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简单的理解为,因对某些事物的喜爱所产生的情愫。爱情分类,第一种分类,爱情情感、愿望、欲望等。爱情伦理关系,爱情关系。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下面是编辑午夜为大家整编的短篇爱情故事大全精选看完哭了_短篇爱情故事看完哭了那种最新10篇,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他们的爱情始于校园,他是师兄,她是师妹,像很多的校园恋一样,他们花前月下、轰轰烈烈地爱了三年。
第四年,彼此踏上社会有了工作,继续着恋爱。他依然像从前一样把她当妹妹呵着护着,她却觉得平淡、乏味。其中最千篇一律的一个细节是:每次约会结束,他都要送她回家,送到她家楼前,她说:你回吧。他就执着地回一句:让我送你上楼。末了,总是要看到她安全地进门、脱掉高跟鞋、开好房间的灯,他才会心安理得地吹着口哨一个人下楼去。
这时候,她的身边出现众多追求者,她愈发觉得他没有激情。于是,他们平静地分了手。很快地,她交了新的男朋友。新的男朋友样子长得帅,还懂得送花喝咖啡的浪漫情调,跟以前的他全然不同。女孩子处在热恋当中,觉得全世界都为她的幸福在发抖。这样爱了三个月,突然有一天,她笑不出声来了,她觉得自己和新男朋友之间缺了些什么,失望和不安日渐明显起来。缺了什么呢?她迷惑着。不久之后,她发 现,每次约会,男朋友送她回家时,脚跟还没在她家楼前站稳,“你自己上楼”的话已脱口而出。每当那时,她就感觉空中有水在凝冰,然后她的胸口整个地冷掉了。之后,她还隐隐地感到,新男朋友像根红丝带,终有一天要飘到别人的窗口。
那一天来得没有任何征兆。她和新男朋友看了一场电影,散场的时候,她发现发卡掉了,央新男朋友一起找找,其实她就是想找找曾经被呵护的疼爱,结果新男朋友说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的话。这句话伤了她的心,女孩子为此哭了很久。后来,他们分手了,男孩有了新的女友。
她在辗转难眠的夜里,又忆起了他的好——想起他无数次站在她家楼前,跟她说“让我送你上楼”,心间顿觉暖意融融。情不自禁地,她主动约了他。
约会结束后,他像从前一样送她回家。在她家楼前,他习惯性地又说:让我送你上楼。这一回,她没有拒绝。上楼的时候,她的手握住了他的手。迟疑间,他问:你怎么了?她没有说原因,只是把他的手握得更紧了。
快到家门口了,女孩子转身问:“为什么你总要送我上楼?”
“没什么理由啊!”他平静地说,“以前是喜欢看你的背影,后来是喜欢听你进门后的脱鞋和开灯声,知道你是平安的,我才会觉得踏实。”
“可是,之后你要一个人下楼一个人回家,不觉得孤单吗?”她充满歉疚和不安地问他。
“我不怕,只要你觉得快乐就好!”
彼时,女孩子无语凝噎,任自己的泪水在他的肩头肆意横流。翻检爱的点点滴滴,她明白了,不肯送她上楼的人,绝不是她人生的最好归宿。其实,爱情就这么简单,很多时候一句话,便是一辈子。
在墨西哥的大街上,萨拉黯然地走着,她身后拉着一只大皮箱,里面是她的全部衣物,她刚刚和相恋了三年的男友分手,现在正准备搬去新的住所。
在过马路时,一辆呼啸而过的汽车差点把她撞伤,司机从驾驶室里探出头来大骂:“瞎子,不会看路啊!”萨拉吓了一跳,可是她知道司机骂得没错,她的确就快瞎了,年纪轻轻的她患上了视神经萎缩,视线已经越来越模糊了。
就因为这个,她决定和男友赫尔南德斯分手。
虽然赫尔南德斯发誓不会嫌弃她,会照顾她,可是萨拉还是想要离开。
她不需要同情,不需要牺牲,更不忍心让心爱的人承受和一个盲人共度余生的痛苦。她宁愿独自一人沉入黑暗的深渊。
萨拉搬进了新家,一个空荡荡冷冰冰的房子,在这里默默等待黑暗的到来,有时她甚至会故意闭起眼,训练自己在黑暗中烧水、煮饭、洗澡……当被刀切到手,被热水烫得浑身起泡的时候,疼的不仅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心。
有一天早上,她睁开眼,却发现四周不是清晨,而是黑夜。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彻底瞎了。坚强的萨拉没有哭,而是默默地穿衣服、做早饭,甚至还给花浇了水。
第二天,萨拉决定去取前几天送去干洗的衣服,可是回来的路上她就迷了路。就在她张皇失措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她身旁响起了:“女士,我可以送你回家吗?”
这是一个孩子的声音,萨拉如获救星,她迫不及待地说:“太好了,我的家在……”“我的小狗知道。”孩子神气地说,“它闻到你的气味就会找到你的家,让它送你回家好吗?”
萨拉将信将疑,可小孩不由分说就把一根绳子塞到萨拉手里,接着就没了声音。萨拉牵着绳子,感到有一股力量牵引着自己,她只好跟着向前走。
小狗不吵不闹,走得也不快不慢,过路口的时候好像还会看红绿灯。不一会儿,小狗停住了脚步,萨拉放开绳子用钥匙去开门,门开了,她真的到家了。
萨拉摸索着抱起这只可爱的小狗,摸摸它的脸,请它大吃了一顿,接着小狗就拖着绳子跑开了。
萨拉早听说过有一种特殊的导盲犬,是盲人生活的好伙伴,可是一只犬的培养费用很高,而墨西哥又相对落后,很少有盲人能享受有犬陪伴的待遇,她也同样不敢奢望。
不过,幸运还真的降临到了萨拉头上。
一天,她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说他们是墨西哥导盲犬培训基地,愿意为萨拉提供导盲犬引路服务,服务费很低。
“您只需提前一天打这个电话预约,我们就会在指定时间把小狗系在您的门廊上,您回家后把绳子系在原处即可。”
这可真是再好不过了,自从眼盲以后,萨拉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
没过几天,她就计划去超市采购,并且提前一天预订了小狗。到了那天,萨拉心里有点忐忑,还好,一打开门,她就摸到了系在门廊上的一根绳子。
“嘿,宝贝儿,过来好吗?”萨拉笑着逗引小狗,可是这只狗要么是受过严格的训练,不可以和雇主亲密接触,要么就是真的很酷,总之它一声不叫,默默地开始引路了。
到了目的地,萨拉在超市门口大声问:“宠物可以进去吗?”保安人员马上友善地回答:“小姐,他不算,您可真会开玩笑。”
超市对残疾人的体贴让萨拉心情愉快,在服务员热心的帮助下,她很快买好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不过在结账的时候,她遇到了一点小小的困惑,因为收银员说她买了三瓶豆奶。
“豆奶?”萨拉愣住了,她不喜欢豆腥气,以前赫尔南德斯为了她的营养健康,总是逼她在超市里买豆奶,这次自己竟然也下意识地拿了豆奶,些许伤感涌上了萨拉的心头。
回到家,萨拉黯然把绳子拴在了门廊上。突然间,她开始想念赫尔南德斯,他是那么爱她,那么体贴,以至于直到现在,她还能感受到他的气息就在自己周围温暖着自己,那一刻,她软弱极了,她真想回到赫尔南德斯的怀抱。
导盲犬的工作做得不错,它从不闯进雇主房间,也不在雇主身上撒娇,它只是默默引路,和萨拉相敬如宾。
一天下午,萨拉又和导盲犬结伴出行,她在路上慢慢散步,突然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叫:“嘿,很高兴遇到你,赫尔南德斯。”
赫尔南德斯?萨拉心慌了,她不想让赫尔南德斯看到自己现在狼狈的样子,她迅速调过头,狠狠地拉着绳子,准备用最快的速度逃开。
可就在她拉绳子的一瞬间,突然前方一个熟悉的声音发出了一声惨叫:“哦,你拉痛我了。”
萨拉愣了,那不是赫尔南德斯的声音吗?自己为什么会拉痛赫尔南德斯?赫尔南德斯是导盲犬?导盲犬就是赫尔南德斯?几秒钟之后,萨拉泪如雨下。“是你在我的购物筐里放了豆奶,对吗?”这时,抽噎不止的萨拉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紧紧地抱住了自己,手腕上还系着一条绳索。
赫尔南德斯用低沉的声音对萨拉说:“我只想告诉你,我可以和你一起生活。”
萨拉再也忍不住了,她把头埋在赫尔南德斯胸口,失声痛哭,多少天来的压抑和委屈烟消云散。
“我一直在附近看着你,你一个人出门太危险了。那天我看到有一只小狗送你回家,所以才出此下策……”
几个月后,萨拉和赫尔南德斯结婚了,在神坛面前,当神父宣布交换戒指的时候,他们却把一段红绳子系在了对方的手腕上,因为他们知道,导盲犬只能为失明的人引路,而驱走心中的黑暗,却只能靠爱的力量……
长篇超感人爱情故事篇三
大学室友六个,睡在我上铺的叫小雨。夏天的时候,天气太热,压根睡不着。宿舍的洗手池是又宽又长一大条,小雨热得受不了,于是跑过去,整个人穿条短裤躺在里面。那叫一个凉快,他心满意足的睡着了。
结果同学过来洗衣服,不好意思叫醒他,就偷偷摸摸地洗,冲洗衣服的水一倒,沿着水池差点把小雨淹没。
小雨醒来的时候,呆呆的照着镜子,说:“为什么我这么干净?”
小雨想买个好点的电风扇,但是身上的钱不够。于是他写了一篇小说,投稿给学校编辑社,打算弄点稿费。
他激动的将稿子给我看,我读了一遍,肝胆俱裂。故事内容是男生宿舍太脏乱,老鼠变异,咬死了整个宿舍的人。
他问我怎么样,我沉默一会说:“尚可,姑且一试。”
后来稿子被退回来。
小雨锲而不舍的修改,改成了男生宿舍太脏乱,导致老鼠变异,咬死了来检查卫生的辅导员。
稿子又被退回来了。小雨这次发怒,彻夜修改这次篇幅增加一倍。
这次内容是男生宿舍脏乱,导致老鼠变异,咬了其中一个同学。这个同学毕业后成了编辑社的编辑。
稿子这次没有被退回来,编辑回了一封信给他,很诚恳的语气,说:“同学,我弄死你。”
小雨放弃了赚钱的梦想,开始打游戏。他花了三十块钱,从旧货市场买了一台小霸王,打《三国志-吞食天地》。
他起早贪黑的打,一直打到游戏卡出问题,居然活活被打出来七个关羽八个曹操。
那年放假前一个月,大家全身拼凑起来不超过十块钱。于是饿了三天,睡醒了就去喝水,然后躺回床位保持体力,争取尽快睡着。
第四天大家饿的哭了。
班长在女生宿舍动员了一下,装了一麻袋零食,送到我们这儿,希望我们好好活着。当时我们看着麻袋,双手颤抖,拿起一根麻花送进嘴里,泪水横流。
靠麻袋坚持了三天,再次陷入饥饿。我记忆犹新,后半夜小雨跳下床,我们盯着他,问:“你要去哪儿?”小雨说:“我不管我要吃饭。”我说:“你有钱吃饭?”小雨擦擦眼泪,步伐坚定地走向门口,然后转身说:“我没有钱,但是我要吃饭。”我们顿时倒下了……
清早小雨不见了。我饿的头晕眼花,突然有人端着一碗热汤递给我。我一看,是小雨,他裂开嘴笑了,说:“我们真傻,食堂的汤是免费的。”
全宿舍泪洒当场。
小雨喃喃地说:“如果有生蚝就好了,多加蒜蓉,烤到吱吱冒水。”
再后来小雨,找到一个女朋友。
是其外系的。
小雨守在开水房,等到她去打开水。
但他不敢表白。女孩将水瓶放在墙边,一走远,小雨就把她的开水瓶拿走。一个月下来,小雨一共偷了她二十一个水瓶。
作为室友,我们非常不理解,但是隐约有点兴奋,我们可以去买水瓶了。
一天深夜,小雨说:“其实我在婉转地向她示爱。”
我大惊,问:“何出此言?”
小雨说:“我打算在毕业之前,偷满她五百二十一个水瓶,
她就知道这是521(我爱你)的意思。
大家齐齐沉默,心中暗想:你真是个猪啊……
那个时候男生宿舍,熄灯以后总有人站在门外,光着膀子煲电话粥。他们扭动身体,发出呵呵的笑声,窃窃私语。
每张桌子的抽屉里,充值卡日积月累,终于超过了烟盒的高度。
小雨很愤怒,他没有人可以打电话。他决定打电话给那个女孩,那个女孩叫小静。
电话那头没有人接。
小雨失魂落魄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食堂前面的海报栏人头攒动,围满学生。我路过,发现小雨也在。出于好奇,我也挤过去。
海报栏贴了一张警告:某系某级小静,盗窃宿舍同学人民币共计两千元,给予通告批评,同时已经交由公安部处理。
大家议论纷纷。说真是人不可貌相。
我去拉小雨,发现他攥着拳头,眼睛里全是泪水。
虽然我不明白他哭什么,但总觉得心里也有些难受。小雨转过头,盯着我说:“小静一定是被冤枉的,你想不相信?”
当天晚上,小雨破天荒去操场跑步。我站在一边,看着他不惜体力的跑。一圈两圈三圈……,最后他累得倒在了草坪中。
他躺了半天,挣扎起来,猛然冲向女生宿舍,我怎么也追不上他。
后来,小雨白天旷课,举着家教的纸牌,去路边找活干。
再后来,在人们奇怪的眼光中,小雨和小静一起上晚自习。
到冬天,漫天大雪,小雨打着伞,身边依偎着小巧的小静。
几年前曾经回到母校,走进那栋宿舍楼。站在走廊里,总觉得推开313,门内会团团坐着六个人,他们中间有个脸盆,泡着大家集资买来的方便面,每个人嘴里念念有词。
我们在网吧通宵,忽而睡觉忽而狂笑。我们在宿舍喝二锅头,两眼通红,说兄弟你要保重。我们步伐轻快,在图书馆,在草地,在水边喝啤酒,借对方的手机打长途,在对方突然哭泣时沉默着,想一个有趣的话题转移他的注意力。
然后我想起小雨狂奔在操场上的身影,他跑的精疲力竭,深夜星光洒满年轻的面孔,似乎这样就可以追到自己心爱的姑娘。
我们没有秘密,我们没有顾虑,我们像才华横溢的诗歌,无需冥思,就能自由生长,句句押韵,在记忆中片片掠过,阳光闪烁,边缘耀眼。
小雨结婚前,我们再次相聚。再也不用考虑一顿饭花多少钱,聊着往事,却没有人聊如今的现状。因为我们还生活在那首诗歌中,它被十年时间埋在泥土内,只有我们自己能看见。
我们聊到宿舍里那段饥饿的往事,笑成一团。
小雨拍着桌子喊服务员,再来一打碳烤生蚝,多加蒜蓉,烤到吱吱冒水就赶紧端上来。
他高兴地举起杯子,说:“我要结婚了,大家干一杯。”
小雨的太太就是小静。
很快他喝多了,趴在酒桌上,小声对我说:“小静没有偷那笔钱。”
我点头,我相信。
他说:“那时候,所有人都不相信她,只有我相信她。所以,她也相信我。”
我突然眼角湿润了,用力点头。
他说:“那时候,我做家教赚了点钱,想去还给钱被偷的女生,让她宣布,钱不是小静偷的。结果等我赚到钱,那个女生居然转学了。”
他说:“那天小静哭成了泪人。从此她永远都是一个偷人家钱的女生。”
我有点恍惚。
他举起杯子,笑了,说:“一旦下雨,路上就是肮脏和泥泞,每个人都得踩过去。可是,我有一条命,我愿意努力工作,拼命赚钱,要让这个世界的一切苦难和艰辛,从此再也没有办法伤害到她。”
他用力说:“那个时候他就是这么想的,以后我也会一直这么做的。”
我大醉,想起自己端着泡面,站在阳台,看校园的漫天大雪,小雨打着伞,身边依偎着小巧的小静,他们互相依靠,一步步穿越青春。
十年醉了太多次,身边换了很多人桌上换了很多菜,杯里洒过很多酒。
那是最骄傲的我们,那是最浪漫的我们,那是最无所顾忌的我们。
那是我们光芒万丈的青春。
如果可以,无论要去哪里,剩下的碳烤生蚝请让我打包。
1、
想起去年这个时候接到首富打来的电话,问了我一个问题:怎么放风筝。
我一时语塞,赶忙百度了一下,念给他听:选一个恰当的地点,自己拿风筝的提线,逆风向前边跑边看,还要注意风筝飞升的状况,直到感觉风劲够。风筝向上爬升时,你才停下来,然后慢慢放线。
我说你问这个干嘛。
他答非所问:风筝线断了怎么办?
我说:“你有病吧,断了就等风停下来,风筝落到地上你再捡呗,不过你可以随它飞,再买一只就好了。”
他说:“好。我知道了。”
若不是他名字跟“李嘉诚”谐音,我真怀疑他能否买得起一只风筝。
2、
首富是我高中同学,高三那年,他坐在我后面,没事的时候我就调头跟他讲话,经常被窗外的班主任逮个正着。
每次倒霉的都是我,因为是我调的头,他只是被迫跟我讲话,当然可以无罪释放。
很显然,上述是班主任的理论,又很显然,我狡辩只会越描越黑,不说话就能顺利渡过难关,以诚恳的眼神,机械的点头模式答应老师一要心一意为高考是我们当时通用的应付被老师拉去单独谈话的危机公关策略。
我跟首富的谈话内容其实与我无关,大多数都是谈一个姑娘,这个姑娘是首富的心仪对象,所以班主任,我才是无辜的,如果有朝一日你看到这篇文章,请为我平反。
姑娘的名字叫做“风筝”,跟“首富”绰号由来不一样,“风筝”是因为姑娘有次穿了件印有一个大风筝的T恤,然后首富灵感迸发,给姑娘起了一个绰号。
首富跟我说:“风筝穿那件衣服真好看,我就见过她把风筝穿在身上,别人都没有,我觉得她很特别。”
我说:“有啥好看的,虽说瓜子脸,但鼻子那么塌;还有那个腿长得一点也不直,跟个歪树似的,胸嘛顶多60迈。最奇葩的就是她穿了件风筝。”
首富当场急了:“你不要这么说她,好得人家姑娘也有很多人追。”
我心想,估计就你想追呗吧。
首富说:“我见一男生追她很长时间了,好像都没有成功。”
我说:“追一个姑娘,其实一个礼拜就能见成效,顶多一个月吧,一个月以后姑娘还不答应你或者你若还感觉不到姑娘对你有些许意思,你就乖乖全身而退吧,不然就会慢慢自动升级到备胎模式。”
首富大惊失色:“一个月追不到就得放弃,那岂不是半途而废了。”
我说:“总比输得倾家荡产好吧。追姑娘好比在赌场,你手气好,片刻就会赢得盆满钵满;你手气不好,再怎么努力再怎么祈祷也无济于事。所以我说,手气不好就不要想着翻本,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首富瞬间不说话了,我对他说:“你该不会已经追了一个月了吧,如果是的话,赶快收起鱼线哦,换一块鱼塘试试。”
话没说完,我就被班主任揪到走廊上谈话去了。
3、
风筝跟我们不在一个班,她在我们隔壁班。
那天被老师政治教育以后,首富告诉我他已经追了风筝31天,我说还差两天,正好是失恋33天,你也好浪漫转弯。
首富说他没有失恋。
我想也是哦,追姑娘的过程是不会失恋的,除非姑娘一脚把你踹在墙上,拿着枪指着你说:不要骚扰老娘了。可是拿枪是犯法的,姑娘不会这么做,所以首富不会失恋。
风筝是个学霸,每天6点不到就到学校自习。刚开始我还纳闷为什么首富家住得比我离学校远,却每次都在我前面来到学校。好得我们以前都是喜欢踩着铃声进教室的死党,怎么他一到高三思想觉悟就立马甩我十万八千里。
有次我一不小心起早了,就早早去了学校,经过隔壁班就看到风筝一人,然后到了我们班门口,看到首富在那吃煎饼。
我恍然大悟,我说:“你这个重色轻友的人,我还以为你为了高考事业奉献你的睡觉时光,原来是为了泡妞啊。”
首富忙辩解:“我是为了来学校吃早餐。”
我走到首富跟前,看到桌子上两盒特仑苏,我说:“给我带的,谢了。”
首富连忙把特仑苏放到抽屉里,说:“不是给你的。”
我说:“那是给谁?我帮你给她。”
首富说:“那好,你帮我给风筝吧。”
我还是技高一筹,我给风筝送去特仑苏,风筝不要,我说你不要,我交不了差,风筝说让我喝,跟首富交代就说她自己喝了,我说好。
当然我得在风筝班上把特仑苏消灭完,不然我以后的牛奶就没有着落了。
首富以为我办事有力,所以经常会带些牛肉干猪肉脯犒劳我。
我吃得很惭愧,但是津津有味。
4、
一向不在学校上晚自习的首富居然开始留校自习,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一个人在家自习没有氛围,而且很多题不会写,没有人教。
我对他刮目相看,我晚自习也变得安分起来,不讲话,也不偷着出去吃麻辣烫,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这种压力类似于邻居家小孩考上清华了。所以说一个人是否长才,环境很重要,俗话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首富的金盆洗手让我变得不安起来,继而也慢慢静下心来埋头苦读。
那天第一节晚自习我们俩都相安无事,都像个好学生似的呆在自己座位上。第二节没过几分钟,我就感觉后面有人用笔挫我,我调头一看,首富拿着一道数列题问我怎么算,我在草稿纸上把过程完完整整地给他写了下来,刚准备转过头去。首富说:“你知道风筝家住哪吗?”
“你问这个干嘛?”
“我想晚自习下送她回家。”
“我不知道,你跟着她一起走就行了。”
“我想告诉她我家跟她顺路,不然她肯定不同意吧。”
“那你就说你家跟她顺路呗。”
“她万一问我家在哪怎么办,万一我说的地点跟她不顺路呢。”
“这倒也是,那我下课帮你问她。”
“好。大恩不言谢。明天多带一包特仑苏给你喝。”
我心想,我喝两包会不会撑死。
不凑巧,我又被老师逮到走廊去了。老师说首富第一天来自习,我就打扰他,还说干脆让我回家自习得了。
我听老师一说,猛地明白一个问题,这家伙哪是来学校上自习的,分明是为了当护花使者的。
空口无凭。我也没跟老师争论,只能跟老师说:“我问他数学题目的,下次不会了。”
估计老师看我第一次开口保证,不是一贯的点头模式,也就没再说什么,让我回教室自习了。
我深深地鄙视了首富一眼。
5、
高考结束的那天晚上,我们一伙庆祝解放,我们订了一大桌子菜,另外P超订了间总统套房。
风筝也来了,是我让一个女生一起带来的,当然始作俑者是首富。
酒过三巡,首富微醉,跟风筝表白。
全场起哄。
风筝婉拒。风筝说要早点回家。
首富突然站起来说:“我送你回家。”
风筝说:“不要了。”
首富说:“要。我保证最后一次了!”
风筝不再拒绝。
那天深夜零点,我们在总统套房玩得正嗨,我接到电话,首富打来的,他说他在风筝家楼下。
我怕他喝多了出事,连忙赶过去。我到那的时候,他坐在地上。
我说:“回去吧。失恋33天,33天以后还是一条好汉。”
首富说:“以前我下晚自习送她回家,我都跟在她后面,到了她家楼下,我再回家。她家在城南,我家在城北。每次回家,我妈都问我怎么回家这么晚,我就说在学校把作业做完才回的家。”
我没有说话,听他继续说。
“一开始的时候,我跟风筝还说说话,后来她知道我家不跟她顺路就不让我送她了,我没办法,只能偷偷跟着她,她好像也知道我跟着她,但也没揭穿我,我就这么一直跟着,看她的背影,我觉得夜色好美。”
我忍不住了,说了一句:“你这变态,要是我就报警了。”
首富笑了笑说:“毕业了,一切都结束了,我们走吧。”
6、
后来,我们去了不同的城市。
首富去了南京,学起了建筑,想到他未来要设计高楼大厦我不禁为祖国感到担忧。
我来了北京,成为了一个不称职的理工科男,大家放心,我不会祸害社会安宁。
风筝去了上海。
人们都说人一到了大学就开始改变,至少我跟首富都没怎么改变,但风筝却变了不少。
风筝到了大学彻彻底底成了一个女强人,做事干练成熟,完全不像当年那个只知道埋头苦读的好学生。
风筝用大一一年时间一口气考完了TOEFL和GRE,争取到了学院仅有的去美国交换的名额,还当上了学生会的一个部门部长。
在去美国之前,她在学校交了个男朋友,男朋友据说长得非常俊俏,而且听知情的说,是风筝追的那个男的。
本来约定好一年交换回来,让男的在机场接风筝。
可是半年以后在美国的风筝就被莫名其妙地甩了,她还是偶然刷人人看到那男的跟别的女的在一起了。风筝非常气愤,立马打电话给那男的,那男的没接,但她不一会儿收到一条微信消息:我们分手吧,是那男的发给她的。
当然这一切我起初都不知道,还是后来首富告诉我的。
首富为什么会知道,是因为风筝交换结束回国那天,是首富在上海浦东机场接的机。
首富把风筝接回学校,风筝把她的事告诉了首富。
首富对风筝说:“做我女朋友吧,让我来保护你。”
风筝点了点头。
7、
首富跟风筝在一起了,首富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告诉了我,我在北京隔着千山万水,不能当面祝贺他,只能告诉他一个真相,就是当年特仑苏的故事。
首富说他知道。
我怔住。
首富说风筝第二天就跟他说了,不过他还是一如往常,风筝不喝是她的事,他让我转交是他的事,这就是传说中的“我爱你跟你无关”嘛。若不是这样,我真想说:“首富,你感动了我。”
首富跟风筝在一起后,首富便一个月去两次上海,幸好南京去上海高铁快又方便。
首富最后一次去上海时,风筝给了他一个吻,然后跟他分手了。
首富问为什么。
风筝说她发现自己不喜欢他,感动不能维持一段感情的长久,她不想伤害首富太深,所以趁早伤害。
首富说:“我送你回学校吧。”
风筝说:“不需要了。”
首富说:“最后一次!”
那天首富送完风筝后,没有立即回南京,而是给我打了个电话。
他问我怎么放风筝,还问我风筝线断了怎么办。
我一开始没有理解,后来才反应过来。
我重新给他拨了电话,我对首富说:“线断了,可以再接回去,嫌麻烦,就重新买一个吧。”
首富在电话那头哭得稀里哗啦。
8、
每个人在失落的地带都会出现那么一个人,就好像上天派来拯救你的。无论你是身处繁华的都市,还是身处偏僻的山野,都会出现这个人,ta翩翩而来,带你逃离过去的尘埃,让你重新看到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故事说到这,想必是首富的救星要出场了,我也以为那个人肯定会出现了。
可是事与愿违,那个人始终没有到来。
而迄今为止,故事的结局又是活生生的存在。
首富跟风筝又在一起了。
是风筝跟首富表的白。
原来自从首富跟风筝分手以后,首富还是每月去两趟上海。
首富说我知道风筝习惯在哪,她周六的时候喜欢去徐家汇逛街,晚上喜欢去黄浦江边散步。她喜欢看文艺电影,一般去罗香路的上海影城。我知道她会经过哪,我在那等她,有时候我会等不到,等不到我就去她学校自习室看她,她喜欢周末在图书馆书吧自
我说:“你做这么多,她又不知道,有什么用。”
首富说:“有一次周末,风筝给我打电话,她问我在哪。我说在南京。她说五分钟出现在她面前,她就做我女朋友。我立马从她身后冲过去抱住了她。”
我说:“她肯定发现你在她身后了。”
首富说:“是的。原来我早就被她发现了。”
9、
风筝断了线怎么办?
是任由它飞翔?
还是等它落到地上?
首富选择了等待,上天最终没有亏待他。
首富对我说:“追姑娘还是要论持久战,要一条路走到黑。”
虽然我不赞同这个观点,但还是佩服他的勇气和耐心。
他给风筝写了一段话:
有把青春都耗掉就这么喜欢你一条道路走到黑的心,想要你像夏天的细雨,寒冬的暖阳,冬天的暖水袋,夏天的小冰块,春雨的北往狐,秋风的南飞雁,饥肠辘辘时香喷喷的米饭,睡意绵绵时温暖的床,熬夜时的咖啡,黑暗时的光芒。
就算是不能在你身边,也能有望梅止渴的效果立竿见影。就算你不喜欢我,我也要死心塌地地在你身后等着你回心转意。因为我知道,你迟早有一天你会回头找我,我不知道是哪一天,所以我在等,我怕你找不到我,所以我在你身后看着你。
风筝回了五个字:让你久等了。
结婚前,他就不曾像别的男人那样追求女孩。他甚至从没送过她一束花。
她曾犹豫过很长一段时间,下不了决心嫁他还是不嫁。嫁他吧,不会说情话又不懂得浪漫的男人多乏味。最重要的,你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虽说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但是,恋人之间的那种蜜语怎么能省略呢?不嫁吧,内心又有些舍不得他的儒雅和忠厚。最后,她安慰自己说:“不懂得浪漫没关系,真心爱我比什么都重要。”
披了婚纱,摆了喜酒,蜜月里糖一样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两个人开始了琐碎而繁杂的婚姻生活。日复一日的磨损与消耗,婚姻中出现了矛盾,两个人开始口角。当然,只是偶尔争吵,有时候是为娘家的事,有时候是为了单位里的事,甚至为生活中的一些琐事。
她愤愤不平地想:这个人不会说情话,倒是会吵架。虽然只是偶尔那么一两句的狠话和重话,但是却会刺得她伤心和流泪。
单位里的年轻女孩每天都会收到男朋友或老公发来的短信,或是甜言蜜语,或是家务琐事。网上看到一句好玩好笑的话也会编成手机短信发过来,害得那些年轻的女孩上班时偷偷跑到走廊或洗手间翻看手机,一边看,一边就盛开出花朵一样的笑靥。
只有她,平静得像一面湖水,永远都是风平浪静。下雨天,他会来接她,拿一把红绸伞,站在公司的大门外等她,看到她也没有太多的惊喜和语言,好像一切都理所当然。冬天,夜来得早,加班的时候,他也会来接她,买一只香喷喷的烤地瓜捂在怀里,看见她出来,轻轻地递给她,然后,两人慢慢地往家走。
那些时候,她觉得他们不是新婚的小夫妻,而像是在一起生活了一辈子的两个人,生活中没有任何惊喜。她问过自己若干次:“这就是我一直想要的爱情吗?”
在她的想象里,这不是爱情的本来模样。
过生日的时候,她跟他索要礼物。他问她:“你想要什么?”她有些悲哀地想:“原本他该主动送给自己一个意外和惊喜,他居然问出这么煞风景的话,这个男人到底花了多少心思在我身上呢?他到底爱不爱我呢?”
失望归失望,她想了想,还是说了出来:“我只要你连续不停地说100遍‘我爱你’!”他忍不住笑了,说:“这3个字太肉麻了,我说不出口。要不,换别的吧?”她赌气道:“你不说,就是不爱我。”他也有些生气了:“你这个人怎么就这么看重形式上的东西呢?说了就是爱吗?”她使劲地点了点头。他无奈地叹了口气:“我说了,你听好!”她居然有些心慌气短,侧着耳朵,生怕漏掉一个字。“我爱你,乘以100。”说完,他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脸都涨红了。可是,她却真的生气了:“哪有你这么糊弄人的?”她转身进了卧室,晚饭也没有吃。
第二天去单位上班,她听到一个比生日礼更令人不开心的消息,公司业绩不好,有可能要裁员。整个公司人心惶惶,她一整天都心情不好,晚上回家也没什么胃口。他问她:“怎么了?你好像不开心。”她点了点头:“有什么可开心的呢?公司裁员,还没有宣布名单,但我已经听到消息,说是名单上有我。”
他难以置信地问了一句:“是真的吗?不会吧?”她说:“是真的。大环境不好,听说我们部门和国外的那几个项目全部泡汤了。沉船之前,你会做什么?当然是把船上所有的东西扔下去,以求自保。我就是首当其冲被扔下去的包袱,因为据说我们部门明年没有出口定单,整个部门都会解散。”
他忽然一改往常的木讷,大声地说:“别怕,有我呢!你回家我养你!”
她提着的心慢慢放回去,有湿气在眼睛里慢慢聚拢。一直都觉得他是个木讷的人,是个感觉迟钝的人,是个不会表达的人,一直想从他那里听到好听的情话,但他从来没有满足过她。可是,现在听到这句“你回家我养你”,令她生出无限感慨。她觉得,这是和他认识以来听到的最美丽动人的情话。
尽管后来,她并没有被裁员,但那个晚上,瞬间的真情流露,一直令她心生暖意,也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爱不是说出来那么轻松简单,爱是责任和承诺。
那些穿插在命格中的伤口,还有那些难于启齿的温柔,一点点在心中退化,化成解不开的爱恨情仇。
镜中的自己面容有些模糊,隐约中看到眉宇间的沧桑,试着浅浅一笑,竟发现跟那些风尘女子别无二样,妖娆的红装披在身上,小小的天空下我撑着油纸伞走出江南多情的雨巷。
琴棋书画亦不是我心所向,那只是清高的代名词,我要的只是伪装。要将自己变成梦家如假包换的大小姐。
梦暮在逃亡的过程中遇见了我,她说她就像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因为我们长着几乎一模一样的脸。
她把我留在烟雨纷纷的江南小巷。自己孤身一人转入人海,她说就算没有那锦衣玉食的生活,她一样也可以生活的好,她的细胞开始分裂,分裂使她不安,然后她才想要逃。
她说:瑾瑜,我要去寻找诗人,诗人藏在深山老林,我愿陪他粗茶淡饭。
我笑了,我不知道这笑带着什么样的含义。梦暮怎会明白山野中那艰苦的日子?
我闭上眼,脑中浮现出梦暮的油纸伞,然后听到雨的声音。
在江南小院里,女子柔媚,男子温文。我不知道梦暮所谓的诗人是什么样,但我身边拥有这些就已经很满足。
我依旧琴棋书画,烟雨楼阁。
江南的水恬淡温然,我不止一次的蹲在梦家院门外的小石桥上,看繁华落尽,细水长流。它温婉的如同江南女子一样,没有声音,只留下脉脉柔情。我喜欢小桥,流水,还有油纸伞。
娘说,自打我外出回来之后就变得多愁善感,她怎么知道她真正的女儿早已海角天涯。
这锦衣玉食实在让我留恋,我触摸到衣物华丽的质感,尝到琼浆玉液的甘甜,我不忍放手,只有伪装的更好。
我喜欢写文章,但并不能练就一手好字,那些断字残章,就像我的人生一样,时而高亢,时而迷惘。
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
梳洗罢,独倚望江楼。千帆过尽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白平洲。
此刻,我觉得我就像一个怨妇,在碧波平平的望江楼洒泪起舞。
朦胧的思念里边,有潮湿的地气,还有带着香味的花儿,嫩绿的青草,以及和江南烟雨季节不同的碧海晴空。最主要的是还有一个影子,明明灭灭,像星星之火。它小,但只要它愿意就足以燃烧。
如果思念可以穿越空间,刺破空气让对方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呢?
太多愚昧的想法伴随着我一个个多梦的夜。醒来时,红烛纱帐,风乍起,冻得我一阵心凉。
雨雯敲门进来时看到我如此惊慌失措的模样吓得失手打掉了手中的脸盆。水洒了一地,潮湿的冷气向我逼近,阳光透过雕花窗落进来,落尽我眼里,饱含沧桑。雨雯说家里来客人了,老爷夫人叫她来伺候我梳妆。
琉璃砖瓦,蜿蜒小径,花香伴随着清晨的雨露扑入鼻孔,心旷神怡,喜上眉梢。路上,雨雯跟我说今天来的是一位先生,是爹爹多年前的好友。
前院,断断续续有箫声传来,空灵清唱。
他站在季节的末端,风度翩翩。我满腹心事的闯进,只为他一度飘摇。
爹爹说。暮儿,这是夏洛先生,以后就是你的老师。
我抬头,对上他清亮的眼眸,他俊俏的脸庞上挂着一丝戏谑。他说,梦暮,你如流水一般美好,恬雅大方,静如檀香。
我莞尔,看他的笑容如季节般绽放。他说,他喜欢夏天,喜欢夏天的花儿。
自此以后,我再也不用去楼阁学习,不用去逃避那些让我恶俗的脂粉气息,也不用去看那些女子一个赛一个的美。他住进了我的别院,爹爹说是为了方便我学习,每每夜深我听到那些顺风飘进窗户的音律,带着一丝惆怅,三分想望。
记忆漂洋过海,纵然身边之人如何才情四溢,也难于走进我的内心,我为内心的执着泛滥,疼痛,哭泣。其实又怎能不明白爹爹的用心,如果梦暮晚走一点,或许她所谓的诗人就不用亲自跑到深山老林去寻,看这如水墨中走出来的温尔男子,风流倜傥,英姿飒爽,是多少女子心中向往?而我瑾瑜只是一个替代品而已。
失去了许久的温存终于在梦家找到,慈母的温柔,慈父的教导,总使我在一个又一个无助的雨夜有人陪伴,抛弃我的惊慌,让心停靠在温暖的港湾里。
娘说。暮儿,你比以前懂事多了,却怎变得那么胆小,雷雨之夜不敢一个人睡觉?你以前不是很喜欢这样的天气么?
我心里一阵火辣辣的疼痛,她开始看出端倪,我慌忙掩饰。
夏洛先生就如画中走出来一样,他站在我的小院里自成诗章,根本不用什么句子去描写,只要一闭眼就能心领神会,他所表现出的就是一个意境,用文字描写反而显得乏味。
我捏着小方帕经过他身边,内心忐忑不敢面对,我害怕他探究的眼神。他说,暮儿,我们今天到镇子里学画可好?
寒风撩人,撩起一番情愁,一点心动。
湖中泛舟,看那两岸杨柳青青,我回过头不经意对上他专注的眉眼。他说他此刻真正感受到了“唐风孑遗,宋水依依,烟雨江南,碧玉周庄。”所表现出来的意境,看两边熙攘人群,听丝竹悦耳,品茶茗甜点,观人文历史。繁华有声,景色无声。
我掩饰住内心的惊艳,淡淡地回道:这是我从小就居住的地方,看多了就习惯。
只见他笑了笑,继而铺开宣纸,拿出毛笔,掠起袖子开始作画,我还在痴望着他一气呵成的动作,耳边却传来他梦呓般的声音,他说。暮儿,你如这周庄一样柔情似水。
有风带着湿气灌进我的眼睛,我感觉到所有事物在那一瞬间定格,时光倒流了一分钟,继而又飞速的前进着,我抓不住时间的节拍,在字典中努力搜寻这种感觉的代名词。可我忘了,忘了该怎么诉说,忘了该怎么接受,因为我是瑾瑜,不是梦暮。
所有美好的名词都是留给梦暮的,我只是暂时帮她收罗着。我一直坚信,身份不同,爱情也就会高低而论。
其实,只是不愿意承认自己内心所向往的,我依旧向往才子佳人的唯美传说,希望与心仪之人同甘共苦,相濡以沫。但是,在我居住的那个山野荒村,那里的山野村夫,不会写诗,也不会作画,我只是无奈那一方山水为何孕育出灵动的我?才使我想要挣脱,想要奔跑。
回过头来,我淡淡的笑了,我说过奖了,夏洛先生。
他突然黯淡的神情还是落尽了我的眼眸里,配合着眼前这一副逼真的山水画,我突然想到了江南雨巷中的愁怨。
他不再说话,我在旁边看他专注的绘画。
一副灵动的画呈现在我眼前,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画技之精,竟分不清画里画外的感觉,他把我的眉眼刻画的如此精准,面带情绪的脸庞身后一片妖娆瑰丽之境,侧面则是温婉的山水画。以静画动,唯美唯俏。我竟不由自主去触摸画中女子略带愁结的眉,这是我吗?
风不合时宜的吹过来,吹开我的发,露出红色的朱砂。
小桥,流水,还有江南女子的柔媚,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在提醒着我,我不属于这里,梦暮还是会回来,我必须离开。
但我想不到梦暮回来的会那么快。
二月的柳条在风中低诉,那是什么样的过往才能酝酿的心伤?理智在瞬间崩溃,我看到梦暮站在阳光里对我微笑,她的左手被我日思夜想的那个人牵着。那个一直被我认为是山野村夫得人怎么会得梦暮的青踩呢?她不是要寻找诗人吗?怎么可能?
他站在风里笑,抽空了我仅存的灵魂。
那年,紫薇花开,记忆泛白。
在那些无欲无求的日子里,桑子如陪我看花,看天,还看世间百态。我们穿过清清的小溪,他为我菜花编花环。他说,我长大了一定是个仙子。而我蹲在小溪边看到溪水倒映的脸,却是一副妖娆的病态,毫无生机可言。
我们是一个村子里的,他爹爹是这里的村长,我从小失去父母寄居在他家。在那里,除了子如之外,所有人都把我当做陌生人般对待。
我记得隔壁的邻居我要喊二娘,在我家左侧的小月月要叫我姐姐,娘临走时还告诉我说,他们都是我的亲人,而如今我只是如空气般的存在。
强大的叛逆在心里助长,我这颗不安世俗的心。
桑子如从小就跟我讲江南的故事,他说。瑾瑜,你若生在江南,一定面若桃花,清姿绝色。我时常躲在大山的阴影里看书,那时子如就会陪在我身边叼着草斜躺在地面上看天,看我,看山。子如的书很多,涵盖也很广阔。有传奇故事,地理人文,诗词歌赋。而他从来不看,他说他喜欢自由散漫。
传奇故事里的女子都美若天仙,我也期待自己有遇见诗人的对白,让爱情可以实质般的存在,用笔绘画,用笔书写,用诗句表达。
然后我每天缠着子如给我讲江南的事,即便他看的书没有我多,但从他口中说出来的江南是多么让我向往,江南周庄,如梦一样。
那是一个潮湿的清晨,一个说是从江南来的女子闯入了这个小村子。
她穿着桃红色在旗袍,头发用一根发簪固定起来,走近一看,面容姣好。子如牵着我的手回到他家看到院子里站着的美人便在在我耳边细语,他说,那个女子美若天仙,但没有瑾瑜好,她太招摇。我笑了,笑得像风里的枯草。
女子很开朗,她笑着对我们说她叫梦暮,从江南来。我看着她的笑容,如二月的春风拂面,还带着一点亲切。
她说。瑾瑜,我们真像。
我看着她如画中走出来的摸样,内心堆积起了强大的忧伤。她就像一只小鸟时刻在我身边歌唱,她说她喜欢这个地方,像她的血液一样狂暴。
桑子如在梦暮身边说我喜欢江南,她就讲了很多比子如说的更加生动的江南故事给我听,她说她家就在周庄,是周庄有名的大户人家。
在那个寒风料峭的黑夜,梦暮敲开了我的房门,我看到她手中拿的油纸伞,眼中无比惊艳,我羡慕她所拥有的一切,而我出身贫寒。
她说让我替她回家,油纸伞作为我们之间的信物。
前途未知的凶险,飘着我多少愁怨?
临走时我看到子如欲言又止的神情,梦暮站在他身边娇媚如花。子如的爹娘还是那样不阴不阳。左邻右舍淡漠的将我视如空气,我突然生出的愤恨更加坚信了我的离开,那个如梦一般的存在牵扯着我的神经,竟感觉那里有我的使命。
梦暮说。代替我,好好生活。
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我做了一个绮丽的梦,梦醒时分,心碎了无痕。
走出梦家大门,我就是瑾瑜,再也不用冒名顶替。
在江南多情的雨巷,我走入一家绣坊,绣娘雍容端庄。她说,她这里只绣帕子花样,不锈衣裳。我莞尔。我喜欢的就是帕子,还有周庄这有名的绣娘。
一连十多天,我躲在这家绣坊里,跟绣娘学习各种花样。将心事用针线密密麻麻的穿透在帕子中央,绣娘说可惜了我这好模样。
从绣坊出来,我竟不适应周边的热闹觉得眼晕。绣娘让我帮她送一个花样给庄家,让他们看看满不满意,看着街上林林总总的人,我总觉得我的梦还没有完成,还有什么东西没有做完,或者是在心心念念着谁。
今天的太阳很大,走了几步路我就满头虚汗。
转角,看见夏洛,他一脸迷惘,还有略带忧伤。我打算绕道走,即将汇入人海,却被突然而来的力道抓住手。转头,对上他那双温柔的眼睛,带着丝丝疼痛。
他说,瑾瑜,你怎能离开,我寻你寻得好辛苦。
我一脸震惊,他知道我是瑾瑜不是梦暮,为何还要寻我?
他笑了,笑容如夏天般灿烂。我喜欢的是你,不论你是瑾瑜还是梦暮。
那天,在古镇的小桥上,我听夏洛讲了一个故事。
二十年前的一个夜晚,梦家夫人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儿。其中一女生相怪异,出生时没有哭声,再加上那天天气突变,便被梦母认为是灾星,便在孟夫人昏睡之间便让家丁将她悄悄送出去,从此各安天命。
夏洛说。梦夫人一直以为自己只有一个女儿,直到她遇见我。其实,她早就知道我不是梦暮,世间怎会有如此相像之人?母子连心,她怎会不知情。在仔细盘问下,梦老爷才告知真相,而梦暮其实早已知情我就是她的孪生妹妹。
原来,我出生在这个地方,这个如梦一般的江南周庄。
经过成长的辛酸打磨,所有受过的苦,恨过的人,还有丁香般的愁怨都被时间磨平,在知道真相的那一刻,我放下了所有过去。
夏洛站在风里,他的眼睛眯起。他说。你有姓,姓梦,叫梦瑾瑜。
那只最初的纸玫瑰,就这样拉开了我们相爱的序幕……
第一朵玫瑰
我第一次遇见许安的时候,很伤心。那天下着大雨,我一头冲到那家小小的音像店。在伤心的人,怎么意识得到自己的狼狈和卑微?水不断从我发间脸上落下,落得我视线模糊,其实很难分清是雨还是泪。
在六月荷花开的时候,阿略轻轻牵起了我的手。他说,他久远前已恋上那个一路疯跑的女孩,他说他爱微微脸上的阳光。于是我脸上的阳光更炽。
我以为这是生命里深刻的爱情,夹杂着命运不可阻挡的来势。可是就在今天,我亲耳听见那个会腼腆笑着露出淡淡酒窝的男子,用极其轻浮的口吻向电话那一端索要赌赢的MP4。赌约的内容——是我。
再美的琉璃,碎了,也只得一地的狼藉。
音像店里流转的是蔡琴波澜不惊,低回婉转的歌声:“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 ”我无意识地拿起眼前的碟,是岩井俊二的《情书》。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在我哭得最伤心的时候,一枝花悄无声息地递到了我的眼前。我刚想迁怒,却意外地发现那支同真花几乎一模一样的玫瑰竟然只是用纸叠成的。绿色的茎细细地撑着繁复的花瓣,斜斜里伸出片叶子托着那欲开的苞,没来由的我竟觉得连空气也芬芳起来。我不由自主接过,也留意到递花的手纤细修长,洁白干净。但一抬眼,却只看见一个同样挺秀的男生的背影。
玫瑰玫瑰纸玫瑰玻璃橱柜里是张红肿的,失意的脸,脸上的泪还没干,哪里还看得见半分的阳光。我微微一怔,终于对自己说:我要好起来,我一定会好起来。
那枝纸玫瑰被我摆在了床头的花插上。
你看你看许安的脸
那段时光我变的很沉默,每天死力地加紧背各种法律条文,准备迎接即将而来的司法考试。只是时时会无意间转到那日那间小小的音像店。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但离开时却总会带走一两盘CD和自己的怅然若失。
再次遇见许安时我并不知道自己遇见过他,那是九月,司法考试刚刚过去不久,我最好的死党叶儿撺掇着非拉我去参加她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那个朋友其实是她暗恋已久的男生,像所有青春年华的秘密一样,既需要一个守秘者又需要一个同盟军。
叶儿的笑像银铃一样又清脆又快速,纷纷扬扬地洒落在碧绿的湖上。游船是叶儿包的,游船里大大的生日蛋糕是叶儿买的,上好的翅膀是叶儿亲手卤的,连那微酸的葡萄酒也是叶儿酿了很久的。这样像月光一样透明的女孩子的心事其实我不信那个叫许安的看不出端倪。
但,他只是笑,他笑时清秀的脸庞上也是距离。
拿出生日礼物时,叶儿的是条很好看很温暖的围巾,我知道� 但许安如同接其他人的礼物一样只是彬彬有礼地说声谢谢,并没像叶儿所期待那样立即戴上。
我之前根本就不认识许安,他的生日又来得仓促,我带来的不过是日日里对着那枝纸玫瑰揣摩的自己无聊练手的折花。七八枝同样的花摇曳不同风情斜斜插在花插里送过去,合做蛮漂亮的一束。
本不曾多看过我一眼的许安接过那束纸玫瑰时,突然抬眼看向我很久很久,我不由诧异望向他,他的脸竟然悄悄地红了。
突如其来的吻
游完湖吃了饭,有人一声提议,集体去了唱K。叶儿的情绪显然受了下午的影响,收敛了笑,一向唱歌最好听的竟推说嗓子疼,坐在角落里,一声也不肯出。许安则远远坐着,手里拿着一张纸,不知在做什么。直到朋友圈里有人起哄要寿星唱歌,他才随手搁下。
许安的歌声飘入我耳朵,我不由得愣了愣。“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 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 渐渐地,回升出我心坎……”是蔡琴的《被遗忘的时光》。我的眼光悄悄地落在他刚才坐的沙发前的茶几上。那是一朵玫瑰的雏形,比我折得更流畅更优美,连叶子的末端微微地向外折的那道圆弧也似曾相识。
那只握话筒的手纤细修长,洁白干净。我的心突然地像被谁猛然撞击了一下,抬眼却正对上许安晶亮的眼神。
我去洗手间想稳定下自己的情绪。我刚开门出来突然被斜里一只手拉过,是许安。我愣愣地看着他还来不及反应,他的唇吻上我的。开始时我还推他,但渐渐不由自主勾上他脖子,心像春水一样化了,直吻得彼此面红耳赤,直吻得我两腿发软。直到听到一声哭音,我们迅速分开,看见的是同样来上洗手间的叶儿。
是我先回的KTV包厢,叶儿已经先走了。许安再进来时,若无其事地远远隔着人群坐在原来的位置上。我也不去看他,我的心很乱,很乱。
那间小小的音像店
回了家才发现自己没有许安的联系方式,许安也没问过我的。那个吻什么也不代表,而我和叶儿从此却做不成朋友。我懊丧得直想掐死自己。
日子还得一天一天地过,意外接到阿略的电话,他问最近好不好。如果换了是一星期以前,我想我还会哭得唏哩哗啦,可如今,我的心里不是他。
我镇定地寒暄,淡淡地说近况,淡淡地挂了电话,并没有反问一句他最近如何?那一场赌约,他可有解释?爱情和伤痛一样是有时效的。我定定地望着床头上那支最初的纸玫瑰,突然决定去把蔡琴那张被遗忘的时光买回来。
那家店虽在闹市却同往常一样永远有岁月静好远隔烟尘的感觉。我刚一进店就怔住,看见许安,掉头就走。刚走出没多远,一只手已执住我的。
“我天天在这等你呢!”他的眼睛里仿佛有星光,他说他第一次在这里看见那个傻傻的,从雨幕中冲进来一直在哭的女孩,他就暗暗对自己说他希望让她再不会哭泣。他说他送我纸玫瑰是希望我最不开心的时候知道这世界还是有惊喜,有人爱有人关注有人祝福。
他说那个吻……他说着说着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又轻轻吻住了我。我仿佛听见心儿也在歌唱,仿佛百花在这瞬间全都绽开。
你是叶儿我是花
我和许安正式恋爱,他待我如珍宝,我心内却总有一角不肯向他打开。我们对此都有所觉,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更加倍用心地对我,我有些微的不安。但这不安在不久后叶儿的电话里化为灰烬。
叶儿电话里的声音极冷,只是告诉了我一个时间一个地点。果然我在那间咖啡屋看见了许安,他和叶儿头挨着头肩并着肩,状甚亲密。直到他们离去,我还呆呆地在那远远地可以看见他们的角落的位置上,一动不能动。
我出了咖啡屋就买了张火车票,当晚去了深圳,从此不再和任何人联系。
一个人在深圳的日子极苦,我怀揣着我屡屡跌碎的爱情和悲伤的青春,再也不肯接受任何人叫我微微。直到悄悄在同学录上看见叶儿结婚的消息。
我辗转打听到叶儿婚礼的地点,远远隔着一条街我迎风等着美丽的新娘,心疼的话也说不出。我还可以再见你一眼么许安?
花车来得很慢,新娘是一脸甜蜜的叶儿,新郎却不是许安。原来当日许安是想向我求婚,他找叶儿是希望叶儿可以解开心结,作为我们的伴娘。我望着叶儿愧疚的脸,一句话也没说。游魂般回到我们当初的家。
其实隔了那么多年,再深的爱也早应化了烟尘,我来做什么?我也不知道。屋子的钥匙我虽没扔,可锁还是原来那把吗?我怔怔地站在门口。迟疑了好久,掏出了当初的钥匙。
门竟然应手而开。扑面而来的是——满屋的玫瑰花。各种色彩的娇艳的纸玫瑰,那玫瑰就堆在正中的地板上,摆成两个字:微微。
我随手抽起一支,绿色的叶子上写的是:微微我爱你,。07。12。我细细一看,每支纸玫瑰上都有同样的话,不同的日期,我的眼泪不断地掉下来。
有人从门外奔过来,看见我,同我一起怔住,然后猛然一把抱住了我。我轻轻地闭上眼,许安。
《等份爱》
爱等太久了,终究会失去。没有人愿意在一个地等太久,等久了,那颗心,也渐渐麻木,失去方向。还好,你没让我等太久。
陌上花开,等来一段相思。原以为续不了的缘,断不了的情,实可悲。然而上苍还是眷顾她的,这是陌昕的写照。
一颗真心,藏心底。这情丝,知其斩不断,便决定缠绵。
1、相逢则相识
陌昕与冷翊相识于山居书院,那年她芳龄十五,而他年长她一岁。步入书院不久,她自寻一位置坐了下来,捧起书,不知道在翻看什么。此刻,冷翊正坐在她后面,闭眼沉睡。那时,他们谁也不认识谁。书院一天很快就过去了,夜幕也随之降临。那晚,陌昕倚靠在床上,拿起手机加入书群,看到了冷翊俩字,心里暗想:有人姓冷,咦,这不是小说里面才会出现的姓字吗,还有哦,这个名字看起来好冷的样子。要不要认识他呢,这么巧,我姓陌,这还真冷漠。恩,决定添加他为好友了。不一会,好友通过了两人就聊了起来。
“咦,问你哦,你姓冷是真的吗,在现实中,我都没有听过姓这个冷的吖。”我怀着忐忑的心情问道。
“恩,现在不就知道了。”
“这个啊,我不确定吖,等到明天周日我去补习,看看名单真的是不是姓冷的。”
“额,行吧。”
“哦对了,你怎么也会来补习了呢”
“闲着无聊,就过来了。”
“哦哦,真奇葩,无聊的人居然会来书院,哦对了,看了你的名字,感觉你挺高冷的。真不知道我是下了多大的勇气� ”
“还好,……”
“刚来这个书院,人都不熟悉,你可是我加的第一个好友呢,虽然没见过面,但觉得聊的挺来的,对了,你几岁了。”
“我啊,16,你呢”
“哦15呼呼,我最小哦”
“恩”
“你说,我们明天会以什么方式见面呢”
“这个啊,你明天看名单的时候叫下,我那时应该在”
“哦,这样啊,好的。挺晚的,先睡了拜拜。”
“哦好的。”我看着聊天记录,认识的第一个人吖,还聊得不错,真开心。
第二天,我就很开心又假装很淡定的上了讲台,看了看名单就叫了下,他应了声。我就走了过去便问道“那个,那个你是冷翊吗?”“恩,你看了名单,相信有这号人的存在了吧。”“真的有姓冷吖,嗯嗯,信了信了,哈哈。”咦咦咦,这,哎,他是我后桌吖,“那个冷翊啊,你的前面是我吖,好有缘哦。”“哈,确实很有缘。”“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好的。”初次见面就这样熟悉的联络了起来。
2、相知礼相待
我和冷翊利用科技的发达,时常聊天。我不知道冷翊是否喜欢我,但是我知道冷翊对我很好,所以我也要对他很好。我们能够相遇的时间就只有周五到周天,因为周五放假,周末两人恰好都在书院补习。所以我们常常约在周五晚上出去玩,我并不熟悉县城,常常都是冷翊带我去逛,一个一个地方的介绍过去。我都会跟冷翊讲小时候,高中发生的事,冷翊时时当倾听者。我就会问:“冷翊,冷翊,你有没有在认真听埃”“有埃”我每次讲完一个故事都会重复这一句,导致了冷翊形成了一模式,就是我讲时,他会时不时的恩了一句。一旦我所有的故事说完,我便会逗冷翊笑,谁让冷翊不常笑,也不常说话呢。我朋友告诉我说,冷翊挺高冷的,我就直摇头,不不不,不会啊,他对我都会笑和说话呢。我跟冷翊说:“你觉不觉得你自己很怪啊,很高冷啊,我朋友都说你好冷,但是我不会觉得啊,我觉得你跟我在一起挺暖的。”“哦,会吗,不会埃可能是我跟她不熟吧”冷翊就抬起手摸了摸头,腼腆的说道。“嗯嗯,我觉得也是。”我对着他点了点头,表示认可他的话。
我最喜欢的事莫过于和冷翊去逛街了,每次走在平地时老是会拐脚,但很感谢每次冷翊都在我身边,拉了我一把。不过,他啊每次拉我都习惯性的扯着我书包或者我背后的衣领。我都会傻乎乎的转过头:“冷翊,能不能好好拉,衣服坏了,你赔哦。”“笨,走路都会摔倒。顺手一拉,坏了也只能怪你太重,没办法。”冷翊一脸无奈的看着我。我我……我被堵的无话可说。过马路时,冷翊都会站在我前面,车往哪来他就站在我哪边,跟在他身后很有安全感的呢。一旦他不注意时,我会走在他前面:“冷翊,我带你过马路。”“看路,回来”然后,然后他扯我背后衣领把我往后拉,酷酷的说道:“路都走不好,看路能看好吗?”我的头顶上飘过了你想说的几个字,那就是,没有了我,你怎么办……
“冷翊,你多高了,你老是说我胖,那你能不能背的动我。”“就你这样,我应该还背的动。”“什么就应该,还,什么嘛,背不动也得背,我可是你亲口承认的妹子。”“好,来吧,你跳上来吧,我准备好了。”冷翊做了个起背的动作,我噗嗤一声笑了,顺便跳了上去。“冷翊,重吗,背的动吗?”“别小瞧我。”然后,冷翊背着我走了一个路口,我听到了他微微喘息的声音,就说“累了吧,我要下来。”“恩,有点累。”我一骨碌的从他背上跳了下来,学着他,做了那个动作,“冷翊,你跳上来,换我背你,我肯定能背得起你,毕竟我的脂肪在呢。”“你说的哦,那我就上来了哦。”“恩”说真的,冷翊不重,别看他一米七五的身高,才90几斤,所以我背起他,毫不费力,但是我背不远,谜之尴尬哦,但是我还是成功的背起了他,不是吗?我还是很自豪的。
我和冷翊的感情很好,但终究不是那种感情。
3、相熟知心意,无奈忧虑多
尽管外面小雨缠绵,奈何恰逢他生辰,我便早早起床,就为了在他去书院前,亲自对他道声祝福。难得书院今停休,双双互约把期定。趁着有空余的时光,我跟他说:“冷翊,我们相识已有两年之久,恰逢今天你生辰,虽然小雨现在落个不停,但是我们这边的气候是现在下,待会就停的那种。我们相识两年了,都没亲自陪你过生日,这次我想陪你过这次生日,到时傍晚,你载我去公园可好?”“行啊,假若我有空的话。”“恩,那傍晚再说。”
怀着期待的心态去超市买了你最喜欢的草莓口味,但很遗憾的被告知,已售完。我无奈的选择了放弃,刚要转身离开时,刚好看到旁边有个小母猪形状的蛋糕,目光一亮,双眼焦距于一点,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它,因为我知道我一直是你的小母猪,不知道含义你是否懂得。回到宿舍,拿出锅煮了个蛋,在蛋壳上画了个笑脸,趁着还有时间写了封祝福信,顺便把自己打扮了一番。
傍晚悄悄到来,老天不再哭泣,瞧望云边彩霞,一朵朵红晕渲染开来,像极了害羞的小姑娘,他骑着小电驴如期而至。“嘿,你来了,闭眼,猜猜我给你买了什么?”“恩,蛋糕,而且是草莓味的。”“你猜对了,可是不是草莓味的,它卖完了,我买了哈密瓜味的。还有一个哦,猜猜看,一个手掌可以握着的。”我调皮看了看他紧闭的双眼沉思的样子。“你不会是买了个蛋吧。”“……真没意思,这也猜的到,你也太聪明了吧,不过不是买的,是我煮的,你看,我还画了个笑脸。”“其实,我想说的是,我妈今天知道我过生日,也给我煮了个蛋,我给你带了一个,你看……。”我看了看他手里的蛋,又看了看我手里的蛋,噗嗤,两个人就笑开了,同时把手里的蛋互换了。
就这样,我们的约会开始了。这不算得上是情侣的约会,而是好朋友的约会。我坐在他身后,恰逢现在是冬天有点冷,我把双手插在他大衣口袋,暖和了点。他不说,我也当做不知道,算是偷来的快乐吧。一路上,风吹动我的发丝,我靠在他身上,尽情的谈吐生活的乐趣。公园很快就抵达了,提着小蛋糕,选了个没有人的地方,两人一前一后的爬上了小木桥,席地而坐。铺上小蛋糕,插上所有的蜡烛,我让他许了个愿,问他:“许好了没,许啥了,说看看,说不定我能帮你实现呢”,冷翊挑了挑眼神:“说了就不灵了。”“………额……好吧,冷翊,祝你生辰快乐。”“恩,你也快乐。我们吃蛋糕吧。”“恩,好。”我拿起叉子摇摇晃晃的向蛋糕方向挖去。
“来,啊,第一口给你吃。”冷翊有点愣住,呆呆的,还是乖乖的张开了嘴巴,吃了下去,便道:“这个小母猪的鼻子,猪耳朵给你吃。”“恩,你喂我。”他有点疑惑,但还是抿了抿嘴唇,用他的勺子喂了我一口。我当时心里美滋滋的,心里暗道,这算不算间接接吻呢。这呆瓜,还看不出来我的意思吗。没救了没救了,啧啧。但是我还是忍着没有说出口,桥上路过的人有几个,但看到我们坐在桥上,都默默转身离开。我们也把生日过到了最后,冷翊走在我前面,我就在背后踩着他的影子,心里暗喜,就这样,他一步我一踩,两人默默无言,走到一片草坪,坐了下去,静静的看星空。趁着这感觉不错,一冲动,我背对着他说:“好哥们,我……我……我喜欢你,但,你不用急着回复,我只不过想吐露而已。”说完,心里懊恼得很,该死的,怎么就说了呢,好尴尬,满脸通红不敢转过去看他。双手不停的互搓,恨不得挖个洞爬进去,然而,晚了。冷翊有些愣住,他没有想到我会选择在这个时候跟他告白,而他心里也有她,只不过他不想让她承受异地恋的苦,纠结一番,然而还是不知道如何作答,过了好一会儿,他转过头来,看着我的背,对我说:“我还没考虑好,但是我想告诉你,我把你当做妹妹来看待,我……我们现在还是当朋友吧。”“……恩”我用自己能听得到的声音来回复他。“那现在不晚了,我们先回去吧。”“哦。”在回去的路途中,一程无话,让微风轻拍我的脸颊,似安抚,似心疼。
他把我送到宿舍,就要离开了。“等一下,……”他停了下来,直直的看着我,不知道我要干嘛。我走到他身旁,张开我的双臂,抱住了他,“那个,……我会等你的,但是时间不要让我等太久,好不好。那时如果你还没有女朋友的话……”“恩,我会给你答复的。不过,傻孩子,别这样。你会遇到一个更好的,不过,如果人家一欺负你,我帮你揍他,但是你别找太强壮了,我怕揍不过。”冷翊摸着我的头,柔柔的说道。我忍着泪水,头也不回的跑回宿舍。
冷翊站在车旁,想了很久,他是不是做错了,他不敢答应,因为他觉得他现在没有能力来证明自己可以给她幸福,而且,他想的是如果现在友情变成了爱情,接下去要上不同的大学,异地恋很累,他不想让她承受异地恋的痛,当学校的情侣一对一对的秀恩爱,她只能跟我靠着视频来维持这段情,隔着距离,他没法时刻在她身旁照顾,那样对她很残忍,把她栓住在我身边是不合理的。他咬了咬牙,先把这段情忍一忍,熬过了大学,如果还有机会,再来追求她。然而陌昕并不知道冷翊也喜欢她,并不晓得冷翊的想法,她只知道我要等他。
4、情怀依旧在,相思恨无期
大学了,我时常在想着,如果那时没有告白,我们会很好吗,虽然我们这样的关系一直保持着。我的心底一直有他,舍友一个一个脱了单,而我依旧保持一颗不让他人进入的心。舍友常常问我,值得吗。我说,值得。
我时常告诉自己,加油,坚持到底,在他还没有交到女朋友前,请你坚定自己的想法,守住自己的心。但是,我很想告诉冷翊:
这份爱,不要来得太迟,不要让我久等。5、守到云出见光明
大学生涯即将结束,而我终究还没能等到他。我很彷徨,也很迷茫,不知道自己的坚持是否正确,我对自己的守候变得不再自信,当我那颗心摇摇欲坠时,他终于来了。
我还记得那天,他穿着一件纯白色的风衣,来我学校找我。我记得,那天,我接到他的电话,听到他在我宿舍楼下等我,我愣住了,不敢相信,我开始踌躇,心狂跳得不停,穿好鞋,迫不及待的跑出去。但是见到他时,我反而不敢走进他。远远的看着他,只觉得他变得更有魅力了。他看到了我,迈步向我走来,抱住了我:“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额,这句是什么意思。”我脑袋一片空白。
“傻瓜,我来给你答复了。”他揉了揉我的头发。“你怎么不问我,有没有放弃呢?”“那你现在放弃我了没?”“……好像……好像……有吖……”“碍…”他的手一下子停在了我的头发上,一脸错愕又害怕的表情看着我,“傻,我还没说完呢,那就是才怪。”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摇晃着,泪中带笑看着他。
“感谢你没有放弃我,我爱你。”冷翊深情的看着我的双眸,手掌轻轻的把我眼泪从眼眶中抹去。
“恩,我也爱你。”我注视着他双眼,害怕这不是真实的,“你为什么会这么晚来找我?”我声音中夹带着颤抖,“因为我准备好了,对不起,这准备的时间有点长。”冷翊柔情的抚摸着我的脸颊。“我很开心,冷翊。在我快坚持不住的时候,你来了。”我把冷翊抱的紧紧的。
落日黄昏,在夕阳的余晖下,把我和冷翊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
她叫林扬,是一名大四学生。这个单纯质朴的小姑娘如今已长成为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只见她怀里抱着几本书,微笑着穿梭在这热闹的校园里。
他叫程缘,是一名高中数学老师。二十二岁那年年轻帅气的他走向自己的岗位,陪伴他第一批学生从高一走过高三。七年过去了,他却依旧和那群学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林扬就是那一批学生,她梳着齐耳的短发,规规矩矩的坐在座位上。这个可爱的女孩闪着一双黑黑的大眼睛注视着在讲台上潇洒挥笔的程老师。回想当初程老师走进教室做自我介绍之时,全班同学都沸腾了,有几个大胆的女生竟然大呼:“老师你好帅。”林扬看到程老师脸红了,她心想:“这个老师还蛮可爱的,有种邻家大男孩的感觉。”不过怀着对老师敬畏的心里,林扬每次碰到程老师都会恭敬的打声招呼:“程老师好。”而程老师却有些不好意思的:“好,你也好。”经常有别的班的女生跑到林扬班站在窗口边望向程老师边窃窃私语。他然已成为全校焦点。林扬几个好朋友,竟然有些花痴的想象着程老师就是她心中的白马王子,林扬自始至终都表现的很淡定。她想,帅只不过可以带来给人视觉上的享受但他毕竟是我老师。这一年她十四岁,他二十二岁。
随着时间推入,林扬发现程老师不仅外表长得帅而且教学风格活泼幽默,一个个很复杂的难题在他的讲解下却变得如此简单清晰。师生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近,男生们更是在下课的时候围着程老师一起讨论最近的篮球比赛,他们也很偶尔在礼拜六礼拜天的时候一起去打篮球“听说这个星期我们班的男生和十四班的男生要进行一场篮球比赛,程老师也参与,班里绝大部分同学都去了,你就陪我去嘛。”朋友王林拉着林扬的胳膊一遍遍哀求着。“好了,好了,真是拗不过你,陪你去就是了。”林扬说。她们来到篮球场,场上围满了人,林扬和王林好不容易挤了进去,球赛正在紧张的进行着。王林看呆了,场上不断传来女生的尖叫声,林扬也看的津津有味:“没想到程老师篮球打的这么好,他灌篮的样子比站在讲台上帅多了。”中途休息,有几个女生大胆的跑去给程老师送水却被他一一拒绝,他径直走到篮球场的另一边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瓶水。王林撇撇嘴对林扬说:“想讨好程老师,这下献丑了吧。”林扬笑了笑若无其事的等待球赛开始。突然程老师笑着走到她身边:“林扬,麻烦你帮我把这瓶水拿着。”“好的,程老师,”众目睽睽之下林扬羞得满脸通红慌忙接过。王林愣了愣对林扬翻了个白眼:“啊!为什么是你呀?为什么不给我?”“想拿是吧,”“嗯嗯,”对方赶紧点头。“那给你拿着,我拿它还嫌累赘。”王林小心翼翼地接过去紧紧地抱在怀里,生怕把它摔下来。林扬又看了一会,拍了拍王林:“我去图书馆了,别忘了程老师的水。”“嗯嗯,放心吧,”见王林看都不看自己,林扬只好无奈的穿过人群,走向图书馆。林扬是个安静的女生,除了和几个好朋友能疯,其它绝大部分休息时间就泡在了图书馆。球赛在林扬班胜利的欢呼声中结束了,王林赶紧跑到程老师面前:“程老师,您的水。”“好的,谢谢,哎,林扬呢?”“她去图书馆了。”“哦,好,谢谢你啊。”林扬正沉浸在莎士比亚的文学中,突然有人敲了敲桌子,把她惊得忙抬起头看竟然是程老师。“没吓着你吧。”“哦,没,没有,程老师也来这里看书?”林扬慌得站起来。“我来查一些资料,看到背影像你就过来了。”“哦,”林扬手足无措的,低着头不知道说什么好。“行,你接着看吧,我再去找找。”“嗯,好的,程老师。”
其实林扬不知道程老师已关注她很久。他第一次认真记住这个女孩是在一次章节测试,两个半小时的考试时间,她却只花了一个半小时就交了试卷,当场批下来竟然是136分。还有一次课堂结束之前程老师匆忙结束了一道题的讲解而出现了一些失误,她并没有当场戳穿他而是在放学之后,绝大部分同学都走了,趁他在给其他同学讲题之时,她悄悄地走上黑板,把乘号改成了加号然后默默走开。第二天他在课堂上又把这道题重新讲了一遍。他想这个女孩真的是与众不同。她安静、聪明、善解人意、喜爱微笑,他总觉得他对她有种亲切感。当然对着一切林扬毫不知情。
林扬在听说程老师用自己的工资资助了班上的一名困难学生后,她愈发觉得程老师越来越伟大。她想这样的老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老师,才是最值得尊敬的。不知道是谁从哪里得来的小道消息:这个星期五是程老师的生日。在班长的正式提议下,全班同学都开始精心准备礼物。林扬不喜欢那些奢而不华的东西,她觉得自己亲手做的才是最有诚意的。她跑遍了学校附近的几家小商店,终于相中了一个蓝色的漂流瓶,又买了几匝花花绿绿的小纸。熬了三个晚上,终于把一千零一个纸鹤叠好了,随后又在一张纸上写了几句祝福语,小心翼翼的把它们放进漂流瓶里。“一切ok,大功告成。”这一晚,这一觉,林扬睡的心满意足。
星期五的晚自习,在全班同学共同申请下,班主任同意把这个晚自习交给程老师。几个调皮的男生迅速跑到教室前面把灯关了。程老师走了进来:“怎么这么黑?没人开灯吗?”灯亮的那一霎那,所有同学都站了起来,一边鼓掌一边唱着:“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程老师有些感动,眼眶微微湿润:“谢谢同学们,太谢谢你们了。”而后同学们一一送上自己的礼物。林扬抱着漂流瓶走上讲台:“送给你,程老师,生日快乐。”程老师认真的看了看:“我很喜欢,谢谢你林扬。”随后在程老师的安排下这个晚自习变成了有趣的座谈交流会。程老师让大家谈谈自己的理想。“林扬,你的理想是什么?”“我的很简单,成为一个像程老师这样的好老师就足够了。”林扬笑着说。也许这句话没有人放在心上,但程老师听着却觉得心里美滋滋的。林扬第一次放下学生的身份和程老师亲切的交谈,他们之间的距离仿佛一下子缩短了很多。
眨眼间高考临近,一切都进入紧张之中。越来越多的同学加入了晚自习在教室看书做功课的行列。而程老师也成了一个常客。他穿梭在一个又一个同学之间,不厌其烦的耐心讲解每一道题。林扬很少问程老师问题,尽管程老师经常走到她面前问她:“林扬,有什么不懂得尽管问。”林扬总是笑着回答:“放心吧,有问题一定请教你。”这个黑色的高三却因为程老师的陪伴而变得温暖。程老师带给同学们的不仅仅是学习上的帮助更多的是心灵上的鼓舞。这一段或许 高考结束林扬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华东师范大学,程老师听到这个消息却有些兴奋异常。在随后的同学聚会里,程老师作为唯一一位被邀请的老师激动而又有些难过的说:“同学们,三年了,一路走来不容易,我很高兴能看到你们今天的成就,不管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上遇到什么困难,请记住还有我这个大朋友,你们要记得和我保持联系,这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聚,”说罢,转过脸对着林扬:“林扬换了号码一定要告诉程老师,可不要把我忘记了。”“怎么会?程老师这辈子我都会记得你,我敬你一杯。”聚会接近尾声,班长提议和程老师照相留念。同学们三三两两的跑上前。王林和林扬也一左一右的挽着程老师的胳臂。“一二三,茄子,好了。”林扬正准备下去,程老师却一把拉住她:“我和林扬单独照一张。”“好嘞,一二三,茄子。”这场聚会,在男生们的拥抱,女生们的眼泪中结束了,是呀三年的深情留下太多不舍,这一别何时才能聚首。这一年,她十七,他二十五。
大学的生活多姿多彩,林扬办完了号码就群发给了程老师和所有同学。她每天上完课最喜欢的还是泡在图书馆。程老师经常给她打电话,询问她最近的状况。她有的时候心情郁闷也会找程老师倾诉。室友都开玩笑说他们俩不像师生更像恋人。林扬却自我辩解:“程老师就像我的一个好朋友,他对每一个同学都是这么关系,你们想多了。”有一次,她接到程老师打来的电话就开玩笑问他:“程老师,你怎么还不找个女朋友?大家伙可都替你着急呢。赶紧给我们找一师母,我们还等着喝你的喜酒呢。”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不急,我在等一个人。”“等人?等谁呀?要不要我们大家伙帮帮你?”“不用,等时机成熟你自然就知道了。对了,看你空间,最近有不少男生追吧,打算交男朋友了?”“怎么可能,大学期间我绝不恋爱,没这打算。”“那就好,别想太多,有什么问题给我发一短信就行,我给你打过去。”“嗯,好的,程老师。”放下电话,林扬突然觉得自己心里很没底?难道正如室友所说程老师等的那个人就是她?这不可能,他是她的老师。这一晚她迟迟不能入睡,于是她走到走廊里拨通了死党王林的电话,告诉她她的想法。“这肯定的,从高中时我就觉得不对劲,他怎么不主动打电话给我呀,都是我打电话给他。”“你别胡说,这怎么可能?”“你别管他可能不可能,我就问你如果真的是你怎么办?我觉得程老师这个人还是不错滴,虽然比你大八岁,但人又帅又很会疼人,你就从了吧。”“行了,行了,不和你胡扯。”林扬挂了电话,却也有些茫然。
这一年,她二十一,他二十九。马上就要毕业了,林扬已经接到好几所学校的邀请,就在她纠结着去哪所学校的时候,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您好,请问是林扬小姐吗?我这边是天津卫视爱情保卫战栏目组的。”“是的,我是,有什么事吗?”“是这样的,我们受一位程缘先生的邀请,邀请您明晚来爱情保卫战录制现场为您的这位朋友助阵。”“您说的是程老师?”“是的,他在明晚的节目现场要向一个女孩表白,所以邀请您来做助阵嘉宾。”“好的,我一定会去得。”放下电话,林扬本以为自己应该很开心,可是她却有点失落。第二天晚上八点,林扬到达天津卫视演播厅,一位工作人员把她引向了一件化妆间。一番打扮后,林扬问道:“程老师在哪?”“他现在在另一个化妆间,马上就能见到了。”工作人员笑着回答。十点钟,有请主持人人赵川。赵川:“今天不是一个调解现场而是一个表白现场。这是一位还未成为恋人的情侣,在男嘉宾的再三委托下,我们把他心仪的女孩也请到了现场。这是一段美妙的恋情,请看一段vcr。画面上是程缘:“她是我的学生,从她十四岁开始我就喜欢她,也许有些人觉得很荒唐,可是我无法避免,这个女孩身上有很多优点吸引着我。那时她太小,我就一直等,终于等到她毕业之时,我等了七年把她从一个小女生等成了一个小女人。今天,我必须表白,再不表白就没机会了。说罢,对着山下大喊-----林扬,我爱你。赵川:“他等了她七年,这七年可以说是备受煎熬,忐忑不安,让我们掌声有请这对男女主人公,男主人程缘,今年29岁,来自安徽,是高中数学老师,女主人,林扬,21岁,华东师范大学毕业生。林扬走出来站在舞台上望向程老师,西装革履,真是英气逼人:“哇,程老师,今天好帅,你今天一定能成功,”说罢望向主持人:“主持人,我是不是站错地方了,我应该坐到下面去。”“不着急,你先站一会,我问你几个问题好吗?”“好的”“你觉得对面这个男人在你生活中扮演什么角色?”“好老师,好朋友,好哥们,是个值得依靠和倾诉的人。”“请你评价下对面这个男人。”“嗯,正直,乐于助人,待人和善,非常有责任心,以后肯定是个好丈夫,好父亲。”“那既然这么好的男人,不如你把他收了吧。”“啊,我,我今天是来助阵的,林扬羞涩的笑道:“我就想对那个女孩说这么好的男人你一定不能错过,程老师,加油!我先下去了。”主持人:哎,哎,你先等等,先给你看样东西,来大屏幕。林扬看着看着突然惊讶的两手遮嘴,画面里播放的是程缘的房间,墙上用玫瑰花摆的心形里面全是她的照片,还有她五年前送她送他的漂流瓶。林扬呆住了,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主持人:“好,三分钟告白时间现在开始。”灯光瞬间暗淡下来,林扬还没回过神,只见程缘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单膝跪下:“林扬,可能今天对你来说有点突然,但我等不及了也不能再等了,原谅我这么仓促,林扬,我爱你,从你十四岁开始我就爱你,那时你太小了,我就等着你长大,这一天终于到来,做我一生的伴侣好吗?”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所有人的心都揪着,林扬沉默一会,走下去接过玫瑰花,两人拥抱在一起。主持人:“多么幸福的时刻,多么完美的结局,问下大家小伙子帅不帅?”“帅”“姑娘美不美?”“美”“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小伙子一点也看不出来是快三十的人,我看顶多二十五岁,祝福你们。”
半年后,林扬已在程缘所教的学校担任高一英语老师,下半年十一,他们举行了婚礼。我想,也许爱情真的可以超越时间的长度而成为美丽的神话。
(一)美眉是芳邻。
一张租房启事,引来一位漂亮美眉。天哪!保佑她别把我赶出去。
在我快29岁的时候,我决定搬出集体宿舍。成员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我还顽强地蛰伏在哪儿,这多少是件没有面子的事。
可城市里的房租实在太贵,又很少有单间出租。最后选来选去,在离公司不远处的一处住宅区内,看中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月租金500元,水电费自理。一咬牙,签了一年的合同。
月底一结帐,房租水电费一共花去近600元,这差不多是我半个月的工资。生活环境是好了,可掏钱时还是很心疼。三间房子我只占用了一间,这是不能容忍的奢侈浪费,所以我决定把闲着的两间租出去。写了几张启事贴在闹市,并让同事王姐给我联系一下客户。
没想到晚上就有人呼我,回电话发现竟是个甜美的女声。我一下失了主张,把情况介绍完毕之后,我小心翼翼地说:"我可是个男的。"哪知道她笑道:"可我是你的上帝。"
她都不在乎,我一个大男人还有什么好怕的。我们约定第二天她来实地考察。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破例起了一个大早,把房子彻彻底底清扫了一遍,顺带把自己也整理了一下。现在要把一样东西推销出去,形象可马虎不得。而在即将到来的这位她眼中,我既是房东,更是邻居,当然赏心悦目一点比较好,就像我也这般期待她一样。在离约定时间还有一刻钟的时候,我提前到楼下去等她,心里居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感。
来来往往的人特别多,有几个女孩子朝我这边走过来,吓得我几乎要撒腿就逃。幸好,每次都是有惊无险。最后,远远得看着一个穿着休闲装的女孩轻笑着朝我走来。我的眼睛一下直了,我以前是学工科的,不能像文科生那样去想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美丽。但我们也有一些给美分级的简易方法,譬如心跳频率。美女无疑能使男人的心跳加快,而一个人跑步之后也会产生同等效果,所以我们就把女孩子的美分为百米级、千米级、万米级。我虽然没跑过一万米,但我相信这个女孩子的美至少到了那个级别。她走到我面前,笑盈盈地问:"您就是戴先生吗?"我忙不迭地点头。
我们各自做了一个介绍。她叫简云,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原来是搞艺术的,难怪能这么不拘俗见。
我把简云领到房子里,陪她里里外外认认真真考察了一番,看来她听满意。最后她笑着说:"看来戴先生还挺会生活的嘛。"我忙谦虚着说:"过奖了,过奖了,不过都是以“模丈(模范丈夫)”的标准在严格要求自己。"我不知自己怎么会蹦出一句这么有水平的话来。听得她又是莞儿一笑。
看完之后,简云就决定租房了,如果她稍有犹豫,我怕马上会说这里入住免费。她挺爽快,一个劲地催我把条件说出来。可不知为什么,我一下变得忸怩起来。唉,也难怪,要我这么个大男人跟一个这样漂亮的女孩去讨价还价,可真是一件要命的事。最后简云没办法,只好说:"既然戴先生这么客气,那我就把自己的意见说一下吧。房间这样分配:卧室一人一间,其余客厅、厨房、卫生间共用。房租和水电费我们两人均摊。戴先生,你看怎么样。"我还能怎么样,只要她不把我赶出去就行了。
接下来我们又讨论了一些技术方面的问题,如卫生工作,安全防盗工作等。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很快达成一致。不过,我最后加了一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外人带入室内。这一点是基于安全考虑而提出来的。其实我耍了一个小心眼,我还不知简云是否名花有主,要是她不时带个男的回来亲热一番,那我怎么受得了。简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二)我和美眉进行了一次置物竞赛。这样也好,等将来我们结婚时,家具、家电都不必重新添置了。
怎么这么顺利,怎么这么称心遂愿,真是意外收获。以至于简云搬进来几天之后,我都是偷偷揉揉眼睛,看了她一眼再看第二眼。
从一切使住户满意的精神出发,我一下变得勤快起来,不仅把自己的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而且还经常主动打扫客厅的卫生。虽然也有惰情发作的时候,但随即又告诫自己:可得好好表现,人家哪天不乐意一走人,损失300元现金不说,对自己的身心健康也有巨大影响。
以前男女合租的事只是在报章杂志上看到,而现在一下发生在自己身上,还真有点不知所措。尤其简云是这么一个清纯亮丽的女孩子,对于到了我这把年纪的男人来说,心里没点想法是在很不正常。
经过一番细致观察和周到的探访,终于得知简云和我一样还是一个单身贵族。让这样一个女孩子孤孤单单地走在都市里,真是件危险的事情。我下决心使出浑身招数将她保护起来。我知道对于眼前的大好形势,更加不能操之过急,鲁莽行事,而应"润无细无声"。
最重要的自然是从提高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克服了睡懒觉得坏习惯,当着简云的面坚决不抽烟,并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努力将自己培养成一个绅士。
房子里没装电话,熟络了之后,简云不时来借我的手机用一下,用完之后,一再表示感谢。我当时恨不得给她买一个,总是很高兴地说:"没什么,这是咱们的公用电话,欢迎随时使用。"我有意无意地用了"咱们"这个词,感觉上一下亲密了许多。简云甜甜地笑着,但愿她能体会到我这番苦心。
过了一段日子,简云买了台全自动洗衣机回来。她温柔地对我说:"经常用你的手机,让我也做点贡献。你一个男子汉,可能不会洗衣服。我呢,也没时间,就让它来代劳吧。"我一听,一下甜到心的最深处。
由于职业的关系,简云做什么都讲究一个创意,这主要表现在她对房间的布置。我发现她有空闲的时候,总是不停地变化房间的布局,以求尽善尽美。不久,她就把眼光瞄准了客厅。
最后,我的房间自然也很荣幸地受到简云的指点。她当然只是说:"我觉得这样放更好一点。"这简直就是圣旨,我的工作接着就是实现她的不凡构想,忙得我挪了床铺挪桌子,嘴里还不停惊呼:"真是好极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一阵忙活下来,我已是腰酸背疼,可脸上依然洋溢着感激而动人的微笑。为了表示对简云不吝指教的感谢,我执意请她去吃顿麦当劳。她稍稍客气了一番之后,便欣然前往。那天店里的顾客较少,使我能集中思想去营造眼前的氛围。刚开始,我还把持得住。可后来的情景大家就可以想象了,我酝酿了许久的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地涌了出来。而简云只是坐在对面一直微笑着。29岁应该早已不是纯情而容易激动的年龄,事后,我对此地解释是,爱情让我年轻了十岁。
简云的工作很忙,有时要通宵达旦地做。我有点心疼她,但又不能表现地太腻,就把自己那个cd借给了她,并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千万别把自己熬瘦了,否则别人会怀疑我这儿的服务质量。"
但我们相互交流的机会还是不多,尽管我们近在咫尺。我决定自己创造一些机会,那段时间,彩电价格暴跌。我便买了一台29英寸的大彩电回来,并到家具市场买了几把椅子和一张桌子。我对简云说:"咱们花钱租了房子,不能让它闲着,一定得物尽其用。再说这生活也得丰富一些。"
这样我们就经常在一起看电视,聊天的内容也日渐拓展。我觉得自己这一手干得真漂亮,虽然在爱情的征途上我还要艰难地跋涉,但基本上已步入正轨,并可以看到一个清晰的未来。哪知过了不几天,简云又做了一件在我眼里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她居然买了一台冰箱,她到没说是不让客厅闲着,只简简单单解释自己经常熬夜,晚上要吃点东西,可这儿连放水果的地方都没有。我想这样也好,从这样的发展趋势来看,等将来我们结婚时,家具、家电都不必重新添置了。有了这个念头,我心中暗暗窃喜。一高兴,又索性去买了台燃气灶和一个电饭煲。这东西一买回来还真立刻派上了用场。那几天,简云牙齿发炎,跑到市场上买了一些绿豆和糯米,给她熬粥吃。
到了这个时候,傻子都明白了我对简云小姐的一篇爱慕之心。
简云喝着我亲手为她熬的绿豆粥,很可爱地说:"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啊。"也许是我太笨,这么简单的问题,我居然找不到一个委婉一点,深情一点的回答。
事后我一个劲儿地埋怨自己没用,想来想去,还是原谅了自己,也许是爱情于我太难得,以致每到关键时刻,我就慌了神。
那一阵,简云公司的业务比较多,她的工作量也跟着加大了。一天,她一脸倦容地拿着几个要完成的广告任务回来。我发现其中有一个是柠檬酸饮料的广告。我灵机一动,自告奋勇地说:"这个广告设计我帮你完成怎么样?"她瞪大眼睛看着我:"你?"我自信地一笑,转身回房,留下一个背影给疑惑不解的简云。
晚上我在电脑前捣弄了三个小时,把设计图纸搞定了。第二天我把图纸递到简云面前时,她的笑容慢慢消失了,代之是兴奋、羞涩。她轻轻地说道:"看不出你还是个搞广告的料。"
这张图纸是这样设计的,上面画着一个撑着伞的男孩子,他好像在等人,表情丰富多彩,有兴奋,有不安,有焦急。在旁边打着一行字:又酸又甜的味道就像。.。.。.
这不是我的创意,以前我看到过日本一家酸奶公司的广告语:又酸又甜就像初恋的味道。我移花接木,弄到这上面来了。
我慢慢地凑过去:"你知道那味道像什么吗?"简云红着脸反问道:"像什么呀?"我厚着脸皮说:"就像我现在初恋的感觉啊。"说完我含情脉脉地看着简云。
(三)原来我是只狐狸。
费尽心机赢得芳心,才发现,自己是只一头扎进猎人温柔陷阱的笨狐狸。
以后每当我拥着简云谈起我们的爱情时,我就不禁大发感慨:"我们能走到一起简直就是上天的旨意。租房是一件毫不相干的事,我丝毫不会想到它会给我带来爱情,我相信一定是神指引你走到我身边来的。让人难以想象的是,我们当时都比赛似的买东西,恰恰又避免了重复建设。这就叫缘分,你相信吗?"简云已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不停地点头。我一时不解。
一天我在书桌里找东西,无意中在简云的一个本子上看到一篇被她冠名为"擒狐记"的类似日记体小说的东西。
2月18日晴
上午去和那个挑三拣四的家伙见面。原以为有多了不起,看上去也帅不到哪里去啊,不过瞧在他目瞪口呆看本小姐的分上,让他暂且勉强过关。王姐在我面前提他不下十次,我到要看看他到底是眼高手低,还是奇货可居。虽然大伙都反对我采用这种危险的方法,但我还是坚持下来了。这样做多刺激,多有情趣,更重要的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一篇一篇看下去,终于看明白了,原来她那次赴约是预谋而来。我们爱情发展的每一阶段都尽在她的掌握之中,而我却傻乎 其中有这么一些话,如:"今天他第一次请我,原来他夸夸其谈的样子还挺有魅力呢。""不知为什么,每次他买样东西回来,我就也想跟着买。一看吓了一大跳,彩电、冰箱、洗衣机、厨具。.。.。.简直就像在一起过日子的小两口了嘛。也许,我--真的想嫁给他了。""他为我熬了绿豆粥,我感到软乎乎,暖洋洋的。可是他平时的聪明劲都跑哪去了。真是死脑筋,还要我怎么暗示呢?不能叫他狐狸了,该叫他傻蛋才对。"我看得哭笑不得,如果我也算狐狸,那她就是狡猾的猎人了。
最后一篇是这样的:
6月3日晴
我真不敢相信狐狸还有这么一手绝活,他今天竟真的把那个设计拿出来了,并且创意是那么浪漫、新颖。而且他居然是拿这个设计来向我示爱。有什么法子呢,我自诩为猎人,却掉到狐狸那温柔的"陷阱"里去了。不过,我情愿。刚开始是因为觉得这次行动好玩,才随手记几笔的,哪知它竟发展为我的一本爱情简史。为了纪念我不寻常的爱情,给它取个名吧,嗯,就叫--《擒狐记》吧。
爱情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