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整治方案(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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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整治方案 篇1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精神,从根本上提高我乡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美化全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着力打造一个绿色、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美好家园。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大力开展环境与卫生整治工作

1、当前主要工作

(1)治理辖区内的垃圾渣土,净化环境卫生。清理堆物堆料、垃圾、渣土,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2)治理白色污染。集中整治和日常维护相结合,确保乡域范围内主干道及周边无白色污染物。

(3)取缔占道经营、无照经营,治理建筑材料占道。取缔主干道周边的无照经营、占道经营,建筑材料不能堆放在主干道上。

(4)规范户外广告、标语等,清理非法广告、牛皮癣、摊点乱设乱摆和支棚搭架,规范设置摊点和支棚搭架。

(5)加强各村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

2、阶段性目标

(1)拆除私搭乱建,整修残墙断壁、破旧门脸。拆除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彻底清刷沿路两侧显著建筑物上的污垢、非法小广告。

(2)做好道路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确实整治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问题。

3、长期目标

切实加强对乡区域内环境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无占路经营、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无乱涂乱画等现象的发生。完善各村的垃圾分类机制,对重点地段的标志性建筑进行修复、完善,实现乡村干道周围的美化和净化。

(二)展开全乡区域内环境整治工作

1、当前主要工作

(1)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整理各村道,解决乱占村道的现象。清理房前屋后乱放的柴草、杂物、砖瓦等物品,腾出绿化用地,按时打扫庭院内的卫生,各村农户要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拆除各村侵占道的建筑,清理各村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等无用建筑。

(2)清洁厕所。采取多种形式和综合措施,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村委会、学校及供群众使用的公共厕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定期清理。

(3)治理垃圾。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清理各村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捡拾村道周边的白色污染;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有计划地建立户打包、村收集、乡运送的垃圾管理系统。禁止在河道、坑塘倾倒、堆放垃圾,保护地下水源。

2、阶段性目标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村环境管理和维护制度。调动全体村民参与村整治,自觉遵守环境管理制度,自觉维护环境,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3、长期目标

(1)干净。从村外到村内,从道路到庭院,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卫生死角等现象。

(2)整洁。村内无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无残墙断壁,街道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

(3)路畅。入村主干道、平整、畅通,无坑洼、无积水、雨天不淤泥,便于群众出行和车辆出入。

(4)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的管理系统。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步骤

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采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由乡环境整治办牵头,负责统筹规划、总体协调,乡属各部门和各村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全面部署阶段:1月8日至3月20日

各村制订治理方案,全面部署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综合治理阶段:3月20日至10月20日

按照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及各村开展整治工作并进行考核验收。

3、完善提高阶段:10月21日至12月30日

乡环境整治办公室根据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完善整治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二)城乡环境治理方法

1、市场整治,整顿场镇内的停车秩序,禁止场镇内胡乱停放车辆,禁止在交通要道摆摊设点,私建违章物。对违章建筑责成其限期拆除、占道经营摊位迁至规定地点内。

2、园林绿化,制定绿化工作细则,督促各村做好绿化工作。配合环境整治工作做好主干道两侧、村道和整治清理区的绿化。组织绿化工程、墙壁房屋粉刷工程和绿化植物的调配。检查绿化工作情况,保证绿化植物的成活率。

3、综合执法,对主干道两侧私搭乱建、违章建筑进行登记造册,确定重点,制定拆除计划。对村级主要街道的侵街占道现象进行巡察,协调有关部门抓紧解决。协调指挥违章拆除工作和及时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保障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4、环境卫生清扫,确保场镇内、乡村主要干道、绿化地、无垃圾废弃物,路面无积存垃圾堆,无散丢果皮纸屑,无建筑垃圾。管理堆放点的生活垃圾,保持垃圾箱周围清洁,并及时清运。督促卫生清扫人员、保洁人员做到清扫彻底,保洁到位。加强巡视道路、绿化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宣传发动到位

1、宣传有关环境整治的法规、政策及区、乡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以及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2、在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宣传报导全乡环境整治的进展情况,做到宣传报道数量、质量“双到位”。

3、组织指导集中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指导各村做好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负责上传下达、汇总工作。

5、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牵涉到本乡的所有村、企事业单位,各级都要行动起来,要在全乡党员、干部和群众中牢固树立“环境整治,人人有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观念,真正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行动上。

(二)责任落实到位

成立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义和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各村、机关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和乡村主任都是第一责人,抓好组织、指导、协调、整治推动工作。明确村干部责任区和保洁员的工作区,实行公示制,以便于监督管理和责任认定,每月要对保洁员完成保洁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投入力度到位

各村要全力保证对环境整治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要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做到人人动手、户户参与,坚持推行门前三包和庭院整治。乡治理办根据各村治理情况拨付资金,重点体现“区别对待、奖优罚劣”的原则。

(四)检查考核到位

实施“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加大巡查力度,乡政府对村环境整治定期组织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此整治工作纳入村季度(年)考核中,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不能进入评先进的行列;在年终考核工作中不能评先进,按照相应的考核指标核减分数;未完成任务的。村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对于在工作中消极怠工、敷衍推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环境整治方案 篇2

为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市创建文明城市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集中整治我区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文明宜居环境,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这一核心任务,配合衡水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私搭乱建等涉及市容市貌的问题,精准发力,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为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乡联动的原则。建立以区为主体,两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强化区乡两级有效互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坚持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大综合整治宣传力度,建立公众参与综合整治的机制,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在全区形成了解、理解、支持、参与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坚持长短结合的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通过对环境卫生、建筑工地、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私搭乱建等重点方面的专项整治,积累经验、理顺体制,从而带动全面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目标

按照“干净整洁、平安通畅”的总目标,从20**年6月起,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类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到20**年9月衡水湖马拉松比赛前,重点区域的城市容貌明显改变;到20**年园林城市验收前建立健全适合滨湖新区实际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达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洁净城市标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景区内及周边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标准:按照“洁净城市”标准,保持道路两侧绿化完整美观,绿化带卫生整洁;路面洁净,人行道整齐、洁净;垃圾箱实用美观,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现象。主次道路定时清洗,实现“六无六净”,即无裸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砖瓦浮沉、无污泥秽水、无泼撒食物、无杂草粪便;道路净、绿地净、墙根净、树穴净、护栏净、各类箱体净。

重点工作范围:东湖大道(冀师至王口闸路段)、横一路、纵一路、106国道、衡枣路、北堤路、小湖隔堤;马拉松广场、荷花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

农村区域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标准:乡(镇)、村主干道路两侧绿化完整美观,绿化带、边沟卫生整洁;村内、外路面洁净,无乱堆乱放;垃圾箱实用美观,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现象。实现无垃圾、无污泥、无杂草、无建筑垃圾;道路净、绿地净、墙根净、树穴净、护栏净、各类箱体净。

主要措施:

(1)清理垃圾死角。对城区垃圾死角集中排查,建立登记制度;做好交通护栏、树穴、绿地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区社发局、旅游服务公司、彭杜乡政府、魏屯镇政府)。

(2)推进道路清洗。按照“路见本色”的标准,每天对车行道清洗一遍,每天上午、下午各机械洒水一次(责任单位:区社发局)。

(3)整治路边停车。严格治理路边停车,清理“僵尸”车,为辖区环卫部门机械化清洗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交警三大队)。

(4)进一步提高乡村环卫管理水平。重点解决好环卫装备设施和保洁队伍建设管理问题。合理设置垃圾倾倒点和转运站,规范人工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和密闭运输,严禁焚烧垃圾行为。重点解决好垃圾死角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区社发局、彭杜乡政府、魏屯镇政府)。

2.建筑工地整治工程

整治标准:落实工地文明施工各项标准,做到工地内各类车辆无带泥上路现象,裸露地面全覆盖,无扬尘污染、无噪声扰民。

主要措施:

(1)施工工地建好围墙。建筑工地围墙墙高度不得低于2.5m,临时性工地围挡必须安全美观。采用制式的围挡材料进行围挡(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基建办)

(2)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等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硬化长度不少于30米。施工工地工程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将车身、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必须配备专门的保洁人员,负责对工地出入口周边的道路清扫保洁(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

(3)渣土、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式运输并按规定线路行驶。渣土、建筑垃圾、混凝土运输车辆都要安装GPS定位系统并正常开启,要求车辆启动GPS定位系统同时开启(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公安局)。

(二)开展市容秩序整治,提升市容市貌水平。

1.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及马路市场

整治标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划定市场界线范围,明确统一的摊位摆放区域,取缔各类占道经营行为,规范其它街道的占道经营行为和马路市场。

主要措施:

(1)抓好违法占道经营的治理。取缔各类流动占道摊点,退路进场。对机动车进城违规占道经营的进行治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严管重罚。(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区综合执法大队)。

(2)抓好店外经营的治理。通过加大巡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取缔店外维修加工、餐饮烧烤及店外摆放物品等行为(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3)全面整治马路市场。按照主干道杜绝、次干道严控、其他街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马路市场的治理。设置市场指示牌,明确市场界限,划线定位,持证占道。根据市场情况,配备管理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摊贩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秩序,自备垃圾盛装容器,严禁垃圾乱扔乱倒、乱排污水。肉类、鱼类、海产等专项经营摊贩要在路面铺设防污垫。摊区内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4)对学校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学校要教育学生不购买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户售卖的食品和其它商品。(责任单位:区社发局、区综合执法大队)。

2.整治广告牌匾,规范设置标准

整治标准:按照“控量、规范、美观、实用”原则,全面整治各类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

主要措施:

(1)下大力全面治理各类乱贴乱画、一门多牌、有碍观瞻的广告和门店牌匾。各单位、商户负责清理各自设施上的各类张贴物。(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大队)。

(2)规范管理沿街门店牌匾和户外广告,达到“规格统一、制作精良、美观大方”标准(责任单位: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区基建办、区综合执法大队)。

工作范围:东湖大道(侯店桥以南)、衡枣路(滨湖新区段)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20**年6月10日前)。各区直单位、乡镇及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整治(20**年6月11日-9月15日)。各级各部门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标准、完成时限、负责人、责任人,采取强力措施,迅速掀起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高潮。新区管委会将加强督查调度和指导,并启动问责机制。

第三阶段:初步验收,查漏补缺(20**年9月16日)。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初步验收。要求整治效果达到或接近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为衡水湖国际马拉松比赛营造良好氛围。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各项整治达到园林城市验收标准( 20**年9月20日-20**年5月20日)。对标园林城市标准要求,根据前一阶段的整治情况,认真梳理,查漏补缺,保质保量的。完成创建园林城市的各项整治任务。

第五阶段:全面验收,制定长效管理办法(20**年5月25日)。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的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巩固成果,形成常态化管理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滨湖新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文清 滨湖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泽强 滨湖新区公安分局局长

闫世强 滨湖新区政法综治工作小组副组长、

滨湖旅游有限公司经理

常志保 滨湖新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李风春 区综合办主任

张彦广 区监察局局长

杜国华 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

孙晓辉 区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振生 区财政局局长

商烨青 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孙宽亮 区环保分局局长

盖柏舜 区基建办主任

刘殿超 区资源保护局局长

李志芳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李宏凯 区绿化办主任

米俊川 区外宣局局长

艾红星 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队长

吕英瑞 彭杜乡乡长

车 俭 魏屯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常志保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执法大队副队长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各有关局主管副职担任。

(二)全面发动,广泛参与。要教育、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自觉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自己动手,改造环境,建设家园。要利用好乡、村两级宣传阵地,强化舆论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提高人们的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和管理意识,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三)加强督查,明确责任。新区管委会将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各部门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评估考核,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乡规民约,建立环境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加大投入力度,做好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根据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的实际、管护标准的提高等情况,增加相应的经费,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实际,配备专门的公安警力,保障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提高暴力抗法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严肃队容风纪,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环境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改善全镇镇容村貌,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秩序,为全镇人民营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

二、整治对象

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

三、整治时间

从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整治内容及要求

1、凡是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收购点,场地内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以保持场地整洁,道路通畅,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2、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码放废旧物资必须打围,打围点距离公路不能少于五米,打围高度不能低于四米;在住宅内码放废旧物资的,其码放高度不能高于住宅围墙。

3、平时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实施卫生保洁工作,废旧物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地)。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成安全标识牌摆放在醒目位置。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设备(设施),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镇废旧物资回收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责任单位:镇政府)

2、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居)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回收点的数量现状,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请将调查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交镇二楼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居))

3、集中整治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的废旧物资回收点,通过发放书面通知和上门督促等方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4、总结巩固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和长效管理措施于6月30日前报镇党政办汇总。(责任单位:镇政府、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艰巨性,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与各项整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2、健全机制,广泛宣传。一是将废旧物回收点的整治工作作为各村(居)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一把手”是回收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同各村(居)年终考核相挂钩。二是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主动举报违法经营的站点。

3、依法行政,规范治理。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带或出示执法证件,履行相关告知等程序要求,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上级咨询请示或沟通解决。

七、组织领导

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环境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改善全镇镇容村貌,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秩序,为全镇人民营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

二、整治对象

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

三、整治时间

从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整治内容及要求

1、凡是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收购点,场地内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以保持场地整洁,道路通畅,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2、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码放废旧物资必须打围,打围点距离公路不能少于五米,打围高度不能低于四米;在住宅内码放废旧物资的,其码放高度不能高于住宅围墙。

3、平时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实施卫生保洁工作,废旧物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地)。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成安全标识牌摆放在醒目位置。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设备(设施),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镇废旧物资回收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责任单位:镇政府)

2、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居)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回收点的数量现状,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请将调查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交镇二楼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居))

3、集中整治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的废旧物资回收点,通过发放书面通知和上门督促等方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4、总结巩固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和长效管理措施于6月30日前报镇党政办汇总。(责任单位:镇政府、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艰巨性,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与各项整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2、健全机制,广泛宣传。一是将废旧物回收点的整治工作作为各村(居)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一把手”是回收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同各村(居)年终考核相挂钩。二是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主动举报违法经营的站点。

3、依法行政,规范治理。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带或出示执法证件,履行相关告知等程序要求,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上级咨询请示或沟通解决。

七、组织领导

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卫生环境整治活动方案 篇5

为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城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创建整洁、有序、优美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品位。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年活动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市文明城市和打造5A级景区为抓手,认真解决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确保市容市貌短期内有较大改善,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督办、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此项工作,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整治。

(二)开展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整治。

(三)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标牌专项整治。

(四)开展城区违章搭建行为专项整治。

(五)开展城区农贸市场卫生秩序专项整治。

(六)开展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

(七)开展城区建筑工地市容环境整治。

(八)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

(九)开展城区物流站点经营秩序专项整治。

(十)开展城乡爱国卫生活动。

四、职责分工

(一)市委办、政府办:负责整治工作督促考核。

(二)报社、新闻中心:开设市容整治专栏,跟踪整治工作动态,为整治工作的提供良好舆论环境。

(三)城管局:

1、牵头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整治、城区户外广告标牌专项整治、城区农贸市场卫生秩序专项整治、城区(红都大道以南区域)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

2、、加快城北、城东农贸市场、城北建材市场建设,做好重新启用赣东南农贸市场工作。

(四)规划xx大队:牵头开展城区违章搭建行为专项整治。

(五)城建局:

1、牵头开展城区建筑工地市容环境整治;

2、牵头开展红都广场周边市容环境整治;

3、负责启动桦林南路周边区域农贸市场建设。

(六)爱卫办:牵头开展城乡爱国卫生活动。划分机关单位环境卫生责任路段,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开展环境整治。

(七)交管大队:

1、牵头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

2、负责加大沿江路赣东南农贸市场区域交通整治,对沿江路重新施划交通标识线。

(八)交通局:

1、牵头开展物流站点经营秩序专项整治。

2、负责汽车站环境卫生整治

(九)房管局:负责加强城区开放性小区的物业管理,重点督促做好红都商业城、红都广场、绵江小区、锦江名城物业市容环境整治,协助做好城区乱搭乱建整治工作。

(十)环保局:牵头做好红都大道以北区域油烟污染整治工作,负责对城区物流站点噪音进行整治。

(十一)工商局:牵头开展城区废品收购点整治工作。

(十二)财政局:审核并及时拨付整治工作经费。

(十三)公安局:为整治工作做好治安防范,配合乱搭乱建、违章占道等整治工作。

(十四)公路分局:负责国道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

(十五)国土局:牵头完成城北、城东农贸市场土地“招拍挂”工作,配合启动桦林南路周边区域农贸市场建设。

(十六)药监局:负责加强油烟污染餐饮经营户管理。

(十七)消防大队:配合做好绵江小区、红都商业城、红都广场等区域乱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违章行为的整治工作。

(十八)火车站:负责火车站环境卫生整治。

(十九)水务局:负责整治绵江河道城区段环境卫生,清除水面漂浮物和两岸垃圾。

(二十)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

(二十一)重点办:负责火车站广场环境卫生整治。

(二十二)公路分局:负责规划区内国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破损路面修复。

(二十三)象湖镇:负责整治辖区村居环境卫生;动员城区居民做好居民区“四清”(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杂草)工作,制止居民在城区圈地种菜和放养家禽行为。配合做好城区环境卫生、乱搭乱建、油烟污染、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

(二十四)经济开发区、开展辖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辖区环境卫生、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吊乱挂广告整治。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在三个月内完成,从20xx年8月1日开始,到20xx年10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20xx年8月1日一8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意义,充分动员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投人到整治活动中来,营造全民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8月10日一10月25日为专项整治阶段。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与主要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步调,齐抓共管,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整治活动任务。

(三)10月26日一10月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由市委办、政府办牵头,对各相关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全市单位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将整治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要亲自部署,认真调度,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在整治工作中要一线指挥,抓好落实,单位联络员要做好信息报送和沟通联络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牵头单位负责在总体方案基础上制定细化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人员安排、责任分工、落实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要听从牵头单位调度指挥,安排精干力量参与整治,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标准,强化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各牵头、责任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以工作简报形式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对整治工作进行实地监督评议,评议结果未达基本满意的,由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以“两办”名义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四)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市财政要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整治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保障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整治工作的经费预算,及时报送市财政审核,整治经费开支必须做到节约、科学、合理。整治工作经费,可在市财政调控部分中解决。

环境整治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XX)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二、目标任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四、村内环境卫生标准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五、检查验收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一)、农村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汇报范文(三篇)

(二)、社区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报告范文(三篇)

(三)、乡镇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汇报范文(两篇)

(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五)、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结(三篇)

(六)、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计划方案(两篇)

(七)、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简报范文(三篇)

(八)、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简报(三篇)

(九)、社区环境卫生整治简报范文(三篇)

(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标语

六、奖惩措施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七、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7

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进一步解决xx街道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创造整洁、优美环境的总体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深入贯彻落实省、xx市确定的11项专项整治任务和xx市确定的12项专项整治任务,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我街环境卫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创造清新、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通过开展市区环境卫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我街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市区环境的长治久洁。进一步提高群众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意识,营造全街上下共创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提高我街整体形象。

1、清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路两侧、我街三个出口延伸。

2、清理村路两侧秸秆堆放及粪堆集中管理。

3、集中整治我街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消除卫生死角。

4、整治城中村家禽,以户为单位集中饲养。

5、清理无物业居民小区各类垃圾及楼道内堆放物,清理居民楼道野广告及其他张贴物。

组织力量对我街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个出城口延伸等垃圾集中清运,对巷道临时垃圾进行彻底清查,落实责任、提出要求、禁止乱扔、乱倒垃圾不良行为,做到垃圾无死角,xx街道环境清洁。

1、准备阶段(3月17日—————3月20日)各部门制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具体整治内容及负责人。

2、动员部署阶段(3月21日—————3月23日)召开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3、自查分析阶段(3月24日——————3月28日)各相关单位组织自查自纠,进行现场调研,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可行措施。

4、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8月31日)按照方案总体要求,各部门全面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细化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加大力度,分段有序进行整改。

5、巩固深化阶段(9月1日—————9月30日)落实专人负责,防止反弹现象发生。领导小组对整治问题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责令限期完成。

环境卫生问题专项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协调一致,特别是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沟通联系,共同研究,互相支持,合力推动工作开展。

环境整治方案 篇8

为进一步搞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桓台形象,彻底阻断各种疾病滋生和传播渠道,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现就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城区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指

为进一步搞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桓台形象,彻底阻断各种疾病滋生和传播渠道,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现就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城区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县委十届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城区卫生容貌治理为重点,以优化城区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工业立县”、“环境立县”建设步伐,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根本目的,全民动员,广泛参与,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消除城区环境脏、乱、差现象,努力打造一个整洁、文明、优美、舒适的绿色桓台,促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治理目标任务

城区卫生容貌综合治理整体目标是:20xx年以治脏治乱为重点,尽快解决环境卫生状况差的问题。集中清理城区积存垃圾、乱贴乱画乱挂;拆除违章建筑和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实体围墙;加强对户外广告、占道经营、交通秩序、建筑扬尘、居民小区和集贸市场等方面的治理;完成绿色通道和灯亮工程规划设计,抓好东岳路、兴桓路、中心大街“灯亮工程”和沿路建筑整装美容工作;搞好寿济路、张北路两条绿色通道的拆迁和地形整理,为20xx年的绿化、亮化、美化工作打好基础。

20xx年以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实施“绿色屏障、绿色家园、绿色长廊”工程。完成张北路、寿济路、大寨沟沿路绿化美化及景观设计;完成城区主要干道两侧光缆、电缆的下埋任务及人行道铺装、建筑物整容工作;突击解决好各小区卫生脏、乱、差问题;全面实施“灯亮工程”,搞好夜景规划设计,提高亮灯率,城区占用绿地的大型广告原则全部拆除,有条件的单位通过规划可选择有利位置设置大型电子屏幕广告或霓虹灯广告,使我县的夜景更亮更美。

20xx年以巩固提高、规范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大旧城改造力度,提升我县整体形象,形成长效管理的运行机制。

城区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重点是城区范围内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及各单位门内达标等卫生容貌问题。突出抓好城区的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卫生、食品卫生、集贸市场、环境保护、交通秩序、单位门内达标等卫生容貌的治理任务。彻底解决垃圾乱堆乱倒、污水乱排乱放、摊点乱摆乱设、建筑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标语乱扯乱挂、广告乱发乱撒、乱涂乱画以及食品卫生不达标等问题。

三、整治责任分工及标准

为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照部门管理职能,分设综合管理、综合治理、市容管理、行业管理、市场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环保管理七个管理组,各管理组具体职责是:

(一)综合管理组(县文明办为责任单位)

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牵头召开有关协调组会议,研究、协商有关问题,督促检查考核全县城乡卫生容貌工作,搞好总结、评比表彰工作,搞好舆论宣传引导与监督工作。

(二)综合治理(县综合执法管理局为责任单位)

拆除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拆除城区道路树木、线杆、围墙、站牌、电话亭、交通护栏等处随意设置的各类广告

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篇9

为了推动新农村建设发展,认真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关于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的要求和我州、市、镇农村环境整治“三化”部署,决定从20xx年开始,在全村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彻底整治村容村貌,现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农村建设“示范提升”工程为动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为目标,以“三化”(绿化村屯、净化街道、美化家园)为主要内容,动员全村群众,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活动,为建设“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生态环保、文明向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村委会为主导、村民为主体的原则,高度重视,做好动员分工,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二是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做到因地制宜,真抓实干,注重实效。

三、目标和任务

做到“三有”村屯周边有绿化带、街路两边有树木,村民庭院有果树花卉;通过治理环境卫生,达到“三有三无”——无乱倒垃圾、无乱排污水、无散养禽畜、有环卫设施、有清洁队伍、有管理制度;通过规范村屯环境达到“三洁两化”——农居院落整洁、边沟整洁、围墙栅栏整洁,村道硬化,主要区域亮化。以上目标利用三年时间完成。

四、向阳村环境卫生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村内绿化面积不足。

(二)村内路灯亮化较少。

(三)垃圾箱数量不足。

(四)村内街路两侧栅栏不整齐。

五、具体措施

一是村农房改造,新建6户,维修126户。

二是排水畅通工程,为将雨水、生活污水及时排放,计划建设村屯排水沟800米,预计需要资金16万元。

三是垃圾集中工程,为了集中处理全村生活垃圾,计划在全村增加4个固定垃圾点,集中收集垃圾,方便集中处理,预计需要资金1.2万元。

四是村容整洁工程,对村主干道两侧设立统一围栏500米,预计需要资金5万。

五是村屯庭院美化、亮化工程,在村委会和村主干道旁,建设20平方米的花坛和50盏太阳能路灯,由村集体育种花苗,分发村民种植,绿化、美化村屯环境。

六、整治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4月)

成立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员、村民动员会议,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7月)

村环境整治方案要求,积极与包村局联系,全力加快生态文明村建设和整治提升工作进度。具体要做农房改造,新建6户,维修126户;建设村屯排水沟800米;增加四个固定垃圾点,集中收集垃圾;对村主干道两侧设立统一围栏500米;建设20平方米的花坛,由村集体育种花苗,分发村民种植,绿化、美化村屯环境。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8月—20xx年9月)

围绕市村屯环境整治考核细则对各村民小组进行提前检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完善。

卫生环境整治活动方案 篇10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x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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