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扫黑除恶工作措施【通用6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xx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xx市xx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一、高度重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把握主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xx分局、xx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四、强化亮点,全力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不少地方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这是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应自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去认识,去践行。这绝非一般意义上的专项行动,而是事关兴衰治乱的战略之举。“扫黑除恶”与“扫黑除恶”虽一字之差,但就其深度、广度、力度则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像“大扫除”一样,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露头即打,打早打小,同时,通过“两个结合”,达到标本兼治,边扫边治边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政法委牵头,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整合资源,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建立长效机制,要把扫除黑恶势力与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结合起来,与反腐败、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充当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保护伞”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对管理监督宽松软、执行纪律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完善违法违纪案件集中通报、公开曝光制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x乡紧密结合乡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科学统筹安排,采取得力措施,迅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工作总结如下:
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迄今为止,xx乡分阶段召开扫黑除恶动员会、推进会、加压会等多次会议,研究部署xx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汇总梳理扫黑除恶线索案件,推进扫黑除恶全领域覆盖,加压扫黑除恶态势,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久有序开展。
增强社会各阶层扫黑除恶积极性。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氛围。
联合乡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摸排方案,对“黑恶势力”线索全面摸排,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见底”。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监督黑恶势力,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做到标本兼治。在开展专项斗争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建设,提高对村委班子的学习培训教育力度,纪委加强对各行政村的村政事务监督,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剔除各式黑恶势力保护伞。
今后,xx乡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努力维护全乡社会治安稳定、百姓安居乐业发展环境。
当前,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奋斗目标下,黑恶势力的横行不仅阻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也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基本的保障,群众的幸福感无法获得提升,反腐败斗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效果更会大打折扣,我们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扣住了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又一突出问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也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我们要有雷厉风行的魄力,有“刨根问底”的钻劲,有敢于担当、敢于动真碰硬的实干精神,坚持“严打”、“常打”、“深挖”、“细扫”,久久为功,努力守护一方净土,给基层百姓长久的安宁。
积极做好扫黑除恶督导配合 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4月9日进驻贵州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扫黑除恶的开展是一场人民的战争,要打赢这场“战争”,只有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的相关政策和方针,认真做好扫黑除恶的工作。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不仅亲自决策、亲自部署,而且时刻挂在心上,不断加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指出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是我们搞好专项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自觉将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来推进,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果人民群众安全感没有保障、公平感缺失,就谈不上全面小康,自觉将其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来把握,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将工作落实到实处。
落实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等督导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聚焦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边督边改,共同推动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各部门的全力配合,同时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扫黑除恶督导工作也需要各机关部门做好督导配合。做好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条件保障等工作。将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到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12日,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振辉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四、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五、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