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相信大家听说过,虽然只是一个数字,但其也代表着一个节日,你知道是什么吗?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每年的3月15日是什么节日(最新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活动目标:
1、了解随便吃药的危险性,懂得生病时要根据医生的诊断服药,不可多服或误服,了解多服或误服的危害性。
2、分享制作小药箱的快乐。
3、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
4、知道哪些地方存在危险,不能去玩耍。
活动准备:
1、收集社会上因吃错药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实例。
2、制作小药箱的材料:纸,固体胶,剪刀,彩色笔人手一份。
活动过程:
一、故事导入
教师:“春天来了,天气一会热,一会冷,我们很多小朋友都感冒生病了,看看我们的小药箱里都放着各种各样的药品。这些药呢,都是我们小朋友的爸爸妈妈拿来给老师的,然后老师帮小朋友们做好服药记录,饭后给小朋友按量服用,这样小朋友就不会吃错药了,可是有一个名叫牛牛的小朋友,他却乱吃药,下面就让老师给小朋友们牛牛乱吃药的故事。
二、教师讲述实例,引导幼儿分析实例
1、教师讲述实例:牛牛一个人在家,突然肚子不舒服,他打开家里的小药箱,看到了一种妈妈曾经给他吃过的药,牛牛想:上次感冒时妈妈就是给我吃这样的药,病就好了,现在,我把这个药吃下去,肚子就会舒服的,牛牛拿起药想吃。
2、幼儿讨论:牛牛能吃这种药吗?为什么?
答:不能,因为(1)吃药必须在大人的。看护下吃药,(2)因为病情不一样,上次是感冒,这次是肚子不舒服,(3)吃下去会中毒的。
小结:药物种类很多,每一种药都有不同的`用法来治疗一个病。但不能乱吃药、乱用药,用错了药、吃错了药,不但治不好病,反而会引起更大的麻烦,甚至还有生命危险。
3、如果你是牛牛,你会怎么办?
(1)打电话给爸爸妈妈。
(2)叫邻居的叔叔阿姨带你去医院。
(3)打1204.
三、教师讲述乱吃药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实例
1、讨论:生病吃药时要注意些什么?(要听医生的画,吃药时要有大人帮助,小朋友不能自己拿药、自己吃药)
2、请幼儿当医生,说说怎样吃药才安全?
四、制作小药箱
活动反思
幼儿生活在家庭、幼儿园和社会的环境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常常是不可避免的,《安全用药》这个活动结束后,我觉得我们中班的孩子对生病时该怎么办,他们的脑子里都是很清楚的,孩子们都会说,要吃药,看医生,打针,打点滴等。但生病时药怎样吃才安全,这个意识还是不强。所以,通过这个活动,我觉得在以后的有关于安全主题的活动中,或者在平常的谈话中,应该让孩子们懂得一些基本的安全知识,以此来提高幼儿判断事物的能力。这样能更好地增强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对已有经验可以更加丰富。
消费者权益日一般指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的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主要从4方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如强化经营者义务、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等。从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新的历史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