼职气象员,在村配备义务气象应急信息员,及时接收、传播预警信息和负责气象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告,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气象部门要研究制定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的办法,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抗灾救灾能力。灾害性天气警报和预警信号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分析气象灾害对本地区、本领域的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积涝等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要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气象灾害救助、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气象部门要与保险部门密切合作,开展气象灾害保险和再保险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中的作用。

(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有计划地配置或更新现有人工影响天气高炮、火箭等作业装备,逐步建立地面、高空相结合的作业体系,加快渝东北人工防雹和渝西人工增雨基地的建设,加快固定炮站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缓解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用水紧张状况。在做好传统农业防雹工作的同时,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防雹作业布局,加强人工防雹工作,减轻雹灾对农经作物的损害。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针对森林火灾、污染物扩散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社会政治活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

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针对当地自然灾害特点,统筹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和衍生灾害的因素等,建立市、区县(自治县)两级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灾害分析评估,根据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等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建立气象灾害影响评估系统,完善灾前预估、灾中和灾后评估业务流程,开展灾害影响范围、强度等的定量化评估分析业务。要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监狱、人群密集场所、大型工矿企业、重大基建工程等的隐患排查,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抓紧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根据气象灾害特点和防灾减灾工程的现状,要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实施《xx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三)不断强化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基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水库、塘库、堤防、城市排水设施、港口、人防、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及时疏通河道,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遏制气象探测环境的持续恶化,保证观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和比较性;气象主管部门要组织好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施工监审和竣工验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测,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四)加强气象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切实加强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报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大力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的科技水平。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国内外有关科研部门和高校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先进的中小尺度数值天气预报模式,开展暴雨、雷电、大雾、风雹、高温等突出气象灾害发生规律、防御方法和精细化预报技术以及人工消雨消雾和空中水资源等科学技术研究,提升气象灾害监测和预报技术的创新能力。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及其引发的严重干旱、特大暴雨洪涝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我市水资源、粮食安全、生态环境、重要基础设施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要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防灾减灾成功经验和先进理念,不断增强我市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要在xx市重大科技计划中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学研究,在重大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中设立气象防灾减灾科技研发专项资金。

(五)积极开展气候资源区划和可行性论证工作。要利用GIS等新技术积极开展气候资源的精细化区划,指导新农村建设,为城镇规划布局提供气象条件参考;要加强风能、太阳能的普查工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提供翔实、准确的依据;要依法开展对城镇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公共工程建设、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要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影响研究,加强重大工程(如三峡工程)建设对xx局地气候变化影响的研究。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学校、医院、大型工矿企业等建设项目布局、选址应当进行气象灾害防御论证。

(六)加强气象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加大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深入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建立气象、新闻、公安、民政、教育等多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协作开展气象灾害知识科普宣传教育的合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利用气象、教育、新闻等资源,建设xx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编制系列气象灾害预警、预防、避险科学读物和宣传挂图、音像制品,介绍气象灾害的定义、分布特点、预防避险的简单实用技能。建设气象灾害预测、防御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交互式远程教育。加强全社会尤其是对农民、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根据我市防灾减灾特点编制教材,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及时、科学地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进行解释和说明,缓解受灾群众的心理压力,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

五、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解决气象防灾减灾中的实际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法规和标准建设。要加快《xx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条例》、《xx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xx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步伐,制定气象灾害、雷电灾害防护和矿山气象安全等地方标准,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6

防范雷电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为防范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防止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确保师生的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强降雨防洪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校委会

其它成员:学校保安、各位班主任

二、准备工作:

1、学校在暴雨来临之前,仔细检查校舍状况,看屋面是否漏水,墙体是否淋雨,清理下水管道沟渠等排水设施,有问题及时维修,各班班主任要认真检查教室门窗是否关闭,电源是否切断;

2、对师生进行防暴雨雷电洪水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未雨绸缪;

3、检查学校周边环境,防止因外部原因造成校内事故。

4、检查电路设备,防止因淋水引发事故;

5、成立防洪抢险突击队,落实人员和职责,准备足够的'沙袋、沙子、铁锹、雨衣、电筒等防洪用具;

6、学校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练。

三、应急措施:

1、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恶劣天气或进入汛期各学校必须安排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对各类人员进行调配;

2、暴雨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要重点巡查学校的排水情况、电路运行情况、隐患部位,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3、强雷电天气,要做好学校人员及电气化、远程教育设备的防雷电工作;

4、一旦校舍出现险情,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教师要首先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5、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电话、手机等媒体和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传递信息、通报情况、获取各方面支持;

6、关注学生上学放学的路况,如果道路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不能回家,学校应妥善安置学生,并及时联系家长;7、按照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人员做好堵闸防汛任务。四、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思想,认真作好各项准备;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职责明确,物资储备到位;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7

一、积极科学构建防雷减灾综合管理体系

我省属雷电灾害多发区,每年因灾造成的损失十分严重,雷电灾害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防雷减灾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防雷减灾综合治理,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雷减灾综合管理体系。气象部门要依法履行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有关行业和企业落实防雷安全工作责任的督促检查;建设、规划、消防、通信、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质量管理;工商、质监、气象、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种防雷产品生产、流通和质量的监管,确保防雷减灾工作落到实处。要健全雷电灾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因防护措施不到位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面落实防雷安全制度

严格执行防雷安全制度,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拟建的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易燃易爆环境建设工程应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第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学校、宾馆、医院、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场所,以及广播、电视、计算机系统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防雷装置;输电线、微波站、卫星地面站等电力和通信设施要全面落实防雷安全措施。要定期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对失效或性能不足以及质量不合格、安装不规范的,应及时更换或完善。在雷电灾害高发期间,要认真组织防雷安全检查,做到消除隐患,不留死角。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雷电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防雷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逃避防雷安全监管等违法行为,维护防雷减灾工作的正常秩序。

三、切实提高雷电预警预报和防御能力

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科技防雷,依法减灾”的要求,积极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加强雷电发生和成灾机理的基础科学研究,加快xx国家雷电野外试验基地建设,积极开展雷电防御、防雷装置检验和防雷标准的技术研究;构建雷电监测预警体系,组建全省闪电定位网,推进雷电天气、雷击落区和危害等级的预警预报工作;抓好林区雷击火灾预警预报防范技术研究,为林区防雷减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及时雷电灾害预警信息,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提供支持。

事故管理制度 8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二、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三、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调度室和单位领导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安全管理部门和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应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情况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用妥善办法将伤害人员迅速护送到公司医务室进行救护。情况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4、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五、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安全管理部门、事故发生的分厂(分公司)、车间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六、事故损失的计算

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损失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或按其实际单位成本计算。

2、产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按日计划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设备修复后因生产能力降低而减产部分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不变价格计算。

3、事故损失总金额为直接损失费与产量损失费之和。

4、计算方法:停车设备台数乘停车时间(小时)乘设备小时计划产量(吨),为产量损失。

5、产量损失金额:损失产量乘产品单位成本(不变价格)为产量损失金额。

6、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乘以休工天数。

七、其它要求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分厂(分公司)必须于10分钟内将事故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有关领导。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并且在15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安全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4、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瞒报、迟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9

关键词:海岛 雷击灾害 防控

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亟需大批高素质的海洋人才,促进和推动了海洋科技教育的发展,涉海类高校不断发展壮大,有不少高校就建在雷灾泛滥的海岛上,这就要求我们重视海岛类校园的安全问题。

据统计,我国华南沿海地区和华东沿海地区是雷灾分布最广的区域,雷灾占全国的73%,十年经济损失达88650.46万元。校园是人员密集场所,雷击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因此,建立基于海岛特性的校园雷击综合防控体系对保证校园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1.海岛雷电特点分析

雷击是积雨云内、积雨云团之间、积雨云团与大地之间发生的剧烈放电的现象,而积雨云多出现在水汽充沛的地区。雷击大致分为直击雷和雷击电磁脉冲(LEMP)两种。以下以舟山群岛为例,从雷暴日数、雷暴发生方向、地形地貌等角度分析海岛雷电特性。

1.1 雷电日数

雷电日数反应了雷电活动的频繁与强弱。它的统计数据分别由雷电活动日数(Tdo)、雷暴日数(Td)、闪电日数(Tds)组成,它们之间的关系为Tdo=Td+Tds。

以陈军等测得《舟山群岛雷电活动的特征分析》为参考数据。舟山市定海测得的年平均雷电活动日数为42.4 d/a,嵊泗测得为39.5 d/a。月平均雷电活动日数在3月和7月出现峰值,并在7月出现极大值,6月-9月是舟山市的雷电活动频繁的时间,在夏季及与秋季转换时,雷电活动是最频繁的。

由上面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海岛城市的雷电日数活动频繁。每年的3月、9月份是学生开学的时间,校园里人流密集;另外,在6月-9月是学校放暑假的时间段,在这期间虽然大部分学生放假回家,但无论在高校、中小学还是技校仍有部分学生留校学习,而这期间校园里也只留值班老师,这样一来很容易造成松懈的现象,恰恰此时是雷电活动最为频繁的时段,这两个时段都需要格外注意雷电安全问题。

1.2 首次雷暴发生来自方向

根据统计,由于定海距离其西部和西南部的宁波市较近,雷暴来源主要以西(W)和西南(SW)为主;而嵊泗距离北部的上海市较近,及受宁波市和舟山群岛链的共同作用,雷暴来源主要以西北(NW)、西南(SW)和西(W)为主。

可以看出,舟山地区的首次雷暴基本来自于沿海发达城市,这恰恰说明这些城市里发达的电子设备与雷暴灾害有着一定的关系。从雷击事故案例分析出,对电子设备危害最大的是雷击电磁脉冲。

1.3 电闪密度与雷电流强度

海岛地形地貌复杂,雷电流平均强度较大,由于舟山群岛多丘陵,山坡对气流的抬升作用,且山顶与雷雨云距离较近,地闪密度较高;而在开阔地带,如平地、滩涂则由于雷击选择性强,地闪密度也较大。虽然总体上说,舟山海岛电闪密度低于大陆,但雷电流平均强度较大,近十年来发生过多起雷击事故,经济损失达3500万元,并有人员死亡。拥有近万名师生的浙江海洋学院地处舟山本岛南面的长峙岛,虽然长峙岛闪电密度不大,

2.校园雷击灾害防控现状分析

对地处海岛的高校校园的`雷击灾害预防控制现状进行了调研,着重从防雷击装置、雷击灾害防控制度、防护意识及应急等方面分析目前海岛校园雷击危险性的防控现状。

2.1 防雷击装置现状

校园建筑物属三类防雷建筑物,按二类建筑物设防。按照功能大致划分为办公楼、实验楼、教学楼、科研中心、实训中心、宿舍、食堂、医疗中心、游泳馆、体育馆等。其防雷击措施主要分布在屋顶和底层通过接闪器和基础接地、接地装置、避雷引下线、等电位连接。

接闪器主要包括避雷网:使屋面上各金属物及构建均与避雷网相通,暗避雷带:屋面内敷设暗避雷带,明避雷短针:与暗避雷带结合使用。另外,在屋顶设有接地装置: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和金属物的底端与接地网相连,顶端与屋顶避雷网相连接。基础接地主要是利用基础地梁主筋环形闭合焊通,组成综合接地网,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欧姆。

以上大部分属于外部防雷措施针对直击雷,而对雷击电磁脉冲的内部防雷措施还有所欠缺。

2.2 校园雷击灾害防控制度不完善

排查后发现,大部分在建设过程中依据某些防雷设计或经验安装了相应的防雷击装置以外,其它基本并无任何相关防雷资料可查。一般认为雷击事故发生是偶然的,不会经常发生,所以在制度

2.3 雷电防护意识薄弱

目前雷电防护还局限在建构筑物建设过程中的防雷阶段。经调查,大家对防雷方面的知识基本停留在一根“避雷针”上面,被问及周围有何种雷电隐患?是如何预防控制的?回答者会指着楼顶答:是不是楼顶有根避雷针!?回答者得状态基本是摸不着头脑且不确定型的。如果被问及雷电来临时知道如何避雷吗?回答者得答案众说纷纭没有统一标准。

雷电灾害却与人一机一环之间均有一定的相关性。人始终是作为机器、设备的持有者,它们同在一个环境当中,所以雷电的防护应做到人人有意识、人人有知识、人人懂得如何去规避雷电灾害的影响。就如同火场逃生一样,如何科学合理的避雷也应掌握相关知识。

2.4 雷击应急知识宣传不够

雷击应急一般指雷暴日,电闪雷鸣之时,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保护仪器设备免受意外损坏。调查后发现雷击灾害应急方面的措施薄弱、缺乏对应急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3.海岛型校园雷击灾害系统改进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建立海岛型校园雷击灾害系统的防控体系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增强防雷击电磁脉冲(LEMP)措施。雷击电磁脉冲一般指闪电直接击在建筑物防雷装置和建筑物附近所引起的效应,通过空间电磁感应、线路感应、地电位反击等侵入电子信息设备,其后果可能会使整个电子信息系统失灵,而造成难以估计的经济损失和安全风险。沿海地区经济水平发达,大量微电子设备充斥着人们的工作生活空间。在雷暴日,雷电直击建筑物防雷装置或建筑物周围产生电磁场,从而对微电子设备产生能量冲击,造成设备损坏。

同时,校园防雷击电磁脉冲不仅是对电子设备,还要集中在校园网络方面。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校园建设过程中已经越来越离不开网络建设:各种网络课程、网络教学平台的相继出现,使教学手段更加先进,学生们随时随地在线学习更加方便,校园网络系统一旦遭受雷电冲击将会对网络教学产生严重影响。

所以,在防雷击过程中更要做雷击电磁脉冲的防控工作。防雷击电磁脉冲方面尽量采用电磁屏蔽、接地、等电位联结以及在电源和信号侧安装电涌保护器(SPD)的方式进行预防。选择科学合理的屏蔽形式,根据建构筑物的不同正确的接地方式以及选择合格的浪涌保护器能够有效的预防雷击电磁脉冲。

第二,完善或建立防雷相关制度。防***理制度的短板应该尽早解决。建立防雷设备管理制度,确定专人专责定期检查维护雷击设备,防止隐患的存在;建立雷电知识普及制度,做到人人了解雷电知识以及防护不当带来的后果等;建立雷灾报告及事故分析制度,相关部门要严格观测并及时报告,对已发生的雷灾案例及时进行原因分析;建立校园雷电预防机制、应急预警、应急演练等相关制度,确保在雷灾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的采取措施保护或减轻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情况,进行雷灾应急演练,训练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保护措施时人的心理素质以及对应急措施的熟练程度;各部门也可根据自身情况不同建立专项防雷击应急预案。

制度的建立要科学可靠,结合各部门不同层次分别建立相应的具体内容,如根据功能分区的不同,分别建立在本区域内如何做到雷电灾害的预防控制以及在雷电发生时结合区域特点该采取何种措施。做到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可循、结合实际实施才能够从根本上对雷击灾害进行有效的防控。

第三,增强校园雷击灾害防控意识。增强安全意识一直是安全工作的关键,在雷电灾害的防控过程中仍然不能缺乏雷电防控意识的加强。通过雷电知识的各种宣传、雷电预警的演练等,不断加强师生以及相关人员的雷电防控意识,为雷击灾害来临做好准备工作,灾害发生时方能做到更加准确、行之有效的应急保护。

第四,宣传雷灾应急保护知识。电应急保护知识宣传尚且不够,大部分人几乎不懂得如何在雷电灾害来临时做到自身的有效防护以及能够做到周围设备环境等不受损害。

雷雨天时尽量不要待在室外,更不要靠近高耸的建构筑物、大树、空旷的地方躲雨;避免在雷雨天手持金属工具,因其会感应电流“引电”上身;远离高处尚雷雨、露天垂钓等一系列“雅事”;为避免雷击电磁脉冲关闭所有电源防止导电击穿损坏设备,关闭一切电源仍是行之有效的避雷方式;尽管待在室内仍有可能遭受雷击危险,远离一切电子设备,不接打电话、不靠近带电导体、电线等。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10

第一条 为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县人民政府制定的《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指的雷电灾害是指:因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且造成严重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气象灾害。

第三条 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均应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第四条 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

1、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综合协调,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2、坚持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重建工作。

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气象主管部门报告雷电灾情,保护灾害现场,参与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成立县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县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气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气象局、县安监局、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广电台、县供电局、县质量技监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县电信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

县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重大事项,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制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雷电灾害预测预警系统建设。

第六条 县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气象局,由县气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强雷暴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布,为县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防雷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2、负责雷电环境的风险评估,雷电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鉴定、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

3、负责日常工作管理、落实、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七条 县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县安监局:参与事故调查,协助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2、县公安局:负责雷电灾害地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做好现场警戒、人员疏散、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3、县民政局:组织核查灾害损失情况,管理分配监督救灾款物,组织实施救灾捐赠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落实。

5、县交通局:保障抢险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及时修复遭破坏的交通设施。

6、县卫生局:组织急救队伍到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及时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

7、县广电台:及时播发雷电灾害的预测预报、警报等信息,对灾害情况进行及时客观报道。

8、县消防大队:负责火灾的扑灭,参与伤员的抢救、转移及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调查等工作。

9、县发改、经贸、建设、供电、质监、教育、旅游、电信等部门:做好或协助做好本系统的防雷减灾和雷电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组织,做好辖区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和雷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上报雷灾情况,做好辖区内雷电灾害的善后工作。

第三章 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与分级

第八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和雷电定位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雷电定位、雷暴天气监测、分析处理、信息传输发布为主体的雷电灾害预警支持系统,提高雷电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雷电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3、建立雷电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提高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第九条 县气象部门应加强对雷电的监测和研究,不断提高雷电的预测能力,及时提供预报、实况和雷电灾害情况。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11

为进一步防御雷电灾害,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酒店的防雷减灾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酒店防御雷电灾害领导小组:

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执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做好区域内防御雷电灾害的领导工作,监督检查防雷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突发雷电灾害的救援、伤亡救护、因雷电诱发火灾和雷电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和制定酒店的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安排和雷电灾害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2.负责雷电灾害的处置、救援、救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雷电灾害的应急保障和应对工作;

4.负责防雷安全联合检查,职能部门负责防雷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5.负责制定防御雷电灾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好防雷工作总结

6.负责雷电灾害抢救和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项。

三、组成人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由各成员成立救护组、抢险组、抢修组、物资供应组、交通运输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接到雷电灾害伤亡紧急报警时,20分钟之内应迅速到位。实施对伤员、设备的救援、救护工作;灾害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处理电力、电讯设施事故;做出事故责任调查和灾害鉴定以及做好现场影像资料录制、灾情上报和信息传送工作;

四、认真落实防雷减灾安全措施:

1、与青阳气象部门建立定点联系制度,以便对突发性雷电灾害做到及早预防。

2、五溪山色的房屋主体已全部安装了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设施;办公楼配电柜还专门增加了电涌保护器。我们要做好这些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者报告承担该装置检测的单位进行处理。

3、除了对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外,每年3-4月还邀请气象部门对所有的防雷产品和设施进行年检,对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5、严禁非维护人员私自拆卸、移动防雷装置,如确实需要拆卸或者移动的必须报工程部,批准后由专门维护人员施工。

6、所有新接电器设备必须通过电工连接接地设备。

五、防雷减灾巡视:

1、主动从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息、12121气象台及时了解雷电灾害预警信息。

2、定期组织开展酒店内部的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3、酒店的水电维修人员在每日的巡视工作中,要对现有避雷针、避雷带的状况与屋顶金属物的连接情况、引下线是否有断裂或锈蚀、接地装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排(下)水管线是否堵塞等进行仔细安检。

4、防雷减灾工作重点建筑物是:二期各单位、办公楼、总部宿舍、168酒店、锅炉房、动力中心、洗涤中心等设施设备。

六、事故调查及恢复:

发生险情时,酒店防御雷电灾害领导小组要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指挥、领导到位,及时组织救援人员到位,协调物资、资金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并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绝不隐瞒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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