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
为了确保无法到校接受教育的学生,尤其是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为他们提供教育服务,下面是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确保每位学生都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水平和适应能力。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主要包括因生活不能自理、身体残疾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儿童。
三、服务原则
1. 家庭自愿:尊重家长和学生的意愿,确保服务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2. 定期入户: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频次进行送教上门服务。
3. 免费教育:服务免费提供,不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4. 个性化教学: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学方案。
四、服务流程
1. 排查摸底:通过残联、社区等渠道,对未入学的残疾儿童进行精准摸底,建立信息数据库。
2. 评估鉴定:由专业机构对残疾儿童进行能力评估,确定是否适合送教上门服务。
3. 教育安置:根据评估结果,结合家庭意愿,确定为送教上门服务对象。
4. 建档立卡:为每位学生建立详细的个人档案,记录送教情况、学习进展等信息。
5. 精准送教:按照教学计划,定期为学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6. 评估改进:定期对送教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教学方案。
五、服务内容
1. 学科教学: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供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学科教学。
2. 康复训练: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求,提供动作训练、感知觉训练、沟通交往等康复训练。
3. 生活适应:培养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简单家务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心理辅导: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六、师资保障
1. 选派教师:由学校或专业机构选派责任心强、有爱心、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送教上门任务。
2. 专业培训:定期对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教学能力和服务水平。
3. 激励措施:制定相关激励措施,鼓励教师积极参与送教上门工作。
七、经费保障
设立送教上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教师的交通费、劳务费、教学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确保经费的充足和合理使用。
八、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注重沟通协调:加强与家长、社区等方面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反馈。
3. 确保教学质量: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注重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升。
4. 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送教上门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社会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学生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创造更适合的学习条件,引导教师针对个体科学施教,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地成长;对在校的残疾儿童尽可能降低该部分学生因为个体特殊原因对学校和学科教师教学质量统计造成的负面影响,更真实体现任课教师的教学成果;对个别残疾儿童不能到校学习的,安排教师进行送教上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
二、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职工
三、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
1.每学年初,认真调查摸底,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一名残疾儿童的专门档案。每年3月、9月及双休日不定期进行送教上门教育。
2.各班新增残疾儿童后,班主任要调查清楚情况,报告学校思教处。学校和班主任根据学生残疾类型、残疾情况做好儿童家长培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若学生残疾导致无法正常参与学习,无法获取正常学习成绩,应做好儿童家长思想工作。取得家长同意和配合后,为肢残儿童收集整理疾病证明相关材料,有必要时应协调办理保险理赔或休学复学相关事宜;造成永久性伤残并且严重的,学校应建议残疾儿童家长为其办理残疾人证明。
3.引导家长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为疑似智力残疾儿童(弱智生)进行智力鉴定,若鉴定结果为四级及以上智力低下水平,学校应认定为智力残疾儿童,并按照区教育局要求提交资料审核,其考试成绩不列入考核统计。为减轻此类儿童家长经济负担,经家长提交智力鉴定申请,学校同意进行智力鉴定的,鉴定完成后,学校存档。学校每学期从学生公用经费中安排相应经费用于此项补助,每学期补助限额500元。
4.全校师生要关心照顾残疾儿童。班主任是残疾儿童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应尽快摸清班级残疾儿童人数及其残疾状况,给予其更多的关心和照顾,并且教育班级其他学生也要关心照顾他们,不得歧视、欺负、侮辱他们。
5.学科教师要根据残疾儿童的残疾情况因材施教,分层要求,适当降低其学习目标;既要确保其人身安全,又要努力让他们学有所得。教学中,要摆正心态,正确对待残疾儿童,不得因为追求教育教学质量而歧视、侮辱他们,努力为残疾儿童营造安全、愉悦的学习环境。
6.学校要建立残疾儿童帮扶机制。每学年统计完成残疾儿童表册后,学校应结合师生实际情况,鼓励和安排教职工与残疾儿童结对,不定期开展结对帮扶送教上门工作。教职工要经常与结队学生谈心,沟通,掌握被帮扶残疾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家访与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定期召开教职工、受助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
7.注重对帮扶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结对教职工要多与帮扶对象交流,作到细致入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以充分利用我校的心理咨询室,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让他们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结对学生积极参加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和学校、老师们对他们的关心。
8.加强与帮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通过电话家访、实地家访、送教上门等方式充分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孩子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孩子的水平。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学生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还要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共同关注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自爱自强,实现自食其力。
为加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管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大意义
送教上门是保障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举措,做好送教上门对于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大意义,全区各学区管理中心、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送教上门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送教上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精准落实送教要求和措施,不断提高送教上门工作实效。
二、目标任务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建立起区级统筹、多方协作、学校落实、普特结合、内容规范、保障有力的送教上门工作制度机制,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服务对象
送教对象为涪陵区户籍或长期居住区内,具备一定接受教育能力,因重度残疾或经涪陵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鉴定,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教学校接受教育,年龄在6—15周岁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
四、工作要求
(一)确定送教对象。每年8月份,各义务教育学校对招生片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详细摸排,如实填报涪陵区适龄残疾儿童摸排情况统计表(附件1)。区教委综合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监测系统数据、区残联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基层学校报表等,委托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身体健康状况、接受教育能力、适应学习能力等进行科学评估,提出安置意见。
(二)分类稳妥安置。根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意见,结合家长及学生意愿,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进行分类安置。对于有入学就读能力的轻中度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安置在招生片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或到特教学校就读。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教学校集中送教。无法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户籍地对应招生片区学校送教上门。
(三)纳入学籍管理。送教上门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任务的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籍。送教上门学生在学段毕业时,学校应及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内作毕业处理,并发放毕业证。
(四)建立精准台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入户摸排情况,结合区教委审核下发的送教学生名单,准确建立送教学生台账(附件2)。对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如有送教学生转为随班就读、特校就读、死亡等异动情况,送教学校应及时上报区教委,确保区、校两级送教学生台账准确、一致。凡小学毕业的送教学生,由学区管理中心(直属小学)统筹,主动联系学生户籍对应招生片区的初中学校,移交送教学生信息资料,对接做好初中学段的送教工作。
(五)提升送教实效。送教学校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状况、残疾类型及等级、学习基础及能力等情况,参照教育部印发的《盲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区教委编印的《送教上门参考教案集》,制定切实可行的个性化教育方案。对严重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讲故事、听音乐、看图画为主,并渗透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对严重肢体残疾,但智力正常以及智力有轻度障碍的儿童少年以基本学科知识讲解为主,辅助性开展讲故事、听音乐、图画欣赏、生活自理和励志教育;对在美术、音乐、动手操作等方面有一定兴趣的重度残疾儿童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辅导,提升送教上门工作针对性、实效性。送教学生随父母在区外、市外的,各中小学校要创新方法,采取网络远程送教等方式做好送教工作。
(六)强化送教管理。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内容、有方案、有计划总结、有教案、有图片的“三定四有”送教工作要求,足额达到每周不得少于1次、每次2个学时、一学年不得少于80学时的送教课时。选派富有爱心耐心、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特殊教育知识的教师负责送教工作,加强送教教师的'培训和指导,保障送教质量。送教工作中家长明确拒绝的,要联合残联、民政、街道和社区对家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争取家长支持,共同做好送教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委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部门协调、残疾评估、分类安置、送教指导等工作。各送教学校建立送教工作领导小组,“一生一策”制定送教工作方案,安排专人做好送教工作,定期研判、解决送教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加强工作宣传。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相关理念与政策,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引导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接纳、支持、接受送教上门服务,创设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积极参与学习和生活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入户走访。各中小学校送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密切与送教家庭的联系沟通,每两个月一次对送教学生家庭开展全覆盖走访,详细了解送教工作开展情况,做好送教学生的关心慰问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保障送教上门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四)严格督导考核。各中小学校要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教学常规管理考核,将教师的送教课时计入工作量,列入绩效考核。各学区管理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学校送教上门工作的督促指导,每两月一次对送教材料进行全覆盖检查。区教委定期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学校予以通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促进xx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xx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三、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为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时间具体由学校自行负责安排。
四、服务对象及工作要求
1、“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2、教育局根据xx残联提供的每学年度的6—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的名单筛选重度残疾且不能到校就读学生花名册,按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等情况分配到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3、“送教上门”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做到每学期有送教上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送教上门具体的时间安排表。
4、送教次数和时长各送教学校自行掌握。每学年度必须完成1—2次送教服务,每次送教上课时间根际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5、每学年,学校分别与送教教师、送教对象签订送教服务协议。承担送教服务的教师,未经学校允许不得轻易更换服务对象,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放弃送教。
6、各送教学校需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实行一生一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教案,教学过程、图片资料、家长反馈等,并妥善保管。一个送教学年结束时,送教资料交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集中管理。
7、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凡未办理学籍的,由送教服务学校纳入本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所有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全部进入送教服务学校当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并核准残疾学生的残疾信息。
8、各送教学校和人员要高度注意送教途中和送教实施过程的安全,坚决杜绝操作性安全事故的发生。送教实施过程要求家长陪同,随行的其他人员做好实录。
9、送教工作中的突发事情必须及时汇报、妥善处置,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得推诿拖延。
10、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学校要认真总结开展服务工作以来取得成绩,对在开展送教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将工作开展中取得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并积极探索“送教上门”服务的。新方法,确保xx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送教服务领导小组。
1、各送教责任学校要成立送教服务领导小组,加强送教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服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规划本区域送教上门各项工作,检查督导送教教师认真负责、规范高效地完成好送教上门工作,落实送教教师待遇,不断改进和加强送教师资力量,提高送教服务质量。
2、送教上门工作由xx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基教股在送教上门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做好服务对象的摸底调查、评估鉴定工作;全程督导送教工作,建立送教工作档案;协助做好送教师资培训;参与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拟定;协调处理送教过程出现的各种其他问题。
(二)加强送教服务师资队伍建设。
1、采取教师自愿申报与学校合理调剂原则。
2、注重选用德才兼备,教学经验丰富并乐于此项工作的教师。
3、有计划的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教师的“送教上门”的能力。
(三)落实送教服务后勤保障。
1、将送教对象全员纳入xx中小学籍系统管理和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后,将按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拨款到组织相关送教学校,为送教上门的教师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补助、交通补助等。各送教责任学校,送教专项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2、送教学校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尽力为送教上门工作提供必需的教学用品、康复器材和其他资源服务等。
为深入贯彻实施《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省、市、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和《三明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送教对象
具有泰宁县户籍且在本县居住,因身体、精神或其他残疾无法到学校接受教育且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4周岁的儿童少年。
二、送教原则
1.坚持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
2.坚持个别送教和集中到邻近学校送教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教师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训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医教和送教相结合的原则。
三、送教内容
1.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残疾儿童知识教育、缺陷领域补偿、艺术教育、技能培训、爱心扶助等。送教教材,可自行选择幼儿园、中小学阶段课本或自行编写的教学素材,具体按照泰宁县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的建议和要求执行。
2.康复训练:邀请县残联及卫健局专业技术人员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补偿;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医教结合进行运动康复。
四、实施办法
1.摸底调查核实,确定送教对象。县教育局要与残联、卫健局等部门协调好相关工作,组织人员对全县适龄的'特殊儿童少年进行调查核实,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建立和完善相关档案;针对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家庭情况,确定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特教学校或普通学校。
2.制定工作计划,夯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学校要制定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计划,组织有送教上门需求的学生家长填写《送教上门申请表》和签订《送教上门家校联系协议书》,做好送教上门服务相关准备工作。
3.建立教师队伍,提升业务能力。依托泰宁县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建立一支普校+特教组成的送教上门教师队伍。由有关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教学指导服务工作。泰宁县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定期不定期为送教上门教师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4.准确量化评估,落实一人一案。针对送教对象,教师首先摸清学生的基本信息,如出生史、发展史、教育史、医疗史、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教养方式、家长的期望等。其次对学生进行量表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分析出学生的优势领域及弱势领域。再次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在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参考《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或《中重度弱智儿童训练纲要》,为学生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为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做好准备。
5.落实送教措施,提高送教实效。送教上门工作原则上采取一对一一对多方式。严格根据送教课时计划(每次送教3课时,每课时30分钟。送教课时不计入本校工作量),采用直观式、游戏式等教学方法,循序渐进,提高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对送教对象的家长进行培训和指导,使教学能有一定的延续性,提升送教上门工作的实效性。
五、保障措施
1.学籍保障。各校要及时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纳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管理。
2.物资保障。各校要统一购置送教上门工作所需的教材、教具等,做好物资准备工作。
3.安全保障。由于送教上门对象多数居住在偏远的自然村,送教上门途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为送教上门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经费保障。对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学校,人社、财政部门按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生均标准核拨公用经费。
同时设立送教上门工作专项经费,送教上门的交通、伙食补助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需经费从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中支出。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将统筹考虑送教人员的课时补贴等因素,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所需资金在教育正向激励中统筹安排。各级表彰奖励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保证特殊教育的名额分配。
六、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卫健、残联等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加大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平等教育权利的支持力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送教上门工作格局,提高送教上门服务效益。
2.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在县教育局领导下,教师进修学校要依托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负责统筹安排,加强送教上门师资培训,指导送教上门具体工作;同时成立巡查组,督促、指导送教上门工作。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好日常送教活动。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并将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之中。对在开展送教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3.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积极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送教上门工作,通过标语、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残疾儿童的良好氛围。
4.规范档案,夯实工作。送教上门教师每次送教活动记录、教案、影像资料和交接记录表等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留存。
为深入推进我县特殊教育工作,围绕办好特殊教育目标,进一步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全纳融合教育体系,保障全县重度残疾、多重残疾等特殊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积极探索普特融合、医教结合的送教上门服务模式,提高我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进一步提升我县特殊教育水平,特制定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全县开展送教上门的服务对象为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但又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4周岁的残疾儿童少年。主要包括: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因病休学的部分残疾儿童少年;因入学较晚,超出学龄,未完成义务教育的部分残疾儿童少年;因其他原因未完成义务教育学习任务的部分残疾儿童少年。
二、服务原则
(一)免费教育原则。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九年免费教育范畴,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二)家庭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充分尊重家庭意愿,在自愿的基础上,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与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合作开展,在平等深入协商、就各方需承担的工作责任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按协议开展服务。
(三)定期送教原则。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按每个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与家长协商确定学习周期,可按周、月、季进行安排。按照一般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个课时,每学年不少于40个课时的'时间,制定服务工作日程表,开展送教上门报务工作。
三、送教内容
送教内容主要包括残疾儿童身体康复、心理康复、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训练等。负责送教上门工作的教师应根据每个重度残疾少年儿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原则上,教学内容以生活语文、生活数学、英语字母、生活常识、运动康复为主,不统一教材,可参照幼儿园、小学阶段课本自行选择和编写教学内容;多采用直观式、游戏式教学方法,循序渐进,努力提高重度残疾少年儿童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送教上门服务对象较多的学校,也可以采用个别送教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强康复课程的开展,对有需要的`儿童少年可联合其他职能部门,配发一定数量康复器材;对于文化和技能都没有接受能力的个体,主要以康复服务与爱心扶助为主。
四、师资保障
由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送教教师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对服务对象负责,对送教教师的集体形象负责;尊重服务对象,爱护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努力提高送教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是《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一项重要内容,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骨干老师带头干。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制订送教上门工作方案。
(二)加强过程管理。各相关学校要为本校送教上门学生建立学籍,确保学籍到位。要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送教上门相关图片、教学资料等。每学年初、学年末各相关学校要举行送教教师工作座谈,研究计划,总结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教科体局将不定期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动态考核督查,对送教上门学生学籍建立不到位、送教工作落实不到位、家长反映比较大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扣减目标绩效分值。
为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保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经校行政会研究,现就方塘乡区域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小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保障残疾儿童平等享有教育权利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完善残疾儿童教育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我市残疾儿童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教育现代化要求,残疾儿童入学完成率达100%。
三、服务对象
具有方塘乡常住户籍,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1周岁重度残疾儿童。
四、服务原则
1.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能力。
2.采取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送教上门”的教师在做好服务对象教育的同时,负责对家长的相应教育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教师,强化责任
为保证全体服务对象按规定享受“送教上门”教育服务,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送教上门”由教导处指定专职教师负责。 承担 “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导处要针对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发展现状的特殊性,合理安排责任心强、热爱残疾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担任责任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二)因人制宜,提高效果
“送教上门”责任教师,应针对送教对象的残疾类别及其身心发展现状,选择适合送教对象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制订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和个别化教育方案。
(三)定期送教,确保安全
要保证“送教上门”服务时间。每个服务对象每学年送教上门不少于2次。必须确保责任教师送教途中自身安全,每次送教服务应有2名责任教师组成。如遇暴雨等突发性天气需更改送教时间的,要及时与所送教对象的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四)建立记录,存档备案
督促送教责任教师及时建立和整理送教服务资料,做好送教档案记录。每学期结束时,相关资料由学校教导处单独装订成册交于宁国市普教科存档备案。“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电子学籍由学校建立并负责管理。
(五)提供保障,确保落实
学校将责任教师的送教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并统筹安排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确保责任教师的送教时间和送教培训、外出学习交流等其他相应工作的完成。
承担“送教上门”服务责任教师的交通费、劳务费等由所在学校在全市统筹的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工作要求,推进国家省市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开展为全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现制订具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送教上门教师:学校自愿参加送教的爱心志愿者教师
下设送教上门办公室:
主任:
三、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对象为我校20xx年秋在籍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经相关部门诊断鉴定,为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重度残疾少年儿童,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
四、服务原则
(一)免费教育原则。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范畴,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二)家庭自愿原则。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要尊重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的意愿,就服务内容与形式、权利与义务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按协议开展服务。
(三)分工合作原则。送教服务工作由区教体局牵头,卫生计生和残联等部门配合共同完成。
(四)一人一案原则。送教服务须在家长认可和配合的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案,开展相应教育、康复医疗服务。
五、服务时间与形式
学校抽派相关人员组成送教专职队伍,负责学校日常送教和核实各组送教情况。原则上每个服务对象每学年“送教上门”每个服务对象原则上每周送教不少于1次,每次2课时,并做好送教记录,建立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评价资料、送教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等。
承担送教任务的送教组根据服务对象情况,针对残疾儿童的具体情况,可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灵活选择到服务对象家庭实施一(多)对一服务、到服务对象所在的福利院或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开展服务,以及家长到送教点陪学等方式。
六、送教内容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特殊教育三类课程标准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送教对象情况,由送教学校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定合适的送教内容。
1.科学制定个别化教学计划。首次送教上门,要通过访谈了解学生现状,针对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残障类别和个人潜能,做好相关专业评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计划。
2.明确具体送教内容。教师开展送教服务时要为服务对象送学习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教学和补偿训练,一般应包括康复训练、认知、语言交流、生活自理、学习能力、社会适应和特长培养等方面。
3.强化家长教育意识。要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法律意识,教育家长密切配合送教上门工作。送教上门教师要加强对家长的培训,指导家长掌握有关教育补救方法和康复训练技能,并根据教学情况布置好家庭训练。
4.保证送教上门教学课时。送教单位要根据服务对象个别化教育计划和具体情况,确定每学期送教上门时间和课时,保障按计划完成送教任务。
七、实施流程
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联合其他有关部门统筹做好重度残疾少年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1.摸底登记。每年5月上旬,各县区残联将当年未入学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资料整理汇总后,造册交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保证登记资料的真实有效。
2.送教评估。每年5月中下旬,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同级残联提供的未入学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名单,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
3.落实到校。送教上门实行“属地负责、任务到校”管理。每年5月底前,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服务对象统筹安排到送教学校,部署相关学校落实工作任务。
4.一人一案。每年6月,各送教学校与接受服务的家庭或机构签订协议,制定好个别化教育计划。
5.上报备案。每年7月上旬,各县区教育局将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方案(含服务对象与送教学校名单、教育计划)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6.服务实施。每年9月1日,各相关学校启动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服务对象建立学籍。为方便管理,可单独设立送教上门班。
7.检查督导。县级残联要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家庭进行回访,并将回访情况通报给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检查或联合本级残联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指导。每学期末,教育行政部门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总结。
八、服务保障
1.组织保障。县(区)教育、残联部门要高度重视送教上门工作,针对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明确具体事项,强化责任意识,建立长效机制。各送教学校要成立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选派热爱特殊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关心残疾学生、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2.专业指导。各地特教学校和教研部门负责送教上门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送教教师开展教育科研、业务培训、专题研讨等活动,加强对送教上门的过程管理和业务指导。要特别突出对送教教师的康复知识培训,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能力。
3.条件保障。为送教上门教师和相关医务人员提供交通补助和误餐补助,足额配备送教教师。送教教师的交通、工作补贴可参照国家有关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各级教育和残联部门要提供有效支持,保障送教上门服务正常开展。
4.安全保障。每次到家庭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学校为送教上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加强管理。送教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学生评估资料、个别化教育计划、送教上门的各类记录及送教上门照片等。送教工作要做细做实,对每一个送教对象负责,注意学生作业与作品留存,保留工作痕迹。
6.由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爱心志愿者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准备宣传单、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玩具、教具、图书、慰问品等送教物资。
九、工作要求
1.为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具体由学校送教办公室负责。送教前和送教后组织送教工作座谈会,进行送教工作计划的制定。
2.对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爱心志愿者教师进行相关培训,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
3.送教的同时要注意工作留存,保证学生的学籍照片和送教工作照片质量,确保符合要求,同时要根据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保证“送教上门”时间不低于规定时间。
4.整理并收集关于家庭特殊教育系列系统知识,帮助家长掌握辅导孩子的具体方法。鼓励家长认真学习教育残疾子女的信心,让他们有信心、有干劲参与对子女的教育中来,做到不放弃、不遗弃。
为深入贯彻实施教育部《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文件要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应达到95%以上,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城北乡区域适龄重度残疾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为了真正把“送教上门”这项“惠民工程” 做到实处,现制订城北乡中心校20xx年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推进教育公平、探索送教上门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全面普及残疾适龄儿童教育。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城北乡区域儿童且在城北区域居住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因各种原因确实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三、服务流程
服务基本流程:排查摸底→评估鉴定→教育安置→建档立卡→精准送教→评估改进
1.精准排查,摸底汇总。中心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新学期前对未入学的残疾儿童进行精准摸底、排查,确定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详实信息,形成残疾儿童信息数据库。
2.科学评估,合理安置。中心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未入学残疾儿童进行集中或分散评估、鉴定,对确实不能入学的,按照家庭自愿、适合送教、就近服务的原则,确定为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开展送教服务。
3.建档立卡,精准送教。中心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送教学生建立上门服务档案,档案内容包括:送教服务工作方案、送教服务教师、送教服务工作计划总结、送教服务工作手册、送教服务教案。学生一人一案档案材料要根据服务对象不断成长、进步或停滞不前等发展情况,及时进行反思、会诊、改进,制定更有效、更人性的实施方法与途径,不断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质量。
四、服务原则及时间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量身定制、免费教育的原则,以送教上门服务为主,以社区教育和远程教育为辅。送教上门服务需制定送教服务工作日程表,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定期提供送教服务。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送教时间的,要及时与送教对象的家长(或监护人)沟通,并另行确定送教时间。
五、责任分工
学校选派有责任心、有爱心、甘于奉献的优秀教师承担起对周边服务区域的残疾儿童的送教任务。
六、送教形式
送教的基本形式:灵活设点,个性教学,远程互动,精准送教。
1.集中送教。选取居住地集中的某个家庭、社区场所或某就近学校资源教室作为集中送教点,由家长带孩子到送教点,采取一对多形式集中送教。
2.分散送教。对不能参与集中送教的残疾儿童,出于对教师安全负责,可采取以“二对一”(两个老师对一个学生)、“多对一”(几个老师对一个学生)的形式,组织送教教师入户,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3.远程指导。对不方便教师进入家庭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可以适时通过电话、视频互动等,开展远程课程资源同步辅导,实时指导教育康复训练。
七、送教服务的内容
1.送教上门的老师应根据每个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内容的选择以提高认知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能力为目标,突出进行功能补偿和潜能开发,主要以认知课程、康复训练课程和生活适应课程为主。认知课程包括生活语文、生活数学、唱游律动、绘画手工、运动保健、信息技术等;康复训练课程主要是动作(精细动作和粗大动作)、感知觉(气味、软硬、冷热、轻重等)、沟通交往、情绪行为等;生活适应就是培养学生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简单家务、自我保护、适应社会的能力。
2.普特融合,回归主流。接受送教服务的儿童,由送教教师负责,定期带到就近普通学校,与健全孩子进行同伴互助、合作学习、集体游戏等融合活动,也可以利用大型节日如:“六一”,“元旦”等庆祝活动带他们和正常的'孩子一起体验节日的快乐。同时,开展同伴结对帮扶活动,对健全儿童进行团结、友爱、互助、平等教育,更好的促进健残一体,共同成长。
3.家校合育。加强对残疾儿童家长的教育培训,定期为家长做残疾儿童的教育康复理论与技能的培训指导,为教育康复残疾儿童做好支持帮助工作。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与机制体系,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负责人与具体责任人。工作中,要积极从各方面为送教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送教上门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2.制定方案。制定学校的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包含送教服务负责人、学生名单、具体实施教师、送教时间安排、个别化教育康复计划等内容。
3.加强考核。学校要把送教服务的工作量计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并在绩效工资、评优树先、职称考核等方面给与一定倾斜。
4.确保安全。要高度重视送教服务教师人身安全,加强对送教服务教师人身、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原则上开展送教服务入户时,至少要两人同行。教师在送教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学校、中心校。
5.提升满意。要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