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招生方案(最新7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自主招生是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沪教委学〔20xx〕16号文件,我院继续被批准为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院校,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有利于高校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体现考生与高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对我院自主招生监察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确保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
2、健全和落实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面监督的工作机制;成立以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院招生监察小组。招生政策的研究、录取方案的确定、考场考点的。设置等应听取监察小组的意见。
3、招生监察小组要认真做好自主招生招生简章、确认、收费、试卷保管、考试、录娶公示等各个环节的监察工作并做好监察记录。
4、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凡未经招生监察小组签署意见的拟录取名单一律不得上报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不得进入录取程序。
5、积极防范,确保招生平安进行;加强对招生中信访、投诉的的查处。
6、落实阳光招生各项要求,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向社会公开我院招生监督电话(021-66866920)。
6、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7、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监〔20xx〕4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
8、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不准、六公开、三监督”制度,做好招生工作人员的上岗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纪律观念、熟悉工作业务。凡未经培训者一律不得上岗。
9、监察小组要加强对自主招生重要环节的监察力度,建立应急反应机制,遇突发事件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为使我校招生工作计划有序进行,顺利完成招生任务。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招生任务:
学校总任务350人(不含八、九年级插班生)。每个教职工招生任务为20人,超额的部分按规定增加20xx-20xx学年的基本工资(具体情况见招生细则)。
二、招生时间:
7月15日至8月30日。
三、招生方式:
1、采取分散招生,集中汇报,按时缴交订位费等方式进行。定于每天上午7:30分在学校集中,向学校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进展情况。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具体分三个阶段:(1)7月16-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每位招生老师每天上交《七年级新生登记表》,每天至少登记20人。如果两人合招,每天至少登记40人,如此类推。(2)8月1-15日为有针对性动员、推进阶段。招生老师除了对已发动的对象跟进外,每天至少还要拜访10个新对象。另外,有针对性发《录取通知书》,每位老师不少于300份。(3)8月16日至开学为收费、扫尾阶段。对已交订位费的新生追收学杂费,未交订位费的尽量想办法收,并对所招学生进行回访巩固,防止有变化。
3、凡是规定招生人员要回校汇报的,要依时回校。缺席一次扣20元,迟到超过10分钟扣5元。
4、每两天一次上交单据给校长审阅,同时上交所收费用。违反按如下扣款:迟交一天罚10元,迟交两天罚20元,如此类推。如收款隐瞒不上缴的,除追缴订位费外,还作出相应的处理(特殊情况或经批准除外)。
四、招生纪律及其它:
1、要大力向家长、学生以及社会各界推介鉴江中学情况,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我校的社会声誉。如发现我校招生人员有损害鉴江中学声誉和利益,致使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扣发工资,甚至辞退的处理。
2、招生人员在招生期间不得请假,确实有事的`可利用每周一天休息时间。对于既不按规定参加每天汇报交流会,又不按计划完成个人招生任务(每人20个)的,由学校根据师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不参加招生的老师,一般情况下予以辞退。
3、招生人员的交通、通讯工具和伙食等自行解决。招生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凡发生一切事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学校承诺:
招生人数突破400人(包括插班生),下学期绩效工资调整为科任每月400元,班主任每月300元。
招生细则
1、每位老师招生任务20个,劳务费150元/个。以学生到校注册为准。完成任务的,除劳务费外,还按以下三方面进行奖励:
(1)七年月奖励750元,八月份奖励1500元。
(2)20xx-20xx学年带薪休假一周,不休假补助300元。
(3)按下表增加20xx-20xx学年(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每个月的基本工资:
2、预先报名或打电话的不算任务数,交订位费为准。
3、订位费300元起,学生不来校就读,又不退还,不算任务数,得劳务费150元;收订位费200-300(不含300元),学生不来校就读,又不退还,不算任务数,得劳务费100元。收订位费100-200(不含200元),学生不来校就读,又不退还,不算任务数,得劳务费60元。交订位费100元以下(不含100元),学生不来校就读,又不退还,不算任务数,所收订位费学校与招生老师各一半。
4、劳务费在上交订位费时按第4点要求扣除,余下的收齐学杂费后付清。
5、招生超过50人(到校注册为准,包括八、九年级插班生。插班生计算方法为八年级按0.7个,九年级按0.3个计入总数)的,除以上奖励外,还奖励前三名。第一名奖励20xx元,第二名奖励1000元,第三名奖励800元。
6、7月16日至8月31日按每位老师20xx-20xx学年的基本工资发放。
7、贫困全免生不计招生费,但计入招生任务数,优质生不论全免费还是半免费,都计劳务费和任务数(一般情况每个招生老师有2个特困指标,一个全免特困指标,优质生指标不受限制)。
8、收齐一学期伙食费1000元(不包括星期六、日,星期五晚餐和法定假日,按早餐2元,正餐5元计),另奖励30元。
根据教育部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欢迎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一、招生对象
只招收理科类考生,其中,广东、江苏招收选考物理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理、化、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省级二等奖以上者;
2.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3.创新实践能力或其他才华出众者;
4.学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中学学生。
二、申请报名
考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并且邮寄书面材料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公布之日起至20xx年12月21日。
1.网上报名
申请者请登陆“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页面,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生成《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同时下载《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由所在中学填写、 m. 签字并盖章。考试报名系统将于20xx年12月21日18:00准时关闭,请申请者及时登陆报名。
2.邮寄书面材料,须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个人陈述》
(4)《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
(5)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6)1寸照片一张
请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由学生本人或所在中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截止日期:20xx年12月23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三、选拔程序
1、初选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者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发明创造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名单,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测试
(1)测试方式:学生来我校接受测试。
(2)测试内容:
a.文化课考试:数学、物理、英语
b.综合面试
(3)测试时间:20xx年1月12日,具体测试安排于12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所有自主招生信息均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综合成绩确定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入选学生名单。入选学生名单将通知其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同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学校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备案,同时向考生本人寄发“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确认书”。
四、录取原则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Q吧),且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省(市、区)重点本科控制线。
2、入选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电子科技大学,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其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计划中的专业。
3、入选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专业第一志愿;若高考分数未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但达到当地省(市、区)重点本科控制线,经当地省(市、区)招办审核同意,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安排相应专业。
五、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招办电话: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xx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提高我校足球运动水平。
二、工作方针
依照上级创建足球特色校精神,全校掀起足球热潮,充分发挥各年级的资源优势,积极投入选拔和推选热爱足球的学生,不论大小和了解足球的程度,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校园足球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贾青(统筹规划学校足球教育发展思路,制定相关评价、管理制度,统筹安排经费投入,并对学校足球教育创设良好的发展空间)
副组长:副校长庞世佳(负责学校足球工作的全面开展,包括与其他工作人员的协调、统筹)
组员:陈斌(总教练,负责全校学生的足球技能训练)
冯杰、司亚伦(教练,组建校队,并对运动员进行身体素质、足球技术、足球战术的培训和指导。)
肖伟(配合教练开展校园足球活动)
贾建良(足球装备室保管员)
(二)体育组利用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负责组队参加年级、班级的足球比赛活动;负责参赛运动员的报名及注册管理;负责制定校园足球活动方案与教学计划。
四、校园足球招生方案
学校通过小型比赛选择优秀人才进入校足球队参加区级比赛。
1、校级年龄段:3-4年级男子乙组、5-6年级男子甲组和女子甲组
2、男子乙组10人(包括守门员)男女甲组各10人(包括守门员)
3、入选队员与班主任和家长沟通,并注册管理,保证训练效果。
五、对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要求
(一)由校长亲自负责校园足球活动;
(二)提供完善充足的“校园足球活动”场地条件;
(三)组织足球训练的教师(教练)参加相关培训;
(四)学校在教学中加大体育足球教学的比例;
(五)按时组织校内班级和年级间的比赛。
六、比赛计划
每年10到次年4月,积极安排组织各年级进行校园足球赛,推动校园足球运动的开展。
七、对实施校园足球活动工作的要求
1、提高对“校园足球活动地”重要性的认识。各班要把开展此次活动作为推进足球事业、活跃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活动落到实处。
2、加强对校园足球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要认真研究、精心设计、积极探索出符合各班实际、面向全体学生的内容与方法。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组织机构责任明确、实施方案科学有效、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成活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加强安全保护工作。在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中,要高度重视安全保护工作,从活动计划的安排、文体设施的检查、活动内容的选择、活动过程的控制以及指导教师的选用等各个方面严格把关,以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4、加强舆论宣传,搞好评优表彰。各班级要做好校园足球活动的宣传报道。学校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及时介绍和推广开展校园足球的“小球星”和先进典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确保我市足球运动的开展,实施素质教育,使我市竞技体育得到更好发展。参照本省华师一附中和黄冈市教育局的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特制定足特长生招生计划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项目
1、招生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
2、男子足球1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3、鄂州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向全市各初中学校进行公布鄂州市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
三、招生学校
鄂州高中
四、招生对象
全市在校初中应届毕业生(学校推荐、自愿报考)。
五、报名条件
1、符合我市20xx年中考报名资格条件。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足球比赛前8名队员,市级足球联赛比赛冠、亚军的队员。
(2)足球专项考生:男生身高原则上1.70米以上;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适当降低身高参加测试。守门员身高原则上1.75米以上。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志于体育方面发展且具有一定潜力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六、报名与测试安排
1、报名时间:20xx年6月28-29日带1寸彩照2张。中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地点:鄂州高中体育组办公室
3、测试时间:20xx年7月1日
(考生带中考准考证和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参加测试)
4、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5、测试项目:
足球前锋、前卫、后卫测试项目:踢远、绕杆射门、25米往返跑、实战比赛。
足球守门员项目:纵跳摸高、手抛球踢远、接球与扑球技术评定、实战比赛。
七、测试办法
1、参加特长生测试的考试,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中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到鄂州高中体育组报名。
2、凡是填报体育特长生的考生由教育局组织统一测试,教育局纪检组巡视特长生测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3、测试合格学生名单3天内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在鄂州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八、录取办法
(一)鄂州高中足球特长生全部纳入招生计划指标。
(二)足球特长生的`考生将由鄂州市教育局组织统一测试,择优录取。
(三)不参加专业测试者,不予以特长生招录。
(四)考生填报志愿录取后,必须按市教育局录取通知的要求到鄂州高中报到入学。
(五)被鄂州高中统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与鄂高签订协议书。
(六)文化课要求达到鄂州市高中相应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70%,文化课成绩占45%与体育专业测试成绩55%两项相加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名额择录额满即止。
九、奖励办法
签订协议的足球特长生在校期间,个人(或团体)获市级比赛前三名,省级、国家级比赛前八名优胜奖的,学校将依照获奖档次予以奖励,获奖金额由鄂州高中校长会讨论决定。
本次招收体育特长生考试及录取过程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基教科、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参与,由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十、本方案解释权在鄂州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工作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二、基本内容
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2、考试。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3、录取。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二)高职提前招生。
实行考生自主报考。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
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三)单独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实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探索把试点范围有计划扩大到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
1、科目与分值。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分17个大类,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2个类别。考试每年组织1次。同类考试允许学生至多参加2次。成绩2年有效。
语文、数学每门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满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记入考生总成绩。外语不记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600分。
2、录取。
高校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文化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要求,也可提出外语成绩以及其他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大类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四)“三位一体”招生。
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高校确定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报名,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并按规定参加高考。
高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进行初次遴选;按照随机匹配、相互制约、全程录像、公平公正的要求,组织综合素质测试,进行再次遴选;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三、保障措施
按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稳步实施各项改革。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一)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观念,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能力。认真制定综合改革试点的各项细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基础教育评估体系、督导制度,引导中小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明确高校与政府在考试招生中的权责关系,在发挥高校招生评价选拔主体作用的同时,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各级各类考试招生机构,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统一高考、高中学考、职业技能考试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的科学化水平。
(二)保障招生公平公正。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试秩序。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公开责任,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高校综合素质测试要建立健全各部门相互制约、考评人员与考生随机匹配、纪检监察部门全面监督的机制,严格落实公开公示、涉密工作严格保密、利益相关人员回避、全程监控录像等制度,确保测试公平公正。
(三)加强宣传咨询指导。加强对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中学生学业规划指导,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创新咨询服务形式,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加强对考生、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公正选才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