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岗位的工作职责通用6篇

大家知道吗?文秘是指经过学习,掌握公关与文秘专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熟悉现代文书学、秘书学的原理和方法,从事信息宣传、文秘服务、日常办公管理及公共关系等工作的人才。

关于文秘的工作职责 篇1

1、协助领导完成日常工作,协调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为领导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及时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

2、组织筹备公司各项会议、安排会议议程并做好会议记录和整理工作,主动掌握有关决议的催办,查办和执行情况;

3、忠实执行,积极完成领导委派的各项任务,负责整理各类资料、各类数据、报表文件并分类保管及归档;

4、及时流转需要临高签批的文件,及时汇报需要总裁审批的办公系统和邮件事项;

5、负责总裁的对外联络、来电、来访记录及礼仪工作,配合总裁处理外部公共关系(政府、重要客户等)

6、完成总裁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文秘工作职责是什么 篇2

1、负责策划和组织学校重要的对外公关、形象宣传;负责学校法律事务管理、物资采购管理;各种会议的管理,组织并协调学校各种工作的正常开展。

2、负责学校人员招聘、培训和人事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建章立制,加强基础管理,进行指标的分解下达,并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开展工作;负责考核、督办、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负责各部门绩效考核数据的复核、考评工作;负责各部门的费用审批、报销和管理工作;

4、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筹办各类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及纪要的编写,督促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

5、负责学校各类文件、文书的管理,保证学校信息传递通畅,负责文件收发、传递、归档、整理、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资料;

6、负责与其他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加强沟通与联系,协调内外部关�

文秘工作职责 篇3

承担全处日常行政事务、综合协调职能,其主要职责为:

1、调查研究,参与提来源工作计划与总结。

2、认真组织落实处办公会议构成的决定、决议;组织协调综合性工作和各科工作关系;协助处领导做好日常行政工作;

3、参与制定后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

4、承担本处的文秘、档案工作及印章的使用、保管。

5、负责文件、资料的保管与流传,处日常工作的检查与督促办理。

6、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反映处工作动态;

7、做好全处职工年终考评、各种评优评奖、职称申报审核等工作。

8、协调内外关系,掌握各科室的工作信息,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9、负责对处退休、调离等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监督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关于文秘的工作职责 篇4

1、协助总经理完成公司日常运营与管理工作;

2、负责上传下达集团重要指标;

3、总经办公文的通知与撰写;

4、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5、文件收发、运转、检查;

文秘岗位的工作职责 篇5

综合文秘工作职责

1、负责策划与组织公司重要的对外公关、形象宣传;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物资采购管理;各种会议的管理,组织并协调公司各种工作的正常开展。

2、负责公司人员招聘、培训与人事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建章立制,加强基础管理,进行指标的分解下达,并指导与监督各部门开展工作;负责考核、督办、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负责各部门绩效考核数据的复核、考评工作;负责各部门的费用审批、报销与管理工作;

4、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筹办各类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及纪要的编写,督促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

5、负责公司各类文件、文书的管理,保证公司信息传递通畅,负责文件收发、传递、归档、整理、保管公司的各类档案资料;

6、负责与其他公司与企事业单位加强沟通与联系,协调内外部关�

文秘的工作内容介绍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进一步拓展为“发展经济”这一第一要务服务的领域,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全面实施效能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为切实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效能监察的对象

本局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

二、效能监察的内容

主要就本局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在围绕经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围绕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围绕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加强服务意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具体有以下内容:

(一)在政令公开方面,实行公示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时限、内容、结果(涉及保密内容的除外),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根据公示、承诺的要求向社会提供服务。

(二)审计执法方面,执法依据要合法;审计查缴要按规定的范围、标准、时限实施收缴,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或搭车收费;实施审计收缴时,应按规定开具专用收缴票据。

(三)在审计检查方面,要依法进行检查;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应出示有效审计文书及资格证件;要按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限进行检查;检查时意见要中肯,态度要和蔼,不能粗暴或盛气凌人。

(四)行政处罚方面,要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制度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处罚依据要充足,程序要正确,处罚幅度要适当;处罚时要使用规定的罚款单据。

(五)在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方面,工作态度要和善、亲切,工作用语要文明礼貌,不得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要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对不由本科、室办理的事项要负责带领到相应科、室的办理人员处,不予受理的申请要告知理由;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行政许可,要及时、主动协调,不得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对申请材料不全者要一次性告知补充事项,对手续齐备的应立即办理。

(六)在机关内部行政事务管理方面,各科、室对其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按照有关制度办事;各工作人员要提高行政效率,按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推诿、不拖延;要服从领导,服从组织的分工。

三、效能监察方法

(一)责任体制。局长全面负责,各分管局长对各自分管科、室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负责;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和违规违纪事项的查处及建好台账资料。

(二)督查方式。采取现场督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内外结合、回访调查等方式。

(三)建好台账资料。一是做好效能投诉记录;二是建好相关的投诉处理资料。

四、行政效能投诉办法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本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工作效能有以下行为的,可以投诉;本局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监督,也可以举报和投诉(举报、投诉电话2213049)。

(一)无正当理由脱岗、离岗、不坚守岗位的。

本机关设立的举报、投诉、监督、服务等方面向社会公开的电话,在工作期间无人接听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外出去向不明,未向领导报告的,无正当理由脱岗、离岗、不坚守岗位的、不准时上、下班,迟到、早退无任何理由超过十分钟的;考勤不自己签字,无故托人代签的;上班时间出勤不出力或玩电脑游戏及其他娱乐活动的。

(二)态度冷淡、生硬、蛮横、粗暴的。

对服务对象不认真接待、不理睬、不答复的,视为态度冷淡。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语言不礼貌或者拒之门外的,视为态度生硬、蛮横。谩骂、推搡服务对象的,视为态度粗暴。

(三)对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意见置之不理的。

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属于本科、室职权范围内应该解答、受理、办理的事项,不解答、不受理、不办理的,视为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意见置之不理。

(四)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办事、办事不公的。

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公开办事(涉密的除外),或办事不公的;未亮证挂牌上岗的;不涉密的办事程序、标准、时限、条件、纪律等未向社会或服务对象公开的;视为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办事。对办理同类事项的不同服务对象,在相同的条件下,未同等对待的,视为办事不公。

(五)办事效率低下或者有意拖延的。

未向服务对象一效性告知相关依据、办事程序和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的;未一次性告知手续、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的;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视为办事效率低下或者有意拖延。

(六)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的。

工作人员对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未及时办理的;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内设机构的事项未及时主动协助办理的;本科、室事项办结后未及时报送、移交其他单位或内设机构的,视为办事推诿、敷衍塞事。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答复不正确、不明确的,视为不负责任。

(七)未按规定执行公务或执行公务行为不文明,有损机关形象的。

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市《关于改进机关作风,抓好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建设软环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行政行为的,视为未按规定执行公务,着装不整洁、粗俗,工作期间有酗酒、娱乐等行为,视为执行公务不文明,有损机关形象。

(八)其他不满意行为。

工作人员有上述(一)至(八)条中任何一款一次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两次以上的,予以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资格;三次以上的,在全局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调离原工作岗位;调离后在新岗位上再次违反的,给予行政处分;违反规定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责任;工作人员构成违纪的或者科、室负责人包庇有关责任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予以处理。同时,经局长室研究,经济上予以一定处罚,扣除一定的考勤奖或年终奖金。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效能建设领导成员为:组长:蔡建新,副组长:陆卫忠、黄天杰,成员:张祖平、陈善冲、陈建荣、张玉红、董士飞。具体负责对行政效能建设的领导。

(二)摆上位置。要把效能建设放到工作的重要位置,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制定并落实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的计划、措施和工作责任制。

(三)务实求真。成立投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科),公布举报电话,接受效能投诉,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把效能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六、有关规定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核中心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二)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