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征文了吧,征文一般都具有意味深长的结尾。你知道征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这次为您整理了学宪法讲宪法征文(4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法律对于我来说,是既陌生又熟悉的。但有一点我很肯定,就是:“一个人不能不懂法、不遵法。”因为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
作为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我没有真正学习过法律条例,但从小耳濡目染,不但爸爸妈妈时常给我讲述一些有关法律的知识,我还可以从街道上的宣传栏里、电视上、广播里、学校看到或听到“遵纪守法”的宣传标语。我渐渐地知道了越来越多的不可以做的违法行为:例如不能敲诈、不侵犯他人隐私、不纵火、不违反交通规则……,作为一个学生,首先我们就要遵守校纪校规,不损坏公共财物,不与同学打架斗殴、不敲诈同学钱财,其次我们在上下学的途中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过马路走斑马线、未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等等。
今天是教师节,想起“老师妈妈”总是千叮咛、万嘱咐,不耐其烦地说让我们上下学路上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安全第一,我心里顿时充满柔柔的温暖和深深的感激。而我的妈妈,也是我的好老师,她时时陪伴我和教育我,过马路前她给我讲要遵守行人的交通规则;进商场看见保安抓小偷她会跟我讲偷窃是违法的也是羞耻的;有一次路过一所中学,遇到一群学生围着欺负一个学生敲诈要零花钱时,她沉痛地告诉我敲诈也是违法的,她还假装喊警察来了,把那些“小霸王”吓得一窝蜂跑进巷子里;看到孩子用打火机烧纸玩,她又会语重心长地告诫我千万不能***,更不能随意纵火,因为纵火不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它还是违法的……老师和妈妈的教诲常在我耳边响起。的确,只有时刻遵纪守法,安全才能伴我们左右!
我也从电视上、书上、法律宣传报上知道了有的学生不懂法律或者法律意识薄弱从而引发的触犯法律的悲剧。有一个例子:有一位学生,刚刚满17岁,他生日那天晚上偷偷地把爸爸的车开出去跟同学庆祝,聚会上豪气万丈,同学的敬酒他来者不拒,结果喝醉了,深夜同学劝他不要开车他不听,摇摇晃晃上车后呼噜一下就把车开走了,连闯了两个红灯后在一处道路右拐处撞飞了下夜班的行人,他吓得不知所措,犹豫几秒后竟然逃逸了,后来因为无证驾驶和肇事逃逸,他和他的监护人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还有一个例子:一个孩子小时候喜欢去偷邻居家的橘子和柚子,被邻居抓到后送他回家让他妈妈教育他,可是妈妈不但不说他做错了,她还冲着邻居嚷嚷,说她的孩子没偷,就算是偷了也没什么大不了,都是不值钱的东西,而且还说她儿子有本事。就这样,这个孩子偷的次数越来越多,偷的东西越来越大,进了几次少管所,成年后他因为偷窃时故意杀人被判死刑。在行刑之前他的母亲泪眼汪汪地来看望他的儿子,没想到他扑上去一口咬掉了妈妈一个乳房,大声咆哮着他恨她,说如果小时候他开始偷窃时她能够教育他那是错误的,并责令他改正,而不是溺爱他、维护他,他就不会去违法从而酿成今天的悲剧。
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所以,古人说得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身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家长们,在您的孩子小的时候一定要给他正确的法律引导,不可以溺爱、愚爱,同时你们自己也要知法懂法,这样才能更好的教育好你的孩子。
让我们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学生、好公民吧!因为只有学会遵法守法,我们的家、我们的学校、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美好和谐,生活才会更加幸福平安!
今天通过学习新的宪法修正案收获颇多,现将感受深刻的地方总结如下。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体现了个人服从集体,集体服从国家的原则,但是,集体和国家在征收和征用个人的土地时应该给予合理的补偿。这条规定在我们身边一直在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有个别强征强拆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时的弱者往往是老百姓个体,希望这样的个别事例不再发生,希望能够以老百姓的利益为重,让拆迁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避免拆迁中的伤亡事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要想真正做到依法流转土地,土地等固定资产的确权必须先行,郑州已经成立了统计公民固定资产的政府组织,这方面的工作即将展开,这也为今后的反腐工作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这一条从宪法和法律上对个人的私有财产进行了保护,是尊重人权的重要体现。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但当今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严重落后,急需改革,使之与经济发展相匹配。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在发展和环保的选择中,往往是重发展而轻环保,先污染后治理,虽然经济发展达到了指标,但我们的生存环境急剧恶化。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现实生活中的企事… …业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并轨机制正在运作。
学习法律法规能够增强个人的法律认识,做到依法做人,做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作为教师更应该对相关教师;学生等发面的法律法规熟记于心,落实于行,真正做到依法执教。
俗话说的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让社会变得秩序井然,让我们安居乐业,把国家变成一个和平美好的地方。
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都离不开法律。《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法,人人都要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的好习惯。法律也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记得有一次科学老师问:“如果有人故意谩骂你,你会怎么做?”竟然有多数同学不约而同地回答:“当然是扁他一顿了,而且还要不留情面地回骂他。”我很庆幸自己没有那样无法律的回答。老师听了,问道:“难道你们只想着报复?其实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去惩罚他,这样也可以避免一些犯法的行为。”
就在上周,我为了买一本小人书,掐指一算,妈妈平时给的零花钱不够。“这可怎么办呢?妈妈平时是最反对我看这种书了,问她要,肯定是行不通的。”我自言自语道。我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可还是想不出办法,后来我灵机一动,上次回老家,奶奶不是给了我一百元钱吗?于是,我便偷偷地拿了一百元钱。接下来的两天里,都平安无事,因为妈妈没有发现,我也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
直到有一天,妈妈跟我聊天时,她跟我讲了一个遵纪守法的故事。听后,我顿时感到心虚,想到自己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就拿了一百元钱,我意识到那是不对的,而且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那也是犯法的行为。我连忙把剩下的八十元钱交给了妈妈,也明白了她给我讲讲这个故事的良苦用心,妈妈笑着抚摸着我的头,说:“要切记小错不改,大错难改的道理呀!”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从小养成好习惯,才会成为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孩子,长大以后才会受人尊敬。
同学们,让我们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摆脱冲动与鲁莽,理性对待任何事物。法制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蓝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在与法律同行的道路上,描绘更加美好的明天,争取做一个优秀的共产主义接班人!加油!
明初的靖难之变既造就了一个雄心勃勃的明成祖,也造就了一个跳火自焚的建文帝。其中是非自由评论,这里先按下不提,单说一个在整个事件中贯穿到底的一个人物――方孝孺,从他身上所体现的一些东西。
明初藩王的权利过大,建文帝即位就开始着手削藩之事。而方孝孺作为建文帝所倚重之臣,积极参与其中。这是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统治的大事,也是最合宪之事。用现在的`话说,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力。此事上关皇位大统,下系社稷福祉。然而燕王朱棣篡逆大统,破坏了立嗣以长以嫡的规矩,用现在的话讲,就是破坏了宪法。故而在成祖攻破南京城后,方孝孺才会以不奉诏而身死。所以方不是殉于一家一姓一人,而是殉于成宪,是为了维护制度而死。如此看来,方孝孺并非完完全全的所谓的忠孝奇儒,更不是愚忠之人,乃是中国古代为维护制度而献生的典型。
言及制度,不得不说我国古代,尤其是宋代以后的君王制度乃是整个世界封建历史上最完备、最合理的君王制度。皇帝,作为一种国家象征,其的实质权力并不能太大。真正专制的并不是皇帝本人,而是以之为首的整个文官集团。皇帝受到某种与文官集团所达成的成宪的制约,通过皇权与相权的分立,从而达到维护国家统治的目的。皇权如果在某一代皇帝的手中无限大,那么他被推翻就成了必然,而且很大程度上会导致国家的倾覆。
由此可见,我们国家自古便有着完善的宪法制度和深刻的法制意识。而现代的法制意识也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深入人心。所以,那些通过证明中国古代缺乏法制意识从而企图说明现代中国法制意识普及不可能的说法,是完全不值得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