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最新10篇)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关于3。15日消费者权益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最新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知 篇1

各委员单位、分会、联络站: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纪念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并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20xx年年主题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市消保委会同委员单位经共同研究,决定于今年3月15日前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名称:"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二、活动的主题,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的年主题,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成果。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3月份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月。集中安排在3月15日前后,形成整个活动的高潮。

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根据省、宁波市消保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各分会、联络站,要积极行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委员单位,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市消保委在各委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3月15日前后,将开展以下系列活动:

1.邀请市政府领导在《奉化日报》上发表纪念文章

2.在《奉化日报》和奉化电视台作"3.15"广泛报道。

3.组织分发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

4.公布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5.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惠政路上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6.制作一定数量的画板,在现场咨询期间展示消保工作成果。

7.各分会结合实际,在当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五、活动的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各消保委分会、联络站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对活动的。内容、方案要认真研究、及早部署,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保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活动的内容要突出年主题的宣传。"3.15"活动应紧紧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突出宣传新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强化依法保护理念,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提高消费质量。

3.加强对影响消费者健康安全重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市场监督、卫生、物价等消保委委员单位要以"3.15"活动为契机,开展维权执法行动。各消保委分会和联络站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场检查,要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危害人民群众的经营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各地在组织宣传纪念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向市消保委或新闻媒体提供稿件、典型案例和新闻线索。

xx市消保委

.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

一、活动的名称:

“网络诚信消费无忧—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二、活动的主题:

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中消协确定的“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年主题,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成果。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

3月份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月。集中安排在3月15日前后,形成整个活动的高潮。

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根据省、xx市消保委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各分会、联络站,要积极行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委员单位,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区消保委在各委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3月15日前后,将开展以下系列活动:

1、邀请区政府领导在《xx日报》上发表纪念文章。

2、在《xx日报》和xx电视台作“3.15”广泛报道。

3、组织分发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

4、公布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5、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惠政路上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6、制作一定数量的画板,在现场咨询期间展示消保工作成果。

7、各分会结合实际,在当地形式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五、活动的要求

1、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各消保委分会、联络站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对活动的内容、方案要认真研究、及早部署,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作汇报,保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活动的内容要突出年主题的宣传。“3.15”活动应紧紧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要突出宣传新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强化依法保护理念,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提高消费质量。

3、加强对影响消费者健康安全重点的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市场监督、卫生、物价等消保委委员单位要以“3.15”活动为契机,开展维权执法行动。各消保委分会和联络站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区场检查,要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危害人民群众的经营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各地在组织宣传纪念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向区消保委或新闻媒体提供稿件、典型案例和新闻线索。

.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3

一、 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 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 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2月30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3月30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的有声有色,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4

一、3.15消费者权益日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内容

(一)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这个年主题年开展研讨、座谈等系列活动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参加,通过举办系列主题论坛、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按照“依法治国”理念,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系列活动

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的“六进”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三)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举办区投诉举报中心开放日、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开放日、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开放日等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届时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维护消费安全的良好气氛。

(四)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系列活动

四个“你我”活动即:“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选择与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参与执法检查。通过参与餐桌消费安全百日会战执法检查、消费维权专项执法维权行动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五)开展消费体验系列活动

余杭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以及各界消费者代表到商品生产企业、商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商品批发市场等单位进行参观、考察等系列消费体验活动。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消费的整个过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六)开展媒体互动、公众展示活动

区消保委将在新闻媒体上以开辟专栏的形式,宣传省市区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介绍企业的消费维权做法与经验;同时每季在媒体曝光消费投诉前十位的。企业。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环境优化。

(七)开展3.15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在3月15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以“百所服务百姓”为主题,在全区设立13个宣传咨询服务点。主会场设在临平人民广场,分会场设在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届时,各个宣传服务点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并按照“多点受理,就近处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受理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理。

(八)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

“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费维权网”。运用这一网络平台发布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协微信公众平台、“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20X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九)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从而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组织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20XX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表彰“第七届余杭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20X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站”、“ 20X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员”;向社会公布20X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布20XX年余杭区产品质量报告,20XX年余杭区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媒体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三、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围绕消费维权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7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电话:86xx10、57xxx967。

3.15消费者权益日文章 篇5

在全国“两会”胜利召开之际,我们迎来了第2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近年来,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几年来的消费维权工作,市委、市政府是充分肯定的,人民群众是基本满意的,归纳起来值得肯定的有这么几点:

一是主管部门尽力作为,较好地履行了监管职能。全市工商系统、消协组织和相关产品监督部门,近年来对市场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尽职尽责、尽力作为、成绩显著,很好地发挥了监督管理职能。

二是维权工作卓有成效,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近年来,我市积极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大力加强源头质量、价格管理,认真抓好投诉受理工作,及时解决了一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全市消费维权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得轨道。

三是工作内涵不断拓展,较好地服务了经济发展。全市工商部门、消协组织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维权工作与服务发展的有机结合,在名牌产品推介、诚信企业建设、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发展秩序等方面做出了大量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是部门协作不断强化,较好地保障了工作开展。我市维权工作有着良好的传统,各级各部门做到了思想统一、团结一心、步调一致。主要部门能够敢打敢拼,相关部门能够积极协作,监管工作的合力已经形成,为维权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总之,近年来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显著,相关部门贡献很大。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工商系统、消费组织和相关部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拔高思维,进一步增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思想要进一步统一、认识要进一步深化,需要拔高思维。如何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要从三个方面来看问题。

一要认识到重要性。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体现在四点上:一是体现在法制建设上。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政府制定实施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维权法规,表明国家政府对消费者维权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体现在人民利益上。“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就是维护群众利益。三是体现在经济发展上。消费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阜阳的经济发展就不能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四是体现在社会和谐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民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要认识到长期性。消费维权工作是长期性的任务,是由特殊的国情和特殊的经济发展阶段决定的。阜阳经济欠发达、经济质量不高、法治水平不高,都直接决定了我市的消费维权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三要认识到复杂性。消费维权工作有利益性、社会性和多发性三个特点,这三个特点决定了我们的维权工作的复杂性。

因此,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消费维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狠抓关键,扎实有效地推进新时期消费维权工作

消费维权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我们要想取得效果,必须讲究工作方法,突突出主要问题,抓好主要矛盾,也就是要握紧拳头抓好关键性问题。

(一)增强消费维权合力。

消费维权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领导责任,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加强组织协调,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关注和企业自律的消费维权体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特别是主管消协组织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支持消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消协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消协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努力提高消协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消费维权能力。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合理、文明消费。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责任,加强消费宣传,及时披露消费侵权违法案例,全面真实地为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共同营造和谐消费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抓住四大重点维权问题

一是商品质量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生产合格的产品,从源头上避免假冒伪劣。

二是商品价格问题。要加大的商品价格的监管,特别是涉及民生的。水、电、油、气等生活必需品,不能随意涨价。

三是售后服务问题。一定要督促企业履行承诺,搞好各项售后服务,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

四是服务收费问题。要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管措施,要公开、透明、公正、合理。

(三)强化四大维权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维权社会氛围。主要是提高三个方面积极性,即:提高工商企业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自觉性;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利益的主动性;提高监管部门监管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对消费市场的突出问题,全市消协组织、工商机关和相关部门,要主动监管、争先监管、有力监管、依法监管。

三是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消费者的合力诉求。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职能,依法、及时解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扎实做好投诉受理和调解工作,认真处理好每一个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行规行约,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以其合格的商品、优质的服务和合理的价格,切实对消费者负责。

四是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有效震慑社会。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科学监管理念,强化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3.15”纪念日已经临近,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今年的纪念活动组织好、实施好。一要突出主题。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民生”,强调“消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尤其是在调整经济发展结构中,通过消费扩内需,是推进经济、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重要因素。强调“民生”,就是要服务广大消费者,关注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民生问题。二要创新方式。“3.15”纪念活动年年都在搞,不能年年都是老一套,要创新方式方法,力求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别开生面、别具一格,这方面要深入思考、认真谋划,给人以新感觉、新气象、新触动。三要务求实效。开展“3.15”纪念活动,重在实际效果。不能仅限于活动本身、搞形式主义。市政府成立了纪念“3.15”活动组委会,制订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内容。39个成员单位一定要按照部署,齐心协力,紧扣主题,加大宣传,推进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积极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3.15消费者权益日文章 篇6

为认真开展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市、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要求,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创和谐社会,我镇精心组织、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现将我镇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我镇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制作了形式新颖、主题鲜明的横幅、展板等宣传工具,组织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10多种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安全生产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兽防站联合出动,组织开展对食品、农资、学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二是检查索证索票是否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及产品,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总之,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广大企业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的自觉性,促进了我镇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把我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平。

3.15消费者权益日文章 篇7

又到消费者维权日了,大街上拉起了横幅,电视台又办起了晚会,又是唱又是跳,一时间好不热闹,消费者又到了可以维权的时候了。

315来了,来的比往日更早些!大概在一个月前,各个汽车厂商就开始严防死守这个本来是为消费者的节日。我想不仅仅是汽车厂商,其他任何能和消费者联系起来的厂商都有点惶惶不可终日的关注着。当然这里面不包括什么中石化、中石油之流的流氓企业,因为他们自己就是315,所谓的三要一无(天天要、月月要、年年要;对消费者一无是处)正式他们真实的切身写照。

大概一个月前,有汽车厂商的朋友就开始忙的不亦乐乎,原以为是市场销售的火爆导致工作量的加大,一聊天原来是315惹得祸。本来315是一天,结果他们已经上升下延了一个月,结果是天天315。这三月份的每一天,都得和各种消费者进行你死我活的战斗。其实消费者本身属于弱视群体,他们没有什么自己的阵地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关系的,就直接内部消化解决了,能够内部消化解决的,消费者-厂商皆大欢喜。

但此类情况发生的概率基本为零,消费者经常为了自己的爱情投诉无门,于是市面上就经常能看到各种火爆直播。如老牛拉大车的,车展围堵的,举着大旗喊冤的,板砖砸车的,各种现象层出不穷。

针对类似以上的意见,我们的媒体开始重视了,收集各种产品缺陷,用户声音进行大范围的传播报道。占领了舆论,就等于占领了市场。在给消费者意见进行反馈的过程中,很多媒体也从中发现了挣钱之道。你不是不给我投广告费嘛!那我就给你来些***,今天报道了,你不搭理我,那我明天继续,非得一决生死不可。

平时厂商一直在维护媒体的关系,而且在平时领导们也不会太关注媒体的声音,所以一般情况下,媒体的负面宣传往往就不了了之,或者简单的费用支持就搞定了。但自从20年前法定了这个消费者权益日后,媒体们是越来越会利用手中这块阵地了,当然是打着消费者投诉的名义。其实媒体维护权益是应该的,但应该站着维权的角度,持之以恒。不能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利而拼命去弄点什么。

媒体们应该检点下自己的方法,厂商加大对消费者的重视,315是个很好的日子,但我们更希望的能够每天都是315。

从去年的315到今年的315,一年的时间内出现的问题应该说不少,仅食用的东西就有含三聚氢胺的有毒奶粉和牛奶,有毒的豇豆,经过注水和喂食含有激素的各种肉类,打了农药的蔬菜,抹了催熟剂的水果等等等等。老百姓受到伤害后,所有的处理结果只不过是杀鸡吓猴,并没有涉及到任何政府官员。至于其他方面的假冒伪劣的东西,恐怕是没有人能说的清楚,如今市场上已没有可以放心食用的东西了。年年都是大张旗鼓的宣传315,年年宣传过以后还是老样子,有什么意思呢?据说高级官员们吃的都是由专人管理的无毒无害的东西,谁又会管老百姓的死活呢?

前天下午,给诊所打扫卫生的老马昨天突然没来上班,他为人老实,干活实在,自打来诊所工作后从来没有过一次这种不请假没来上班的事。他家离这很远,又没有电话,也联系不上他,妻子说他和护士小赵是亲友,又住在一个村子里,他来这里上班又是经过小赵的介绍,我只好打小赵的电话,问她是怎么一会事?

小赵告诉我,老马的堂哥去世了,今天上午出殡的候时,老马唯一的女婿到他家帮忙,人下地入土后,中午喝了他们家招待客人用的酒,当时没觉的怎么样,睡了一会后突然难受,还没来的及送到医院抢救就追老赵的堂哥去了。据说其他喝了酒的人也有不适的感觉,但由于没有他喝的多才没有出问题。女婿家的人见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很气愤,把尸体抬到了老马堂哥的家里,老马堂哥的家人更是难过,刚刚办了丧事接着又发生了这样意想不到的倒楣事,全家人既要承受死了亲人带来的悲痛,又要给因在自己的家中帮忙喝死了的亲友经济赔偿,真是祸不单行呀?

宣传315的彩车又上街了,斜挂着彩带的各级领导又在电视镜头中出现了,每年一次的晚会也就要开场了,这一切的切似乎向人们表明,今天这一天消费者又有权了。看着这一年一次的315庆典活动,笔者不由得不去想,这有什么意义呢?

每年315之于厂家犹如年关的工头,日子过得都不轻松,加上近几年央视带头一年揪一两个反面典型更是让很多厂家战战兢兢。不过除去315,一年还剩下三百六十四天却依然不属于消费者。

.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8

一、活动主题

20xx年1月1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了20xx年年主题为“消费与环境”。要求各分会围绕此主题,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开展活动。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

顾问:xx源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消信”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xxx

成员:xxx

三、活动内容

1、县消委2月14日前召开常务理事会议:安排“3·15”活动的各项工作;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确定20xx年工作目标;组织安排20xx年消信单位(产品)评选活动。

2、要求各分会组织有关理事单位、消信单位及企业在本辖区开展一次有特色、有声势、有影响的“3·15”宣传、咨询、现场受理投诉活动。

3、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健康、维权大行动。主要针对一些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方面的典型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收集有关典型案件,发布消费警示,进行消费披露。

4、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口号、悬挂横幅气球。

5、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配合县电视台、广播电台举办“3·15”专题节目。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分工负责。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部署指导活动的开展,各分会要相应成立活动领导机构,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活动的各项工作,各理事单位、消信单位要积极带头紧密配合。

2、认真组织观看中消协举办的“3·15”电视晚会,3月14至15日两天,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接听投诉电话。

3、各分会按照县消委的活动要求,认真规划安排此项工作,3月12日前报送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3月17日报送活动总结及典型维权材料。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9

一、活动背景

学生会学生服务站是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成立的,为全校同学提供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的信息服务和具体帮助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窗口。自20年10月投入运行以来,帮助同学解决了不少问题;但由于宣传工作还未全面打开,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服务工作的进展。

二、活动目的

进一步提高知名度以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同学,同时也为3月24日的敦聘仪式做好前期宣传的铺垫

三、活主题

“有困难,找我们!”学生会学生服务站竭诚为广大同学服务。

四、活动时间、地点

年3月15日

共青团广场

五、活动内容

(一)心理咨询

1、活动主体:校心理咨询中心、校心协、校社联协会

2、活动形式:现场咨询,有奖心理游戏

(二)法律咨询

1、活动主体:校(学生)法律咨询与援助中心

2、活动形式:现场咨询

(三)权益中心“天天都是315,人人都能享权益”系列活动

1、活动主体:权益中心

2、活动形式:

(1)邀请后勤集团商贸中心主任和质量监控部主任现场答疑;

(2)维权知识有奖竞猜;

(3)发放传单。

六、活动实施

活动日时,场地分为3个区,分别为:现场咨询区、礼品领取区及宣传材料发放区。

▲现场咨询区:桌子排成一字型,备好姓名牌,若干支笔;

▲礼品领取区:由2名同学负责核对竞猜答案,并对答对者赠予小礼品;

▲宣传材料发放区:组织若干名同学分散在各个场地进行发放,另外安排2名同学在咨询区与礼品领取区进行发放。

七、后勤安排

1、活动现场布置:包括桌椅排放、横幅悬挂、姓名牌,纸笔、矿泉水等。

2、场地租借、购置奖品及发放。

3、各个区人员自己负责本区所需要物品。

4、活动结束后,各工作人员按照活动前的安排进行收场工作,东西收回。

八、宣传方案

一、前期宣传

1、设计活动方案,制作活动海报及活动横幅,宣传活动名称及内容。

(1)活动横幅数量:2条

内容:①“有困难,找我们!”学生会学生服务站竭诚为广大同学服务。

悬挂地点:展台前

(2)活动海报数量:5张

张贴地点:千叶园、b区

2、联系校园内媒体单位,包括校电台,校广播等。

3、qq签名。

二、现场宣传

1、邀请校电台对“大学生消费维权宣传进课堂”进行录制。

2、准备各种宣传资料,包括宣传展板、横幅等,并发放此次活动的宣传单。

3、活动日时,邀请校电台、校广播、校报记者站、校青通社、编辑部的成员前来参与宣传活动,并请他们进行相关的采访报道宣传。

三、后期宣传

1、拍摄现场活动的照片,报道本次活动情况。(编辑部)

2、制作总结进行活动汇报。

3、各报纸、电台、网站等发文报道活动照片及活动成果汇编、总结。

九、物料准备及经费预算

(略)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知 篇10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引领作用,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决定组织开展以"放心消费在"、"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主题:新消费我作主。

二、组织领导:由市消保委常务理事单位的市场监管、发改(物价)、卫生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由市消保委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活动内容、时间、地点:

市消保委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活动。海洲、硖石、海昌、皮革城分会参加市消保委活动,其余各分会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活动。

(1)法律咨询:市消保委各理事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咨询、资料发放;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反传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知识宣传;

(2)医疗卫生宣传服务:由市卫生部门组织市级各医疗单位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健康咨询服务;

(3)便民服务:由市个体民营协会组织会员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4)检测服务:

由xx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免费提供家用人体称检定服务;

由xx市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免费提供蔬菜农残快速检测及二氧化硫、双氧水、吊白块、甲醛、硼砂、亚硝酸盐、硫酸铝钾、山梨酸钾九个项目的快速检测服务。

(5)12315现场调处消费纠纷。

时间:3月15日(星期二)上午9时至11时30分

地点:华联大厦有限公司南广场。

活动现场桌椅由市消保委统一提供。

四、宣传报导:在"3·15"活动之前,电视台、电台、报社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舆论氛围,做好"3·15"当天活动情况的报道。

五、特别提醒:

1、为保证活动现场秩序安全,参加单位一律不得发放任何小礼品(例环保袋、纸杯、钥匙扣、地图、扇子、圆珠笔、扑克牌等),且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2、各消保分会在自行开展宣传活动时,请与当地政府事先汇报,注意做好现场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单位也不得发放任何小礼品。

联系人:   电话:

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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