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优秀9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进职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发展,同时使职员的努力方向与公司的目标相一致,以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职员根据全方位规范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第三条职员工资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条公司正式录用的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问的工资发放依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工资总额构成
第五条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其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第六条工资总额包括下列六个部分: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在效益工资制情况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
3、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第八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接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第九条奖金是指因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任务(定额)奖;超额奖;创收奖:节约奖:管理奖;劳动竞赛奖;其他奖金。
第十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员的津贴和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
1、津贴包括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变动的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原因,接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
1、在有关部门或公司取得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厦为公司引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产品奖和卓越贡献奖;
2、职员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种费用;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
5、职员包干完成工作任务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6、因录用职员向有关单位支付的'手续费、管理费、停薪留职费;
7、稿费、授课费、校对费厦其他劳务性报酬;
8、其他经认定不应包括的事项。
第三章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公司将职员分为高级、中级和一般等三类,工资级别定为五个档。
第十五条职员分为下列三娄:
1、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级职员: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总会计师、主编、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职员:上述两项职员范围之外的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职员的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如下:
1、高级职员分为一级和二级。
一级:总经理,标准月薪xx元;
二级:副总经理,标准月薪xx元。
2、中级职员分为三级和四级。
三级: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主编,标准月薪xx元;
四级: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标准月薪xx元。
3、一般职员为五级。
五级:一般职员,标准月薪xx元。
第十七条职员的标准月薪包括下列项目: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励工资(完成方案责任指标后核发的工资);
4、各种津贴和补贴;
5、经认可的其他项目。
第十八条职员的标准月薪不包括下列项目:
1、奖金;
2、加班加点工资;
3、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项目。
第十九条公司顾问、兼职职员、特邀职员不享受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公司顾问实行结构工资制,包括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二十一条公司顾问工资按级别不得高于下列标准:
1、高级顾问:标准月薪xx元;
2、专业顾问:标准月薪xx元;
3、一般顾问(具有特殊专长的):标准月薪xx元。
第二十二条公司兼职人员、特邀职员实行计件或计时工资制,具体标准由兼职人员和特邀职员管理部门制定。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xx〕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作用,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根据《英德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英人字43号)和《石灰铺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2、优质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
4、不区分职称差异,不体现学科差异的原则。
三、学校统一考核的项目及标准:
1、行政岗位津贴:校长是学校班主任津贴的200%。在期末由中心小学办公室统一进行考核发放。
2、班主任津贴:以50元为基数,每生再加2元,计算方法50+2n=各班主任津贴。(n为班级人数)
3、报账员:按每月30元发放,并由学校考核发放。
4、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中心小学提取行政岗位津贴后,按余额人平到学校由学校进行考核发放。
四、考核内容和量化办法
考核分五个月计算,一学期合计50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师出勤情况。病假(附医院证明)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10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英教100号)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录。
2、工作量(30分)。
课程由学校安排代上的,加代课教师每节1分,事假每节课扣相关教师1分,病假的每天要扣相关教师1分。缺一次值日或送学扣0、5分(公假除外)。
3、加分办法
(1)关于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参与教育科研课题奖、学科技能竞赛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优秀课评比奖、承担公开课等分别视级别加3—15分不等。
(2)班级管理评比等优秀的由学校加5—20分。
(3)学校领导按每周1、5课时加3分计算。
4、教育教学教程(30分)。
(1)备课。每缺1次备课扣10分,直至扣完30分为止。
(2)上课。不按时上课、迟到(上课铃响后5分钟未进教室)扣1分,擅自离开课堂(超5分钟)扣1分/次,直至扣完30分为止。
(3)认真批改作业。采用百分制,提倡批改作用时教师予以书写鼓励性的评语,作业不及时批改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另有规定和考核),直至扣完30分为止。
(4)认真辅导。对“培优扶差”对象生采取个别辅导或谈话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
(5)认真考查学生。落实“周周清”及单元测试工作,没少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30分为止。
(6)教师听课。要求教师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按要求写好听课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学期进行统计考核。
(7)不服从分工的每一次扣5分。
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除公差或婚丧嫁娶产假外,()缺1次或1节扣1分,缺1天扣6分;旷课1次或1节扣3分,旷课1天扣10分。
(8)工作效率。未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布置工作的,每一次扣1分,催一次加扣1分。
5、教育教学业绩(30×5)。
教学成绩,由学校制订制度分三个等次按学期进行考核。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8分;三等奖95分;未达到三等奖85分。具体如下:(按百分制计算,担任双科的取平均值计算)。
学前班、一年级语文、数学科:平均分75分以上一等奖;平均分70—74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69分三等奖。
二年级语文、数学科:平均分75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8—74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73分三等奖。
四年级语文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5—6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64分三等奖。
四年级数学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55—5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50—54分三等奖。
五年级语文科:平均分66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0—65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55—59分三等奖。
五年级数学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55—5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50—54分三等奖。
五年级英语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奖;平均分65—69分二等奖;平均分达到60—64分三等奖。
注:凡抽考科目获镇前五名分别加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报帐员津贴)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享受学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假累计超过3外月或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产假除外)。
(2)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考查测试任一项得分为零的教师;
(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当事人;
(4)脱产学习的;
(5)停发工资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相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实际计算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30%、50%、60%、70%、80%、100%。根据工作职能,相关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于当月28日负责统计,个人月得分公示3个工作日。
七、成立“石灰铺大田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丘仕恒
组员:张大汉;许志强;刘桂芬。
八、本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通过并报石灰铺中心小学批准后实施。
附教师签名:
大田小学
根据深纪发【20xx】33号及深人社发【20xx】23号的文件精神,深化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学校分配秩序,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以岗计酬、以量计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学校充分考虑各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体现公平、科学、合理的分配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领导班子形成本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核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人力资源保障(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实行总额管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以各单位每年1月份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为基础核定,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如年度内相关因素发生较大变化的,可申请重新核定。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范围
1、分配范围: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
根据深纪发【20xx】33号及深人社发【20xx】23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制定如下分配原则:
1、定编、定岗、定责、定量原则。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科学合理原则。
5、向教学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重点工作岗位倾斜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为了稳健实施工资改革,学校特成立实施绩效工资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勤津贴(30%)+岗位津贴(50%)+奖教奖学(20%)
1、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30%):
每人每月考勤津贴700元。每月全勤的全额发放。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除考勤津贴:时间在1小时内的,扣除30元;超过1小时的,扣除60元。
(2)严格实行事假审批制度。教职工请事假,必须按管理权限报批。当月请事假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并把课调整好的,考勤津贴不予扣除;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事假天数每天扣除考勤津贴60元。
(3)严格实行病假报批制度。教职工请病假,应按规定报批(出示病历本或医生证明)。当月请病假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并把课调整好的,考勤津贴不予扣除,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病假天数每天扣除考勤津贴30元。
(4)未经批准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全部考勤津贴。
以上病假、事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
2、岗位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50%)
岗位津贴=课时工作量与社会工作量(约60%)+职位责任津贴(约30%)+安全责任津贴(约10%)+骨干教师补贴(1500元)
(1)课时工作量
①课时工作量=周工时数×4×岗位责任津贴基数+代课加班等补贴
②周工时数=周课时数×科目权重系数×职称系数
③课时工作量基数=岗位责任津贴总额(即奖励性绩效工资50%)-职位责任津贴-骨干教师补贴-安全绩效奖后÷总工时数
④总工时数=(注:51为在编在岗教师人数)
⑤职称系数:
见习:0.99;转正及初级:1.00;
中级:0~8年1.02;9年以上1.04;高级:1.05;
⑥科目权重系数
(2)社会工作量(此项工作量可根据学校安排的岗位变化作适度调整)
A、体育训练:200元/月
B.科组长:语文、数学、英语7节/周,综合5节/周;
体育4节/周;其他学科(包括音乐、美术、电脑、科学、思品)4节/周;
年级组长:1节/周;
备课组长:语文、数学、英语1节/周;
其它科0.5节/周;
科室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0.2节/周副班主任2节/周
(班主任每月平均500元/人,另见分配方案)
校医7节/周(兼课另计)计生3节/周(兼课另计)
会计6节(兼课另计)固定资产管理员3节/周(兼课另计)
教务员、学籍管理员、后勤干事6节/周(兼课另计)
师训专干2节/周(兼课另计)报账员14节/周(兼课另计)
网管及电教员6节/周(兼课另计)
办公室干事6节/周(兼课另计)大队辅导员8节/周(兼课另计)
主任正职10节/周,副职8节/周(兼课另计)
校级领导正职21节/周,副职19节/周(兼课不计)
D.说明:a、语、数、英跨年级或双班教学均增加1节课时,三班教学增加2节课时;b、全体科任跨学科教学均增加1节课时;c、教师临时代课不纳入工作量,看课每节补贴6元,代上课一节补贴20元。
(3)职位责任津贴
(4)骨干教师津贴:按学校骨干教师方案每人每月补助100—200元。
(5)安全绩效奖:校长250元;副校长(工会主席)200元;主任:160元;副主任(大队辅导员):130元;教师100元。
3、奖教奖学(占奖励性绩效20%):
奖教奖学=按月发放(约79%)+学期末发放(约21%)。
(1)按月发放方法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月工作记实,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给出评价,评价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教师,全额发放。对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教师,扣去(按月发放部分)奖金。
(2)学期末发放方法
学期末发放部分奖金参照本校制定的《奖教奖学方案》方法发放。另机动是当月顶课、看班和加班也由此项目支付。
根据融教[20xx]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持续稳步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不断地向前发展。
二、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优绩优酬,兼顾公平。
2、适当拉开分配距离,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
3、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成员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作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育部门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执行办法》(闽教[87]104号)文件规定,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为:16.3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语、数、英批改作业工作量周各加节数:一至三单数和英语为1节;一、二语和四至六单数及跨年级英语为2节;三、四语和一至三双班数为3节;五、六语和四至六双班的为4节。学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16节/周,体育科15节/周,各种兴趣小组辅导可计课时。中层及其以上干部达到规定的周授课时数算为满工作量:校级领导4节;四处室主任(职称学科)6节;四处室副主任(职称学科)8节。
1、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为满工作量,月补200元,每人另有40元用于临时性中心工作加班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
2、迟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事假自找代课代职,病假2天内自找代课代职,学校付代课金,每天均扣25元;旷工每天扣10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和教师例会、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按半天计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200元扣完为止)
3、节假日等加班补贴:经校级领导集体批准的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晚上加班原则上计半天。
4、公代和超工作量补贴:由教导处安排或核算公代和超工作量每节补贴7元,
5、分娩教师在法定假内月发200元。
(二)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班主任(辅导员):80元/月;配班老师:30元/月。
2、语、数、英教研(备课)组长、综合组、艺体等学科教研组长、台长、安全专干、计生专干:40元/月。
3、年段长:60元/月生管:80元/月
4、处副主任(含团支部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80元/月
5、处主任、工会副主席、女工主任:80元/月
6、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80元/月
7、校长、书记: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学并已满工作量的岗位:会计:60元/月;
出纳:30元/月;副台长: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兼任多种管理岗位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总额每月不得超过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岗位每学期按六个月计发。
(三)业绩奖励
1、集体(大合唱、田径总团体、篮球和学校认定的文娱节目、声器乐)辅导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名)奖,分别奖:4000元、3000元、20xx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0元、20xx元、1000元;地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奖20xx元、1000元;县级一等奖,奖1000元。同一项目只得一次最高奖。成绩特显著的,学校要开总结会。有专项经费(福州市拨款)的,可重奖一次。
(在训练补助项目中支付)
2、学生个体辅导奖。“迎春杯”数学竞赛与“快乐杯”等作文比赛(含征文)和学校认定的乒乓球、羽毛球、围棋、象棋、电脑、科技、演讲、朗诵、英语等比赛,学生个人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600元、300元、2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给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元、150元、100元;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奖120元、80元、50元。同一人只得一次最高奖。作文赛,集训指导教师与科任各一半奖金。“迎春杯”、“华杯”赛,指导教师与科任分别奖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奖金。参加各级临时组队的学生比赛活动,不设个别辅导奖,仅设组织奖,组织者每人每项奖不超过100元。学生个体辅导工作成绩特显著的,学校可以开总结表彰会。单科单项封顶5000元。
3、田径单项赛(指没获集体奖)获福清市第一、第二,分别奖给指导师60元、40元,封顶500元。代表福清市参加福州市比赛获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奖给原指导老师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25元,参加省级比赛的分别加50元。有专项经费(福州市拨款)的,可重奖一次。(在训练补助项目中支付)
4、教育教学论文获校一等奖的每篇奖50元(按参评篇数10%评选),二等奖的奖30元(按参评篇数15%评选)。获市、地市、省、国家级论文一等奖的分别奖60元、80元、100元、120元,得二、三等奖的`各递减10元。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民间组织的不给奖)。但是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含普教室)组织评选的可以重奖一次(高、次高)。
5、担任教育、教学讲座或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含校年会,不含家长开放日)的,每场或每节奖100元。获国家级教学比武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给比武教师1000元、700元、500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给比武教师800元、500元、300元;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500元、300元、200元;获县级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奖200元;获片第一名200元。辅导小组也得同一份奖金。
6、凡在地市级以上(指有注册的)报刊上发表的署校名文章,奖稿费的两倍(封顶200元)。《福清侨乡报》发表校署名文章,按稿费金额奖(但不超过80元)。《福建教育》(不含增刊)上发表的署校名文章奖300元。同一稿只得一个最高奖。
7、校文艺会演按参赛节目50%评选:一等奖每个节目奖200元,二等奖100元,参演的节目另加100元。校田径运动会,年段团体总分冠军的班级奖100元,亚军奖70元,第三50元。
8、教师个人德育工作奖。德育工作每学期考评一次。考评对象为全体教师。考评内容分德育常规、德育科研。其中德育常规包括“班主任手册、升旗仪式、晨会、课间操、眼操、‘了不起’评比、家访工作、导辅工作”;德育科研包括“班级建设、心健教育、科研活动”。经学校考核组量化考评分一、二等奖,一等奖约占1/2,每人奖70元;其余的原则上为二等奖,每人奖50元。
9、了不起班级奖。每学期评一次。评比对象为全校所有班级。评比内容为环境卫生、路队、眼操、仪容仪表、清校等。每个年级评出半数班级(四舍五入法),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奖70元,第四名奖60元,第五名奖50元。
10、先进班级奖。每学年评一次。评比对象为全校所有班级。评比内容分了不起班级评比成绩、学业成绩、学科竞赛、艺体活动等。每个年级评出前二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
11、教科研奖。
12、教师工作考评奖。每学期总评一次,评比对象为全体教师。考评内容涵教育教学教研和师德等内容。经学校考核组量化考评分一、二等奖。一等奖约占1/2,每人奖70元,其余的原则上为二等奖,每人奖50元。
13、年度考核奖。“教师职务年度考评”合格者及分娩女教师(法定假内),平均享受绩效工资的余额款。
14、突出贡献奖。教育、教学及中心工作需要,可设特别奖。奖给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特大或向学校建言献策等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特别大的个人或集体。评奖时应广泛征求意见,由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七、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20xx]58号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的对象”,即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八、本解释权属校长室。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分配制度,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规范学校各类奖金的发放,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与质量意识,形成激励机制,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根据《兴长县高中段学校(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长教发[20xx]9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考核部分的分配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2、坚持过程管理、结果考核的原则。
3、坚持有效激励、正确导向的原则。
4、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5、坚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
6、坚持优绩优酬、积极稳妥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出勤考核、基本工作量考核、安全工作考核、师德考核、学期综合考核五部分。
四、发放对象
受校长聘任的全体在编公办教职工,待聘、拒聘、不聘教职工及编外人员不在此列。
五、考核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对教职工的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的考核,由月考核奖和学期考核奖二部分组成。
(一)月考核奖
月考核奖由月勤奖、基本工作量奖和安全工作奖三个项目组成。各项目每月标准为2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月勤奖考核办法:
(1)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者视为旷工,扣发当月全部月勤奖。
(2)当月事假4天以内或病假7天以内,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
(3)当月事假4天(含)以上或病假7天(含)以上,扣发当月全部月勤奖。
2、基本工作量奖考核办法:
(1)教师基本工作量。
(2)教职工服从学校安排,而未能达到上述标准的,视同满工作量。
(3)在学校师资允许的条件下,教师离法定退休年龄在2年(含)以内,授课班级数少于基本工作量的视同满工作量。
(4)教职工请假,每天扣基本工作量奖9元。
(5)教职工因自身原因而工作量不足,按基本工作量比例扣发基本工作量奖。
(6)教辅人员以服从并承担学校各岗位工作为满工作量。因自身原因未承担学校安排的工作,每次扣9元。
3、安全工作奖考核办法:
(1)教职工请假,每天扣安全工作奖9元。
(2)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或管理班级中,因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发当月安全奖。
(3)教职工在教室、门房、餐厅等各类值班过程中,因工作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扣发当月安全奖。
(二)学期考核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少发直至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1)违xxx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如涉及黄赌毒、酒驾等),受政纪、党纪处分的`,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2)发生师德违纪事件(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的当事人,被县教育局通报批评的,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3)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师德规范的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酌情处理。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绩效工资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学校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5、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6、根据教育局有关规定,校级领导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系数为1.6,教师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系数为1;为了切实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我校实行校级领导与教师同等待遇的政策。
三、实施范围:
受浦南小学聘任的。在编在职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请假教师按教育局和浦南小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实施时间:
自20xx年1月开始实施。
五、基础性绩效工资中节日费的分配:
每位教师一年7000元节日生活补贴由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生活补贴中统一提取,由学校发放。按元旦500元、劳动节500元、端午节500元、教师节1000元、国庆节1000元、中秋节500元、春节3000元发放。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30%比例确定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扣除提留项目后的总量与学校在编的教职员工人数确定。最后按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和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计算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总量,再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奖励。
1、学年学期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5%)
(1)教育局将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用于校长和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奖。由教育局根据《鹿城区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考核后,确定学校学年度履职考核发放水平。学校根据《浦南小学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2)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依据《鹿城区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试行)》和《浦南小学发展性教师评价办法》(附件1),每学期考核一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10%左右。
(3)教育教学成果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依据《浦南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附件2)执行,每学期统计奖励一次。包括教育科研、教学成果、教学骨干、教学管理、评先评优、加班补贴等。
2、月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5%):
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考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绩效工资,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月考核奖主要构成及考核办法:
(1)超工作量奖:根据教师实际周课时,分科量定标准,按月发放。经测算,20xx学年本校语文、数学、英语教师的标准周课时为14节,其他技能学科教师的标准周课时为16节,中层干部标准周课时为8节(技能学科10节),校级领导标准周课时为4节。超工作量月奖计算公式:(教师实际周课时-相应标准周课时)×4×15元。另,依据《浦南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担任三个班数学课的教师和担任两个班语文的教师,每月奖励100元,按月发放。
(2)安全奖: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据《浦南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系列)实施考核,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发。
(3)师德奖: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区教育局有关师德规范要求实施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违反者扣发。
(4)考勤奖:每月400元,按月考核。依据《浦南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实施考核(附件3)。
(5)岗位责任奖: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未享受岗位津贴的副班主任每月奖励100元,教研大组长(含工会干部)每月100元,段长每月80元,备课组长每月50元。中层干部、正副班主任、段长、备课组长等岗位由学校依据《浦南小学教职工岗位职责》按月实施考核,酌情扣发。校级领导的考核由教育局组织。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正班主任的岗位责任奖已经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故此处不再另行发放。
(6)中餐管理奖:依据《浦南小学中餐管理津贴计算办法》(附件4)按月发放。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镇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一)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1、班主任津贴按实结算到学校。各校再根据学校班主任考核津贴发放方案发放。
2、班级生数超过班额基本标准10人(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110元;低于班额基本标准(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的班主任每月得100元。(班额基本标准为:全镇学生数÷全镇班级数)。
(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百分制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分四部分:师德考核、工作表现、教师业务考核和学历、资历、职务。
(1)师德考核25分。(考核办法具体见附件1)
(2)工作表现10分。其中在校表现6分、考勤4分,上述两方面均实行单位总量控制。各校在考核中,要把教师的在校表现划分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至少要分成三类),优秀人数占比,村小原则上不高于20%,中心小学原则上不高于25%;要把考勤划分为三类。(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2)
(3)教师业务考核50分。根据业务考核意见积分后,按总人数2:6:2的比例分为三档,第一、二、三档分别得50分、47分、44分。另外,前20%人数中,村小人数占比不少于20%,英语教师人数占比不少10%。(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3)
(4)学历、资历、职务共15分。学历:中师及以下的1分、专科1.5分、本科及以上的2分;职称:初级及以下的1分、中级1.5分、高级2分;教龄:教龄×0.3分;职务:中心小学校级2分、中层正职1.5分、中层副职1.2分,村小校长1.7分、副校级1.3分、主任级1分;镇教研员1分。
2、计算办法: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去班主任津贴部分及特殊人员实际应得部分后进行测算,即:【(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部分和特殊人员实际应得部分)÷全镇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六、其它说明:
1.20xx年度退休人员:本年度仍然坚持上岗代主要学科的,在绩效总分中另加3分;20xx年度退休人员:按县批复核定时间确定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2、年度内,在县教育教学工作考核中,因教学研究方面为全镇累计争得1、2、3、4分及4分以上的教师分别加2、3、4、5和8分。在县学生学业水平测试中名列同类学校学科1-3名、4-6名分别加6、3分。在镇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中,村小与中心小学学期累计相比,语数英三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学的,其村小所有任教人员加2分,若单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学的执教者加1分。
3、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业务考核先按所在单位人员均分的90%作为基准分,后根据各自承担工作及分管工作的实绩、教科研实绩及所在单位教职工及领导班子(按6:4的比例)对其进行的满意度测评情况,计算最后得分。(满意度达90%的得基准分,满意度每上升3个百分点的另加2分,满意度每下降2个百分点的'另减1分,该项得分不得高于所在单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不能上岗,但按有关规定要求,有人承担其课务的人员:其业务考核分根据不同年龄及请假原因,男56、女52周岁以下的,学期累计请假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档3、6、12分的分值,计入绩效总分,男56、女52周岁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档2、3、4分计入绩效总分。
5、患有重大疾病仍然坚持到岗的人员:总体予以适当照顾,原则上业务考核分低于上述第四条所述人员(在一定的年龄段内比较)。
6、因病或因事请假,但逾期未到岗人员:逾期每超过一天在其绩效工资中扣除总额的1%,情节严重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相关的教职工管理规定执行。
7、抽借用人员:有一定的手续被镇或局抽用的,其业务考核分先按所在单位人员均值的90%计算,后根据其服务发展、招商引资及吸税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分。同时结合上述情况计算其绩效考核最后得分。
8、第十三个月工资按实发放到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一年考核两次,根据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
9、实行本办法后,各学校一律不得另立任何名目自行发放津贴、福利等。
一、指导思想
为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丹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丹阳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丹政规发[20xx]4号)、丹阳市教育局《丹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丹教[20xx]113号)、《丹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补充意见》(丹教[20xx]16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对象
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实施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
3.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四、总量核算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政策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是学校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总和÷7×3-班主任津贴-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1.5倍),不与教师个人挂钩。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种类
1.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含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工作表现奖)
2.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司务长津贴
3.行政人员津贴
4.拔尖人才津贴
5.年度考核记功、优秀人员津贴
6.值日津贴
7.超工作量津贴8.教学、科研成果奖
9.各类活动指导奖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上级政策按月发放。
(二)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含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工作表现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行政人员津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司务长津贴+拔尖人才津贴+年度考核记功、优秀人员津贴+值日津贴+教学、科研成果奖+各类活动指导奖+超工作量津贴)+各类考核扣发所得金额]÷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总人数。
1.出勤津贴
出勤津贴每月100元,全年共计1000元,依据学校的出勤管理办法考核发放。
2.工作量津贴
以学期初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为基准,设立工作量津贴,每学期500元,根据考核条例考核发放。
3.工作表现奖
每年度设工作表现奖1000元,根据考核条例考核发放。
所有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享受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条例,按考核结果发放。
(三)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备课组长、司务长津贴
班主任津贴,以每位班主任津贴每月300元,得出一个总量,在总量之内,依据班主任量化考核细则,按实际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考核逐月考核,凡属班主任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由学生代劳的,考核降等处理。
年级组长、司务长、教研组长每学期300元,考核发放。
备课组长在完成好学校布置的任务和工作的前提下每人每月20元。
(四)行政人员津贴
行政人员享受班主任津贴的1.1倍,其中副校长享受班主任津贴的1.3倍,考核发放。
(五)拔尖人才津贴
按丹阳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1/3执行。(工作不满负荷,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六)年度考核记功、优秀人员津贴
教职工年度考核:记功奖励200元,优秀者奖励100元。
(七)值日津贴
1.校园管理值日津贴。每天由有一名行政领导带领若干教师参与校园管理,维护当日的教育教学秩序。值日领导与教师能履行值日职责的,享受值日津贴,每天15元。
2.管理学生值日津贴。为确保学生自主、有序学习和活动,对以下时间段强化管理,设立管理学生值日津贴。上午第一节课前管理学生自习,每天7元;中午管理学生自习每天7元;下午第三节课后管理学生活动每天10元。
(八)超工作量津贴
因学校工作需要,在学期初学校安排的工作量(满负荷)的基础上,增加工作量,学校视增加工作量大小,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金额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商定。
(九)教学、科研成果奖
1.由市研培中心和招办组织的统考统批中,各学科平均分每超市平均1分,则奖该学科教师每人50元/分,低1分扣20元/分。
2、实行期中、期末考试的验收制度,设奖予以奖励。方法如下:
①设奖数
Ⅰ二名或三名任课教师取一等奖一名;
Ⅱ四名或四名以上任课教师取一、二等奖各一名;
②计算办法
按教师所教班学生学额数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得分的总和排列名次;如分数相同,则按学额平均分论高低,不设并列名次。
③语、数、外、物理、化学设立进步最快奖,第一名奖励80元。计算方法:新学年开学初初一、三以分班成绩,初二以上学期期末成绩为参照,初二物理、初三化学起始学科以班级的平均分作为参照;以后的考试则以上一次期中或期末的考试成绩的平均分为参照,在期中、期末验收中所教班级平均分进步最大的第一名。
④体育中考参照主要学科标准设奖
⑤奖金分配: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任教两个班及以上获奖者乘系数1.3发放。
3.初三中考升学奖:
(1)完成省丹中分配指标,奖初三年级组3000元。在圆满完成任务的前提下,达省丹中统招每一人奖1000元。
(2)完成市局布置的升学率则奖初三年级组3000元。
4.教师参加教育宣传、教科研奖金发放办法:
(1)教师撰写教育教学宣传消息或通讯在《丹阳日报》或丹阳教育信息网发表,每篇10元,镇江市级报刊或教育信息网发表每篇20元,以此类推。
(2)教师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经验总结,编制优秀试卷、优秀教案、优秀课件或参加评优课等有关教育教学方面获奖,按以下表中权重(最高级别为省级或国家级)发放奖金:
级别 权重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省级 4 3.2 2.4
1.1=30元
2.如同一篇论文或总结等多次获奖则按最高级别统计,不重复
3.竞赛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不含教育学会)
镇江市 3 2.4 1.8
市级 2 1.6 1.2
片级 1 0.8 0.6
(3)课题研究经费。课题被市或以上部门列项,课题组能扎实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并及时做好过程资料、小结,如期按时结题,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可,一次性发给以下科研津贴:丹阳市级200元,镇江市级400元,省级800元,国家级1000元。
成功立项但未顺利结题的课题立项费用教师个人自付。
(十)各类活动指导奖
1.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奖金发放按以下权重表:
等第 权重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国家级 4 3 2
1.权重1=30元
2.学生参赛获镇级只计教者名次;市级及以上按学生获奖个数累计。
省级 2.5 2 1.6
镇江市 2.2 1.8 1.5
市级 1.6 1.4 1.2
注:①以上各项获奖按证书或通知为准。
②竞赛必须是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闭卷、当场竞赛或科技小发明等,且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阅卷;通讯赛或其它竞赛获奖权重为相应权重的2/3。
③同一学生参加同一项目的多次竞赛获奖按最高级别计,不重复。
④学科课程获奖,在丹阳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权重发放,否则按上表中的权重减半发放(包括丹阳市级以上奖项);活动课程获奖,在丹阳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权重减半发放,否则按权重的1/3发放。
⑤指导学生在报纸、教育网上发表文章,丹阳市级奖励10元/篇,镇江市级20元/篇,以此类推。
2.文体、科技活动类
(1)田径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田径运动会成绩发放给训练组:
市运动会上获甲级队:奖150元/分,乙级队:100元/分,丙级队:50元/分。
(2)篮球队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比赛成绩发放
甲级队1—2名,共发1200元,3—4名,共发1000元,5—6名,共发800元,7—8名,共发500元。乙级队1—2名,800元,其他名次均发300元。
田径和篮球训练必须有计划和内容,每天填写好训练记录,训练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田径运动会和篮球比赛成绩和训练记录考核发放。
(3)文艺队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文艺会演成绩发放给训练组
在市文艺会演中获一等奖,共发1000元,二等奖,共发800元,三等奖,共发400元。
文艺训练必须有计划和内容,每天填写好训练记录,训练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成绩和训练记录考核发放。
(4)科技辅导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科技比赛成绩发放
在丹阳市科技比赛中,获团体一等奖奖200元,二等奖奖150元,三等奖奖100元。
科技辅导必须有计划和辅导内容,每天填写好辅导记录,辅导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成绩和辅导记录考核发放。
七、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x
八、绩效考核调解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x
九、发放规定
1.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以上。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2)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者;
(3)体罚、侮辱、变相体罚学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5)其他违法行为者;
(6)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2.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30%、50%、60%、70%、80%、100%。
3.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以及因个人原因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停发3个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停发6个月。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发放。
4.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教职工病假、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丹阳市教育局文件(丹教[2009]173号)执行。
十、其它相关规定
1.教职工所提交的用于考核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2.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职、晋级、续聘、低聘、解聘、年度考核评优的参考依据。
3.本方案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4.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文件执行。
5.本方案解释权属于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