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妇女为什么戴头巾?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穆斯林还有什么服饰要求吗?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穆斯林妇女为什么戴头巾优秀7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伊斯兰教法规定:妇女允许佩带金银饰品、可以穿纯丝织品服装;穆斯林男子严格禁止佩带金银饰品和穿纯丝织品服装;并且对男子的服装和佩带品有严格的要求,对男子的要求是:服装打扮尽量体现男子的气质、气概和风度。做到庄重、朴素、简洁,力戒虚荣、浮华,因此,严格禁止男子穿戴金饰和纯丝织品,认为男子的英俊、潇洒、美观,并不在于佩金戴玉,也不在于穿绫罗绸缎,而在于内在的品质与修养的高尚、刚毅与勇敢;在于内心的确信真主,身体的给真主倒身下拜,严格履行伊斯兰的各种法律法规。因此,教法规定:穆斯林男子佩带金银饰品和穿纯丝织品服装是“哈拉目”(非法的)穿这种服饰所礼的拜功无效。
保守的穆斯林认为女人应当用头巾遮住她们的美丽,避免诱惑那些见到她们的面孔的男人。这些指示清楚地写在了他们的圣经——《可兰经》中 戴头巾的习俗在伊斯兰世界的各个地方有所不同。在比较世俗的国家,比如土耳其,那里的女子都按西方的方式打扮,而像沙特阿拉伯这样严格遵守宗教教义的国家,在公众场合,所有的妇女都得用头巾蒙住头还有大部分的面孔。 在过去的几年间,越来越多居住在西欧的穆斯林妇女已经开始戴头巾了——在某些情形下,头巾是作为一种宗教的标识,在其他情况下,则是由于当地其他移民所施加的压力。
回族与穆斯林有本质上的区别。回族只是一种民族属性,而穆斯林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人,所以不能相提并论。任何民族都可以信仰伊斯兰教,但回族不一定都信仰伊斯兰教,信教也好不信教也罢,回族人就是回族人,骨子里的东西很难改变的。(据说回族人只是从西域来的人的后裔,在元朝时期西域人的兵营,现在是山东陵县最东边的村。清真寺是明朝时期重建的,到现在保存的很好,紧挨着的是8个回族村,但是真正的穆斯林很少,民族确实是一个样都是回族人。)毕竟回族人的祖先是两种信仰的或者更多,按派别分就是有偶像派(基督犹太等)和无偶像派(伊斯兰教),所以回族不能完全等同于穆斯林。(犹太人和阿拉伯人是同一个民族分开的两个派别:上帝是有形的有偶像,真主是无形的无偶像,但是不吃猪却是共同的选择。)
其实回族人无论从族源还是文化等各个方面,原本受波斯、犹太的影响比阿拉伯要大。只是随着伊斯兰教的不断扩张(与中国一些朝政统治需要也有关系),阿拉伯文化在回族中的影响才逐渐扩大。元代的回回国子学教授的是波斯语,回族人日常生活中的简短用语大部分也属于波斯语,而现在呢?随着一些宗教职业者的朝觐、与国际宗教界的接触,阿拉伯文化还有继续侵蚀回族文化的倾向。
回族传统的饮食习惯更象是犹太人的习俗(包括信仰景教的回回);宗教生活方面受伊朗什叶派的影响很大;实际生活中有拜火教或明教(摩尼教)遗留,而这两个宗教的都是随波斯人来的,阿速回回、啰哩回回以及诸多中亚地区、当时都属于伊朗文化范畴。
何况,回族人还吸收了中国的本土文化,所有这些形成了回族特有的民族文化。所以当今现实生活中的回族人在各个方面的行为,不能用其中任何一个宗教标准来衡量,那肯定对不上号。至于近代有些人从国外引进各种思潮在国内创建新教派,那些都是与回族传统文化无关的东西。对应民族体的是本民族历史上形成特有的风俗习惯、民族起源、民族历史。信仰状况对应的是教徒,教徒是没有民族界限的。
“穆斯林女子为什么要包头发或者戴盖头﹖”这个问题最直截了当的答案是﹕信仰伊斯兰﹐服从真主的命令。真主在《古兰经》中说﹕“你应当对你的妻子﹑你的女儿和信士们的妇女说﹕她们应当用外衣蒙着自己的身体。这样最容易使人认识她们﹐而不受侵犯。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33﹕59)
《古兰经》是穆斯林生活方式的最根本依据﹐例如礼拜﹑斋戒﹑饮食﹑家庭关系等﹐男女服装的原则只是其中一例。穆斯林在服从真主命令的基础上﹐在实践中可以从不同角度体会和领悟真主命令对生活的伟大意义。例如一个穆斯林女孩说﹕“我愿意穿长衣﹐包头发,戴盖头﹐因为我不喜欢男孩子们用淫邪的眼光上下打量我。如果他们是我的朋友﹐我希望他们不注意我长得是否美丽﹐而应该看重我的智慧和人品。”
许多地方的男青年们因为女孩的脸蛋漂亮﹑身材优美而追逐那些姑娘们﹐这很不平等﹐很不严肃﹐因为他们把女孩当作色情的猎物。这位穆斯林姑娘﹐首先服从真主的命令﹐根据伊斯兰的原则穿戴﹐然后体会到﹐对个人与社会的好处。其它穆斯林女子也许各有自己的深刻体会﹐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上理解真主对女性的怜悯和爱护﹐譬如许多穆斯林妇女身穿传统衣服和戴盖头﹐感觉到自身的尊严和高贵﹐为自己是穆斯林而感到骄傲。穆斯林女子穿戴显然与男子不同﹐显示了她们女性的特征﹐因为她们不以色相招惹男人们的目光﹐她们所要表现的就是贤淑和庄重的人格。如果与亲友﹑同学或同事在一切﹐大家对她们的理解着重在她们的聪明才智和人格品行﹐她们的年龄和相貌变成了次要的特征。
在穆斯林国家﹐过去所有的女子都很注意自己的女性身份和传统的衣着﹐而进入二十世纪之后﹐受西方化的影响﹐有些人希望找到理由取消穆斯林女子戴盖头。有人说﹐穆斯林女子戴盖头是民族习惯﹐可有可无;但是对于有信仰的穆斯林﹐他们还是更强调:不能篡改真主的启示和命令﹐因为关于女子的衣着原则在《古兰经》中再明确不过了﹐关于这点没有任何模棱两可或含糊其辞;例如﹕“你对信男们说﹐叫他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这对于他们会更纯洁的,真主确是彻知他们的行为的。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除非对她们的丈夫可以例外……。”(24﹕30-31)
从以上这段经文﹐我们可以得到三个启示﹕
一﹑男人和女人都应当降低视线﹐遮蔽下身﹐互相不应当用淫邪的眼光窥视。
二﹑女子应戴上严密的头巾﹐不故意外露表达美容的装饰。
三、头巾应长﹐遮盖头颈和胸部﹐与长衣结合﹐遮盖全身﹐只有面部和双手可以外露。
有一段著名的圣训﹐对这段经文做了脚注。根据圣妻阿依莎传述﹐阿布。伯克尔的女儿阿斯玛来到穆圣的家﹐身穿一件轻薄的纱外套。先知穆圣叫住她﹐并且对她说﹕“阿斯玛呀!女孩子到了有月经的年龄﹐穿衣服就不应当再有显露了﹐除了这里和这里。”(穆圣用手指着面部和双手)《艾布?达伍德圣训集》
伊斯兰对女子只提出了装束的规范原则﹐而没有具体指定必须穿哪个民族的服装为标准的典型﹐不要求世界各地的穆斯林妇女都穿成阿拉伯古莱什民族的样子。只要遵照这个原则﹐不但各地穆斯林有自己民族特色的服装﹐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服装的设计可以不断改进和创新﹐表现一个民族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衣食住行方面都是这样﹐伊斯兰只规定了根本的原则﹐而没有限定式样。譬如饮食﹐在哈俩利(合法)的范围之内﹐任何方式的烹调技术都没有限制﹐哈俩利的饮食是指质量﹐而不是制作方式和色味香外观﹐例如酒精与猪肉绝对是亥俩目(不合法)﹐任何制作方式都是亥俩姆。譬如清真寺建筑﹐真主的朝房只有原则规定﹐而没有样式的限制﹐从非洲南北到亚洲东西各方﹐清真寺的建筑形式五花八门﹐但是根本性原则是一致的。这足以证明﹐伊斯兰是全人类可以共享的宗教。
穆斯林女子服装的原则﹐第一是遮蔽﹐第二是宽松﹑大方﹐不能把形体全显露在外﹐例如西方流行的健美裤和紧身衫。如果内衣有些紧身﹐必须再套上一件长外罩﹐衣裤和外罩都不应当是半透明的轻纱或网状的孔眼布料﹐原则上不能透过衣服把皮肤显露在外。先知穆圣警告说﹕将来的“女人们穿着衣服象裸体﹐头发梳的象驼峰﹐这样的女人真该受诅咒。”《穆斯林圣训集》
第三个原则﹕女人的衣服不许可闪光耀眼﹐互相争奇斗艳﹐撩拨男性的情欲和邪念﹐如图案色彩斑斓﹐亮片闪闪发光。一个强奸犯在法庭上自我辩护说﹕“是她的艳丽和挑逗使我魂不守舍的。”旁听席上的穆斯林听众这时会鸦雀无声﹐部分人心里可能还会责怪那个被强奸的女子太招惹男人了……
第四个原则﹕女人不许可穿成男人的样子﹐男女不分。先知穆圣说﹕“女扮男装﹐男扮女装﹐这两种情形都应受到诅咒。”《布哈里圣训集》
第五个原则﹕穆斯林女子穿着必须与卡菲勒女子有明显的区别。例如在印度﹐印度教徒的女子也是戴头巾﹑穿长衣长裤﹐但是她们外露腰间皮肉﹐两眉间点红﹐而穆斯林女性的头巾和长衣都比较严肃﹐而且不穿黄色衣。先知穆圣说﹕“谁要模仿那一群人﹐谁就变成他们中的一员。”在与非穆斯林混居的地区﹐穆斯林男女应当保持与他们明显的区别﹐如信仰﹑礼仪﹑节日﹑饮食﹑习惯﹑服装。
第六个原则﹕朴素﹑大方﹑整洁﹐穆斯林女子既不穿戴浑身的珠光宝气摆阔气﹐令人眼羡﹔也不许可衣衫褴褛﹐故意博取人家同情﹑可怜。
穆斯林认为:西方文化在近半个多世纪已经加速腐败﹐从女子的装束上可窥全豹。七十年前的欧美国家﹐女子的衣服十分“传统”﹐长袖长裙戴头巾或圆帽﹔战后的市场经济腾飞﹐好莱坞电影﹑法国时装表演﹑世界小姐选美亮相促成女子服装年年翻新款式﹐以“露”为例﹐没有任何约束和限制﹐从露胸﹑露肩﹑露背﹑露大腿﹐发展到露乳沟﹑露肚脐﹑露臀缝﹐一直露,剩下“三点式”﹐她们得意地在大街上招摇过市﹐如美国迈阿密市中心﹔在海滨和沙滩上﹐男女混杂﹐不以此为无耻。如今西风压倒东风﹐东方文明连根拔起﹐曲膝投降。世界各国女子服装商们穷追不舍﹐女人的服装必须性感和放荡﹐歪风邪气泛滥成灾﹐日本女子纹身﹑韩国姑娘染黄发﹑泰国人妖浑身金光耀眼。那些信佛﹑信神道﹑信基督﹑信摩门的传统都在这股强劲的腐朽西风中摧枯拉朽一泄千里﹐无法阻拦﹐信仰遭受扫荡﹐道德观念是非颠倒。
西风吹散了女子的裙衫﹐撕去了文明的面纱﹐把内心里丑陋的垃圾和恶臭的污秽暴露无遗﹐时光急速倒流﹐退回到了文化荒芜和野蛮的时代。根据《古兰经》的启示﹐女人们喜欢“炫露”自己的美丽﹐是人类早期蒙昧时代的不文明行为﹐“你们不要炫露你们的美丽﹐如从前蒙昧世代的妇女那样。”(33﹕33)伊斯兰教诲女人装束应庄重﹑礼貌﹑正派﹐是人类文明的进步。
穆斯林社会自认为在暴风雨中巍然屹立﹐为世界保留一片净土﹐是受到伊斯兰的保护﹐女人们戴着盖头﹐表示敬畏真主﹐遵循人性道德﹐朴素的装束和真诚的言行最能取悦于真主。人们说﹐衣服是信号﹐而伊斯兰的学者说﹐衣服是宣教﹐是讲话﹐告诉人们应当遵循正道。伊斯兰对男人的衣着也有完整的训令和规范原则﹐由于西方发动的女性淫邪文化冲击﹐以女性为社会尤物﹐谬论四起﹐煽动穆斯林女子效仿西方﹐争取性解放﹐颠覆伊斯兰正道教化﹐因此﹐穆斯林报刊和网站上对女子装束的议论连篇累牍﹐语重心长。其实﹐男人和女人都应当遵奉真主的命令﹐守纪律﹐有教养﹐讲道德﹐正己守道﹐劝善戒恶。《古兰经》说﹕“使者确信主所降示他的经典﹐信士们也信那部经典。……他们说﹕‘我们听了﹐我们恳求你赦宥﹔我们的主啊!你是最后的归宿。
哪些水产品穆斯林可以吃
根据《古兰经》真主的启示:“海里的动物和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可以供你们和旅行者享受。”(5:96)有弟子向先知穆圣请教是否可以食用水中的鱼类和动物,他回答说:“如果水是干净的(可以用作净身礼拜),那么,水中的鱼类也应当是合法的食物。”《古兰经》的启示和圣训都没有对水族食物提出特别的禁忌,我们深信真主没有遗忘任何事务,那么,大多数的学者们都理解为真主对人类的宽容和仁慈,可以合法地食用净水中自然生长或人工饲养的鱼类和动物。这个净水包括海洋、河流、湖泊和水塘,穆斯林可以选食其中的水族食物,包括有壳的生物,如虾、蟹、海螺和贝类。这是许多古代大伊玛目留下的教法规定,如马立克和沙斐仪,而且观点十分肯定,只有泥鳅除外。伊玛目阿布?哈尼法和他的弟子们对水族食物规定比其它法学伊玛目严格,他们坚持只许可食用形状像鱼类的水中动物,贝壳类不应食用,例如虾、蟹、甲鱼和贝类。世界各地穆斯林饮食禁忌不完全相同,其中有许多是当地的民族风俗和习惯。
非穆斯林制作的食品是否许可食用
伊斯兰没有规定食品的制作人,或厨师,必须是穆斯林,例如印度教或佛教信徒的素食餐厅,如果一切食品原料和调料都是纯素,穆斯林可以食用。根据这个原则,穆斯林开设的清真餐馆,也可以雇佣非穆斯林厨工,只须提前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培训,懂得清真食品的原则,学会对穆斯林尊重,他们不必归信伊斯兰,允许为穆斯林顾客服务。如果受到非穆斯林朋友的邀请赴宴,无法拒绝,实在万不得已,但须向你的朋友声明你是穆斯林,有些饮食习惯忌讳,受到朋友的尊重,避免提供非清真的饮食,就可以到朋友家参加宴席。如果朋友家招待各种客人都有,饭桌上有非清真的饮食,只须提醒注意,避免取用那些食物,穆斯林也可以与大家共桌同餐。在先知穆圣时代,许多弟子归信伊斯兰成为穆斯林,而他们的亲属多半没有归信,仍旧是非穆斯林。他们回到老家,访问非穆斯林的父母和亲友,先知穆圣许可弟子们同非穆斯林亲属共进饮食,吃饭时,只须挑选可以合法食用的饭菜。在以上各种情况中,严格说都是非正常状态,由于种种原因而表示通融、宽容和仁慈,或者因为屈服于强暴的压力或危及生命的饥饿。
禁止过多的穿戴,属于浪费。
禁止男人戴金戒指。
禁止赤身光腿走路。
禁止男人穿丝绸衣服。
禁止男人穿红花染过的衣服。
禁止男扮女装、女扮男装。
禁止穿一只鞋走路,因为恶魔用一只鞋走路。
禁止纹身。
禁止刮光唇须和胡须。
禁止拔脸上的毛和白发及白须。
禁止男女染黑发。
禁止头发剃一半,留一半。
禁止在衣服、墙、纸上画动物和鸟类以及人物的图像。若非画不可,让画师画风景,如山、川、河流、树、花草等。
禁止为了显示豪华气派、富贵权势而过分装饰自己的家。
第一是遮蔽﹐
第二是宽松﹑大方﹐不能把形体全显露在外﹐例如西方流行的健美裤和紧身衫。 如果内衣有些紧身﹐必须再套上一件长外罩﹐衣裤和外罩都不应当是半透明的轻纱或网状的孔眼布料﹐原则上不能透过衣服把皮肤都显露在外。先知穆圣警告说﹕将来的“女人们穿着衣服象裸体﹐头发梳的象驼峰﹐这样的女人真该受诅咒。”《穆斯林圣训集》
第三个原则﹕女人的衣服不许可闪光耀眼﹐互相争奇斗艳﹐撩拨男性的情欲和邪念﹐如图案彩色斑斓﹐亮片闪闪发光。 一个强奸犯在法庭上自我辩护说﹕“是她的艳丽和挑逗使我魂不守舍的。” 旁听席上的听众这时鸦雀无声﹐心里在责怪那个被强奸的女子。
第四个原则﹕女人不许可穿成男人的样子﹐男女不分。 先知穆圣说﹕“女扮男装﹐男扮女装﹐这两种情形都应受到诅咒。”《布哈里圣训集》
第五个原则﹕穆斯林女子穿着必须与卡菲勒女子有明显的区别。 例如在印度﹐印度教徒的女子也是戴头巾﹑穿长衣长裤﹐但是她们外露腰间皮肉﹐两眉间点红﹐而穆斯林女性的头巾和长衣都比较严肃﹐而且不穿黄色衣。 先知穆圣说﹕“谁要模仿那一群人﹐谁就变成他们中的一员。” 在与非穆斯林混居的地区﹐穆斯林男女应当保持与他们明显的区别﹐如信仰﹑礼仪﹑节日﹑饮食﹑习惯﹑服装。
第六个原则﹕朴素﹑大方﹑整洁﹐穆斯林女子既不穿戴浑身的珠光宝气摆阔气﹐令人眼羡﹔也不许可衣衫褴褛﹐故意要人家同情﹑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