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调研报告【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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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调查报告范文 篇1

农民工是中国历史上的新生人群,是当代中国城镇化、工业化的直接产物,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一方面是农民,一方面是工人。出则为工,入则为农,生活于城市之中、落户于乡村之内。大多数农民工都具有两面性,一面还保留着朴实、憨厚、真诚、勤劳的“土农民”风范,同时又接触到城市文化、习惯的熏陶,具有积极向上,学习先进文化知识的“洋思想”。他们在为城市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同时,增加了收入,拓展了眼界,转变了观念,既富了“口袋”,又富了“脑袋”。

据我镇____年底劳务经济摸底情况显示,我镇有5000余名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占全镇总人口的31.8%,年均务工经商收入达6500万元左右。外出务工农民的行业种类有哪些?文化及年龄结构情况如何?农民外出务工经商给农村带来了哪些影响?如何正确引导农民外出务工?对以上问题,不少人不甚了解。日前,借村委换届下乡工作之机,带着上述问题,笔者对本镇几个村的农民外出务工情况作了一次调查。

1、外出务工农民的比例

为验证劳务经济摸底关于全镇外出务工人数的准确性,我对农田村及周边的五一、银米、新喜、国庆等五个村的总人口及外出务工的人数进行了详细地调查。经调查,这五个村共有1740户,6496人,外出务工2050人,占五村总人口的31.6%。这个数字与劳务经济摸底统计的数字基本吻合。

2、外出务工农民的年龄和文化结构

从对五个村的调查显示,在外出务工的2050人中,高中、中专文化的41人,占外出人数的2%,初中文化的892人,占43.5%,小学文化的771人,占37.6%,文盲346人,占16.9%。而在2050人中,15至20周岁的289人,占14.1%,20至30周岁的761人,占37.1%,30至50周岁的689人,占33.6%,50周岁以上的311人,占15.2%。由此可见,外出务工农民中,初中文化的居多,小学文化的次之,而在这些人中,20至30周岁的居多,30至50周岁的次之。

3、外出务工农民从事的行业种类

人们通常把外出的农民工统称为打工,其实,打工族仅占外出农民的微弱多数,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从事经营和其他叫不上名字的行当。仍以五个村中的农田村为例,在全村外出的562位农民中,真正务工的有248人,占外出农民的44%,从事其他经营的就有218人,占外出农民的39%,另有96人从事拾荒和其他行业,这类人占外出农民的17%。即使同一打工类型,其从事的行业也是千差万别,既有从事建筑、加工业的,也有从事餐饮和家政服务业的,既有在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也有在私营企业的。同样,从事经营的也是各式各样,不一而足。其它村的情况,和农田村大致相同。越随着调查的深入,就会发现外出农民远非打工、经商、拾荒这几种行业,而是种类繁多,不胜枚举。五村外出农民,多是自己联系工作,政府有序组织的极少。

通过调查发现,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带来的积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1、增加了农民收入,加快了致富步伐。在家庭经营收入尤其是农业收入绝对减少的情况下,外出打工在解决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我调查的五个村中,因疾病和自然灾害变得一贫如洗的24户农民,靠外出务工经商又恢复了生机,走上了致富路。18个光棍汉靠外出务工经商,找到了自己人的另一半,建立了幸福的家庭。如果不是务工经商,简直难以想象。

2、学会了一技之长,增强了致富能力。许多农民在外出务工中不仅获得了资金,解决了增收难题,而且学到了技术。经商的农民则增长了商品知识、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增强了致富的能力。

3、增长了见识,更新了观念,提高了自身素质。最突出是生育观念的更新。过去,“多子多福”是不少农民恪守的观念,通过外出打工后,这一传统观念被“晚生晚育,少生优育,生男生女一个样”的观念所替代,计划生育成了他们的自觉行动。他们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多读书,读好书,不再像他们这样到处打工,过受苦受累的日子,有很多家庭放弃了在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机会,把孩子送到几十公里以外的县城就读,每年要多花费两三千元,这足以显示现在农民对子女教育的重视。

4、促进了城乡交流和农村文明的进程。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不仅促进了城乡之间的交流沟通,使城市的先进文化和现代文明得以在农村传播,也促进了城乡之间资源互补,信息交流,从而打破了城乡之间严格划分的界限,改善了相对封闭和对立的城乡二元结构,促进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5、外出务工农民把挣来的钱反哺农业,促进了农业的增产增收。在农田等五个村的46部小四轮、25部小三轮,9部大型挖掘机、铲车和众多的农业机械,几乎都是农民通过打工挣来的钱购买的。这就说明,农民们务工经商后,通过对农业的反哺,改变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加了农业生产效益。

外出务工经商给农村的发展带来了诸多好处,但同时这种行为也是一把“双刃剑”,其消极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大批有文化的年轻农民脱离农村,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农业的发展。有文化的中青年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是农业诸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现在,这些人脱离了农业和农村,而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基本上都是“老、少、妇”群体,造成部分农田荒置,耕地资源流失,这与我国目前实施的科教兴农,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战略极不相称,对推广农业科技、保持农业持续发展产生阻碍。大多数农民虽没有使土地撂荒,但对土地粗放和掠夺式经营较为普遍,降低了土地的综合生产能力,致使农业生产后劲不足。留守在家的这部分没有文化、缺少科技知识的“老、少、妇”群体,能保持土地不撂荒已是力不从心,再想夺得农业高产高效就

勉为其难。2、大量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也给农村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一是参与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难。像公路维护、抢险救灾、产业帮带、婚丧嫁娶等等,都是一支由妇女、老人组成的“3860”部队来凑合,由于战斗力弱,大都勉强完成,这种局面就是大批中青年劳动力外出造成的。二是计划生育难搞。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一离开家乡后,就“一别音容两渺茫。”村里每年的几次计划生育活动,每季的一次“三查”,想找这些人即使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也是“两处茫茫皆不见”。这就给计划生育带来了难度。

3、大批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也导致农村中学生的在量流失。不久前,我对本镇的一所初中近三年在校学生人数作了初步调查,发现一个惊人的相似之处,年级越高,学生人数越少。校方解释说,少了的学生都转学到县城去了。这种现象有,但只是个别的,更多的学生即那些家庭贫困的学生都踏上了艰难的打工之途。

4、大批年轻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也给家庭稳定和农村社会治安留下了隐患。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数的不断增加,为当地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但是,也给农村家庭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影响了农民的日常生活。尤其是丈夫外出、妻子留守农村的家庭,夫妻之间出现的问题更多,丈夫常年在城里,接受的思想和生活方式与妻子大不相同,即使春节回家几天可能还会因为对某些事的观点不同而争吵,夫妻间的距离因此而变得越来越大,从而影响夫妻关系的稳定。再是由于留守村中的多是妇女儿童和老人,他们的社会治安意识、自我防范意识较差,给不法之徒留下了可剩之机。而外出务工的人越多的村就是案件的多发地带。

5、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形成了留守儿童群体,对他们的健康成长造成了一定影响。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使得家庭经济相对活跃,从而增加了子女受教育的支付能力。但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第一场所,童年期是人的一生中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家庭担负着最重要的社会化责任,而父母是人生中的“第一位老师”,对大多数儿童来说,父母是最主要的教化者和引导者。留守儿童的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不能经常教化和引导孩子,不能和孩子在一起生活,这在很大程度上给留守儿童的成长带来不利影响。由于父母不在孩子身边,祖辈或亲戚可能因此过于溺爱孩子,或者祖辈由于自身的原因,根本无法很好照看孩子,对学龄孩子的教育更显得力不从心。留守儿童的性格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少数儿童产生封闭、自卑心理和交流障碍。

6、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老人的家庭地位,留守老人问题开始突出。由于子女进城就业,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经历不同程度上改变了年轻人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扩大了他们与老年人之间的代沟,在返回农村后,他们的观念、习惯及兴趣爱好方面与父母的差异也越来越大。而老人除了要照看孙子外,还要负责田里的农活。他们终日生活在寂寞和孤独之中,得不到子女的更多的关心,地位反而不如从前,尤其是对于儿子外出,儿媳在家的老人更是如此。

7、大量素质较高青年农民外出,导致难以选出较高水平的村级组织领导人,直接影响了村内民主建设。大量有文化、素质高的青年农民长期外出,他们不可能在本应该随时发挥民利的村内发挥民利,即使是在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时刻,由于时空阻隔和信息不灵,也使这些外出打工者很难真正返回村中行使民利。就连掌握公共权力的村干部甚至也流动在外,深刻地影响着村公共权力的运作,影响农村的建设与发展。

第一、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程,降低农民工进城的门槛

今年,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退出了历史舞台,无论城市人口还是农村人口,至少从身份上实现了统一——自此只有居民之称,中国再无“农”和“非农”的身份区别——这是户籍制度改革取得的实质性突破,也使得农民工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这样才能消除对农民工人格的岐视和尊严的屈辱,才能使他们扬眉吐气地生活和工作,心情舒畅地创造财富。

第二、加大对农业的扶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做大做强农业“蛋糕”,想方设法让农民增产增收,尽快富裕起来。同时,积极鼓励、引导和扶持青年农民返乡创业,依靠科学文化知识和多种实用技术脱贫致富。

第三、大力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根据农民工的实际需求,确定农民工培训内容,注重培训质量和实际效果,通过培训要使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有所提高,就业竞争力有所增强。在专业培训的同时,也要抓好务工者的法制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制法律意识。

第四、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为务工者排忧解难。政府服务应做好这几个方面的工作:1、就业需求信息的搜集和;2、外出打工者的有序化组织;3、当地留下的农民的生产生活安排;4、为有回乡创业意识的打工者提供良好的投资创业服务;5、协同重点输入地政府,为在外打工的农民提供服务和权益保障;6、关注留守儿童,适时开展家长教育,让其引起思想上的高度重视。

第五、加大《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力度,严防中小学生辍学流失。

第六、加强农村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搞好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农民工调查报告范文 篇2

一、基本情况

二、农民工返乡的主要原因

全球金融危机使得我县部分企业从去年10月份开始出现生产减停和裁员问题。但根据我局对返乡农民工的动态监控、定期直报、企业裁员报批等情况,我县没有出现因金融危机造成的成规模的农民工返乡现象。本次调查显示,我县农民工返乡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春节期间集中返乡,回家过节。春节作为中国的传统节日,绝大多数企业放假。农民工不管是长期务工或季节性打工,都选择回乡过春节,这是农民工返乡的主要原因。所有外出务工的65683人中,因为春节原因返乡的61079人,占93%。

三是少数农民工自愿离岗返乡。主要是回乡自主创业、回村从事种养业、或因年老不再务工、年轻人回乡结婚等原因辞职离岗返乡。统计此类人员648人,占1%,此类人员无求职意愿。

三、目前我县返乡农民工就业形势

我县农民工就业的特点是务工地点较近,一般在本县或在xx、xx、xx、xx、xx、xx等周边县市,少数远途务工的大多在xx、xx、xx、xx、xx等地。就近就地实现转移的占50%以上,由于多数离家较近或就工务工,求职就业选择相对灵活。异地远途务工人数少,失岗返乡农民工无明显增多。根据我局春节前对全县企业空岗情况调查统计,全县大中小企业自报空岗3200个,目前我县尚未出现无岗就业的状况,虽然我局在节后组织了为期一周的招聘洽谈会和送岗位下乡活动,但仍有部分岗位无人应聘。因此,我县农民工就业未凸现压力。

一是因为失岗而返乡的农民工无明显增多,因此对就业岗位的需求没有显著的增加。绝大多数农民工虽春节回乡,但未失岗,节后继续上岗从业。

二是企业发展迅速,提供的就业岗位显著增加。全县新建企业、扩产项目增多,镇域企业、民营经济、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增加了一大批新的就业岗位,仅人力资源市场提供的就业岗位,今春就比去年同期多2100多个。

三是房地产业迅速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一方面,虽遇经济危机房地产业相对低迷,但已具规模尚在苏醒拓展的建筑市场为一大部分农民工提供了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县城及各镇(街道)建成的一大批商业经营房及门店投向社会,吸引了部分求职人员转向自主创业,并吸纳了许多求职人员就业。

四是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去年以来,我们认真实施《xx县失业预警机制》和《关于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的意见》,强化监察执法,企业用工进一步规范。同时,随着企业用人观念的转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部分大中企业积极保障职工利益,虽然出现阶段生产减停,但能给职工发放生活费,有的实行干一休一等方式轮休,立足长远,规避困难时期的裁员,为职工保留了就业岗位。

四、下步重点解决的问题

农民工调研报告 篇3

一、河北省农民工文化生活基本状况

目前河北省境内农民工总数约为1300万人,其中本省农民工1000万人左右,占总数的77%,来自外省的农民工300万人,占总数的23%。农民工以男性居多,占总数的78.7%。农民工的年龄结构情况为:17至30岁的占50.8%,31至40岁的占29.2%,41至50岁的占12.7%,51岁以上的占7.3%。农民工文化程度以初中、高中(包括中专及中技)为主,其中初中文化的占64.1%,高中文化的占22.2%,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5%,大专及以上的占4.2%。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企业,大多从事苦、脏、累、险、重而技术含量较低的职业或工种。从行业分布上来看,农民工集中在建筑、矿山、机械制造、餐饮、纺织等行业,其中建筑业占农民工总数的25.2%,矿山采掘业占18.5%,机械制造业占15.7%,餐饮业占6.3%,纺织业占5.5%,其他行业占28.8%,所在企业的性质大多是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

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十分枯燥,他们工余时间只能以打扑克、聊天、睡觉和看街景打发闲暇时光,靠和工友、老乡喝酒、逛大街来排遣内心的寂寞。当前农民工所在企业和所在地方政府、城市社区给农民工提供的免费或优惠的文化设施、文化服务项目太少,农民工文化生活在客观现实中的选择空间极小,在他们力所能及范围内,除了一少部分人能偶尔看电视、看书、看报以外,其他大部分人没有任何文化生活可言。总之,农民工文化生活供给的严重匮乏,使农民工成为城市中的文化“孤岛”。在对一些建筑工地实地调研时,农民工反映看不到书报和电视,基本没有文化活动,工闲时就和工友们坐在一块儿聊天,话题多是些马路新闻和各种黄段子,他们感到生活压抑、精神空虚。据调查90%的农民工一年最多只有一次有组织的文化生活,65%以上的农民工对业余文化生活不满意。

二、我省开展为农民工文化服务的情况

近年来,我们把农民工文化工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积极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印发文件提出了要求。2009年河北省文化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服务的通知》,要求各级文化部门和文化单位要贴近农民工、研究农民工,把做好农民工文化服务纳入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引导和激励文艺工作者和文化团体深入农民工生活,组织创作和生产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开展适合农民工的文化活动。

三是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每年举办的彩色周末和假日文化工程从5月1日启动,至10月底闭幕,历时半年,丰富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此外,还开展了送文艺节目到工地活动。省心连心艺术团结合“太行情老区行”文艺巡演活动,深入全省各地,为农民工送去了创排剧目《燕赵春潮》,既得到了主办单位的认可,也赢得了农民工兄弟的热烈欢迎。省群艺馆组织演出队到石家庄军创园建筑工地举办《农民工是我们的亲兄弟》文艺联欢演出;在南水北调工地举办《城市因你而美丽》大型文艺联合演出;到邢台显德汪煤矿举办《“庆十一”矿工心中的歌》文艺联欢晚会,在省医院病房楼建筑工地和农民工歌手共同表演了《咱们工人有力量》等精彩的文艺节目。每年为农民工赠送各类文学、演唱等方面的书刊6000多册。沧州市组织了2个文艺演出小分队,定期深入工厂、工地为农民工演出,每年“五•一”、国庆前后都组织10场规模较大的农民工专场演出。承德市举办了“畅达杯”农民工文化艺术节,艺术节期间举办农民工书法、美术、摄影展,农民工手工艺展示和文艺演出。每年组织的全市歌手大赛,都由农民工选手参加。衡水市将送戏、送电影下乡、进社区活动延伸到城市建设工地,纳入市区“双送”工作计划,定期到工地为农民工慰问演出。

四是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开展各种农民工培训工作。省共享中心及各级支中心充分利用文化共享工程丰富的信息资源为受经济危机影响而失业、返乡的农民工提供服务,为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创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2008年以来共举办农民工培训班10期,举办戏曲、杂技、剪纸等文化活动106场。2009、2010连续两年依托共享工程平台培训农民工10000余人。共享工程保定支中心从2008年开始,连续三年培训了3000农民工,为4700名农民工免费办理了上网卡,农民工可利用业余时间,到共享中心自由享受网络资源。

五是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净化农民工社会文化环境。先后组织了音像市场阳光行动、反盗版百日行动等多项集中整治活动,杜绝和制止文化非法经营活动侵扰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还组织人员深入工地向农民工宣传非法音像制品的危害和鉴别常识,提高了农民工识别、判断和自觉抵制不健康文化产品的能力。

六是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用工单位自身文化建设。省图书馆在该馆改扩建工程工地与工程承建方省二建共同开展“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建设文明工地”的共建活动,共同把关爱农民工行动落到实处,专门为农民工建起了自己的文化家园――“工人之家”综合阅览室。阅览室里配备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学、权益保护、实用技术、建筑技术等诸方面的2000余册图书和50余种休闲类期刊报纸。图书定期更换,新刊新报每日上架。为适应工人的作息时间,“工人之家”综合阅览室每天晚上开放,免费借阅。邯郸市图书馆在农民工聚居的邯郸县兼庄乡汉霸庄村、兼庄乡南程庄村、河沙镇帮助建立了三个农民工图书室,送去了320册图书,内容涉及文学、法律、历史、生活百科等方面。并对图书室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派人定期到这三个图书室进行业务辅导。承德市命名农民工文化活动示范单位6个:金龙建材家居城、大清花饺子馆、新乾隆饺子馆、天宝假日、华峰房地产开发公司、兴盛房地产开发公司。

三、农民工文化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虽然近些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各级文化部门和文化单位把为农民工服务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些的成效。但从农民工总体的文化需求来看,从整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实现城乡全覆盖的目标来看,农民工文化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民工文化娱乐设施设备还非常少,特别是用工单位普遍不重视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80%以上的企业除了给农民工提供劳动场所外,没有为职工提供哪怕只是简单的业余文化生活设施。二是农民工文化活动的范围较小。农民工的社会活动面普遍都很小,大多数人活动区域是工地与住处两点一线。因此他们的社会接触面相对较小,这让他们的文化活动范围很受影响。三是社会为农民工提供的有效文化产品不足。一方面城市里的先进文化设施和高雅艺术,不太适应农民工口味;另一方面,适合农民工需求的文化产品价格超出农民工经济承受的范围。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

1.从政策上保障农民工参加业余文化生活的资金和时间。研究制定出台保障农民工参与城市文化建设的法律规范和有关政策,既要保障农民工有参加文化活动的条件,也要支持农民工成为城市文化的建设者。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减轻劳动强度和增加闲暇时间,使农民工在收入上有一定的资金用于文化消费,在时间上有一定的空闲参与文化活动,在体能上有一定的精力参加文化活动。

2.从文化设施上为农民工参加业余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在博物馆、图书馆等基本的文化基础设施中,专门开辟适合农民工参观、阅览、参与的新领地,为农民工参加适合自身特点的文化活动提供方便;加强社区对农民工的承载功能,为农民工提供阅读图书、报刊的场所,吸收农民工成为社区一员,参加社区举办的各种文化活动。尤其要用政策手段强制用工单位建设必要的文化设施,为农民工提供服务。

农民工调查报告范文 篇4

一、2019年农民工转移就业情况

2019年,全县共输转农民工4.6万人,占全县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6.2万人的74%,其中有组织输出3.5万人,组织输转率76%;实现劳务收入9.94亿元。

从就业地域看,2019年省外输转农民工0.61万人,主要分布在新疆、内蒙、青海、宁夏和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省内输转4.02万,其中就近就地转移3.06万,市外省内转移就业0.96万,主要分布在武威、兰州、张掖等地。从劳务输转方式看,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劳务输转从自发无序的流动,逐步开始向有组织、上规模、有序化、市场化的输转方式转变。有组织输出和县内就地就近转移的劳务输转人员比例开始增长。据调查,近三年,有组织输出人数为2017年2.4万人,2018年2.6万人,2019年3.5万人。从输转行业看,输出人员主要从事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为主,以泥瓦工、操作工、缝纫工、服务员、保安、保姆、司机等职业为主。调查数据显示,建筑业占22.13%,服务业占23.37%,制造业占13.92%,建材业占6.18%,采掘业6.09%,其他占28.32%。在就业时间上看,2019年,在外就业时间在6个月以下的占48.11%(务工兼务农),就业6—12个月的占34.24%,一年以上的占17.64%(含整户外出务工者)。

三、当前农民工就业情况分析

今年,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对我县农民工就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大部分企业复工复产推迟,城市管制、公共交通尚未完全恢复,农民工对外出务工存在一定的心理恐慌,使得大部分农民工滞留在家,难以正常外出务工。

为了统筹推进疫情科学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及后续我县农民工返岗就业和劳务输转工作,县人社局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返岗就业。一是全面摸清掌握全县外出务工劳动力情况,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研究新形势下劳务输转的有关政策,坚持防疫为前提、组织化输转为途径的原则,有组织地做好农民工劳务输转和就业扶贫工作。2020年截止目前,全县输转劳动力4616人,其中省内3739人,省外877人。二是围绕全县各类企业复工开工,积极挖掘全县就业岗位,积极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线上“春风行动”。截至目前收集储备的用工信息数量共109家企业,提供岗位9218个(其中,省内61家企业,提供岗位2956个;省外48家企业,提供岗位6262个),开展县上“春风行动”场次1次,共用工企业49家,提供就业岗位4878个。三是认真研判疫情影响下农民工返岗复工形势,深入做好返岗复工情况摸排,积极服务农民工安全返岗、有序复工、稳妥就业。截至目前返岗就业人数1404人,其中省内640人,省外764人(其中点对点服务组织农民工赴江苏返岗就业35人),4家扶贫车间复工复产,返岗就业47人。四是做好疫情期间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与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衔接,加强与人力资源市场就业需求信息对接,鼓励企业依托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开展网络招聘,提高劳动者培训后的就业质量。五是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密切关注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后续影响,确保就业大局稳定和人才有序流动配置。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农民工就业需求期望值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增强,就业愿望也有所提高,加上就业观念尚未根本转变,整体技能水平偏低,与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有较大的差距,导致出现“就业难,招工难”的现象。二是市场化运作水平低。市场载体发育不健全,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尚处在孕育、萌芽和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市场化运作中还不能真正发挥主体作用,致使劳动力资源和市场不能做到有效对接和合利配置。三是农民工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农民工普遍文化较低,缺乏一技之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外出务工技能较弱。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摸清务工信息,全面掌握输转动态。建立完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对全县农村劳动力输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以农民工群体,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零转移就业家庭为重点,紧盯春季集中求职、集中用工的重点时段,通过入户、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逐村逐户逐人了解掌握农民工就业情况,摸清务工人员基本信息、技能状况、就业需求、往年务工地点及企业、务工地疫情和务工企业复工等情况,全面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并登记造册,做到输转人员情况底数清、台账明。对已有就业企业和岗位的农民工做好各项返岗服务,对没有就业岗位正在求职的农民工及时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确保实现转移就业“有岗复、有工做、稳增收”的目标。

(二)进一步收集用工信息,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一是加强与劳务输入地有效对接,密切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及时了解主要输入地疫情变化、交通状况、企业复工复产的最新情况,准确掌握主要输入地企业用工岗位、复工时间等用工信息,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村委广播等宣传手段至农村劳动力手中,促进他们实现就业、稳定就业。二是积极开发金川公司、河西堡化工园区及县内土地流转大户等企业的就业岗位,加强与发改、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对接联系,深入掌握县内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用工需求,鼓励企业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不断加大就近就地输转力度。三是积极推进现有扶贫车间尽快开工复工,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充分利用扶贫车间建设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到永昌县建立扶贫车间,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

(三)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组织化输转程度。一是尽快启用和规范劳务市场。采取以“政府引导服务、中介机构参与、市场主导运作”的模式管理运行劳务市场,建立完善覆盖全县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完善市场信息制度,为求职招聘提供服务,努力形成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个人自主择业的就业新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二是大力开展线上就业服务。面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暂不集中开展各类现场招聘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部改为线上就业服务,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线上“春风行动”。进一步提高“永昌县劳务信息平台”的推广率、使用率,为用工企业和劳动者搭建规范、有序的网络服务平台,实现点对点信息推送,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三是积极探索劳务转移就业新路子,发展劳务公司+培训基地(学校)+企业的劳务输出模式,不断拓宽组织化输转渠道。依托现有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劳务输转,对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在劳务信息、组织人员输转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进一步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务工者就业技能。坚持培训输转一体化,把技能培训贯穿输转过程中,做好技能储备,确保输得出、稳得住。着力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对已联系好用工单位的务工人员,根据岗位需求,组织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协调用工单位开展岗技提升培训。对还未联系到用工单位的务工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就业意愿,组织开展定向式、订单式精准培训。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采取以工代训、农民夜校等方式,实行弹性学制,为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各种形式的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素质。

农民工调查报告范文 篇5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进城农民工的数量将近2亿,有多达1400万的随迁子女,然而,由于受到国家政策、社会现状、农民工家庭的自身因素等的制约,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令人堪忧。这不仅影响到农民工子女自身的身心发展和未来,而且亦影响到教育公平的实现,也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趋势相背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这个庞大群体的受教育权,成为人们关注的现实难题。针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在现有数据的基础上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结果报告如下: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1.教育机会不公平,异地入学困难。由于我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子女,尽管国家多次出台相关政策但是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仍不能有效的解决,城市中的公办中小学仍以各种理由拒收农民工子女。

2.教育资源有限,教学质量堪忧。尽管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要求公办学校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但是由于名额限制,费用较高等原因大部分农民工为其子女选择学费低廉,对籍、户口要求不严的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和普通的公立学校相比,子弟学校大多受办学经费的限制,办学条件较差,校园设备设施简陋,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方式、方法落后,教师专业化和经验略显不足,教学质量普遍不高,严重影响了学龄儿童的义务教育水平。

4.缺乏交流,心理问题日益严重。由于生活方式、心理感知、话语体系等方面的城乡差别,使农民工子女极易受到城市孩子的排斥,同时他们缺乏跟父母、老师、同学之间的交流很容易产生孤独、封闭、心理不平衡、戒备心较强、人际关系紧张等心理问题;此外,由于其父母的工作流动性大,导致他们经常缺课,因此大多成绩不理想,使他们普遍感到自卑、自闭、对自我的评价偏低。

二、 建议

教育是民生之基。未来的经济发展水平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现阶段对教育的投资上,教育是支撑未来发展的保障。如果不能保证农民工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未来必将产生大批低技能劳动者,将影响社会的和谐及制约经济的发展。

1.建立完善的教育法制体系。国家应从法律的角度,尽快明确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明确规定他们的平等教育权。使各级政府、教育等机构在处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时,可以有法可依;农民工家庭和子女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也可以有明确的法律凭证。

2.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加大对子弟学校的投资力度,为农民工子女提供良好的公共教育环境。

农民工调查报告范文 篇6

调查对象:农民工的生存现状

调查方式:走访、交谈、查看新闻,报纸、网上调查

调查地点:重庆市綦江县三角镇乐生坪村农民工老家

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建筑工地农民工居住现

目前,已有大量农民工城市,他们干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最脏、最重、最险的活,他们为社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他们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权益在很多地方任然让人堪忧,他们的生活现状牵动大多数人的心。现在将此次实践活动调查的结果报道如下:

一.大量农民积极入城

据收集到的数据显示,广东省东莞市被喻为“民工城市”,全市人口近154万,而外来人口就高达458万,其实实际外来务工人员已超过600万。大多数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主要是为了增加收入,其次是增长见识,提高技能等。据走访綦江县三角镇乐生坪村农民工老家后统计,整个村已有七成青年人到沿海一带务工经商,其原因大多是:乐生坪村地处山区,经济条件较差,仅仅靠务农的收入十分微薄,子女上学费用昂贵,农用费用支出大,很难支撑家里的所有开支。再加上农村事务繁琐,大多是体力活,家中除了靠卖粮食获取大部分收入外就是饲养家禽,获得经济收入的途径很少,所以多数人选择放弃务农,进入城市。这样一来家里只剩下年老体迈的人,目前已有八成土地荒芜。

二.农民工收入问题

据国家统计局八月启动的调查数据显示,尽管国家对农民减少了各项收费,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大多农民依旧选取外出务工经商,生活状况依然十分辛苦。据了解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的平均收入为1000元,一半以上的农民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只有一成超过1500元,男性农民工收入为1070元,女性农民工收入为780元,农民工收入普遍没有城市居民高,他们从事的多是技术含量低,工资水平低的职业,他们的收入水平没有随我国经济的发展而明显提高,究其原因:①自身素质和能力使其大多在报酬较低的产业部门就业,如制造业,居民服务业,建筑业等所需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农民工受技术限制,工资水平偏低。②社会不太健全的制度使得农民工就业受到不公平待遇,从而阻碍个工资水平的提高。

三.农民工权益问题

农民工工作时间普遍较长:进城农民工平均工作6.3天,平均每天工作9小时,47%的每周工作7天。究其原因主要是某些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益,而工人也为了挣更多钱主动拖长工作时间。

他们工作之余的主要娱乐方式仅为看电视,睡觉等,几乎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然而农民工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和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农民工的文化权益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政府应该积极营造一个适合农民工消费的文化娱乐环境。

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全国农民工的报酬总体上大有改善,但是少数企业任然存在克扣或拖欠报酬的现象,近四成农民工未和企业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有一半农民工拿不到加班补贴,57%得不到工伤补偿,80%的不能带薪休假,90%没有享受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80%的女农民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12%的农民工不清楚,不能依法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有些农民工只要有活干,有钱挣就行了,签不签合同在他们看来关系不大,非常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全国政协委员吕传赞和一批专家提出,要解决农民工屡遭侵权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他们建议:①加快劳动保障立法步伐。由于《劳动法》的规定比较宏观,对涉及保护职工收入所得、社会保障、人身保护方面的规定不够具体和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这给劳动执行部门的执法活动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压力,使《劳动法》的很多规定难以落到实处。②建立欠薪保障制度,推行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申报制度。这项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合法工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有很重要的作用。③充分发挥各项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各项工会在组织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要进一步加对修改后的《劳动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发挥各线工会作用。

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多提供及时准确的务工信息,多提供务工岗位,减少农民工外出务工盲目性,使其外出更容易找到活干,并开办一些技能培训班,让农民工接受正规专业的培训,拓宽就业门路,

在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方面①农民工自谋职业中被各种税收和费用所困,如工商税、体验税、健康证及卫生许可费用等,这些相关费用农民工都希望能有所减免②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很受农民工关注,农民工愿意积极参保,但是属地原则制约了该项保险的落实。例如:农民工外务工经商,错☆☆过了参保时间或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又无法到属地指定参保医院就医,处在两地为难的境地。农民工生病大多能撑则撑,实在不行才去买药,2/3不上正规医院看病。其原因有:①正规医院费用太高。②他们没有习惯上正规医院就医。③没有钱,为了节约。

部分人认为:要改变农民工弱势地位,改善其生存环境,最根本是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城乡户籍限制,让农民工与城市人享受一样的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待遇。

四.农民工的居住问题

大量农民工进城,住房问题成了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大多数农民工居住在简陋的宿舍里,30℅在集体宿舍里,21℅的农民工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房间里,8%在工作地点,7%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13%在城市里没有住处。只能往返在城郊之间。

炎炎夏日,当我们走进建筑工地的临时工棚,想了解建筑工地工人的居住环境时,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室内温度甚至超过外面的温度。工人介绍说:“由于工棚用简易的材料临时搭建起来的,隔热性很差,又不通风,所以经过长时间的暴晒以后,室内温度往往比室外还要高,他们的降温设施除了电扇就是室内洒水,一位20多岁的湖北农民工告诉我们:有时热得不行晚上就只能铺上席子睡在露天,只是蚊虫太厉害,让他们受不了,但总比中暑强。〃不仅他们居住条件差,大多数农民工为省钱都选择自己烧菜,一烧就是几顿,有的甚至还摆到第二天再吃,没有冰箱,剩菜饭都不舍倒掉,在高温条件下极易变质,甚至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此外,为省钱,图方便,喝生水,私拉电线,板房明火烧菜,也是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的安全隐患,除了电灯,电风扇,电磁炉,电水壶,充电器的电线拉得到处都是而且乱七八糟,很容易引起用电故障,甚至引起火灾。同时用电器明火烧菜也让我们心惊肉跳。由于板房低矮,又是木制结构,人员十分密集,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当问起为何不去集体食堂或外面的餐馆时,他们表示:当然愿意。只是外面太贵,长期下来消耗不起,只能自己“开火”,更方便,节省些。实地调查和面对面访问:近40%的农民工长期在工棚或集体宿舍,这些地方既狭窄又拥挤,室内东西又脏又乱,除了日常生活用品外,没有其他娱乐用品。近年来由于城区拓展、改造,市区一般楼房的租金逐年升高,再加上其他水、电、暖气费用,成本就更是升高了,所以大多农民工都住在城乡结合处,有的几家或全家住在20—30㎡的房间里,生活空间狭小,环境极差,交通不便,安全没有保障。

既然工地居住条件如此艰苦,再加上他们长期在外务工,为何不由乡里人转变为城里人呢?据深入调查,要实现这种转变有两大必不可少的条件:①在城市里有稳定的职业和工作。②在城市里有固定的住所。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正在城里务工的亿万农民工都希望实现这种转变,然而实现这种转变并不容易。众所周知。,由于户籍、岗位和技能等制约,进城农民从事的多是最脏、最重、最险、最累的活,劳动条件差,劳动时间长,劳动报酬低,解决住房问题比城里人更加困难。我们可以看见农民工条件的恶劣既有他们经济收入低的原因,也有相当多政策不到位和资金不足的政府力不从心的原因。因而,农民工居住问题只能靠市场手段:靠租房或购房来解决。

五.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

据了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问题也是一个很让他们头疼的问题。在走访乐生坪村的过程中还发现:有四成农民家庭的孩子成为留守儿童,他们在乡村小学上学,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家里老人缺乏科学知识,缺乏法律知识以及教育现代孩子的正确方法,这对孩子们的成长都非常不利,很多留守儿童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不能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有部分人甚至走上犯法的道路。然而被接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上学一年需缴纳学费近2300元,占家庭总收入的20%还多,另外许多孩子上学需缴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据报纸新闻资料报道:5000名随行的农民工子女有2500名缴纳借读费,赞助费,每人平均交1230元,这笔支出对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笔很大的负担。

农民工调研报告 篇7

为什么农民工工资是年年清年年欠的现状没有从根本上转变,甚至有愈清愈多,越清越难呢?就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民工拖欠工资调研报告,仅供参考。

农民工拖欠工资调研报告一: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第一季度我们按省厅统一部署对全市范围内使用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服装等行业工资拖欠情况进行了调查。主要利用开展专项检查的契机采取随机抽查、发放调查表等方法,共抽查了1069家企业,涉及职工总数5.4万人,其中农民工1.2万人。调查结果表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餐饮服务、服装行业中虽然存在,但情况不严重,但在建筑行业拖欠工资现象比较严重。

一、农民工拖欠工资基本情况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我市(含四县)打工的农民工大约20万人,其主要分布在建筑业、餐饮业、轻纺行业等。据不完全统计,建筑行业使用农民工约15万人,约占全市使用农民工的四分之三。经我们调查统计,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户数974个,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数为1.1万人,分别占抽查企业户数和人数的91%和20%,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420.8万元,人均拖欠工资385.55元。

(一)拖欠工资的单位以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为主。在拖欠工资企业中,国有及集体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60%;股份制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10%;其他类型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30%。

(二)拖欠工资的企业以建筑行业为主。从抽查结果看,欠薪现象在建筑行业最为严重,拖欠农民工数为9000余人,拖欠总额316.8万元,分别占抽查拖欠总数的75%和82%。

(三)企业拖欠工资时间较长,数额较大。从抽查结果看,拖欠时间平均一个月以上,有的长达1年,其中有的被拖欠达3年以上。

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也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主观或客观等原因,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企业停产、半停产,发生亏损,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职工支付工资的义务,确实没有能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这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二)在工程建设方面,由于部分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立项、开工,造成项目建设资金先天不足,导致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而导致总包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价款,从而造成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

(三)少数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将承建工程非法转包或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包工头)施工,造成民工工资发放无保障,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行为时有发生。这类用工也是造成的拖欠职工工资的原因之一。个别包工头钻法律空子,不予民工签定劳动合同,随意克扣、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投诉时缺乏法律依据。另外,不按月发工资也是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原因之一。

(四)监察机构人员不足,影响了监察工作开展。目前我市有专职监察员45人(经省培训发证),其中有部分专职监察员还从事其它工作。由于监察机构人员不足,监察案件逐年递增,迫使监察人员长年处于疲于应对状态,严重影响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五)职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在劳动关系主体中,劳资双方是平等的参与者,但实际上劳动者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数职工不学法、不懂法,致使绝大部分劳动者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也不敢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从另一方面助长了一些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

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范建筑市场管理。非法分包是建筑市场用工形式混乱主要原因之一,也是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非法分包等行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建筑施工企业使用无资质劳务队或包工头。同时应把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情况与市场信用等级评定、资质年检和升级、评先创优挂钩,对有不良欠资记录的单位坚决降级其资质处理,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证等进行限制。

另外,我市目前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有效解决了农民工追讨欠薪过程中遇到的举证难问题。制度实行三个月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民工中有部分人能拿出《劳动计酬手册》举证,希望有关部门加快该项制度的实施。

(二)健全劳动关系调整制度,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有些企业用人行为不规范,用工不签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无凭无据,这就为一些企业提供了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可乘之机。因此,要堵塞漏洞,就应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工资支付、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的有关条款。这样才能为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提供书面依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及时解决。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工资是劳动者维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来源,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一经发现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不仅要求企业依法补发,还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并进行经济处罚。只有让经营者感到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不仅不会有利可图,而且会得不偿失时,用人单位才有可能自觉地遵守《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主动地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重点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和维权的自觉性。要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农民工的维权信心。媒体应多向其宣传维权知识、方法、程序,加强劳动法的宣传等,使其人人皆知。农民工对企业拖欠行为要及时投诉、举报;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好的典型及时曝光和宣传,增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五)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面对日益增加的拖欠工资事件,如何由被动应付变为主动预防。由滞后的政府干预转变为规范的企业守法行为。从长远看,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去年,我市已在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行业实行欠薪保证金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欠薪保证金无法使用,没有发挥出应作用。政府部门应结合本地特点,制定便于操作的有关法规政策,在所有企业或建筑等部分行业尽快建立欠薪保障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农民工拖欠工资调研报告二:

一、 前言部分

近些年来,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随意克扣、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十分突出。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杜绝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生与蔓延,同时也为了保证社会的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中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亟待解决。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调查人:朱龙生 调查时间:__年4月

调查地点:铜陵县钟鸣镇所属企业 调查方法:走访企业、镇社保所、部分职工

二、事实部分

我国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就目前统计,钟鸣镇管辖内的企业176家,规模以上企业8家,劳工总人数5380人。据统计,__年长顺服饰、金盛服饰等企业欠薪事件,追讨回农民工工资23万余元,宝莉菲服饰已通过信访,铜陵县法院已向市法院申请执行,执行金额5万余元。从统计上看,拖欠工资问题越演越烈,主要原因是因为劳工和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追要工资方面比较困难。

三、分析部分

(一) 拖欠劳工工资的原因分析

1.立法方面存在缺漏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够配套和完善, 缺乏法律保驾护航, 是拖欠工资问题难以根除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

第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的职权规定得过于灵活,不利于严格执法,不能有效制裁、扼制用人单位的拖欠工资行为。

第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形成劳动关系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未作行之有效的规定,不利于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也不利于农民工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举证,反倒容易助长用人单位的欠薪行为。

2.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方面存在不足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执法监察不严,有隙可乘,是部分用人单位屡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原因。其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熟视无睹,不能及时责令其改正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劳动行政执法中对国家有关规定大打折扣。

3. 工会方面尚不完善

从诞生之日起,工会一直在为提高工人工资和改善劳动条件而不懈奋斗,是代表和维护工人利益的特殊社会组织。虽然 《工会法》 逐渐臻于完备,但实际生活中,工会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仍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

第一,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严重制约着 工会职能的发挥。 第二,个别工会受用人单位影响太大,根本无法担负为农民工维护的责任。因此, 工会在经济上对用人单位的依赖性较大,也易沦为企业行政的附庸。

第三,由于工会既有错误认识的存在以及宣传组织力度不够,致使农民工入会积极性不高。

4. 用人单位自身的急功近利

企业用人单位劳动法律意识淡薄,不能正确处理企业利润与劳动工资之间的合理分配关系,总想通过拖欠工资以降低生产成本,进而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并控制员工流动。“当违法成本低于违法者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时,违法者肯定会选择后者” 。

5. 农民工自身的弱点

农民工处在弱势地位,法律意识淡漠,依法维权意识差。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不知订立劳动合同。而在工资被企业拖欠时,不知道或不敢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审判机关申诉、起诉,及时主张自己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二) 解决思路及对策

为有效地防范、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现象的发生和继续蔓延,必须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民心安定的重要任务。针对前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成因,结合学术成果和实践经验,笔者提出以下几项具体应对方案:

1. 完善劳动立法,加大处罚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首先应从立法入手,建立完善配套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体系,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改变以往立法中存在的 “有规定,没处罚,有职责,无手段” 的漏洞。具体来说,有以下解决手段:

(1)加快建立起完备的劳动法律体系, 尽早出台专门调整劳动报 酬关系的法律,如 《工资法》、《农民工权益保护法》、《社会保障法》等,并及时修改《劳动法》和相应法律法规,吸收目前地方立法中的成功经验,使我国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趋于统一,构成一个完善的立法体系,从而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全方位的保护。

(2)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者的惩治力度,在刑法中可以增设侵占工资罪,将恶意欠薪行为规定为犯罪,给予有力打击,使恶意欠薪者付出得不偿失的代价,从而不敢再侵吞农民工的血汗钱,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4)全面规范各类企业,尤其是私营、外资、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包工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管理,以立法形式,强调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强调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劳动审检,如年审、季审,对用人单位未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2.加强劳动行政执法工作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劳动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重点,提高地方劳动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意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预防和认真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具体而言,一是建立和加强用人单位劳动年审和劳动规章备案制度,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等情况作为劳动年审的重点内容, 逐步建立并推广“劳动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将长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录入系统,向社会曝光。二是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监控制度。对经常拖欠工资的企业要进行备案,列入“黑名单”,限制其银行贷款、工程投标等行为资格。

3.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建立合作自助组织。各级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加大对农民工的宣传和培训,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加强劳动合同观念,培养维权意识,鼓励其在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主动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或司法机构寻求权益的法律救济。

4.改革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完全脱离行政机关, 建立类似于仲裁机构的劳动仲裁机关,并用类似于仲裁法的法律法规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保证其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应当建立或裁或审、裁审分轨的争议处理机制,以解决劳动争议处理耗时耗力,不利于劳动者维权的问题。在此种制度下,农民工可以申请仲裁, 可以直接起诉,也避免了因劳动仲裁机构久拖不决, 导致仲裁期限延误的情况。

总而言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努力。 完善劳动立法,强调行政执法,发挥工会作用,强化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双方法律意识,改革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努力消灭拖欠工资问题所滋生的 “土壤”,还农民一片晴朗的天空。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拖欠工资问题将不再成为农民工的烦恼和政府的困扰。

农民工拖欠工资调研报告三: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国家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并出台各项措施规范且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年来此类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存在。今年以来由于受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我旗各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频繁发生,主要集中在建筑和酒店餐饮行业,且解决的难度较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城市建设的推进和城市经济的繁荣,甚至,有的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可能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激化矛盾、扩大纠纷,容易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甚至导致恶性案件,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全面、系统地掌握我旗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具体情况,更好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针对我旗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掌握此类问题的基本现状入手,分析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原因,从而提出通过各种途径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若干思考,以更好地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一、我旗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现状

举报投诉案件居高不下,劳动关系错综复杂。__年以来,我旗劳动监察大队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5件,涉及农民工1281人次,追还拖欠工资2610多万元。其中群体性来访案件逐渐攀升,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尤其以江苏、四川、陕西、宁夏以及东三省劳动者居多,而且劳动关系错综复杂,建筑领域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包工头及挂靠现象非常普遍。劳务分包企业注册资金低下,抗风险能力较差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普遍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保险,出现劳资纠纷后劳动者掌握依据不足,劳动监察大队协调解决难度较大。

二、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执行的不完善。目前我旗尚未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按照制度在建筑施工企业预存保证金后方可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各苏木镇、工业园区的大量建设项目并未预存保证金,预存保证金的建设项目较少,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集中在未预存保证金和无建筑审批手续的项目。

(二)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一是建设项目垫资现象普遍。房地产开发项目多为施工企业垫资建设,开发商按进度给建筑方付款,建筑方再按进度给劳务公司付款,劳务公司再把钱给包工头,包工头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由于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及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较大,导致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继而引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有所增加。二是建设工程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等现象。由于建设项目层层转包、分包,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最下游的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建筑领域挂靠联营现象普遍,部分不具备建设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使用大企业资质承揽工程,一旦发生问题必然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三)劳务公司注册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农民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由过去的散兵游勇成为实行公司化管理的员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但目前劳务公司大多注册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一旦发生上游企业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根本没有能力垫付农民工工资,目前我旗工商登记注册的劳务公司有35家,大部分注册资金较少,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极为普遍。另外,部分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时未充分考虑人工成本的上涨因素,出现劳动力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时,公司无力支付人工工资,便会出现公司负责人携款逃逸或工人工资被拖欠的问题;还有部分企业负责人在此情况下,煽动工人情绪,借讨薪之名讨要或要求追加工程款,形成恶意讨薪。

(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责任主体不明确。按照现行法律,农民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发生工资拖欠时应该是劳务公司的责任,但追根溯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是由于建筑企业拖欠工程款或工程款结算纠纷造成的,劳务公司在工程款被拖欠时必然会拖欠农民工工资,因此责任主体很难界定。而且作为拖欠工程款的上游企业与劳务公司之间是经济合同关系,不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劳动监察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往往缺乏依据,这也是造成“讨薪难”的重要原因。

(五)劳动监察人员力量薄弱、执法手段单一。目前,我旗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个,人员10名,承担着对全旗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劳动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远远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难以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有效监管,同时劳动监察执法缺乏强制手段,遇到拒不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最终必须通过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移交公安机关,难以对农民工的权益做好有效保护。

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

(一)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是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治本之措,今后我旗将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防范制约机制。一是严格新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立项、不办理项目审批;对于施工企业过度垫资而引发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连带责任。二是施工企业原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解决的,一律严禁参与新建工程的招投标;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程,问题未解决前一律不予办理验收备案手续。三是对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施工企业,给予其限制承接新项目、停业整顿直至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并计入企业信用档案,降低其信用度。

(三)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监管,规范用工行为。要研究制订具有较强操作性和约束力的劳务企业管理制度,明确劳务企业市场准入条件,按注册资金的大小、信誉度的高低对劳务公司设臵不同的等级,按等级承揽相应的工程量,以增强劳务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还可引导、扶持有实力的施工企业自己设立劳务公司,避免劳资纠纷。要规范劳务合同签订及监督要求、工人工资支付方式、解决拖欠工人工资方式或途径等,对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吊销其相关资质。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制宣传,从帮助农民工树立基本的法律意识入手,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是一项必须长抓不懈的工作。一方面,要通过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诉讼知识,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他们变被动为主动,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制宣传督促用工单位自觉规范自己的用工行为,防止主观上出现偏差,这也有利于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发生,有利于从根本上维护广大农民工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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