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车一族越来越多,很多人都选择自驾出行,但有些地方来说,买车排号还有些困难,最近出台了买车的新政,7月1号开始实施。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2022年7月1日买车新政规定【最新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17年4月5日,商务部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新规的政策,自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
2017年买车新政策、新规定总结:
1、 买车不用非在4S店买
2、 城乡一体,打破销售区域限制,满足农村消费需求
3、 严厉打击捆绑销售等违规经销行为,取缔霸王条款
4、 加强售后服务管理,不再强制消费者
新规的发布,意味着小排量汽车购置税按5%征收的优惠到今年12月31日就截止了,2017年买车的市民需要多缴2.5%的购置税。
小排量车辆购置税率是多少?
2015年10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小排量车辆购置税为5%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小排量车辆购置税为7.5%
2018年1月1日- 小排量车辆购置税为10%
2017年新政:小排量车购置税从5%提升到7.5%
新政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事实上,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和小排量汽车发展,2015年10月1日起,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即由10%税率减按5%税率征收。新规实施后,极大地刺激了小排量汽车的消费,今年前11个月,武汉卖车35.6万辆,其中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税车辆20.9万辆,占征税汽车总量的58.7%,减税9.6亿元,平均每台车减税4592元,惠及20余万车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国家税务总局定期编列免税图册。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本决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2015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公布根据2015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免税、减税范围按照车辆购置税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第五条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第六条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应当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第七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身份证明;
(二)车辆价格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正本原件;
(二)未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完税证明正本原件及有效证明资料。
第九条 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四)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五)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六)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七)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
第十条 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销售方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费。
据了解,实施优惠政策后,我国汽车市场一直非常火爆。今年1-9月,1.6L以下排量汽车的销量增速达到同比增长25.%,而2015年同期增速仅仅为12.6%。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也谈到,购置税优惠政策可以促进政策可以促进汽车产业产品结构优化,也能进一步推进汽车产业节能减排工作。对引导消费者低碳消费,提升市场经济起到重要作用。
中汽协最新数据显示,1-10月,1.6升及以下乘用车销售1374.8万辆,比同期增长22.8%,占乘用车销量比重为72%,比上年同期提高4.1个百分点。可见,购置税减半的优惠政策实施以来,小排量汽车成为了汽车市场销量增长的主力。
专家分析,2017年的汽车形势,主要取决于国家的政策。据国家信息中心预测,购置税减半政策在2016年拉动了国内汽车销量194万量。
但如果在2017年取消政策,国内汽车销量会同比下降40万辆。如果政策减半至25%,还能形成65万辆的拉动力,但是和今年相比已明显下降了。不过即便是政策延续,明年的销量提升动能也只徘徊在 170万。
从数据上来说,如果宏观经济进一步下行,国家说不定会调整政策方向,延续购置税优惠政策。此前也有媒体报道过,国家发改委、交通部、财政部等多个部位召开会议一同讨论时候延续购置税减半政策。从目前中汽协的举动看来,购置税优惠政策那就是要延续的节奏啊。
新《办法》规定,对于一些没有经过授权的新车,要是有经销商以书面形式提醒、声明过的,那就可以向消费者销售了。该《方法》还规定,车辆供应商可以向经销商以授权方式卖车,不过授权期限要在5年以上。
1、 小排量购置税优惠政策改为按7.5%征收
日前,财政部公布文件,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购置税优惠从之前的5%改为按照7.5%来征收。同时,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2、 全国实行国V排放标准
此前,国务院已经对外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实行国Ⅴ排放标准。按照标准,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V标准要求。车用燃油也将进行油品升级,93、97将被92、95全面替代,并出现98号汽油。
3、 车内空气质量强制达标
据今年1月份修订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对车内空气苯、甲醛、乙苯等有害气体的浓度要求更为严苛,新定型的销售车辆在2017年1月1日起必须符合该标准,而在《指南》发布前已经定型的车辆,则可以推迟至2018年7月1日起。
4、 广东省从严处理交通违法
此前,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下发《关于严格落实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从2017年1月1日起,落实严格记分全面记分管理规定:广东省所有地区、所有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应记必记。
5、 北京市实施“京六”燃油标准
今年10月31日,北京市环保局正式发布北京市第六阶段《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地方标准,新标准将于2017年1月1日实施,置换期从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2月28日。置换期结束后,北京市工商部门将严禁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车用燃油。
6、 新能源补贴政策或将调整
据中国工信部官网新闻稿称,国家在对新能源汽车进行整顿的同时,将调整补贴政策,并加强监督。目前网传的消息,新能源车补贴政策将提高准入门槛(包括整车能耗、续驶里程、动力电池安全性以及企业诚信等)。
同时补贴幅度也有所下降,以新能源客车为例:6米至8米车型的补贴由此前的12万元至25万元,调低到7.2万元至15万元;8米至10米车型的补贴额由此前的20万元至40万元,调降到15万元至30万元。这都是政策对于大家购买汽车是的各项补贴,当然因为所在区域不同,大家的补贴两也就有所诧异,详细的以当地政策为准。
同样的车型,同样的配置两个城市优惠幅度相差几千元甚至几万元,但就是不卖给你……除了高价上牌费,厂家区域销售限制的“潜规则”,还影响着市民买车的自由。
新政: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如违反该规定,则可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