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开元公司实际情况,为了让员工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调节身心,以便更进一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制度。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年假的计算方法和时间最新3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注意:因为上班当天已经发过工资,所以在额外支付2倍的工资即可。
根据国务院带薪年休假条例: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
《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合并为“累计工作”时间。
《办法》此项规定明确了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不是根据对某个企业的贡献来确定的。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参照《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职工在当年度工作时间满10年或20年,年休假由5天变为10天或由10天变为15天的,则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满10年或20年时当年已过的日历天数÷365天)×职工应休的5天或10天年休假+(满10年或20年后当年剩余的日历天数÷365天)×职工应休的10天或15天年休假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案例1:
小A应届毕业生,2014年8月1日入职公司,2015年8月1日工作满一年,2015年可以休年假天数: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53÷365)*5≈2.1
可以休年假天数为2天,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案例2:
小B在愿单位工作了3年,今年9月1日跳槽到现在单位,那么小B今年在现在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22天。按规定,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那么今年小张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365)×5天≈1.67天。
可以休年假天数为1天,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没有四舍五入哦。
特例:如果小B在7月份从上一家公司离职,9月1号才入职本公司,可以不给予年假,工作中断超过一个月,没有达到连续工作一年的条件。
案例3:
小C在单位工作了9年多,,今年9月1日满十年,那么小B今年在现在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22天。按规定,他的年休假天数应分为两个部分计算,9月1日为5天,(243÷365)×5天≈3.3天,9月1日后为10天,(122÷365)×10天≈3.3天。
那么今年小张的年休假天数应为:3+3= 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